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瓦斯治理工作总结(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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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朔煤经通字90号文件精神,贯彻同煤经通字251号文件《关于开展“瓦斯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防止瓦斯事故发生,集团公司将四月定为“瓦斯治理月”,重点强化瓦斯防治装备,落实瓦斯防治措施,提高瓦斯防治效果,突出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切断瓦斯事故源头,从而实现瓦斯零超限之目标。
xx煤电公司通风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纠自查工作,根据以上要求于4月25日前对全矿井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于5月前陆续治理完善。具体如下:
1、现场检查,井下所有用风地点全部实行分区通风,风量充足,配风合理。局部通风机全部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且使用正常。通风设施符合标准,质量可靠。
2、本月砌筑调节风窗6道;
砌筑永久密闭2道、风门4道;
砌筑风桥4座;
打设栅栏8道;
拆除风门2道、调节风窗2道;
修抹调节2道、密闭20道;
维修风门6道。
3、计划购置烟雾传感器10台、风筒传感器5套、甲烷传感器20台、co传感器10台、光干涉甲烷检定器30台、风表15台、便携式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20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30台。
4、对井下员工进行了第二期的压缩氧自救器培训,更好的保障了员工井下作业的安全系数。
5、进一步完善了矿井放炮管理,放炮器的管理、维修,分别由瓦斯队、监测大队和机电科负责,进一步完善了“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为杜绝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6、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双基”建设标准,对井下“一通三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对老化设备进行出井检修或更换,强化基础设施及设备的管理。
7、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数据准确,并按要求联网,保证双回路供电;
监控中心站实行24小时双岗职守,流程通畅,应急响应迅速,制度完善齐全;
系统管理机构完善,系统管理完备、高效,维护人员持证上岗。
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xx煤电公司通风区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瓦斯治理指导思想,以“十完善”为工作要求,科学运行金字塔管理模式,实现公司瓦斯零超限,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二
我矿自20xx年x月x日开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通风科根据按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评估标准考核细则》及集团公司关于《矿井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逐步改进完善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我矿井20xx年第一季度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我矿煤层赋存条件和地质构筑简单,为低瓦斯及局部高瓦斯区域矿井。矿井五大灾害中,唯有瓦斯对我矿井的威害性最大。为此矿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通风科严格根据《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评估标准考核细则》及集团公司关于《矿井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制度每月瓦斯治理计划,并根据月初所制定的计划逐步落实相关工作。在相关矿领导的指导下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矿井第一季度的瓦斯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
1、煤矿产量较20xx年第四季度明显增加。
2、没有一次瓦斯超限事故(标校、瓦斯电闭锁实验除外)
3、无瓦斯事故发生。
1、在集团层面上:集团公司强化政策措施的指导作用,增强了我矿井瓦斯治理动力。
集团公司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办会,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听取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总结及下步治理工作计划。并不定时派遣集团公司安全总、总工办同志经常深入我矿第一线检查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为我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指明方向。同时加大矿井安全费用的投入,使得矿井在硬件设施上有了保障。
2、矿井层面上:“引爆创新思想,安全经济有效”是矿井本年度第一季度瓦斯综合治理的理念。
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情况及矿井现具备的条件,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召集矿井各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头脑风暴。通过不断的提出、研讨、实践。真真切切既安全有效的做好瓦斯治理工作。
3、日常管理:我矿井制定了周密的日常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了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1)、每班要求安全员、瓦检员必须对重点区域(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后溜、深孔爆破处)进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措施进行处理。针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瓦检员也必须每班两次的正常巡检。并对本班次所检查出的隐患在交接班期间交接清楚,以便下班次的瓦检员重点检测。
(2)、每周三要求相关矿领导、科队领导对矿井的局部通风机、密闭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是否正常。是否能正常倒台,倒台情况是否真实。密闭墙体是否完好,密闭内外压差,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以及密闭内是否有自然发火的迹象。
(3)、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切实做到实时监控。每天安排两名监控维修工下井进行日常巡检工作。确保各类传感器处于正常的监控状态。确保采掘工作面所悬挂的传感器按要求进行悬挂。每十天进行一次闭锁实验。每七天对井下各类传感器进行标校工作。切实做到监控有效。
(4)、隐患整改力度。集团公司要求我矿“小隐患不出班,大隐患不出天。”针对隐患,矿井要求我们切实做到用整改隐患保障生命的安全生产理念教导我们,不要让你的麻痹让隐患取走你的生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要及时进行处理,超出个人能力范围的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
(5)、每月制定瓦斯巡检计划。通风科每月根据矿井的实行生产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瓦斯检查计划。杜绝了漏检事故的发生。
(6)、通风科制定制度。要求每班次瓦检员所所负责区域内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后溜等重点区域的瓦斯向通风科上报两次。以便通风科能及时掌握井下气体变化情况,出现问题可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通风可靠我矿严格按照《瓦斯治理示范达标矿井评估标准考核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随时检查工作。
(1)、每十天对井下各地点的风量进行测定工作。巷道贯通调风期间随时对井下的风量进行测定工作,以确保各地点的风量达到所需风量。杜绝了所谓的风流紊乱、无风、微风等类似现象的发生。
(2)、每天班前会上都会强调瓦检员在巡查过程中要留意下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风部门每个月都会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专项大检查,有针对性,有目的对一通三防进行一次彻底检查。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3)、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管理是矿井掘进工作面通风管理的重中之中,通风科要求早班瓦检员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倒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风筒到掘进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能超过5米。并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风筒的完好情况,及风筒接头处的反压边是否做到位。
(4)、综采工作面的导风障管理工作也是上隅角瓦斯管理的重中之重。无论在通风队班前会上,还是在矿井晨会、矿区广播上,都一再强调上隅角瓦斯管理的重要性。
5、管理倒位“安全靠管理”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个管理者的思想中。矿级领导在晨会上一再强调,安全离不开管理,而管理不到位往往也会造成巨大的事故。
(1)班前会每次班前会上,矿井要求没有下井的技术员、队长、科长、副总、副矿长等都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前会,强调井下的通风、瓦斯、安全、生产间的关系及其重要性。
(2)聚焦副矿级以上领导分单位负责,聚焦区队职工的思想,切实做到一心用在工作上,以防出现由于职工注意力不集中,思想分散而造成瓦斯超限或其他瓦斯事故。
(3)深入一线矿井要求、技术员、队长都个月必须不低于28个井,副总科长不低于25个井,副矿级领导不能低于20个井。全部深入到一线,切实做到管理到位了,为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工作。
第一季度瓦斯综合治理所取得的成效是可喜的,但还是没有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来进行瓦斯治理。“一面一策”的管理方法体现出了针对性,对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而言,此管理办法作用要比笼统的,没有针对性的"治理要好的太多。所以,第二季度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我矿会从现场的实际情况考虑,在有限的条件下,制定出更加切合实际的瓦斯综合治理方案,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护好航。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公司《关于2012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现对2013年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工作思路。
坚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落实“可保必保、应抽尽抽”的瓦斯治本战略,做到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问责,夯实“一通三防”三基工作,以“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精细化上台阶,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上台阶。切实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效率和工程效益,推进瓦斯治理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瓦斯、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然发火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一通三防”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控制责任轻伤事故。
(二)杜绝瓦斯超限,实现监控零误报。
(一)完善矿井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通风科是矿通风系统管理的责任单位,要建立通风设施及回风巷道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巡回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井下所有正规风门都要安装机械闭锁和风门开关传感器,所有的通风设施均要挂牌管理,保持完好,并有专人定期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掘进瓦斯超限。
所有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使用2台局扇(1用1备)自动切换、双回路电源供电、专职局部通风机司机。严禁任何人随意开停局扇,生产单位要保证局扇的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能正常使用、灵敏可靠。
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并设置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备用局扇必须取自另一路电源,且该电源严禁取自动力闭锁开关的负荷侧。主、备局扇必须能实现自动切换。
每天试验检漏时,必须有电工在现场,以便局扇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处理。在试验检漏期间,施工单位不得检修。检修前必须确保另一路局扇正常运行,以防两路局扇同时停风。局扇风电闭锁功能必须按规定定期试验,确保正常。
长距离煤巷掘进工作面,局扇附近50节风筒必须使用耐高压新风筒。所有局扇附近必须存放不少于1节的备用三通、风筒及适量铁丝,长度超过1000m的巷道,每1000m必须存放不少于1节的备用风筒及适量铁丝。
加强风筒管理,杜绝出现破洞、炸裂、接头跑风、风筒吊挂不平直、拐死弯、风筒距迎头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等。
(三)重视矿井主扇检修、维护,确保矿井主扇正常运转。
(四)巷道贯通、过巷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五)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必须按规定及时充填严实,且充填袋不得回收重复使用,上隅角必须合理使用风障导风。工作面过钻场必须加强顶板管理,防止片帮冒顶。
采掘工作面过构造破碎带、煤层产状及厚度变化带,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支护措施,防止发生大面积片帮、冒顶。
综掘工作面掘进割煤时,严格按规程措施执行,防止发生片帮事故。
(六)管好用好安全监控系统,实现零误报、零失控、零故障。完成矿井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监控中心必须按要求安设监控设施,杜绝失控。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监控误报,发生误报必须由矿值班人员追查分析原因。
严格落实井下监控探头调校及试断电制度。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在井下现场对瓦斯传感器进行调校和试断电。其他时间,重点采掘工作面每天进行一次手控断电试验。
井下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区域的队(科)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岩巷掘进及放炮时,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瓦斯传感器及监控电缆的保护,防止放炮损坏瓦斯传感器及监控电缆。
瓦斯传感器的挪移必须遵守以下规定:采煤工作面传感器由采煤班班长负责,掘进工作面传感器由掘进班班长负责,打钻地点回风侧传感器由钻机机长负责。
(七)狠抓防灭火管理,杜绝自然发火事故。
重点建立和完善井上下防灭火系统:改造和完善矿井灌浆、消防水管路,保证灌浆、供水系统畅通,满足防灭火工作需要。
利用束管监测系统监测采煤工作面,每天进行连续取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制度保障。
