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读后感(通用24篇)
阅读是增长知识、提高阅读水平的重要途径。撰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不断提升自己的阅读和写作能力。下面是一些读者的读后感,他们通过自己的理解和思考,给出了独特而有启发性的评论。
坟墓读后感篇一
“很多很多个早上和好多好多个下午,青春在被窝里安葬……”。
很早就听说过《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部小说,一直没有机会阅读。近日,在图书馆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自从翻开第一页,我就对它爱不释手。《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字一句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双眼,炙烤着我懒散的心。青春是人生最温暖的被窝,而被窝又是青春的坟墓,引人深思。
这部小说包括序在内共收录了19篇文章,共分为两部分,“惊蛰”与“清明”寓意作者成长与写作路途上的不同阶段。为了忘却的纪念。作者堇年以此文记录了她对学习与生活的回忆,带着她固有的炼字方式展现出真挚的情感。
也许我们没有过此番经历,但我们却拥有同样的青春。往事不堪回首,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曾经的我们披荆斩棘,破釜沉舟,奋斗于高考一线,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考入理想的大学。待到真正步入大学后,忽然间发现我们开始迷茫了,这就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大学吗?渐渐的,许多同学失去了往日的斗志。他们错误地认为上大学只是为了换得一纸文凭,遗憾的是有些同学即使到了大五也没有拿到毕业证书。他们早早地丧失了年轻人应有的激情与活力,整日得过且过,碌碌无为。
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季节,看看我们又是如何挥霍自己的青春的呢?
无数次的被闹钟惊醒,都觉得无比刺耳,狠狠的按下键,恨不得抓起它就往外面扔,然后继续在被窝里做着美梦。于是,我们从小学一直嘴里长念的“毅力”就这样不堪一击,粉碎于被窝之中。我们的青春也就这样被葬送在被窝之中。
我们的青春已在被窝里被埋葬了一半了,是该与被窝道别的时候了。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我们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难道你还要在终点线落后吗?既然我们被岁月冠以一个温暖如花的名字——年轻人,所以哪怕是忧伤的泪流满面,青春依旧是我们可以炫耀的资本。还没有到只剩下回忆的年龄,我们仍然可以将人生书写的更加完美。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安放自己的青春呢?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几组场景吧!
无数个晨曦微露的清晨,爱学习的同学们已在凛烈的寒风中站成了一道惊叹的风景。他们拿书的手比躲在被窝的更有力、更有劲。他们迎风的脸比盖在被窝下的更黝黑、更健康。他们跳动的心比葬在被窝下的更激昂、更活跃。
无数个阳光和煦的下午,奋斗的同学已在一桌一椅之间竖起一座惊奇的雕像。他们心中的志向比天还高,比海更深。
无数个灯光通明的夜晚,自习室里有他们好学的身影。他们挥舞着手中的笔,书写着属于他们的激情与活力。他们恪守自己的原则,履行自己的使命,勤奋好学,顽强拼搏。
无数个相互交替的日日夜夜里,他们当中有人忙于四六级,有人辅修第二学位,有人奔波于考研的战场。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社团,参与社会实践,带薪实习,让自己真正走出去。
——这才是青春真正的意义,也就是作者所追求的要有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梦想,即使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如果你还在迷茫,如果你还在彷徨,那么就请你放开这一切。我坚信,只要你不放任自己,这世界根本没有人可以遗弃你。生命是一段美好的旅途,而青春又是旅途中最美的风景。我们不停地往前,不停地换上交通工具,就像生命中不断交错的人和事。虽然不知道最后会往什么地方去,但依然要充满信心的向前,总有一天会看到属于自己的春暖花开。
沉默的羔羊!该醒醒了,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坟墓读后感篇二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乍看书名,我以为这是一本教育类读物,无非是告诉人们,不要贪恋被窝的温暖,早点起床,努力奋斗,否则青春就会荒废,只剩下埋入坟墓的悲哀。
不过,细细读来,才知道作者显然不是这样的意思。这是一本由15个或残酷、或温暖的、以青春为架构的故事组成的佳作,具有浓烈的香草气息。阅读时,连翻页的手指,也仿佛能感受到阳光的抚摸。
印象最深的小说是在爱情大衣包裹下的友谊故事——《蓝颜》。女生子君是大学校花,命途多舛,朋友众多,性格大方,但生活混乱。男生耀辉,沉默内敛,朋友稀少,一如作者的形容,耀辉是子君小天窗里的一豆亮光。
子君会在失意的大雨里敲耀辉的门;在和男友分手后,第一个去的地方是耀辉的住处,然后放声大哭,也不顾忌男女之别,倒头便睡在耀辉的房间里;在潦倒绝望、重病不起之时,仍然陪在身边的,也唯有耀辉。但两人之间,始终是以友情联系在一起。
在《蓝颜》的故事里,校花子君形如枯草之时,在多如牛毛的异性朋友里,唯有耀辉一人始终相伴相随,她的爱情脆弱得不堪一击,但友谊却愈久弥坚,在墨漆的黑夜里,孤独地散发最温暖的光芒。
曾经有一个追求者甚众的女生说:“我怀疑男女之间是不是可以有真正的友谊?”我一听,马上就想到了这个故事,于是回答说:“你要再胖个二十斤,那些仍然待你如初的人,就是想真正和你做朋友的;那些拂袖而去的,就只是想做你的男朋友。感情的界限,有时是无法区分的。”
那些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年岁,是清澈美好的时光印记。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像是被清澈溪涧汩汩流水冲刷的粉线一般,模糊不清。长大成人之后,被世俗功利所塑造的现实爱情,却已经没有了那时纯真而让人心动的模样。诗句里说,有的事情,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晚。在正确的时候遇到正确的人,是缘分,也需要有清晰明确的判断。所以,年少的爱情不长久。真诚的友情,反而能穿越时间的间隔,从五岁、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到垂垂老去,依然保持在最初的甜美模样。
时光荏苒,有什么东西是不会改变的么?五月天唱: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拥抱过的美丽,都再也不破碎。有没有那么一个世界,永远不天黑,月亮不忙着圆缺,春天不走远。
这样与美丽相拥的永远,这样永远不天黑的世界,存活于每一个充满纯真心灵里,这是上帝的礼物,礼物包装有时复杂了些,但你一定可以拆开。
