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范文(19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主题、结构、人物角色等进行总结和思考的一种文学评论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故事。我刚刚读完一本好书,感触颇深,或许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这本书真是让我百感交集,读后的心情非常复杂,不知道如何用言语来表达。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融入自己的真实经历或者社会现象,与作品进行联系和思考。小编整理的这些读后感范文中,有感性的,也有理性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写作风格选择适合的方式。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一
如果说乌尔比诺跟费尔米娜是柴米油盐的婚姻爱情,那么弗洛伦蒂诺与费尔米娜的爱情一定是一段旷世奇恋,又或者说是被唤醒的爱情。我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指的是这段被唤醒的爱情是一段破碎的爱情。霍乱时期一方面指的是霍乱对人生命的威胁,另一方面则表达这段爱情的艰难与不易。
在这两种爱情正式开始时,小说用并不长的篇幅叙述了阿莫乌尔与情人的爱情,是小说描述的爱情的第一种方式让我读完后内心有所触动。乌尔比诺知道阿莫乌尔自杀的秘密同时也知道了他多年的秘密情人,如此一个令他敬佩的,从内心佩服的象棋高手兼破落摄影师居然有一个住在贫民地带的情人?情人是知道阿莫乌尔决心要自杀的,用她对阿莫乌尔的仰慕与谦卑的爱陪伴他度过余生最后的时光,甚至看电影时各自付账,座位分开。这种相处方式给我的感觉是有一种爱情是不必要黏在一起,害怕一时回头,他在,安好。就像荷西对三毛说的一样,我不要做你的另一半,你是你,我是我,我们都是一个完整的人。
小说的第二种爱情的方式是乌尔比诺与费尔米娜的婚姻,而这一种我暂且称为婚姻的爱情持续了两人的大半辈子。小说多次写到两人对彼此的爱情,对彼此的需要,以及仿佛离不开对方的感受。操持家务,养育儿女,流连上流社会的舞会,容忍婆婆,因浴室没有肥皂而吵架赌气,一桩桩一件件,是每一个婚姻中都可能发生的。这是爱情吗?是的,但也许不是。甜蜜的幸福大多都不刻骨铭心,之所以说婚姻或许不是爱情,是因为,如此绅士的乌尔比诺医生倘若足够爱妻子会出轨吗?时间跟容忍或许是这份名为婚姻爱情的持久剂,晚年的他们谁也离不开谁。
第三段爱情故事,是乌尔比诺死后,老年的.弗洛伦蒂诺对同样老年的费尔米娜表达自己忠贞不渝的爱情时唤醒的青年往事,这是一段孤独而漫长的爱情。同样明媚的年纪,明媚的富家少女遇到满怀罗曼蒂克的贫穷少年,由一见钟情开始了这段相思。一封封秘密书信、定情信物、树下小凳,是属于他们爱情的回忆。然而这段较为漫长的爱情理所当然的遭到了父亲的反对,唯一支持这段爱情的是她的姑妈。然而这唯一支持这段不平等爱情的人却遭到了绝对权力父亲洛伦索的放逐驱赶,可见这段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离家几年归来,再回到弗洛伦蒂诺的集市上,菲尔米娜心中的情人并不是如此糟糕,她跌入失望的深渊。她恍然大悟是相思和幻想美化升华了自己的爱人,而这曾经无比热爱的人却因爱情的恐惧而变得令人失望,她爱上的或许仅仅是这份爱情而已。这一面让她把他从她的生活中完全抹去,就仿佛一切都是幻想而已。然而写过的信,萌生过得爱情之花,总会有人去珍惜,弗洛伦蒂诺珍藏了这段爱情。
一个人的执念可以深到贯穿灵魂,长到延续了一生,强大到从电报员到轮船老板。弗洛伦萨蒂诺实现了心灵的忠贞,却没保持肉体的忠贞。他一生中竭尽全力以体面的姿态面对费尔米娜,却用肉体跟各种女人约会,甚至一个少女因他而死,背着丈夫的女人被杀。小说的最后有着一个圆满的浪漫结局,在升起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他们迟到了五十三年七个月十一个日日夜夜的爱情,将用永生永世去回答。然而这如此浪漫的结局却让我感到如此悲情,“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恐怕是这份爱情最好的诠释,但细细思量下,这爱情的最后,不正是他们对自我的放逐吗?悲哀乎!
