宗教调研报告范文(22篇)
报告的撰写应遵循一定的结构,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等部分。在正文部分,可以采用分段和标点符号等方式来分隔不同的观点和段落。希望以上回答能满足您的需求。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宗教调研报告篇一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密切干群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到我村的社会稳定和良好发展环境的大局。近日,我村深入到各个村民小组,通过与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开座谈会,对我村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一、基本情况。
全乡共户人,二、当前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
多年来,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乡尖尼村委会村组干部、党员、群众普遍对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民族宗教政策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加大管理力度,服务工作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趋于完善,效果更加明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更加深入,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保持了社会稳定。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积极开展活动,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力量。
三、当前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做好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2、改善民族村寨居住环境。促进民族村经济发展。借大环境,大招商引资步伐,引进烤烟、油菜的种植技术,大力发展产业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和资金,让广大少数民族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帮扶力度,通过一对一帮扶等形式在山产技术、养殖技术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帮扶,使民族村寨经济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3、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在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位置。建议在市、县区人大、政协换届中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应广泛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意见,保障和解决少数民族代表、委员的素质及人员不足的问题。
宗教调研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乡社会稳定和群众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改进维稳措施,积极引导干部、群众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我乡于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星期日;展庄胡庄教会,负责人刘国栋,活动时间为星期六。
二、管理现状。
(一)场所自身管理情况。
宗教活动开展情况:星期。
(二)主管部门对宗教的管理情况。
宗教调研报告篇三
给你一篇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的写作范例,你可以参考它的格式与写法,进行适当修改。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区xxx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于4月至6月间,邀请部分华侨外事工委委员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九大对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的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我区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考察了本区的佛教光孝寺、道教三元宫,xxx石室及基督教东山堂等16个宗教场所,以及外区的天河堂和圆玄道观等场所。并与区民宗部门、相关街道和社区的民宗干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成果汇报如下: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越秀区五大宗教齐全,广东省、广州市的佛教协会、xxx爱国会和广州市道教协会等10个宗教团体均设在越秀区辖内。区内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及xxx活动场所(点)21个、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是广东省和广州市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域。据统计,登记备案的各类教职人员有354名,xxx约为万人(含非本区居民,其中佛教11万人,道教万人,xxx4万人,基督教万人)。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辖内五大宗教平衡有序发展,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不同信仰的群众之间和睦相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发展情况。1978年之后,国家的社会生活经过拨乱反正,正常的宗教活动得以恢复。四十年来,我区宗教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1000人以上规模的宗教活动每年达100多场次,个别传统宗教节日在辖内各场所活动的群众达100万之众(如年初一,光孝寺有30万人次、六榕寺有20万人次、大佛寺有20万人次、三元宫有20万人次等)。其次,越秀是外来少数民族和国外信众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外籍信教人士到广州工作、学习、旅游、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加上内地西北地区信教少数民族信众的流入快速增长,导致越秀部分地区外国人和少数民族集聚的现象十分明显,社会生活中的宗教元素及宗教信息量大幅增加,通过宗教元素与国内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空前增强。
(三)管理情况。自20xx年11月xxx《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迈出重大步伐,辖区各宗教场所制度健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加强,学法、守法和用法蔚然成风。20xx年1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到广州调研时,对我区寺庙的规范管理抓得早,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和执行落实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中,各寺观教堂因地制宜,开展一堂一景创建活动,寺观教堂整体环境提升,亮点纷呈,文明敬香、美丽清真寺、荣神益人及荣主爱人等特色活动有效开展。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学宪法、升国旗,坚持爱国爱教,设立图书馆阅览室,讲中国故事,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做法。
(二)依法管理,宗教场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区全面梳理了宗教事务部门执法依据,制定权责清单,依法办理宗教场所各项备案和审批事项。印发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规章汇编》,督导各寺观教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按章办事、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区宗教事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宗教场所联席会议,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宗教场所管理服务上水平、走前列。组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在光孝寺、六榕寺等重点宗教场所推行“文明敬香”活动。在清真寺内开展“建设美丽清真寺、争当优秀xxx”活动。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由区民宗局牵头,安监、消防、食药监、卫生、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年开展督导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三是推动宗教场所工程建设规范管理。适时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沟通,努力推动解决各场所在规划报建、征收拆迁和建设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三)底线思维,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越秀区千年寺观教堂较多,为了确保每年上万人次的重大宗教活动平安有序,我区制定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重大节日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起民宗、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和街道协同的综合联动机制。每逢春节、圣诞节及开斋节等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属地街道、宗教场所和管理部门制定出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深入各场所进行专项协调,分析问题排查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覆盖,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指导,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是连接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关键环节。我区在依法管理的同时,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序开展,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人、财、物得到合理协调运转。近年来,各宗教先后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场所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六榕寺坚持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文化特点、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六榕特色”四原则对佛教进行阐释,体现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精髓,得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新时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随着外来人口不断流入,广州外来和外籍xxx群众数量庞大,而广州市仅有的4个清真寺全部分布在越秀区内,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以及周五主麻日,从各地集聚到越秀区清真寺做礼拜的xxx达到数万人,尤其是清真先贤古墓,场所内部以及旁边的兰圃路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人满为患,既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传统大型节日宗教活动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由于历史原因,各大寺观教堂空间拓展受到城市发展的限制,辖区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三元宫、基督教东山堂、xxx石室、清真先贤古墓等寺观教堂,每逢传统大型宗教节日活动,人员高度集聚造成的安全隐患突出,一些场所安全通道不畅,导致紧急疏散人群困难,带来的安保压力持续存在。
(三)对信教群众的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随着信众人数的增长,人员结构开始呈现知识化、年青化和中高收入化的发展趋势,宗教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增强。如何加强对信教群众依法有效管理,成为今后宗教工作的重要课题。
(四)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要求相比,我区宗教工作力量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我区宗教事务工作机构设置过于精简,人员配置与形势发展不相称,街道一级没有专职民宗干部,虽然有传统宗教节日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但仍难以适应新形势工作要求,尤其如人民、六榕、流花、登峰等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集中的街道,工作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基层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仍有待加强。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建议。
(一)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多种手段,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鼓励宗教界积极挖掘教规教义、宗教传统、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积极因素,把教规教义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建议各场所推广升挂国旗仪式,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法规宣讲日,对教职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策宣讲,在现有的图书馆阅览室内增设党的政策和法规书报专栏,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讲经、布道及传教等活动中,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宗教场所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问题。我区宗教场所传统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隐患问题是由众多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上下结合,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一方面从长远来看,需要健全完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中长期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寺观教堂建设布局,从未来发展空间上疏解中心城区的集聚压力,尤其是要在基础设施和规范管理方面,解决清真寺全部集聚越秀区,古尔邦节、开斋节期间xxx高度集聚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在规划布局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围绕品质城市示范区目标定位,同时解决当前安保工作的财政压力。要把寺观教堂内外环境品质提升纳入政府工作考量,尤其是涉及海丝申遗、传统中轴线改造及重要旅游景点的宗教场所(如光孝寺、大佛寺、石室教堂、怀圣寺、清真先贤古墓等),要结合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场所内外品质。建议利用光塔民族文化风情街项目建设,完善怀圣寺安检疏导功能。利用海丝申遗项目环境整治,把清真先贤古墓及兰圃路周边综合治理纳入工作方案。协调帮助基督教东山堂应急门(七中初中部)的开设,完善和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疏导功能。
宗教调研报告篇四
根据市纪委监察委《关于进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政治生态建设。
1.抓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一方面,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另一方面,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
2.抓选人用人,打造过硬队伍。严把“标准关”和“程序关”,防止“带病提拔”。要管到位,从严管理,小错即纠;经常教育,防微杜渐;强化监督,长管长严。匡正选人用人风向,大力选拔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特别是注重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和艰苦环境中考察识别干部,重公认、凭实绩选用干部。
3.抓“关键少数”,管住权力任性。一是管住关键对象,加大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少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督促关键少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一级带好一级、一级管住一级。二是管住权力任性。管党治党重在管权治吏,建立权力运行清单,针对权力腐败路径,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同级班子成员之间以及其他党内外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4.抓正风反腐,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采取日常监督+关键节点,既要管住管好“四风”老问题,防止反弹回潮;又要注意发现“四风”新问题,实行“靶向”治理;还要加快推进标本兼治,采取“制度+科技”手段,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强化作风导向,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1.注重教育引导,增强基层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全面开启“互联网+廉政建设”新模式,“精彩某某区”、“清风某某区”两个官方微信平台,实时转发中央、省、市关于党内法规政策的权威解读,适时发送我区学习宣传贯彻的要求、做法、经验和工作动态,并以“法规图解”、“廉政漫画”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干部无论身居何职,权力多大,都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注重惩防并举,增强基层干部转变作风的针对性。一是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基层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从严查处,对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漠视群众利益的干部严肃处理。三是强化综合整治,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体系,促进基层干部作风的真正转变。
3.注重作风导向,增强基层干部转变作风的积极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干部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敲警钟,让党的纪律立起来、落下去。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问责不为者、惩戒违纪者,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严查快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持续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重点内容、深入自查摸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自查到位,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落实等措施,“四查四促”取得了良好成效。
2.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制定《某某区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战中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由区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区委巡察办、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农办、区卫计委、区工会、区妇联、团区委13家职能部门和乡、办事处参与配合,重点查处在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各类帮扶活动、救助资金的发放中存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挪用、吃拿卡要、损公肥私、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扫黑除恶、查处涉黑“保护伞”的情况。立足职责定位、强化职能作用,主动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主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对标对表,主动与法律政策对标对表,将查处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助力脱贫攻坚、基层“拍蝇”、打击非法宗教邪教等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形成“区乡村联动、公检法司协同、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组织生活给业务工作让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教育管理宽松软现象;有的领导民主意识不强,“家长”做派,搞一言堂,议事决策先作引导性发言等,严重挫伤班子其他成员积极性;部分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执行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现象比较明显,尤其是村(社区)一级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廉洁从政意识不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村务公开不到位,村民参与自治程度低,村级监督流于形式;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庸懒散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分析。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党性的锻炼,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没有把党的利益、人民利益作为最高价值取向;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制度执行力度弱,部分职能部门也只重视布置任务、下达指标,缺少定期和规范的检查;对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制约机制、纠错机制不够健全;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力量薄弱,尤其是乡、办事处,人员配备不到位,“三转”不彻底;对基层干部的制约手段并不多,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等。
(一)拧紧“总开关”,强化纪律规矩入脑入心。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知边界、明底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遏制“权为私用”的思想倾向。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功能。突出家风引领,提升传承好家风境界,特别要树立“不作为、慢作为也是隐形腐败”观念,用廉洁文化占领基层主阵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夯实“责任关”,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坚持“主责在党委(党组)、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一方面,坚持把好考核关,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述责述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基层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机制”,对充当“老好人”,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盯牢“监督关”,确保权力运行高效规范。在权力监管上盯住基层街道、基层社区、基层站所,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特别是明确村(社区)自治组织定位,严格执行事项准入制度。在权力运行上推进“三化”(权责清单化、运行透明化、监督民主化)。编制“微权力”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实行“两个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途径。完善“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搭建党内、党外双向监督平台,培育多元化监督体系。
(四)把严“执纪关”,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紧盯重点人员和重点领域,抓住与联系群众紧密、权利相对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村(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干部,大力开展问题排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疏通扶贫惠农政策“堵点”;借助反腐败协调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责任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享问题线索,在畅通传统举报渠道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有针对性的搜集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排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对与群众利益较为密切的部门单位进行深入巡察,对特定的领域开展灵活机动的专项巡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谈话,敲响警钟,对与民争利、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清除查办基层腐败的“盲点”。
宗教调研报告篇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杜兴顺副主任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民宗侨外工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于9月17日至19日先后深入宝塔、安塞区和黄陵县,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有各类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94处(其中佛教22处,道教23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39处),有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代管的宗教活动点共21处(其中佛教1处、基督教20处)。全市信教群众约102037人(其中,佛教44780人,道教47950人,天主教1662人,基督教6726人)。有宗教教职人员105人(其中佛教13人、道教17人、天主教10人、基督教62人)。有宗教团体14个(其中全市性宗教团体3个,县级爱国宗教团体11个)。有全国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宝塔区柳林清真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1个(安塞县弘法禅寺)。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促进作用。
(一)提高重视程度,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宗教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十八大以来,先后9次传达学习中省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方案》等政策文件。市、县两级均健全民宗工作机构,成立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民宗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县区和联合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将“宗教工作成效”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宗教工作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宗教活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宗教工作执法责任制,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
