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治理工作总结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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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一
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扎实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有效实施,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放和防突为重点,以监控为保障,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重,以风定产、掘进先行、技术突破、装备升级、创新管理、落实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我矿今年过去三个季度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副组长:任春德王建华玉川王才明李存来成员:赵艾辰张春怀温刘亮刘志文刘志昌
1、矿长是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时落实,每月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听研究会议。对本矿井下通风系统“一通三防”设备设施及局部通风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停风后,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结合本矿90万吨升级改造,按照综合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初步设计要求,将对井上下“一通三防”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建立和完善通风,瓦斯抽放,监测监控三大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按照井巷开拓方案,将“一通三防”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瓦斯监控系统的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于20xx年10月安装完善。
2、专用回风井刷大,工程量235米,7月底全部完工。
3、购置主扇设备及安装,11月18日投入运行。
4、瓦斯抽放泵站的购置及安装,11月5日安装完工
5、井下闭墙7道5月份完工
6、井下联络风门8道710月份完工
7、更换隔离式自救器4月底前全部更换
8、更换和改造灭尘水管1500米712月完工
9、新增隔爆水棚4处11月份完工
10、巷道粉刷1500米8月低完工
11、回风竖井地面通风设施土建9月底完工
12、新增瓦检仪10台、瓦斯报警仪20台4月份增加
13、维护进风巷50米喷浆5月份完工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9月按照公司领导的安排协助联系学员培训地点并于10月10日将首批韩城学员送到布尔台矿。10月17日我带领首批40名大中专学生来到神东分公司补连塔矿培训。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及神东分公司补连塔煤矿的大力支持下,培训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就这半年的工作总结一下。
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工作已圆满结束,回顾整个培训,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作为补连塔培训工作的一队之长,来到补连塔首先我就主持所有培训人员召开了动员大会,告诉他们:你们刚刚步入社会开始工作,工作如同恋爱,要想获得幸福,就得学会爱,这样才能感受到被爱,一定要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你才会爱上自己的工作,你才能从中感受到无穷的乐趣和惊喜。11月12日还召开了第一次党小组会议并且做了详细的会议记录,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后发现他们表现明显积极,为今后在我们公司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煤矿是专业性很强的高危险行业。我们来到补连塔随时掌握有价值的信息,与补连塔矿有经验的前辈交流,利用媒体不断扩展信息。刚来的半个月和神东分公司补连塔矿上培训机构积极配合对我们公司的40名大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通过多次和补连塔矿领导的座谈,详细理解各位代课老师讲课以及我和大家经验的交流,使学员们对煤矿生产有了深刻的理解,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大家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师和同事们请教,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事故典型案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安全基础知识,进一步巩固了安全理念和防护能力。通过孙老师安全培训教育,运用心理学,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
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培训中,教师介绍了一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历史学角度阐述了安全哲学的概念、系统化安全、本质化安全、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因素、人的安全素质分析、事故心理学、事故损失分析、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的科学手段、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作为张家峁一名技术骨干,要迅速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把这些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灵活运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本质化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为所有培训人员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打下结实的基础。
同时在此期间按照我们公司的具体安排结合补连塔矿的生产制度对22名本科生进行轮岗和18名大专生进行定岗培训,按照综采一队和综采二队安排学习并且抄写了31402工作面和32301工作面的作业规程。最后进行操作规程考试全部取的优异的成绩,拿到了安全上岗和安全入井证。在平时的工作中,本人爱岗敬业、思维严谨,对810、822、824宿舍的一些机电专业培训人员结合久益公司7ls7采煤机电气系统图多次进行讲座学习。作为补连塔矿培训工作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历是客观要求,在此期间我有通过一些朋友要来的一些我矿使用设备的资料下发给学员,使大家可以理论实践一起学习,让大家互相借鉴,共同提高。
综采队工作性质复杂,早班检修,中班和夜班要搞生产较难管理。作为培训的负责人,我从整体上管理的同时,又时常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实际第一手资料,亲自指挥、及时处理安全管理、生产环节的各种问题,引导我们公司的员工学习井下设备和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严格要求各战线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措施执行,负起责任。在32301工作面挂网时,现场蹲点,配合神东分公司搬家队圆满完成任务。让我们的队伍熟悉挂网流程,并且锻炼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记得有一天挂网时为了避开周期来压,任务相当紧迫我和大家中班夜班连上,得到了补连塔矿上领导的赞扬。在32301工作面和31403工作面,检修班培训人员跟着固定师傅学习,对设备具体部件的结构和原理有所认识和了解。而生产班的按照自己的岗位从不同的角度对采煤工艺、矿山机电、设备的结构和原理以及具体的操作进行了逐步掌握。对于那些在艰苦条件下勤勤恳恳、埋头苦干的部分优秀培训人员向公司推荐进行重用,这既为那些能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提供了舞台,又对一些综合素质较高,有培养前途的有了更大的动力。我们公司一支强大的综采队伍骨干正在崛起。
下班后我利用换班和饭后的一些宝贵时间组织大家一起讨论学习和经验交流,不仅学习专业的技能,相互交流如何于同事和谐相处,荣耀于同事如何共分享。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良好的同事关系是事业不可缺少的根据地,很难想像一个在同事中间孤立无援的人,能够把工作做得出色,得同事者才能得事业。我与我们的后备军打成一片,凝聚起一个团结奋进的战斗集体。现在煤炭市场受金融风暴的影响,政府制定的指导价格和自发形成的市场价格双轨制对煤矿生产有了一定的影响,但对我们的培训工作过程没有带来任何的负面影响。
张家峁矿马上要投产,经过这段时间和培训人员一起在补连塔狂的学习,有俩个法则我们不能违背:一个是不断地自创工具,成为“自带工具的人”,另一个是不断地“拿来”工具,因为我们不可能成为“自带所有工具的人”。明年我们回去以后,我们在补连塔矿所见、所闻、所感和所学到的知识,先进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和管理经验将和其它俩个培训基地的相互交流,为神南公司张家峁矿业公司又好又快又稳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朔煤经通字【20xx】90号文件精神,贯彻同煤经通字【20xx】251号文件《关于开展“瓦斯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防止瓦斯事故发生,集团公司将四月定为“瓦斯治理月”,重点强化瓦斯防治装备,落实瓦斯防治措施,提高瓦斯防治效果,突出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切断瓦斯事故源头,从而实现瓦斯零超限之目标。
xx煤电公司通风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纠自查工作,根据以上要求于4月25日前对全矿井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于5月前陆续治理完善。具体如下:
1、现场检查,井下所有用风地点全部实行分区通风,风量充足,配风合理。局部通风机全部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且使用正常。通风设施符合标准,质量可靠。
2、本月砌筑调节风窗6道;砌筑永久密闭2道、风门4道;砌筑风桥4座;打设栅栏8道;拆除风门2道、调节风窗2道;修抹调节2道、密闭20道;维修风门6道。
3、计划购置烟雾传感器10台、风筒传感器5套、甲烷传感器20台、co传感器10台、光干涉甲烷检定器30台、风表15台、便携式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20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30台。
4、对井下员工进行了第二期的压缩氧自救器培训,更好的保障了员工井下作业的安全系数。
5、进一步完善了矿井放炮管理,放炮器的管理、维修,分别由瓦斯队、监测大队和机电科负责,进一步完善了“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为杜绝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6、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双基”建设标准,对井下“一通三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对老化设备进行出井检修或更换,强化基础设施及设备的管理。
7、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数据准确,并按要求联网,保证双回路供电;监控中心站实行24小时双岗职守,流程通畅,应急响应迅速,制度完善齐全;井下各地点传感器设置齐全,数据准确、每月分3旬进行调校,一氧化碳传感器保证30%备用,其它传感器保证20%备用,备用充足;系统管理机构完善,系统管理完备、高效,维护人员持证上岗。
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xx煤电公司通风区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瓦斯治理指导思想,以“十完善”为工作要求,科学运行金字塔管理模式,实现公司瓦斯零超限,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四
一、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和安全生产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瓦斯事故多发是制约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影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2005年2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取七项措施,综合治理煤矿瓦斯灾害。今年5月,张德江副总理深入内蒙古、山西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强调瓦斯治理是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关键,并对瓦斯治理的投入、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抽采利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推动了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目前,全国所有高瓦斯矿井和92.5%的低瓦斯矿已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2007年全国瓦斯抽采量达44亿立方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30.58亿立方米)。2006年、2007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17%和25%。今年上半年,全国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和48.3%,其中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3.9%和56.3%,没有发生特大事故。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2005年的3.08下降到2007年的1.485,今年1月至6月又降到1.05。在三年多来的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中,各地、各单位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会议选择在辽宁召开,就是要现场学习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辽宁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瓦斯治理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产煤地区各级领导普遍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把其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辽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狠抓落实。