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泞留痕读后感(优秀22篇)
读后感是提高阅读质量和思维深度的一种有效方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份有深度、有内涵的读后感呢?首先,读完书后可以先对书中的主题和内容进行概括,简要介绍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和思想主题。接着,可以表达自己对书中人物的感受和对作者观点的认同或质疑。同时,也可以结合自身经历和感悟发表个人见解,展开对相关问题的思考和探讨。最后,可以总结自己的阅读收获和体会,并对书籍的价值和意义进行评价和思考。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的读书和写作有所启发。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一
泥泞留痕每个人一生中都回经风受浪,只有不平的人生,才能算得上完整的。仔细看看,历史上有多少成功人士一帆风顺?相反,是的,只有经历坎坷,走过泥泞,最后才可以走上成功的舞台。“泥泞留痕”,一个多富有哲理的.话语呀!但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勇敢地去走出泥泞呢?是啊,生活中总会有两条路,一条是平坦的大道,一条是曲折的沙漠,大多人都会选择第一种,并认为它是通往成功的吧!可又有多少人可以想到,通往成功的道路往往不是第一条,而是第二条,因为,第二条,可以使人经历磨炼,使选择第二条路的人增加人生阅历,拥有一份宝贵的成长经验。没有风吹雨打,我们就不会成长,没有认真的反思,我们就不会进步高中优秀作文原创分享作文人网,选择一生碌碌无为,就是对生命的浪费,我们何不做一名勇于跋山涉水的勇者呢?在泥泞中艰难地行走,望着留下的深深的印迹,为别人作出榜样。只有用心去走现在的泥泞,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成为成功者,成为人上人!平坦大道固然好走,但不会留下足迹,与其这样,我们不如选择泥泞,虽不是一帆风顺,但是,这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二
一个年轻人走到一棵树下,脸上满是无奈。
他感叹:“为什么世事都那么不顺?”
已经是深秋,金黄色的落叶散落满地,微热的风吹来,吹散了年轻人的思绪。
“你还记得吗?还记得吗?”一个声音从风中传来,“你还记得吗?从前的从前,当你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你捡起的那片落叶……”
那也是一个深秋,路旁一排排的挂满金黄色树叶的树,路边一层层散落的金黄色的树叶。路人往来,每个人都是那么匆忙,匆忙到不愿意去看看那些落叶。
一个小男孩蹦蹦跳跳地跑来,脸上有着童稚单纯的笑,那么可爱。他随手捡起一片金黄到耀眼的落叶,隔着落叶凝望阳光。落叶在阳光下透明,闪出不一样的光彩,它展现出自己的脉络,在阳光下诉说自己的美丽。
“它原来是一幅画呀!”小男孩高兴地说。
“你还记得吗?还记得吗?”声音飘渺,“你还记得你年迈的父亲扫起的那一小堆落叶……”
一个老人,一个很瘦的老头,手上轻轻挥动着的扫帚在地上画出一幅抽象的画,经历无数风霜的画。那是一个深秋,一个落叶满地的深秋。老人扫起了一小堆落叶,金黄色的落叶,那一小堆金黄放在地上,犹如一个个的金币。这是一种无形的财富。
老人点了一根烟,顺手把火柴丢到落叶中,看着一缕灰蓝色的烟升起,老人眯起了眼睛,朝着在房里看着的小男孩挥了挥手,小男孩跑了过来。
“你还记得吗?还记得吗……”声音渐渐远去,“你还记得吗?还记得吗?那时的快乐,那时的财富……”
声音消失在年轻人的耳朵里。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三
或许一切只因光阴如梭,让每一滴泪都不再脆弱。
————题记。
漆黑的夜空,看不见星星的光亮,此刻无眠。无所谓得与失,无所谓笑与痛,只为那一片天空,只为等待,等待那一个自己。
时间的沙经手心而落于地面,抓不住亦握不住。无论古今,无论中外,无不叹息时间,如白驹过隙,快矣。在不停地慨叹中,不停地呼唤中,带走了清纯的回忆,带走了那个想留住的自己。
回忆如霜,泪,零落成行。轻叹那些繁华流年,一路感恩,感恩上帝让我与那些相识的人相识,与那些陌生的人陌生。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不知何时,雨水悄悄把眼泪覆盖,回忆开始在心里慢慢残落。我曾听说:留住的叫幸福,流逝的叫遗憾。一路走来,留不住的只能来遗忘,忘不掉的就交给时间来消化吧。“howtimeflies”时空装换,不同的时间遇见了不同的人。没有对与错,没有任何缘由,亦没有任何情怀。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四
《泥泞留痕》讲述的是鉴真和尚刚入佛门时,因当行脚僧而感到忿忿不平。主持知晓后,利用在泥泞中行走的道理来教育鉴真,从此,鉴真又当起了行脚僧。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特别是“在泥泞中行走,生命才会留下深刻的脚印!”这句话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这句话说的是只有走在泥泞的路上才会留下脚印,而那些一生碌碌无为的人,他们不经历挫折和坎坷,只是平平淡淡地过一生,结果什么也没有留下。而那些经历风雨和坎坷人,在困难中不停跋涉,所以他们就会留下有价值的脚印。这“泥泞”象征挫折、困苦、磨难,只有经历过这样“泥泞”过程的人,才会懂得平坦的难得与可贵。
