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模板19篇)
通过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了解特定主题的情况,做出决策或采取相应的行动。撰写报告时要注重调整篇幅和字数,确保信息的充分呈现同时不过多冗长。在报告中,作者还提出了一些问题和思考,供读者进一步思考和讨论。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一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巩固和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为了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了解掌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现实状况,以及在贯彻执行会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近日内蒙古额尔古纳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对我市的村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额尔古纳市辖行政村4个,从xx年开始实行了“村财民理乡代管”为内容的村财务管理机制,并且制定了配套的具体管理办法。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的负责人,基本上是乡镇办事处的会计人员,负责“村账乡管”的日常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实绩考核内容。村会计员(实为报账员)实行按月办公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张榜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乡镇办事处与各村村委会明确各自的职责。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年终审核,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统一规范管理。经过几年来的运行,收效很大。既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消除了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又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xx年财政部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了便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理解执行,qq超拽分组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统一安排步署,于xx年底对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学习培训。在全面贯彻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各乡镇办事处统一了会计账薄,统一了记账凭证,统一了记账方法,统一了会计档案,规范了票据,规范了会计科目,会计管理职能真正延伸到村一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起到了一定的当家理财作用。与此同时,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具体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等等,起到了一定的约束机制作用。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应收账款增多导致资金沉淀,资产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二是有的村民往来帐采取重复记息,导致不良债务增多,村级债务化解难。三是开支大手大脚。
(三)报销审批不规范。一是审批不够规范。二是账款结报不及时。三是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四)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一是会计账薄、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二是乡镇办事处会计与村会计员自行记账,对账不及时,凭证传递方法不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不善;三是有些村办公条件差,实行村账乡管前的会计凭证自行保管,因保管不善难免遗失;有的会计人员调整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
(五)财务公开不规范。一是乡镇办事处代理记账的审核问题。由于农经人员不熟悉村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和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存在着重记账轻监管,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合法,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证得以入账。二是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开、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
(六)村级会计人员的队伍不稳定。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成员每三年选举一次,全体村民“海选”产生。每产生一届村委会,就更换一届会计人员,造成村级会计人员队伍极不稳定,从而贯彻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阻力巨大。而且,会计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财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有的村财务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村主要干部一人说了算,收入不进账,支出无票据。有的村坐收坐支十分严重,村账乡管是个空架子。有的村新一届领导不与上一届领导办理工作交接,旧的不交账,新的不接受,合同协议都没有,债权债务不清理。
三、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其形成原因,一是法制、政策宣传不到位,村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机制不健全。三是法规制度不融合,执行过程阻力大。四是农村市场主体不完备,造成会计人员零核算。五是领导干部认识模糊,重视不够。由于领导干部自我发展意识不强,仍然存在等、靠、要的习惯心里。
四、建议。
(一)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载体,完善农村市场主体。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以家庭社会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最基本的制度。来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它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应当长期坚持下去。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统”的一层主要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为生产农户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形成链条式发展模式,促使农民发挥特长,专业化经营。这样一来,既可形成产业优势,又可避免农户在混合性经营中顾此失彼的弊端,还能够提高市场经济运作能力。会计核算有了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方可实施。
(二)建立村级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制定“五统一”管理机制。一是统一乡镇办事处统管资金帐户。全乡镇办事处各村所有资金收入,存入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村只设一个支出帐户,辞职信范文使用资金时向财务会计中心提出申请,由统管帐户拔入支出帐户。二是统一报帐日。每月30日为统一报帐日,村报帐员携带本期收款、付款发票、现金日记帐,收款凭证存根,现金结报单到财务会计中心报帐。三是统一实行收付款凭证领用登记制度。各村统一使用额尔古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付款凭证。四是统一实行开支审批制度。五是统一财务公开。各村理财小组每季度监督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情况并予以公布。同时,每年进行一次村级民主理财,直接接受村民的监督。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二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县政府安排县审计局对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对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办等5个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依法生财理财,努力增收节支,全力保障“5+1”项目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77755万元,较上年增加17727万元,增长29.53%,占调整预算77000万元的100.98%。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预算内全年上级补助收入及国债转贷收入333226万元,较上年增加35256万元,增长11.83%。
民生投入持续增加。2014年,实施民生工程36项,在省级33项基础上增加3项,民生工程投入97680万元,较上年增加1093万元。进一步加大民生支出,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群众。
推动发展更加有力。2014年,预算内拨付县城投公司、汇金公司和现代产业园区资金215579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兑现落户园区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2014年通过县城投公司融资平台获批13个融资项目,当年提款177500万元。进一步充实担保机构资本金,2014年新增利达担保公司资本金4000万元,带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600万元。
依法理财深入推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重点税源管控,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收入目标超额完成。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追加,对部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追加。加大存量资金清理整合,清理历年项目结余资金1480万元用于民生工程,清理整合农业项目资金1600万元扶持现代农业发展。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初预算编制到位率和财政预决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委派、服务外包等方式,将公共服务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和技术服务事项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债务的管理权限、审批程序、适用范围、偿还责任及管理机制,对全县政府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锁定存量债务规模,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农村公益设施建管机制、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县本级财政收入情况。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4年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48270万元,2014年县本级实现财政收入58454万元(中央收入16823万元,地方收入41631万元),较上年增加16792万元,增长40.3%,完成预算的121.1%。收入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51093万元,其中:增值税4596万元,消费税11万元,营业税13362万元,企业所得税13637万元,个人所得税1168万元,资源税5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171万元,房产税440万元,印花税333万元,土地使用税1421万元,土地增值税1330万元,车船税234万元,车辆购置税3749万元,耕地占用税1834万元,契税7757万元;非税收入736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3160万元,罚没收入1882万元,专项收入13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87万元,其他收入111万元,中央级非税收入25万元。
2014年,省财政补助我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79470万元,具体构成是:税收返还30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59770万元,其中:体制补助3532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212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6454万元,结算补助699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补助183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2893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1022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1287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1923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463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49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58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1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6616万元。
2014年,县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320922万元,较2013年增加40329万元,增长14.4%,完成年初预算175756万元的182.6%。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2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230万元,教育支出687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7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319万元,节能和环保支出411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402万元,农林水支出610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1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5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26万元,金融支出471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7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49万元,其他支出3551万元。
2014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33903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4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94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100万元,上年结余31万元,调入资金1695万元,减补助乡镇支出11711万元。县本级财政总支出3390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922万元,上解中央支出16823万元,上解省级支出17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万元。
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6129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5800万元(国有土地权使用出让收入23930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32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90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0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35万元,育林基金126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119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1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7万元,公共住房租金收入108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7693万元,基金补助收入42636万元。
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98631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98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9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29万元,农林水支出2726万元,教育支出27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0万元,其他支出1099万元),上解支出-20万元,基金补助支出8815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7498万元。
2014年,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21120万元,其中: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048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3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5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9万元),上年社会保障基金结余637万元。
2014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088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50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3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5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47万元。
收支相抵,2014年县本级社会保障基金滚存结余239万元。
2014年,县财政下达本级预算支出指标630781万元,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公共预算支出指标32244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部门预算75412万元,年初代编重点专项预算和项目配套支出指标(非部门预算)33025万元,目标考核、招商引资等奖励支出指标1572万元,工资、义教经费等结算支出指标6239万元,非税收入结算支出指标2625万元,分解上级专款支出指标180829万元,税收征管业务费支出指标900万元,县长办公会议批准追加支出指标4782万元,列收列支指标17415万元,减财政监督追减指标358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指标30834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指标243249万元,分解上级基金补助支出指标42656万元,育林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安排支出指标1952万元,社保基金支出指标20483万元。
1、虚列支出12772.7万元。2014年12月,总预算将上级财政年底拨入的专款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考评、双拥、效能建设奖励等资金12772.7万元列支转入暂存款。
2、非税收入退库420.80万元。2014年12月,总预算将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征缴入库的征地管理费收入420.80万元,以“误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缴入国库”名义退库。
3、预算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缴国库100.83万元。2014年,预算内专户存款利息收入57.19万元,加上年结转利息收入43.63万元,合计100.83万元未缴入国库作为预算收入。
4、个别超拨资金。2014年超预算支出指标,调度张冲乡政府资金850万元。
5、自我保障不足问题依然突出。2014年,县级财政公共预算收入58454万元,仅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0922万元的18.21%,占当年财政公共预算总支出339019万元的17.2%,严重依赖转移支付,自我保障能力严重不足。
二、非税收入审计情况。
(一)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2014年度,县非税局征收管理的非税收入38203.66万元,加上年度滚存结余6963.75万元,非税收入合计45167.41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划缴非税收入38051.82万元(其中:缴入国库23937.50万元,缴入专户14114.32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末结存非税收入7115.59万元(其中:应缴未缴国库收入6337.24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收入778.35万元)。
1、2014年度,县非税局“应上缴非税收入”24504.33万元,加上年度结余5770.41万元,合计30274.74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缴入国库“应上缴非税收入”23937.50万元。2014年,县非税局“应缴国库财政收入”结存6337.24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3956.21万元,政府性基金156.65万元,专项收入84.79万元,罚没收入208.74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30.85万元)。
2、2014年度,县非税局“应缴专户财政收入”13699.33万元,加上年度结余1193.34万元,合计14892.67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缴入国库“应缴专户财政收入”14114.32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县非税局“应缴专户财政收入”结存778.35万元(其中:教育收费结存389.86万元、卫生收费结存388.49万元)。
2014年度,县财政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单位预算外收入17151.76万元,加上年度滚存结余1143.95万元,收入总计18295.71万元。2014年度,县财政局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支出17011.46万元。收支相抵,2014年末,县财政局财政预算外专户存款结存1284.25万元。
(三)非税收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546.46万元。2014年度,县非税局将县直和乡镇非税收入3037.43万元转入县预算外专户存储,未缴入金库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2014年末,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暂存各单位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利息收入934.03万元未缴入国库;2014年,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将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75.00万元全额缴入县财政专户,未缴入金库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