(一)执行“一通三防”制度。
矿长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会议,平衡解决“一通三防”要项工作、重点问题。矿总工程师每周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分析会、防火专题分析会,逐头逐面分析“一通三防”及防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坚持“一通三防”日动态分析制度。
(二)严格执行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四)执行以防突为重点的“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一次全矿“一通三防”系统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五定表”形式督促落实整改。
(五)执行瓦斯治理五项指标完成情况周通报、月度追查处理、问责制度。
(七)执行瓦斯浓度1.0%断电管理及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按1.0%断电管理。利用好监控系统上的瓦斯异常预警软件,每月由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制定预警地点和预警值倍数。预警值不得做为断电值。凡达到预警值后,监控中心机房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通风调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
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
二零一三年一月。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四
接到关于印发《长沙县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全镇机关干部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的目标,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圆满完成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现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了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小春任组长,纪委*袁康任副组长,纪委副*李良辉和财政所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小组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了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具体工作由财政所负责。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我镇“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此项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小金库”治理工作,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审核、集中支付、集中记账要求,采用公务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4、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镇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朔煤经通字90号文件精神,贯彻同煤经通字251号文件《开展“瓦斯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防止瓦斯事故发生,集团公司将四月定为“瓦斯治理月”,重点强化瓦斯防治装备,落实瓦斯防治措施,提高瓦斯防治效果,突出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切断瓦斯事故源头,从而实现瓦斯零超限之目标。
xx煤电公司通风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纠自查工作,根据以上要求于4月25日前对全矿井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于5月前陆续治理完善。具体如下:
1、现场检查,井下所有用风地点全部实行分区通风,风量充足,配风合理。局部通风机全部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且使用正常。通风设施符合标准,质量可靠。
2、本月砌筑调节风窗6道;
砌筑永久密闭2道、风门4道;
砌筑风桥4座;
打设栅栏8道;
拆除风门2道、调节风窗2道;
修抹调节2道、密闭20道;
维修风门6道。
3、计划购置烟雾传感器10台、风筒传感器5套、甲烷传感器20台、co传感器10台、光干涉甲烷检定器30台、风表15台、便携式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20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30台。
4、对井下员工进行了第二期的压缩氧自救器培训,更好的保障了员工井下作业的安全系数。
5、进一步完善了矿井放炮管理,放炮器的管理、维修,分别由瓦斯队、监测大队和机电科负责,进一步完善了“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为杜绝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6、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双基”建设标准,对井下“一通三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对老化设备进行出井检修或更换,强化基础设施及设备的管理。
7、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数据准确,并按要求联网,保证双回路供电;
监控中心站实行24小时双岗职守,流程通畅,应急响应迅速,制度完善齐全;
系统管理机构完善,系统管理完备、高效,维护人员持证上岗。
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xx煤电公司通风区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瓦斯治理指导思想,以“十完善”为工作要求,科学运行金字塔管理模式,实现公司瓦斯零超限,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六
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扎实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有效实施,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放和防突为重点,以监控为保障,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重,以风定产、掘进先行、技术突破、装备升级、创新管理、落实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我矿今年过去三个季度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副组长:任春德王建华玉川王才明李存来成员:赵艾辰张春怀温刘亮刘志文刘志昌
1、矿长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时落实,每月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听研究会议。对本矿井下通风系统“一通三防”设备设施及局部通风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停风后,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结合本矿90万吨升级改造,按照综合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初步设计要求,将对井上下“一通三防”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建立和完善通风,瓦斯抽放,监测监控三大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按照井巷开拓方案,将“一通三防”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瓦斯监控系统的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于20xx年10月安装完善。
2、专用回风井刷大,工程量235米,7月底全部完工。
3、购置主扇设备及安装,11月18日投入运行。
4、瓦斯抽放泵站的购置及安装,11月5日安装完工
5、井下闭墙7道5月份完工
6、井下联络风门8道710月份完工
7、更换隔离式自救器4月底前全部更换
8、更换和改造灭尘水管1500米712月完工
9、新增隔爆水棚4处11月份完工
10、巷道粉刷1500米8月低完工
11、回风竖井地面通风设施土建9月底完工
12、新增瓦检仪10台、瓦斯报警仪20台4月份增加
13、维护进风巷50米喷浆5月份完工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七
一、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和安全生产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瓦斯事故多发是制约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影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2005年2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七项措施,综合治理煤矿瓦斯灾害。今年5月,张德江副总理深入内蒙古、山西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强调瓦斯治理是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关键,并对瓦斯治理的投入、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抽采利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目前,全国所有高瓦斯矿井和92.5%的低瓦斯矿已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2007年全国瓦斯抽采量达44亿立方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30.58亿立方米)。2006年、2007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17%和25%。今年上半年,全国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和48.3%,其中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3.9%和56.3%,没有发生特大事故。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2005年的3.08下降到2007年的1.485,今年1月至6月又降到1.05。在三年多来的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中,各地、各单位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会议选择在辽宁召开,就是要现场学习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辽宁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瓦斯治理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产煤地区各级领导普遍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把其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辽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狠抓落实。省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省、市、县三级政府都成立了煤炭工业管理机构,把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落到了实处。安徽省制定了《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和瓦斯抽采利用规划,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分解落实下去。黑龙江、吉林、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主要产煤省(直辖市),把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思想认识的逐步深化,为瓦斯治理工作奠定了比较坚实的思想基础。这次会议之前,我们现场观看了一些煤矿瓦斯治理情况,先后召开了5次座谈会,接触了150多位煤矿企业负责人、总工程师和通风处长及国内这一领域的部分专家学者,深感大家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一是增强了瓦斯治理的紧迫感。特别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特大瓦斯事故的煤矿,大家深刻体会到“瓦斯不治、矿无宁日”,把瓦斯治理摆到煤矿企业“生命线”高度,作为“天字第一号”工程来抓。二是增强了治理瓦斯灾害、防范瓦斯事故的信心。大家普遍认识到瓦斯灾害是可知、可治、可防的,在现有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只要工作扎实、管理到位,瓦斯事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避免的。三是对瓦斯的资源价值有了新的认识。认识到瓦斯既是煤矿的灾害和隐患,也是宝贵的资源,通过治理利用可以变害为宝,成为煤矿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政策措施的到位,投入力度的加大,为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2005年至2007年,国家每年投入30亿元,带动企业和地方投资641亿元,对重点煤矿进行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辽宁省最近三年拨款9.6亿元,带动投资52.4亿元,安排了1138个治理改造项目。安徽省“十一五”期间安排瓦斯治理利用项目84个,总投资75.3亿元。四川省政府拨出1000万元作为小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引导资金。2007年全国重点监控的45家煤矿企业共提取安全费用104.6亿元,主要用于瓦斯治理。
(四)科技进步的加快,为防范治理瓦斯灾害提供了先进技术和有效手段。科技部实施了“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行动”,把煤矿瓦斯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科研计划。相关科研机构围绕煤矿瓦斯治理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科研攻关,开发研制出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在压产减人的同时,应用先进技术,走出了一条高瓦斯、冲击地压严重矿井安全生产的新路子。淮南矿业集团发挥设立在本企业的“煤矿瓦斯防治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在改进矿井通风、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大同煤矿集团与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合作,在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设置了手机短信报警功能,随时将矿井瓦斯超限值,自动发送给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加强了对矿井瓦斯的监控。
(五)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和改进,使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有了切实保障。凡是瓦斯治理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的煤矿,都很重视安全管理。“一通三防”现场管理普遍比较严格。淮南矿业集团强化总工程师职责,提高通风安全管理部门的权威,建立强有力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阳泉煤业集团坚持“严”字当头,瓦斯超限按事故查处。铁法煤业集团认真执行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特别是停产检修、反风、工作面安装回撤、巷道贯通等关键环节,集团领导坚持现场指挥,有力保障了安全生产。