省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省、市、县三级政府都成立了煤炭工业管理机构,把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落到了实处。安徽省制定了《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和瓦斯抽采利用规划,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分解落实下去。黑龙江、吉林、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主要产煤省(直辖市),把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思想认识的逐步深化,为瓦斯治理工作奠定了比较坚实的思想基础。这次会议之前,我们现场观看了一些煤矿瓦斯治理情况,先后召开了5次座谈会,接触了150多位煤矿企业负责人、总工程师和通风处长及国内这一领域的部分专家学者,深感大家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一是增强了瓦斯治理的紧迫感。特别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特大瓦斯事故的煤矿,大家深刻体会到“瓦斯不治、矿无宁日”,把瓦斯治理摆到煤矿企业“生命线”高度,作为“天字第一号”工程来抓。二是增强了治理瓦斯灾害、防范瓦斯事故的信心。大家普遍认识到瓦斯灾害是可知、可治、可防的,在现有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只要工作扎实、管理到位,瓦斯事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避免的。三是对瓦斯的资源价值有了新的认识。认识到瓦斯既是煤矿的灾害和隐患,也是宝贵的资源,通过治理利用可以变害为宝,成为煤矿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政策措施的到位,投入力度的加大,为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2005年至2007年,国家每年投入30亿元,带动企业和地方投资641亿元,对重点煤矿进行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辽宁省最近三年拨款9.6亿元,带动投资52.4亿元,安排了1138个治理改造项目。安徽省“十一五”期间安排瓦斯治理利用项目84个,总投资75.3亿元。四川省政府拨出1000万元作为小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引导资金。2007年全国重点监控的45家煤矿企业共提取安全费用104.6亿元,主要用于瓦斯治理。
(四)科技进步的加快,为防范治理瓦斯灾害提供了先进技术和有效手段。科技部实施了“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行动”,把煤矿瓦斯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科研计划。相关科研机构围绕煤矿瓦斯治理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科研攻关,开发研制出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在压产减人的同时,应用先进技术,走出了一条高瓦斯、冲击地压严重矿井安全生产的新路子。淮南矿业集团发挥设立在本企业的“煤矿瓦斯防治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在改进矿井通风、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大同煤矿集团与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合作,在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设置了手机短信报警功能,随时将矿井瓦斯超限值,自动发送给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加强了对矿井瓦斯的监控。
(五)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和改进,使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有了切实保障。凡是瓦斯治理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的煤矿,都很重视安全管理。“一通三防”现场管理普遍比较严格。淮南矿业集团强化总工程师职责,提高通风安全管理部门的权威,建立强有力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阳泉煤业集团坚持“严”字当头,瓦斯超限按事故查处。铁法煤业集团认真执行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特别是停产检修、反风、工作面安装回撤、巷道贯通等关键环节,集团领导坚持现场指挥,有力保障了安全生产。
(六)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得到有力推动。2005年以来,我们会同国家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13次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活动。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140余次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对所有重特大瓦斯事故都认真分析了原因,依法追究了事故责任。辽宁省采取市县领导、相关部门干部包矿盯守等措施。阜新市各区县每半月组织一次、市里每月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山西省晋城市对小煤矿“一通三防”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河南省严肃责任追究,最近三年,仅国有重点煤矿在“一通三防”责任追究方面,就处理矿处级干部20余人、科(队)级干部260余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下午,辽宁省、安徽省以及淮南、阳泉等煤矿企业,将介绍他们的经验和体会。明天,还要组织大家现场参观抚顺、铁法、沈阳三个重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工作。会议还印发了50多个单位的经验材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把握规律,提升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水平。
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煤矿职工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重特大瓦斯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7年全国煤矿共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22起、死亡460人,分别占煤矿同等级事故的78.6%和80.3%。今年上半年,发生瓦斯事故81起,死亡294人,分别占煤矿事故的9.6%和22.5%。
二是“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瓦斯隐患仍然相当严重。一些煤矿企业“一通三防”欠账尚未全部补还。特别是一些小煤矿,通风系统不可靠,通风安全没保证。去年四季度发生的2起特大瓦斯事故(贵州省纳雍县群力煤矿“11·8”事故,死亡35人;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矿“12·5”事故,死亡105人),都是由于通风系统不健全、风量不足、违章作业所造成。
三是监测监控和现场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一些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一些小煤矿虽然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但有的形同虚设。一些煤矿“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小煤矿,井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工人未经培训就下井,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随时随处可见。
斯抽采工作。国家扶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相关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全部落实。
此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同志们,这几年在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上,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仍然存在着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细致的问题,存在着执法不严的问题,以及个别人乱用权力的问题,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都亟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有效治理煤矿瓦斯灾害,防范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是煤矿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小煤矿两个攻坚战。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在太原座谈会上要求我们,务必继续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加强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管理,巩固和扩大瓦斯治理攻坚战成果。国务院下达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我们对下一步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思路和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大幅度降低瓦斯事故总量为目标,继续发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紧紧依靠各地党委政府,依靠相关部门,依靠煤矿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察,把瓦斯治理攻坚战推向新的阶段。到2010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要比2007年再下降20%。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是煤矿瓦斯治理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我们对瓦斯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当自觉遵循、认真贯彻落实。
——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瓦斯客观存在于煤炭采掘生产过程中。矿井通风系统可靠稳定,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瓦斯不聚积、不超限,就不会发生瓦斯事故。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系统合理”,就是要求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特别是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和串联通风作业。“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抽采抽放是防范瓦斯事故的治本之策,必须努力实现抽采达标。瓦斯治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抽采抽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含量,从根本上治理防范瓦斯灾害。因此要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提高抽采率和利用率。
抽”,即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
——监测监控是防范瓦斯事故的有效手段,必须做到监控有效。监测监控就是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握井下瓦斯含量和瓦斯浓度,在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杜绝事故。
“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管理是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的保障,必须做到管理到位。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不到位,再完善的系统、再先进的装备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下至作业现场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实现群防群治。“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煤矿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在各类煤矿得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
上述四个环节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和基本要求。一定要并重并举,共同抓好。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抓紧抓实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煤矿安全生产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按照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的要求,把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新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张德江副总理指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关键。产煤地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更加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措施,全力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搞好瓦斯治理规划,明确本地区、本单位“十一五”后三年瓦斯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两个主体责任,把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内容。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完善机构、理顺关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切实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指导。