2、应作未作预算收入1645.13万元。2014年12月,县非税局将非税收入1645.13万元(其中: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921.21万元,罚没收入640.68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3.24万元),通过调入资金方式缴入国库平衡当年预算,未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进行核算,导致当年度预算收入不实。
上述应缴未缴、应作未作预算收入共计9191.59万元。其中作为调入资金方式缴入国库的1645.13万元和缴入财政专户的6612.43万元,已于2014年年底全部结算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国库支付中心利息收入934.03万元,年终仍在国库支付中心“应缴预算款”科目结存。
三、专项资金收支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县财政局各股室共管理36项财政专项资金,当年账务核算收入(含调整收入)及拨入645939.97万元,支出(含调整支出)及拨出622382.8万元,结余23557.17万元。
因各股室单独核算,2014年度资金收支数为账务核算收支汇总数字,资金收入、支出和划拨有交叉重复情况。财政周转金、企业周转金和财政扶贫自有资金规模未纳入本报告反映。
(二)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14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当年拨入8130.81万元,当年拨出4903.01万元,结余3227.8万元。
2、农业专项资金。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发展、森林生态及退耕还林、农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等5项专项资金当年共计拨入29670.46万元,拨出26728.61万元,结余2941.85万元。
3、社会保障资金。2014年度社会保障资金共15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再就业资金、城镇职工低保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城镇合作医疗基金、新农合医疗基金、卫生专款、县级安排社保资金、残疾人保障资金、工伤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其他社保专项资金。上述资金当年拨入111743.21万元,当年拨出108092.79万元,结余3650.42万元。
4、企业专项资金。2014年度企业专项资金2项,即粮食专项资金、其他企业专项资金,当年拨入12249.89万元,拨出7695.04万元,结余4554.85万元。
5、文教专项资金。2014年度文教专项资金共3项,即危房改造资金、校安工程资金和其他行政专项资金,当年拨入37653.56万元,拨出29415.45万元,结余8238.11万元。
6、其他专项资金。2014年度其他专项资金共10项,即基本建设资金、农村局专项资金、国库建设资金、民生工程资金、清理归并资金、土地出让资金、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综合股其他专项资金。当年拨入446492.04万元,拨出445547.90万元,结余944.14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经抽查,县财政于2014年11月3日从县财政局农业股管理的扶贫资金中垫付县扶贫办光伏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2、惠民资金年末未清零。审计发现,惠民“一卡通”资金账户2014年末结存56.12万元。按照要求,拨入惠民资金账户的资金应全额打卡发放到受益对象,不应留有余额。
3、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经抽查,2014年度农业发展资金当年拨入17794.86万元,当年拨出14530.81万元,当年结存3264.05万元;2014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当年拨入8130.81万元,当年拨出4903.01万元,当年结存3227.80万元;另外,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结存5047.0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结存1586.72万元。专项资金结余较大,说明资金拨付不及时,表明相关项目实施进度有待加快。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三
各位代表:
我受苏仙区五里牌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监督、镇政协的关心下,坚持以经济建设、项目建设为中心,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克服了一系列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给财政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确保了干部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为我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2016年我镇的财政预算总收入1560万元,财政总支出1556万元,年终执行情况:财政总收入完成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比上年增收113万元;财政总支出1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12万元,全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主要财政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入615万元,完成任务的105%。
1、国税收入(全口径)365万元,完成任务的106%。
2、地税收入(全口径)250万元,完成任务的104%,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完成424万元。
(三)上级补助收入完成533万元。
二、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25万元。
2.国防支出20.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5.36万元。
4.教育支出12.5万元。
5.文体与传媒支出15.22万元。
6.社保和就业支出98.3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25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0.4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85.6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265.4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6.98万元。
12.资勘电信(安全生产及食药)支出55.1万元。
各位代表,总的来看,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遇到的困难比较大,但执行的结果比预计的好,全镇财政收入得到了快速增长。这是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及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一年来的财政工作,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着重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努力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了财源基础。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推进我镇城镇化、产业化进程,全镇经济发展呈现加速态势,财源基础更加稳固。为了承接粤港澳产业梯度转移及打造郴州市卫星小城镇,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思想,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了无商不活、无商不富、无商不旺的思想观念。我们通过以商招商、亲情招商、网上招商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积极发动全民招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吸引广大客商来五里牌投资。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众福祉。
我们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强化预算管理,努力保障了涉及民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保证干部职工的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二是继续加大了城镇建设投入,推进路桥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搞好跟踪问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防灾体系建设等,改善农业发展条件,加大了扶贫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是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配合区委工作队搞好资金筹积工作,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提供财力保障,掀起了建设新农村的高潮,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狠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之风,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公共财政普惠“三农”
坚持把财政支农惠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广大农村。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年全镇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资金960.5万元,其中:耕地地力补贴518.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2万元,生态效益林补贴23.7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3.9万元,农村独生子女补贴1.6万元,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25.7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15.2万元,城市低保50.5万元,农村低保185万元,五保32.7万元,医疗救助7.7万元,临时救助4.2万元。所有补贴都是通过“一卡通”发到农民手中,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让中央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二是加大对种养大户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养的积极性,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大力推进农民就业培训。大力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增强致富的能力。
4、坚持依法理财,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了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一是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财政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地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更加重视财政监督,财政运行进一步规范。着力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切实加强重点支出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更加重视跟踪问效,支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启动了社保、支农等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跟踪问效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我镇财政“节支增效”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在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财政教育培训、信息调研宣传、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面完成财政工作任务作出了应有的成绩。
总体上看,过去的一年是我镇财政收支增长较快、财政实力显著提升的一年,是财政收支结构明显优化、重点支出得到切实保障的一年,是财政管理能力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镇人大代表的支持和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全镇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在此,我向所有关心支持财政工作的各位代表及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和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减收因素多,对财政收入影响大,主体财源不足,财源后劲有待增强。二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支出压力有待缓解,重点保障水平偏低,支出结构有待优化。三是财政管理不够精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财政仍较困难,负债太重,财政风险有所显观,政府债务有待化解等等。我们将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这些矛盾和问题,强化措施,积极应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妥善解决。
2017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指导思想和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增收节支,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注重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使财政实力明显壮大,更好地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7年我镇财政预算总收入16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万元,增长6%,财政预算总支出16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万元,增长1%,收支两抵,略有结余。
一、主要收入。
(一)一般预算收入640万元,占预算的39%。
1、国税收入360万元。
2、地税收入280万元。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445万元,占预算的27%。
(三)上级补助收入568万元,占预算的34%。
二、主要支出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万元(其中人大经费5万)。
2.国防支出2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6万元(其中普法经费2万元,禁毒经费3万元,防范防控经费3万元,重点地区整治经费4万元,综治干部培训经费3万元,群防群治经费4万元,打击地下六合彩及禁赌经费3万元,安全创建经费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2万元,反邪教经费2万元,司法行政经费2万元,表彰见义勇为经费1万元,安置帮教经费2万元)。
4.教育支出15万元。
5.文体与传媒支出15.5万元。
6.社保和就业支出102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万元(其中区级示范村15万)。
8.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95万元(其中:规范农村建房支出72万元,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支出118万元,查违拆违支出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288万元(其中扶贫工作经费5万)。
11.交通运输支出16.5万元。
12.资勘电信(安全生产及食药)支出56万元。
三、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确保预算圆满完成,对深化改革、壮大财力、促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将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加快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力争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一)突出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继续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开放带动、工业强镇、旅游活镇、民营富镇、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化进程为重点,不断壮大财源,增强财政实力,努力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着力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积极支持企业建设,有效推进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帮强扶优,以大带小,引导和扶持其发展,逐步做大做强,形成特色和规模,加快提高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以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为平台,以项目为载体,大力支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直接利用外资水平。二是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五里牌。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努力满足我镇重点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技术需求,着力构建创新体系,改善创新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征管,促进财政经济良性循环。把完成收入目标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加强与税务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让经济发展的成果实实在在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
(二)突出支持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一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扩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规模,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支持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工程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三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完善支农惠农政策体系,稳定和完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发放力度,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身上。四是突出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广大人民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我们始终要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突出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监管体系,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财政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管理效益。一要强化财政监督。切实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监督体系,重点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二要加强绩效管理。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支出绩效对预算编制的正向激励机制。三要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舆论的监督。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努力扩大社会知情权,注重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财政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四要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打造高效透明的“阳光理财”模式。
(四)突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干部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一要努力加强效能建设。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以提高能力、转变作风、和谐发展为重点的效能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协调好各方面关系,逐步理顺分配渠道,推动财政和谐发展。二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养复合型和实用型财政人才,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三要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敬业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构建和谐环境,激发工作动力,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的财政工作宗旨,努力以财政文化提升财政形象,以财政形象展现财政文化。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光荣而又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振奋精神,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实现五里牌镇财政工作新的跨越而努力奋斗。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四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江北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鉴于报告拟就时市对区以及区对镇(涉农街道)财政结算尚未完成,报告中关于可用资金与结余的表述为预测数。