坟墓读后感篇三
青春是什么,翻开字典来找寻,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知道在我的青年时期里,每天过着拷贝一下的生活,往往复复,循规蹈矩地生活着。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
“春”是美好的,快乐的,积极的。偏偏在前面加上了“青”字,“青”在表示颜色时有三种解释:绿,蓝,黑。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青年生活就如这三种颜色,要么生机,要么沉郁,要么黯淡。而青春又是多么梦幻,多么向往的字眼,我们是一群骑着单车,穿越在青春道路上的无知少年,道路两旁繁盛的香樟投下斑驳深邃的暗影,在某一拐角处,我们匆匆而过,消失不见。我们的青春,像风一样,吹散了,飘远了。
有些人说小七他们的文字都是一个驺性,的确是华丽的文字,是浮饰的哀伤。也许是他们没有仔细斟酌那些深刻的文字,小七自己生活的空间是极其的严密,自己出不去,别人进不来。她的文字是对生活的向往,就像海子所写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往往越是这样的文字就越是可怕。让人看了她的文章冥冥中有中窒息的感觉。表面上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但实际是却把生命最脆弱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这本书里,我隐约间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泛滥廉价咖啡味高三的教室,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不断地重温,重温那段时光,那时的艰难,那时细微的开心。一点点琐事,让我现在每每想起都是快乐和眷念。怀念校园的那一草一木,课桌上刻下的字迹,走廊里依稀还在的喧闹,办公室里面和老师围着讨论的欢笑?可我们终于要挥手告别从前,告别那群一起度过这段时光的朋友们。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这样的话,不免会有所矛盾。最朴素的生活,何许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太过喜欢这句话,便把它刻在心间抬头便能看到。看完全书你就会觉的最朴素的生活在小七看来就是那样的艰难。每个人当时恨不得以头抢地的苦难,现在再去回想,也只能算人生行路的点缀,或许什么最后只能博自己一笑,然后掩面而去。
朴素的生活与遥远的梦想从字面上理解,前者对于作者来说很容易完成,而后者却需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但对于小七来说朴素的生活同样需要经过达到遥远梦想所走过的路才能达到。在开篇里,读到这样一句话:人间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想到林清玄的文章,面有句讨论相同话题的文字:人间既是天堂也是地狱。骤然觉得大彻悟,发现什么叫做真理,什么叫做真正的文字的表达。人生如路,需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稻城是我走过的最荒凉的一段路,但可悲的是,它最接近人生。看她的文字,总有种切肤的疼痛感,夕阳柔美的云霞,湛蓝决绝的苍穹,学校篮球场挥汗如雨的男生,她走过,我正在经历。
很少闲下心来读一读那些年少时真切的文字,总觉得太过幼稚与无病呻吟,可是那些心情真的是切肤体验过的。羞于回首于原来的自我,但我们还是需要某些东西,去怀念,去记录,去灌输自己走过的路,感谢文字。所以我沉溺在那些有点虚假但又真是如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故事里。看歌舞升平日升暮落。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真的是这么一步一步地走来。渐渐穿上即使走路会痛也定要去穿的高跟鞋,渴望做女人的憧憬,就一直活在憧憬里。执着散文不放手,抱着小说不离眼,塞着耳机听着清新的女声,在远处欣赏暗恋者的背影。不曾得到时,它的时间变得完满,充沛,有未来,有理想。
文字本身已无须去评论,因为每个人在不同阶段不同情感条件下读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自己应该更多的去自省,不要再一直一直昂着头走下去,不知天高地厚,这也是所谓的对生命,对自我的畏惧。如果你在看完这本书后,定能回忆起自己当年桀骜的样子,再想想那些,只属于自己的哀伤,因为这无法改变的事实,我们长大了。那是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独家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不顾一切的走出来,隐约间嗅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竟这样美好。
坟墓读后感篇四
声名盖世的一代文豪,静静地长眠在自己的故园,就在手植的树木之间,没有碑揭,没有名字.就像任何一个悄然归去的灵魂。然而,他却不会寂寞,与之长伴的,有年复一年花的开谢,有自然风雷雨雪的变迁,有千百年不减的肃然敬仰和缅怀。这种归宿,是一种超越了任何形式羁绊的永恒。
凡是生命,总逃不出生死来去的轮回。不管有过怎样赫赫的功名,建亿起多么大的雄图霸业,事情都会在昨天过去时烟消云散,做事的人也不过瞬息百年,终都归于尘土。再大的英雄,最后也都和一个普通人一样死去,一样腐朽于无形。这并不是悲观的宿命,而是无可抗拒的自然规律。
生与死的现实使它们成为哲学、神学和文学中永不陈旧的论题。作为常人,总也会理智地正视豁达的也好,怕死的也好,在平平凡凡的一生之后,也是一个安安静静的死亡。这个纯自然的结束对世界自也不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影响,死者本身也不会有什么奢望,最多不过是希望去得安详一些,像无疾而终,死后能有一方净土安眠之类便已足够来来去去的生命,平凡庸碌的个体在时间里没有任何意义,而人们也通常颇有自知之明地不对自己的死有什么要求但死亡对于名人,或者英雄,意义就可能大不相同。他们都是对世界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其一举一动都可以改变历史的进程。再微小平淡的事情,在英雄的身上也马上会变得非同凡响,人们都会用无比的精神去关注。而英雄的死,对其自身尚且是改变一切的终结,何况对于历史和民众。于是乎,英雄自身便也对这个最终的归宿有了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而梳理历史传记里的这方面记载,便能发现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
有些英雄远在生前就认识到自己的重要,并越来越以这重要为然。他们知道自己的死会改变很多事情,于是他们不愿死去,相信自己能扭转乾坤,而即令最后仍不得不死,也要与众不同。秦始皇自以为功盖千古,就想要干秋统治,所以一面寻求不死药,一面又修建了穷极人工的山陵。而放眼古今,有多少英雄不是像始皇帝这样神骄气傲、居功自重?但在风流云散之后,千古之后还能被人常念于心的,古来又有几人?而那些因宝引盗、自废丘墟的帝王将相,更是多如沙尘。这时,便不能不深深折服于茨威格的真知灼见。
历史并非都是与人为善的,事实上还有些恶作剧般的顽皮。