二是注重法制宣传。坚持将法制宣传作为重要抓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之中,充分利用6月份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节日和宗教活动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覆盖面,注重实效性,提升了广大信教群众的认知水平。
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坚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分层次、多形式”的方法,全方位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宗教干部、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共300多人参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培训,选送120人次参加中省宗教团体举办的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培训,提升了处置宗教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宗教工作法治化。
(二)夯实工作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坚持把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培训考试、资料采集、上报认定、逐级备案、建立台账的方法对教职人员进行认定备案。重视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强化与宗教教职人员联系。
二是加强活动场所管理。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等8项制度,理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登记、审批程序,推动了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安全卫生和文明敬香等方面的规范化。强化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加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力度,确保了重大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信教群众引导。组织开展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非宗教活动场所违法违规设置功德箱等专项治理工作,对摸排出的1937处各类庙宇进行了全面整治,规范登记为民间信仰场所967处,对剩余的970处将分三年时间逐步关停259处,转化用途201处,拆除510处(其中:安塞区164处、吴起县130处、甘泉县91处、志丹县89处),对摸排出的47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分类治理。对全省通报的三处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宝塔区马家湾影视城内的财神像于9月30日前已拆除完毕,子长县龙虎山青云观露天造像、羊马河玉皇山道观露天慈航真人造像正在制定方案,限期拆除整改。积极引导清真寺阿訇将去极端化工作融入日常讲经工作,使穆斯林群众自觉抵制“达瓦宣教”渗透,杜绝“沙化”“阿化”“清真食品概念泛化”等不良倾向。
(三)注重服务保障,推动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四进”活动。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爱国爱教、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作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升起了国旗,制作了展板,创办了专栏,进行了培训,融“四进”内容于讲经讲道之中,成效明显。
二是强化爱国团体建设。精心指导市道协、市佛协、市伊协等爱国宗教团体工作,特别是在打击邪教、治理“两乱”和抵御渗透等工作中,发挥了各协会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投身于扶贫帮困、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出台《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把接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人士充实到宗教界代表队伍,推荐全市宗教团体优秀负责人进入省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
三是落实服务保障问题。为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建立了由民宗部门牵头,人社、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xx年,市委、市政府就解决宗教团体“三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通过招聘公益性岗位为每个团体各增加两名工作人员。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缺乏认识,有的只是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不抓具体落实。有的在认识上有误差,要么放任不管,要么简单粗暴,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不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引起宗教界人士的不满。
(二)宗教场所建设有待加强。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滞后,一些宗教场所内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缺乏专业人员,账务不清、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全市94处宗教活动场所现仅有教职人员105人,且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居多,宗教爱国后备力量薄弱。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萌发,尤其是天主教对历史遗留教产较为关注,因此引发矛盾纠纷。佛道教活动场所商业化、教风不正和乱建寺庙露天造像的现象较为突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现象依然存在。
(三)宗教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宗教工作合力尚未真正形成,个别部门因宗教工作比较复杂、敏感而回避、推诿,一些通过协调配合即可解决的问题却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市县两级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非常突出,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人员短缺,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宗教工作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系统性学习,不断深化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要下大力气搞好宣传教育,既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又宣传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和极端宗教思想的内容、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和抵制本领。要创新宗教培训体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市干部培训体系中,加强对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教职人员“三支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解决城市拆迁中宗教房产的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低保申请工作,维护好宗教团体合法权益。要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分层次、按步骤、多渠道地对中青年教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真正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合格教职人员队伍。要重视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困难,常态化排查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如太和山道观的生活污水一直无法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在大型庙会期间极易对山体自然生态造成重大污染和危害,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夯实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四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联络员制度,逐步建立全市宗教工作动态数据库。要着力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年度财务报告和收支审查制度。切实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行为。强化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控,确保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安全进行。要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总结推广安塞区在“庙宇关停拆除或转化用途”方面“规、并、转、拆、关”的做法,发挥宗教人士引导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整治工作,推动佛道教教风建设,全面净化宗教活动场所。严厉处置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和私设基督教聚会点,严防“回潮”现象发生。加大防范和抵制邪教渗透工作力度,依法取缔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类邪教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行为,强化网络宗教事务的监管,为我市信教群众营造良好宗教环境。
宗教调研报告篇六
根据市xxx会20xx年工作安排,杜兴顺副主任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民宗侨外工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于9月17日至19日先后深入宝塔、安塞区和黄陵县,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佛教、道教、xxx、基督教五大宗教,有各类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94处(其中佛教22处,道教23处,xxx7处,基督教39处),有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代管的宗教活动点共21处(其中佛教1处、基督教20处)。全市信教群众约102037人(其中,佛教44780人,道教47950人,xxx1662人,基督教6726人)。有宗教教职人员105人(其中佛教13人、道教17人、xxx10人、基督教62人)。有宗教团体14个(其中全市性宗教团体3个,县级爱国宗教团体11个)。有全国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宝塔区柳林清真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1个(安塞县弘法禅寺)。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xxx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促进作用。
(一)提高重视程度,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宗教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十八大以来,先后9次传达学习中省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方案》等政策文件。市、县两级均健全民宗工作机构,成立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民宗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县区和联合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将“宗教工作成效”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宗教工作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宗教活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宗教工作执法责任制,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
二是注重法制宣传。坚持将法制宣传作为重要抓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之中,充分利用6月份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节日和宗教活动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覆盖面,注重实效性,提升了广大信教群众的认知水平。
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坚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分层次、多形式”的方法,全方位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宗教干部、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共300多人参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培训,选送120人次参加中省宗教团体举办的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培训,提升了处置宗教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宗教工作法治化。
(二)夯实工作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坚持把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培训考试、资料采集、上报认定、逐级备案、建立台账的方法对教职人员进行认定备案。重视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强化与宗教教职人员联系。
二是加强活动场所管理。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等8项制度,理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登记、审批程序,推动了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安全卫生和文明敬香等方面的规范化。强化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加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力度,确保了重大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信教群众引导。组织开展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非宗教活动场所违法违规设置功德箱等专项治理工作,对摸排出的1937处各类庙宇进行了全面整治,规范登记为民间信仰场所967处,对剩余的970处将分三年时间逐步关停259处,转化用途201处,拆除510处(其中:安塞区164处、吴起县130处、甘泉县91处、志丹县89处),对摸排出的47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分类治理。对全省通报的三处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宝塔区马家湾影视城内的财神像于9月30日前已拆除完毕,子长县龙虎山青云观露天造像、羊马河玉皇山道观露天慈航真人造像正在制定方案,限期拆除整改。积极引导清真寺阿訇将去极端化工作融入日常讲经工作,使xxx群众自觉抵制“达瓦宣教”渗透,杜绝“沙化”“阿化”“清真食品概念泛化”等不良倾向。
(三)注重服务保障,推动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四进”活动。认真贯彻习xxx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爱国爱教、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作用,大力开展“xxx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升起了国旗,制作了展板,创办了专栏,进行了培训,融“四进”内容于讲经讲道之中,成效明显。
二是强化爱国团体建设。精心指导市道协、市佛协、市伊协等爱国宗教团体工作,特别是在打击xxx、治理“两乱”和抵御渗透等工作中,发挥了各协会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投身于扶贫帮困、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出台《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把接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人士充实到宗教界代表队伍,推荐全市宗教团体优秀负责人进入省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
三是落实服务保障问题。为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建立了由民宗部门牵头,人社、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xx年,市委、市政府就解决宗教团体“三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通过招聘公益性岗位为每个团体各增加两名工作人员。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缺乏认识,有的只是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不抓具体落实。有的在认识上有误差,要么放任不管,要么简单粗暴,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不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引起宗教界人士的不满。
(二)宗教场所建设有待加强。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滞后,一些宗教场所内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缺乏专业人员,账务不清、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全市94处宗教活动场所现仅有教职人员105人,且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居多,宗教爱国后备力量薄弱。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萌发,尤其是xxx对历史遗留教产较为关注,因此引发矛盾纠纷。佛道教活动场所商业化、教风不正和乱建寺庙露天造像的现象较为突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现象依然存在。
(三)宗教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宗教工作合力尚未真正形成,个别部门因宗教工作比较复杂、敏感而回避、推诿,一些通过协调配合即可解决的问题却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市县两级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非常突出,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人员短缺,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宗教工作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习xxx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系统性学习,不断深化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要下大力气搞好宣传教育,既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又宣传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和极端宗教思想的内容、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和抵制本领。要创新宗教培训体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市干部培训体系中,加强对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教职人员“三支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宗教调研报告篇七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众所周知,在湛江霞山区有一座美丽的天主教教堂,她引起了我们班同学对湛江宗教信仰发展状况的兴趣,这个学期末,我们班分小组去对此做了一些了解。我们小组一开始就决定从各个不同的途径去体验一下,通过亲身体验去了解湛江的宗教文化,因此我们分别进行了网站搜寻资料、简单的社会调查,还去了教堂、后坛村等地方体验了一下宗教活动,也对宗教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关键词:湛江;宗教文化;发展状况。
1.网上搜寻:在中国知网等网络上搜寻相关论文作了解。
3.实地考察:参观维多尔天主教堂。
4.亲身体验、参与宗教活动:参与教堂晚祈祷、参加后坛村天主教徒聚会。
1.问卷调查。
通过上网搜寻,我们了解到宗教信仰的含义,并找到了一些关于宗教信仰的调查问卷,我们参考这些问卷制作了一份针对湛江宗教信仰发展状况的调查问卷。
经过一周的努力,我们得到了76份有效的调查问卷,并对此进行了整理。从我们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可以非常明显地发现这么一个现象:学历越高且年龄在二十岁至四十岁之间的人群中,他们对于宗教是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的,虽然他们本人并不都是信教的,但他们并不会对宗教持着排斥的态度,或简单认为宗教就是迷信。不过在他们当中,正式信教的人寥寥无几,他们大多数还是认为科学才是最值得他们去信仰的。根据这个现象,我们可以初步这样分析,这些高学历的人群,他们应该大多数都是在本国接受教育的,而我们中国的教育从始至终都是宣扬科学、真理等理念的,虽然我们中国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人们是否信教,信何教,是与他们接受的教育内容,以及他们生活的国家的有关系的。如果他们所生活的国家的宗教意识是强的话,那么他们信教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而年纪在四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他们当中就比较多的会认为宗教信仰就是一个迷信现象,即使有些人的学历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这与他们出生的年代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他们的年代里,我们中国与西方大多数国家的关系并不太如意,而且他们的年代距离殖民侵略的年代是很近的,加之建国初中央到地方大力鼓吹社会主义。因此,我们推断:由于他们可能或多或少对西方国家怀有敌意,并且他们可能存在着关于宗教信仰的一个误区。他们大多数人认为社会主义始终是的,那么他们就可能在潜意识里会认为宗教信仰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而资本主义的东西并不太可信,所以他们大多数人会认为宗教信仰是迷信的,他们很少信奉基_督教、天主教等宗教。然而,这部分人中很多都有烧香拜神的习惯,但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教徒,更多人认为这是一种传统。因此我们不排除有信奉佛教和道教而不自知的情况。所以,我们无法很好地得出他们信教的原因,在这里,我们只能推断出一代人的信教与否,与他们所出生的年代、以及这个年代里国家的社会性质、阶级立场、教育内容等有关。
总体来说,我们调查发现信教的大多数还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年轻人非常少,年轻人现在大多数追求的是科学、自由等。还有不能忽视的一点,湛江曾经有五十年时间是作为法国的一个殖民地,西方等宗教在这段时间自然是发展的比较好的,那么老一辈的人受到西方宗教的影响就会大很多,他们信教的可能性也就大很多了。所以,宗教信仰与宗教环境也是有关的。
另外,在我们做调查问卷的过程中,一些人在一谈到宗教的时候,会像遇到洪水猛兽般,坚决远离。对于这一部分人,我们没能与他们做深入的了解,所以是什么原因我们并不能很好的了解。不过根据做调查问卷的人我们还是可大概看出一些原因的,学历、立场、环境、经历等都有可能是缘由。
以上的内容,必须强调是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分析出来的,但由于我们的调查问卷的内容本身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们无法给出具体的数据,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数据。而且我们后来发现我们调查问卷所得的结果跟我们在教堂得来的数据有较大的差距。
2.实地考察。
湛江天主教堂名叫维多尔天主教堂,又称霞山天主教堂,该天主教堂位于霞山区绿荫路,巍峨高耸,庄严肃穆,四周花木环绕,是湛江的哥特式教堂,也是全国重点教堂之一。现为湛江市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湛江市天主教爱国会会址及天主教湛江教区主教座堂。
根据行程的安排,我们来到霞山天主教堂参加了一次教会的晚祈祷活动,教堂在晚上6:30开门,虽然祷告活动是在晚上8点开始,但很多教徒是早早就来到教堂阅读圣经、唱诗歌。来到教堂的教徒每个年龄段的人都有,但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妇女,我们留意到其中有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妇女,她一进门就对着耶稣像参拜,那种虔诚的眼神让我们敬佩不已。
晚祈祷的仪式并不长,主要还是唱诗歌,读《圣经》里面的故事等等这些常规的仪式,仪式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仪式过后,我们向神父了解了一下关于关于天主教湛江教区的一些情况:天主教湛江教区成立于1990年,在地理位置上包括茂名市和湛江市;整个教区约有3万教徒,其中湛江市约有23000名,茂名市约有7000名;在年龄段方面,每个年龄段都有,其中中年人的人数所占的比例,近几年有年轻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到教会当中;关于教徒信教原因也有很多,其中比较普遍的有以下几个原因:受家人以及朋友的熏陶影响的、个人遭遇逆境而寻求心灵慰藉的、也有的人先是对本教好奇想要了解,然后加入本教。
在与神父的短暂交流中,从他的每句话的言辞中可以体现到神父发自内心的对于天主教的虔诚,以及天主教教义中的“仁爱、义德”,他并没有像我们之前去到的佛寺那样无论我们问什么问题他都是把答案拉到宣扬佛教方面去了,神父他是非常客观而且耐心地回答我们的问题,也许这也是亚洲文化里的“感性”和欧洲文化里的“理性”的区别。
3.参与宗教活动。
小组去过教堂后,听说第二天会有一个聚会,我们当然不愿错过机会,第二天饭后便坐车到了广东海洋大学,因为附近的后坛村有一个天主教教徒的聚会地。这个聚会地是村里的一间民宅,由神父向村民租用的。聚会地虽然不大,但是摆设很简洁,张贴了一些关于天主教的标语和标志,给人一种宁静、平和的感觉。在这里,每周星期四晚上都会进行一次聚会,主要成员是广东海洋大学信仰天主教的学生,人数不多。当天晚上,由于神父没空出席聚会,便由两个主要成员负责主持聚会,聚会的流程大体如下,播放一些关于天主教的歌曲,组织教众齐唱歌曲。让我们印象深刻的一幕是,由主持人与耶稣进行心灵交流,向耶稣说出他们的内心深处真挚的情感,这一刻很神圣。要是有新教众加入聚会,便增加一个教众的自我介绍的环节,让各教众对彼此有所熟悉。接下来,我们观看了一部关于圣经对人生有着深刻影响的电影,在这部电影里,我们看到了主角在接触圣经前与接触圣经后的巨大变化,有了信仰,帮助他们战胜了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精彩,使他们不断往目标前进,这陶冶了教众的性情,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教众,使教众从心里信仰耶稣。观看完电影后,各教众分享他们的观看心得,这样便更好地了解各教众的心理状态和想法。参加了这次活动,让我们小组对天主教的聚会有了新的了解,也有助于我们研究湛江宗教发展的状况。
广东海洋大学大四学生王同学,一名虔诚的基_督教徒,就是他带领我们去参加活动,让我们有机会接近湛江的宗教文化。大学二年级的时候,王同学开始接触基_督教,当时是通过一位师姐了解到基_督教的相关情况。这一位师姐分享了信仰基_督教后的个人人生体验,介绍他参加了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一起参与组织的基_督教教会,该教会位于广东海洋大学附近的后坛村。在跟王同学交谈的时候,他谈到,现在的他还不是很投入信仰基_督教,认为宗教还是一个心理问题,而真正的基_督教徒会认为上帝是真实存在的,但他说,有些事情是科学无法解释的。
基_督教徒相信,圣灵赐予他们超自然的荣耀,使他们在昄依上帝之后,找到自己与世界相关联的新途径,由此他们便假定,自己对生灵词语超自然的荣耀的信仰被经验间接地证明了。这种宗教信仰使信仰者对周遭世界及其事物有完全不同的认知反应,这反过来即成为信仰者假定圣灵存在的一个理由。另一方面,当信仰者自认为正在经历上帝的临在时,他们便认为他们的经验证明了,假定上帝就是他们所经验的东西是正当的。因此,在相信上帝向他们显现时,他们的经验直接证明了信仰上帝是合理的。
在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活动中,我们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集合小组各人的智慧制作了社会调查问卷;我们亲身去到教堂接触教徒、神父,参加教会活动,这样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都深有体会。经过这次实践活动,也让我们真正对湛江的宗教文化、宗教发展的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都认为这次活动收获很大。