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目标任务,加快财政职能发挥,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绩效,加快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向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加快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夯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在全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年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201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846637万元,如期达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年度预算的103.4%,比上年增长12.0%,净增收90905万元。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3042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长17.8%,净增收459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3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9.0%,净增收44914万元。当年全区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实际发生244283万元。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照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区地方财政当年可用资金为388189万元。其中:市、区共享收入区级分成251351万元,区级固定收入分成76099万元,专项收入分成6638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8918万元,中央税净返还13178万元,当年居委会补助1511万元,教育费附加补助1610万元,义务教育初中段下放体制补助6027万元,定额补助47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补助16308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10808万元,体制上解26171万元,专项上解16698万元。加上11项转列基金结余转入30583万元,调入彩票公益金结转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44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7606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94147万元,合计收入589427万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52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比上年增长25.1%,净增支101268万元。其中,涉农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2.6%,净增支5972万元。加上教育债券支出10000万元,合计支出51523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74191万元,其中:镇财政结余6985万元(其中专款结余3437万元,净结余3548万元),涉农街道净结余11000万元,本级结余56206万元(其中市级专项补助结余7190万元,专款结余1331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770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05万元,净结余12272万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经费567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0%。其中,信访专项资金50万元、“十三五”规划专项经费60万元、市结算补助资金51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322万元未下达,乡镇专款结余45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2612万元。
(二)国防经费4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公共安全经费279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8%。其中,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216万元。
(四)教育经费657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2%。其中,上级专项补助84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919万元。
(五)科学技术经费181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4%。其中,政府信息化专项资金22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82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86万元。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64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1%。其中,上级专项补助42万元未下达,乡镇专款结余162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710万元。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429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其中,社区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43万元未下达,乡镇专款结余76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512万元。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经费341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其中,基层计生工作经费补助12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94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593万元。
(九)节能环保经费68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7%。其中,上级专项补助509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457万元。
(十)城乡社区事务经费366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1%。其中,乡镇专款结余14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3581万元。
(十一)农林水事务经费341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0%。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892万元未下达,乡镇专款结余140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2203万元。
(十二)交通运输经费533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其中,农村道路养护资金16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24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187万元。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经费270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0%。其中,乡镇专款结余3000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20万元。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经费213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3%。其中,上级专项补助3736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535万元。
(十五)金融监管经费115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3%。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63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31万元。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经费39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258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其中,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30万元。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十)其他支出293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15年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4249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6%,同比减少36.9%,净减收2483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296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460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入793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77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1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1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199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42169万元,上年结余135400万元,合计收入602486万元。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五
各位代表:
2012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确保了财政收支平衡。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3、财政总收入完成150564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基金收入与上级各项补助收入之和)。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22945万元,同比增长21%;。
2、上解支出完成1530万元;
3、财政总支出完成15056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三)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年县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3163万元,完成预算的220.8%;
2、上级补助基金收入12926万元。
3、全年基金总支出完成2608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
二、2012年财政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三大工程、五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支撑引导作用,努力挖掘增收潜力,重点保障民生支出,稳妥推进财政改革,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组织收入、对上争取双轮驱动,财政收支再攀新高。
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动帮助企业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税务采取科技治税等手段,确保了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全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达到43088万元和2919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0.4%和28.2%。为弥补自身财力不足,实施对上争取奖励办法,增强了全县各部门争取资金的主动性,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63661万元,比去年增加18581万元,增幅41.2%,有力支撑了全县经济发展。
(二)财政引导支撑作用越加凸显,重点项目建设得到保障。
加强与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合作,为10户企业协调财政担保贷款3500万元;积极与省开发银行沟通联系,协调5000万元政策性贷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冠强led、天地药业、大昌肉鸡等项目顺利推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为企业争取财政贴息、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资金2852万元,助推企业提档升级。
(三)财政公共属性获得充分发挥,民生支出全面落实。
以年初承诺的“10件实事”为投入重点,统筹调度,科学安排,全年投入民生方面的资金占总支出的24.14%。一是投入4000万元建设鸡讷路支线、拓宽森林公园旅游专线32公里。二是安排财政担保基金200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妇女提供贴息贷款1133万元。三是投入170万元启动高龄老人补贴工作。四是投入756万元新建会发镇幼儿园和县特殊教育学校。五是投入660万元新建120急救指挥中心;统筹安排资金,启动中医院移址新建工程。六是公职人员人均月工资上调280元。七是一次性投入匹配资金375万元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八是争取资金4000万元配建经济适用房120套、廉租房80套,改造农村泥草房和困难家庭住房1809栋。九是投资450万元解决15个屯的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十是安排资金290万元提高乡村两级经费标准。
(四)各项机制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更加科学。
一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撤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用于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实有资金账户。二是建立财政投融资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共评审项目11个,审减率达到16.4%,节约财政资金403万元。三是完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从预算、执行到使用结果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全过程监督。四是政府采购得到新加强,通过规模和集中采购,节约资金219万元,节约率16%。五是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使其逐步进入了规范化轨道,启动了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了公务消费公开透明。
过去的一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缺少税源型项目,规模纳税企业较少;二是争取资金单兵作战,部门之间协作力度不大;三是财政刚性支出过快,项目资金投入较为分散;四是个别单位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执行财务制度随意性较大。
2013年财政工作将按照县十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要求,以“三大工程、五大战略”为主线,构建“对上争取、科学投入、融资保障”三项机制,加强财源建设,加大民生投入,加快改革步伐,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建设现代中等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财政主要预期目标为:全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50413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实现34162万元,分别增长17%。
(一)突出抓好财源建设,加快形成财政增长的内动力。
重点扶持开发区建设,发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用,跟进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政府承诺的招商政策,按照企业缴纳的税费额度,以奖励方式补偿企业建设;跟踪国家财政政策,为企业争取贷款贴息、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等扶持资金;包装硅材料、新能源、绿色食品等优势项目,力争纳入省市财源项目库,争取上级财政扶持。
(二)积极发挥财政支撑作用,推动“新战略”加快实施。
按照“三大工程”和“五大战略”要求,努力发挥财政职能,集中优势财力,捆绑同类资金,确保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顺利实施。一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推进道路、“三供两治”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大重点产业投入,围绕硅材料、新能源、绿色食品三大产业,特别是肉鸡养殖、食用菌园区、水稻园区等进行重点投入;三是加大民生项目投入,围绕县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重点安排资金。
(三)健全完善投融资机制,保障各项建设资金需求。
一是完善对上争取机制。科学确定指标,对达标的给予重奖,对未达标的进行严罚,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合力对上争取资金的良好态势。二是建立科学投入机制。改变以往的现金直投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放贷、周转扶持等方式,鼓励产业和项目发展,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三是建立融资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重点加强与省市财政担保公司合作,探索建立担保分公司,为我县提供规模贷款;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沟通协调,做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平台,争取更多的政策性贷款;鼓励县内商业银行放低对地方放贷门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四)加快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促进财政工作科学规范运转。
把改革作为发展动力,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向管理要效益、要效率,推进财政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制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评审机制,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增加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廉洁使用。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六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财政预算报告。纵观今年这份“国家大账本”,其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减税降费”。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这份报告。
民进中央:
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预算报告提出,继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之后,20将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思路与民进中央日前提交的一份提案不谋而合。
记者在日前全国政协召开的提案办理协商会上了解到,这份题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呼吁,应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调查发现,贫困村多为集体经济空壳村,低收入人群大多集中在村级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或零收入的村里。”民进中央提案指出,从地方实践发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做好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长效机制,既可以较好地解决各级政府与贫困人口个体进行有效衔接的“中间层”问题,又能有效提升扶贫资金的投入精准性和使用实效性。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向平华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感慨说,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了,村里就能留住人,解决这一部分人的就近就业问题,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而且,村集体富裕了,各项福利可以搞得更好,基层党组织也就更有战斗力、组织力。
不过,当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面临着薄弱村量大面广等困难。提案指出,中办、国办颁布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把村级集体经济纳入贫困村退出的标准之一,但由于村级集体经济法定地位缺失、中央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明确要求、多数村集体资产已分完,发展集体经济缺乏载体和资源等原因,导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难度极大。
民进中央建议,首先,中央应适时出台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文件,在财政部有关文件和部分省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的地位、功能,提出扶持和发展措施。另外,中央财政可考虑安排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立集体经济薄弱村财政补助制度。同时,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
其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支撑。如对没有集体经济的行政村给予扶贫经费专项补贴,以保障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行,以及更好承担扶贫攻坚任务等。
最后,整合涉农信息,用大数据和农业科技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技术保障。如尽快建立全国联网的涉农信息平台,覆盖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对主要农产品的种养规模、产销信息进行实时联网和分析,发布市场动态和风险预警等。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向平华:
财政扶贫资金贡献巨大。
预算报告指出,进一步加大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投入力度,切实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产业、教育、健康扶贫支持力度。对此,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向平华深有感触:“我所在的乡镇,过去几年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前所未有。村容村貌大为改善,村里的公路加宽了,水渠修通了,幼儿园和村镇卫生院也都建起来了。”
“特别是实施易地搬迁后,农户从不通电、不通路、不通水的地方搬进了集镇、街道,这在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向平华告诉记者,比如在龙潭河镇金坪片区,20易地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共120人,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6万元的补贴,投入非常大。
“财政在产业扶贫上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如扶持稻田种植、养殖大户、红薯种植大户,贷款财政进行贴息。”在向平华看来,最好的精准扶贫就是产业扶贫。
只有发展产业才能让农民从根本上实现增收。向平华向记者介绍了他的思路:立足长远狠抓当前,为老百姓抓住两个“存折”。一是抓产业建设的“定期存折”;二是搞种菜、养殖等多种经营,随时产生效益的“活期存折”。
向平华在今年两会提交的“关于山区发展红薯产业助推农户脱贫增收的建议”中,就提出可以对不同地域的不同产业进行精准扶持。
