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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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一
我县是一个山洪灾害多发的县份,境内山、塬、川、滩皆存,其中山区面积2272.57平方公里,占版图总面积76.55%,由于山地、黄土台塬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人类道路建设、采矿工程等活动频繁,植被破坏严重,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加之特殊地埋位置,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山区多年平均降雨量865.22mm,暴雨多集中降在7、8、9三个月洪水泛滥,加剧了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有逐年递增趋势,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有48户147人居住在历史洪水位线下的河边及沟道口,严重的安全隐患点涉及7个乡镇,20个行政村,并威胁着部分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影响制约着经济的顺利发展,为切实做好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对经济发展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山洪灾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御预案。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山洪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预案分工协作,所在乡镇政府及防汛单位具体实施。
1、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当河道出现突发性险情或出现突发性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水务局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矿管办(滑坡办)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1)、县气象局负责诱发山洪灾害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2)、县矿管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危险区域,分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我县矿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和技术指导。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区洪水预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4)、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使各类设施建设尽可能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域。
(5)、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农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群众籽种供应工作。
(7)、交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
(8)、财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资金扶持工作。
(9)、林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林木的抢护工作。
(10)、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的山洪灾害。
(11)、县粮食局、电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销联社、商业局、物资局、卫生局、广电局、发改委、电信局、移动公司、教育局、经贸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职责执行。
2、乡镇工作职责:
(1)乡镇长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广泛深入宣传防汛知识法律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动员工作。
(2)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抢险抗灾,落实防汛职责和任务。
(3)积极筹措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4)加强防汛值班,固定防汛专用电话,确保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快速传递和防汛抢险指令的执行。
(5)及时如实统计,快速上报洪涝、地质灾情。
如果发生山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同时迅速上报县防汛办、县矿管办;如果发生山洪灾害,山区乡镇政府应在4小时内、平原乡镇应在2小时内迅速报县防汛办。防汛办、矿管办、城镇防汛办在1小时内按程序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手机要全天待机,保证防汛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处理雨、水、险情警报。凡接到强降雨预报,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胁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凡30分钟内降雨超过10mm的地区,做好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准备,派员监测重点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的险情;凡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的地区,要适时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级党政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抗洪抢险,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当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报警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规定的报警方式执行。
(2)、山区乡镇山洪暴发时采取鸣锣报警方式。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的同时,当地应急抢险队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等要落实专人进行监测、防御。
3、当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5、对紧急转移人员作好临时安置,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卫生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限期处理,消除隐患问题,该搬迁的要及早搬迁,对一时难于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
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布范围和相应的防御措施,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的防御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如遇险情,做到防、撤、抢有序进行。并采用签发明白卡、张贴公示、培训宣讲等方式广泛向可能受灾群众预先交底告知。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点多分散,所以要将山洪灾害的检查监测、险情传报、转移、避险和防抢救灾责任,落实到村、组、户、人,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将各级责任人上报备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山洪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核实情况,如实统计上报。要严格防汛指挥部调度和汛情、灾情反馈制度,所有防汛指挥部命令由防汛指挥机构下达,汛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逐级反馈上报,要严肃防御山洪灾害的工作纪律,对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警不及时、防御措施不落实、阻碍防汛指令执行、隐瞒假报险情灾情、贻误避险撤离时机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之规定,严肃查处。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二
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居)委会应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所在国土资源局及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乡安办、经发办等部门各自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二)健全制度,明确人员。
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络畅通。乡政府汛期山洪地质灾害值班电话:各村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山洪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的速报工作。
(三)立足防灾,辅以治理。
1、国土资源所及各村委会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洪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基层干部及受威胁群众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山洪地质灾害和防洪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2、各村委会要在汛期对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各隐患(危险)点、危险区段的情况,对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灾害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人。