x月中旬,在往年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对xx宗教概况、部分区域宗教场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考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县宗教界的基本情况。
xx县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我县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而且历史悠久,分别成立了四个宗教团体。据统计,全县现有各类信教群众近x万人,约占全县人口总数的x%;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x人;依法登记、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x处(其中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x处);此外,还有各类民间习俗信仰活动场所x多处。
目前,我县宗教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信教群众增多。据有关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各教派信教群众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农村信教群众的人数大幅度增加,且人员相对固定,佛教和基督教尤为突出。二是宗教信徒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三是宗教工作的任务繁重。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关系日益密切,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宗教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平台,宗教的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传播速度之快,使宗教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特殊复杂性。
二、我县宗教场所工作情况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农村非法乱建庙宇、念佛堂、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有回潮之势。
(二)宗教教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是宗教教职人员少。二是宗教教职人员文化层次低。我县x名教职人员中,初中以下学历者居多,难以正确理解宗教的教义、教理。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理念模糊。一些教职人员入教动机不纯,宗教场所整体的综合管理能力相对薄弱。
(三)个别宗教场所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公益活动方面的资金投入无预算,无明细,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的上报和公布。
三、推动宗教场所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措施与建议。
(一)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各级党政干部的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宗教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农村社区文化阵地,开展送政策法律和科技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辨明是非曲直的能力,避免和减少群众因寻求内心慰籍而产生迷信盲从心理。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引导,防止信徒数量过快增长,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宗教管理的协调机制,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要形成合力。宗教工作面广量大,光靠宗教部门势单力薄,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应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社会秩序管理的高度,统一制定治理办法。要及时疏理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重心下移。把宗教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乡村和社区、延伸到宗教团体和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宗教事务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动基层组织加强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和监管。三要合理布局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对非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摸清情况,按照积极慎重、客观过细、疏堵结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理,综合整治。
(三)积极促进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发展。一是要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引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制定出台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宗教团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非宗教势力干预宗教内部事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处理解决的措施方法,切实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
(四)充分认识到宗教慈善公益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和规范宗教文化场所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协助宗教团体组织“捐资助学”、“捐资助困”等可持续进行的慈善项目,使我县的宗教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于4月至6月间,邀请部分华侨外事工委委员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九大对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的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我区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考察了本区的佛教光孝寺、道教三元宫,天主教石室及基督教东山堂等16个宗教场所,以及外区的天河堂和圆玄道观等场所。并与区民宗部门、相关街道和社区的民宗干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成果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越秀区五大宗教齐全,广东省、广州市的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广州市道教协会等10个宗教团体均设在越秀区辖内。区内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及天主教活动场所(点)21个、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是广东省和广州市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域。据统计,登记备案的各类教职人员有354名,教徒约为33.8万人(含非本区居民,其中佛教11万人,道教9.1万人,天主教4万人,基督教2.5万人)。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辖内五大宗教平衡有序发展,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不同信仰的群众之间和睦相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发展情况。1978年之后,国家的社会生活经过拨乱反正,正常的宗教活动得以恢复。四十年来,我区宗教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1000人以上规模的宗教活动每年达100多场次,个别传统宗教节日在辖内各场所活动的群众达100万之众(如年初一,光孝寺有30万人次、六榕寺有20万人次、大佛寺有20万人次、三元宫有20万人次等)。其次,越秀是外来少数民族和国外信众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外籍信教人士到广州工作、学习、旅游、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加上内地西北地区信教少数民族信众的流入快速增长,导致越秀部分地区外国人和少数民族集聚的现象十分明显,社会生活中的宗教元素及宗教信息量大幅增加,通过宗教元素与国内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空前增强。
(三)管理情况。自20xx年11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迈出重大步伐,辖区各宗教场所制度健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加强,学法、守法和用法蔚然成风。20xx年1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到广州调研时,对我区寺庙的规范管理抓得早,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和执行落实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中,各寺观教堂因地制宜,开展一堂一景创建活动,寺观教堂整体环境提升,亮点纷呈,文明敬香、美丽清真寺、荣神益人及荣主爱人等特色活动有效开展。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学宪法、升国旗,坚持爱国爱教,设立图书馆阅览室,讲中国故事,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一)多措并举,健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机制。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始终把宗教工作摆在事关全区中心工作的高度,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从抓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宗教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坚持把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纳入社会综治维稳考核指标,把宗教场所纳入创建平安越秀的考评项目。建立起区、街、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把宗教管理属地责任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体系,将宗教问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依法管理,宗教场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区全面梳理了宗教事务部门执法依据,制定权责清单,依法办理宗教场所各项备案和审批事项。印发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规章汇编》,督导各寺观教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按章办事、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区宗教事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宗教场所联席会议,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宗教场所管理服务上水平、走前列。组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在光孝寺、六榕寺等重点宗教场所推行“文明敬香”活动。在清真寺内开展“建设美丽清真寺、争当优秀穆斯林”活动。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由区民宗局牵头,安监、消防、食药监、卫生、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年开展督导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三是推动宗教场所工程建设规范管理。适时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沟通,努力推动解决各场所在规划报建、征收拆迁和建设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三)底线思维,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越秀区千年寺观教堂较多,为了确保每年上万人次的重大宗教活动平安有序,我区制定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重大节日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起民宗、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和街道协同的综合联动机制。每逢春节、圣诞节及开斋节等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属地街道、宗教场所和管理部门制定出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深入各场所进行专项协调,分析问题排查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覆盖,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指导,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是连接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关键环节。我区在依法管理的同时,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序开展,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人、财、物得到合理协调运转。近年来,各宗教先后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场所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六榕寺坚持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文化特点、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六榕特色”四原则对佛教进行阐释,体现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精髓,得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随着外来人口不断流入,广州外来和外籍穆斯林群众数量庞大,而广州市仅有的4个清真寺全部分布在越秀区内,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以及周五主麻日,从各地集聚到越秀区清真寺做礼拜的穆斯林达到数万人,尤其是清真先贤古墓,场所内部以及旁边的兰圃路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人满为患,既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传统大型节日宗教活动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由于历史原因,各大寺观教堂空间拓展受到城市发展的限制,辖区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三元宫、基督教东山堂、天主教石室、清真先贤古墓等寺观教堂,每逢传统大型宗教节日活动,人员高度集聚造成的安全隐患突出,一些场所安全通道不畅,导致紧急疏散人群困难,带来的安保压力持续存在。
(三)对信教群众的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随着信众人数的增长,人员结构开始呈现知识化、年青化和中高收入化的发展趋势,宗教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增强。如何加强对信教群众依法有效管理,成为今后宗教工作的重要课题。
(四)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要求相比,我区宗教工作力量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我区宗教事务工作机构设置过于精简,人员配置与形势发展不相称,街道一级没有专职民宗干部,虽然有传统宗教节日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但仍难以适应新形势工作要求,尤其如人民、六榕、流花、登峰等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集中的街道,工作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基层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仍有待加强。
(一)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多种手段,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鼓励宗教界积极挖掘教规教义、宗教传统、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积极因素,把教规教义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建议各场所推广升挂国旗仪式,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法规宣讲日,对教职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策宣讲,在现有的图书馆阅览室内增设党的政策和法规书报专栏,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讲经、布道及传教等活动中,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宗教场所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问题。我区宗教场所传统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隐患问题是由众多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上下结合,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一方面从长远来看,需要健全完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中长期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寺观教堂建设布局,从未来发展空间上疏解中心城区的集聚压力,尤其是要在基础设施和规范管理方面,解决清真寺全部集聚越秀区,古尔邦节、开斋节期间穆斯林高度集聚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在规划布局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围绕品质城市示范区目标定位,同时解决当前安保工作的财政压力。要把寺观教堂内外环境品质提升纳入政府工作考量,尤其是涉及海丝申遗、传统中轴线改造及重要旅游景点的宗教场所(如光孝寺、大佛寺、石室教堂、怀圣寺、清真先贤古墓等),要结合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场所内外品质。建议利用光塔民族文化风情街项目建设,完善怀圣寺安检疏导功能。利用海丝申遗项目环境整治,把清真先贤古墓及兰圃路周边综合治理纳入工作方案。协调帮助基督教东山堂应急门(七中初中部)的开设,完善和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疏导功能。
(三)坚持管建结合,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的桥梁,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支点。建议针对我区目前宗教团体和场所基本上是自主管理的现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理念和做法,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更加积极介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强对信众的间接有效管理,对宗教场所的志愿队伍(义工)加强引导、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宗教场所志愿者的服务救助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通过他们联系和影响广大信众,了解掌握信众思想动态,发挥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重心下移,不断提高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和稳定区街民宗工作队伍,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管理架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民宗、公安、城管及街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宗教事务管理合力。要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制度,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为新起点,推动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按《区政协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区政协中共、经济、特邀、社保、宗教界别活动小组于9月份对我区宗教工作进行了调研,组织委员实地察看了黄塘福音堂、慈云宫等宗教活动场所,听取区民宗局的相关工作汇报,并邀请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区有佛教、道教、基督教三大教种,共有宗教活动场所100多处,依法登记的有65处,宗教教职人员280多人,信仰各种宗教的群众6万多人,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基督教协会4个爱国宗教团体。
近年来,我区宗教工作部门始终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管理工作,为推动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加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开展了以安全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帮助加强宗教内部事务管理,依法取缔“仙人宫”非法宗教场所,制止打击全能神的渗透活动。通过依法管理,党的`宗教信仰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上能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正常宗教活动能依法有序地开展,信教群众大都能积极协助政府自觉抵御各种敌对势力和邪教的渗透。二是引导宗教团体、信众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开展了“栽爱心树,造同心林”、扶贫助学、祈福等社会公益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区三个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在扶贫济困、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等方面共捐款600多万元,得到了社会认可和群众的赞誉。三是注重宗教文化的传承工作,发挥佛教香花传承基地的作用。作为“梅州市佛教香花传承基地”的慈云宫,积极开展香花佛教科仪为主的宗教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梅州佛教香花的传承向前发展和我区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1、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经常向宗教界人士和信众传达党的宗教政策。
2、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不高,宗教团体能力不足。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缺乏有向心力、凝聚力,宗教素质较高的教职人员;宗教团体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差,主动性不强,难以起到“桥梁”和“枢纽”作用。
3、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不少宗教场所的财务制度、管理方式等透明度不高,缺乏有效、可行的监督机制。有的没有依法建立管理组织,有的虽建立了管理组织,制定了管理制度,但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4、宗教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如慈云宫具有640多年历史,是梅州市唯一的佛教香花文化传承基地,又是广东省唯一客家佛教香花文化基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受海内外信众支持,但目前对其作为佛教香花文化基地的开发利用还不到位。
要认真研究我区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助力“和谐之区”建设。
1、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建议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该科学地认识宗教,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辩证地定位宗教问题。二是建议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宗教管理干部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学习,让广大干部正确认识宗教问题,掌握处理宗教问题的政策和方法,提高应对能力,切实做好宗教工作。三是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负责人的培训教育,使他们更多地了解党的宗教政策,自觉地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在和谐之区建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2、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新路子。一是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章立制,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机构,加强宗教场所制度建设;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管理,对宗教场所的制度落实、财务状况等进行定期检查,提高宗教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要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3、严密监控,有效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一是应切实为信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把广大信教群众的精力和智慧凝聚到发展经济、共同致富上来;二是应进一步规范信教群众的活动,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具体指导,使广大信教群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应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四是应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宗教组织,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4、挖掘资源,加强规划引导发展宗教文化旅游。深入挖掘提升宗教文化资源,加强规划引导和开发利用,搞好环境美化绿化,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助推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建设。建议根据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建设和梅江区发展文化旅游相关要求,把慈云宫香花文化传承基地打造成为我区宗教文化旅游和人文观光旅游胜地,推动我区经济文化繁荣发展。
5、宣传鼓励,引导宗教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继续开展植树造林、休渔放生、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大力倡导、鼓励并规范宗教慈善活动,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宗教调研报告篇八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区宗教工作,推动宗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区xxx会人事代表工委在区xxx会副主任刘红兵的带领下,就全区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宗教工作概况。
目前,全区共有佛教、道教、xxx、基督教四种宗教,区级爱国宗教团体3个,信教群众12万余人,约占綦江人口的八分之一,教职人员20人,其中,佛教信众8万余人,教职人员14人,道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4人,xxx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基督教信众2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经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0个、固定处所5个。