正如妄图“不朽”之人结果却往往招致“速朽”。反之,那些宁静淡泊地对待生死与名声的人,或许更能让历史留下更深的记忆。对于世间英雄,更是如此。因之英雄的归处应该是正如托尔斯泰一般平静地走向平淡,再由平淡而臻至永恒,一种超越了时空的水恒。
坟墓读后感篇五
有人说:“我可能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老了吧,孩子气啊,有时候有点孩子气挺好的,不是吗?”她用了问句,我知道她是心中有爱并且被爱的人。
她讲述了青淮的终年漂泊不定,叶迪的坎坷路和她在年轻时所遭受的不幸,康乔对爱的执着,亦俊虽然做了让叶迪难过的事,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坦然面对,我不好评断一个人的好坏,他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虽然他并不想伤害每个人,但是他却无形之中伤害了他们,这是他的选择。
她的确是忘记了,她坚守了一辈子的爱情,是因为遇到了父亲。他不肯放弃,一再的接受她的无理取闹,母亲是不成熟的女人,总要面对我的说教,一个快五十的人依然会踌躇满志,她始终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常常这样引以为豪。
手捧文字打发我慵懒的时光,这样的话跳进我的眼帘——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被这莫名的文字逗笑了,反复咀嚼后,我嚼出了一丝颓伤,心也凑热闹的跟着苍凉。
青春是什么,迷茫中翻开字典,上面解释到:“青年时期”。好易懂得四个字让我更加迷茫了,我清楚的是,现在的我们正值青年时期,我们也应该不要让自己走向自己青春的坟墓,路是我们自己选的,没人能帮我们抉择我们的未来,我们要自己创造自己的未来,实现自己的希望,我们自己所受的苦,犹如自己喝水,冷暖自如。生活有的人觉得如数学定理般枯燥无味,如开水划过舌尖般涩涩。但是其中也不乏淡淡的幽香,含有丝丝暖意。
我阅读,我品读这充满灵性的文字,感悟,感悟,再感悟,这是一种自我的生活吗?无须打扰,只须平静。
在这个季节里,我看到树叶飘飘落落,打在脸上,打出了它们的痛快,打出了一种久违的寂寞。它们本来安安稳稳地停在树枝上,却终耐不住岁月的折磨,慢慢的脱离了自己的家,向大地落去,忽地一股风,把它们吹了好几个翻又落到地上,化作泥土哺育新生,或落进小水潭,漂浮智商完成小昆虫们的奇异旅行。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伟大,我早已模糊了“伟大”的内含。在我薄薄的青春里没有做出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只有那些怯生生的小梦想,在心里马上就要开出了一朵朵鲜艳的花,可还是来不及败在循规蹈矩的生里。
我觉得我在慢慢复古,或者说在慢慢成熟。曾经疯狂得追逐潮流,热爱一切新生活,小说、音乐、电影、明星,可追逐了那么久,我得到了什么,一时的虚荣吧!
拾掇一下记忆,曾经认为很老式的东西慢慢放映出来,原来他们在心里扎了根,忘不掉了。我品着我存在的意义,却只剩下荒凉,我搜索着欢愉的场面,它们像顽皮的孩子不肯回家,让我找不到它们的身影。怎么办,我重新拾起如蜘蛛网般无头绪,有漏洞却又不免规整的青春,发现有什么在里面发出微弱的光。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梦想吗?我差点把我心中最美的东西扔掉了。我牢牢地攥紧它,轻轻地擦拭它,让它发出更夺目的光彩。
我开始笑了,是的,我又笑了,我想到了那句话,明白了那时一种成长,一种走向成熟的成长。我不再是那个以被窝为城堡的小孩,呆在里面会像呆在坟墓里慢慢腐化。我走出来了,我大胆的走了出来,我不顾一切的走出来,我闻到了阳光的味道,亮丽的景色刺激我的眼膜,他们怎么都这样美好。
我闭上陶醉的眼,四处暖暖清晰可见。
坟墓读后感篇六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和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里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却仍然笔直叶片,伸向天空的方向。
书中写了高中大学的片片断断。高中成堆的书本,厚厚的眼镜,笨重的书包,永远不能完全睁开的眼睛,遥远的梦想,唠叨的紧张的父母,叛逆的沉溺于旅游的同桌,异地的清澈美好,喜欢的朦胧情愫以及压抑的年轻的心。
作者七堇年在序中说: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也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坚持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是啊,我们搭乘的是单程的人生的列车,书中写的内容,有许多都与曾经属于自己的画面重合,翻阅书本时,手指与页面摩擦的声音仿佛将自己带回从前,时间在来回穿梭,曾经高中时的明媚,压抑,惨烈,希望,迷茫像爬在窗户上遥望窗外耀眼阳光的苍蝇,暗暗咬牙的决心,不服气,瞬间的软弱,偶尔感到的苍凉,渴望结束的期盼以及奋勇向前,拼死到底的当时认为的最大的勇气。这些在经历过后再回想,只不过成为了如今不再畏惧的淡水流年。记忆中最模糊的只是走出教室时刺得睁不开眼睛的夏天的阳光。
她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在书中的第一篇《我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旁》中,女主角因他信中一句我等你的好消息而支撑了一年摇摇欲坠的高三时光。她把它贴在桌上,最后到结束的时刻,在已经上了回家的高速路上才想起支持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却被留在曾经兵荒马乱的场地,或许已经早已被处理干净。
到最后只能留下这样的感叹: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边的你。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彼时是那泛黄记忆,青涩的情感,轻微的安慰也能支撑起的年少。
坟墓读后感篇七
那天不经意间在图书馆看到《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这本书是我在高中便已经知晓的一本书,不禁便想拿起来看看。如今,看完后,我突然有些庆幸自己没有在高中的时候看见它。
高中,那个充满热血与干劲的时光现在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现在想到它很怀念,很感叹。怀念那个时候单纯目标明确的我,感叹时间流逝,那个我一去不复返了。可是在那个时候呢,更多的还是觉得累,累到麻木,不断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心随时可能会一不小心崩溃。
于是当我翻开这本书开始读时,便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共鸣。那时的我也跟那时候的七堇年一样,也想过不要在高中呆下去了,不要再一直为了学习,为了考大学而失去那些自由了。可是那个时候的我没有像七堇年那样的勇气,没有勇气出去,没有勇气去我想去的地方。我有的只是哭着对妈妈说:“不要再去上学了,不想读了”。然后在妈妈恨铁不成钢的骂声中,抹抹眼泪,继续坐到了教室。我想那时候如果我可以读到这本书,应该会给我一些反抗的勇气吧。如果可以知道真的可以去大胆追随自己的内心,我应该不会在那时候流下那么多泪吧。如果······可是没有那么多如果。