慈利县是武陵山片区71个扶贫县之一,在向平华看来,在武陵山片区,政府应该加大红薯产业的投入力度,同时对没完全脱贫的地区给予政策性、财政性的倾斜,形成规模促进产业化运作。“比如农户每种植一亩红薯可提高300元补贴,同时通过奖补激励措施,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扩大红薯产业规模。”向平华说。
预算报告指出,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861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增长30.3%,用于支持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统筹安排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领域用于扶贫的资金。
“这些扶贫资金将为更多的贫困地区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提升这些地区的发展速度,让老百姓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向平华总结说。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为社保政策点赞。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的情况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均将提高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和180元;国家养老保险依旧按时足额发放等都说明了在经济调整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依然保持了应有的保障水平、保障能力和保障范围,维护了社保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值得点赞。
“民生是执政之要”,这一理念在今年的政府预算报告(草案)中体现得特别充分。孙洁表示,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在保障范围上有了重大突破,今后需要在精细化管理方面继续努力,比如,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的精算制度,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应有的保障功能、提升社会保障的保障水平,确保社会保障的可持续运转。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蓝逢辉:
营改增降税效果将持续释放。
“后营改增时期,随着制度完善、抵扣链条完整、市场规范,减税效果将持续释放,总体税负有望继续下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蓝逢辉向记者表示。
蓝逢辉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过调研上海、深圳、四川三地年营改增实施情况发现,上述三地减税额分别达700多亿元、300多亿元和190多亿元。分行业看,建筑业平均税负下降3%、房地产业下降7%、金融业下降13%、生活服务业下降26%。整体税负由2015年营业税的3.9%下降到2016年增值税的2.6%,降低了1.3个百分点。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是最大的受益群体,一般纳税人税负呈下降趋势。
在调研中,蓝逢辉还发现了营改增改革所呈现出的一些特点:一是区域税负差异,北、上、广、深创新企业多,服务业发达,受益最大;二是行业税负差异,生活服务业减税幅度最大;三是同业企业税负差异,上下游规范企业抵扣充分、受益较大。
谈到营改增过程中,企业税负存在差异的原因,蓝逢辉表示,主要原因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抵扣链条存在不同的缺陷。我国小企业多、个体工商户数量大,票据规范程度不一,规范企业难以从不规范的.供应方取得合法抵扣票据。另外,与营改增相适应的增值税税制建设还需加强,要进一步简化税率、优化税制。
蓝逢辉对预算报告提出的“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深表赞同,他还就适当扩大营改增进项抵扣范围、改进税务服务、优化发票管理制度、配置专业社会服务资源等提出了建议。
“增值税是链条税,税负高低与抵扣是否充分以及产业链、经济周期、市场供求、税制改革、涉税服务等相关。营改增改革整体目标效果还未完全呈现,优势发挥需要时间。我们相信,随着全面实施营改增及财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呈现给全国企业的一定是科学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蓝逢辉表示。
减税“获得感”与企业管理息息相关。
两会期间,降低企业税负是一个热门话题,不过,也有多位企业界人士直言,减税的“获得感”是与企业自身管理息息相关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傅成玉在经济界小组会上说,去年增值税改革总体上减税5700多亿元,不过有企业感觉不是那么明显,不是国家不给抵扣,而是企业的基础管理太差,拿不出发票。
“过去大干快上时顾不上基础管理,现在回过头来企业要认真对待了,所有的进项都要有真正的发票了。”傅成玉说,减税降费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这要有一个过程,企业自身管理也有一个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宋兰也在小组会上就这一问题表示,营改增不是简单的一个税变成另一个税,还要求企业在管理、结构、专项化程度上同步提高。有些企业觉得不降反增,可能和企业自身的管理有关。
“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企业对政策的熟悉度不高,政策运营不熟练。另一方面,增值税是一个链条,有周期,税负减低有滞后性。同时,随着税务部门自身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堵住了一些征管漏洞,也让一些企业感到了压力。”宋兰说。
实际上,记者采访的一些企业,也谈到了减税效果与企业自身管理相关联的情况。毕马威中国税务合伙人沈瑛华告诉记者,结合协助企业做营改增落地实施项目情况看,餐饮业、银行和酒店业等行业,税负是有一定下降的。
“比如目前典型的生活服务业,销项税率是6%,如果拿票率高,进项税率采购货物17%、采购农产品13%和房租11%,等等,进项税率高于销项税率,税负是有一定的下降,这与企业自身的管理是相关的。”沈瑛华说,增值税的税负反映在销项减进项,进项要靠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拿不到进项票的情况越来越少,拿票率也在提高。
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仓储、配送、研发、广告以及金融等全部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京东配送、仓储等业务以前有重复纳税情况,现在改成增值税后就相当于减税了。”
在蔡磊看来,营改增给企业带来一定红利的同时,企业也需要提高财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营改增无疑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红利,但同时对企业的发票管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认证等一系列财税管理实践提出挑战,企业应全面提高自身的财税管理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税收现代化。”蔡磊说。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七
(20xx年8月6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20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常委会主任王长镜、副主任杨开明同志的带领下,对全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分别听取了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1.收入目标计划完成较好。从1—6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43765万元,占预算454900万元的53.59%,同比增长19.0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6119万元,占预算400000万元的54.03%,同比增长20.29%.
2.收入质量不断提升。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68.22%。主体税收呈上升趋势。其中,增值税同比增长26.29%,营业税同比增长70.38%,企业所得税收同比增长4.18%,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4.32%。
3.支出保持正常水平。1—6月,全市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083万元,占预算407100万元的59.96%,同比增长7.93%。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三公”经费得到较好控制。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640万元,同比下降28%。。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21万元,占预算40000万元的3.05%,同比下降92.63%,减收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下降;支出8706万元,占预算40000万元的21.7%。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比较正常。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4210万元,占预算91078万元的70.5%,同比增长9.71%;支出40895万元,占预算76135万元的53.71%,同比增长16.02%。
6.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主要在下半年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后劲仍然不足,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收支平衡的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仍然很重;财税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对此,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大税源培植的力度。要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断完善招商引资的措施,采取得力措施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继续大力培植骨干税源,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上争取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的'力度,努力培植新的增长点,为财政收入提供更加稳定的税源。
2.进一步加大财税征管的力度。要根据发展形势和产业调整情况,掌握税源变动趋势,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要依法征收,强化征管,加强稽查,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大协税的力度,调动部门乡镇协税的积极性。要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减少一次性收入,增加财政的可用财力。
3.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要严格预算支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预算不得支出,严控超预算支出。要确保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预算等重点支出。要勤俭节约,严控机关运转经费、“三公”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管和审计的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财政纪律和规定的行为。
4.要进一步加大财税改革的力度。要深入贯彻和实施《预算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预算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预算的法制化管理。要深化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投资评估等改革。要加强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大政府债务资金的监管力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要加强对中央、省财税改革信息的掌握政策研究,做好财政基础工作,积极应对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
四、关于预算调整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1.预算调整草案调增上级补助收入30500万元。主要来源是中央、省、2015年上半年增加的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同时调整一般公用预算支出30500万元。其收支方案符合《预算法》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预算工作委员会表示同意。建议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2.省财政厅核定转贷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为49500万元,其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方案,符合《预算法》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规定,预算工作委员会表示同意建议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2012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2012年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3、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200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2013年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8.3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3.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和2013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成4座,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4.有7个市的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占7个市133座污水处理厂的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有4个市的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其中有21座运营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60%的标准。
6.有4个市的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投资额8.65亿元。
(二)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2类资金1.60亿元,占资金总量7.31亿元的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自愿原则,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有的将参保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他惠民政策相捆绑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如有1个市的3个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造成多支付财政资金51.2万元;有1个市的1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投保农户集中投保;有5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政资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8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平均参保率仅为35%,其中有2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二是资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8个市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3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159.9万元。
3.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识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可以随意删改相关信息,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不到位。有3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72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37亿元,银行贷款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93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2092.3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73.65万平方米。
6.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县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74.7万元;有3个市本级、3个县9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有1个市本级、1个县2个项目的448户(套)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即进行施工;有1个县1个项目的117户(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市2011至2014年6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乡镇文化站补助资金、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资助等共1.26亿元,占资金总量2.94亿元的42.8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8个市共有74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申领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33.4万元。
2.有91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未如期完成,有624间电子阅览室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配置相关设备。
3.有1个市虚报6个项目冒领资金294万元,其中有2个项目150万元用于住宅小区会所装修、私营企业设备采购等支出,有4个项目144万元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图书馆等名义支出。有1个市的9个项目单位挪用116.9万元用于场地整修、经营性文艺演出等支出。
4.有3个市的5个项目单位存在违反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涉及资金390.3万元。
5.文化设施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抽查7个市的5个图书馆、83个文化站、63个文化室及其151个电子阅览室,有74间电子阅览室闲置,占49%,有500台电脑存在故障、闲置、挪作他用等情况,占比38.2%。二是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有7个市的74个公共文化场所“四有”制度落实不全,占抽查总量的68.5%,有2个市的3个公共文化场所被用于出租和开办收费培训班等用途。
(五)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8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3.1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5839.9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
2.有6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及金额3059.7万元。
3.有5个市的15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资金439.2万元。
4.有2个市未按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321.9万元。
5.资金管理不规范。有4个市未按规定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涉及金额9701.9万元;有2个市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涉及金额3917.2万元;有1个市将已安排作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400万元违规转回财政专户。
6.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有5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别存在违规分解转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有2个市的鉴定与培训机构未实现分离,影响技能鉴定的独立性。
7.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有4个市的促进就业基础信息资料和台账设立不完善;有2个市违规认定定点培训机构12个;有1个市2个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账务管理混乱,部分支出以白条抵账。
(六)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清远、云浮等6个市及所属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0至2014年6月列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151个项目的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共16.87亿元,截至2014年6月已拨付使用8.76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4年6月底,6市已获初步设计批复、中央及省财政已下达资金的99个项目中有19个未开工,占19.2%;已申报完工的41个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有28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其中有10个项目建设进度低于40%。
2.市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低。截至2014年6月底,有5个市(含县)的总体资金到位率仅为19.8%,未到位资金共6.68亿元,其中有3个市本级财政没有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各级财政已拨付6市的专项资金16.87亿元中,尚有8.11亿元(占48.07%)滞留县级财政部门。
3.部分市县财政部门未能有效履行审核职责。有5个市11个县的27个项目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制,涉及资金1.77亿元;有2个市5个县的14个项目预算未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4.部分项目单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有4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单位虚报工程完成量套取财政资金1163.7万元;有6个市20个县的31个项目单位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金额1933.8万元。
5.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有5个市8个县的10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99.7万元;有4个市7个县的19个项目存在违规发包与分包行为,涉及金额2432万元;有3个市3个县的4个项目对施工、勘察设计招标违规设定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3353.1万元;有2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存在提前开标、未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9394.2万元。