新区成立以来,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区政府及宗教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不断创新,宗教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护。几年来,区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门大力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较大程度上提高了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宗教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指导各xxx成立宗教团体,目前,已经成立了区佛教协会、xxx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正积极筹建道教协会,并引导他们不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深入开展的规范化建设中,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各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并日趋完善。在和谐寺观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地区发展,推动了宗教界人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的能力。在综合整治和矛盾排查中,深入开展了“两乱一私设”的专项治理活动,成功取缔了骑龙“万国归根堂”,成功取缔转化了一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制止基督教“真耶稣xxx”来綦非法活动,有效抵御了境外宗教渗透,为地区宗教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服务宗教团体和广大信教群众中,下大力气保障了各宗教团体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合法宗教场所排危整治,切实为宗教界和广大宗教信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党委、政府与宗教信众的关系。总之,宗教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但随着地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思潮进一步多元化,宗教外部环境进一步复杂化,我区的宗教管理与宗教工作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宗教工作认识不足。
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有的片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没有把宗教信仰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有的偏颇地把宗教妖魔化或者神话,要么“敬而远之”,要么盲目崇拜。对于宗教工作有人认为涉及问题敏感,不敢大胆管、不愿管,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认为事不关己、少有问津。
(二)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合法的宗教场所存在违规建筑,一些寺观通过化缘,募集到资金便开始对寺观进行改扩建,但是这些工程大都没有正式的规划设计,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由寺观直接承包给建筑商,建筑质量难以保障,而且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建好后也不能对外开放,比如东溪的龙华寺。
二是合法的宗教场所大多年久失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虽然近年来,市、区两级投入了部分资金对一些合法宗教场所进行了修缮和改扩建,但投入的资金有限、改善的力度不大,影响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三)非法宗教活动仍旧突出。
由于现有合法宗教场所分布不尽合理,条件有限,不能满足群众信教需求,加之合法的教职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缺乏吸引力,为非法宗教势力渗透腾挪出空间。
一是“两乱一私设”(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问题仍旧突出。擅自设立场所、建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最为典型的就是营盘山寺庙,由于离人们居住地近,周边人口众多,寺庙香火还相当旺盛,全区已经发现的非法寺观多达百余处。“万国归根堂”自造塑像拉拢群众朝拜,愚弄了一批群众。目前基督教福音堂能容纳信众300人左右,家庭聚会有64个点,参加人数也仅1000余人,而基督教信众超过20000人,大量信教群众没有合法宗教场所,这为私设聚会点提供可乘之机。
二是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区进行宗教渗透一直没有消停,不断干扰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破坏正常宗教活动。
三是非法宗教出版物、音像制品屡禁不止,各种非法宗教宣传无孔不入,非法电话、短信也花样翻新,甚至一些非法团体把口号印刷在小面额钞票上。
(四)宗教管理力量薄弱。
一是宗教团体作用发挥差。宗教团体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重要组织,但是目前宗教团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深入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反映情况方面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自身文化建设、慈善事业、服务发展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职责不明,宗教管理难以到位。宗教管理工作在区级部门、各街镇以及村社之间职责不明,特别是到村社一级没有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能,各级各部门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宗教管理的法律支撑乏力。现有的《宗教事务条例》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处罚,仅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成本低,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不能形成震慑,导致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
宗教调研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改进管理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我乡于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星期日;展庄胡庄教会,负责人刘国栋,活动时间为星期六。
二、管理现状。
(一)场所自身管理情况。
宗教活动开展情况:星期。
(二)主管部门对宗教的管理情况。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同志的指导和带领下,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于今年5月以来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7月中旬,我委召开全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省宗教局、南京市民宗局的情况汇报,以及省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7月中旬和8月上旬,张艳同志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队分别到常州、镇江、连云港、宿迁四市调研,实地察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情况,听取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此之前,我委还赴苏州、南通、扬州等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宗教发展的基本情况。
江苏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全省信教群众超过400万人,各级宗教团体246个,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5761处,各类宗教教职人员9333人,有5名宗教人士担任全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历史上,我省就是佛道教盛行的地方,高僧大德辈出,鉴真和尚东渡日本至今仍传为佳话。栖霞寺、天宁寺、寒山寺、金山江天禅寺、茅山道院等都是全国著名的寺庙道观,基督教金陵协和神学院、佛教鉴真佛学院、中国佛学院栖霞山佛学分院等院校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形态,是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宗教进入恢复发展的新时期。从信教群众人数变化情况来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快速增长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信教群众人数增长趋于理性和平稳,近十年来年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具体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基督教信徒和农村信教人数增长较快。19xx年全省基督教信徒不到10万人,1982年为21万人,为97万人,20xx年为120万人,目前达到180万人,信徒人数十年间增长了50%。20xx年全省农村信教人数约为19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56%,比20xx年省委统战部统计的2。6%,研究数值增长了138。4%,7年间增长了一倍有余。目前我省农村信徒最多的是基督教。
二是信教人群呈现“南佛北基”的分布态势。据20xx年统计资料,江苏400多万信教群众中,基督教和佛道教信徒分别为180万人和200万人。基督教徒180万人中,苏北五市为130万人,占72%,基督教活动场所占93%,教职人员占60%。全省佛教940个活动场所中,苏南、苏中八市有777个,占83%,教职人员占89。6%。道教、天主教则没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各个地区、各类人群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分布。
三是信教人员结构趋向多元化、多样化。长期以来,我省信教群众呈现“三多、三低”的结构特征,即农民、妇女、老人居多和文化低、收入低、能力低人群居多。近年来信教人员结构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宗教信仰逐渐从社会弱势群体向其他社会阶层扩展,社会“白领”、企业骨干、行业“精英”以及中青年信徒逐渐增多。
四是信教群众流动性逐步增强。受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吸引,外省来我省经商、务工、求学、生活的信教人员越来越多,目前已有20多万,主要集聚在苏南各城市。另外,随着我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大量境外人员来我省经商从业、讲学留学、旅游观光,其中绝大多数都有宗教信仰,要求集中过宗教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常州清真寺的阿訇介绍,每逢周末、节假日前去礼拜的中外学生络绎不绝。
分析我省信教群众人数持续增长的原因:
一是社会环境日趋宽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不信教公民与信教公民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社会与宗教组织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特别是基督教经过60多年的“自传、自养、自治”,基本实现了本土化、民族化,因此信奉基督教的人数逐步增多。
二是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的多元化。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对外交流的增多,推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趋于多元。一些人从祈福消灾、积德延寿的愿望出发,进入寺观教堂参加活动,进而接受宗教信仰、成为信徒。与传统的佛道教相比,基督教的传教形式、活动方式以及信众分享“关爱”所带来的幸福感,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余地。
三是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带来了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调整,宗教由此获得新的发展空间。省委统战部和省社科院20xx年的调查显示,全省新社会阶层人士中,23。9%信仰宗教,其中59。3%的人士近开始信仰宗教。
四是情感交流或精神寄托的需求。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面对工作、生活、事业、情感、疾病、养老等方面的多重压力,部分人群特别是困难群体选择信仰宗教纾解情绪,寻求精神寄托。我省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但文化建设相对滞后,文化生活不够丰富,从宗教中寻找情感释放和交流的空间,成为一些农村群众满足精神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我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根据国务院和我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宗教事务部门积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在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推动宗教团体建设、规范宗教场所管理、化解处置矛盾纠纷、引导宗教界参与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全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围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推动各项宗教工作开展。20xx年以来,省宗教局组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八项标准,量化考核体系,认真组织评选。并以此为抓手,根据每年中心工作和宗教界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教风建设”等创建活动主题,在全省宗教界营造出创先、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是以专项工作为载体,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在全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参加社保等专项工作,逐步完善专项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突出抓好各类重点宗教问题,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南京市制定并实施了《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宁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努力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支持和推动宗教团体加强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宗教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一批优秀的宗教团体带头人走上国家和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岗位。连云港市指导和督促各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章加强自我管理,并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宗教团体和重点场所负责人学习会,倾听建议,了解动态,排忧解难,扬正纠偏。
四是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均列入综治成员单位,将宗教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形成了保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宿迁市着力构建“大民宗”工作机制,开展宗教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化解和处置涉及宗教的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五是加强思想文化建设,传承优秀宗教文化。开展“与党同心同行”主题教育,唱响爱国爱教主旋律。指导宗教界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按照时代要求诠释教义教规。常州市建成了天宁宝塔佛教文化等一批宗教文化项目,并以此为窗口开展对外交流,弘扬光大优秀宗教文化。
六是规划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需要。南京市适应信教人数持续增长、外来人口急剧增多的形势,根据城市发展战略、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满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求。镇江等地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也作了统筹安排。
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面对宗教的发展变化,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做的有声有色。他们的共同经验和特点是: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将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处理宗教事务重大问题。建立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宗教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宗教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宗教事务属地管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加强基层宗教事务部门机构建设,配好配强执法人员,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推动了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全面实施。支持和引导宗教团体发挥积极作用,帮助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些好的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
我省宗教团体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加强团体自身建设和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大力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继承和弘扬宗教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发挥了宗教在促进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对此也应给予充分肯定。
三、我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宗教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对宗教发展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客观的分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首先,对宗教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少数地方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识不全面,对信教群众不放心、不信任,对“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不关心、不热心,甚至把宗教工作作为高压线,采取回避态度,不碰不问。个别地方宗教政策长期得不到全面落实。一些地方片面放大宗教社会功能,甚至采用行政手段助推其发展。例如,为发展旅游和招商引资,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未经批准乱建寺庙宫观、塑造大型宗教造像、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等,人为地扩大了宗教的影响,推动了宗教的非正常发展。有的地方把寺庙宫观当作“聚宝盆”、“摇钱树”,依托寺庙宫观建设风景区、售卖高价门票,甚至违反宗教条例规定,连同一宗教的教职人员、持证信教群众都需购票才能进入。还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转而求神拜佛、寻求神灵庇护,损害了党的形象。
其次,宗教团体建设和活动场所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宗教团体自养能力薄弱,缺乏必要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不能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能。一些宗教团体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在信众中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有的宗教团体职能定位不当、职责把握不准,桥梁纽带功能没能有效发挥。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现象有所反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寺庙宫观借教敛财,诱导、强拉游客和信众花高价烧高香、抽签卜卦。一些未经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宗教活动、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骗取钱财。这些都违反了宗教政策和法规,扰乱了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了宗教界的权益与形象。
第三,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和道风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偏大、宗教学识和文化水平偏低的现象比较普遍。全省佛道教三分之二的教职人员、基督教九成以上的教职人员还是初、高中文化程度,与其承担的教化身心、牧养教民的宗教使命不相适应。宗教后备人才不足,部分宗教团体在新老交替中出现了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现象,特别是代表性人物严重匮乏。受世俗化、拜金主义的影响,一些宗教教职人员经不住诱惑,宗教信仰出现淡化趋势。有的不注重学习修行,不遵守教义教规,甚至做出违规破戒的事情,败坏了教风。有的热衷于追逐利益,贪图享受,世俗化、庸俗化倾向明显。有的忙于参加各类活动,疏于宗教事务,脱离信教群众。这些问题发生在少数宗教教职人员身上,却严重影响了宗教教职人员的声誉。
第四,县级宗教事务机构建设亟需加强。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事务属地管理的主体,承担着繁重的基层宗教事务管理任务。在20xx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前,我省县级宗教工作机构均为政府组成部门。改革后,全省100个县(市、区)中,列入政府部门序列的仅有21个。同时,县级宗教工作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少、流动快、兼职多等现象。不少地方反映,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手段少、任务重、压力大。沭阳县民宗局现仅有1名分管部长和1名工作人员,而全县信教人员达10万之众。国务院和我省宗教事务条例中,涉及县级宗教事务部门职能的条文分别有19条和15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缺失以及及队伍的弱化,导致对宗教事务的指导、管理、协调、检查等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宗教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取缔处罚缺乏强制措施,进而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宗教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些县级宗教工作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资格就受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现场质疑。
四、加强和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省正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为实现“两个率先”而努力奋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实施国务院和我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更加紧密地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更加充分地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刻认识宗教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自觉践行“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目前,我省信教群众占总人口的比重不大,但总量不小,并且处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有所扩大。对此,我们要正确应对,妥善处理。
首先,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宗教还有其存在的深刻根源,不仅会长期存在,在一定时期可能还会有所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客观理性地善待宗教,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增强党和政府在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要防止和纠正人为扩大宗教影响的做法,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其次,从总体上看,宗教都是主张和平、和好、和谐的,引导好、运用好、发挥好这一点,宗教就会释放正能量,对社会起到正面作用。反之,则有可能成为动荡、对立的诱因。我们要正确认识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最大限度地发扬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抑制消极因素,充分发挥宗教群体整合、心理调适、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的独特功能。
第三,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一样,都是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必须尊重和保护他们的信仰,这是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公民权利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要密切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联系,主动听取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多为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办实事,把他们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同时,要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既当好教徒,又当好公民。
(二)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省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处理复杂宗教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和我省的宗教事务条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推进宗教法制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将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规规章。
二是完善落实配套办法,抓住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宗教活动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大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力度。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
三是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和检查,提高宗教事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重视和加强县级宗教事务机构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执法主体,确保基层宗教工作责任有人承担、情况有人掌握、信息有人报送、工作有人推进。