3、各村委会要对重要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对需要理沟排水的,组织人员完善排水系统。国土资源所要向上争取项目,对危险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山洪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治理工作。
(四)完善机制,群测群防。
重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由所在村委会明确防治责任人。完善村、组二级群测群防网络,及时报告和调整网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巡查监测和报告责任;发现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或其他明显征兆,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强化责任,明确主体。
为了使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治理工作能及时开展,防治在灾害治理工作中相互扯皮、推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现再次明确防治主体和责任。
1、因采矿引发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诱发山洪地质灾害矿山企业。
2、因建校开挖山体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学校。
3、因建房开挖山体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主体为建房户。
4、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主体为当地村委会。
5、村委会要认真负责开展本村山洪地质灾害监测巡防工作,切实掌握本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状况,建立灾情报告和联户防灾网络,认真负责开展好本辖区内灾害防治和避灾、疏散工作。
6、监测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测仪器,做好监测记录,切实掌握灾情变化情况,发现灾情有异常变化要及时疏散群众。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三
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促进我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在今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中,广大干群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要把防汛工作放在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摆上突出位置,早着手安排,早动手实施,对防汛工作来一个拉网过筛,不放过一个死角,不疏漏一处隐患。
要充分认识今年的防汛形势,不要因为十年九旱而忽视防汛工作,加之生态环境恶化,洪涝灾害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全镇广大干群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防大汛这根弦,充分做好抗大洪的准备工作。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做到防洪抢险并重。总的要求是:塘、堰、坝不决口,遇到洪水有对策。要主动防范,突出重点,确保水塘,学校、厂矿企业、交通干线、居民住所的安全,要把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位,最大限度的'降低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必要时牺牲局部利益保大局。防汛的重点及预案措施如下:
1、范沟水塘防汛期间限制水位应低于溢洪道2米。
责任人:
2、郭峪小学遇到洪水要及时让师生安全撤离。
责任人:
3、古村水塘在汛期要24小时监控,溢洪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责任人:
各单位、各村防汛办要对学校和群众住宅认真排查一遍,对危房内的学生和群众要及时搬迁,妥善安置。
防汛工作是全镇广大干群的共同任务,是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和抢险组织工作。
民兵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各村要抓紧成立民兵抢险应急队伍,要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登记造册,并在汛前进行一次演练。在险情突发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各村的民兵抢险队伍名单务必于6月1日前交镇防汛办。
要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凡建在河道内,达不到防洪标准的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汛前不检查,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软顶硬抗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予表彰和奖励。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四
1)气象信息的收集:暴风和暴雨季节,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如刮暴风,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迴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3)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4)应急程序。
(一)用电管理:暴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二)人员疏散:特大暴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6)恢复生产。
暴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五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大,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学校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台风、防雷电、防水灾(暴雨、洪水)、防战时的人身攻击等气象灾害。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事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成立自然灾害现场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
总指挥:法人代表。
副总指挥: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安全主任。
成员:后勤主任、教研主任、园医、厨房班长、年级组长。
抢险行动组。
疏散引导组:
园长——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
副园长——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
园医——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莲塘医院;
物品管理组。
后勤保障组。
后勤主任——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综合楼、学校操场。
人员分工:
法人代表——负责抗自然灾害全面工作,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安全主任——负责幼儿园内的一切设施安全。
园长——负责对全园师生的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教育。
园长助理——负责学校操场、树木、校内可移动物品的安全。
后勤主任——负责抗台物资、生活用品的保障。
副园长——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络,通报信息,抗自然灾害值班人员名单安排,自然灾害后的总结汇报工作。
学校接到上级发布做好紧急抗自然灾害准备后,学校领导小组发布紧急抗自然灾害令,启动学校系统,布置抗自然灾害工作,学校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事前做好学校校舍门窗、水电的安全调查工作,学校树木的加固工作,自然灾害后的损失调查。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园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火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关注气象预报,台风暴雨来临时,尽快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安全检查。每年学校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气、电话线路等组织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六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的发生,确保我市南部山区安全度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地理现状,特制定我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2.2经过国家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
1.2.3经过市政府批准的《荥阳市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1.3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1.1河流分布情况。
我市地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全市有河流5条,其中黄河流域2条,淮河流域3条。黄河流域面积425.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6%。淮河流域面积482.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4%。
黄河水系。