马尔克斯通过这本书向世人展示了爱情的千奇百态,然而每段爱情却都有同一个共性,即爱情都有缺陷。每一百个人都有每一百个爱情观,每一段爱情故事都代表着一种爱情的方式。或许,在书中每个人都能找到关于爱情的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二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后的一部作品,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
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因为一部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剧中有一个镜头是男主藏了一本小说,即《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由于之前并未看过这本书,当时就在想,这本小说到底讲的是什么?而之前又耳闻过这本书的盛行,于是便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最后的几个月闲暇时光里读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后,静下心来想一想,竟不知这本小说到底要传达什么?也不知这本小说的男主是谁?本以为这是本爱情小说,理所应当应该讲的是男女主之间的爱情故事,但这本书却讲了许多人的爱情故事,表达的似乎也不仅仅是“爱情”那么简单,这与我之前所看小说有所不同。但好在,这本小说主要呈现了两段爱情故事,即女主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故事和女主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跨越半世纪的恋爱故事,就是这两段女主的爱情故事让我无法辨认出谁是真正的男主,抑或是两人皆是男主。
在我看来,这两段爱情故事传达了女主的两种生活状态,“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和“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恋爱”,这也代表了大部分人一生中必须经历的两种人生状态。但对于这两种爱情状态,作者似乎并没有在文中明确地表示哪一种更好,更值得赞扬,因此造成了“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这种局面。也许你认为女主与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是我们大多数人的选择与常态;也许你更加赞赏和偏爱女主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如灵魂伴侣般的恋爱;也许你认为乌尔比诺医生的出轨无法饶恕;也许你认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只是打着爱情的幌子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或许,这本小说传达的根本不是所谓的爱情!
谈起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的那段婚姻生活,那确实是常态。有生活里的柴米油盐,有婆媳关系问题,有妻子的猜疑,有丈夫的出轨等等。让我感触比较深的是乌尔比诺医生出轨林奇小姐的那一段,费尔明娜处理丈夫出轨问题的方式其实值得思考,乌尔比诺医生为何会出轨也使得深思。在我看来,费尔明娜的三言两语点透丈夫出轨之事而没有选择大吵大闹乃明智之举,其实有些类似于马伊琍的“且行且珍惜”,至于这个出轨之事解决之后的婚姻状态就不做太多考虑了。至于乌尔比诺医生为何会出轨,可能是因为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结婚的初衷并不是爱情,而遇到林奇小姐这样的理想型春心萌动,但最后因为责任回归家庭。
说到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跨越半世纪的爱恋,我觉得太过传奇,不太现实。另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所谓的爱情与守候,我持怀疑态度,一边流连于各种女色当中,一边又说费尔明娜是心中的白月光,我有些不能理解。但前期写诗给费尔明娜,对费尔明娜魂牵梦萦般的爱恋,后期写信与费尔明娜进行灵魂伴侣般的交谈,我是相信的。一个人等了另外一个人一生,说起来是浪漫的,却又有些不可思议,想想能有多少这样的`案例,也许金岳霖于林徽因算一个,但不知是否为真。
小说中还呈现了一个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另一半逝世后是否再娶或再嫁的问题。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为了逃避外界的指指点点选择以霍乱的名义来维护这段不再分离的爱情。在现实生活当中,有许多再娶再嫁的案例,但站在已逝人的角度去想,这是否是对已逝人的不忠诚,比如梁思成不顾子女强烈反对续弦林洙。在这本小说当中,其实费尔明娜的子女似乎也有些反对母亲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起,但站在费尔明娜的角度去想,守护自己的爱情似乎理所当然。
谈到让人羡慕的爱情和婚姻,当属杨绛先生和钱钟书的爱情和婚姻。他们一起成长,相互守候,彼此包容,甘愿付出。这是最好的爱情,也是最好的婚姻,因此有了“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从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三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故事与霍乱的关联性并不强,霍乱时期只是一个背景。故事的梗概是年轻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坠入爱河,由于费尔明娜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最终选择了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精心等待乌尔比诺医生去世,阿里萨虽终身未婚,但有着众多情人;乌尔比诺医生一死,阿里萨又重新开始追求费尔明娜,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晚年终于在一起。
不能理解如此曲折的人物设定和费尔明娜年轻时候的选择。费尔明娜父亲强行拆散女儿的恋情,费尔明娜自从和父亲远游之后,对阿里萨的态度大转变,结婚选择了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在拥有众多情人的同时,保持对费尔明娜的长期等待。书中对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婚姻生活的描写,充满了隐忍与相互妥协。费尔明娜发现乌尔比诺医生出轨,两人相对平静的处理,继续波澜不惊的生活,外人丝毫看不出任何异常。费尔明娜年轻时的选择或许是处于应对外部压力的必然选择,婚后的生活维持外人看起来的体面和稳定。
阿里萨从没有放弃过等待费尔明娜,同时又拥有多个情人。在阿里萨的定义里,没有结婚就算没有对费尔明娜的背叛。阿里萨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离开自己的几个情人,去找费尔明娜,并且在乌尔比诺医生葬礼结束之后,就对费尔明娜表白。费尔明娜最开始很气愤,处理了乌尔比诺医生留下的所有东西。费尔明娜慢慢接受了阿里萨,遭到了子女们的强烈反对,这次费尔明娜没有退缩与妥协,她与阿里萨同乘游轮出游,游轮一直没有靠岸,故事戛然而止。
文学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终究不同,而现实中每个人的小世界也不尽相同。感同身受是文字所能传达的一种魅力,同时读者也能知悉完全不同的世界。阿里萨的坚持并不一定是好事,坚持是一种好的品质,同时也不是一个好的品质。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四