6.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个市1个县的2个项目违规采用建设-移交(bt)模式建设,涉及金额5091.9万元;有3个市5个县的7个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建设,擅自减少工程量或变更建设内容,工程施工未达设计标准;有5个市16个县的20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或偷工减料;有3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已建成河堤的使用效果。
7.部分项目的'监理履职不到位。有3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量审核不严,造成多支付工程款857.5万元;有4个市17个县的37个项目分别存在监理工程师违规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进行监理工作、未按约定组建监理部、监理人员无资质等问题。
(七)对口援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市,对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广东省安排援疆项目58个,援建资金13.59亿元,截至2014年9月底,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完成投资7.60亿元,完成进度56.0%,项目年度累计支付资金6.42亿元,完成进度47.3%。审计结果表明,我省2014年援疆资金能及时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
1.疏附县商贸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增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涉及金额810.9万元。
2.有11个项目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或者项目实施方案,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问题。
3.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富民安居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多计造价123.8万元。
4.伽师县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伽师县社区行政服务中心2个项目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投资超出计划880万元。
5.伽师县胡杨林生态公园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尾款62.7万元。
6.伽师县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调整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减少总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7.已完工的3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等工作。
对援疆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0.2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3.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6.37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62万户,完成率分别为110.2%、107.8%、147.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3.71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本级、6个县少安排资金3365.7万元;有2个县保障房销售收入290.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部分地区保障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45.4万元。
4.部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4个市本级、11个县134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有3个市本级、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5.个别保障房被违规使用。有1个市本级、1个县7套保障性住房被个人违规转借、出租。
6.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7.部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有2个市本级、3个县3239套保障房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影响分配使用;有5个市本级、5个县2190户欠缴租金395.6万元。
8.个别地区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有4个市本级、3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1343套,占应完成开工任务的28.92%;有2个市本级、4个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551套,占应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6.13%。
(二)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江肇、汕揭(揭阳段)、佛开(谢边至三堡段)、广珠西线(三期)及韶赣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参建单位和佛山、韶关、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6个市征地拆迁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对70个施工标段的建安工程费用及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进行了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9.06亿元。
2.有55个施工、服务、采购等单项合同超过规定限额未经招标,涉及金额1.42亿元。
3.有52个施工及服务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涉及金额1.15亿元。
4.有1个项目建设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743.4万元。
5.有1个市未足额支付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3200万元;有1个市未按规定上缴耕地开垦费省级分成810万元;有1个市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500万元;有1个县占用青苗补偿款23.7万元购买小汽车。
七、10所省属高校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对广东工业大学等10所省属高校2011至2013年度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资产总额255.12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
(一)资产数据反映不准确、不完整。有6所高校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2013年末两账差异1.66亿元;有3所高校392.5万元捐赠资产、1所高校200万元对外投资未入账;有1所高校2个下属单位资产31.3万元、负债17.6万元未纳入学校报表反映;有10所高校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核算。
(二)校舍出租管理不规范。有9所高校未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出租校舍,涉及出租面积27.92万平方米,占2013年底10所高校出租校舍面积的99.25%;有8所高校校舍的招租方式不规范,且未采用评审或评估、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价格,涉及年租金7657.2万元;有4所高校校舍租期超5年规定期限,最长租期达20年。
(三)违规利用校产资源存在风险隐患。有1所高校未经批准将校区面积约2万平方米场地使用权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存在国有收益流失风险;有1所高校股权转让款200万元未及时收回。
(四)个别基建项目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有1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和结算审核各环节均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涉及金额6021.3万元。
(五)基建工程后续管理核算不规范。有7所高校部分校区交付使用至今10年,仍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也未能对其办理产权登记、结转固定资产并实行规范的核算和管理,涉及金额85.75亿元。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4个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管理职能,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组织增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预算编报不完整。有1个市的4个市属非建制区的预算草案未报市人大审议,涉及预算收入104.94亿元、预算支出101.4亿元;有2个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2个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预算收支反映不实。有2个市少列预算收入21.57亿元;4个市多列预算支出111.41亿元,影响了当年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财政收支控制不严。有3个市未按规定标准严格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3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排污费、预备费等财政资金11.75亿元;有1个市无预算支出3104万元,用于投资项目建设等支出。
(四)有2个市部分国资收益未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7.8亿元;有2个市违规减征、应征未征非税收入3.05亿元;4个市未及时上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5744.9万元。
(五)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历年借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乡镇或企业的财政资金69.27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其中有5.71亿元借款超过16年;有2个市36个财政资金账户设置不合规;有2个市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年末结转累计28.57亿元。
九、企业审计情况。
对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建工集团、省联合电子公司、航运集团、南粤集团、物资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18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措施推动国企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会计信息反映不实。7户企业多计资产125亿元,多计负债80.4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44.6亿元,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资产评估增值依据不充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额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7户企业共有38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占抽查事项的14.5%,主要包括未报省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可研不充分、违规出借资金或担保、从事高风险业务等问题。
(三)内部控制不健全。有4户企业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48亿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有1户企业私设“小金库”237.7万元;有2户企业违规超额发放薪酬或列支工资性支出1291万元;有1户企业提取现金815.8万元用途不明,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户企业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84项,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十、外资审计情况。
对2013年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项目投资额12.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对我省改善自然环境、节能减排、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各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个别项目建设违规。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执行单位未经批准超出估算3998.6万元进行招标和建设。
(二)个别项目变更多、进度缓慢。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因用地未落实、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申请退出,变更新的实施单位;有1个项目的26个合同中有20个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取消未能按时完成。
(三)个别项目内部管理薄弱。有1个项目的6个子项目在贷款协议生效1年后仍未设账进行财务核算。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5年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3.87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7.56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0.46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0.96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9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9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十一、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核。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健全预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开信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程序。
(二)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规范会议费、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资金备选制度,强力推进部门与行业间专项资金整合,不断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合理控制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项目执行单位违法的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和财务关系。把资产的真实完整、保值增值作为重点,建立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资产管理和使用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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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建材市场在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发展定位不够高,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玉林有着悠久的商贸历史和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而建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其发展战略定位不是很高。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建材经销商虽能够归行入市,但是经营方式仍停留在摊位式经营,商品以低、劣居多;二是市场销售覆盖面不广,目前市场上的商品多销在本地,及周边一些县城,知名度低,辐射范围不广,销售量有限,影响力低下。
(二)政策法规配套跟不上,进一步发展受阻。表现为:一是行政引导不力,造致了市场分散。当前玉林市区内还有很多建筑材料店铺未能归行入市。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市场的分散既不利于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更不利于市场品位的提升。二是征费政策过紧,各种征费过高。行内业主普遍反映,本市场与广东的佛山、东莞、顺德、珠海、湛江、茂名以及区内百色、钦州等地的同类市场相比,同类征费偏高,这无疑会打击业主的投资信心,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市场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店(货位)面积大小不一,不合适。业主普遍反映是小户不够用,大户用不完。二是钢材货位场地没有硬化,场地沆洼不平,积水疏排不畅,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三是无地磅设施。四是仓储设施不配套,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五是缺乏对装运队的有效管理。六是生活设施不配套。
(四)地理位置已不相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市场建成之初,其地理位置尚属城郊。随着二环路的建成以及城区的扩展,目前市场已进入市区之中。承载建材商品的重(大)型货运车辆将不再适宜进出市区内的市场,在市区内设置建材市场,一方面对其自身发展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影响到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城市的品位和档次。
三、建议。
根据当前建材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查组结合调查到的情况认为必须重新建设我市建材市场,这是因为:
1、鉴于当前二环路的建成、城区的扩展,现在的建材市场已进入了市区之中,承载建材货物的重(大)型车辆将不能再在市区内自由进出市场以及现有的建材市场离铁路和公路交通要道太远,运输不方便。
2、现有建材场建设的不规范、不集中,仓储保管、生活办公设施不配套,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3、经营户在市场内切割瓷砖和切割铁制管材时的噪声污染和尘粉污染超标,严重影响了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4、目前现有的建材市场销售状况已饱和,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发展空间,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建设速猛发展的需求。
因此现有的建材市场已不宜再继续留在闹市区中,必须重新选址,整体搬迁。
(一)建设新的建材市场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
1、市场定位。新建市场应按照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设成为玉林城区范围内唯一的综合性建材经营地,成为专门、集中、门类广泛、品种齐全、管理统一、服务优质的专业市场,成为凭借玉林传统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现岭南商贸都会魅力,有品位、上档次、有影响力的专业建材市场;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广及中南地区以建筑材料为主,集展示、交易、信息、仓储、服务为一体的建材贸易集散中心。
2、新建市场选址。建议选择设置在二环路北流路口至秀水收费站之间路段的北侧或在苗园路石子岭附近。主要是因为建材产品多属体重量大产品,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而该地段铁路和公路运输交通方便,空地较多,便于建设和使用,同时也可拉动该地段的经济繁荣和劳动就业。此外,新建市场近邻的新体育馆,对今后组织开展商品会展活动也相当有利。
3、建设规模。新建材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营业门店设计为二层,上面为办公室、住房,下层为经营门店,仓库设计为单层。新市场经营门店为1500个,年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销往桂南及粤西地区。
4、新建市场投资。新市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置地费用约1100万元,建筑费用约3400万元,建设资金可由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投资兴建,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分制进行经营。
5、市场的管理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保持原有模式,继续由市场服务部负责,或是实行股份制,由股东董事会负责实施经营管理。经营方式采取先进的敞开式、超市式经营,里面经营商品齐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备,实现一站式采购,提供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
(二)建设新的建材市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
一、推进绩效财政建设,科学理财水平显著提高。
围绕创新财政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财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按照“突出科学发展导向、集中财力办大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建立了有利于公共财政支持主体功能区建设和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型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快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推行市直行政单位收支脱钩管理模式,规范单位定额分类和支出定额体系,强化单位收入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供给水平均等化;规范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审批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市级国库集中支付17.6亿元,占比达86.4%。全面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强化对交通建设、城建拆迁等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加强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控制。强化工程投资源头控制,通过调查询价、分析比较确定合理的计价依据和严格审核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投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98个,涉及报审金额15.4亿元,核减金额1.4亿元,核减率9.1%。积极开展综合和专项检查,组织对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意识。健全公有资产使用、评估、处置等管理制度,实现了公有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促调整”的要求,,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加大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节能减排、民生建设等公共财政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支持农村新七件实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和适度负债需统筹兼顾。综合分析明年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影响财政收支变化的'不确定因素较多,20xx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为突出。