是啊,没有风浪不是大海,没有坎坷不是人生。总之,人生经历坎坷,生命才会深刻,只有走过泥泞不堪的道路,才会留下深刻的脚印!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五
我们常常会在雨天经过这样一些地方。
他们只是不起眼的小水湾,淅淅沥沥的雨一滴一滴落在上面,荡起圈圈身不由己地漫延开的涟漪,在来不及留下一声叹息之前就隐去了痕迹。
潮潮的天湿湿的地。思想也像是蒙上了一层湿润润的水汽。
想到这里,不禁有些沮丧,更多的是内心中的不甘。因为这样的原因,我曾选择了放荡的生活,把自己放逐到一个外表光鲜无比内在却是一片荒芜的世界。既然无法留下痕迹,那么,干脆也不要留下一点压抑。
后来,随着一点一点的成熟,我开始明白每个人在这世上都会有一个合宜的、能够让自己的价值最大限度发挥的位置。我开始寻找各种方式来使自己的生命充满热情与从容。同时,“最美司机”“最美女教师”等例子也让我开始相信,即便是再平凡的人只要有了实现自己价值的心愿,也可以留下生命的痕迹。然而,虽说如此,我的内心仍然有着少许的迷茫。这些人从目前来看,的确是留下了痕迹,然而,随着这种事迹的几何倍数式的增长,这些痕迹真的能够承受住历史的洗磨吗?于是,我继续寻找着关于“痕迹”的诠释。
再后来,我开始明白,生命不应是为了让别人记住而存在。最重要的,应是活出自己的价值与精彩,在自己的内心,留下那些相信自己存在意义的痕迹。正如水滴哪怕融入水中也依旧是存在的,为自己而努力的生命的痕迹也不会消失。哪怕不会留在他人的眼中。留在自己的心中,亦是足矣。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六
每个人一生中都回经风受浪,只有不平的人生,才能算得上完整的。仔细看看,历史上有多少成功人士一帆风顺?相反,是的,只有经历坎坷,走过泥泞,最后才可以走上成功的舞台。
“泥泞留痕”,一个多富有哲理的话语呀!但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勇敢地去走出泥泞呢?是啊,生活中总会有两条路,一条是平坦的大道,一条是曲折的沙漠,大多人都会选择第一种,并认为它是通往成功的吧!可又有多少人可以想到,通往成功的'道路往往不是第一条,而是第二条,因为,第二条,可以使人经历磨炼,使选择第二条路的人增加人生阅历,拥有一份宝贵的成长经验。
没有风吹雨打,我们就不会成长,没有认真的反思,我们就不会进步,选择一生碌碌无为,就是对生命的浪费,我们何不做一名勇于跋山涉水的勇者呢?在泥泞中艰难地行走,望着留下的深深的印迹,为别人作出榜样。只有用心去走现在的泥泞,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成为成功者,成为人上人!
平坦大道固然好走,但不会留下足迹,与其这样,我们不如选择泥泞,虽不是一帆风顺,但是,这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七
风雨中,一个人踽踽独行,他身披雨衣,走在柔软的泥土上,留下了一个个深深的脚印。这个人背着沉重的背包,拄着根树枝,吃力的走着,看他的脸,完全是个年轻人,可现在他是那么苍白,那么憔悴。忽然,他被一块绊脚石绊倒了,扑通一声摔了,他迅速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用布擦干净,又继续前进。通过一道道关卡,经过一次次摔倒,甚至想放弃,最后到达了顶峰。经过那么多挫折,他还是很快乐。阳光下,一个人大步流星,他全身轻松,走在硬硬的水泥路上,没有留下一点足迹。这个人塞着耳机,快活,悠闲地走着。
他一路上没有任何阻碍,坦坦荡荡,连一颗小石子也没有碰到。很快的,他到达了顶峰。尽管他一路上非常快活、愉悦,但是,一瞬间,他万分沮丧。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如果让你去选择,做其中一个人,大多数人都会去选择第二个人。但是,大家看到了结果,也许会改变主意。为什么第一个人会觉得快乐,而第二个人会觉得沮丧呢?一路坎坷的人会说:“啊!一路上风景无限好!”一路平坦的人会说:“啊,这一路太快了。”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泥泞的路上才能留下脚印,世上芸芸众生莫不如此啊!那些一生不经历风风雨雨,碌碌无为的人,就像一双脚踩在又干又硬的路上,什么足迹也没有留下。让我们手挽手,走过荆棘,穿过挫折,然成功尾随我们。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八
花季的我们,变了,变得不再那么懵懂,那么幼稚;成长中的我们需要“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坚定与憧憬,同时也变得不再拥有生活,不再拥有欢乐,有的只是那学不完的教材,做不完的习题。
但,踏雪留痕。童年,那一个遥远的梦,梦中的场景像印在沙滩上的脚印,随着时光的潮水一次次搁浅,留下了那零碎的记忆。