读这本书是因为参加了一个打卡阅读的任务,有看到其他的小伙伴在读这本书。因为书名里有“爱情”两个字,所以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样的爱情。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下,才知道作者马尔克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写过《百年孤独》。虽然我也没有读过百年孤独,但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好友在她公司的图书馆里帮忙借了这本书。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五
虎年的春节沉迷于《霍乱时期的爱情》不可自拔。小说写了18世纪的美洲各式各样的爱情,以费洛伦蒂诺·阿里萨(男主)和费尔明娜·达萨(女主)两个人物的感情为主线来展开,年轻的,老年的,病态的,世俗的,应急的爱情都有。
我很喜欢这本小说的一点,它不只是通常细腻地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和对话来表达人物的状态,价值观和心情,更多地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包括房间的摆设,港口的景物的色彩,街道的味道等等,很有画面感。
我阅读的时候,也经常跟着故事情节,感受到人物的心痛,绝望,欢喜,犹豫,矛盾的心情。
最开始有个细节印象深刻年轻的时候,费洛伦蒂诺·阿里萨(男主)对费尔明娜·达萨(女主)一见钟情,每当思念她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思念之情写在信上,最后,这封信长达七十多页,原本他想把这七十多页的信都交给自己心爱的姑娘,也不敢奢望她能够接受自己的爱情,但是,只要能让她知道,就已经能够让他满足。但是,信还没送出,他的思念之情已经淹没他,他一股脑儿地向自己的母亲倾诉,母亲被儿子纯洁真挚的感情感动得老泪纵横,但是,劝他不要把这么长的信交给女孩,会吓跑了女孩,她猜测女孩跟他一样也是感情的嫩瓜。
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不说培养感情是需要时间的,可能每个人要去感知自己内在的情感,表达自己的情感,也是需要时间的,而这个时间可能真的是因人而异的,并不是同步的。
男主因女主即将大婚,嫁给家世显赫的青年才俊而伤心欲绝,男主妈妈原先认为男主年轻时候能够多吃点痛苦是好事,但看见儿子因情所伤,要危及生命了,开始担心了,就建议儿子远走他乡,开始新的工作和生活,忘却痛苦。从而男主开始了自己的旅程,经历了痛苦、绝望、愤怒、嫉妒,男主最终还是选择了返航,并发誓再也不会离开故乡,再也不会离开女主所在的城市。
读到这段的时候,仿佛感受到男主的内在力量又增强了。男主从一开始被爱神击中的愣头青,写了六七十页的信表达自己的感情,到绝望无助地向最信任的母亲求助,到鼓起勇气站在女主面前理直气壮地要反馈,到为女主拉小夜曲表达爱意,到被女主拒绝的意气消沉,这一路男主是迷茫的,煎熬的,深受求而不得的痛苦。但这一刻,感觉男主已经从求而不得的痛苦中挣脱出来,更加坚定和忠于内心的感情,这时候,仿佛对女主的爱已经从枷锁转变为了无穷无尽的力量,支撑了男主继续接下来的征程。
但这种力量在男主见到女主怀着身孕依偎在新婚丈夫的身边时瞬间瓦解了,此刻,男主没有忌妒,没有愤怒,而是感到一种巨大的自卑。
这一刻,心疼男主十秒钟。我想,所谓的伟大的作家莫过于此,能够抓住读者的眼球,同时,也抓住了读者的心。
巨大的自卑是来源于巨大的自尊,情感失忆的痛苦来源于两个人,而来自自卑的痛苦却只源于自己,这种痛苦和冲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巨大的,这关乎于人的尊严,男人的自尊。再次,心疼男主十秒钟,深呼吸。
男主做了一段时间代笔先生,替恋爱中的男女写情书和信件,通过将自己无法排解的相思之情嫁接到了他人的恋爱中,其中一对男女还结婚生子了,在知晓他们找了同一位代笔先生时,他们决定让小孩认男主为教父。看到这边,真的觉得是既讽刺又心疼男主,燃烧着自己的热情,却在别人家的树上开花结果。
女主说:社交生活得关键在于学会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女主一直是以一位聪明又理性的早熟女性的形象示人,她丈夫也是看上了她的高冷,但却没看见她内心的真实的恐惧。
男主用当初跟女主认识和秘密通信的方式与一位渔女通信,类似的情书,类似的提前安排好假装偶遇的约会,一切都与当初,只是人不一样,男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慰藉自己的爱情。
这一刻,我想,人对于幸福感受的记忆总是容易遗忘,但却记住了幸福事件的很多外部细节,例如,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特定的出场顺序,仿佛记住了一切幸福事件的外在环境,就能再一次感受幸福一样。但我想幸福快乐常常只是一种感觉,是那时那刻的自己,在特定环境跟特定的人,按照出场顺序上演着特定的剧目,那一刻的自己感受到了幸福。幸福无法重演,也不一定是物是人非,而是自己的心境和状态变了。我想,在这一刻,哪怕男主嬉戏的对象是女主,可能很多感受和心情都变了。
看到男主跟女主夫妇在电影院偶遇,在出电影院的时候,女主的丈夫搀扶着女主下台阶,那一刻,男主突然发现女主老了,同时,衰老的还有自己。衰老真的是一件比感情被拒绝更可怕更难以释怀又无能为力的事情,那一刻,第一次感受到男主的悲伤不是为了求而未得的爱情,而是一去不复返的时光。
女主成为寡妇以后,男主展开了新一轮的追求之旅,他们聊人生,聊生命,聊生活感悟,女主说,我已经七十二岁,还有什么可求。男主说,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最甜蜜的一幕,男主和女主坐船去旅行,女主看见男主为她精心打扮,此刻,激动害羞的心情比少女时代还要强烈。我想大概是震撼吧。
男主女主在船上度过了相知相许的幸福时光,仿佛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和身份,然后,随着船到港的时间越来越近,两人又将回到真实的生活中,惆怅扑面而来。最后的结局还是挺浪漫,船一直在两个港口之间来往,不曾靠岸。
整本书感受最深的是老年的那段,可能在我现在这个年纪衰老本身离我还比较遥远,更别提老年人的爱情。但是,书中写到的女主在丈夫去世以后,内心的孤独和寂寞,对男主的思念与日俱增,但又因考虑到自己的年级,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子女,而一直在压抑自己的情感,但又很渴望男主的陪伴,这种忐忑和矛盾,不安和焦灼,我虽然无法感同身受,但我还是可以从理性上理解一点点。
这本书是有一次刷小视频李健推荐的,我看到一半的时候,也有一个困惑,作者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这么多爱情的形式,于是我下单了一本马尔克斯传,希望可以找到一点点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六
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毒药。霍乱时期的爱情阐释了各种爱情的症状,但核心只有一个,真爱永恒。小编整理了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供各位查看。
本书作者--马尔克斯,小说界的一位“斗牛士”,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赢得如潮的好评。他穿着哥伦比亚民族服装领走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声誉达到顶峰;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