建议20xx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一)收入计划。
20xx年财政总收入预算建议为467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1200万元,增长15.1%。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193500万元,增加33300万元,增长20.8%;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72500万元,增加12949万元,增长21.7%;地方固定工商税和其他财政收入113700万元,增加11351万元,增长11.1%;基金预算收入87300万元,增加3600万元,增长4.3%。
20xx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建议为190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4815万元,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171400万元,增长17%;非税收入18800万元,下降0.5%。按种类划分:
1、增值税(25%部分)47500万元,增加8284万元,增长21.1%。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0%部分)29000万元,增加5180万元,增长21.7%。
3、地方固定工商税89000万元,增加14751万元,增长19.9%。
4、耕地占用税、契税5900万元,减少3299万元,下降35.9%,其中耕地占用税900万元,契税5000万元。
5、专项收入6880万元,增加650万元,增长10.4%。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11920万元,减少751万元,下降5.9%。
(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90万元,增加4151万元,增长10.3%。
2、国防支出1020万元,增加37万元,增长3.8%。
3、公共安全支出20400万元,增加1941万元,增长10.5%。
4、教育支出64770万元,增加7912万元,增长13.9%。
5、科技支出5360万元,增加617万元,增长13.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0万元,减少751万元,下降27.6%,剔除上年广电双入户工程一次性支出931万元,实际际增长10.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0万元,增加1658万元,增长11.3%。
8、医疗卫生支出11300万元,增加1194万元,增长11.8%。
9、环境保护支出3070万元,增加361万元,增长13.3%。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100万元,增加68万元,增长0.8%。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0750万元,增加4100万元,增长24.6%。
12、交通运输支出210万元,增加21万元,增长11.1%。
1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5425万元,增加573万元,增长11.8%。
14、其他支出3565万元,增加536万元,增长17.7%。其中总预备费500万元。
15、基金预算支出8697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000万元,教育附加及基金支出2094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7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087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80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400万元,农业发展和育林基金支出502万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25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80万元,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00万元。
各位代表,20xx年,财政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减收增支压力,实现全年财政预算目标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化危机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为圆满完成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建设幸福美好新通州而努力奋斗!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一
我受自治县政府的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一届二次党代会、市四届二次党代会、自治县七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减贫摘帽”总目标,着力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持续向好态势。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县级财政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9,1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一般预算支出187,7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年末滚存结余3,691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收入总额22,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基金预算支出22,3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年末滚存结余976万元。新增债务23,773万元,偿还债务本金6,470万元,年末地方政府性直接债务余额45,963万元。良好的财政收支,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
—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因上年一次性收入增长和20**年财税体制改革政策性减收等因素,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增大,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面对挑战,以“三大战略”为抓手,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和城镇化、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县级投入农林水、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和计生等民生领域的支出117,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70万元,增长17%。县财政用于农林水、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5%、6%、24%、27%,其中用于教育支出44,764万元,不包括债务资金,如务星高级中学贷款11,600万元,教育经费的大量投入,完善了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了我县办学能力,提升了教师教学能力和创新素质。二是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20**年县审计局除对县卫生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医疗卫生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外,还对保障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及农业方面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贯彻落实中央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四十二条”规定的执行情况,经检查发现,被审计单位加强了接待费、交通费和外出学习培训等支出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稳步下降。
第一部分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其《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县审计局对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6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32个,其中:上级业务部门委派1个;县政府计划安排和交办项目31个,查出违规金额7,077.9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3,191.6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2,838.6万元、减少财政拨款35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849.28万元,应调账处理2,925.17万元,其他处理111.87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1,864.95万元。审计向检察机关移送经济案件处理1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1件,提出审计整改建议并被采纳79条。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170个,送审金额29,271万元,审减金额1,526万元,审减率5.23%。
20**年,县财政局围绕县人大批复的预算,大力组织征收,但因受到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影响,税收分享比例调整,本级收入在上年基础上减少了187万元;在预算支出方面,合理安排,较好完成了预算支出,保持农业、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支出逐年增长。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597.85万元,且有坐支现现象。涉及单位有县财政局、县国投公司。
(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程度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拆借财政资金金额大,部分挂账时间长,清理清收和核销不及时。截止20**年末,县财政预拨和拆借累计16,486.65万元;二是专项资金沉淀、闲置金额较大,部分资金挂账时间长。截止20**年末,其中:总预算上级专项资金未拨余额20,934.72万元(20**年当年15,068.75万元、20**年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资金余额5,865.97万元);基财局涉农专账专项资金未拨余额2,021.28万元;国库股国家储备粮油及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专户留存20**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176.87万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各预算单位留存各类专项资金共计58,169.35万元(农行3199账户20,773.52万元,信用社10439账户37,395.83万元)。
(三)税收征收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重点税源需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经抽查,重点税源主要存在:征管档案资料存在收集资料不完整情况,如未收集工程进度、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等资料;管理台账记录开工时间与纳税对象申报缴税时间间隔较长。
(四)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是县国投公司坐支现金、白条抵库。20**年县国投公司坐支现金13.4万元,白条冲抵现金库存1.75万元。
二是支出依据不充分。20**年县国投公司列支办公费1.4万元只有发票一张,无相关附件。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县政府安排,20**年下半年对文鸣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期间(-20**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3-5月份对县国土资源局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预算执行总体较好,相关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应缴未缴国库和财政专户167.37万元,且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涉及单位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是违规开设账户,且账户拆销后未对有关收入进行清缴。县国土资源局20**年5月因拆销违规开设“建设用地预存款专户”,将账户余额196.82万元全部转局机关经费账户,未对专户有关收入进行清缴,其中应缴土地开垦费等非税收入和利息收入余额20.99万元,其余为土地征收预存款与矿山环境治理和工程保证金余额,未进行清缴。
三是非税收入核算管理不规范。其中:单位非税收入窗口统计台账与财政专户实际收到的.资金相差32.65万元;罚没收入入库金额与单位台账不符8.02万元;收费窗口统计台账与相关股室台账不符。
(二)预算约束不力,超预算支出金额较大。主要表现为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的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184.89万元,超预算支出率108%。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0-20**年期间,挤占挪用旅游公厕、仡佬族三幺习俗专项补助专项资金、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等专项经费26.08万元。
二是滞留、闲置和沉淀专项资金。其中: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滞留、闲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13.29万元;县国土资源局截止20**年末,沉淀留存土地整治开发、土地复垦费等专项资金2,202.28万元。
三是违规提取管理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至20**年期间,从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中违规提取管理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20.73万元。
(四)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决算编制不真实。县国土资源局财务20**年底决算时,虚列土地开发项目和测绘评估支出共35.62万元,将工资福利支出、招待费和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共119.02万元调入到劳务费和其他类别中列支。
二是收支未纳入会计核算,且存在公款私存现象。其中: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代征税款402.47万元收缴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且有公款私存行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和2011年分两次从县发改局报账龙神塘至楠木公路项目款和表演场环形看台工程款共10.87万元收支未入单位账务核算。
三是结余资金未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使用。县国土资源局将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笼统列在事业结余中混淆管理使用。
四是收入挂往来核算。20**年度县国土资源局将财政预算拨款2,132.46万元列往来款核算。
五是支出依据不充分20.41万元。涉及单位有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六是多列和重复支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存在无原始凭证多列支出和重复支出0.17万元。
(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大小工程结算37个,金额463.56万元未按基本建设项目会计制度规定单独设置账务核算,以及反映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
二是工程款与相关税款不同步。县文体广电局对营业税有关规定和务府办发〔201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不够,仍以领条支预付工程款302万元。
三是应执行未执行招投标程序。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对超过50万元的服务项目都未执行招投标程序,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国土资源局涉及金额分别为70万元和172.55万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都存在。
二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核算,以及登记相关卡片。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涉及金额分别有4.04万元和6.07万元。
三是土地、矿山等国有不动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管理存在无土地储备库台账、用地和征收台账。
(八)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得力和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部分款项挂账时间长且余额较大。截止20**年末,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往来款项总额达1,006.04万元,其中20以前个人借欠款余额51.55万元、预付工程款21万元等。
二是现金管理不够规范,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2010年以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其直属部门出纳均未登记现金日记账,收取现金后送存银行(收款与缴存银行时间最长达5个月),直接记银行存款,未登记现金日记账反映现金收支情况。
三是差旅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其直属部门差旅费报销存在部分职工重复填报差旅费,旅店业发票作餐费报销,出差时间、地点与有关资料不相符,发票不真实和无发票等填报住宿费,出差日期与相关资料的记录不符等不规范现象;县国土资源局报销差旅费存在有的用生活费(餐馆)发票报销住宿费,有的用娱乐场所发票报销住宿费等不规范行为。
四是未执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经费统一在局机关财务核算,但执法大队在报销费用时,由执法大队长签字,分管财务副局长未签字。
五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执行和“三公经费”控制不够。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单位自主发放奖励8.65万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0-20**年期间,在事业支出和往来帐中列支公务接待费216.93万元,其中公用支出中177.27万元,占公用支出的28%。
(九)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农村电影放映场次可信度不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财务资料反映,2010年、2011年、20**年,每年按全县109个行政村,每村每月放映1场共1308场报账支付放映队补贴,三年分别支付补贴16.85万元、16.57万元和16.55万元。经延伸调查反映有的村未放映过,有的村连续放映多场。
对上述问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根据审计报告、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县国土资源局对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主动作出整改落实,对部分问题根据审计报告、决定正在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乡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为了解乡镇经济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0**年根据县政府安排,组织对大坪镇、丰乐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其中对任克洪同志任大坪镇政府镇长期间(2010-20**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坪镇和丰乐镇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县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能保证重点工作稳步开展,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收入和其他专项基金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滞留未及时解缴入库。其中:大坪和丰乐镇滞留预算收入分别有23.97万元和15.18万元未解缴入库。
二是财政资金垫缴或弥补费用完成社抚费、新农合和烤烟下达任务。大坪镇财政资金累计垫缴社抚费13.38万元、垫缴新农合款9.71万元、20**年弥补外烟收售费用11.9万元;丰乐镇用财政资金累计垫缴社抚费12.1万元,垫缴新农合款3.83万元、20**年弥补外烟收售费用25.98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大坪和丰乐镇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分别有59.22万元和54.7万元。
二是部分扶贫资金未执行专户管理和封闭运行,且长期滞留未使用。丰乐镇20**年以前历年扶贫资金20.73万元滞留镇总预算账上未使用。
三是报账资料不真实,擅自改变扶贫实施用途。大坪镇以不真实的资料报账胜利村经果林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将资金用于胜利村坪头组公路建设。
四是涉农补贴资金长期滞留信用社。丰乐镇涉农补贴资金因户主和账号错误以及部分农户外出等原因,-母猪补贴资金、物价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共1.97万元长期滞留该镇信用社未兑现农户。
五是违规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丰东镇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低保优扶待遇2.33万元。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二
xxx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并通过认真学习(审函[20xx]140号)《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对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xxx局长为组长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对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通过自查,我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2、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虚报项目,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等问题。
3、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4、不存在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现象。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等现象。
6、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不存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资产流失等问题。