四是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宗教组织协同、信教群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宗教事务管理体制,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合力。健全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提高应急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水平。继续抓好妥善处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乱建寺庙和露天造像、服务管理外来穆斯林、抵制外来渗透等工作。
五是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积极帮助宗教界排忧解难,市县宗教团体办公经费要作为专项。对化解寺院宫观与景区的利益纠纷、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以及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等问题,各级政府要予以关心和重视,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解决。
(三)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必须切实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发挥宗教团体自律协同作用,努力构建和谐宗教关系。
一要支持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思想建设,继续鼓励五大宗教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讲经”“解经”活动和神学思想建设,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进一步纯正信仰、适应时代和社会进步要求。
二要支持宗教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调整、自我提高的能力,树立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提高信教群众参与宗教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三要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在财务监管、安全管理、环境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创出管理特色,提高场所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要加大宗教人才的培养力度,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要求,造就一支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发挥我省宗教院校数量多、层次高的优势,支持宗教团体把宗教院校办成培养爱国宗教人士的重要基地、正确阐释宗教教义的重要阵地、培训宗教教职人员的重要平台。
(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是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
一是支持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鼓励信教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致力创业创新创优,以自强不息的精神,优良的业绩践行信仰。
二是支持宗教界发扬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通过日常宗教活动和公益慈善等活动,参与社会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在慰藉心灵、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信教群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三是支持宗教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宗教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整理出版宗教文化典籍,保护和传承好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是支持我省宗教界对外平等友好交流。按照“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原则,与港澳地区宗教界深化交流合作,与台湾地区宗教界开展友好往来,增进两岸四地宗教界、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一
希望这篇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能对你的学习与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为配合省xxx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省xxx会副主任张艳同志的指导和带领下,省xxx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于今年5月以来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7月中旬,我委召开全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省宗教局、南京市民宗局的情况汇报,以及省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7月中旬和8月上旬,张艳同志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队分别到常州、镇江、连云港、宿迁四市调研,实地察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情况,听取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了解xxx《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此之前,我委还赴苏州、南通、扬州等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宗教发展的基本情况。
江苏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佛教、道教、xxx、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全省信教群众超过400万人,各级宗教团体246个,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5761处,各类宗教教职人员9333人,有5名宗教人士担任全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历史上,我省就是佛道教盛行的地方,高僧大德辈出,鉴真和尚东渡日本至今仍传为佳话。栖霞寺、天宁寺、寒山寺、金山江天禅寺、茅山道院等都是全国著名的寺庙道观,基督教金陵协和神学院、佛教鉴真佛学院、中国佛学院栖霞山佛学分院等院校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形态,是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宗教进入恢复发展的新时期。从信教群众人数变化情况来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快速增长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信教群众人数增长趋于理性和平稳,近十年来年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具体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基督教信徒和农村信教人数增长较快。19xx年全省基督教信徒不到10万人,1982年为21万人,1996年为97万人,20xx年为120万人,目前达到180万人,信徒人数十年间增长了50%。20xx年全省农村信教人数约为19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20xx年省委xxx部统计的,研究数值增长了,7年间增长了一倍有余。目前我省农村信徒最多的是基督教。
二是信教人群呈现“南佛北基”的分布态势。据20xx年统计资料,江苏400多万信教群众中,基督教和佛道教信徒分别为180万人和200万人。基督xxx180万人中,苏北五市为130万人,占72%,基督教活动场所占93%,教职人员占60%。全省佛教940个活动场所中,苏南、苏中八市有777个,占83%,教职人员占。道教、xxx则没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各个地区、各类人群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分布。
三是信教人员结构趋向多元化、多样化。长期以来,我省信教群众呈现“三多、三低”的结构特征,即农民、妇女、老人居多和文化低、收入低、能力低人群居多。近年来信教人员结构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宗教信仰逐渐从社会弱势群体向其他社会阶层扩展,社会“白领”、企业骨干、行业“精英”以及中青年信徒逐渐增多。
四是信教群众流动性逐步增强。受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吸引,外省来我省经商、务工、求学、生活的信教人员越来越多,目前已有20多万,主要集聚在苏南各城市。另外,随着我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大量境外人员来我省经商从业、讲学留学、旅游观光,其中绝大多数都有宗教信仰,要求集中过宗教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常州清真寺的阿訇介绍,每逢周末、节假日前去礼拜的中外学生络绎不绝。
分析我省信教群众人数持续增长的原因:
一是社会环境日趋宽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不信教公民与信教公民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社会与宗教组织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特别是基督教经过60多年的“自传、自养、自治”,基本实现了本土化、民族化,因此信奉基督教的人数逐步增多。
二是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的多元化。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对外交流的增多,推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趋于多元。一些人从祈福消灾、积德延寿的愿望出发,进入寺观教堂参加活动,进而接受宗教信仰、成为信徒。与传统的佛道教相比,基督教的传教形式、活动方式以及信众分享“关爱”所带来的幸福感,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余地。
三是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带来了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调整,宗教由此获得新的发展空间。省委xxx部和省xxx20xx年的调查显示,全省新社会阶层人士中,信仰宗教,其中的人士近10年开始信仰宗教。
四是情感交流或精神寄托的需求。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面对工作、生活、事业、情感、疾病、养老等方面的多重压力,部分人群特别是困难群体选择信仰宗教纾解情绪,寻求精神寄托。我省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但文化建设相对滞后,文化生活不够丰富,从宗教中寻找情感释放和交流的空间,成为一些农村群众满足精神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我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根据xxx和我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宗教事务部门积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在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推动宗教团体建设、规范宗教场所管理、化解处置矛盾纠纷、引导宗教界参与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全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围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推动各项宗教工作开展。20xx年以来,省宗教局组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八项标准,量化考核体系,认真组织评选。并以此为抓手,根据每年中心工作和宗教界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教风建设”等创建活动主题,在全省宗教界营造出创先、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是以专项工作为载体,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在全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参加社保等专项工作,逐步完善专项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突出抓好各类重点宗教问题,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南京市制定并实施了《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宁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努力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支持和推动宗教团体加强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宗教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一批优秀的宗教团体带头人走上国家和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岗位。连云港市指导和督促各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章加强自我管理,并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宗教团体和重点场所负责人学习会,倾听建议,了解动态,排忧解难,扬正纠偏。
四是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均列入综治成员单位,将宗教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形成了保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宿迁市着力构建“大民宗”工作机制,开展宗教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化解和处置涉及宗教的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五是加强思想文化建设,传承优秀宗教文化。开展“与党同心同行”主题教育,唱响爱国爱教主旋律。指导宗教界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按照时代要求诠释教义教规。常州市建成了天宁宝塔佛教文化等一批宗教文化项目,并以此为窗口开展对外交流,弘扬光大优秀宗教文化。
六是规划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需要。南京市适应信教人数持续增长、外来人口急剧增多的形势,根据城市发展战略、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满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求。镇江等地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也作了统筹安排。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二
6月20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杨丘远的带领下,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汊涧镇东胜寺、釜山教堂和龙隐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宗教局关于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情况的通报。在实地察看、听取通报和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和主要工作。
从视察情况来看,我市拥有佛教、伊斯兰教、基_督教和道教等四大宗教,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8个,其中佛教寺庙41个、基_督教堂点24个、道教场所2个、清真寺1个。登记备案教职人员300多人,信教群众近3万人,其中佛教1万人、道教8000人、基_督教6000人、伊斯兰教2600人。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增团结、促发展,构和谐、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稳步推进和谐天长建设。
1、加强领导,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制日趋完善。落实了市领导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对宗教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协商研究,确保重大事项平稳开展。统战部、民宗局对帮抓宗教团体工作进行分工,对基层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一步明确,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全市所有宗教场所都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秩序和谐稳定。严格履行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制定考评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和教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整顿,杜绝私设聚会点、乱建乱传等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突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不断规范。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培训、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引导宗教场所积极争创和谐寺观教堂。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有序依法平稳进行。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实行钱帐分离,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等程序。
4、强化队伍,宗教管理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制定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计划,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契机,为宗教活动场所配备学习、宣传资料,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隐患意识淡薄。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尤其是落实到人不够。消防安全能力较低,大部分宗教场所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连消防器材都不会操作。
2、火灾隐患依然存在。宗教场所规划不合理,建筑防火间距不达标;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现象严重;大殿布缦为易燃材料,存在火灾隐患;大多寺庙僧人少且年龄老化,扑救火灾能力有限;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水源保障不够,消防通道不畅。
3、建设用地审批问题突出。现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数没有办理房产证,办证难且矛盾纠纷大,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同时,由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宗教场所建设用地审批难,虽然今年作了申报,但目前尚未落实一处,宗教活动场所扩改建难。
三、意见和建议。
1、深化宗教事务管理。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有一定威信、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的宗教人士,要着力培养、积极推荐,把他们及时安排到宗教团体任职;通过外出考察、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拓宽场所管委会成员视野,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基层民宗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配齐配强县级佛协、伊协专职人员,发挥宗教团体互联、互补、互动作用。
2、深化平安寺院创建。结合“__”规划、美好镇村建设和发展旅游业的需要,强化为各宗教场所服务力度,统筹解决宗教场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问题,使宗教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引导信教群众进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取缔私设聚会点、打击非法传教人。要注重宗教场所的消防工作,配备配齐消防设施,落实消防通道,加强消防演练,加强线路改造,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3、深化宗教场所规划建设。对全市范围内的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行整合合并形成品牌效应,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规划建设指导;要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对现存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宗教活动场所,督促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加快办证进度,对其予以合法化。
4、落实宗教工作特别经费。鉴于当前国内外反恐形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为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建议政府设立宗教工作三项经费(支持基层宗教工作经费,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经费,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效运转。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三
目前,我市有宗教团体18个,宗教活动场所776处,信教群众22万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信徒和活动场所都在农村。农村宗教活动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中,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不容忽视。
一、宗教活动对文明乡风建设的双重影响。
我市依法核准的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讲经传道,训导信徒,崇尚和平,追求和谐,与人为善,遵行五戒,律己修身。这些追求与我们党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现实中,确有部分信教群众,受教义理念的点化,在家庭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中,理智地化解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合法健康的宗教活动对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但是,也有少数人,利用农村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落后,农民科学文化生活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等弱点,打着传教布道的幌子,招摇撞骗,借教敛财,传播封建迷信。少数邪教组织肆意传播歪理邪说,愚弄无知,煽动不满,干着诈骗钱财,侮辱妇女,伤害人身的勾当,给农村的乡风文明,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调查,我市农村有私设宗教聚会点783处,自封传道人273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及“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活动时有发生,近两年来,全市先后制止了20余起非法宗教活动,少数信教群众因受到蒙敝和欺骗,陷入迷途,走向害人灭己的极端,给个人和家庭造成很大危害,给农村文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另外,由于宗教理念和教义本身的局限性,使部分信教农民过分地相信命运,依赖神灵,而削弱了居穷思变,尊重科学,勤劳致富的决心和勇气。在一定程度上滞碍了科技兴农,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目前我市农村宗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据初步调查分析,我市对农村宗教管理,尚存四个薄弱环节。
1、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农村,少数乡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问津。加之不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乱建寺庙,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2、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同时,统战委员既无执法资格,又与宗教部门不相隶属,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3、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大都分教徒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对宗教活动监督引导的一项迫切任务。然而,目前这项教育规划尚不明确。又如我市有私设宗教聚会场所783处,是合法活动场所的1.28倍,对这些私下聚会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也缺乏具体有效的监控措施,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情报,依法予以取缔。
4、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我市两级宗教部门由于刚升格不久,基础较薄弱。宗教管理干部28人,只占全市信教群众的万分之一点三,加之县级宗教部门无交通工具,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将束手无策。
以上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的宗教管理能力,其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要把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范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当明白,对农村宗教活动做到有效管理,正确引导,会有助于新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反之疏于管理,让非法宗教活动肆意妄动,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乡村干部在带领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把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村干部在准确掌握本辖区宗教活动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与县以上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订出具体的管理方案,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把管理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对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信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对宗教活动和信教农民能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的宗教活动,能够及时监控,互通情报,坚决予以取缔。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十分重视,今年上半年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从今年七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未经批准乱建寺庙、乱建露天佛像、乱设宗教聚会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乱建的寺庙和其他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开放一批、关闭一批、转作他用一批、拆除一批的办法,对乱设的宗教聚会点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建议各县、区和乡镇基层政权,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整治,坚决遏制宗教活动中的三乱现象。总之,通过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决消除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