本书写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小说以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之间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作为主线,不失时机地将其他多种爱情磨练成珠,穿缀于这条主线上。而马尔克斯恨不能将人世间的种种爱情“一网打尽”。不少的爱情在书中只是一笔带过;不过,几乎是出现在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被作者系上了“爱情”的红线。这里有阿莫乌尔的隐蔽的爱情,但却“不止一次体验到了刹那间爆发的幸福”、有阿里萨许许多多的朝露之情、有乌尔比诺和林奇小姐之间羞涩而大胆的爱……变化丰富、形态各异,“真挚火热”的情感内核却都是一样的。它不仅是一部经典的小说更是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教科书。
作家借此认真思考了情爱心理、性爱心理以及老年人心理。小说不仅仅是让我们看到爱情的多种可能性;真正让人叹为观止的还在于:涉言不多,而“爱情”的诸般特色轻易皆呈。这得益于作家透视爱情及人性的犀利眼光——由于这种眼光,作家三言两语就切中了诸种爱情的“要害”。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是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很有趣,那些女人大多为寡妇。(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南美洲,一个曾属于西班牙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性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爱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阴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爱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热的爱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爱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艳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爱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爱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逼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爱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爱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爱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浪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爱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爱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爱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爱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爱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爱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漉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爱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爱情。爱情肆无忌惮地膨胀,蒙蔽了理性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爱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爱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裸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爱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爱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爱情,情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爱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爱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爱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爱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爱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爱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爱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爱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爱,爱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爱,爱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爱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爱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霍乱和爱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爱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爱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性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热地爱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乳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爱上了这位姑娘,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一直在用生活爱着她。不同于生命之爱的虚幻,生活之爱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爱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爱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爱情。