我是沙滩上一位普通而又伟大的拾贝者,努力地搜寻着一个又一个遗失的贝壳,勾起那一串又一串的靓丽风景,偶尔的一道彩虹,又造就了另一段精彩。
单纯的我童年时迷迷糊糊记得一个名字:比尔·盖茨,同学们笑谈间为他取了个昵称“啤酒盖子”。也许那时,我们并不充分了解他,也许那时这个名字只是一种娱乐,但不可否认“比尔·盖茨”却永久地封存在我快乐的记忆深处。
在雪地上继续漫步前行,前方的路仍一望无垠,但我挣脱了那双大手。雪地上的脚印也已斑驳。10岁的我又变了,变得有点任性,有点狂妄,雪地上的脚印也变得深沉。大脑中已被灌输“成才”的思想,我有点不堪重负,但我仍快乐着。
不断地变着也不断抒写着我的人生。
不断地前进着也不断向未来靠拢。
其实,在这条路上,我们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失去着也不断收获着。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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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纵览古今,事在人为。
走在历史的长路上,听见的大多数都是古往今来有成就人士的功绩,如神灵般的灌注在每个人记忆的长卷上。岁月的美好时光,会留给有作为的人。
秦国时,人类的智慧,人类的力量,创造了今天的世界奇迹――万里长城。世界本没有它的存在,正因为有了人类的开创,才有了它高尚的地位。“坐吃山空”,古代许多君王,当有所成就时,整天沉溺于享乐之中,不顾正事,以致于国破家亡,身败名裂,留在历史中,只会臭名远扬。所以说“勤者见智”,世间行事,就如“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
这已是一个在当代传扬很久的话题,学业有成者,无不“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意在勤奋,岁月的无情,让他们看到了人生的重量,未来的情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一串串美好历史的回忆,无不是由一双双手记录下的。如今的美好,经历了多年的风雨,历史祖先的一点点积累,得到了那和平的'天空。
今天,那一间间载满希望的教室正孕育着“历史的画笔”,从里面发出的尽是“之首者也”,历史在他们应运而生时就开始改变,变得越来越美。前一代,后一代,历史的长廊载着光辉前行。
脚,容不得我们停留,它催促我们在人生路上留下自己的脚印。岁月如歌,儿时的梦想,在未来会给你一首优美的旋律。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
那是第几次考不好了呢?朦胧的头脑仿佛满是失败的影子,我放眼窗外,灰灰的蒙蒙的,就像理想一样模糊,阳光透过厚厚的窗户撒在半边脸上,我感觉不到温暖,却是火辣辣的,莫名地痛心。
回到家,草草地吃了饭,便坐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母亲见我垂头丧气,便拉着我的手,“陪我走走。”
我站起身,千斤的大气层便重重地压在我的两肩,我呼着大气,拖着身躯走着。
我们走了很远,各自都没说话,外面由于刚刚下完雨,空气仿佛清新了些,路边的野草和野花经历了风雨的洗礼,显得生机勃发,平坦的道路忽地到了尽头,再往下,便是泥泞的小路。
“还走么?”我的脚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
“为何不呢?”母亲向小路走了一步。
又是一番死般的寂静,我们的眼睛开始聚焦在地上,双脚一起一落的旋律带动了泥水的飞舞,露珠飞溅的瞬间化成一个脚步。
“你能找到我们走来时的路么?”妈妈打破沉寂。
“当然。”我蓦然回首,一步一个脚印,深深地刻在泥地上。
妈妈回头走了几百米,我连忙跟了上去,不久就回到了水泥地。
“现在呢?”
我看着那平坦的地面,无凹无凸,平淡无奇,走过的脚印就像雨水一般落地即散。
“正因为下雨,正因为是忐忑的泥路,所以才会有痕迹,是么?”头顶的`路灯斜斜地照着,映在母亲的脸上,泛出金黄。
我点了点头。
她走了过来,摸着我的头说道:“这难道不像人生么?”
人生?我回头一望,母亲踏过的脚印是多么深沉,是多么有力,多么令人记忆犹新,我似乎感到一片光明,尽管眼前的路又远又长。
人生不像平坦的水泥地,平平无奇,它会饱受风雨,充满挫折,也正是这样,它才值得我们面对,记得和珍惜。
我顿时充满了力量,继续微笑地为我的人生之路留下痕迹。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一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文后问题。
泥泞。
迟子建。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
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推荐语:文章一气呵成,热情而理性地表达了对雪的热爱,更表达了对浑然天成泥泞的热爱,表达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警示精神。苏久生推荐)。
1、文章在开头花了不少笔墨描写雪,这样写有哪些作用?