2、要加大力度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首先要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其次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教育方法,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宗教的基本常识。让农民懂得什么是信仰自由,使信教群众明确从事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尽可能减少其信教的盲目性。
3、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境外渗透和邪教组织的活动大多出现在部分经济落后、群众文化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农村偏远地区。因此,在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过程中应注重治本,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既要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大力宣传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学习科技文化,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活跃农村的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从根本上筑牢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的防线。
4、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无小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五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坚持每年听取宗教部门汇报、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学习宗教政策和法规。要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根据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乡镇宗教工作由统战委员负责),建议提请省委在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县区宗教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这既是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措施。在物力和财力上,要尽可能满足宗教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于4月至6月间,邀请部分华侨外事工委委员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九大对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的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我区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考察了本区的佛教光孝寺、道教三元宫,天主教石室及基督教东山堂等16个宗教场所,以及外区的天河堂和圆玄道观等场所。并与区民宗部门、相关街道和社区的民宗干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成果汇报如下: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越秀区五大宗教齐全,广东省、广州市的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广州市道教协会等10个宗教团体均设在越秀区辖内。区内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及天主教活动场所(点)21个、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是广东省和广州市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域。据统计,登记备案的各类教职人员有354名,教徒约为33。8万人(含非本区居民,其中佛教11万人,道教9。1万人,天主教4万人,基督教2。5万人)。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辖内五大宗教平衡有序发展,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不同信仰的群众之间和睦相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发展情况。1978年之后,国家的社会生活经过整治,正常的宗教活动得以恢复。四十年来,我区宗教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1000人以上规模的宗教活动每年达100多场次,个别传统宗教节日在辖内各场所活动的群众达100万之众(如年初一,光孝寺有30万人次、六榕寺有20万人次、大佛寺有20万人次、三元宫有20万人次等)。其次,越秀是外来少数民族和国外信众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外籍信教人士到广州工作、学习、旅游、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加上内地西北地区信教少数民族信众的流入快速增长,导致越秀部分地区外国人和少数民族集聚的现象十分明显,社会生活中的宗教元素及宗教信息量大幅增加,通过宗教元素与国内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空前增强。
(三)管理情况。自20xx年11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迈出重大步伐,辖区各宗教场所制度健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加强,学法、守法和用法蔚然成风。20xx年1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到广州调研时,对我区寺庙的规范管理抓得早,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和执行落实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中,各寺观教堂因地制宜,开展一堂一景创建活动,寺观教堂整体环境提升,亮点纷呈,文明敬香、美丽清真寺、荣神益人及荣主爱人等特色活动有效开展。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学宪法、升国旗,坚持爱国爱教,设立图书馆阅览室,讲中国故事,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健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机制。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始终把宗教工作摆在事关全区中心工作的高度,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从抓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宗教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坚持把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纳入社会综治维稳考核指标,把宗教场所纳入创建平安越秀的考评项目。建立起区、街、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把宗教管理属地责任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体系,将宗教问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依法管理,宗教场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区全面梳理了宗教事务部门执法依据,制定权责清单,依法办理宗教场所各项备案和审批事项。印发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规章汇编》,督导各寺观教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按章办事、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区宗教事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宗教场所联席会议,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宗教场所管理服务上水平、走前列。组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在光孝寺、六榕寺等重点宗教场所推行“文明敬香”活动。在清真寺内开展“建设美丽清真寺、争当优秀穆斯林”活动。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由区民宗局牵头,安监、消防、食药监、卫生、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年开展督导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三是推动宗教场所工程建设规范管理。适时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沟通,努力推动解决各场所在规划报建、征收拆迁和建设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三)底线思维,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越秀区千年寺观教堂较多,为了确保每年上万人次的重大宗教活动平安有序,我区制定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重大节日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起民宗、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和街道协同的综合联动机制。每逢春节、圣诞节及开斋节等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属地街道、宗教场所和管理部门制定出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深入各场所进行专项协调,分析问题排查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覆盖,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指导,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是连接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关键环节。我区在依法管理的同时,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序开展,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人、财、物得到合理协调运转。近年来,各宗教先后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场所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六榕寺坚持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文化特点、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六榕特色”四原则对佛教进行阐释,体现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精髓,得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新时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随着外来人口不断流入,广州外来和外籍穆斯林群众数量庞大,而广州市仅有的4个清真寺全部分布在越秀区内,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以及周五主麻日,从各地集聚到越秀区清真寺做礼拜的穆斯林达到数万人,尤其是清真先贤古墓,场所内部以及旁边的兰圃路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人满为患,既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传统大型节日宗教活动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由于历史原因,各大寺观教堂空间拓展受到城市发展的限制,辖区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三元宫、基督教东山堂、天主教石室、清真先贤古墓等寺观教堂,每逢传统大型宗教节日活动,人员高度集聚造成的安全隐患突出,一些场所安全通道不畅,导致紧急疏散人群困难,带来的安保压力持续存在。
(三)对信教群众的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随着信众人数的增长,人员结构开始呈现知识化、年青化和中高收入化的发展趋势,宗教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增强。如何加强对信教群众依法有效管理,成为今后宗教工作的重要课题。
(四)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要求相比,我区宗教工作力量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我区宗教事务工作机构设置过于精简,人员配置与形势发展不相称,街道一级没有专职民宗干部,虽然有传统宗教节日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但仍难以适应新形势工作要求,尤其如人民、六榕、流花、登峰等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集中的街道,工作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基层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仍有待加强。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建议。
(一)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多种手段,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鼓励宗教界积极挖掘教规教义、宗教传统、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积极因素,把教规教义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建议各场所推广升挂国旗仪式,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法规宣讲日,对教职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策宣讲,在现有的图书馆阅览室内增设党的政策和法规书报专栏,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讲经、布道及传教等活动中,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宗教场所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问题。我区宗教场所传统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隐患问题是由众多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上下结合,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一方面从长远来看,需要健全完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中长期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寺观教堂建设布局,从未来发展空间上疏解中心城区的集聚压力,尤其是要在基础设施和规范管理方面,解决清真寺全部集聚越秀区,古尔邦节、开斋节期间穆斯林高度集聚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在规划布局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围绕品质城市示范区目标定位,同时解决当前安保工作的财政压力。要把寺观教堂内外环境品质提升纳入政府工作考量,尤其是涉及海丝申遗、传统中轴线改造及重要旅游景点的宗教场所(如光孝寺、大佛寺、石室教堂、怀圣寺、清真先贤古墓等),要结合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场所内外品质。建议利用光塔民族文化风情街项目建设,完善怀圣寺安检疏导功能。利用海丝申遗项目环境整治,把清真先贤古墓及兰圃路周边综合治理纳入工作方案。协调帮助基督教东山堂应急门(七中初中部)的开设,完善和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疏导功能。
(三)坚持管建结合,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的桥梁,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支点。建议针对我区目前宗教团体和场所基本上是自主管理的现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理念和做法,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更加积极介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强对信众的间接有效管理,对宗教场所的志愿队伍(义工)加强引导、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宗教场所志愿者的服务救助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通过他们联系和影响广大信众,了解掌握信众思想动态,发挥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重心下移,不断提高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和稳定区街民宗工作队伍,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管理架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民宗、公安、城管及街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宗教事务管理合力。要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制度,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为新起点,推动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五
(二)完善学习方法,促进理论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__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座谈。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求深、求新、求实作为理论学习的根基,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为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在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回忆党史话使命”专题研讨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搭建了理论平台。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强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的工作职能,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内容,把让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知情”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团结、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宗教界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情况通报会等不同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细致工作,赢得宗教界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为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完善电子政务入手,对现有政务网页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发布局职能处室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工作程序,以及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在切实加强和作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把工作触角向下延伸,在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组织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设定目标、量化任务、加强监督考核,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为切实作好“三级”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组成“三乱”治理工作推进组,深入阿城、双城、木兰、通河等市(县)开展重点检查,推动“三乱”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了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能力。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机关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养成,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的教育管理措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党组班子亲自抓、机关总支具体抓、职能处室配合抓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县级文明单位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把素质教育纳入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完善了规章制度建设,并通过规章制度的实施规范和约束职务行为。针对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的思想平庸、工作平庸、作风平庸问题,适时开展了“挑战平庸、追求卓越”教育。通过查摆平庸现象,挖掘平庸根源,正视平庸危害,引发了干部队伍的道德自省。通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教育,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打牢了“追求卓越”的思想基础。为培养和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了“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讨论活动,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得到进一步升华,营造了人人思发展之忧、谋发展之策、出发展之力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重点任务完成。围绕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和10项专项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超标上限管理和推进。一是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民宗教基础设施3个。二是会同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经营案件。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2起涉及外来宗教流动人口的不稳定事件。三是办理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行政审批、审核事项3件。四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镇进行的渗透活动1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聚会、传教、施洗、培训等宗教活动3起。五是指导镇宗教团体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六是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余期,受训人数达120余人。七是从提高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入手,组织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精神”讨论,并开展“牵手十大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日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孤困儿童、贫困户捐赠款物折合2万余元。
(三)形成长效机制,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保证。在创办学习型政府活动中,紧密结合党员干部实际,深入实施了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素质提高的队伍建设工程,并积极探索锻炼干部、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勤政、廉政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在制定《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对有关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结合业绩考核和竞聘结果,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对现有处室职能和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充实和加强了重要岗位,配齐配强了处室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提出了勤政、廉政工作要求。通过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形成了“有为才有位”的良好局面。
总之,经过镇人大常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要从带出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确立一个好思路、树立一个好作风入手,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切实抓好自身和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为实现全镇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六
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zz乡综治委。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七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管理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侨民宗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有关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
本次监督调研活动由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牵头,侨民宗委员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委负责人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宗教工作监督调研小组(以下简称调研小组)。调研活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宗教工作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本市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深化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解决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中的重点问题和实际难题,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发挥积极作用。
侨民宗委员会和调研小组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3月下旬举办宗教工作监督专题培训会并召开调研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以来,委员会和调研小组先后走访了市民宗委、市外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及部分涉外宗教活动场所,召开了有关基层宗教事务管理、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等方面的专题座谈会6次,专题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部署了全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调研的有关工作。8月23日,组织开展了常委会宗教工作监督视察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8月29日,召开委员会和调研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调研报告。