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是工作进展顺利,越是安全生产周期延长,越要牢牢绷紧治理瓦斯、防范重特大事故这根弦。要理清工作思路,抓紧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要加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投入力度,加快矿井通风、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系统的配套完善和升级改造。要提高企业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部门的地位,增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的权威性。要发挥重点煤矿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主动联合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做好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要率先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瓦斯治理利用方面走在全行业的前列。
(三)巩固小煤矿整顿关闭成果,切实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目前小煤矿仍然是煤矿安全的“重灾区”。深化对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加强对小煤矿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提高门槛,严格准入,严把煤矿新建项目审批关,坚决防止小煤矿前关后建、边关边建。要打击非法、淘汰落后,对无证开采、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坚决予以关闭,并严防死灰复燃,落实“十一五”后三年小煤矿关闭计划,确保到2010年全国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之内,产量控制在7亿吨。要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通过整合提高小煤矿的产量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要鼓励引导国有煤矿通过兼并、收购、控股、托管等形式,对小煤矿进行改造,通过改造提升小煤矿管理水平。
要加强对小煤矿的监管,强化基础工作。继续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方法,抓紧构建小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尤其是矿井通风系统要稳定可靠,监测监控系统要能够正常运行;要有通风安全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有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要有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经费保证,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四)依靠技术进步,落实经济政策,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依托。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煤科总院、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瓦斯治理利用方面的科技优势,建立健全国家、地方和重点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科研网络。要加快重大基础课题的科研攻关。抓紧实施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瓦斯防治科研项目,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组织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煤矿进行技术“会诊”,研究开发适应各类煤矿特点的治理技术和装备。要搞好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抓紧对瓦斯抽采利用10个示范项目进行总结推广。通过政策扶持、多方推动,建设一批“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各产煤省都要制定实施细则,出台地方性优惠政策。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这次会议上提交大家讨论,在征求大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将尽快下发实行。
(五)把瓦斯治理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务求在治理瓦斯隐患、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上见实效。今年是“隐患治理年”。从4月下旬开始,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产煤地区和煤矿企业要把瓦斯治理,作为“隐患治理年”和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来抓。要对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包括思想认识、机构队伍、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项目、资金、责任、进度“四落实”;限于客观因素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监控措施,严密防范瓦斯事故。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煤矿瓦斯灾害等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推动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煤矿、深入井下,督促指导、狠抓落实。要坚持从严执法,对瓦斯等隐患严重、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行政处罚或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工作不力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五
一、确立“瓦斯超限就是重大事故隐患”的观念。要求只要瓦斯超限,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超限特别严重的企业要强制停产整顿,无正当理由月超限10次以上的企业要停产整顿至少一个月,经整改仍不达要求的要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二、在加大瓦斯治理技术投入方面提出要大力推广应用“大功率、高负压瓦斯泵,大功率钻机、大口径钻孔”瓦斯抽采设备,推广井下千米钻机。
三、在健全制度方面提出要落实矿长月度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叙述职制度,瓦斯治理检查和防突督导及事故评判制度,瓦斯超限通报追查处理制度,现场瓦斯异常情况实施监控制度,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瓦斯治理工程“两同时、一超前”(瓦斯治理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超前施工)等制度。
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同时,要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瓦斯检测人员不能空班漏岗、监测设施不能失灵失效,一旦出现瓦斯异常,要立即停电撤人;加强通风管理,确保系统可靠、风量充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按照核定标准,从严控制现场作业人数,特别是井下从事排放瓦斯等高危作业时,其他地点必须停止作业或限定作业区域、作业人数。
李小鹏在全省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
风元”安全理念。(3)阳煤集团贯彻“只认瓦斯不认人”的理念,涉及“一通三防”的问题,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同意。(3)潞安集团突出“高标准瓦斯管理,瓦斯抽采上台阶,严控瓦斯超限”三个重点,以“三不”为目标(不突出、不自燃、不超限),从“三重”(投重金、用重锤、抓重心)着手,确保落实到位。(5)晋煤集团以“安全红线”作为安全管理利器,对触犯高压红线的领导干部就地免职,对操作人员给予开除或留用查看处分。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六
为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实补差”专项治理活动任务。近日,峡城乡召开2021年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体乡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各村党支部*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136号令)、《定西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12号令)和《甘肃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定西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以及《渭源县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实补差”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传达了全县2021年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启动会和业务培训会会议精神,印发并全面解读了《峡城乡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实补差”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事关民生保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由于全乡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方面,对城市低保政策落实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少、重点任务推进安排部署少、阶段性考核抽查少,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中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此次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为契机,切实解决城市低保政策落实中工作职责不明晰、对象认定不准确、补差确定不合理、核心操作不到位的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补差合理、群众满意。
社乡村两级干部要认真学习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政策依据。
要严格执行《峡城乡城市低保“精准认定对象、合理确实补差”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宣传动员、提交申请、入户核查、信息比对、听证评议、公开公示的程序要求,按照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信息核对、入户核查,综合审核、抽查审批三个阶段的时间要求,稳步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成立了乡*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业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乡人大*为组长,乡纪委*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小组,负责工作协调、指导和督查。以敢啃硬骨头和不怕捅“马蜂窝”的勇气和魄力,对突出问题跟踪问效,确保专项治理活动不走过场。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朔煤经通字90号文件精神,贯彻同煤经通字251号文件《开展“瓦斯治理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防止瓦斯事故发生,集团公司将四月定为“瓦斯治理月”,重点强化瓦斯防治装备,落实瓦斯防治措施,提高瓦斯防治效果,突出瓦斯防治现场管理,切断瓦斯事故源头,从而实现瓦斯零超限之目标。
xx煤电公司通风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纠自查工作,根据以上要求于4月25日前对全矿井进行了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于5月前陆续治理完善。具体如下:
1、现场检查,井下所有用风地点全部实行分区通风,风量充足,配风合理。局部通风机全部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且使用正常。通风设施符合标准,质量可靠。
2、本月砌筑调节风窗6道;
砌筑永久密闭2道、风门4道;
砌筑风桥4座;
打设栅栏8道;
拆除风门2道、调节风窗2道;
修抹调节2道、密闭20道;
维修风门6道。
3、计划购置烟雾传感器10台、风筒传感器5套、甲烷传感器20台、co传感器10台、光干涉甲烷检定器30台、风表15台、便携式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20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30台。
4、对井下员工进行了第二期的压缩氧自救器培训,更好的保障了员工井下作业的安全系数。
5、进一步完善了矿井放炮管理,放炮器的管理、维修,分别由瓦斯队、监测大队和机电科负责,进一步完善了“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为杜绝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6、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双基”建设标准,对井下“一通三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对老化设备进行出井检修或更换,强化基础设施及设备的管理。
7、井下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数据准确,并按要求联网,保证双回路供电;
监控中心站实行24小时双岗职守,流程通畅,应急响应迅速,制度完善齐全;
系统管理机构完善,系统管理完备、高效,维护人员持证上岗。
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xx煤电公司通风区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瓦斯治理指导思想,以“十完善”为工作要求,科学运行金字塔管理模式,实现公司瓦斯零超限,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八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梁山矿”)的'前身是中梁山矿务局,中梁山矿务局为国家“一五”计划期间前苏联援华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中梁山矿井的瓦斯灾害异常严重,前苏联矿业专家援建时曾形容中梁山矿为“上帝给了中梁山一块倒霉的资源”.