人都是这样,在看到与自己相同的经历时,就迫不及待的流下眼泪。或许我是觉得和她太像了吧,看的时候鼻子一酸眼泪便慢慢流下来了。在衡水那个高压的状态下,即使没有在市区也不免受到那里的`影响。经常听到有高三学生临近高考却顶不住压力而选择轻生,听到学生犯了一点点小错误时老师苦口婆心的劝说。已经忘记那个时候已经对自己说了多少鼓励的话才能面对新的一天。我也想过自杀,可是没有勇气,只能忍住要崩溃的心继续下去。我也想过逃离那个充满骂声的家,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有时候我更喜欢呆在学校,每月一次的放假更多的是回去面对不和的爸妈,夹在他们中间小心翼翼。或许我真的是需要像七堇年那样的勇气。
如今,大学我来到这里,可以说是梦想成真了吧。曾经那么的想离得那里远远地。常常在想,如果可以现在我是不是会不一样,是不是可以拥有更多快乐。可是终究没有那么多如果,如今的我没有后悔,没有不甘。很高兴自己可以走过高三,走到我一直想来看看的南方。只有经历过大三的人才会知道自己的大学是多么来之不易、多么美好。我终究还是像大多数人那样按部就班上了大学,没有疯狂,没有去让妈妈难过失望。我想这样就很好了吧,有些梦想就让它永运存在于我的心中。
现在我又有了新的梦想,新的目标,充实的过着自己的每一天。有人说这本书用词太过华丽,文章还不够完美。但是这刚好和我那时候一样,热爱着文字,喜欢用浮夸且华丽的词藻书写自己的情绪,把任何一点点的小情绪都放大到无限大。那个时候我们都是这样。
坟墓读后感篇八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与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中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叶片笔直,伸向天空的方向。
是谁说过,不同的年龄有着不同的成长,到二十岁这一段是情感的成长。我们的青春将是一段充满了热泪、过错、美好、遗憾、希望与绝望的珍贵岁月,它仿佛是唐古拉山上留下来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希冀,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七堇年在自序里写:“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诉说的话。”这多少让我们觉得熟悉,我们也已经开始每晚与作业战斗,在腥风血雨中常常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但总会在第二天视死如归地奔赴战场。
《花朵之蓝》里是一首美丽的骊歌,一场又一场的离别让七堇年感慨:“这就是成长吗?像一页页翻书的感觉。”她在那个夜晚与最好的朋友十禾拥抱,那一刹那让她觉得回到初见,怀里拥着的仍是那个桀骜的如矢车菊般主杆欣长的女孩,却不得不立即转身再见;她背着硕大的旅行包和母亲道别,恍惚中遇见母亲的苍老,让她狼狈逃遁;她在火车启动前望着来送行的朋友的身影,却又在火车启动时低下头来不让他们看到脸,只是伸出告别的手,压在玻璃窗上——平面的透明的离殇。然而她又在陌生的城市里邂逅了多年不见的熟悉面孔。我读到这里时忍不住翻开了我的同学录,在那里面尽是玩世不恭的言语显示出他们对这场离别丝毫不在乎的态度,但我却认为那是他们执意用快乐祭奠悲伤,为流逝的往昔与未知的来日作一个美好的注脚,那是一种希冀。张晓娴说:“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我已尝过那支骊歌,所以我知道如今的相逢是一种缘份,我会珍惜。
所以我决定照这本书中说的去做:“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感受到我的青春正蓬勃地生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因为它的头上有灿烂的阳光。
坟墓读后感篇九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作者是七堇年,一个80后青年作家,文笔也谈不上相当出彩,但却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是她的文字,却带给尚且青葱的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动力。是她的文字陪了我高中三年岁月然后走到现在,始终心中记得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是了,这就是我们,所必须拥有的。
第一次是在高一的教室中读完。很多很多内容,我都以为是在写我自己。
第二次,是高二,当时过了一段阴暗日子,日日都抑郁不堪,活在自己的世界,却又是在看了这本书,再一次走了出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为我的理想而打拼。
高三的时候,在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里,我始终放了这本书在床头,在难过的时候,受挫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都翻开来读一读。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却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的高三的教室,和印刷着题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参考书,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我不知道。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坚持我们的梦想,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坟墓读后感篇十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可以用两个词和两个短语来形容自己对这本书里文字的感受:凝练,华丽,淡淡的悲伤,丝丝的怀念。
感慨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即将逝去,却依旧碌碌无为的湮没在人潮中,而心中却依旧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将自己的光芒掩藏了起来,待到有一个能够真正懂得自己的人出现时才会将光芒释放,而那光芒必定会刺痛每个人的眼睛。
没有那些好得能生死与共的朋友,最好的永远只有那几位。小学时交得真诚的不能再真诚的朋友,高三时一起经历课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三位室友。而其他的遗忘得遗忘,分离的分离。
十八年来从不敢做那些被认为是叛逆的行为。讨厌吸烟,拒绝和吸烟的人交朋友,因为自己对烟味过敏。看着那些喝醉酒的人在路边呕吐,高歌,就会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逃离。
正如这本书所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最遥远的梦想与最朴素的生活。可是那遥远的梦想可能有一天回因为它太过遥远的逐渐消失。
青春将要逝去,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祭奠着即将逝去的青春?