2、作者为什么说“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请联系全文回答。
迟子建在当代文坛以小说著称,一直以来为广大读者所称道。其实,她的散文也有其朴素动人、结实有力的创作特色,也很值得我们欣赏。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二
人生总是在面对和战胜挫折中成长起来。在人生道路上只有留下一步步坚实的脚步,才能体现出生命的真正的价值,这是在与父亲走泥路的感悟。
周过关考试结果出来了,知道自己的成绩将名落孙山,心情像是当时的天气,阴阴沉沉,像是笼罩一层厚厚的阴霾,无精打采。
第二天早晨,吃早饭的时候,父亲看我抽头丧气的样子,饭后父亲让我和他去屋后的田野散步,我软弱无力地答应。我们来到田野间的小路上,清晨刚下过一场雨,麦穗和树木的枝芽显得格外明亮,空气变得格外的清新,我的精神也振作了许多。走了一段路,父亲对我说:“你能找到我们来时的脚印吗?”我低下头来,很快找出并指给父亲看,父亲说:“这不正是像人生吗?雨后在泥泞的路上总会有脚印。”我愕然:人生“?这不正是吗?我望着父亲。人生也是如此,挫折就像是这雨后的脚步,我们生活中有着许多的困难,每一步的前进都意味着在人生中踏出了坚实的一步,当踏出时,就会留下足迹,这就是人生的价值,这就是书写人生的意义。
我振奋了,不再去回首受过的伤,既然选择了前方就应该风雨兼程,迈好生命的步伐。我应该向困难挑战,我相信只要做好现在,下一次一定会更好。这是我与父亲走泥路时的感悟。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三
早已习惯了电子阅读,很久没有翻开过一本纸质书。早已对这本书感兴趣,但若不是为了凑够免邮的额度,我肯定也不会买回这本书。装帧精美,封面耐人寻味,纸张质量也属优良。习惯于对口水文字的囫囵吞枣,一本纸质书捧在手中,多多少少找回了当年的阅读心境。但其实,我还是一边玩着游戏一边在阅读。
英式的典雅与日式的细致交织得恰到好处,石黑一雄把握住了两国文字的精髓。文字是淡淡的,以旁观者的角度,边叙述,边回顾。再没有什么职业比英国管家更适合成为生活的旁观者了,他们目睹一切,倾听一切,却除了在你背后为你服务的一刹那,永远将身影隐藏在华丽宏大餐厅墙边,烛光的阴影里,沉默着,守口如瓶,让所有的信息在心底发酵,甚至吞噬自身原有的情感。这就是英国管家的专业精神。
说到专业精神,类似的表达在日剧《新闻女郎》里也有淋漓尽致的诠释。铃木保奈美刚刚当上晚间新闻女主播,在播报中传来紧急插播新闻,新婚丈夫因车祸去世。铃木愣怔几秒,就在导播刚要下令插播广告时,她以惊人的毅力将插播新闻报完,平静继续。那几秒种的沉默和随后的平静,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做到这个地步,显得不近人情的“专业精神”,究竟是值得敬佩,还是令人扼腕叹息,至今我仍然没有找到答案。
作为一名杰出的英国管家,父亲因病过世却恰逢府邸召开重要国际会议而无法陪侍在侧,不知是刻意还是无心忽略了女管家的感情暗示,终于永远错过。达林顿勋爵过世,戴先生入住,英国人走了,美国人来了。战后世界的中心转换,投射到这样小小的一场主权变迁,无疑整个颠覆了史蒂文斯的生活,由事无巨细用心管理却是阴影般的存在,渐渐转变为妙语连珠的风趣仆人,伴着因肯顿小姐的邀请而成行的一趟旅行,这转变随着时间多多少少也是必然。旅行中的见闻与回想,令史蒂文斯终于看清自己曾错过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只是他赤诚服务多年的心灵还如同那辆老式福特汽车,仍兢兢业业地按原来的方向行驶,忽视了时代的悄悄更替。就连他深信不疑的老主人达林顿勋爵,过世后也被证明其行为已不再适合时代。“当今的世界太邪恶了,根本不适于善良而又崇高的本能。”这是美好时代的挽歌,是大欧洲的挽歌,是老式英式管家的挽歌,更是那些诚实、善良、美好的品质的挽歌。这挽歌适于书中所描述的时代,更加适合如今的时代,或许未来的时代仍将有人(大概为数不多)推崇和传唱。
史蒂文斯即使刻板、缺乏幽默感、难以适应时代,但格外值得尊敬。今人已失去了严苛地自我要求的能力,适当的娱乐放松已被演绎成游戏人生的态度,认真和努力经常收获的只是无情的嘲笑。自律和严谨不是苍白无趣,职业自豪感不是自命清高。所谓专业精神,即使还远远未曾发展到不近人情的程度,在如今的时代也早已难觅影踪,而现状远远不是一己之力可以改变的。独善其身,难以兼济天下。自律自省,保持内心安定,然后惟有沉默以对。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四
我认识一位老人。他黝黑的脸就像浸了盐的老咸菜一样,一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就纵横交错,在阳光下深深浅浅,如同泥泞的田间小道。他早已老眼昏花,但讲述起自己故事时,眼神就像村头那口老井底下的水,深沉平静得没有一丝涟漪。他唱起歌时,嗓音粗哑得令人感动,尾音随着傍晚的风飘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这位老人,叫福贵。可悲的是,你在他的一生中找不到太多荣华富贵的影子。相反,贫穷、饥饿、死亡在他看来已司空见惯。他遭受着时代纷乱与黑暗的折磨,在他一生的泥泞中奏出了生命的最强音――活着。
福贵用离奇地戏剧化的遭遇展现着生活的真实。人类总是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因为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残酷,如同黑色的滑腻粘湿的泥浆从这里一直覆盖到终点,让人难以抽身解脱。可执意艰难前行的人们,在泥淖中吃力地拔出一条腿来,又立马把这条腿深深地往前方陷下去,就如同福贵。