不同于生命之爱的澎湃,生活之爱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爱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爱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爱与被爱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心所欲地去爱,你在爱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爱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爱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爱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爱情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时间无法阻止人们对爱情的幻想,就像无法阻挡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一样。有评论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对于这个“最”字,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伟大”一词的确称得上实至名归。它在用生动的故事带给我阅读享受的同时,亦用睿智的语言给了我思考的收获——生命之爱为虚,生活之爱为实,生命之爱给人以美感,生活之爱给人以质感。在生活中用生命去爱是爱的最理想境界,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二者择其一,或是用生命去爱,或是用生活去爱。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无对无错,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很偶然间,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期而遇。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才翻过几页,便欲罢不能,一头扎进,直到最后一个画面的消失。整部小说,像一棵大树,作者以冷峻、从容的笔调,先展示树冠的繁茂,然后顺着叶脉、枝干向树根走去,把阿里萨、费尔米娜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描写得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那偶尔冒出的或激情或幽默的语句,似草丛中潜伏的鸣虫,突然跳出搅动你的眼神,趁你咀嚼回味之际,又“倏”地藏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张弛有度、令人着迷的语言风格了。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所有此类题材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在纠结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加西亚并未告诉你答案,他只在书中展示了人类所有可能经历的爱情:一见钟情,热恋、苦恋、单恋、三角恋……精神的、身体的……高尚的、卑微的……极少浓墨重彩,大多轻描淡写,有些甚至只以寥寥数笔带过。在严肃的、颇有分寸的行文风格中,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又深刻:“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事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存在的爱情变种。”“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妻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每一段都意味深长——真实的爱情往往充满了不凡的气质,只是有些人连真实的勇气也没有。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七
看到三分之二的地方时,我几乎是迫切的想知道结局,读书的时候,无疑,我首先是一个对情节发展更好奇的人,而非是关于更深的东西。
~费尔明娜·达萨,在她豆蔻年华时候拥有一场狂热又有无疾而终的初恋,这段往事在她后来很多年很多年以后,都会时不时的回忆起来。而后她像他父亲所期望的那样,嫁进了一个德高望重的家族,成为了一个见过世面,举止优雅的女人,依然富有性格,保持高傲,而她的丈夫,一位享有声誉的医生,陪伴她50多个春秋后逝世,在这几十年的婚姻生活中,生活有许多不尽如意,令人失望愤怒的时候,但到了别离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许能传达出乌尔比诺医生对挚爱的感情。在此时,在这个自己寡居,垂垂老矣的阶段,那个回忆里影影绰绰的初恋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同往日那只会写热烈缠绵的爱情诗歌的影像不同,弗罗伦蒂洛如此的了解她,以她需要的方式站在她得身边,给予她生活下去的热情。最后,费尔明娜再次的爱上了他,当然,这个"他",不是回忆里的那个像小老头般瘦弱阴郁的少年,而是就在眼前的这个,满是皱纹,安着假牙杵着手杖,经过岁月的磨砺的老头子。只是很巧合的,他们刚好是同一个人,这个巧合,来自于弗罗伦蒂洛的一往情深,正如他所说的:永恒而炙热的爱。
最后的场景,还好是算完美的,费尔明娜在人生的最后又重新踏上充满爱意的旅程,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她都拥有了最适合她的人生伴侣,很幸运,很幸福。
上帝最后眷顾了弗罗伦蒂洛,在50余年的等待后,达成了他一生所望。一切都如他所愿那样,乌尔比诺医生先行去世,自己身体健康,费尔明娜独身一人。
弗罗伦蒂洛·阿里萨守护着窗户街的房子,坚守着自己的心意,无论费尔明娜拒绝他,和别的人结婚,还是当了母亲,不管岁月无情的衰老的容颜,依然小心翼翼的捧着对她得一颗真心。我想,这是个疯子吧!对于一个只单独相处过两次的女孩,就可以付出全部的自己,用自己的一生执行着一场如晨雾般浩大而虚无的计划,没有一丝丝的确切的看的见摸得着的东西。他的坚韧和执着承受着一场偏执的单相思。
然而最后他成功了。一个和谐的美好的大结局,终于能够慰藉他多年的努力。他似乎历经了很多的事情,他似乎又感悟出了很多的人生格言,经历过了形形色色的女人,试图用那短暂的浴火抵抗住对费尔明娜的痴痴爱慕,但褪去那身岁月加注的东西,他的内心依然稚嫩清晰,小心翼翼,在福音花园里的那一瞥,就深深的烙在了心里,从此在也无法磨灭,青涩的爱慕到经过岁月洗礼的痴恋,我想不到,到底得是一颗多么纯粹的心啊!
所以,爱是一个多么神奇的东西,值得漫长的等待,能够让弗罗伦蒂洛一生就为了那个人,能够让古稀之年的老人也跨过世俗的眼光去追求。永生永世,弗罗伦蒂洛终于开启了他如愿的人生,而费尔明娜,只能说,你真是走运的女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八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九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
霍乱就像一杯成分极其复杂的伏特加,喝了它,便能切身感受爱情。而我之于霍乱时期的爱情,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心境像是着了霍乱的魔——心情复杂。
对于爱情,每个人大抵都是期待的。联系艾?费洛姆曾在《爱的艺术》中提到的“人—所有时代和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面临这同一个问题,即:如何克服孤独感,如何超越个人的天地,实现人类的大同。”对此我给出的解释是:人与生俱来的拥有孤独感,而为了适度的消除这份孤独,不可或缺的唯一元素便是爱情。作为一枚单身贵族,对爱情所持的态度更多的是憧憬而非审视。因此,读“一生一世”时,我心中除了对爱情伟大的感叹外,更多的,是心中悬着的那颗石头安稳落地了——费尔明娜与费洛伦蒂诺的圆满之爱终于修成正果!