孔子的坟墓所在地。
水田建坟墓起诉状。
法眼看购买坟墓存在的法律问题论文。
坟墓读后感篇十一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的作者是七堇年,一个80后青年作家,文笔也谈不上相当出彩,但却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也是她的文字,却带给尚且青葱的我们一些深思,一些动力。是她的文字陪了我高中三年岁月然后走到现在,始终心中记得那句,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是了,这就是我们,所必须拥有的。
第一次是在高一的教室中读完。很多很多内容,我都以为是在写我自己。
第二次,是高二,当时过了一段阴暗日子,日日都抑郁不堪,活在自己的世界,却又是在看了这本书,再一次走了出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为我的理想而打拼。
高三的时候,在宿舍里,在一堆堆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里,我始终放了这本书在床头,在难过的时候,受挫的时候,开心的时候,都翻开来读一读。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小七的成长过程,却也从只言片语中看到我自己的成长过程。我看到黄昏空荡的教室,打在黑板上的光晕中清楚的写着今天值日生的名字,空气浑浊的高三的教室,和印刷着”题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参考书,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窗外的阴霾天色,以及远处高大乔木微微摇晃不定的姿态,华灯初上的时候,在教学楼顶看成群飞过的鸽子和日落,幻灭的云霞和微弱的光线,一黑板以黑板的习题看的眼睛发酸到眼眶中的.液体……这样的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这些在我的脑海中打下烙印的过去,滚烫的日子。
我们曾经是茫然的少年,在这样一条几乎每个人都要经过的路上,盲目的跟着走了上来,未来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这些坚忍和执着又会换来什么,我不知道。也许大家心里会有一个模糊的影像,一个城市,亦或者一所学校,抑或一种生活…为了这些,我们隐忍的孤独的走过那条路,没有人可以帮我们,未来是我们自己的,路该怎么走,选择要怎么做,只能靠我们自己。
坚持我们的梦想,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书的开端,亦是我读这本书的初衷。
如果你怀念那过去,去读一读。如果你在想未来要怎么走,去读一读。不同时候读到,你会读出不同的感受。
有人说,
被窝,
无论如何。
而梦想,
无论如何。
总在遥远的地方。
坟墓读后感篇十二
人生是一场不稳定的局,时而给你惊喜,时而给你眼泪。当我们鼓足勇气,踏过一个又一个成长的台阶,身后便留下了青春的足迹。庆幸我们正在这花季里不断前进,不断充实着。终会有一天,我们发现,留下的足迹给予了生命支配性的力量。
七堇年在《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中写下:“我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这一切的真实意义,我也记不清楚,我只是不愿意将生命浪费在拷贝一样的日子中。”她选择离开母亲,离开高中生活,独自一人背上行囊去那遥远的地方旅行,她看到银白的冰川,湛蓝的湖泊,洁净的天池,灼热的火焰山。他在库尔勒见到陌生的父亲,在阿尔泰与俄罗斯女孩衣加一起生活了十一个月。在她远行一年后,她又踏上了回归的旅途,回到了原来的生活,经历着那些发生在高中里,发生在朋友之间的喜与悲。她热衷于电影、音乐、素描,以及一直陪伴她的文字。
七堇年以她的经历展现着青春的精致,看似悲怆的历程,在我眼中却是为了酝酿出喜悦而设下的难关。就像是一条铺满荆棘的路,一步步走过,伤痕累累,最终在路的尽头出现一扇光明无限的大门。这是,回头看那些洒下的血泪,会感动,会不舍,多亏了这条艰辛坎坷的路啊!
人生因它的曲折而精彩,尽管世事在岁月中变迁,可总有些事,是始终追求着的,不变的。在人生每个阶段,总有一个目标成为我们最坚强的后盾和依靠。
学习何尝不是这样?学生不断攀登的知识的高峰,每个人都希望登上山顶,一览天下风景。但在攀登中遇到风雪时,会有人退缩,他们胆怯了。
我们把一切拥有的太容易,忘记了体会过程。我们被时光拖着往前走,无法把过去的失误弥补的完整而清晰。我们已经长大了,要让心理也成熟起来,要去试着挑战,去勇敢的面对。
人都是相似的,成就的大小只取决去每个人的感悟能力。
梦都是遥远的,能否实现只在于每个人后天的努力。
“我们总是在一条青春的河里孤独地跋涉,当有那么一天我们突然想看看来时的路走过的路时,却发现当我们回头张望的时候,更多的青春又从我们身边无声无息地流走了。”
青春,多么美好的时光。就请尽情的挥洒,尽情的追逐吧。不要让它失去了该有的光芒!