福贵年少时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发誓重新做人后,却意外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千难万险熬过战争活着返乡,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凤霞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生活不断继续,往往刚见起色,悲剧又接踵上演:儿子有庆被抽血过多而死,凤霞因生孩子而死,女婿二喜因打工事故而死,最后唯一的孙子苦根也死去了。他在生活的泥泞中跌跌撞撞地跋涉,一次又一次深陷绝望的黑暗。他目睹过战场上坑道里成堆的尸体,他抱过太多至亲至爱人的尸体,死亡挟裹着贫穷一次又一次向他狞笑,他只能任泪水夺眶而出。
可是这个富贵又能怎么样呢?继续走吧,两只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变成牛。家里啊,也会越来越有钱了。正如他母亲所言:“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面对命运的无情,福贵是想得开的。“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甚至在他孑然一身时,他都能宽慰自己:“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想想又很踏实,全家人都是我送的葬,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渺小脆弱的生命仿佛只能通过这样的“精神胜利法”一般的自我安慰,来获得一丁点苟活的力量;他的活着,也似乎只是一种蝼蚁般的苟且罢了。
是的,在时代齿轮的碾压下,福贵是弱者中的弱者。他没有办法从他的困境中抽身而出,他甚至没有想过去咒骂这永远也走不出的黑暗,他只是默默流泪,默默忍受,默默地,拔出腿来,继续向前走。然而,和别的弱者不同的是,他没有像县长春生,因为在文革中受到非人折磨而上吊自杀;他也没有像鲁迅笔下的小人物,因为自己生命艰难便在对他人的鄙薄中寻得安慰。(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是的,他并没在绝望中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在黑暗中抽刀向更弱者。他只是挣扎,在埋葬了至亲至爱之后,面向死亡,继续活着。所以,这个向死而生的弱者,何尝又不是一个强者中的强者呢?尽管他无法改变,没有反抗,但他敢于直面死亡与绝望,于最浓黑的泥淖深处,在静态命运的.默默承受中,绝不放弃,绝不认输。这哪里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消极苟且?面对死神,“活着”本身,恰恰就是一种进攻与反抗!
所以,中国几千年来的农民们,即便只是忍受和默默前行,他们也是脊梁;所以,世界上那些忍辱负重的民族,即便在艰难中喘息不已,他们也是英雄。《活着》能凭借福贵这样一个最卑微的生命而撼动了世界无数人的心灵,恐怕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吧。
只是福贵何以能够成为强者呢?他那坚忍不拔的信念又是从何而生的呢?
是家人。
家庭、伦理、亲情的支持下,福贵在苦难中与生活和解,看到了活着的希望与意义。也许人情,是人活下去最根本的支柱。李泽厚先生曾经强调,“情”作为人的感性生命存在基础,在实践活动中可构建人的理性能力,最后再次实现向感性生命的回归。亲情让福贵感受到活着的价值,它让苦难成为温暖亲情最鲜明的底布,亲情与苦难的交织,让最黑暗的泥泞也生出了不同寻常的况味,从而实现了对苦难的超脱与接纳。由此可见,亲情在福贵各个生命阶段中着?实具有深远的意义。
泥泞,是最令人困顿绝望的,也是最养人的。乡下人相信,无论身上哪弄破了,都往身上贴一块湿泥巴。当福贵两只脚深陷泥泞时,家人的关怀是他心灵的滋润与慰藉,不断激励他在泥泞中继续前行。
《活着》恐怕因为艺术的创作而带有戏剧化的成分,然而我们每个人仍然总避免不了有一段在泥泞中狼狈不堪,艰难探索的生命时光。只要生命永不退缩,乐观直面惨淡,泥泞中的“活着”就有了最真实而珍贵的意义。
作者:肖遥程希。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五
其实我在想迟子健应该是一位游者吧,从杭州西子湖,再到鲁镇,沈阳胡宫,大兴安岭,巴黎等等,他的足迹不仅留在了他所踏过的所有的土地上,更留在他地文字上。
有时,她见过的地方多了,感触也会有不同,在《光明于低头的一瞬》中,她在俄罗斯的教学里,看到大师的壁画,可这不是主内容,她的注意力在一个打扫烛油的老妇人。无论神刻画得有多么庄严,平凡的美总会被注意,她的文字能让我看到一个围着头巾,满脸皱纹,平静的妇人,在小心地用铁铲在刮烛油,每次只刮去一层,没敢一下子用力,背景的教堂上壁面,是模糊的,再精美的艺术品在这最朴素,最诚恳的信徒面前,都暗然失色。
有时经常抱怨没有事物可以写,这个城市那么普通、朴素,没有它的特殊。可城市的美,不就是由那些最底层的工人所搭建起来的,有人会记住那些战役,那些将军,可是那些为了保卫家园的士兵是最应该留在笔下的。
其中在《鲁镇的黑夜与白天》中,她能从鲁迅故居的门槛,看到这里的多少次变故,经历了多少次沧桑,更能从点歌的小孩子身上看到成年润土的`悲伤。还有那狭窄地老街,透入出旧时代的气息。《故乡》正是鲁镇的黑夜,没有希望,没有路,需要人们踏出路的黑夜,或许是那个点歌的小孩子具有的出人意料,用粗俗的歌去换生计,当然也有白天的美食,白天的建筑,在迟子健眼中,一个地方能有他的美,也有他的污,我们去游玩,可能只是为了玩,放松,走进任何一个博物馆,只会去寻找那个名气最大的,也只知拍照。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六
《泥泞留痕》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泥泞的`路上才能留下脚印,世上芸芸众生莫不如此啊。那些一生碌碌无为的人,不经风沐雨,没有起也没有伏,就象一双脚踩在又坦又硬的大路上,脚步抬起,什么也没有留下,而那些经风沐雨的人,他们在苦难中跋涉不停,就象一双脚行走在泥泞里,他们走远了,但脚印却印证他们行走的价值。
亲爱的朋友,仔细品尝这段文字,你会发现什么?我们现在是花季少年,倘若我们和文中的鉴真和尚一样,我们的未来还会美好吗?不难读出,这是一篇告诫我们的话。只有我们从现在开始,发奋学习,才有可能拥有憧憬的未来。