回答同我所料一致,“更多的是承诺和亲密”,这在爱情心理学中,属于典型的友伴之爱,这也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爱情。而即便是最常见的一类爱情,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也用了将近一生才从空有承诺的.爱情过渡而来。由此观之,费洛伦蒂诺口中的“一生一世”该有多么难能可贵。这短短的四个字,该是怎样的一种坚韧与难以割舍?又该是怎样的一种执着与爱得深沉?正如书中所述“五十三年七个月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一直准备着。我耳畔仿佛回响着这四个字,心中却五味杂陈。
为什么我在开头说自己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来呢?是因为文中爱情过于坎坷,使我心中爱情与幸福的天平,过度失衡。我曾一度揣度费尔明娜的冷漠和数次无奈费洛伦蒂诺的固执。人往往有利己主义,可他生生为了毫无结果的爱情榨干仅剩不多的心智。与之付出呕吐、腹泻的代价,不过是精神的懦弱让肉体去承担罢了。这与利己主义形同陌路。许是因为我也焦虑,也曾因为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而痛苦,将肉体当作伤害灵魂的盾牌。尽管他对初恋的如此渴望、如此忘我、如此殚精竭虑,真的令我费解,但我又似乎颇有代入感。于是格外能理解他,就像中了霍乱一样,难受着他的难受,害怕着他的害怕。
可在他一头扎入充满激情的空爱中时,我的心为之一颤。那个曾今誓要为了她而保持童贞的他,再也没有了。本就曲折无望的爱情,现在更是失去了唯一的纯洁。当时我把这看作“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以致于我到最后不得不佩服他撒下的弥天大谎,就像费尔明娜听到费洛伦蒂诺说“那是因为我为你保留了童贞”时喜欢他说话的勇气一样。
关上书,再品味,又觉那“一生一世”四个字所带给我的感动为之前所有一切的荒唐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在失去挚爱时,作为一名读者强行要求弗洛伦蒂诺仍无动于衷、只是一心在画门廊写着情书、唯一的反抗只是像个祥林嫂般不停抱怨,这本就不公平。也违背了他本性。相反,将对费尔明那的思念寄托在622位情妇的空爱上更切合实际,也符合他自尊心强且不失野心的本性。而他最后回归于费尔明娜,也证明真正的爱即圆满之爱,无法缺失激情,即性,却又不仅仅是性,还需要亲情与承诺,即稳定与和谐。我的心境随着这样的思考不知不觉中趋于平静。
说来好笑,“一对男女疯狂的陷入热恋,却因为仅有二十岁太年轻而不能结婚;等他们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沧桑,却因为八十岁太老而不能结婚。”——这是马尔克斯在《国家报》中的原话。虽然简单粗暴却不失本真。我对父亲曾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很多时候,相爱的人未必会在一起,在一起的人未必就相爱。”尽管他俩将在海上航行一生一世,但终究抵不过寻常百姓家恩爱夫妻。可已属幸运,毕竟“一生一世”脱口而出之际,便预示着爱情最终大获全胜!
当然,这只是表象,或许作者更多的是对于生命及生存的思索。对于生命,人生总有那么异常艰难的几年让你的生命变得辽阔而美好。尽管费洛伦蒂诺用了半个世纪,但终究是值得的。至于生存,人为了生存总会相互羁绊、麻烦、寒暄。由此,费洛伦蒂诺与费尔明娜的生活隔着万水千山,无形中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一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
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近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中国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二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三
讲述了三个人的爱情,其实准确来说它就是一个人的爱情等待史。
故事一开始,作者展现的是一对老夫老妻的日常生活,几十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他们已经学会了互不干扰的生活方式,平静而淡然地接受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
接着,男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突然意外死亡,有点让我惊讶,男主怎么这么快离开了呢。
直到在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出现了一位帮助女主费尔明娜·达萨处理各项事物的老人,并在葬礼结束后深深表达爱意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是故事的男主角。
爱始于一见钟情。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爱上费尔明娜·达萨只因那偶然的一瞥,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那一瞥成为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他为此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为了获得费尔明娜·达萨的芳心,他每天为她写大量的优美爱情诗,跑到她的阳台下拉响那曲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他沉浸在自己的爱情里无法自拔,他说,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
年少懵懂的费尔明娜被他的热情和才华打动了,他们开始了秘密交往。他开始享受着爱情带来的甜蜜与幸福。
可是人总是会成长的,当费尔明娜经历了一些事情后,认真审视这个天天给自己写情书表达爱意的人时,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然后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追求。
没有具体接触的两个人,仅仅靠着书信来交流,凭着幻想来构建各自的形象,这样子的爱情是无法与现实对抗的。所以,女主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或许,她爱的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他爱的是想象中的他。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是浪漫的,唯美的,但也是脆弱的。相比较,我更相信日久生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四
上次更新还是因为20xx年五月份被某个剧触发了。毕业之后忙着适应新的工作生活环境,一直处于一种欲言又止的状态。各类琐碎的事情有点消磨我的耐心,很久没有完整地追剧和看书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一直想看,在学校时候参加水木读书的活动还给这一本投票了,但没有中奖。再一次想起这本书是因为魔幻疫情,但事实证明是我“以名取书”了。28万字断断续续读了一个多月,惭愧,以下是几处我觉得很值得分享的地方。
费尔明娜:“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被自己的想象欺骗了,不止是爱情,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极其吃力地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但同时被始料未及的麻烦吞没,到头来还要问为什么你是这样的,其实我从没有说过我是那样的,我一直都是这样的,那样都是你想的,仅此而已。
他还太年轻,尚不知道回忆总是会抹去坏的,夸大好的,而也正是由于这种玄妙,我们才得以承担过去的重负。
好了伤疤忘了疼,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我自认为是一个心眼非常小的人,但有时候也会记吃不记打,夸大美好记忆。此时如果叠加第一条,甚至可能会给无意义的过去赋予极其厚重的意义,感人但是愚蠢。