(六)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得到有力推动。2005年以来,我们会同国家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13次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活动。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140余次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对所有重特大瓦斯事故都认真分析了原因,依法追究了事故责任。辽宁省采取市县领导、相关部门干部包矿盯守等措施。阜新市各区县每半月组织一次、市里每月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山西省晋城市对小煤矿“一通三防”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河南省严肃责任追究,最近三年,仅国有重点煤矿在“一通三防”责任追究方面,就处理矿处级干部20余人、科(队)级干部260余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下午,辽宁省、安徽省以及淮南、阳泉等煤矿企业,将介绍他们的经验和体会。明天,还要组织大家现场参观抚顺、铁法、沈阳三个重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工作。会议还印发了50多个单位的经验材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把握规律,提升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水平。
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煤矿职工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重特大瓦斯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7年全国煤矿共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22起、死亡460人,分别占煤矿同等级事故的78.6%和80.3%。今年上半年,发生瓦斯事故81起,死亡294人,分别占煤矿事故的9.6%和22.5%。
二是“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瓦斯隐患仍然相当严重。一些煤矿企业“一通三防”欠账尚未全部补还。特别是一些小煤矿,通风系统不可靠,通风安全没保证。去年四季度发生的2起特大瓦斯事故(贵州省纳雍县群力煤矿“11·8”事故,死亡35人;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矿“12·5”事故,死亡105人),都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健全、风量不足、违章作业所造成。
三是监测监控和现场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一些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一些小煤矿虽然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但有的形同虚设。一些煤矿“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小煤矿,井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工人未经培训就下井,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随时随处可见。
斯抽采工作。国家扶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相关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全部落实。
此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同志们,这几年在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上,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仍然存在着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细致的问题,存在着执法不严的问题,以及个别人乱用权力的问题,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都亟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有效治理煤矿瓦斯灾害,防范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是煤矿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小煤矿两个攻坚战。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在太原座谈会上要求我们,务必继续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加强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管理,巩固和扩大瓦斯治理攻坚战成果。国务院下达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我们对下一步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思路和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大幅度降低瓦斯事故总量为目标,继续发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紧紧依靠各地党委政府,依靠相关部门,依靠煤矿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察,把瓦斯治理攻坚战推向新的阶段。到2010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要比2007年再下降20%。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是煤矿瓦斯治理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我们对瓦斯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当自觉遵循、认真贯彻落实。
——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瓦斯客观存在于煤炭采掘生产过程中。矿井通风系统可靠稳定,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瓦斯不聚积、不超限,就不会发生瓦斯事故。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系统合理”,就是要求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特别是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抽采抽放是防范瓦斯事故的治本之策,必须努力实现抽采达标。瓦斯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抽采抽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含量,从根本上治理防范瓦斯灾害。因此要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提高抽采率和利用率。
抽”,即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
——监测监控是防范瓦斯事故的有效手段,必须做到监控有效。监测监控就是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井下瓦斯含量和瓦斯浓度,在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杜绝事故。
“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管理是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的保障,必须做到管理到位。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不到位,再完善的系统、再先进的装备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下至作业现场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实现群防群治。“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煤矿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在各类煤矿得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
上述四个环节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基本要求。一定要并重并举,共同抓好。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抓紧抓实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煤矿安全生产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按照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的要求,把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新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张德江副总理指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关键。产煤地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更加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措施,全力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搞好瓦斯治理规划,明确本地区、本单位“十一五”后三年瓦斯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两个主体责任,把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内容。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完善机构、理顺关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切实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指导。
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工作进展顺利,越是安全生产周期延长,越要牢牢绷紧治理瓦斯、防范重特大事故这根弦。要理清工作思路,抓紧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要加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投入力度,加快矿井通风、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系统的配套完善和升级改造。要提高企业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部门的地位,增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的权威性。要发挥重点煤矿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主动联合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做好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要率先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瓦斯治理利用方面走在全行业的前列。
(三)巩固小煤矿整顿关闭成果,切实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目前小煤矿仍然是煤矿安全的“重灾区”。深化对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加强对小煤矿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提高门槛,严格准入,严把煤矿新建项目审批关,坚决防止小煤矿前关后建、边关边建。要打击非法、淘汰落后,对无证开采、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坚决予以关闭,并严防死灰复燃,落实“十一五”后三年小煤矿关闭计划,确保到2010年全国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之内,产量控制在7亿吨。要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通过整合提高小煤矿的产量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要鼓励引导国有煤矿通过兼并、收购、控股、托管等形式,对小煤矿进行改造,通过改造提升小煤矿管理水平。
要加强对小煤矿的监管,强化基础工作。继续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方法,抓紧构建小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尤其是矿井通风系统要稳定可靠,监测监控系统要能够正常运行;要有通风安全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要有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经费保证,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四)依靠技术进步,落实经济政策,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依托。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煤科总院、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瓦斯治理利用方面的科技优势,建立健全国家、地方和重点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科研网络。要加快重大基础课题的科研攻关。抓紧实施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瓦斯防治科研项目,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组织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煤矿进行技术“会诊”,研究开发适应各类煤矿特点的治理技术和装备。要搞好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抓紧对瓦斯抽采利用10个示范项目进行总结推广。通过政策扶持、多方推动,建设一批“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各产煤省都要制定实施细则,出台地方性优惠政策。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这次会议上提交大家讨论,在征求大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将尽快下发实行。
(五)把瓦斯治理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务求在治理瓦斯隐患、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上见实效。今年是“隐患治理年”。从4月下旬开始,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产煤地区和煤矿企业要把瓦斯治理,作为“隐患治理年”和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来抓。要对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包括思想认识、机构队伍、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项目、资金、责任、进度“四落实”;限于客观因素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监控措施,严密防范瓦斯事故。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煤矿瓦斯灾害等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推动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煤矿、深入井下,督促指导、狠抓落实。要坚持从严执法,对瓦斯等隐患严重、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行政处罚或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工作不力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八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梁山矿”)的'前身是中梁山矿务局,中梁山矿务局为国家“一五”计划期间前苏联援华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中梁山矿井的瓦斯灾害异常严重,前苏联矿业专家援建时曾形容中梁山矿为“上帝给了中梁山一块倒霉的资源”.