黄河流域包括我市环翠峪管委、刘河镇、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广武镇一部分。黄河干流在我市境内长43公里,在境内的支流有汜水河和枯河。
汜水河:总长42公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市山洪灾害区域进行初步划定,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七
乡位于市南端仙霞山脉,东南连廿八都,西接广丰,北靠峡口,距江山市区54公里,全乡总面积73.4平方公里。乡辖7个行政村,77个自然村,62个村民小组,1942户,总人口6755人,共有耕地4684亩,其中水田3894亩,山林面积72389亩。
乡地势西南面山高,东北面山较低,山地面积占全乡土地面积88%,境内主要有山溪2条,分别为石鼓溪,龙溪溪,现有河道宽30—50米,平均坡降20%。两溪到广渡双溪口合并后,流入广渡溪,两溪流入涉及、、赵宅门、西洋、龙溪、化龙溪等6个行政村6199人。
本流域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季节变化明显,多年平均降雨量1739毫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在梅汛期,有时也受台风和极地小气旋天气,出现暴雨洪水。1997.7.4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2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18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5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9日、23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10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损失严重。
乡流域面积73.4平方公里,流域内建有小(一)型水库1座,小山塘2座,没有大的防洪工程,石鼓溪局部地段建有不高的防洪堤,多数河段还是原始堤防,河道端面狭窄,坡陡弯急。由于洪水冲击,大量块石沉积,河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普遍较低。西洋溪局部地段防洪堤基松散严重,多数河段还是原始堤防,河道端面狭窄,坡陡弯急。由于洪水冲击,大量块石沉积,河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差。
1997年7月4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2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18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5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9日、23日洪水,流域内间遭受过100多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6月28日连续降雨,引发严重山洪泥石流灾害,形成部分防洪堤、粮田、房屋被冲毁,幸亏山洪白天发生,抢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1、危险区:指规划范围内发生不到一遇洪水条件下,易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等设施易遭受严重破坏的受灾区域。
2、警戒区:指规划范围内在发生到2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需要通过水利工程保护,才能保证人员居住安全的区域。
3、安全区:指规划范围内在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才会受山洪威胁,在其余情况下,人员居住区安全,生产活动基本不受山洪影响的区域。
根据以上划分标准,乡境内的危险区、警戒区主要包括村石鼓自然村、西洋村、营盘坂、西洋自然村、化龙溪村、猪头山、外片山自然村。
乡成立乡、村二级防汛及小流域防洪避洪指挥组织。乡村建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乡长任指挥,分管副乡长为副指挥,日常工作由水利员负责,指挥部下设检测、信息、转移、保障四个组。村级设立山洪防御工作组。由各村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并落实一名预警员,由各村委主任兼任村工作组下设巡查信息队、转移队、抢险队、保障队。
根据本乡现在的防洪标准,确定下列预警降雨量:
1、三级警报(橙色)。
短历时降雨量1小时30毫米,3小时60毫米,24小时80毫米。
2、二级警报(黄色)。
短历时降雨量1小时50毫米,3小时80毫米,24小时110毫米。
3、一级警报(红色)。
短历时降雨量1小时70毫米,3小时100毫米,24小时120毫米。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乡防汛指挥部、村防御工作组组长布置巡查检测人员上岗,当预报和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预警标准雨量值时立即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河道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发布水位预警信息。
4、乡防办用电话直接通知到村,村发布到各农户的预警信号为铜锣、广播、幸福大喇叭、led屏、电话等方式。如遇险情出现,由各村预警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持续短声敲击铜锣、反复循环敲击,表示险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危险区、警戒区村民立即按预定转移路线由次序地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1、汛前编制好防洪避洪预案,汛期建立(4月15日至10月15日)24小时值班制度。
2、当接到市防汛指挥部、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时及时向各村通报,确保信息畅通。当接到预警员山洪灾害报告时,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和组织抢险,同时向市防指报告。
3、当出现严重灾情时,及时组织民兵应急抢险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
4、对死亡人员进行安葬和善后工作,对伤员组织有效救治,全力以赴安置受灾群众,确保群众生活必需。
5、督促各村落实预警员“四各一”制度。即一名预警员、一项巡查观察制度、一个责任制乡政府与预警员签订责任书,一份报酬。
1、指挥:负责全乡山洪灾害防御组的调度和协调,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项职责的落实。根据山洪预警的需要,进行全乡总动员,发布命令、通知,调集抢险物资器材,报告、请求上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调用抢险队伍和物资支援。
2、副指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警戒区的监测,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组长发布的防御抢险命令,指挥村民安全转移,防洪避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3、监测组:负责境内山洪灾害点防范区重要水利设施,危险区及河道水位、山体裂缝、滑坡点、泥石流和危险区位移变化的监测。及时将书据传送到信息组。
4、信息组:负责对市防指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收集处理监测提供有关降雨、山体裂缝和滑坡、泥石流、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防洪抢险决策提供依据。
5、转移组:负责按照乡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转移路线,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及时进行安全转移。
6、应急抢险组:工程未出险前,协同转移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在工程出险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快速投入抢险救灾。
1、当接到市、乡防汛指挥部有关预警信息时,督促预警员加强巡查观察。
2、当发生灾情时,立即启动预案,实行村自为战、户自为战、人自为战、人自为战。按预案规定,及时组织村民转移,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指定专人帮忙转移。
3、有关灾情,要如实及时报告。预警员要坚守岗位,根据部同降雨强度和河溪水位,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
1、组长:组织本村防山洪灾害预案的实施,根据山洪预警信息,进行全村总动员,负责村民安全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
2、副组长:落实组长发布的防御抢险指令,指挥村民安全转移,组织洪灾抢险,并负责灾后工程设施修复等重建工作。
1、降雨天每天观测雨情、水情,遇有大雨、暴雨等异常天气,及时观测,做好记录,并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发出不同等级的预警信号。
2、平时经常性地监测山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坚守岗位,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原则上不得外出,有特殊情况外出,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落实其他人员代行预警员职责。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八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九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县疾控中心要储备一定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特别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特别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短信、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新津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十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领导手机要全天待机,保证防汛通讯联络畅通,并及时处理雨、水、险情警报。凡接到强降雨预报,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迅速通知受威胁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灾准备。凡30分钟内降雨超过10mm的地区,做好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准备,派员监测重点滑坡、泥石流多发区域的险情;凡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的地区,要适时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各级党政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抗洪抢险,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了有效的防御台风、山洪灾害,尽量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x村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x村村位于x,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x个村民组,x户,x人,境内有x河沿村而过,涉及x余人。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如下表。