尽管巴黎阴雨连绵,她还是学会了去爱记忆中的它。然而,当她带着那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的无数经历,带着旅途的疲惫,昏昏欲睡地回到家时,港口的人们问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对欧洲的种种神奇之处有何感受,而她用一句四个字的加勒比俚语就概括了这许多个月的幸福生活:“浮华而已。”
清醒而残忍,敬费尔明娜。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五
导语:《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六
“我一生有622个情人,但我只爱过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完全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只是三五年,有的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逐渐走向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宮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七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性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爱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阴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爱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热的爱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爱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艳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爱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爱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逼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爱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爱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爱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浪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爱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爱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爱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爱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爱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爱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漉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爱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爱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爱情。爱情肆无忌惮地膨胀,蒙蔽了理性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爱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爱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裸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爱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爱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爱情,情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爱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爱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爱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爱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爱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爱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爱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爱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爱,爱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爱,爱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爱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爱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霍乱和爱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爱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爱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性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热地爱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乳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爱上了这位姑娘,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一直在用生活爱着她。不同于生命之爱的虚幻,生活之爱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爱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爱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爱情。不同于生命之爱的澎湃,生活之爱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爱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爱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爱与被爱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心所欲地去爱,你在爱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爱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爱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爱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八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买了很久,每次看到二三十页的时候就不知为什么没再往下看,以至于之后重新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讲到哪里,需要重头再看。这本书算是囊括所有的爱情类型:暗恋,露水情缘,知己恋,婚外恋,婚恋以及身心分离的柏拉图式的恋爱等各种类型。