作者:张邦安作者单位: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刊名:劳动保护英文刊名:labourprotection年,卷(期):2009“”(8)分类号:关键词: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九
2015年2月15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2015〕3号)的文件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瓦斯治理能力,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经矿部研究决定,针对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治理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
通过瓦斯治理攻坚,全面提升矿井所有入井人员的瓦斯防范意识、瓦斯治理和管理水平,牢固树立“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立矿井瓦斯治理长效机制,完善矿井瓦斯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夯实瓦斯治理工作基础。通过实施瓦斯治理攻坚,坚决遏制瓦斯事故发生。
二、攻坚内容。
通过实施瓦斯治理攻坚,准确定位我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解决瓦斯治理工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省、州、县及集团公司的要求,对照瓦斯治理“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进行落实。
(一)对照“十个必须。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业队伍,保证瓦斯治理资金投入,确保通风可靠,按照要求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同时做到瓦斯地质工作必须准确可靠,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有效,放炮管理必须到位。未落实到位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对查出的“三违”现象坚决制止,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二)对照“十个严禁。核查是否存在超设计能力下达生产任务,是否存在瓦斯治理机构人员不齐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挪用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是否存在瓦斯检查空班漏检,是否存在监测监控系统弄虚作假,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实施放炮作业和撤人设岗,如存在,必须立即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整改。
(三)对照“十个防止。要求矿各级管理人员及广大职工齐心协力进行监督,防止“三超”生产和多头多面,防止图实不符和超层越界,防止误揭煤层,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检查弄虚作假,防止出现引爆火源,防止设施不可靠导致灾区扩大,防止停风不停电和送电不检查瓦斯。
(四)对照“十项攻坚”要求,我矿在瓦斯攻坚年内必须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构建全面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1)要求矿井各级领导、广大职工以坚决的态度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矿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特别是瓦斯管理安全责任体系正确摆正位置,确实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必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层层传导瓦斯治理工作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网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瓦斯治理专项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把瓦斯治理责任分解落实到煤矿的各个阶层,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建立完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和瓦斯治理责任倒查机制,实现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瓦斯治理工作层层负责,从而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不健全的问题。
(3)在瓦斯治理期间,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通风例会,通风列会必须对瓦斯治理攻坚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安排、部署,同时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县、集团公司的相关会议,并将县、集团公司的会议精神传达到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并认真组织落实。
2、强化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煤矿根据文件精神,在2015年内,由矿长负责落实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专职的通风副总、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管理,同时设立通风、地测、安全和监测监控等专业机构和配齐特种作业人员。通过开展安全攻坚年活动,在安全攻坚年内全面解决瓦斯防治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监督不足的问题。
3、严格落实瓦斯治理资金投入。
(1)加大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严格按相关要求提取使用安全专项费用,专财核算,优先安排使用瓦斯治理资金,确保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
(2)矿加大瓦斯治理力度,转变各级领导思想观念,彻底铲除部分领导脑海中“瓦斯治理不创造效益”的思想,对瓦斯治理推诿、不落实的行为,无论资金压力再大,优先对瓦斯治理工程的投入,保证其材料供应。
4、构建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
对照“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核查全矿井通风系统,对不符合要求的通风系统、设施进行改造,以保证构建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确实做到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的安设和构筑质量达标、通风能力和风量满足要求、供风场所持续均衡供风。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违规串联风等违章行为。在攻坚年开展期间彻底解决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通风设施质量不达标、供风不稳定、通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我矿在编制采掘作业计划的同时,制定和实施了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工程计划,严格按照工作面布置情况进行风量分配和瓦斯治理,实现安全生产的最佳效果。
6、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我矿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符合规定、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检、不误报。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系统和值班操作人员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及时上报给集团公司和县级监控中心。当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时,能够实现矿井、集团公司、县三级同时响应,同时做出停电、撤人等应急处理决定。通过攻坚,解决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监控数据作假、误传误报、断电不可靠、反应不灵敏、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7、全面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我矿建立了覆盖煤矿生产现场各工种、各岗位、各项工作的标准作业流程,使现场作业程序化、规范化、流程化,用制度防范违章,切实规范瓦斯管理,从根本上预防违章作业和弄虚造假;加强井下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的管理使用;瓦斯超限无条件停电、撤人,再汇报处理;按要求维护检修井下电气设备,严格防范电气设备失爆和其他火源;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全部配齐专职瓦检员,逐步推行矿井下井人员全部佩戴便携式瓦斯自动检测报警仪,实现全员检查瓦斯;强化井下通风设施构筑、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等过程管控,用过程控制结果、用结果检验过程;我矿各级领导狠抓现场管理,确保所有安全措施都能在现场落实。通过攻坚,彻底解决瓦斯超限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9、全面落实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我矿建立瓦斯治理全覆盖培训常态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形成覆盖一线作业人员、班组、队、矿级管理人员的全员安全培训网络,强化全员瓦斯治理责任落实,树立“全员懂瓦斯、全员管瓦斯、全员防瓦斯”的理念。我矿对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监控员、调度员采取强化培训,提高瓦斯治理履职能力。通过攻坚,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岗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0、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组织我矿相关技术人员,按照实际采掘情况对矿井图纸进行审查填绘,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交换。
2、建立采掘工作面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严防多头、多面进行作业。
通过攻坚,坚决杜绝超层越界、多头多面、隐瞒采掘工作面逃避监管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攻坚措施。
(一)积极参加县组织的瓦斯治理现场会,结合现场治理会的所提、所展找差距,找问题,取长补短,提高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和水平,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更上一台阶。
(二)技术支撑措施。
煤矿将积极依托县政府和集团公司的平台,努力创建以本矿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攻坚体系,邀请县及集团公司专家组来矿指导瓦斯治理工作,同时我矿将建立专门的瓦斯治理职能机构,并与公司协调,针对我矿的实际情况,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瓦斯治理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对瓦斯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结合现有的瓦斯治理技术和经验走出一条符合煤矿瓦斯治理的新模式。
(三)我矿将借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强化“五个围绕”查摆问题,把瓦斯治理作为我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切入点和落脚点,把“抓典型促整改回头看”贯穿至全年安全生产的始终,着力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突出问题,通过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转变全矿上下的思想观念,将瓦斯治理工作放在战略高度进行管理,作为矿井发展的第一要务来落实,第一工序来部署。明确细化瓦斯治理的目标要求,根绝实际情况明确瓦斯治理方法和措施,将瓦斯治理工作贯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环节,并作为中心工作来开展。同时,煤矿结合兼并重组、安全质量标准化、采掘机械化、打非治违等工作要求,重点部署、重点安排,始终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瓦斯治理与生产的关系,全面夯实本矿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用瓦斯治理水平的提升来检验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我煤矿将积极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项攻坚”要求,对矿井各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审查,对井下各大系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自行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对矿自身能处理的积极整改,对煤矿自身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一起努力解决。同时每月组织以瓦斯治理为关键点的安全排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考核,从而夯实矿井安全基础。
(五)开展强化安全培训。
1、矿将积极安排人员按照按照县攻坚方案要求进行人员送培。
2、矿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个别辅助,班前会、调度会学习等方式,全覆盖组织人员学习,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技术业务水平。
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对存在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的,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监控系统探头不到位、数据不上传、作假造假等行为组织生产的,进行严肃考核,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攻坚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3月10日前)。按照县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本矿实际,制定瓦斯治理攻坚的实施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后,上报乡安监站、县安监局瓦治办备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1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1、成立以矿长牵头,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的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2、在3月20日前,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项攻坚”要求,对矿井各大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审查,对井下各大系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摸清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五落实”的要求编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经矿组织验收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申请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乡安监站、县安监局瓦治办备案。对自查不认真、避重就轻、走过场、搞应付的单位或个人重处重罚,并在全矿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第三阶段:制定方案,落实整改(2015年4月1日至6月20日)。