作者:张邦安作者单位: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刊名:劳动保护英文刊名:labourprotection年,卷(期):2009“”(8)分类号:关键词: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九
工
作
方
案
编制:刘映。
审核:刘伦刚。
二o一一年十一月。
毕节市亮岩镇大树煤矿。
市安监局:
为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地、县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安排部署,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瓦斯治理二十四字字工作体系,着力搞好我矿2011年瓦斯治理工作,按市局[2011]57号文件要求,针对我矿实际,为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经矿认真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辛本红。
副组长:岳进、刘伦刚。
成员:国朝兴、陈向音、吴发仁、郭令科、丁永德、胡跃、韩勇、韩祥龙、马永贵、崔朝胜、各班瓦检员、安全员、大小班电工。段玉斌同志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工作。
管理和技术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瓦斯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遏止瓦斯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1、采掘布局:科学合理地布置开拓系统、生产系统,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严格执行小煤矿只允许一采两掘的规定,严禁超定员作业。
2、通风系统:根据煤矿开采设计方案和新修改的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掘进头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根据设计要求,配备同等能力的两台主扇,能力满足通风需求,一台工作,一台备用。设置合理、牢固的风门,确保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实现通风可靠。矿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研究分析,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对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严禁采用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定期进行风量测定,合理分配风量,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风速、风质符合规定。
安设高底负压抽放管各一趟,对采煤工作面上隅。
3、瓦斯抽放系统: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我矿已安装高低负压(2bea—303水环式瓦斯抽放泵四台,流量为90m3/min。角瓦斯进行抽放,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矿己成立通瓦队专门负责瓦斯抽放钻孔施工、瓦斯抽放管道维修、管理,确保瓦斯抽放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抽采达标。
制度,建立以区域性防突措施为主,局部防突措施为补充的防突管理体系,设置防突管理机构,配备防突人员和wtc参数仪及液压钻机,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安装防突风门,建立避难所,强制执行远距离放炮。
5、安全监控系统:我矿已安装ac320v安全监控系统,并安装瓦斯传感器,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风门传感器,必须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满足要求,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维护和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传感器每10天调校一次。否则,视为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停止作业,工作面只要有一个传感器不正常,该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监控主机必须能真实反映监测对象的数值和状态,安排专人维护安全监测系统,本矿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区域服务中心人员来矿处理。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按时进行维护,维修和调校,确保传感器检测数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及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准确,并与市安监局监控中心联网。
突机构,配有防突人员及相关设备,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7、瓦斯基本参数的测定:尽快与有资质的机构联系,开展煤矿煤层瓦斯压力、含量、分布规律的测定,根据测定结果,采取措施,安全合理开采煤炭资源。
四、保障措施。
1、企业负责人必须保证瓦斯专项整治资金投入。必须保证煤巷掘进瓦斯治理投入每米不得少于100元。
2、至少配备1名矿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瓦斯治理工作。
3、为确保瓦斯治理工作持续稳定开展,至少配备2名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专门负责瓦斯治理技术工作,深入现场,掌握通风现状,总结经验,从源头上治理瓦斯,遏止瓦斯事故。
4、每一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一个瓦检员,经常检查各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认真作好记录备查。矿长、工程师、副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班组长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4、强化瓦斯治理工作的管理。煤矿建立瓦斯治理机构,制定瓦斯治理制度,瓦斯检查制度,“一炮三检”制度,排放瓦斯制度,通风制度,局部通风机专人管理制度,停工不停风制度,盲巷管理制度等,各岗位责任制,按标准配足瓦斯检查员、测风员、防突人员。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台帐。
5、监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适时监视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向矿领导汇报,请示处理。
治理瓦斯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技术性强的工程,必须建立长期机构,确保人、物、资金投入到位,跟踪监管到位,确保现场管理到位,技术管理到位,管理措施到位。
五、做到通风合理可靠。
严格按安全专篇要求的通风系统进行布置,实现分区通风。配足各用风地点风量,坚决消灭串联风、循环风、无风或微风作业现象。各类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修建,不合格的必须返工重建,达到质量要求,保证通风系统合理性和可靠性。
六、搞好局部通风管理。
掘进工作面易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危及安全。因此必须加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做到“三专两闭锁”。风筒掉挂平直、逄环必挂、严密不漏风,风筒出风口距碛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
2011年11月。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瓦斯“十条禁令”和省安委会煤矿瓦斯防治“八条规定”要求,提升矿井瓦斯¸煤尘,火灾等灾害防治水平,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持续攻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我矿瓦斯治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矿瓦斯治理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矿瓦斯治理,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效,提升瓦斯抽采水平,完成瓦斯抽采量,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特成立我矿瓦斯防治领导组:
组
长:宋光林(项目法人)常务副组长:王国计(总经理)。
副
组
长:张国政(总。
工)。
成建文(安全副总)。
牛红岗(建设副总)。
娄昆宏(机电副总)。
关究米(通风副总)。
李瑞麟(防治水助理)。
李海兵(财务总监)。
段大丑(工会主席)成员:各科室各队科级干部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由关究米(兼)负责瓦斯治理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951484。
二、职责与分工。
(一)企业法人责任制,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令。督促矿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负责制定考核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各主要负责人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提升和任免。
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审批安全技术项目及资金,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
4、经常深入实地检查工作,对发现或下面反映存在不安全问题,经过调查落实后,必须指定专人限期处理,排除隐患,逾期不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负责该企业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及处理事故的经费开支的审批。
6、听取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技术负责人关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以安全为主。
7、对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三违”人员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二)总经理是是企业法人的主要助手,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总经理是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法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置。
3、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5、管好用好本矿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组织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
6、负责定期主持召开本矿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8、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
(三)、副总按各自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3、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现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4、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
7、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四)、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技术责任。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1、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完善各种图纸资料并定期进行分析,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措施有效可行。
4、针对存在的危险源,具体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责,定期分析、研究本矿“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术措施,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6、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
7、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总经理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五)队长责任制。
(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并对安全工作人员直接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严格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质量标准和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3)严格按“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必须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4)严格执行现场跟班制度,及时发现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5)加强现场安全培训与教育,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六)、班组长责任制。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安全工作人员有直接责任。
(2)带领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格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作业和操作。
(3)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并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4)按有关规定、措施处理生产过程中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对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加以控制,并及时报告。
(5)加强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学习,强化班组人员自保互保意识。
(七)、岗位人员“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瓦斯检查工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爆破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瓦斯巡回检查及“一炮三检”职责,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工有权立即停止该地点的工作,生产队组必须无条件服从。
安全员、爆破工、电工、瓦斯监测工、防尘工、测风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在岗位责任范围内,对“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三、指导思想。
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规定》、《规程》、《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切实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紧紧抓住矿井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根据本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危害因素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结构,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提高装备水平和提高矿井防治瓦斯灾害能力,建立健全稳定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瓦斯抽采体系,有效管用的监测监控网络和严格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
四、瓦斯治理基本要求。
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找出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瓦斯治理工作到位。力求达到生产布局优化、开拓开采正规、系统合理可靠、监测监控有效、现场管理到位,为实现到2014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五、瓦斯治理基本原则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2.合理生产布局,确保抽、掘、采关系平衡。3.瓦斯治理能力大于生产能力。