人生的道路不可能永远平坦,时不时会出现那么几只拦路虎。那么,我们的行动呢?难道我们要一辈子坐以待毙,等死吗?不!这样,我们的一生将会是平淡无波。因此,我们要努力克服各种艰难险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我能行!当到达终点时,转过身看到那些被自己“斩杀”的“老虎”,相信你的心中会涌起一种难以欲言的喜悦感。
小学六年级时,曾听陈老师提及《士兵突击》中的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难道,这仅仅是指的战友吗?不,我想,还有士兵们脑海中深深的信念。我们来到这个世上,不是来享受生活的,而是用汗水充实自己的人生,使其变得完美。试问,一个人,遇到了一点小事就止步不前,怯懦不已,那这个人来到世上还有什么意义?当今的社会给了我们太多太多,甚至连老师都在说:有些人已经开始退化了。那么,原因呢?就是因为优越的生活条件,让太多人变得懒惰。我们,难道不会自力更生吗?用句可笑的话来说:我们,需要化懒惰为力量,以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朋友,人生就像是一杯香醇的苦咖啡,虽然苦,却苦的有滋味。不要总在里面加糖,也许,你觉得这样更加好喝,但有没有觉得,它,失去了原始的味道?行动起来,来点缀这个世界吧!让你的努力得到它的价值,为自己泥泞的道路添上色彩,画出一份独一无二的画。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七
迟子建、池莉、毕淑敏是我最尊敬的三位女作家。相比之于池莉直面生活的勇气,生活细节的真实描绘取胜,毕淑敏外科医生一样直透人心的冷静和条分理析、火沉于冰下的不动神色,迟子建则以丰赡的思辨色彩和雄健笔力,直透生命的本质让人折服。
作为东北作家,作者将俄罗斯传统文学和中国本土的思想相融合,东北广袤的黑土和目力不所及的俄罗斯的传统相互参照印证,使他的作品有华贵之气。《泥泞》便是其中一篇。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作者起笔不俗,一开始便颠覆了春的风花雪月的概念,同时也给全文定下了灰暗苍凉的基调。接着以雪的洁净反衬大地的泥泞。笔锋一转,突出“纯美至极的事情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爱雪,爱她的美丽单纯,也爱他的脆弱和被迫消失,当然更爱她消融时给这片大地带来的空前的泥泞。”
因为“泥泞常使我想起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索罗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普宁、普希金都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种高贵,典雅、博大,阴郁和不屈不闹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他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平和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这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珍贵、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
接着作者由实入虚,从眼前之景转入回忆,“想起木轮车碾过泥泞时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们跋涉其中的艰难背影,想起我们曾有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碰到他而感到欣慰。”
这样,由自然界的泥泞引申到对民族苦难历史的态度“我们不会永远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她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如果承平日久,在面对着无边的落叶感到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当我们的笔墨面对着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的时候,我们是否渴望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真应该感谢雪,他带来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带来了肮脏、使人警醒而给人力量的泥泞。
我几乎是整段抄录,因为好久没有听到这振聋发聩的新声了。而且文笔起承转合,九折回澜。通篇象征,将眼前之景、回忆之景幻化成哲学思考,很少写具体的苦难,但通篇全是对历史的思索、应对苦难的态度,洋溢着阳刚之气、思辨色彩而又不失文字的华丽温柔。
金钱使人沉重,思想使人轻盈,女作家尚且有如此胸襟和思考,摆脱生活的沉重还是要多思多学才是。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八
鉴真大师在剃度一年多以后,寺里的住持还是让他做行脚僧,每天风里来雨里去,辛辛苦苦地外出化缘。要知道这几乎是寺里人都不愿意干的最苦最累的苦差事。
有一天,日已三竿了,鉴真依旧大睡不起。住持很奇怪,推开鉴真的房门,见鉴真依旧不醒,床边堆了一大堆破破烂烂的鞋。住持叫醒鉴真问:“你今天不外出化缘,堆这么一堆破鞋干什么?”
鉴真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愤愤不平的说:“别人一年连一双鞋子都穿不坏,我刚剃度一年多,就穿烂了这么多鞋子。”
主持一听就明白了他的弦外之音,微微一笑说:“昨天夜里落了一场透雨,你随我到寺前的路上看看吧。”
寺前的路是一块黄土坡地,由于刚下过一场透雨,路面泥泞不堪。住持拍着鉴真的肩膀问:“你是愿意做个天天撞钟混日子的和尚,还是愿意做个能光大佛法的名僧?”“我当然想做个名僧了。”
住持捋着胡子接着说:“你昨天是否在这条路上走过?”