围绕“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内容,根据自查排查情况、各级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帮扶指导的意见,找准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所在后,由我矿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攻坚目标和隐患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编制《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方案》;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查后上报乡安监站、县安监局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按照方案分专业、制定专人落实,明确分工、严肃责任,一追到底,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队组、个人进行严肃考核,对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人员立即开除。
(四)第四阶段:认真复查,总结评估(201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1、再次对本矿各大系统进行审查,找差距,找问题,弄清楚问题反复存在原因,对隐患进行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考核,依此夯实矿井安全基础。
2、建立瓦斯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将瓦斯治理攻坚作为一个开始,长期保持并继续进行下去,始终将瓦斯治理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矿井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来对待。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我煤矿瓦斯攻坚工作,全面推动瓦斯治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特成立煤矿瓦斯治理攻坚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科长安检科长。
地测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
今年,我县被国务院安办列为全国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努力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县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县瓦斯治理与利用xxx后三年规划》和《**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开展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采煤方法调整和支护改革等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截至目前,全县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目前,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基本达到省安委会制定的《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基本要求》。下面简要将我县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矿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煤矿矿井13对,核定年生产能力78万吨,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在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中,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3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9对。
根据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煤矿和**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烟煤厂至xx年底关闭,**煤矿至xx年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煤矿、**煤矿、**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煤矿、**煤矿、**县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煤矿、**煤矿)。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矿区的**井田和**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二)强化投入,政策激励。
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示范县”建设经费投入。年初,县财政预算县安监局工作经费45.2万元,专项解决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工资、下井补助、绩效考核奖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完善了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装备,落实了5名专业监控人员人员工资、运行费等15万元。同时,今年县政府专门落实“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编制“一县一策”和“一矿一策”评审费用以及日常工作支出,并投入25万元为县安监局配备监管执法用车等装备。此外,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奖励基金和配套资金等激励政策。对已实施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的矿井,县财政每矿补助配套资金5万元,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二级的矿井补助3万元。今后,县政府每年将在煤炭统征税费中按2.00元/t标准提取瓦斯治理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瓦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按每矿5万元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的按每台(500kw)机组5万元进行奖励。
(三)扎实有效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1.升格瓦斯管理等级,开展了突出危险性鉴定。我县高瓦斯矿井全部开采具有突出危险性的k2煤层,为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高瓦斯矿井全部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突措施。自xx年底以来,已有11对矿井开展了煤层突出鉴定或自行申请煤与瓦斯突出“戴帽”工作(**煤矿因水淹未开展)。省经委以川经煤炭函〔xx〕115号批复**煤矿、**煤矿等9对矿井为突出矿井,其余2对矿井中,**县煤矿有限公司经鉴定不具有突出危险性,**煤矿正在实施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2、开展了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自燃发火鉴定等工作。我县煤矿企业已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层的瓦斯参数进行了测定,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了鉴定,并对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开展了鉴定,加强了煤矿瓦斯管理基础工作,以督促煤矿企业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和“一矿一策”和瓦斯治理“一县一策”。我县**煤矿、**煤矿和**煤矿被列为全省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三矿均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全县12对矿井均聘请了**省安科院或煤矿瓦斯治理专家根据各矿实际编制了采掘部署调整和瓦斯治理的“一矿一策”方案。xx年初,县政府已聘请专家对各矿井方案进行了评审,逐矿确定了整改内容。还制定了《**县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xxx”后期规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今年8月,我县又委托**省安科院编制了瓦斯治理“一县一策”,为全县的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明确了方向。
限期关闭的3对高瓦斯(突出)矿井中,**煤矿和**煤矿均完善了瓦斯移动抽放系统,并投入正常使用。**煤矿因无巷道掘进,矿井对现已布置好的采煤工作面采用小钻孔排放瓦斯,经检验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后进行回采作业。
5.大力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我县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中,有2个缓倾斜矿井,1个急倾斜矿井。我县从示范矿井开始进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以推动全县煤矿的“双改工程”。目前,2个缓倾斜矿井(**煤矿和**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急倾斜煤层的矿井(**煤矿)在全市率先引进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进行采煤,该矿目前正在布置正规采煤工作面。
6.落实了科学治灾的措施,强化矿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县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设了kj90或kj101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并于xx年9月底前完成了系统升级。矿井监控系统与县平台和省平台实现了联网运行,适时监控。目前,全县已有6对矿井完成了煤矿信息系统建设,下一步将把瓦斯抽采参数及企业信息系统一并纳入县级监控中心,对矿井瓦斯抽采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7、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县安监局编制了全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所有煤矿企业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每矿选派了5名矿工参加市救护大队举办的应急救援培训,配备了正压呼吸器等救护器材,由县卫生局协调,将**卫生院的救护车作为矿山应急救护车辆备用。
8、完善了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由于我县煤矿企业相对较少,未建立煤矿四级培训机构,但县经商局和县安监局分加别组织对全县煤矿矿工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员培训,并督促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企业强化了瓦斯治理人才培养,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配备了瓦斯治理工程技术人员,每矿还分别选派了10名矿工参加省、市举办的防突专业培训。
9、落实了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我县按市政府要求,在国庆节后复产将煤矿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纳入“七不复产”的范畴,要求各煤矿企业把“系统”使用作为应对煤矿灾害升级、防范煤矿事故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已有6对矿井安装了信息管理系统,其余矿井正在实施。我县还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工作,为每个矿井建立了详细的档案资料,矿井三图每月交换一次。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工
作
方
案
编制:刘映。
审核:刘伦刚。
二o一一年十一月。
毕节市亮岩镇大树煤矿。
市安监局:
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地、县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安排部署,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瓦斯治理二十四字字工作体系,着力搞好我矿2011年瓦斯治理工作,按市局[2011]57号文件要求,针对我矿实际,为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经矿认真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辛本红。
副组长:岳进、刘伦刚。
成员:国朝兴、陈向音、吴发仁、郭令科、丁永德、胡跃、韩勇、韩祥龙、马永贵、崔朝胜、各班瓦检员、安全员、大小班电工。段玉斌同志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工作。
管理和技术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瓦斯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遏止瓦斯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1、采掘布局:科学合理地布置开拓系统、生产系统,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严格执行小煤矿只允许一采两掘的规定,严禁超定员作业。
2、通风系统:根据煤矿开采设计方案和新修改的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掘进头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根据设计要求,配备同等能力的两台主扇,能力满足通风需求,一台工作,一台备用。设置合理、牢固的风门,确保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实现通风可靠。矿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研究分析,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对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严禁采用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定期进行风量测定,合理分配风量,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风速、风质符合规定。
安设高底负压抽放管各一趟,对采煤工作面上隅。
3、瓦斯抽放系统: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我矿已安装高低负压(2bea—303水环式瓦斯抽放泵四台,流量为90m3/min。角瓦斯进行抽放,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矿己成立通瓦队专门负责瓦斯抽放钻孔施工、瓦斯抽放管道维修、管理,确保瓦斯抽放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抽采达标。