调研过程中各方普遍认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本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市和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为抓手,着眼全局、扎实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市及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团结和带领各宗教团体,以举办世博会为契机,大力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等方式,使本市各大宗教的场所面貌普遍得到较大改善,宗教服务信众、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为顺利举办世博会、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逐步健全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近年来,市区两级宗教事务部门以每年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活动和民族宗教工作培训为抓手,积极开展宗教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有效扩大宗教法律制度的社会认知度,使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逐步深入人心。同时,根据本市宗教事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并施行有关固定宗教活动处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在沪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指定、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努力为加强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不断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是依法治国在宗教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市民宗委先后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基层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培训和宗教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和社会化水平。同时,加强对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依据、职责、程序等方面的梳理和界定,着力规范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制度及其相关文书。针对本市外籍宗教信徒日益增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等新情况、新问题,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及时完善外籍人士集体宗教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工作机制,世博会期间又积极探索设立在沪犹太教信徒和外籍东正教信徒临时聚会点,基本满足了多国家、多语种在沪外籍信徒的集体宗教生活需求,受到了普遍认可和好评。
(三)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市民宗委以落实宗教房产、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等工作为重点,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以创建评选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支持协助宗教团体开展教职人员文化教育培训、讲经讲道交流等为抓手,着力推动和服务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管理和服务信众的水平。正是在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引导下,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宗教生活基本得到满足,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于本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二、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充分肯定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成效的同时,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宗教生活需求不很适应。
调查发现,本市各宗教的活动场所都不同程度存在布局不合理问题,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外来人口大量流入,本市现有穆斯林人口增长迅速,但除20xx年在金山区增设了一处固定活动点外,全市共有七坊清真寺,数量一直没有增加,且分布东密西疏,一些人口导入密集地区如闵行、青浦等西南部及其他郊区,至今没有一座清真寺或固定活动处所,每逢宗教节日,有些场所内人满为患,有时甚至溢出场外而影响周边交通。再如,目前本市开放道观仅26座,宝山、嘉定等地众多道教信徒屡次上访反映因没有场所而不能过正常的宗教生活。又如,本市基督教现有开放活动场所168处(其中城区20处,郊区148处),尽管数量相对较多,但存在布局不合理、部分场所“两证”不全等问题。
(二)非正常宗教活动时有发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不很适应。
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包括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抵御渗透等几个方面。调研发现,目前各宗教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正常宗教活动现象,表现形式各不相同。本市还有一些未经认定的“教职人员”游离于政府和宗教团体管理之外,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作为正在建设中的国际化大都市,在沪外籍人员数量正日益增多据有关部门保守估计,目前在沪外国常住人口已突破20万人,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短期逗留的流动外国人口。,外籍宗教信徒来源及其宗教生活需求日趋多样化。特别是传统五大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如巴哈依教、印度锡克教等在上海开始传播,犹太教、东正教等也重现上海。但调查发现,目前本市涉外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一方面,本市开展涉外宗教活动的场所和场次依然存在数量不足、布局不均、语种类别不多等问题,难以满足不同国家、不同语种、不同人群的涉外宗教生活需求。另一方面,普遍缺少综合素质较高的涉外宗教教职人员,能熟练运用外语传经布道者寥寥无几。
此外,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宗教事务部门的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本市各区县政府虽已设立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基本解决了基层宗教事务执法主体问题,但实践中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不尽统一,并普遍存在编制少、人手少、经费少、队伍不稳定、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三)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服务存在薄弱环节,宗教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新要求不很适应。
调研发现,本市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在管理宗教团体、引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对宗教界财务、资产管理的监督不够有力。调查发现,各宗教团体及其宗教活动场所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现象。
二是创新制度、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慈善和公益事业不够有效。随着宗教界善款的多年累积和慈善事业的深入开展,宗教界在如何更好地回馈信众、服务社会方面存在的缺陷逐步显现。比如,对宗教公益和慈善事业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前瞻性研究。没有形成适当的机制和统一的机构。对慈善公益项目及其效益缺少论证和预测,大多慈善行为限于应急式的捐赠,社会效益无法持续、放大等。
三是宗教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深化,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本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日益增多的高知识信徒的要求。特别是与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对宗教领袖人才的要求和广大信众的期望相比,本市宗教界领导层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宗教和谐、团结共进的整体力量有待进一步发挥。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认识是行动的指南,理念是实践的先导。没有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对宗教问题及宗教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就不可能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十一五”时期以来,党中央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宗教的具体实际,就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概括和新论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境界:
一是把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理论地位。
二是把宗教关系列为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之一,提出促进宗教和谐的新目标。
三是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新要求。新时期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这些创新理论,为我们做好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要大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范。要系统整理宣传内容,区分不同宣传对象,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努力提高宣传实效,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加强学习。本市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切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创新理论的系统性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刻理解和掌握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特殊复杂性的认识。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中去推动,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三,要强化培训。要创新宗教培训体制,切实将宗教培训工作纳入现有的公务员培训体系,要细化对象、创新方式,着眼长远、注重实效。尤其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在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依法管理同样是解决我国宗教问题的根本出路。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也必然是“十二五”时期甚至更长远阶段内我国宗教工作的重心。为此建议:
第一,不断完善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当前,上海正积极探索适应大城市发展特点的社会建设工作新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宗教事务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当遵循社会管理新格局,努力形成党委统战工作部门牵头、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宗教团体协同、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的宗教事务管理格局。对涉及宗教,但本质上属于其他社会公共管理领域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克服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大胆依法行政,宗教事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形成合力,逐步实现宗教事务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体系的良好局面。
第二,切实抓好两个专项工作。宗教教职人员是宗教事务的主要承担者和实践者,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事务的主要发生地和宗教活动的重要载体,所以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政府应该花大力气抓好。当前要集中精力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这两个专项工作,要将做好两个专项工作与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解决当前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在认定宗教教职人员的同时,对没有合法身份但依然从事有关宗教活动的人员,要加大管理力度,切实净化相关的社会环境,要坚持常抓不懈,真正收到实效。
第三,着力强化基层宗教工作。宗教工作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能否取得实效也在基层。建议要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基层宗教事务委托执法制度,继续探索社会工作者介入基层宗教工作的做法,确保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要鼓励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第四,继续探索创新涉外宗教事务管理方式。要针对本市外籍人士宗教信仰需求多元、管理难度日益增大与现行涉外宗教事务管理法制不完善、政策与法规衔接不紧密的矛盾,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妥善处理传统五教之外其他宗教的信仰满足和依法管理问题,不断完善与公安、安全、外事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增强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合力。
第五,注重立法经验总结,适时提出立法建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也需要不断创新立法。为此,建议市民宗委在贯彻实施“两个条例”中,重视对条例本身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收集积累,为市人大常委会适时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做好准备,并积极向国家有关方面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
(三)以人为本、注重引导,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新时期党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此,需要政府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三个层面,加强对宗教界的引导和服务。
第一,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为不断满足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根据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合理规划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的要求,一方面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教信众数量及其分布的调查和预测,根据实际需求依法向政府提出有关场所新建、置换、恢复、合并、调整等方面的申请。另一方面政府要进行综合规划和布局,按照居民导入导出、大规模住宅区建设、常住外籍人士分布等情况,对全市及各区县宗教场所的总体布局进行前瞻性思考和规划,抓紧研究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的导则和指标体系,提出切实可行的宗教用途土地储备途径和方案,推动本市宗教活动场所布局更趋合理科学。
第二,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宗教界服务社会、利益人群。要切实加大培养新一代高素质宗教代表人士和广大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工作力度,强化对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引导和教育,鼓励教职人员开展政治、法律、文化、语言等方面的学习和对宗教教义的深入探究,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传教水平。要继续通过讲经讲道交流等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根据当前社会深刻变革的实际,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挖掘和弘扬其有利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夯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伦理基础。要重视和加强各宗教院校建设,切实发挥院校在培养宗教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创新理念、完善政策,为宗教界更好地开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疏通渠道,鼓励宗教界积极探索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方式和途径,制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的长远规划和计划,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
第三,管理和服务并重,切实引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要从目前对宗教团体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即宗教事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即社团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体制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机制,防止因权责不明或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监管不力的现象,形成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服务合力。一方面,要督促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宗教界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和定期检查报告制度,满足广大信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不规范的财务工作进行整改。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宗教团体的服务,除真心实意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外,更重要的是帮助宗教团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团体在议事决策、办事程序、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民主管理和自律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宗教团体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
宗教调研报告篇十八
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
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zz乡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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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调研报告篇十九
众所周知,在湛江霞山区有一座美丽的天主教教堂,她引起了我们班同学对湛江宗教信仰发展状况的兴趣,这个学期末,我们班分小组去对此做了一些了解。我们小组一开始就决定从各个不同的途径去体验一下,通过亲身体验去了解湛江的宗教文化,因此我们分别进行了网站搜寻资料、简单的社会调查,还去了教堂、后坛村等地方体验了一下宗教活动,也对宗教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关键词:湛江;宗教文化;发展状况。
一、研究方法。
1.网上搜寻:在中国知网等网络上搜寻相关论文作了解。
3.实地考察:参观维多尔天主教堂。
4.亲身体验、参与宗教活动:参与教堂晚祈祷、参加后坛村天主教徒聚会。
二、研究过程及所得。
1.问卷调查。
通过上网搜寻,我们了解到宗教信仰的含义,并找到了一些关于宗教信仰的调查问卷,我们参考这些问卷制作了一份针对湛江宗教信仰发展状况的调查问卷。
经过一周的努力,我们得到了76份有效的调查问卷,并对此进行了整理。从我们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可以非常明显地发现这么一个现象:学历越高且年龄在二十岁至四十岁之间的人群中,他们对于宗教是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的,虽然他们本人并不都是信教的,但他们并不会对宗教持着排斥的态度,或简单认为宗教就是迷信。不过在他们当中,正式信教的人寥寥无几,他们大多数还是认为科学才是最值得他们去信仰的。根据这个现象,我们可以初步这样分析,这些高学历的人群,他们应该大多数都是在本国接受教育的,而我们中国的教育从始至终都是宣扬科学、真理等理念的,虽然我们中国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人们是否信教,信何教,是与他们接受的教育内容,以及他们生活的国家的有关系的。如果他们所生活的国家的宗教意识是强的话,那么他们信教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而年纪在四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他们当中就比较多的会认为宗教信仰就是一个迷信现象,即使有些人的学历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这与他们出生的年代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他们的年代里,我们中国与西方大多数国家的关系并不太如意,而且他们的年代距离殖民侵略的年代是很近的,加之建国初中央到地方大力鼓吹社会主义。因此,我们推断:由于他们可能或多或少对西方国家怀有敌意,并且他们可能存在着关于宗教信仰的一个误区。他们大多数人认为社会主义始终是的,那么他们就可能在潜意识里会认为宗教信仰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而资本主义的东西并不太可信,所以他们大多数人会认为宗教信仰是迷信的,他们很少信奉基_督教、天主教等宗教。然而,这部分人中很多都有烧香拜神的习惯,但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教徒,更多人认为这是一种传统。因此我们不排除有信奉佛教和道教而不自知的情况。所以,我们无法很好地得出他们信教的原因,在这里,我们只能推断出一代人的信教与否,与他们所出生的年代、以及这个年代里国家的社会性质、阶级立场、教育内容等有关。
总体来说,我们调查发现信教的大多数还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年轻人非常少,年轻人现在大多数追求的是科学、自由等。还有不能忽视的一点,湛江曾经有五十年时间是作为法国的一个殖民地,西方等宗教在这段时间自然是发展的比较好的,那么老一辈的人受到西方宗教的影响就会大很多,他们信教的可能性也就大很多了。所以,宗教信仰与宗教环境也是有关的。
另外,在我们做调查问卷的过程中,一些人在一谈到宗教的时候,会像遇到洪水猛兽般,坚决远离。对于这一部分人,我们没能与他们做深入的了解,所以是什么原因我们并不能很好的了解。不过根据做调查问卷的人我们还是可大概看出一些原因的,学历、立场、环境、经历等都有可能是缘由。
以上的内容,必须强调是根据我们的调查问卷分析出来的,但由于我们的调查问卷的内容本身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们无法给出具体的数据,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数据。而且我们后来发现我们调查问卷所得的结果跟我们在教堂得来的数据有较大的差距。
2.实地考察。
湛江天主教堂名叫维多尔天主教堂,又称霞山天主教堂,该天主教堂位于霞山区绿荫路,巍峨高耸,庄严肃穆,四周花木环绕,是湛江的哥特式教堂,也是全国重点教堂之一。现为湛江市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湛江市天主教爱国会会址及天主教湛江教区主教座堂。
根据行程的安排,我们来到霞山天主教堂参加了一次教会的晚祈祷活动,教堂在晚上6:30开门,虽然祷告活动是在晚上8点开始,但很多教徒是早早就来到教堂阅读圣经、唱诗歌。来到教堂的教徒每个年龄段的人都有,但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纪的妇女,我们留意到其中有一位年纪比较大的妇女,她一进门就对着耶稣像参拜,那种虔诚的眼神让我们敬佩不已。
晚祈祷的仪式并不长,主要还是唱诗歌,读《圣经》里面的故事等等这些常规的仪式,仪式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仪式过后,我们向神父了解了一下关于关于天主教湛江教区的一些情况:天主教湛江教区成立于1990年,在地理位置上包括茂名市和湛江市;整个教区约有3万教徒,其中湛江市约有23000名,茂名市约有7000名;在年龄段方面,每个年龄段都有,其中中年人的人数所占的比例,近几年有年轻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到教会当中;关于教徒信教原因也有很多,其中比较普遍的有以下几个原因:受家人以及朋友的熏陶影响的、个人遭遇逆境而寻求心灵慰藉的、也有的人先是对本教好奇想要了解,然后加入本教。
在与神父的短暂交流中,从他的每句话的言辞中可以体现到神父发自内心的对于天主教的虔诚,以及天主教教义中的“仁爱、义德”,他并没有像我们之前去到的佛寺那样无论我们问什么问题他都是把答案拉到宣扬佛教方面去了,神父他是非常客观而且耐心地回答我们的问题,也许这也是亚洲文化里的“感性”和欧洲文化里的“理性”的区别。
3.参与宗教活动。
小组去过教堂后,听说第二天会有一个聚会,我们当然不愿错过机会,第二天饭后便坐车到了广东海洋大学,因为附近的后坛村有一个天主教教徒的聚会地。这个聚会地是村里的一间民宅,由神父向村民租用的。聚会地虽然不大,但是摆设很简洁,张贴了一些关于天主教的标语和标志,给人一种宁静、平和的感觉。在这里,每周星期四晚上都会进行一次聚会,主要成员是广东海洋大学信仰天主教的学生,人数不多。当天晚上,由于神父没空出席聚会,便由两个主要成员负责主持聚会,聚会的流程大体如下,播放一些关于天主教的歌曲,组织教众齐唱歌曲。让我们印象深刻的一幕是,由主持人与耶稣进行心灵交流,向耶稣说出他们的内心深处真挚的情感,这一刻很神圣。要是有新教众加入聚会,便增加一个教众的自我介绍的环节,让各教众对彼此有所熟悉。接下来,我们观看了一部关于圣经对人生有着深刻影响的电影,在这部电影里,我们看到了主角在接触圣经前与接触圣经后的巨大变化,有了信仰,帮助他们战胜了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精彩,使他们不断往目标前进,这陶冶了教众的性情,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教众,使教众从心里信仰耶稣。观看完电影后,各教众分享他们的观看心得,这样便更好地了解各教众的心理状态和想法。参加了这次活动,让我们小组对天主教的聚会有了新的了解,也有助于我们研究湛江宗教发展的状况。
三、个案分析。
广东海洋大学大四学生王同学,一名虔诚的基_督教徒,就是他带领我们去参加活动,让我们有机会接近湛江的宗教文化。大学二年级的时候,王同学开始接触基_督教,当时是通过一位师姐了解到基_督教的相关情况。这一位师姐分享了信仰基_督教后的个人人生体验,介绍他参加了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一起参与组织的基_督教教会,该教会位于广东海洋大学附近的后坛村。在跟王同学交谈的时候,他谈到,现在的他还不是很投入信仰基_督教,认为宗教还是一个心理问题,而真正的基_督教徒会认为上帝是真实存在的,但他说,有些事情是科学无法解释的。
基_督教徒相信,圣灵赐予他们超自然的荣耀,使他们在昄依上帝之后,找到自己与世界相关联的新途径,由此他们便假定,自己对生灵词语超自然的荣耀的信仰被经验间接地证明了。这种宗教信仰使信仰者对周遭世界及其事物有完全不同的认知反应,这反过来即成为信仰者假定圣灵存在的一个理由。另一方面,当信仰者自认为正在经历上帝的临在时,他们便认为他们的经验证明了,假定上帝就是他们所经验的东西是正当的。因此,在相信上帝向他们显现时,他们的经验直接证明了信仰上帝是合理的。
四、总结。
在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活动中,我们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集合小组各人的智慧制作了社会调查问卷;我们亲身去到教堂接触教徒、神父,参加教会活动,这样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都深有体会。经过这次实践活动,也让我们真正对湛江的宗教文化、宗教发展的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都认为这次活动收获很大。
宗教调研报告篇二十
本文目录。