鉴真回答:“当然。”主持接着又问:“你能找到自己的脚印吗?”
鉴真十分不解的说:“昨天这路上又干又硬,哪能找到自己的脚印?”
鉴真答道:“那当然能了。”
住持听后拍拍鉴真的肩膀说:“泥泞的路上才能留下脚印,世上芸芸众生莫不如此啊!那些一生不经历风风雨雨,碌碌无为的人,就像一双脚踩在又干又硬的路上,什么足迹也没有留下。”
鉴真顿时恍然大悟:泥泞留痕。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十九
偶读《读者》2008.22期,看到这篇视角极为新鲜的散文,迟子建不愧为女作家,大家深为厌烦的普通的“泥泞”都能从中悟出人生的深刻。
我也是小时候生长在北方一个平原上的小村庄,作者写得那种雪的洁美及雪融后的泥泞以及由此生出的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我一直也是感受颇深,只是没有象作家这样精辟地用文字表述出来。
“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这段描述让我读后会不由自主地生出笑意,这种情景也是我儿时经常会遇到的场景。做为70年代出生,而又生长在贫瘠农村的孩子们来说,一块小小糖果有着无限的甜蜜和幸福愉快的记忆。而象上文所描述的那样,从口中滑落到泥泞中的糖块会让欢愉的心情沮丧到极点。不仅如此,泥泞也限制了孩子奔跑,追逐,做各种儿时游戏的范围,使好动的孩子们减了兴致。否则就是浑身泥污,象个泥猴似的回了家,轻则是母亲的唠叨责备,重则是父亲的大手在屁股上留下的红红的印迹。
再大些,是离开小村子去外面的镇上读中学,那时的柏油路只有一条主线是黄河防汛用的,更多的村子还是窄小的土路,记得是放寒假的时候,大雪过后,厚厚的积雪融化,将土路浸泡得泥有5cm厚,自行车不能骑只能手推着,但是走不了几步,车轮和轮瓦间便被厚厚的粘粘的黄泥塞得紧紧地,车轮一点也不能转了,只能用小木棍把黄泥抠掉,车才能前行,走不出几百米,人被车和泥弄得精疲力竭,棉衣也被急出的汗浸湿了,遥望前行的漫漫泥泞路,人的心也绝望到极点。
那时人的心中只有对这泥泞的`痛恨。
后来工作生活在城市里,天下雨雪不仅彻底没有了泥泞之苦,而且平时满眼的钢筋混凝土,孩子的衣服上根本不用担心沾上一点泥土,在家养花还要去很远处找来泥土做花土。每每这时,心中便有些不太安然。
儿子二三岁的样子带他回我农村的老家,因为小村离黄河很近,妈妈便盛一盆细细的黄河沙给儿子玩儿,他用小铁铲铲来铲去,高兴得不亦乐乎,不知为什么一些细细的泥沙会给小小男孩带给如此的乐趣,让他乐此不疲。那盆黄河泥沙一直玩到他五六岁的样子。
还有一次,也是我和儿子回老家,快到回来时,适逢一场大雨后。家离长途车站还有三四里的土路,妈妈让我换上胶底平跟运动鞋,儿子还是穿他的小凉鞋,我们俩个一路走来,脚底沾上了厚厚的黄泥,儿子兴奋得小脸通红,看着自己越走越高的鞋底呵呵地笑了,说:“看!妈妈,我也穿上高跟鞋了!”走到一条小沟的时候,儿子想跳过去,是他太小的缘故吧,一只脚完全陷入淤泥中,急急忙忙只拔出了一只光脚,鞋子空留在淤泥中,儿子由起初的紧张不安转而变为哈哈大笑,笑他自己的窘相,笑他自己的光脚和那只陷在泥中的空空的鞋子......我不禁颔首浅笑,儿子的眼中没有泥泞之苦,心中只有对这黄泥的新鲜的体验。
好在现在农村村村通公路,小汽车也能在大雨天开回自己家院子了。
我没有人家女作家由泥泞而生出的深刻人生哲理,只有最简单的生活记述。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二十
我所喜欢的作家迟子建写过一篇名为《泥泞》的散文,开篇伊始,作家写道:“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来自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暇的雪。”作家接着写:“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盛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在大地上,是整个北方沉沦在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街头,看着树枝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心内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以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但是,看下去你就会发现作者的这篇文章并不是为了赞美雪的,她接着这样写道:“春风使冰雪融化……”她其实是为了写溶雪之后的泥泞。
作家说她喜欢这种由于积雪融化造成的:浑然天成的泥泞。并且由此想到俄罗斯的一些知名的作家,想到俄罗斯文学:就是踏着泥泞“一步一步朝我们走过来的。”他甚至把“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归结为与“春日的泥泞有关”,是泥泞“诞生了跋涉者,”“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看到这些我不禁对作家独辟蹊径,别具一格的思路佩服的五体投地。但是,我知道思路是作家对生活的敏锐的感悟和对生活实质的发掘,是天性的聪颖,更是勤奋的收获,我没有这样的感受。不过,我从这篇散文里所得到的,是关于泥泞对我们的“磨砺和锻炼”意外的东西,我的感悟仅仅停留在给予我们美丽的雪中。