制度,建立以区域性防突措施为主,局部防突措施为补充的防突管理体系,设置防突管理机构,配备防突人员和wtc参数仪及液压钻机,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安装防突风门,建立避难所,强制执行远距离放炮。
5、安全监控系统:我矿已安装ac320v安全监控系统,并安装瓦斯传感器,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风门传感器,必须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满足要求,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维护和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传感器每10天调校一次。否则,视为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停止作业,工作面只要有一个传感器不正常,该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监控主机必须能真实反映监测对象的数值和状态,安排专人维护安全监测系统,本矿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区域服务中心人员来矿处理。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按时进行维护,维修和调校,确保传感器检测数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及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准确,并与市安监局监控中心联网。
突机构,配有防突人员及相关设备,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7、瓦斯基本参数的测定:尽快与有资质的机构联系,开展煤矿煤层瓦斯压力、含量、分布规律的测定,根据测定结果,采取措施,安全合理开采煤炭资源。
四、保障措施。
1、企业负责人必须保证瓦斯专项整治资金投入。必须保证煤巷掘进瓦斯治理投入每米不得少于100元。
2、至少配备1名矿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瓦斯治理工作。
3、为确保瓦斯治理工作持续稳定开展,至少配备2名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专门负责瓦斯治理技术工作,深入现场,掌握通风现状,总结经验,从源头上治理瓦斯,遏止瓦斯事故。
4、每一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一个瓦检员,经常检查各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认真作好记录备查。矿长、工程师、副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班组长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4、强化瓦斯治理工作的管理。煤矿建立瓦斯治理机构,制定瓦斯治理制度,瓦斯检查制度,“一炮三检”制度,排放瓦斯制度,通风制度,局部通风机专人管理制度,停工不停风制度,盲巷管理制度等,各岗位责任制,按标准配足瓦斯检查员、测风员、防突人员。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台帐。
5、监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适时监视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向矿领导汇报,请示处理。
治理瓦斯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技术性强的工程,必须建立长期机构,确保人、物、资金投入到位,跟踪监管到位,确保现场管理到位,技术管理到位,管理措施到位。
五、做到通风合理可靠。
严格按安全专篇要求的通风系统进行布置,实现分区通风。配足各用风地点风量,坚决消灭串联风、循环风、无风或微风作业现象。各类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修建,不合格的必须返工重建,达到质量要求,保证通风系统合理性和可靠性。
六、搞好局部通风管理。
掘进工作面易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危及安全。因此必须加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做到“三专两闭锁”。风筒掉挂平直、逄环必挂、严密不漏风,风筒出风口距碛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
2011年11月。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一段:引入瓦斯治理的背景和意义(约200字)。
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一直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之一。在能源领域,瓦斯作为一种重要的燃料资源,广泛应用于工业、交通和家庭等领域。然而,瓦斯在开采、运输和利用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对环境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控制和减少瓦斯排放,瓦斯治理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在实践中,人们积累了许多瓦斯治理的心得体会,旨在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实现瓦斯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段:加强瓦斯治理的政策和法规(约300字)。
瓦斯治理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体系。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严格的瓦斯治理政策,明确瓦斯治理的目标和要求,并确保政策的切实执行。此外,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也是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瓦斯治理的法规环境,依法打击和制止瓦斯排放的违规行为,对于推动瓦斯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段:提高瓦斯治理的技术手段和措施(约300字)。
瓦斯治理的关键在于提高瓦斯的回收利用率和减少瓦斯排放。在技术手段上,传统的瓦斯治理方式主要包括瓦斯捕集、贮存和利用。通过瓦斯捕集和贮存设备的建设,收集和存储瓦斯废气,以充分利用其作为能源资源。此外,瓦斯利用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推广,也是提高瓦斯治理效果的重要手段。例如,开展瓦斯发电项目、瓦斯液化等,可以大幅度减少瓦斯排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段:培养瓦斯治理的人才队伍(约200字)。
瓦斯治理需要具备一定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才队伍。因此,加强瓦斯治理的人才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在教育培训领域,需要建立瓦斯治理相关专业的培养体系,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和标准,培养出具有系统瓦斯治理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人才。此外,还需要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他们的瓦斯治理水平。通过人才队伍的建设,可以有效推动瓦斯治理工作的进展,实现瓦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段: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瓦斯治理的全球化(约200字)。
瓦斯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合作,共同应对。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共享瓦斯治理的经验和技术,推动瓦斯治理工作的全球化。在国际合作方面,各国可以加强信息交流,共同研究和解决瓦斯治理中的关键问题。此外,各国还可以共同举办瓦斯治理的相关会议和展览,促进经验的共享和交流。通过国际合作的推动,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动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共同应对瓦斯排放带来的环境和健康挑战。
总结:通过建立健全的政策和法规体系、提高技术手段和措施、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和加强国际合作,可以有效推动瓦斯治理工作的进行,实现瓦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面对世界范围内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各国应共同努力,加强瓦斯治理的研究与实践,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3、“掘进领先、地质超前”的理念。
4、“只有打不到的钻孔,没有抽不出来的瓦斯”的理念。
5、“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必须狠抓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理念。
7、“牢固技术创新,在生产组织上,抽采在先,掘采在后”的理念。
8、“结合实际,依靠科技,创新规程、规范”的理念。
9、“瓦斯治理与生产的矛盾,可以统一于先进生产力”的理念。
1、强化通风安全机构,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认真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矿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完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水平,我们还大力开展了技术培训,对瓦斯员举办了脱产、业余等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班,不仅学习了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等通风安全基础知识,还学习有关顶板、矿压、机电、火药及矿山安全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后,大家提了业务技能,增强了责任感。
2、配备有专职的防尘机构和队伍,安装完善矿井防尘系统,防尘洒水运转正常,粉尘浓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3、进一步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二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
4、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健全瓦斯检查制度,审批制度。瓦斯检查员实行井下汇报制度,每人均携带瓦斯检定杖,建立瓦斯员交接班室,杜绝了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5、局扇管理严格执行通风、机电、安监三对口的管理办法,加强对高低压的合理整定,对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不定期检查测试,杜绝无计划停风。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集团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机关有关部室、研究院: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已经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纲要”精神,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确保“纲要”贯彻落实到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煤炭产业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稳定发展的支柱产业,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目前在河南、贵州、新疆、内蒙古、安徽、陕西等省区拥有煤矿172处,形成了集煤炭资源开发、采掘、洗选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其中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简称高突矿井,下同)共58处,特别是焦作矿区、安阳-鹤壁矿区、贵州矿区地质条件复杂,瓦斯治理难度大,瓦斯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安全高效发展的核心问题和重要瓶颈。学习淮南、更新观念、痛下决心、完善机制,确保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低瓦斯条件下开采,三年后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切实夯实企业安全发展的根基,已成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
通过认真学习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治理先进经验,深刻反思自身瓦斯治理方面的教训和不足,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出台《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此文件的制定下发,体现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痛下决心、根治瓦斯、实现煤矿良性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对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的安全高效发展、倾力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企业集团、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指导意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整体提升矿井瓦斯治理与利用水平,彻底扭转瓦斯制约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根本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和有关标准,并通过学习淮南瓦斯治理先进技术经验,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的一号工程,系统联动,齐抓共管。以不消除突出危险不进煤巷、抽采不达标不能生产为前提,以地面和井上下联合抽采为技术发展方向、以具备可靠岩石屏障的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为基本手段,以高突矿井低瓦斯开采为目的,全员合力补差距、完善系统促发展,全面加强瓦斯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瓦斯治理新技术新途径,加快研发瓦斯治理新工艺、新装备,强化组织、技术、投入、考核体系保障,确保瓦斯零爆炸、零突出、零超限,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三条本纲要适用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所属煤业公司、区域公司、按照高突矿井管理的所有矿井。所述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2类。具备或基本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矿井必须首选开采保护层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第二章理念体系。
第四条坚持“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最高信条,把瓦斯治理工程当作生命工程、责任工程和良心工程,树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瓦斯防治先进理念。
2.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
3.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4.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5.主动超前治理,筑牢安全屏障;6.可保必保,应抽尽抽;