4.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通风可靠)确保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5.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抽采达标),实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
6.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控有效),确保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7.严格管理(管理到位),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执行、严格监督。
8.排除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完善的瓦斯防治系统,最大限度地消除瓦斯危害;4.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我矿现在正进行45万吨矿井扩建项目改造,二期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三期工程的批复。本次瓦斯治理按扩建后矿井实际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由于我矿为扩建矿井,在扩建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生产和扩建的关系,特别是做好通风系统的管理,不同施工阶段必须编制相应的通风技术措施,严防出现通风事故。
瓦斯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我矿生产现状及各系统实际情况分析,治理方案应以通风系统改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等安全系统为目标,配合各项保障措施来达到瓦斯治理的基本要求。
八、瓦斯治理具体要求:
我矿目前井下瓦斯涌出量较小,一般0.8~1.34m3/min,瓦斯浓度一般在0.01~0.2%,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安装完毕。已进行抽放实验。
矿井瓦斯是成煤过程中的一种伴生气体,是指煤矿井下以甲烷(ch4)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有时单指甲烷。瓦斯在煤层及围岩中的赋存状态有两种,一种是游离状态,一种是吸附状态。留存在煤层中的瓦斯,仅是变质作用生成的气体总量的3%-24%。
(一)、矿井瓦斯的危害。
1、瓦斯窒息。甲烷本身虽然无毒,但空气中甲烷浓度较高时,就会相对降低空气中氧气浓度。
2、瓦斯的燃烧和爆炸。当瓦斯与空气混合后,瓦斯浓度在5%-16%之间,氧气浓度不低于12%时,遇到高温货源就会发生爆炸。
(二)、矿井瓦斯的涌出。
1、当煤层被开采时,煤体受到破坏,储存在煤体内的部分瓦斯就会离开煤体而涌入采掘空间,这种现象叫做瓦斯涌出。矿井瓦斯涌出分为:普通涌出,是瓦斯涌出主要形式;特殊涌出,又有瓦斯喷出和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特殊涌出的范围是局部的、短暂的、突发的,但其危害极大。
矿井瓦斯涌出的来源,按照瓦斯涌出地点和分布状况可分为:煤岩壁瓦斯涌出;采落煤炭瓦斯涌出;采空区瓦斯涌出;临近煤层瓦斯涌出。
矿井瓦斯涌出的多少用矿井瓦斯涌出量来表示,它是指在开采过程中,单位时间内或单位质量煤中涌出的瓦斯量。表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有两种——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
(三)、矿井瓦斯等级的划分。
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4、我矿2013年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下列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一套备用。4)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器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5)泵房必须有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参数的仪表或自动检测系统。
6)干式抽放瓦斯泵稀奇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放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相框调度室报告。如果利用瓦斯,在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3)、瓦斯抽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放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2)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3)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至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2、投入与装备。
(1)、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没有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通过煤炭行业标准化归口管理,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测机构的检验,并取得“ma标志准用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煤矿安全监控设备还必须通过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
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系统必须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2)、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维护。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本矿监控系统已与管委会安监局监控中心联网。
4)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的零点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5)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
(3)、传感器的设置。
1)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2)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甲烷传感器。
3)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4)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4)、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抽放矿井瓦斯。
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瓦斯抽采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采平衡的原则,我矿建立了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选用2bea-253型水环式高压真空泵4台,最大抽气量31.1m3/min,最低吸入绝压3.3kp,配套ybf型45kw电机,电压380v/660v;高低负压泵各两台,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五)、瓦斯抽采组织机构组。
长:王国计常务副组长:张国政。
副
组
长:关究米。
成建文。
牛红岗。
娄昆宏。
李瑞麟。
成员:韩光替。
常香旦。
赵究瑞。
杜建军。
韩生替。
李天富。
张印波。
牛
浩抽放队长:弓。
强
抽采工:王红亮。
申嘉亮。
原野。
宋先军。
赵进忠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关究米(兼)。
(六)、为确保上级下达的生产指标,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尽可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管理科学的原则,遵循“采掘并重、先掘后采”的采掘规律,促进采掘协调,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做到先抽后采掘,使瓦斯抽采率达30%。
1、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符合规定,井口房和通风机房20m不得用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
2、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3、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严禁井下吸烟。
4、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5、预防机械摩擦起火: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井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运转部位的清洁,及时加注安全可靠的润滑油,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6、预防爆破引起火灾,严禁不装或少装炮泥爆破,严禁使用矸石、煤粉代替炮泥封堵炮眼,坚持使用水炮泥,严禁放糊炮、放明炮。
7、预防电气火灾,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都必须严格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应正确选用过负荷继电器、熔化保险器和漏电继电器,以便在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漏电时切断电源。消灭电缆中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8、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保管在加盖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
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十、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1、矿井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生产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悬挂上墙。
4、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2台及其以上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的矿井,要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5、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总经理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6、各煤矿企业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7、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报告报煤矿企业和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8、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通风部门应将测风报表报总经理和矿技术负责人。矿井测风报表应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9、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10、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1、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非自动风门必须互相连锁。
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窗的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12、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13、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14、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施。
十一、排放瓦斯措施。
1、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必须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企业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审批。
2、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3、局扇因故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工配合进行。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瓦斯浓度达到3%时,按原路返回。
4、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含0.8%)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含1.5%)时,可由瓦斯检查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领导提出安全措施,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6、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通风部门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指派专人进行排放。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8、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2%,排放风流中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9、排放瓦斯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必须执行由外向里逐段排放,或采用其它手段控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
10、排放密闭区内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矿提出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矿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
11、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十二、防尘系统治理:
1、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井下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3、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钻眼),冲洗井壁岩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4、距离工作面50m内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5、采煤工作面必须设置隔爆设施。
6、防尘管路应按规定留设支管和闸阀。
十三、加强监督检查。
(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设立瓦斯治理安全管理小组,赋予监管权。
(二)、配足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保证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
(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主要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查处“三违”人员。
(四)、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持,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各分管副总要督促检查落实。
(五)、严肃事故查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
(六)、充分发挥员工监督作用,监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切实维护员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落实特聘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其现场监督作用。
(八)、建立安全激励机制,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十四、建立安全隐患处理应急救援机制矿应分专业成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以及其他隐患排除应急救援小组,确定应急救援人员及负责人;当井下出现安全隐患和险情时,矿调度室必须立即按救援预案通知矿有关领导和隐患处理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应急救援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先集中,派人员到现场了解分析情况,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最后再由小组得力人员带领到现场进行处理。