坟墓读后感篇十三
被窝。
这是我们最单薄的青春,在寥落的雨季,书写着无法诠释的过往与如今。
风筝的飞翔,像是最安详的葬礼,在辽阔的天际下,悄然地消耗着余力。因为没有风,它无法起飞;牵着线,它不能飞远。
《坟墓》里讲述了最让人心疼的忧伤。它借以年轻的笔调,叙写了一次次仿似陈旧的平静而深邃的流泪。记忆渐远,生命坠亡。青春的种种,都被赋予浓重的色彩,完完整整地曝晒在被指控的时光里,变成人生的被告。
而潜藏在我们生命里的,是深深浅浅的爱,和或大或小的梦想与期待。
很多东西都不会一直以存在的形式留在我们身边,它们终会消失——这是我们唯一能给出的预言。白驹过隙的时光,是见证我们一步步成长的灯塔,在驶向彼岸的途中,照亮海平线,赐予我们未知的前程。只是,我们一直无法留驻。
一些与我们同行的人,都以或快或慢的速度,超越我们,或者被我们超越。剩下那些与我们齐头并进的人,都在一路走来陪伴着我们的欢喜与疼痛。
我们行走在旅途的起始,用最敏锐的目光洞察着前方的光芒与黑暗。清晰的成长,盛开在喜悦和悲伤交织的年华里,朝夕不谢。流连过往昔,珍惜过记忆,岁月流经青春的裙袂,我们走过爱,走过恨,走过时光。
当《坟墓》里作者的挚友十禾选择放弃生命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已丧失了全部值得坚持的意义。但是命运终究给了十禾继续走下去的结局。命途不尽,生犹可贵。我们用最坚定的信仰,表达着年少时最宝贵的人生观。
“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这是《坟墓》的首卷语,像是温暖的被窝里我们反复默念的祈愿。我们在时代的浪潮里随波逐流,在理念与理性交叉纠缠的社会里抢夺着一席之地。混乱与纷繁,单纯与直白,这些词语都无以来形容我们的内心世界。
在烦闷中祈求平静,在疼痛中祈求平安。复杂与简单,我们总是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复杂,而后却盼望着在简单的日子里度过一生。因为我们为荣誉而生,却挣不来荣誉的光芒。因为我们为登顶而攀爬,却到达不了巅峰。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不幸,是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忘记什么是幸福。而对于初入世俗的我们,也在反反复复地经历着这样的生活。
朴素的人生,才是我们遥远旅途中该细心拾起的鹅卵石。
“天空中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泰戈尔如是说。翱翔的翅膀不必留下辉煌,就像我们的成长,不必执着于光辉的锋芒。我们可以是风中的芦苇花,简单地美丽,自在地摇摆。
“海洋的对岸是梦想的港湾,即使难免失败,偶尔孤单,终能追赶……”这是《你最勇敢》中的唱词,同样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表述。
梦想是我们经历青春最有力的说词。在想象与理想之间,梦想的桥梁架得最为遥远。那是我们多少寒暑以来依旧执着的念想,年华冲刷着我们愈加犀利的目光,岁月的浅响里,是我们日复一日歌唱的歌谣。
我们就在这样的时光里,不紧不慢、不知不觉地长大了。在这样柳暗与花明、汗水与泪水交夹的年岁里悄悄长大了。我们用最响亮的宣言,在这渺小短暂的青春里深印刻碑。
“无论上天给我怎样的躯壳上演了十七年的悲欢,一些人一些事就这么明明灭灭地刻在沿途的风景中。辗转中的快乐在百转千回中碎成一地琉璃,我站在风中把它们扫进心底最阴暗的角落。再也没有关系。那样明眸皓齿地对别人笑,只剩坚强无处不在。”
这样的文字出现在全书的末尾,算是对青春最完美的总结吧。时光流转,破涕为笑,当我们把疼痛从记忆里攫取出来当作而今书写的文字,当我们把曾经轻描淡写地挥笔而过的时候,我们已走过稚嫩,走过天真。
我们终究会走上遗忘的路。正如某一天,我会彻彻底底地忘却从《坟墓》里看来的所有,忘却某些人、某些事,因为它们,“像时光一样无法库存。”
手中的风筝,放它飞回它的世界。若干年月后,我们或许会忘记对于它的拥有。封存的青春,不如让它散落天涯。
我们已然成熟。青春流逝,会换来更宽广的世界。
坟墓读后感篇十四
这几天,我看了七堇年写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看了一些后,我发现我喜欢去感悟这样的文章,也许是因为自己也喜欢简单的生活,也喜欢去追求触手不及的美好梦想。
堇年还说,而今像是站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摇撞骗的痛快诉说,未曾获得的是笔走天涯的洗练淡定。现在的我们,在这样一个唯唯诺诺的年纪,在我看来,伤情似乎是装点生命的勋章,好像只有那些幻觉般的非难,才能让我们认为拥有了一个热泪盈眶的青春。也许到了小七的岁数,才能认为“那些执念,那样的旧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堇年的大学生活、中学生活在书里让人感觉坎坷不断,而她就是靠着一个又一个朋友,一段又一段忠诚的情谊和自己的尊严在这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一点点走下去,熬过了人生中最美的年华而又是最有压力的时光。
我们即将踏入人生中最璀璨、最耀眼的年华,在这年华里,我们将体会人生中的第一次成长与蜕变,虽然坎坷,却亦满足。
看着堇年背上背包,走向远镇,感觉,是在走过她的青春,也是在走过自己的青春。
我们要珍惜着绚丽的年华、多彩的青春。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坟墓读后感篇十五
托尔斯泰之墓朴素而宁静,唯有那肃穆伴随左右,带给人强烈的震撼感,也给人以心灵上的洗礼。作者一进入这片树林,就被一片肃静所包围。同样,全文被肃穆的氛围所笼罩,句句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使人为之感动,思绪万千。本文朴实无华,却字字蕴含深情,反映了一代伟人托尔斯泰朴素平易的高尚品格和伟大的人格力量,表达了作者对托尔斯泰的深切怀念及赞美之情。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从不认为自己伟大;平凡者之所以平凡,是因为他总认为自己不平凡。托尔斯泰曾说:“一个人就好像是一个分数,他的实际才能好比分子,而他对自己的估计好比分母,分母愈大则分数的值就愈小。”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用自己的朴素为自己构筑了这“世间最美的坟墓”,用自己的热情为世界文学宝库增添了一颗颗闪耀的明珠。在人生的道路上,许多人满足了,骄傲了,便停留在原地,成为了一个个默默无闻的基层工作者;而另一些人则向着更高的目标努力,他们认为自己还太过于平凡,于是,其中的一些成了社会精英。当我们面对小小的成功之时,是否能静下心来,寻找自己的不足?又是否能改正错误,制定更高的计划与目标呢?成功不等于永远的成功,成功是另一阶段的开始,而不是人生路的终结。如果是小小成功就骄傲自大,轻视一切,如果是稍许胜利就自负轻敌,高估自己,那么鲁莽行动的后果必定是无功而返,夸夸其谈的终点必定是遭人唾弃。相反,谦虚的美德最受人敬仰。一个人若有了谦虚,则处处谨慎,也就处处彬彬有礼。这样,做起事来得心应手,也受人景仰。成熟的麦穗上颗颗饱满,却低下头向大自然致敬,这正是启示我们要谦虚;竹子节节高,却虚怀若谷,这也是告诉我们要谦虚。谦虚是做人的品德,也是社会间的生存法则和成功秘诀。有了谦虚,人才有了发展空间;有了谦虚,人才能时时刻刻静下心来思考问题。可以说,谦虚是成功的必备要素。