7.区域不消突不进煤巷,抽采不达标不能生产。8.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
9.多打岩巷多打钻,只有打不到位的钻孔,没有卸不掉压的瓦斯;10.变抽放为抽采,煤与瓦斯共采,治理与利用并重。
第五条总体目标:所有高突矿井“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通过三年治理后,实现低瓦斯安全开采、生产良性循环、整体可持续发展。
2.杜绝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超限事故;3.建立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完善系统。到2012年底,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瓦斯超限次数与上年相比下降60%;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30%以上;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等系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人员机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健全;全员瓦斯防治意识增强。
2.第二阶段:初见成效。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3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1倍;消灭瓦斯超限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50%以上,瓦斯治理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一流标准。各煤业公司至少建成一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
3.第三阶段:良性循环。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满足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4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6倍以上;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60%以上;系统配套、四量平衡(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效率提升、良性循环;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六条煤业公司、矿井必须编制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矿井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由各煤业公司评审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定,统一行文下发。区域瓦斯治理规划一经确定,各煤业公司、矿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煤业公司呈文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七条各煤业公司、矿井要按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目标将年度规划分解为季、月,并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下达、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矿井每月必须对抽采达标煤量进行评价,并依据达标煤量安排生产计划。煤业公司、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下达的抽采达标煤量目标安排产量,抽采达标煤量不能达到目标要求的矿井,必须调整生产组织,以抽定产。
瓦斯治理能力是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基础,煤业公司和高突矿井必须根据矿井的瓦斯治理能力重新核定生产能力。
第四章责任体系。
第八条为了确保瓦斯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和副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经济运行部、安监局、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资金管理中心、物资管理中心、研究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兼)。
副主任:通风副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技术管理部2人,规划发展部2人,经济运行部、安监局、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资金管理中心、物管中心、研究院各指定1人。
由技术管理部和规划发展部牵头,负责瓦斯综合治理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董事长是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全面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和高突矿井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煤业公司区域瓦斯治理规划,组织评估各煤业公司、矿井瓦斯治理状况,组织审核批准高突矿井生产计划,组织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问题;安监局长对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实施情况、高突矿井生产安排和瓦斯治理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各副总经理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瓦斯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和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参加瓦斯治理的考核。
规划发展部负责建立瓦斯治理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单列、单独核算。负责下达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考核落实等工作。
经济运行部负责根据瓦斯治理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产量,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等工作,加强内部市场化管理,建立瓦斯治理考核体系,牵头组织瓦斯治理考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瓦斯治理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的健全,合理定员工资基数,确保区域瓦斯治理单独定员、单独核算工资总额、单独考核、重点激励。选拔合格的领导干部,建立机制提高待遇,加强瓦斯治理人员的招聘与培训,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物管中心负责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瓦斯治理工程设备、材料及其他支出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负责瓦斯治理科研资金的拨付、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宣传瓦斯治理理念、新技术、新经验、好做法等工作。
安监局负责对矿井瓦斯防治职责、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现场重大瓦斯隐患、高突矿井生产安排、事故应急救援和装备、仪器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工会负责群众监督工作。
研究院负责瓦斯治理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的瓦斯治理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参与瓦斯治理的打假活动,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集团公司机关部室瓦斯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进行效能监察,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报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各煤业公司、区域公司、矿井必须相应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各责任部门对应担负相应职责。煤业公司、区域公司组织制定矿井瓦斯治理规划,保证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执行、考核情况负责。各矿井负责制定瓦斯治理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对瓦斯治理工程及措施实施情况负责。
第十二条对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不到位、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的要列为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高突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的第一副职,具体负责瓦斯治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奖励要享受本单位正职待遇。各单位要从体制上、机制上保证技术决策权的充分发挥,要建立总工程师为第一副职的权责对等机制,煤矿瓦斯治理专项工程项目和经费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高突矿井新任用的矿长应具备高突矿井总工程师的任职经历,高突矿井新任用的党委书记应具有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经历。
第十四条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管理部门或机构,高突矿井要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总工程师培训工作,每年分期分批举办总工程师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先进的瓦斯治理经验、管理和技术,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瓦斯治理理念、工作协调组织能力和专业技能。矿井副总工程师学习培训由各煤业公司组织。必须对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每年轮训一遍。
第十六条严格对高突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的考核。高突矿井的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突矿井或有高突矿井的企业3年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历,具有较好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能力。集团公司、煤业公司要制定总工程师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择优上岗,对进取心不强、业务素质差、全年完不成瓦斯治理工程考核指标的总工程师必须调离岗位。
第十七条建立瓦斯防治专业人才库。各单位严格按照《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门机构,足额配备工程技术人员,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保证专业队伍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全方位满足瓦斯治理需求。
第十八条加强科研队伍建设。研究院要根据瓦斯治理的科研需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各煤业公司至少建立一个地质实验室和瓦斯实验室,鼓励和选拔瓦斯治理、水文地质专业领域优秀人才进行科技创新研究。
第六章技术管理保障。
第十九条。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高突矿井的生产计划必须由煤业公司的总工程师审查,煤业公司的生产计划由集团公司的总工程师审定。
第二十条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矿井存在风速超限,必须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受影响区域须实行以风定产。风井通风负压超过《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第5.1.9条规定的,矿井要制定降阻方案,2012年底必须达到区域瓦斯治理系统完善要求。
第二十一条瓦斯治理,地质先行。煤业公司、矿井要结合纲要制订瓦斯地质三年规划目标,达到精细地质要求。要加强地面物探与井下钻探相结合的地质构造探测工作,开展以控制煤层层位、控制地质构造、防止误揭煤层为重点的防突地质基础工作,在强化井下钻探的同时,鼓励开展多样化物探、精细三维地震勘探、地质测量预警等技术攻关,提高地质预测预报准确率,避免因地质工作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对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严禁组织施工。
第二十二条科学安排采掘接替和生产格局。矿井要正确处理生产和瓦斯抽采的关系,逐步实现由“一个回采准备区、一个抽采治理区”的生产格局向“一个回采区、一个准备区、一个抽采区”的生产格局转变。
第二十三条全面提升装备水平。提高岩巷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区域治理岩巷工程的施工速度,鼓励应用岩巷综掘机;推广应用大流量抽采泵、大直径抽采管路、大功率抽采钻机、大孔径钻孔。瓦斯抽采必须实现分源抽采,优先选择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抽采泵和管网的能力要留有足够的富余系数,泵的装机能力应为需抽采能力的3倍以上,管路直径应与抽采泵进气管直径相匹配,抽采干管管径应不小于450mm,采掘工作面支管和上隅角埋管抽采管径不小于300mm。
第二十四条进一步优化采煤工艺,突出矿井严禁布置非正规采煤工作面;严格控制矿井回采工作面数量,2013年后回采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两个,力争实现一井一面。
第二十五条完善区域瓦斯治理技术方案,要由顶底板岩巷为主的区域治理措施逐步转变为井上下联合抽采为主,最终达到地面抽采为主的区域治理措施。“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矿井每年必须将方案报煤业公司审批。无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必须严格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地面井预抽、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顶(底)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和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顶(底)板压裂抽采煤巷条带和回采区域瓦斯,严禁直接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和直接单一采用顺层钻孔递进掩护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煤巷条带消突的区域防突措施。未按以上优先顺序选择的区域防突措施须经煤业公司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有突出危险的新采区进入煤巷前必须由各煤业公司进行抽采效果评价,并报集团公司备案。评价不合格的,严禁煤巷施工。采掘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效果检验指标超标时,必须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第二十六条实施瓦斯综合抽采技术。所有顶分层和一次采全高工作面都必须采取综合抽采措施。各矿井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工艺,实施分源抽采。要积极采用密集钻孔、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方法,采取“密钻孔、严封闭、高负压、高效抽”措施。要精细管理,在“钻、封、联、控”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对浓度较低的钻孔要研究分析,进行强化措施改造,提高抽采效果。