为有效防御台风山洪灾害及泥石流,特成立x村灾害领导小组:
村发出到各农户的预警信号为广播、喇叭、铜锣声、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如遭遇险情时,由各村预警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持续短声铜锣,表示险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危险区、警戒区村民立即按预定转移路线有秩序的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预警预报和转移命令有村支部书记负责。
当村境内上游出现强降雨时,预计可能会发生山洪灾害和泥石流,抗灾领导小组要进入临战状态,加强巡查,通知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通知方式采取电话联系。
如出现连续降雨3小时,降水量达50毫米时要发布预警,连续降雨6小时,雨量超过90毫米,或已有连续降雨超过110毫米而仍连续降雨时,应要准备转移老弱病残人员,当降雨6小时,降水达130毫米,而且还有持续的可能,应对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全部转移。
转移命令下达后,各区域责任人电话通知或呼喊声或敲铜锣作为警报信号,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制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域,电话不通的由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明确各自然村每户的撤离线路,撤离安置地点,并明确相应的负责人。
在组织撤离时,要服从联系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做到动作迅速、秩序井然和相互关照,要以保证生命安全为主,千万不要为了顾及家里财产而延误撤离时机,在较短的时间内撤离到指定安全地带。村支部书记、主任在本村遭遇严重山洪组织群众撤离时,要尽早向乡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灾害发生后被转移的人要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病可医,他们的吃、住、医由村委会统一安排和调度并且配备好生活中的必需品,一旦发生灾害,卫生防疫由村卫生室负责。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二
1、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当河道出现突发性险情或出现突发性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水务局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矿管办(滑坡办)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制定方案,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1)、县气象局负责诱发山洪灾害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提前做好强降雨和灾害性天气预报,为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气象预报信息。
(2)、县矿管办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治理,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确定降雨可能诱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危险区域,分析标明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及影响范围,把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村、户,并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做好我县矿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和技术指导。
(3)、水务部门要做好山区洪水预报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山区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4)、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对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使各类设施建设尽可能避开山洪灾害危险区域。
(5)、民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6)、农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群众籽种供应工作。
(7)、交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道路的抢修疏通工作。
(8)、财政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资金扶持工作。
(9)、林业部门要做好山洪灾害林木的抢护工作。
(10)、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处理突发的山洪灾害。
(11)、县粮食局、电力局、人武部、公安局、供销联社、商业局、物资局、卫生局、广电局、发改委、电信局、移动公司、教育局、经贸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职责执行。
2、乡镇工作职责:
(1)乡镇长对本辖区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广泛深入宣传防汛知识法律法规,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动员工作。
(2)及时组建抢险队伍抢险抗灾,落实防汛职责和任务。
(3)积极筹措防汛抢险所需物资。
(4)加强防汛值班,固定防汛专用电话,确保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快速传递和防汛抢险指令的执行。
(5)及时如实统计,快速上报洪涝、地质灾情。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山洪灾害应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的消除山洪灾害危害,避免和减轻山洪造成的损失,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本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群死群伤,根据《卢氏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矿区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是矿区山洪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本公司山洪灾害应急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程序规范。
1.3预案有效期。
本预案有效期为3年,特殊情况下及时予以修订。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十四
当出现突发性局地山洪灾害后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情况,根据险情、灾情迅速作出决定,县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预案分工协作,所在乡镇政府及防汛单位具体实施。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五
村发出到各农户的预警信号为广播、喇叭、铜锣声、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如遭遇险情时,由各村预警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持续短声铜锣,表示险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危险区、警戒区村民立即按预定转移路线有秩序的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预警预报和转移命令有村支部书记负责。
当村境内上游出现强降雨时,预计可能会发生山洪灾害和泥石流,抗灾领导小组要进入临战状态,加强巡查,通知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通知方式采取电话联系。
如出现连续降雨3小时,降水量达50毫米时要发布预警,连续降雨6小时,雨量超过90毫米,或已有连续降雨超过110毫米而仍连续降雨时,应要准备转移老弱病残人员,当降雨6小时,降水达130毫米,而且还有持续的可能,应对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全部转移。
转移命令下达后,各区域责任人电话通知或呼喊声或敲铜锣作为警报信号,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制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域,电话不通的由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乡镇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篇十六
如果发生山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同时迅速上报县防汛办、县矿管办;如果发生山洪灾害,山区乡镇政府应在4小时内、平原乡镇应在2小时内迅速报县防汛办。防汛办、矿管办、城镇防汛办在1小时内按程序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