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第一段:引入瓦斯治理的背景和意义(约200字)。
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一直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之一。在能源领域,瓦斯作为一种重要的燃料资源,广泛应用于工业、交通和家庭等领域。然而,瓦斯在开采、运输和利用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对环境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控制和减少瓦斯排放,瓦斯治理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在实践中,人们积累了许多瓦斯治理的心得体会,旨在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实现瓦斯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段:加强瓦斯治理的政策和法规(约300字)。
瓦斯治理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体系。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严格的瓦斯治理政策,明确瓦斯治理的目标和要求,并确保政策的切实执行。此外,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也是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瓦斯治理的法规环境,依法打击和制止瓦斯排放的违规行为,对于推动瓦斯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段:提高瓦斯治理的技术手段和措施(约300字)。
瓦斯治理的关键在于提高瓦斯的回收利用率和减少瓦斯排放。在技术手段上,传统的瓦斯治理方式主要包括瓦斯捕集、贮存和利用。通过瓦斯捕集和贮存设备的建设,收集和存储瓦斯废气,以充分利用其作为能源资源。此外,瓦斯利用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推广,也是提高瓦斯治理效果的重要手段。例如,开展瓦斯发电项目、瓦斯液化等,可以大幅度减少瓦斯排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段:培养瓦斯治理的人才队伍(约200字)。
瓦斯治理需要具备一定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才队伍。因此,加强瓦斯治理的人才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在教育培训领域,需要建立瓦斯治理相关专业的培养体系,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和标准,培养出具有系统瓦斯治理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人才。此外,还需要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提升,提高他们的瓦斯治理水平。通过人才队伍的建设,可以有效推动瓦斯治理工作的进展,实现瓦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段: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瓦斯治理的全球化(约200字)。
瓦斯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合作,共同应对。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共享瓦斯治理的经验和技术,推动瓦斯治理工作的全球化。在国际合作方面,各国可以加强信息交流,共同研究和解决瓦斯治理中的关键问题。此外,各国还可以共同举办瓦斯治理的相关会议和展览,促进经验的共享和交流。通过国际合作的推动,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动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共同应对瓦斯排放带来的环境和健康挑战。
总结:通过建立健全的政策和法规体系、提高技术手段和措施、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和加强国际合作,可以有效推动瓦斯治理工作的进行,实现瓦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面对世界范围内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各国应共同努力,加强瓦斯治理的研究与实践,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集团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机关有关部室、研究院: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已经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纲要”精神,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确保“纲要”贯彻落实到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煤炭产业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稳定发展的支柱产业,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目前在河南、贵州、新疆、内蒙古、安徽、陕西等省区拥有煤矿172处,形成了集煤炭资源开发、采掘、洗选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其中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简称高突矿井,下同)共58处,特别是焦作矿区、安阳-鹤壁矿区、贵州矿区地质条件复杂,瓦斯治理难度大,瓦斯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安全高效发展的核心问题和重要瓶颈。学习淮南、更新观念、痛下决心、完善机制,确保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低瓦斯条件下开采,三年后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切实夯实企业安全发展的根基,已成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
通过认真学习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治理先进经验,深刻反思自身瓦斯治理方面的教训和不足,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出台《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此文件的制定下发,体现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痛下决心、根治瓦斯、实现煤矿良性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对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的安全高效发展、倾力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企业集团、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指导意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整体提升矿井瓦斯治理与利用水平,彻底扭转瓦斯制约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根本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和有关标准,并通过学习淮南瓦斯治理先进技术经验,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的一号工程,系统联动,齐抓共管。以不消除突出危险不进煤巷、抽采不达标不能生产为前提,以地面和井上下联合抽采为技术发展方向、以具备可靠岩石屏障的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为基本手段,以高突矿井低瓦斯开采为目的,全员合力补差距、完善系统促发展,全面加强瓦斯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瓦斯治理新技术新途径,加快研发瓦斯治理新工艺、新装备,强化组织、技术、投入、考核体系保障,确保瓦斯零爆炸、零突出、零超限,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三条本纲要适用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所属煤业公司、区域公司、按照高突矿井管理的所有矿井。所述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2类。具备或基本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矿井必须首选开采保护层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第二章理念体系。
第四条坚持“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最高信条,把瓦斯治理工程当作生命工程、责任工程和良心工程,树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瓦斯防治先进理念。
2.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
3.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4.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5.主动超前治理,筑牢安全屏障;6.可保必保,应抽尽抽;
7.区域不消突不进煤巷,抽采不达标不能生产。8.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
9.多打岩巷多打钻,只有打不到位的钻孔,没有卸不掉压的瓦斯;10.变抽放为抽采,煤与瓦斯共采,治理与利用并重。
第五条总体目标:所有高突矿井“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通过三年治理后,实现低瓦斯安全开采、生产良性循环、整体可持续发展。
2.杜绝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超限事故;3.建立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完善系统。到2012年底,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瓦斯超限次数与上年相比下降60%;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30%以上;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等系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人员机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健全;全员瓦斯防治意识增强。
2.第二阶段:初见成效。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3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1倍;消灭瓦斯超限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50%以上,瓦斯治理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一流标准。各煤业公司至少建成一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
3.第三阶段:良性循环。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满足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4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6倍以上;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60%以上;系统配套、四量平衡(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效率提升、良性循环;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六条煤业公司、矿井必须编制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矿井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由各煤业公司评审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定,统一行文下发。区域瓦斯治理规划一经确定,各煤业公司、矿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煤业公司呈文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七条各煤业公司、矿井要按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目标将年度规划分解为季、月,并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下达、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矿井每月必须对抽采达标煤量进行评价,并依据达标煤量安排生产计划。煤业公司、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下达的抽采达标煤量目标安排产量,抽采达标煤量不能达到目标要求的矿井,必须调整生产组织,以抽定产。
瓦斯治理能力是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基础,煤业公司和高突矿井必须根据矿井的瓦斯治理能力重新核定生产能力。
第四章责任体系。
第八条为了确保瓦斯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和副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经济运行部、安监局、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资金管理中心、物资管理中心、研究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兼)。
副主任:通风副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技术管理部2人,规划发展部2人,经济运行部、安监局、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资金管理中心、物管中心、研究院各指定1人。
由技术管理部和规划发展部牵头,负责瓦斯综合治理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董事长是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全面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和高突矿井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煤业公司区域瓦斯治理规划,组织评估各煤业公司、矿井瓦斯治理状况,组织审核批准高突矿井生产计划,组织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问题;安监局长对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实施情况、高突矿井生产安排和瓦斯治理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各副总经理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瓦斯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和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参加瓦斯治理的考核。
规划发展部负责建立瓦斯治理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单列、单独核算。负责下达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考核落实等工作。
经济运行部负责根据瓦斯治理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产量,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等工作,加强内部市场化管理,建立瓦斯治理考核体系,牵头组织瓦斯治理考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瓦斯治理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的健全,合理定员工资基数,确保区域瓦斯治理单独定员、单独核算工资总额、单独考核、重点激励。选拔合格的领导干部,建立机制提高待遇,加强瓦斯治理人员的招聘与培训,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物管中心负责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瓦斯治理工程设备、材料及其他支出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负责瓦斯治理科研资金的拨付、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宣传瓦斯治理理念、新技术、新经验、好做法等工作。
安监局负责对矿井瓦斯防治职责、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现场重大瓦斯隐患、高突矿井生产安排、事故应急救援和装备、仪器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工会负责群众监督工作。