第二十七条建立瓦斯抽采评价体系。集团公司对矿井三年瓦斯综合治理规划评价负责,各煤业公司、矿井对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抽采效果评价负责,煤业公司要制订详细的评价办法。采煤工作面投产前或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评价报告,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评价后,报煤业公司审查。评价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严禁采掘作业。矿井应考察适合本矿煤层实际的消突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临界值,未考察或考察结果大于0.74mpa、8m/t时,应按照0.74mpa、8m/t取值。经评价机构评价合格后的煤量可认定为抽采达标煤量。
第二十八条。
采用穿层钻孔技术预抽煤巷条带,抽采评价一次长度不得小于100米,并保证20米的效检超前距。回采区域须实行一次性抽采消突评价,评价全面消突后方可回采,严禁边回采边检验。
第二十九条新建矿井评估有突出危险煤层的在鉴定完成前,须按突出煤层管理。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进行区域治理,并报煤业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3第三十条新建突出矿井揭露突出煤层前、高瓦斯矿井施工采区巷道前,必须建成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新建高突矿井首次揭煤前必须安设瓦斯断电仪,进入煤巷施工前必须建成矿井瓦斯监控系统。
第三十一条高突矿井井巷揭露煤层前,必须测定瓦斯基础参数。经测定有一项指标达到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或有动力现象、突出矿井的突出煤层、邻近矿井同一煤层曾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等,矿井在揭露煤层前,要按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揭露煤层设计,经煤业公司批准后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揭露突出煤层或误揭露突出煤层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新采区首次揭煤时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同时在前探钻孔掩护下掘进,并密切观察突出预兆。
第三十二条高瓦斯矿井和开采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同一地质单元内延深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以及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煤层透气性系数等参数。
第三十三条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煤业公司、矿井要制定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鼓励推广应用深孔预裂爆破、水力压裂、顺层交叉孔等卸压增透技术,推广应用高产高效开采、瓦斯抽采、矿井通风、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监测监控与预警、瓦斯爆炸事故预防、事故应急救援、瓦斯利用等技术与装备。第三十四条加大科研攻关力度。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和矿井要制定科研攻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针对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关键技术如地面钻井抽采、软煤打钻、石门快速揭煤、采掘工作面深孔松动爆破、岩巷穿层水力冲孔、地质探测等技术开展科研攻关。
第七章投入体系。
第三十五条足额安排瓦斯治理资金。各煤业公司及高突矿井必须按瓦斯综合治理总体目标保证所需投入。按照瓦斯综合治理阶段目标,集团公司每年下达瓦斯治理设备、工程、科研等资金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安排;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设立专用账户,确保资金渠道在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之间畅通,保证资金足额按时到位。
第三十六条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必须保证科研计划的资金投入,足额提取和使用科研经费。
第三十七条加快开展地面抽采技术。凡有条件开展地面抽采的矿井,必须保证有足额资金用于地面抽采工程。
第八章考核体系。
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经济运行部、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财务管理部、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小组,由经济运行部牵头,对煤业公司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煤业公司、矿井工资总额和领导班子年度效薪挂钩。主要考核抽采达标煤量、瓦斯抽采量、降阻巷道工程量、钻孔工程量、抽采井巷工程量,瓦斯利用量、瓦斯治理费用等指标。
第三十九条对高突矿井工资分配由工资总额主要与产量指标联挂转变为主要与区域瓦斯治理工作量和消突效果指标挂钩。区域瓦斯治理的人员和矿井实行单列管理,工资单列,业绩单独考核,确保瓦斯治理人员享受一线待遇。
第四十条在瓦斯治理技术、瓦斯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或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有功人员,可进行重点奖励。煤业公司、矿井要用好国家支持的瓦斯抽采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
第九章安全监管。
第四十一条煤业公司、矿井要按照国家《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基本标准》的要求,每年进行1次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十二条严格瓦斯管理。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1%的各通风地点,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实现规定范围内预警断电,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尾巷通风,严禁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放限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风速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超过0.8%或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停产整顿。
3.严格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严守瓦斯管理“十条”红线。
第四十三条凡触犯瓦斯管理“十条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1)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
(5)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纲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第四十六条本纲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下发高突矿井纲要通知主办: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技术管理部。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综合办公室2011年12月6日印发。
校对:罗戎。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1、监控值班员、巡视员、瓦检员发现监控系统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及通防工区。
2、通防工区接到通知后要和总工程师及时分析研究超限原因,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3、分析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情况时,当班监控值班员、瓦检员、监控管理员、工区值班员、矿值班员、调度值班员、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都必须参加分析会。
4、分析会上,汇报瓦斯超限、超限断电情况时,因瞒报、谎报、不报等隐瞒事实,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分析会完毕后,所有参加分析会的人员都必须在分析报告上签字。
6、分析报告要认真整理存档,以备以后参考查看。
瓦斯超限后,为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矿井瓦斯超限治理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的预防和处理。
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地点主要在回风隅角,预防回风隅角瓦斯积聚的措施:
加大工作面风量,提高风速。在上下端头吊挂风帘,冲淡上下隅角气体,防止瓦斯积聚。在下端头设置风帘,减少采空区漏风。
(1)用风筒布在回采面上出口到上隅角之间挂一风帘,其吊挂高度、宽度以风流足以冲淡上隅角气体而补影响工作面回风为宜。
(2)挡风帘必须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向前移,移架或回柱时要将挡风帘取下,移架或回柱结束后要及时挂上。
(3)瓦检员要经常检查上下隅角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进行移架、回柱、放炮等工作,只有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被冲淡到1%以下时方可进行。
(4)回采面上下出口要保持畅通,使回采面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2、用局部通风机处理上下隅角瓦斯积聚。
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超过进回风巷不足2米,用吊挂风帘的方法处理,超过2米时(带采),用局部通风机处理。
(1)在回采面进风巷安设一台局部通风机(进风巷安设有困难时,在回采面距上出口10米处安设一台小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将风筒接到上下隅角,启动局部通风机稀释上下隅角的瓦斯。
(2)局部通风机和风筒要随着采煤面的推进前移。上下端头需要放炮时,用挡板等维护好风筒。
(3)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要符合《规程》规定。
(4)瓦检员要经常检查上下隅角瓦斯,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从事放炮、采煤等工作。
3、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预防和处理。
(1)加大工作面风量。通过扩大工作面控顶断面、上下出口地面或风量调整等措施提高工作面风量。工作面风量提高后,同时要加大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防止工作面煤尘飞扬。
(2)在采煤机上安装风水引射器,采煤机工作时,风水引射器既可以吹散采煤机附近的瓦斯,又可以降尘。
(3)加强采煤机内外喷雾的管理,保持雾化良好。
(二)掘进工作面高冒区局部瓦斯积聚预防和处理措施。
掘进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因施工等因素造成高冒区后,很容易造成高冒区局部瓦斯积聚,如不及时处理会给以后的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局部高冒区的瓦斯积聚应采取以下和处理措施。
严格工程质量,架棚支护巷道要有防止漏顶冒顶的措施。
煤质松软顶板不好时,要少装药放小炮或用风镐落煤,并及时支护。
锚网支护巷道要及时支护,减少空顶距,网上的浮煤要清理干净。高冒区要用不燃性材料充填结实。
1、通防部门应及时掌握掘进巷道的高冒情况,做出标记,并记录其冒顶高度、位置等,定期对高冒区进行检测或取样分析。
2、高冒区巷道长度超过3米,冒高超过0.5米时,必须对该段巷道进行喷浆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5厘米,顶帮及网眼要喷堵严密,不得留有供氧通道。
3、喷浆长度必须超过高冒段巷道5米,两端与顶结实。
4、高冒区巷道长度小于3米的局部高冒区,也可以喷浆处理,喷浆有困难时,可采取注凝胶方法处理。
5、注凝胶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注胶量应充满整个高冒区及周边裂隙。
6、注凝胶及喷浆都有困难时,根据高冒情况,要将高冒区的浮煤放净,在高冒区设置挡风板或风筒供风,7、用注凝胶、挡风板及风筒处理时,都必须在高冒区设置检测导管,便于定期检测高冒区的瓦斯变化情况。
8、高冒区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放炮时,必须检查高冒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放炮。
9、采取以上方法处理瓦斯积聚时,同时还要采取防止煤炭自燃的相关措施。
加强矿井安全监控装备的维护,确保安全监控装备正常使用。对矿井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实现连续监测瓦斯,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实现自动断电,防止出现瓦斯事故。
掘进工作面迎头瓦斯超限后,需要对该地点进行瓦斯排放。
1、通防工区将风机安装在距回风口大于10米的位置,将风筒敷设至瓦斯超限地点以后,并配备部分通防人员,配合救护队搞好瓦斯排放工作。
2、排放工作由佩戴氧气呼吸器救护队员进行,参加排放的救护队不得少于3人,并且严格执行《救护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参加排放的救护队员必须按《救护安全规程》救护装备,配备氧气呼吸器、检测设备等。
4、参加排放的人员配带的矿灯必须完好防爆。
5、排放瓦斯前由救护队先检查各种气体情况。
6、将风机开启,敷设风筒进行通风。
7、经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时,采取控制风流的措施排放瓦斯。
8、经检查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按以下措施进行排放:
1)成立瓦斯排放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整个排放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调用(调拨),付组长负责排放工作安排、协调及措施的监督执行,成员具体负责排放工作进行及各项环节的协调、准备工作。
2)排放前,必须先将排放巷道的风筒在巷道入口处断开,利用限制供风量的方法逐段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
3)排放前,必须对排放风流经过的回风巷所有电器设备停电。
4)排放瓦斯前必须派专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站岗,站岗人员必须按措施要求在指定地点站岗,在未接到撤岗命令前,不得随意脱岗,否则,对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5)排放时,必须在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不间断的检查瓦斯,保证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
6)排放结束后,排放人员要对整个排放巷道全面检查一遍,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20%,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7)排放工作结束后,由机电部门负责对排放风流经过的电器设备全面检查一遍,确定无漏电失爆现象后,方可恢复供电。
8)排放工作结束后,必须经排放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9)排放结束后,通风部门要及时对局部通风设备按标准进行整理,并写出排放工作总结。
10)所有参加排放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