隐藏于树林间的托尔斯泰墓给予我们的,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几乎没有任何装饰,除了那几十朵傲放于土丘上的鲜花;它也不需要装饰,唯有那几棵陪伴左右的,托尔斯泰亲手栽下的杉树,无言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伟大的精神不需要装饰,它早已在天地间熠熠生辉。当人们盲目追求财富,或又抱怨房价下跌导致房屋贬值的时候,那些为人类奉献终身的人却还在伏案工作,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苦,他们依然奋斗在工作岗位上。我要说的是,精神远比物质更重要。一些人拥有几亿的资产,生活上小小的不顺心能让他备受煎熬;有些农民在家种地为生,日子却过得幸福美满。站在尘世间眺望,伟大的人物都有着伟大的精神,金钱乃身外之物,过分追求甚至会毁了一个人的终生。古往今来,能给人以强烈震撼的,能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垂不朽的,唯有精神。伟大的精神是任何物质都无法替代的,精神是一个人的灵魂,它能使灵魂得到升华。在时间的磨砺中,留下来的是思想的点点星火,传递的是精神的火炬。精神是无法覆灭的。千万年来,它是人类文明的起源,是文化探索的坐标,是指引人类走向未来的灯塔。千百种精神汇聚成一条奔腾的河流,伴随着岁月的脚步,承载着人类的梦想,前进着。
坟墓读后感篇十六
人们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近日,我无意中在网上看了一篇小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诉说了青春的美好与忧伤,绚丽与暗淡。“契珂夫说,如果已经活过来的那段人生只是一个草稿,有一遍誊写该多好。可是我想,我潦草的青春和也许同样潦草人生是优美的,没有成为物欲猎取的。”这是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一段话,人们常说,青春是短暂的,犹如石子落水,在激起浪花的那一刻也便消失了。人生苦短,更何况是青春呢?青春象征着活力,象征着希望,象征着机会。但在作者的生活中,她的青春充满了一个高中生的烦恼与压力,承受着我们本无法承受的重量和痛苦,于是她累了,变得彷徨、无助和绝望。我们的一生不可重复,也不可以修改,我们更不敢去奢求。如果我们不可以改变,就满足于现在吧。
不被束缚,和朋友一起,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去环游世界,但是不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并不能实现,不是家庭经济有问题,就是学习负担太重。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充满活力,应该多走出家门看看。
面临压力的我们,或许一样需要支持和鼓励。如果有人会在给你的来信中说到“我等你的好消息”,这会是一个不错的慰籍,如果是这样,每个人都愿意像作者那样反复读一封信。“我等你的好消息”,是值得我们珍惜的一句话,一句一辈子都不可以舍去的祝福。因为我们一辈子都生活在祝福里,我们在祝福的路上越走越远。
如果我们要承担许多压力,当安慰捉襟见肘时,我们必须学会坚强,这样,我们依然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生命总是慷慨的,走出“被窝”,走出“坟墓”,会享受到青春真正的快乐和精彩。
坟墓读后感篇十七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这是这本书中反复出现的一句话,透着决绝与凌烈。看着让人想到冬天雪地中隐隐露出的绿色叶片,在阳光下映着雪的光芒,叶片笔直,伸向天空的方向。
七堇年在自序里写:“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诉说的话。”这多少让我们觉得熟悉,我们也已经开始每晚与作业战斗,在腥风血雨中常常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但总会在第二天视死如归地奔赴战场。我们的青春将是一段充满了热泪、过错、美好、遗憾、希望与绝望的珍贵岁月,它仿佛是唐古拉山上留下来的潺潺溪水,带着来自雪山最纯洁的希冀,奔流而下,道路是那样曲折坎坷,但它痛并快乐地经受着沿途上的一切震颤。
“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汁甜水蜜的肉,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岁月像是一份被寄往世界尽头的书信,墨迹渲染着无数的时间与空间,这是一份一个人生命中最伟大的杰作,无论是谁,在生命滑过的轨迹上都会留下一份曾经的感动,唯一会留下的遗憾,则是这份书信在完稿后,作者只能匆匆浏览一遍,然后把它寄往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书信再也不会回到曾经的那双熟悉的手上了,然后,脑海一些本来很清晰的光点,便在逝去的泪光中模糊起来,直到只能遥远的,笑着看那些曾经从自己身边滑过的美丽弧线。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感受到我的青春正蓬勃地生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因为它的头上有灿烂的阳光。
坟墓读后感篇十八
列夫・托尔斯泰用本人的终身告诉了我们,这世间最美的坟墓,不必然要富丽堂皇,而是令人敬重更深感到它的崇高不成侵犯;这世间最难能宝贵的财富,不是腰缠万贯,而是崇高。
凡是生命,总逃不出存亡来去的轮回。不管有过怎样赫赫的功名,建亿起多么大的雄图霸业,事情城市在今天过去时烟消云集,做事的人也不外瞬息百年,终都归于尘土。再大的豪杰,最初也都和一个普通人一样死去,一样陈旧迂腐于无形。这并不是悲观的宿命,而是无可抗拒的天然规律。
最初,我认为初二的学生虽然感性思维仍占必然地位,但他们的理性思维正逐步构成,老师要重视培养他们的理性思维,启发他们用理性的思维去思考问题,用客观的态度评价事物。对初二的学生,在课堂上老师要做到启发他们的思维,指导他们理解问题的内涵,这样才能协助他们有所提高,从而加强课堂的互动性。而红媛似乎在这点上所所欠缺,可能形成这种现象缘由有很多,希望我们当前都有所改进吧!