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达萨的长达50多年的婚姻在外人看来幸福和睦,人人所羡慕,就在医生奄奄一息时,他还在坚持与死神这致命一击做着最后一分钟抗争,好让72岁的妻子费尔明娜达萨赶来。他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道:“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不禁为他们的爱感动,而对于当事人来说确实历尽艰难。费尔明娜不曾想象有哪个丈夫会比胡韦纳尔乌尔比诺更好,然而,回忆他们的一生,她想到的'更多是挫折,而非满足,他们之间曾有太多的误解,太多无畏的争执以及太多没有释然的怨恨。看似完美的丈夫在50多岁的时候出轨林奇小姐中,已不再是我们眼中德高望重的医生。乌尔比诺与林奇小姐私会时总是希望赶快完成,或者因为林奇小姐的父亲回来而不用再去,当真的不去的时候,他又是各种懊恼,他被本能折磨得神智混乱。医生的出轨被费尔明娜独有的“恶习”所发现,即闻家里人穿过的衣服来判断是否需要清洗,看似搞笑,但生活不就是这般荒诞可笑。而乌尔比诺医生出轨时狼狈的做爱镜头与他在公众面前树立的高贵形象产生极大的反差。
通过这件事情他们出现之前没有过得现象—猜忌,嫉妒。嫉妒从不进入她的家庭,但是因嫉妒而产生的猜忌促使费尔明娜进入丈夫的书房,查找丈夫出轨的证据。面对丈夫已被证实的不忠,高傲的费尔明娜刹那间苍老了,瞬间出现了皱纹、枯萎的双唇、灰白的头发。她的灵魂也煎熬着。婚姻里的爱是如此之艰难。
关于婚姻作者通过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给出了观点。乌尔比诺认为:婚姻是一项荒谬的、只能靠上帝无限的仁慈才得以存在的发明。两个几乎完全互不了解的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不同,甚至性别都不相同,却突然间不得不承诺生活在一起,睡在同一张床上,分享彼此也许注定有所分歧的命运,这一切本身就是完全违背科学的。他说:“婚姻的问题在于,它终结了每晚做爱之后,却在第二天早餐前又必须重新建立起来。”他还说:“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
而对于费尔明娜达萨,她用一种更为简单的方式为世俗生活下定义:“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位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篇十九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以男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女主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为主线,虽然全书绝大部分的笔墨都在写男主对女主的单恋(除了一开始两人都爱上了想象中的对方,这种感情在女主那里很快消散,所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在最后一章两人才做到情投意合。
全书先是从最近退回过去,再让时间从现在往后推移。其间不时伴有过去和现在的跳跃。马尔克斯对时间的运用可谓灵活自如,从不局限,但是也不是毫无规律地乱写,特征很明显,而且转换很自然,读者很容易分辨出过去还是现在,读起来并不费力,相反还加深了读者对文章的理解,以及对人物性格命运的把握。令人叹服。通过对时间段发生事件的交叉讲述,让读者边读边丰富主要人物在不同年龄段所做的事,好像在给他们做一个时间年表。我很喜欢这种的方式。
弗洛伦蒂诺一生都在追逐费尔明娜,一共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时间之久令人动容。费尔明娜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之后,弗洛伦蒂诺就一直期盼后者死去,他再重新追求费尔明娜,几十年一直以此为目标,让有动力有勇气与磨难进行斗争。
一开始弗洛伦蒂诺就给我一种疯狂的印象,他有些不切实际。所以不难理解他对费尔明娜的爱为何能坚持这么久,那份爱我不能笃定是纯粹的爱,我认为那实际上是一种近似疯狂的执念,他一直靠这个生活。举个例子吧,年轻的时候弗洛伦蒂诺被误认为是间谍被囚禁,当他被释放时,他却因为囚禁时间太短而感到沮丧。他的理解是“他是这个城市,或许是这个国家中唯一一个因爱情而戴上五磅重的镣铐的人”,由此我就看出了他与旁人不同的地方,遭遇如此这般,他只有一种为爱牺牲的满足感,在他看来,这种牺牲是美好,悲壮,珍重的。
来看看在弗洛伦蒂诺眼中的费尔明娜吧,“他觉得她是那么美,那么迷人,那么与众不同,所以不能理解为何没有人像他一样,为她的鞋跟踩在路砖上那响板似的美妙声音而神魂颠倒,也没有人像他那样为她裙摆的窸窸窣窣弄得心怦怦乱跳,为何全世界的人没有因她那飘逸的发辫、轻盈的手臂和金子般的笑声而爱得发狂。他没有错过她的一颦一笑,也没有错过她那高贵品行的任何一点展现,但他不敢走近她,害怕扼杀这样如痴如醉的感觉。”这段简直神了,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再者弗洛伦蒂诺是诗人,他的眼光是诗意的,温柔的,细致的,不能不动情。但是他从来不是高尚的,他的爱情也不是坚不可摧的,在他得到肉体上的欢愉时,他从此为这份爱找到了替代品——世俗的激情,所以他有了猎艳的习惯,并有622个情人,还有一些因太短暂而没有记上的,可想她们数量之多。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费尔明娜,对待爱情,她是理智且自重的,她的爱一开始就是有退路的,就算是初识爱情,她也并未越矩,一直安分守己,也不如弗洛伦蒂诺爱得热烈,她一直左顾右盼,疑疑犹犹,无法马上下定决心,她会考虑很多,会趋利避害,比较现实。我一直觉得她不爱任何人,除了她自己,对弗洛伦蒂诺所谓的爱只是她想象出来的他,对他了解过少,是美化了的他,并非真正的他。后面真的接触到了本人,她明白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之后,果断转身。
对待喜爱的事物,她不盲从,有自己独立的审美观,能进行独立的判断。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生活着。“她还带回了很多没有牌子的意大利鞋,比起声名在外而又稀奇古怪的菲利牌鞋,她更喜欢自己买的这些东西。”
对待生活,她看得很通透,她清楚地知道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她能认清并接受它。她有思想,遇到生活中的苦难和不完美,她都会去试着理解并化解,很难得。的确,只有这样,生活才过得下去。所以我很佩服她。
结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似乎永远地在一起了,至少在这本书完结后他们仍是幸福的一对恋人。因为没有写他们下船会经历些什么,不难看出,如果下船,他们将面对弗洛伦蒂·阿里萨其实有过622个情人的事实,而不是他向费尔明娜谎称的一直为她保留童贞(为的是证明他对她爱情的忠诚),以及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自杀他脱不了干系;费尔明娜的骄傲与自尊将会对她自己进行深深的斥责,她的亲友将会对她多么失望,以及本地报纸和议论的无情鞭笞甚至诋毁……如此种种令人不堪忍受。马尔克斯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保留住美好,总之这样的结局使他们的爱情纯粹,没有世俗的干扰,至于下船后的事情由读者自行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