7、在预算执行中,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总之,通过自查,有利于我们对上级文件的领会和贯通,及时掌握其精神实质,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自查,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把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xxx管理局
年 月 日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县今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幸福新陇州”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适应新常态,统筹财力保重点,深化改革强管理,财政收入在艰难中完成,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1-6月份,全县财税总收入完成237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完成5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省市级财政收入完成24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44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3%,较上年同期增长9%,增收1256万元,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1-6月份,全县共完成财政支出7281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9%,较上年同期增长12%,增加支出7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5万元,国防公共安全2709万元,教育15285万元,科技9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876万元,医疗卫生7330万元,环境保护419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390万元,农林水事务15144万元,交通运输622万元,安全生产及中小企业事务334万元,商业服务业事务171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事务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4万元,粮油事务及其他151万元。
按支出级次划分,县本级财政支出完成6927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8%;镇级财政支出完成3538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1%。
截止6月底,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12万元,全部为上级专款安排的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6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5万元,其他支出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15万元。
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25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86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43万元。
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31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59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90万元。
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93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2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结余271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253万元。
(一)多措并举抓征管,财政收入预算顺利完成。今年以来,我县的财政收入与全国其它地区一样面临低速增长的新常态,以前年度一次性收入形成的基数过大带来的问题继续凸现,再加上后续财源增长缓慢,组织收入愈加艰难。面对不利形势,我们迎难而上,多措并举抓征管,保证了上半年收入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发现和解决财税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创新征管机制,大力推进土地、建设工程、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扩大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范围,积极开展税收协助工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堵塞收入漏洞。三是坚持依法征收。依托税收征管系统,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动态监控,切实做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积极开展以耕地占用税、契税“两税”为主的税收专项检查,清收欠缴各类税费,杜绝偷税漏税行。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特别是加大对土地收费入库的清缴。
(二)优化支出惠民生,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离退休费、津补贴(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在财力紧缺的情况下,按时兑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的工资及离退休费,预扣了养老保险基金。二是安排资金28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学前保教费、营养改善计划、生均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交通费补助、高中国家助学金、贫困救助等,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顺利通过验收。三是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安排104万元购置防雾降霾车等环卫设施,全市农村卫生综合整治现场会在我县顺利召开。四是安排资金1352万元,用于乐居宛和上水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396套,新开工建设976套。五是农村文化建设、“三馆”免费开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新合疗、低保、残疾人救助、高龄老人津补贴、就业创业等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各类惠民补贴及时兑付到位。上半年共投入民生资金6.2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5%,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三)统筹财力保重点,副中心城市建设快速推进。一是安排资金2240余万元,支持城区基础设施完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景观水面和北河廊桥工程基本完工,提升了县城品味。二是安排资金1049万元,用于工业园区企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园区聚集能力初步显现。三是投资1.5亿元的关山旅游快速干道建成通车,共安排资金1788万元用于关山、龙门洞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368万元用于绿色陇县创建,宝鸡休闲旅游年文化旅游节暨陇县关山草原旅游周活动顺利启动,加快了生态旅游名县建设,旅游产业带动效应不断提升。四是安排资金600万元,用于344国道改扩建拆迁和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周转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有序推进。
(四)加大投入强“三农”,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一是安排资金5825万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和木拉石沟水库、农村小水电、水土保持等项目,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二是整合资金966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设施蔬菜、高产优质苜蓿、烤烟产业等项目实施,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安排资金1351万元,支持实施农村“一事一议”、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四是安排资金2200万元,支持扶贫异地搬迁和“三无”户移民工程,加快了扶贫开发步伐。
(五)强化管理建机制,理财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规范支出行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工作,积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267万元。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催办制度,加快重点项目实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四是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编制,规范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五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范采购行为,采购节支率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将继续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二是收入质量下滑,上半年收入中的一次性因素较多;三是财政支出刚性需求增长快,可用财力不足,收支矛盾加剧,预算平衡压力更加突出;四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调整结构挖潜力,加强后续财源建设。立足县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示范、促进作用,积极壮大培植财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支持土地流转和飞鹤关山乳业十万头奶山羊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紧盯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保证税收及时入库。
(二)创新机制抓征管,提高收入质量。按照“做大总量,做优质量”的思路,积极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稳增长总基调,科学组织收入,壮大地方财力。加强部门协作,以税收管理薄弱点、空白点为突破口,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快推进税收保障体系建设,扩大涉税信息共享范围,提高收入征管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着力改善民生。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清理压缩一般性专项,集中财力保证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住房保障、救灾补助等重点支出,全力打造民生财政。同时,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县城改造、城乡一体化等重点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促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四)研究政策主动争取,壮大可用财力“蛋糕”。抢抓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政策机遇,加强政策、资金、项目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中省市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同时,规范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积极研究分析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主动作为,提前谋划,持续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力争使更多的项目列入中省市计划盘子,支持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五)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严控债务风险。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按照“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夯实各债务部门责任,加大存量债务消化力度。加大与省级财政部门沟通,为我县争取更多债券额度,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融资难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几个月,财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改革的深入使各种困难和矛盾更加突出。我们将创新思路,迎难而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今年财政预算顺利完成,为推动宝鸡副中心城市建设加速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x年,学校财务工作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关心、业务部门密切协同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委意图,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四项重点”的发展思路,积极深化改革,加强经费管理,克服供需矛盾,突出保障重点,圆满完成了各项经费保障任务。首先,我代表学校党委和学校领导向各级领导和全体财务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受校党委的委托,现在,我就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大家作以下通报。
年学校全年实现收入万元,其中:生活费万元,标准领报经费万元,项目经费万元,上年结转经费万元卫生医疗收入万元(一院亿元、二院亿元、三院亿元),其他有偿服务收入万元。
年,三所附属医院实现卫生医疗收入亿元,与××年亿元相比,增加收入万元。
年预算安排为万元,全年实际开支数为万元,实际支出完成预算支出的。
年,各单位能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集中有限财力,办好几件大事”的指示精神,转变理财观念,树立向管理要效益、要保障力的思想,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管理,切实管好、用活各项经费,较好地保障了各项事业任务的圆满完成。我感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二)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严密有序。从年起,学校全面推行零基预算,预算编制形式、方法和内容都作了很大的改革。新的预算方法,从细化经费项目入手,把当年的经费开支明确到具体项目,一年中要办什么事,需要多少钱,由哪个部门办,在预算上都列得清清楚楚,大大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克服了预算与执行相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去年,学校年度预算执行符合率达到了。
(三)严格经费开支管理,行政消耗性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年,按照校首长的指示精神,各单位在大力压减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行政消耗性支出上下了很大功夫,行政消耗性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压减了%。一是对接待费、会议费实行指标限额管理。各事业部门根据当年事业任务提出接待费申请指标,由财务部门汇总后报单位党委审批,事业部门在批准的限额内完成好接待任务,超支不补、节余转下年继续使用。二是对差旅费实行包干管理,彻底打破以往吃“大锅饭”的方式,超标准乘坐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年,校本部、各附属医院、成都军医学院接待费、差旅费全年开支比上一年减少余万元。
(四)财务管理措施扎实有效,管理效益显著提高。财务管理逐步实现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财务管理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各单位能切实树立管理出效益、管理出保障力的理财思想,着力在“精细化”管理上研对策、抓落实。一是提高理财科技含量,积极利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设备进行财务管理,实现了理财手段的电算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为首长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财务。
规章制度。
制定出台了一批适应新形势、操作性强的经费管理规定如《接待费管理规定》、《经费使用审计权限暂行规定》等使理财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总的看,过去一年,各单位、部门按照上级的要求,牢固树立预算的法规意识,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基本杜绝了无预算计划、超范围、超预算开支,在确保事业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基本达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单位、各部门主官,以身作则,严格把关、精打细算分不开的。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基本建设执行计划随意性大。有的单位基本建设执行不严格,存在计划外工程、借垫款工程和超标准、超面积建设;工程立项考虑不周全,缺乏立项可行性研究。如在整体工程项目上,只计划了主体工程,而忽视了配套工程;立项后人为因素的随意性大,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扩大规模、提高标准,造成较大的经费缺口。
二是行政消耗性开支控制还不够严格。从去年的情况看,个别单位在接待费开支上仍存在计划不周、管理不善、执行不严的问题,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在办公费等行政消耗性开支上仍存在控制不严、随意开支、铺张浪费等现象,还缺乏统一采购的要求和制度;在差旅费开支上仍存在原则性不强、执行规定不严的问题,超标准乘坐等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零星有偿服务收支问题还有待加强。个别事业单位、部门、科室利用编配的仪器、设备、设施等有利条件,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还存在收费混乱、管理无序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有坐收坐支、收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现象。这些现象虽然只是少数,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负面影响大,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财经秩序。
一、大力压减行政消耗性支出。××年,各单位、部门要在大力压减行政消耗性支出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是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当前的困难,增加忧患意识,使控制行政消耗性开支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二是借鉴会议费、接待费实行指标限额管理办法的经验,对办公用品、车辆维修费等行政消耗性支出,根据当年的事业任务,确立合理的限额指标。三是严把审核报销关。财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票据上品名、数量、单价、经办人、验收人等要素不全的行政消耗性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合同。
签订、预决算、资金到位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审核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合规、合法。
三、切实加强零星有偿服务管理。着力解决个别部门、科室在开展零星有偿服务中出现的认识不高和管理不力等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预算外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组织有偿服务收支活动。二是严格军队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加强对票据领取、使用、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坐收坐支、收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同志们,××年财务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我相信,在学校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事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财务战线同志的辛勤努力下,学校财务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出色、更辉煌的成绩,一定会为学校的全面发展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四
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支出审计为主,关注地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情况,促进政府收支逐步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为构建完整的预算体系服务,力求在强化财政监督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省定项目9项。
1、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及支出结构,评价收支结构的变动趋势,分析影响收入结构变动的内在因素,促进经济结构完善;在掌握政府负债规模和管理的基础上,分析政府负债风险对财政运行的影响,防范财政风险。
2、20*年度乡镇财政审计。
通过审计,探索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方法,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预算管理要求,促进乡镇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防范乡镇财政风险,实现乡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反映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揭示资产基础管理、经营运作、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管理改革,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为建设节约型政府、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社保五项基金同步审计及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对五项基金的审计,促进社保部门更好地*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防止欺诈骗保,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通过对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掌握我县企业年金制度的总体情况,揭示企业年金在制度设定、执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和完善的审计建议,特别是在企业年金社会化运营后政府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和监督的对策。
5、粮食安全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粮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我县粮食安全的现状,综合评价粮食安全工作绩效,揭露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确保我省的粮食安全。