6月20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杨丘远的带领下,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汊涧镇东胜寺、釜山教堂和龙隐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宗教局关于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情况的通报。在实地察看、听取通报和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从视察情况来看,我市拥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道教等四大宗教,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8个,其中佛教寺庙41个、基督教堂点24个、道教场所2个、清真寺1个。登记备案教职人员300多人,信教群众近3万人,其中佛教1万人、道教8000人、基督教6000人、伊斯兰教2600人。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增团结、促发展,构和谐、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稳步推进和谐天长建设。
落实了市领导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对宗教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协商研究,确保重大事项平稳开展统战部、民宗局对帮抓宗教团体工作进行分工,对基层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一步明确,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全市所有宗教场所都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严格履行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制定考评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和教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整顿,杜绝私设聚会点、乱建乱传等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培训、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
规章制度。
引导宗教场所积极争创和谐寺观教堂。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有序依法平稳进行。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实行钱帐分离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等程序。
制定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计划,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契机,为宗教活动场所配备学习、宣传资料,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
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尤其是落实到人不够消防安全能力较低,大部分宗教场所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连消防器材都不会操作。
宗教场所规划不合理,建筑防火间距不达标;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现象严重;大殿布缦为易燃材料,存在火灾隐患;大多寺庙僧人少且年龄老化,扑救火灾能力有限;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水源保障不够,消防通道不畅。
现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数没有办理房产证,办证难且矛盾纠纷大,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同时,由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宗教场所建设用地审批难,虽然今年作了申报,但目前尚未落实一处,宗教活动场所扩改建难。
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有一定威信、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的宗教人士,要着力培养、积极推荐,把他们及时安排到宗教团体任职;通过外出考察、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拓宽场所管委会成员视野,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基层民宗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配齐配强县级佛协、伊协专职人员,发挥宗教团体互联、互补、互动作用。
结合“”规划、美好镇村建设和发展旅游业的需要,强化为各宗教场所服务力度,统筹解决宗教场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问题,使宗教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引导信教群众进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取缔私设聚会点、打击非法传教人要注重宗教场所的消防工作,配备配齐消防设施,落实消防通道,加强消防演练,加强线路改造,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对全市范围内的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行整合合并形成品牌效应,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规划建设指导;要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对现存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宗教活动场所,督促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加快办证进度,对其予以合法化。
鉴于当前国内外反恐形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为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建议政府设立宗教工作三项经费(支持基层宗教工作经费,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经费,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效运转。
返回目录。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能力。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重点任务完成。围绕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和10项专项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超标上限管理和推进。一是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民宗教基础设施3个。二是会同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经营案件。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2起涉及外来宗教流动人口的不稳定事件。三是办理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行政审批、审核事项3件。四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镇进行的渗透活动1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聚会、传教、施洗、培训等宗教活动3起。五是指导镇宗教团体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六是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余期,受训人数达120余人。七是从提高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入手,组织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精神”讨论,并开展“牵手十大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日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孤困儿童、贫困户捐赠款物折合2万余元。
宗教调研报告篇二十一
我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宗教信徒信奉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教派。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各类宗教院校74所。因此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已成为当前宗教事务的重要工作和任务。
“民族、宗教无小事,全党都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对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这是江泽民同志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向全党提出的严肃要求。从事宗教工作的部门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宗教工作确是一项关系到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极其重要的工作。宗教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思想上只能重视,不能忽视;精力上只能集中,不能松懈;措施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同时现实也告诉我们,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做好宗教工作,仅靠宗教部门是难以承担重任,必须全党重视,各部门配合,才能确保广大信教群众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各项宗教活动;将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成为他们的行为准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调动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问题与原因。
我区现有基督教活动场所11处,有信教群众3000余人,从宗教活动的总体上看,还是稳定的,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呈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1、基督教信徒队伍在不断扩大,年龄趋向青年化。2、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家庭聚会点还在暗中发展且屡禁不止,屡劝不散;外来自由传道人进我区横向活动频繁,“东方闪电”、“实际神”还在适时活动(打着基督教的牌子实为邪教),信徒发现外来传道人认为是信友而不举报,甚至通风报信,不协助政府宗教部门开展有效地打击。3、信“上帝”不信“三自”组织的信徒总是想在基督教内部为教仪分争,拉帮结派,这虽无违法犯罪但也影响信教群众团结和社会稳定。4、各聚会点负责人、传道人及组织成员普遍文化素质偏低,诵经讲经能力教差。5、信教具有世俗性趋势,一人信教即全家信教,老辈信教,即下辈也信教,盲目追求。6、活动场所分布不均匀,信教群众平时过宗教生活不方便,年大者居多,经济条件教差,自我管理能力弱。7、信教群众的真实思想状况不能得到全面而正确的反馈,需要调节的矛盾时常发生,规范管理难等等。宗教领域存在的这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其原因何在?我们在深入调查后分析认为:1、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是有原因有过程的,都是发生于人的需要,这种需要一旦形成一种观念,一种信仰,要想朝夕之间使信徒放弃这种观念和信仰是不现实的,需要一个漫长的引导过程。2、有些信教群众并不是真正信仰宗教,而是出于某些动机利用宗教,尤其在农村,由于一些地方的基层组织职能弱化,使农民失去依靠对象,需要寻求依托的人和组织。在“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支配下,走进教堂。3、部分基层领导和干部对宗教工作的复杂性、严重性在政治上缺少足够的认识,对党的宗教政策缺少全面的理解,因而措施和行动都不得力,用他们的话说:“一不向你要钱,二不到政府上访,三信仰是他们的私事,四信教有啥不好,我们何必管这么多”,认识不到位。4、许多部门误认为宗教工作是统战、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的事,看不到宗教工作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各级组织,政府的各级部门密切相关,与地方政府、村级组织也密切相关。信教群众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怨声载道。5、各街道虽配备了“专职统战员”,但专职不专,由于区街工作千头万绪,统战员还要兼顾其他必要的工作,因此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难以摆上应有的位置,可以这么说,宗教矛盾不到尖锐化程度,某些地方党委和区街领导可以视而不见,不闻不问。6、经批准的宗教场所中信教群众特别神职人员政治素质普遍偏差,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爱国爱教思想不牢,自我管理普遍无序,宗教活动有章不循,财务管理混乱,导致信教群众凝聚力不强,周边关系处理不善,需要地方政府和市宗教部门协调的矛盾经常发生。7、宗教工作部门人手少,经费紧,要使宗教活动完全走上法制化轨道,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社会稳定,还缺乏必备宗教工作条件。
二、对策和措施。
1、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群众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增强政治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
点和基本政策的大政方针上来,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和处理宗教方面的问题,使基层干部群众都能分清宗教与迷信、合法宗教活动与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与民间信仰等界限,从而正确认识、对待、处理好宗教问题,确保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要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一是各区街党委在制订宣传、学习计划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必学内容。二是宣传部门在党校干部培训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列入必训内容。三是组织、人事部门在对基层工作和干部考核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列入必查内容。
3、依法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的管理。经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达到依法治理的目标。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务必做到:一是对宗教场所的主要负责人、传道人及管理组成人员加大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确立党和政府的绝对领导权;二是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和走爱教爱国的道路;自觉接收政府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和领导;三是加强年检,严格把关。对年检不合格的场所,限期整顿,坚持不搞“走过场”,以强制的手段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健全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四是各区县宗教管理部门和区街工委要站在全局的角度上,统一制订共同遵守的规章和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互查,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改正,坚决改进过去存在的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在嘴上,没有实际行动的现象,以制度约束自我解决问题。开展模范文明宗教场所创建评比活动。围绕“宗教政策、制度执行、民主管理、维护稳定、遵纪守法”等内容,制订创建评比细则,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各活动场所负责人开展对口互评,互相取长补短。通过创建评比模范文明宗教场所活动,推动宗教场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五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宗教人士不但要懂教规教义,同时作为公民也要懂法。因此,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宗教工作主管部门要担起重任,常抓不懈,加大对《宗教工作普法读本》中有关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普及力度,通过学习、交流、考试等灌输途径,来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在他们的作用下,使广大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做一个好信教群众,在社会上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4、机关要整体联动形成制止和打击非法与违法的宗教活动的合力。制止、清除私设聚会点和打击邪教组织、宗教地下势力以及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仅靠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如清理问题,涉及到政策宣传,思想教育、社会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总结回顾以往的整治经验,只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共同站在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高度上齐抓共管才能有效。政府宗教工作主管部门、各区街党委首先要有政治责任感,主动挑起第一责任人的担子,在精通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同时,对社会上的非法、违法的宗教活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在职责范围内的事大胆果断处理,决不能手软和推卸责任。党政机关与宗教工作及相关部门要自觉做到在布置、检查、考核工作不忘宗教工作。公安、政法部门对严重违反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非法宗教活动的人与场所要给予必要的打击。普法机关要将国务院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xx教事务条例》列入“四五”普法规划中去。通过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宗教法制观念。
宗教调研报告篇二十二
宗教工作现状和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镇宗教场所及信教人员的现状。
**镇区内有基督教堂、天主教堂两个主要宗教场所,基督教堂有教职人员5名,信教人员700多人,天主教堂有教职人员4名,信教人员1000多人。为保障农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根据自办教会原则,经县宗教局批准,在镇党委政府协调下,规划建设了**兵房天主堂、兵房基督教堂活动点等宗教场所,为信教群众提供了合法的宗教场所,各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多次获得宗教部门授予的文明宗教场所的荣誉。
二、当前宗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镇宗教工作在县宗教局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并保持稳定和谐,但与新形势下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部分党政干部对宗教工作认识不够。表现在对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识知之甚少,不了解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了解宗教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了解宗教方面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因而在宗教事务管理中,要么就疏于教育和引导,任其发展,人为扩大宗教影响;要么看不到宗教的合理性和多方面的社会功能而视宗教为愚昧和落后,视信教群众为异己力量,处理宗教问题简单而粗暴。
境内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和非宗教活动的存在。境内外宗教势力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的渗透不断加剧,教派的影响不断扩大,造成我镇部分信徒思想上的迷茫;非法宗教活动在某些村、某一时段的活动频繁;私设聚会点等混乱现象依然存在。
宗教团体内部、宗教教职人员之。
间、信教群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影响到宗教领域的稳定和大团结。
宗教团体制度建设薄弱,个别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办事的观念淡薄,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部分信徒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绝不能漠视、轻视而使问题累积,并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要善于把握宗教问题的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工作。
宗教问题主要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我们要深刻认识宗教问题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在我国将长期存在,既不能用行政的手段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
一是要重视宗教问题的群众性。从事宗教活动的主要是人民群众,公民有。
信仰宗教的自由受宪法的保护,在宗教工作中必须要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们政府就要把宗教团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加强引导充分其作用。
二是要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江泽民同志指出“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的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复杂性”。宗教既是以有神论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又是拥有大量信教群众,文化经典,教会组织和活动场所等设施,而且开展集体活动的社会实体。从民族性上来看,强大的民族常把宗教作为推行其扩张政策和侵略弱小民族的一种精神手段,而弱小民族也可以把宗教作为反抗强权和维护民族利益的精神旗帜;从阶级性上来看,统治阶级常借宗教加强其统治,而被压迫阶级为摆脱他们的苦难,常常用宗教作箭牌而进行反抗;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及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信教群众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又是敌对势力争夺利用的对象。因此,宗教问题的复杂性要求宗教工作必须两头兼顾,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又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既要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又要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
要努力提高基层统战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强化宗教工作责任意识。
乡镇统战部门要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本着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原则,客观地对待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容性,努力使宗教成为社会发展中的和谐因素。
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提。“民族,宗教。
无小事”,是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可见,民族宗教工作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作为一名统战干部,不可消极被动,出了问题才去管,而应该加强学习,熟悉业务,掌握情况,摆上位置,常抓常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集中力量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正确处理党和宗教界人士以及信教群众的关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广大群众中的凝聚力,吸引力,团结教育引导他们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要通过深入基层、学习调研,掌握了解情况,不断探索、总结、掌握和运用处理好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以民为本做好工作。
要不断深化创新宗教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宗教工作和谐稳定目标。
宗教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宗教现象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宗教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从乡镇宗教工作来看,不仅要对其有充分的认识,而且工作思路要清晰,关键环节要把握,处置问题要恰当。
1、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镇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镇党委要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组织,完善镇村宗教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挥作用。重要工作统一部署,重大活动统一安排,重要信息统一报送。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列入镇对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考核内容,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实效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独立自主自办教育。要建立制度经常抓,结合形式及时抓,集中教育重点抓,开展活动广泛抓,引导宗教界高举爱国爱教这面旗帜,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提高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水平,实现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目标。
力量。二是要关心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党和政府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关心他们的成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他们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同时做好政治上的安排,为他们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使他们能够紧紧团结在政府的周围。三是要正确引导宗教界上层人士对教规教义作出积极的阐释。特别是对蕴含于宗教经典、教义、教规中的宗教道德方面的积极因素予以倡导和弘扬,通过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宣讲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现世和来世的关系,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思想道德方面的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通过力所能及的方式,广泛开展赈灾救济、捐资助学、修桥筑路、助残敬老、保护环境等公益活动,树立宗教界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从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参与基本现代化建设,主动自觉地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
4、规范管理,促进宗教活动有序合法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一是要依法办事,落实好各项宗教政策;二是要抓好场所、活动、人员“三要素”的规范工作,使规范化管理符合法制管理的要求;三是要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场所,防止有人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四是要加强引导,把”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落地实处,建设更多和谐文明的宗教活动场所。
5、要建立有效的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
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