研究院负责瓦斯治理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的瓦斯治理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参与瓦斯治理的打假活动,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集团公司机关部室瓦斯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进行效能监察,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报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各煤业公司、区域公司、矿井必须相应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各责任部门对应担负相应职责。煤业公司、区域公司组织制定矿井瓦斯治理规划,保证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执行、考核情况负责。各矿井负责制定瓦斯治理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对瓦斯治理工程及措施实施情况负责。
第十二条对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不到位、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的要列为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高突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的第一副职,具体负责瓦斯治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奖励要享受本单位正职待遇。各单位要从体制上、机制上保证技术决策权的充分发挥,要建立总工程师为第一副职的权责对等机制,煤矿瓦斯治理专项工程项目和经费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高突矿井新任用的矿长应具备高突矿井总工程师的任职经历,高突矿井新任用的党委书记应具有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经历。
第十四条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管理部门或机构,高突矿井要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总工程师培训工作,每年分期分批举办总工程师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先进的瓦斯治理经验、管理和技术,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瓦斯治理理念、工作协调组织能力和专业技能。矿井副总工程师学习培训由各煤业公司组织。必须对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每年轮训一遍。
第十六条严格对高突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的考核。高突矿井的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突矿井或有高突矿井的企业3年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历,具有较好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能力。集团公司、煤业公司要制定总工程师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择优上岗,对进取心不强、业务素质差、全年完不成瓦斯治理工程考核指标的总工程师必须调离岗位。
第十七条建立瓦斯防治专业人才库。各单位严格按照《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门机构,足额配备工程技术人员,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保证专业队伍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全方位满足瓦斯治理需求。
第十八条加强科研队伍建设。研究院要根据瓦斯治理的科研需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各煤业公司至少建立一个地质实验室和瓦斯实验室,鼓励和选拔瓦斯治理、水文地质专业领域优秀人才进行科技创新研究。
第六章技术管理保障。
第十九条。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高突矿井的生产计划必须由煤业公司的总工程师审查,煤业公司的生产计划由集团公司的总工程师审定。
第二十条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矿井存在风速超限,必须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受影响区域须实行以风定产。风井通风负压超过《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第5.1.9条规定的,矿井要制定降阻方案,2012年底必须达到区域瓦斯治理系统完善要求。
第二十一条瓦斯治理,地质先行。煤业公司、矿井要结合纲要制订瓦斯地质三年规划目标,达到精细地质要求。要加强地面物探与井下钻探相结合的地质构造探测工作,开展以控制煤层层位、控制地质构造、防止误揭煤层为重点的防突地质基础工作,在强化井下钻探的同时,鼓励开展多样化物探、精细三维地震勘探、地质测量预警等技术攻关,提高地质预测预报准确率,避免因地质工作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对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严禁组织施工。
第二十二条科学安排采掘接替和生产格局。矿井要正确处理生产和瓦斯抽采的关系,逐步实现由“一个回采准备区、一个抽采治理区”的生产格局向“一个回采区、一个准备区、一个抽采区”的生产格局转变。
第二十三条全面提升装备水平。提高岩巷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区域治理岩巷工程的施工速度,鼓励应用岩巷综掘机;推广应用大流量抽采泵、大直径抽采管路、大功率抽采钻机、大孔径钻孔。瓦斯抽采必须实现分源抽采,优先选择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抽采泵和管网的能力要留有足够的富余系数,泵的装机能力应为需抽采能力的3倍以上,管路直径应与抽采泵进气管直径相匹配,抽采干管管径应不小于450mm,采掘工作面支管和上隅角埋管抽采管径不小于300mm。
第二十四条进一步优化采煤工艺,突出矿井严禁布置非正规采煤工作面;严格控制矿井回采工作面数量,2013年后回采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两个,力争实现一井一面。
第二十五条完善区域瓦斯治理技术方案,要由顶底板岩巷为主的区域治理措施逐步转变为井上下联合抽采为主,最终达到地面抽采为主的区域治理措施。“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矿井每年必须将方案报煤业公司审批。无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必须严格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地面井预抽、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顶(底)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和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顶(底)板压裂抽采煤巷条带和回采区域瓦斯,严禁直接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和直接单一采用顺层钻孔递进掩护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煤巷条带消突的区域防突措施。未按以上优先顺序选择的区域防突措施须经煤业公司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有突出危险的新采区进入煤巷前必须由各煤业公司进行抽采效果评价,并报集团公司备案。评价不合格的,严禁煤巷施工。采掘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效果检验指标超标时,必须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第二十六条实施瓦斯综合抽采技术。所有顶分层和一次采全高工作面都必须采取综合抽采措施。各矿井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工艺,实施分源抽采。要积极采用密集钻孔、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方法,采取“密钻孔、严封闭、高负压、高效抽”措施。要精细管理,在“钻、封、联、控”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对浓度较低的钻孔要研究分析,进行强化措施改造,提高抽采效果。
第二十七条建立瓦斯抽采评价体系。集团公司对矿井三年瓦斯综合治理规划评价负责,各煤业公司、矿井对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抽采效果评价负责,煤业公司要制订详细的评价办法。采煤工作面投产前或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评价报告,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评价后,报煤业公司审查。评价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严禁采掘作业。矿井应考察适合本矿煤层实际的消突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临界值,未考察或考察结果大于0.74mpa、8m/t时,应按照0.74mpa、8m/t取值。经评价机构评价合格后的煤量可认定为抽采达标煤量。
第二十八条。
采用穿层钻孔技术预抽煤巷条带,抽采评价一次长度不得小于100米,并保证20米的效检超前距。回采区域须实行一次性抽采消突评价,评价全面消突后方可回采,严禁边回采边检验。
第二十九条新建矿井评估有突出危险煤层的在鉴定完成前,须按突出煤层管理。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进行区域治理,并报煤业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3第三十条新建突出矿井揭露突出煤层前、高瓦斯矿井施工采区巷道前,必须建成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新建高突矿井首次揭煤前必须安设瓦斯断电仪,进入煤巷施工前必须建成矿井瓦斯监控系统。
第三十一条高突矿井井巷揭露煤层前,必须测定瓦斯基础参数。经测定有一项指标达到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或有动力现象、突出矿井的突出煤层、邻近矿井同一煤层曾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等,矿井在揭露煤层前,要按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揭露煤层设计,经煤业公司批准后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揭露突出煤层或误揭露突出煤层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新采区首次揭煤时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同时在前探钻孔掩护下掘进,并密切观察突出预兆。
第三十二条高瓦斯矿井和开采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同一地质单元内延深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以及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煤层透气性系数等参数。
第三十三条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煤业公司、矿井要制定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鼓励推广应用深孔预裂爆破、水力压裂、顺层交叉孔等卸压增透技术,推广应用高产高效开采、瓦斯抽采、矿井通风、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监测监控与预警、瓦斯爆炸事故预防、事故应急救援、瓦斯利用等技术与装备。第三十四条加大科研攻关力度。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和矿井要制定科研攻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针对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关键技术如地面钻井抽采、软煤打钻、石门快速揭煤、采掘工作面深孔松动爆破、岩巷穿层水力冲孔、地质探测等技术开展科研攻关。
第七章投入体系。
第三十五条足额安排瓦斯治理资金。各煤业公司及高突矿井必须按瓦斯综合治理总体目标保证所需投入。按照瓦斯综合治理阶段目标,集团公司每年下达瓦斯治理设备、工程、科研等资金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安排;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设立专用账户,确保资金渠道在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之间畅通,保证资金足额按时到位。
第三十六条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必须保证科研计划的资金投入,足额提取和使用科研经费。
第三十七条加快开展地面抽采技术。凡有条件开展地面抽采的矿井,必须保证有足额资金用于地面抽采工程。
第八章考核体系。
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经济运行部、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工会、财务管理部、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小组,由经济运行部牵头,对煤业公司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煤业公司、矿井工资总额和领导班子年度效薪挂钩。主要考核抽采达标煤量、瓦斯抽采量、降阻巷道工程量、钻孔工程量、抽采井巷工程量,瓦斯利用量、瓦斯治理费用等指标。
第三十九条对高突矿井工资分配由工资总额主要与产量指标联挂转变为主要与区域瓦斯治理工作量和消突效果指标挂钩。区域瓦斯治理的人员和矿井实行单列管理,工资单列,业绩单独考核,确保瓦斯治理人员享受一线待遇。
第四十条在瓦斯治理技术、瓦斯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或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有功人员,可进行重点奖励。煤业公司、矿井要用好国家支持的瓦斯抽采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
第九章安全监管。
第四十一条煤业公司、矿井要按照国家《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基本标准》的要求,每年进行1次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十二条严格瓦斯管理。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1%的各通风地点,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实现规定范围内预警断电,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要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尾巷通风,严禁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放限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风速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超过0.8%或瓦斯涌出异常时,必须停产整顿。
3.严格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严守瓦斯管理“十条”红线。
第四十三条凡触犯瓦斯管理“十条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1)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
(5)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纲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第四十六条本纲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下发高突矿井纲要通知主办: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技术管理部。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综合办公室2011年12月6日印发。
校对:罗戎。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今年,我县被国务院安办列为全国瓦斯治理示范县。为努力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县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县瓦斯治理与利用xxx后三年规划》和《**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开展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采煤方法调整和支护改革等相关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截至目前,全县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煤矿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目前,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自查,基本达到省安委会制定的《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基本要求》。下面简要将我县创建全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矿井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煤矿矿井13对,核定年生产能力78万吨,其中高瓦斯矿井3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9对;在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中,开采缓倾斜煤层的矿井3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矿井9对。