6、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通过调查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年和20*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掌握我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入的总量、构成、支出结构,综合评价执法情况,提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
7、政府外债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全省政府外债统一归口管理后的运行、管理情况,摸清我县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形成的债务规模总量、组成结构,发现并分析政府外债在运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优化投向、规范使用、改进管理和控制风险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8、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通过对我县在20*年底至20**年5月底立项、开工的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查,了解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情况;掌握工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9、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审计。
通过对至20*年度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促进规范管理。
三、县定项目2项。
1、县城投公司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县城投公司贷款已列入县财政担保体系,本项目与县财政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同步进行,并同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审计,了解公司20*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摸清与政府负债及财政风险有关的国有城建投融资机构在投融资运作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和加强财务管理,预防和控制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2、新农村合作医疗财务收支审计。
为县新农医相关文件确定审计项目。通过审计,了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经费收支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四、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项。
1、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镇、*乡、*坦镇、*街道、*镇等单位的5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乡镇债务化解情况等。
2、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信访局、团县委、县城投公司、建设局、行政中心、人劳局等6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领导决策情况。
五、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5项:
明招大楼工程办公楼财务决算审计;县清泉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审计;拆迁安置房--新丰花苑建设现场跟踪审计;政府投资建设自审项目1项;政府投资建设审价结果复审项目1项。
同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年1号文件《*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规定,组织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若干项。
通过审计,了解和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域的规范运作,防止国家建设资金流失。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五
各位代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两个机遇,克服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津贴合并及其他政策性减收增支等不利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7389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上划收入47118万元,增长8.1%;地方财政收入50271万元,增长11%。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46135万元,增长8.4%;基金收入4136万元,增长54.6%。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62199万元,增长20.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8897万元,增长15.7%;基金支出13302万元,增长336.4%,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增加。
200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4962万元,增长8.1%。其中:上划收入32138万元,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32824万元,增长8.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30663万元,增长8.2%;基金收入2161万元,增长8.7%。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12960万元,增长12.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0364万元,增长12.7%;基金支出2596万元,增长20.3%。
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市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结余112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89万元。
以上收支及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和各县(市)快报汇总数,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决算后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大财源建设工作力度,支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抢抓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电机、煤机、哈啤佳凤等一批老的骨干企业焕发了生机,重新确立了财源支柱企业的地位。立足我市地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畜牧养殖和旅游业,壮大了一批龙头企业,培植了新兴基础财源。桦南鸿源米业、汤原佳明乳品、抚远水产联营公司等企业发展迅猛,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加大,特色旅游成效显著。以经营城市为切入点,加大城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解决了城建资金不足的矛盾。市政府投入8000万元,用于港务局搬迁,并与大连海昌集团合作,港粮小区开发开始施工。坚持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为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后续财源。全市招商引资15.5亿元,光明集团、大商集团、新高潮集团、天野牧业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落户我市。向国家和省申报了13个国债项目和81个见效快、发展后劲强,对财政增收拉动作用大的立市立县财源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全民创业,全年共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931万元,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六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竞进提质、又好又快”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财力保障,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9.1亿元,比上年增长36.1%,其中:税收收入2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7%;非税收入128.4亿元,比上年增长79.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12.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8%。
六县(市)及襄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8亿元,比上年增长34.5%,其中:税收收入10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9%;非税收入66.4亿元,比上年增长5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42.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9.5%。
市区(市本级、襄城区、樊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3亿元,比上年增长37.8%,其中:税收收入108.2亿元,比上年增长15.7%;非税收入6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70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6%。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7.2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亿元,为预算的99.3%;转移性收入148.55亿元,为预算的101.2%。
税收收入完成67.4亿元,为预算的95.9%。其中:增值税9.7亿元,为预算的100.6%,主要是“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长高于预期。同时,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在天籁、英菲尼迪、楼兰等乘用车整体拉动下提供税收稳定增长;营业税13.5亿元,为预算的101.3%,主要是来自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带动营业税好于预期;企业所得税5.1亿元,为预算的80.8%,主要是受企业效益下滑的影响,导致企业所得税收入低于预期;个人所得税1.4亿元,为预算的105.3%,主要是上半年证券市场行情较好,限售股减持相对增加;城建税6.8亿元,为预算的101.1%,主要是消费税在卷烟税收政策调整和风神公司汽车产能提升的拉动下,实现稳定增长,拉动附征的城建税收超预期;其他税收30.9亿元,为预算的96.7%。
非税收入完成51.3亿元,为预算的104.3%。主要是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将原来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以及按政策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11项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收入。
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
转移性收入148.55亿元,为预算的101.2%。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67.2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3亿元,为预算的100%;转移性支出129.9亿元,为预算的100.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是:
(1)农林水支出2.7亿元。主要用于启动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南渠、大吕沟润城景观工程;支持畜牧业重大疫病监测及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防汛抗旱工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巩固粮食过百亿斤成果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贴、特殊困难群体救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专项经费;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心医院东津院区建设;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资金;保障急救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管等经费;落实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装备购置经费及监督管理经费;对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等。
(4)教育支出13.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纲要提出的重点改革发展项目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安排实训平台建设资金、学科建设项目资金以及襄阳技师学院整体迁建资金;支持湖北文理学院创办综合性大学;提高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资助费地方配套资金;支持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等。
(5)科学技术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华为华中区云计算中心、科技馆建设;建立科技金融基金;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隆中人才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落实专利、精品名品奖励资金;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文化惠民项目、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文化精品创作;落实图书馆、博物馆等场馆建设资金;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保障竞技体育训练及参赛经费、落实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经费;促进传媒和旅游产业发展等。
(7)节能环保支出2.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实施城镇污水污泥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安排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处置政府补贴经费;支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检测站建设工作等。
(8)交通运输支出5.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汉十高铁建设、刘集机场改扩建、316和207国道改扩建等工程;落实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等补贴和公路养护等。
(9)公共安全支出5.6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等经费支出,落实公安装备购置、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技术手段提升、电子警察建设维护以及开展户籍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等。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七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五十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承办人等事项变更而解除。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八
xxx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并通过认真学习(审函[20××]140号)《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对20××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xxx局长为组长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对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自查,我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2、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虚报项目,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等问题。
3、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4、不存在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现象。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等现象。
6、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不存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资产流失等问题。
7、在预算执行中,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总之,通过自查,有利于我们对上级文件的领会和贯通,及时掌握其精神实质,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自查,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把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篇十九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公司接受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项专项资金又分为两类:征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四项专项资金都取得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证明,明确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名称、拨付时间、用途、拨付金额、拨付企业名单等详细信息。第1-3项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第4-12项没有。可以说公司所取得的专项资金分两种类型。
三.不征税收入及征税收入。
第一类不征税收入:第1-3项830万应为不征税收入。无论是财税[]87号还是财税[]70号,都要求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350万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范围,适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80万有市级拨付资金部门资金管理文件,300万区级拨付资金部门管理文件。因此,1-3项专项拨款中,350万、180万、300万可以享受到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既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就应该将这一政策做完善,真正使企业得到实惠。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规定,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
公司取得的350万投资补助是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武发改工业(2011)530号转发湖北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文件依据是湖北省鄂发改投资【2011】1261号,属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可参照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比照执行。
对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在会计上应单独设置相关科目进行核算。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类征税收入:第4-12项专项资金101万元没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是按应税收入进行核算处理的政策依据。应税收入在核算上相对来说要简单得多,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公司取得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的实惠。
企业从财政取得的款项830万,企业可以说取得了无息贷款,按3-5年期贷款利率6.9%计算,专项基金预计资本化600万,230万费用化。企业得到的实际好处是节约5年利息费用约200万。资本化600万国家将以折旧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方式逐步收回。
五.未能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造成公司补交所得税及财政处罚风险。从财务中心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分析:财务中心收到投资补助后,没有单独建账核算,没有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据财务人员反映,天健审计事务所要求财务中心在年末将所有到账专项资金,视同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天健事务所要求调整所得税额不能说没有道理。20收到的专项资金180万、300万已在天健事务所的建议下调整缴纳了所得税,350万也要补交所得税。三项专项资金交纳所得税207万。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一旦被拨款部门认定,款项没有按核定项目实施使用投资补助。或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投资补助,有可能将要受到拨付的投资补助资金收缴国库的处罚,也会给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六.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还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里的5年不是指5个纳税年度,而是指取得资金后的连续60个月内;第二,如果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资金在第六年转作应税收入处理了,则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按不征税收入从所得额中扣除,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若再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会获得双重优惠,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弄清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审计部建议:。
财务中心对于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按类别和取得时间在会计上进行单独建账核算,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从管理税务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从合理性角度出发,把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运用好。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审计部。
二oxxx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