在这篇文章的开头我大段引用了作家对于雪的描写,其实,对于雪的吟咏赞美的文字古今中外多如牛毛,生活在北方的人也身临其境的感受过雪带给我们的激动。“山舞银蛇,原驰蜡象”雪让大地,让我们所能感受到的周边环境,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应该说是雪带给我们的享受。但是,正如作家所说:雪有两重性,“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便无奈地呈现出来。消融的雪变成了泥泞,白雪覆盖下的大地又暴露出它的肮脏和丑陋。
我不喜欢雪的欺骗,我宁愿每一天每一时都能目睹事物的缺陷,当然不是隐忍和苟且,而是为了改造。
我们不应该用绿色去涂改黄沙漫漫的沙漠,而应该用野草让沙漠变成绿洲。
东北人有一句俗话,“纸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死孩子”,掩盖和欺骗只能是一时,而真实才能够长久。面对是改变的开始,我们应该勇敢的面对一切丑陋。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二十一
1994年,亚马逊的创始人杰夫·贝索斯还在华尔街工作,此时的他目睹了互联网带来的革命,并萌生创办一家网上书店的构想,就在考虑下一步计划时,这位爱读书的传奇人物刚好看完石黑一雄的《长日留痕》,主人公充满遗憾的回忆似乎全在告诫他,每个阶段个人的决定是多么重要,一个选择可能将改变一生的命运。于是他设计了一个“后悔最小化模型”,认为自己80岁时,不会去考虑放弃过华尔街的优厚待遇,反而将后悔错过了互联网浪潮,后来便有了全世界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店。
作家在写小说时绝不可能想到,一本写英国贵族没落的书,会在出版业此后翻天覆地的变局中起到催化剂的作用。而作为一位移民作家,6岁时因父亲工作需要才移居英国,石黑一雄笔下的英国故事,不仅为他赢得全世界范围的读者,还拿到了英语小说界最重要的布克奖,这也让读者略感意外,与他并列为英国文坛移民三雄的奈保尔和萨尔曼·鲁西迪祖籍均为印度,单以英文写作而论,自然比从小说日语的石黑一雄占了先机。
但从《长日留痕》身上却看不到外来者的影子。可能也跟石黑一雄的叙事方式有关,他从第一人称的视角,以一位在达林顿府服务了三十年的老管家史蒂文斯的娓娓道来,在短短几天的旅程中穿插了自己半生的回忆。而一战后英国贵族的生活方式、思想转变、对于政治外交的影响,也借他的视角逐一浮现。
作为旧式生活方式的代表,史蒂文斯从他同为管家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传统,为在这个领域达到完美,甚至牺牲了家庭与爱情,但同时作为贵族阶层的一环,他也目睹着达林顿如何从试图以非官方身份介入国家政治,到因为亲近极右势力而将纳粹带入英国,终至没落达林顿府转手于美国新贵。从始至终,史蒂文斯一直保留着他的克制甚至压抑,没有任何意见,只效忠于工作。
会后悔吗?按照贝佐斯的理论,你要到80岁时再去看当初的选择是否值得。达林顿在去世之前为他的某些选择感到遗憾,而在他背后的史蒂文斯,在新的达林顿府主人换作曾经此地的客人法拉戴时,他试图去找回当初的女管家肯顿小姐来协助自己。作为对立的存在,同为优秀的女管家,肯顿小姐在面对个人生活与职业生涯的冲突时果断选择了前者,哪怕内心的对象更多是朝夕相处的史蒂文斯,她还是放弃了这一切,去海边开始了最终证明失败的婚姻生活。这样的选择再一次出现在小说的末尾,已答应回到达林顿府的肯顿小姐因为女儿怀孕放弃了这个机会,最后的返程与去程一致,只有史蒂文斯一人。
隐忍的基调,优雅的叙述,对心理和细节恰到好处的渲染,以及无处不在的政治隐喻,如此具有英国腔调的《长日留痕》确实不像出自一位日裔作家之手。而等到小说变成电影,1993年的《告别有情天》,安东尼·霍普金斯和艾玛·汤普森将男女管家的角色演得出神入化,提名了当年包括男女主角在内的八项奥斯卡奖,最后输给了汤姆·汉克斯的《费城》及霍利·亨特的《钢琴课》,与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奖项同样抱憾而归。评委的选择虽然遗憾,但只能说这一次命运占了上风。
选择用另一种语言写另一个国家的故事,选择坚持想法甘愿冒险,选择给年轻时生生压下去的悔意再一次机会,选择接受现实,选择在没有结果后继续生活。命运固然多舛,还好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只需要选择勇气,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在虚拟之中。
泥泞留痕读后感篇二十二
这让我思绪飘飞纵横,风起云涌的心就像那风中翻动的衣袖。
就像文中所说“我们不会刻意制造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的确,相信地,没有谁会傻的可爱去刻意制造生活道路上的泥泞,然而,过惯了舒适的日子,却希望可以在“泥泞”中跋涉一回。
的确,泥泞有时是显得那么可爱。都说80、90后的一代过惯了无忧舒适的日子。也许“苦难”二字为何含义却也只有在字典中寻找了;如果说可以穿越时空,旅回历史。我会想旅回那质朴自然而又简单和谐的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