根据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煤矿和**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烟煤厂至xx年底关闭,**煤矿至xx年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煤矿、**煤矿、**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煤矿、**煤矿、**县煤矿有限公司、**煤矿、**煤矿、**煤矿)。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矿区的**井田和**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二)强化投入,政策激励。
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示范县”建设经费投入。年初,县财政预算县安监局工作经费45.2万元,专项解决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工资、下井补助、绩效考核奖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完善了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装备,落实了5名专业监控人员人员工资、运行费等15万元。同时,今年县政府专门落实“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编制“一县一策”和“一矿一策”评审费用以及日常工作支出,并投入25万元为县安监局配备监管执法用车等装备。此外,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奖励基金和配套资金等激励政策。对已实施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的矿井,县财政每矿补助配套资金5万元,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二级的矿井补助3万元。今后,县政府每年将在煤炭统征税费中按2.00元/t标准提取瓦斯治理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瓦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按每矿5万元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的按每台(500kw)机组5万元进行奖励。
(三)扎实有效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1.升格瓦斯管理等级,开展了突出危险性鉴定。我县高瓦斯矿井全部开采具有突出危险性的k2煤层,为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高瓦斯矿井全部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突措施。自xx年底以来,已有11对矿井开展了煤层突出鉴定或自行申请煤与瓦斯突出“戴帽”工作(**煤矿因水淹未开展)。省经委以川经煤炭函〔xx〕115号批复**煤矿、**煤矿等9对矿井为突出矿井,其余2对矿井中,**县煤矿有限公司经鉴定不具有突出危险性,**煤矿正在实施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2、开展了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自燃发火鉴定等工作。我县煤矿企业已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层的瓦斯参数进行了测定,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了鉴定,并对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开展了鉴定,加强了煤矿瓦斯管理基础工作,以督促煤矿企业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和“一矿一策”和瓦斯治理“一县一策”。我县**煤矿、**煤矿和**煤矿被列为全省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三矿均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全县12对矿井均聘请了**省安科院或煤矿瓦斯治理专家根据各矿实际编制了采掘部署调整和瓦斯治理的“一矿一策”方案。xx年初,县政府已聘请专家对各矿井方案进行了评审,逐矿确定了整改内容。还制定了《**县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xxx”后期规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今年8月,我县又委托**省安科院编制了瓦斯治理“一县一策”,为全县的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明确了方向。
限期关闭的3对高瓦斯(突出)矿井中,**煤矿和**煤矿均完善了瓦斯移动抽放系统,并投入正常使用。**煤矿因无巷道掘进,矿井对现已布置好的采煤工作面采用小钻孔排放瓦斯,经检验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后进行回采作业。
5.大力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我县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中,有2个缓倾斜矿井,1个急倾斜矿井。我县从示范矿井开始进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以推动全县煤矿的“双改工程”。目前,2个缓倾斜矿井(**煤矿和**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急倾斜煤层的矿井(**煤矿)在全市率先引进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进行采煤,该矿目前正在布置正规采煤工作面。
6.落实了科学治灾的措施,强化矿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县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设了kj90或kj101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并于xx年9月底前完成了系统升级。矿井监控系统与县平台和省平台实现了联网运行,适时监控。目前,全县已有6对矿井完成了煤矿信息系统建设,下一步将把瓦斯抽采参数及企业信息系统一并纳入县级监控中心,对矿井瓦斯抽采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7、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县安监局编制了全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所有煤矿企业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每矿选派了5名矿工参加市救护大队举办的应急救援培训,配备了正压呼吸器等救护器材,由县卫生局协调,将**卫生院的救护车作为矿山应急救护车辆备用。
8、完善了培训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由于我县煤矿企业相对较少,未建立煤矿四级培训机构,但县经商局和县安监局分加别组织对全县煤矿矿工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全员培训,并督促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企业强化了瓦斯治理人才培养,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配备了瓦斯治理工程技术人员,每矿还分别选派了10名矿工参加省、市举办的防突专业培训。
9、落实了煤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我县按市政府要求,在国庆节后复产将煤矿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纳入“七不复产”的范畴,要求各煤矿企业把“系统”使用作为应对煤矿灾害升级、防范煤矿事故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已有6对矿井安装了信息管理系统,其余矿井正在实施。我县还规范了煤矿技术档案工作,为每个矿井建立了详细的档案资料,矿井三图每月交换一次。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字数:200字)。
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废气,它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可能对人们的健康造成威胁。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瓦斯治理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一项关于瓦斯治理的研究项目,并且亲自实施了一些瓦斯治理措施。通过这个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瓦斯治理的重要性和一些有效的方法。以下是我对此主题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瓦斯治理的重要性(字数:250字)。
瓦斯治理在提高空气质量和保护人们健康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废气中的瓦斯,如甲烷等,不仅会使大气中的臭氧层遭到破坏,还可能对人们的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造成危害。瓦斯治理不仅对环境保护至关重要,也能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通过控制工业排放、建立高效的废气处理设备等方法,可以减少瓦斯的排放,从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第三段:瓦斯治理的有效方法(字数:300字)。
在瓦斯治理过程中,我发现一些有效的方法。首先,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这些准则可以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鼓励他们采取更加环保的措施。其次,对于传统的高污染工业,要加强监管和整改力度。例如,在煤矿等行业,可以推广和使用先进的煤气抽采技术,将瓦斯转化为能源。此外,技术创新也是瓦斯治理的关键。我们可以推动更多的科研项目,研发新的废气处理技术和设备,以提高治理效果。
第四段:瓦斯治理的挑战与解决方案(字数:250字)。
在实施瓦斯治理措施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资金投入是一个关键因素。瓦斯治理的成本较高,对企业和政府都是一项较大的财务压力。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扶持政策,激励企业增加投入。其次,技术问题也是一个困难。对于一些高污染行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得到更多的支持。应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技术创新解决瓦斯治理的难题。
第五段:结论(字数:200字)。
总之,瓦斯治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通过建立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推动技术创新等有效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瓦斯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同时,我们也要面对一些挑战,如资金和技术问题。只有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扶持,推动技术创新,才能解决这些困难。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继续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为改善环境和人类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2、生产期间合理控制风量分配,保证各作业地点和硐室有足够的风量。
3、建立瓦斯个体巡回检测和集中连续监测的双重监测系统,准确地测定瓦斯浓度,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地点,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瓦斯超限,消除瓦斯爆炸的一切条件。
4、在采掘工作面及其相互连接的上、下顺槽中设有风电闭锁设施,当瓦斯超限时,能及时自动切断电源。
5、对于井田瓦斯局部富集,应加大风量,采用通风排放措施来解决。
6、加强个体保护,要求井上下工作人员配带自救器。本矿井按井下工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出勤总人数配备自救器,并有10%的备用量。
7、为了预防瓦斯爆炸事故,设计要求所有下井人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别是瓦斯检测员、通风检查员以及监测监控的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熟练掌握各种仪器仪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具备对各种事故发生征兆的判断能力和处理能力。
胶带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运输大巷、运输下山及过巷联巷、采面胶带输送机,为pvg阻燃输送带,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件部件和滚筒包胶的材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有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输送机沿人行道侧设置事故紧急停车装置。
3、机头、机尾等易燃地点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胶带输送机的液力耦合器使用水介质液力耦合器。
5、机头、机尾等易燃地点配备4只灭火器和0.2m3灭火砂。
防止地点雷电波及井下的措施。
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设计采取以下措施:
1、电力线路和通讯线路在入井装设有熔断器和避累器(防雷电装置)。
2、地面下井所有管线均做防雷接地。为了防止由于雷电波侵入、静电感应、管路带电等进入井下,所有下井管道、线路等均按规范要求做接地处理。进入井下的各种管路一般采用理地敷设,地面直接下井的管道,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做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不大于20m。
防止井下爆破材料引发火灾的措施。
1、井下爆破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经检验后方可下井,炸药和雷管分放在爆破材料箱内。
2、井下爆破材料的使用必须严格管理,使用前由放炮员专人领取,当班未用完的必须送回发放室保存,严禁丢失。
3、必须采用毫秒电雷管、湿式钻眼,水炮泥封孔并填实。放炮前后必须检测瓦斯等有害气体,并对周围物体进行清理,严禁堆放易燃物品,防止因放炮而引发火灾。
带压开采措施。
1、带压开采的主要措施(1)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加强对井田内构造和断层的探测工作,采掘过程中,应采取物探、钻探等手段探测断层,严禁误揭落差大于5m的断层。采掘工程等穿断层时,过断层前,要探明断层的含(导)水情况,必要时,预先采取防水或注浆堵水等措施预防断层突水。(2)工作面回采前应先用瞬间电磁或直流电法对工作面底板含水层的富水性进行探测,在异常区打钻探测验证。(3)如果工作面位于地应力异常区,在回采过程中应进行一步对地应力测试,为工作面的定量评价提供数据。(4)坚持防治水工程结束后的验收和安全技术评价,总防治水经验,为以后防治水提供依据。
2、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系统。
考虑到本矿井存在底板灰岩突水危险,要求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底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地面爆炸材料库的安全措施。
3、雷管库必须与火炸药库分开布置。
4、爆破材料库的照明应遵守下列规定:
地面爆炸材料库的电负荷按二级用电负荷设计,辅助建筑物按一般供电场所设计;
从地面变电所到地面爆炸材料库的低压供电线路,采用铜芯凯装电缆理地敷设。
井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的安全措施。
3、井下爆炸材料发放峒室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一天的炸药的供应量,其中炸药供应量不得超过400kg。
4、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储存,并用不小于240㎜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分开;
5、发放峒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峒室出口处必须设有一道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活门。
在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除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
2、爆炸材料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3、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炸材料。
4、用车辆运输雷管,硝化甘油类炸药时,装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用车辆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
5、在井筒运输爆炸材料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一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