有些豪杰远在生前就认识到本人的主要,并越来越以这主要为然。他们晓得本人的死会改变很多事情,于是他们不肯死去,相信本人能扭转乾坤,而即令最初仍不得不死,也要异乎寻常。秦始皇自以为功盖千古,就想要干秋统治,所以一面寻求不死药,一面又修建了穷极人工的山陵。而放眼古今,有多少豪杰不是像始皇帝这样神骄气傲、居功自重?但在风流云集之后,千古之后还能被人常念于心的,古来又有几人?而那些因宝引盗、自废丘墟的帝王将相,更是多如沙尘。这时,便不克不及不深深服气于茨威格的一孔之见。
曾无数次遨游在书海中感受列夫・托尔斯泰字里行间的一点一滴,偶读茨威格笔下《世间最美的坟墓》一文后,更感遭到了列夫・托尔斯泰最朴素的伟大,感触颇多。
坟墓读后感篇十九
一方普普通通的土丘,没有墓碑,没有十字架,连姓名都没有。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长眠之地。据他的外孙女讲,那几株挺拔的大树,是托翁小时候和哥哥亲手植下的,当时他们听保姆说,一个人亲手种树的地方会变成幸福的所在,於是俩人就在庄园的某个地方栽下了这些树苗。晚年,托尔斯泰突然想起了这事,便嘱咐家人,希望将来能安息於那些树下。
睹物思情,茨威格叹道:“这个比谁都受名声所累的伟人,就像偶尔被发现的流浪汉、不为人知的士兵一般不留姓名地被埋葬了……保护列夫・托尔斯泰得以安息的没任何别的东西,惟有人们的敬意……风儿在俯临这座无名墓的树木间飒飒作响,和暖的阳光在坟头嬉戏……成千上万到他的安息地来的人中间,没有一个人有勇气,哪怕仅仅从这幽静的的土丘上摘下一朵花作纪念。”
墓地――如果非要为生命留下遗址的话,那它应该是富有美感的,应充分体现“生命”特徵(而非“死亡”特徵),应注重地理节约、以不破坏自然的和谐与完整性为前提。如此,墓地将不失为人类生态中的一抹重要风景。
我一直觉得,有些特殊的生命身份,诸如“护林员”“灯塔人”“守墓者”,较之其他角色的人,更具宗教气质,更易养成善良、正直、诚实的品格。也只有具备该品格的人,才能与这些角色相匹配,才是称职的。他们的事业太安静了,和大自然结合得太紧密太无隙了,一个生命长期浸润在那样的环境中,和森林、草木、虫鸣、涛声、月光、海浪长期厮守,彼此偎靠,互吮互吸,其灵魂必然会相容天地灵气与光华,大自然的种种禀性和美质便雨雾一样附着在他们身上,无形中,其生命便具备了宗教品格和童话美德……所以在俄罗斯、()在欧洲的古典和近代文学作品里,总会频频闪现一些高尚而富有人格魅力的“护林员”“守墓人”形象。原因即在此。
世上有些墓地,虽巍峨巨硕,如宫殿般豪华,却由於缺乏自然感和生命性,并不感人。比如埃及法老的金字塔、中国的秦始皇陵、明孝陵……凸起的都太夸张、太生硬,有意突出“业绩”反将生命格式化,强调权力至尊反使人格符号化,扎眼的体形,空荡荡捆着一团死气和历史瘴雾,太具表面的公共色彩和彰显意味,太具物质的膨胀力……总之,有一种疏远人世的工具味,让人觉得那只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庙宇或殿堂,高高在上,流布奢华糜烂之感,虽威风凛凛,反远离了人间体息和泥土的温情,一点儿不像生命栖息的地儿。
坟墓读后感篇二十
列夫·托尔斯泰用本人的终身告诉了我们,这世间最美的坟墓,不必然要富丽堂皇,而是令人敬重更深感到它的崇高不成侵犯;这世间最难能宝贵的财富,不是腰缠万贯,而是崇高。
凡是,总逃不出存亡来去的轮回。不管有过怎样赫赫的功名,建亿起多么大的雄图霸业,事情城市在今天过去时烟消云集,做事的人也不外瞬息百年,终都归于尘土。再大的豪杰,最初也都和一个普通人一样死去,一样陈旧迂腐于无形。这并不是悲观的宿命,而是无可抗拒的天然规律。
最初,我认为初二的学生虽然感性思维仍占必然地位,但他们的理性思维正逐步构成,老师要重视培养他们的理性思维,启发他们用理性的思维去思考问题,用客观的态度评价事物。对初二的学生,在课堂上老师要做到启发他们的思维,指导他们理解问题的内涵,这样才能协助他们有所提高,从而加强课堂的互动性。而红媛似乎在这点上所所欠缺,可能形成这种现象缘由有很多,希望我们当前都有所改进吧!
有些豪杰远在生前就认识到本人的主要,并越来越以这主要为然。他们晓得本人的死会改变很多事情,于是他们不肯死去,相信本人能扭转乾坤,而即令最初仍不得不死,也要异乎寻常。秦始皇自以为功盖千古,就想要干秋统治,所以一面寻求不死药,一面又修建了穷极人工的山陵。而放眼古今,有多少豪杰不是像始皇帝这样神骄气傲、居功自重?但在风流云集之后,千古之后还能被人常念于心的,古来又有几人?而那些因宝引盗、自废丘墟的帝王将相,更是多如沙尘。这时,便不克不及不深深服气于茨威格的一孔之见。
曾无数次遨游在书海中感受列夫·托尔斯泰字里行间的一点一滴,偶读茨威格笔下《世间最美的坟墓》一文后,更感遭到了列夫·托尔斯泰最朴素的伟大,感触颇多。
坟墓读后感篇二十一
人们常说,青春是短暂的,犹如石子落水,在激起浪花的那一刻也便消失了。而被窝时温温暖的,是梦的故乡,是一片小小的幸福天堂。但是,或许,人们并不知道—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七瑾年用纷繁的青春之笔描述着那一个个或许曾发生在你我身上的动人故事。
在这青涩的岁年里,我们或多或少都曾受过一些我们难以承受却不得不承受的伤痛,也许这样那样的确遭遇让在我的心灵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成为青春书页里的确一道道灰色的风景。
那些岁月里无论是我们能把握的,但都是我们曾经行走过的生命,这些经历也为我们的青春书写美丽的篇章。
生命是不是一把尺子常被用来量远远大于它的确长度的欲望,而青春在案这样一把尺子上占据的仅仅只是一段细密的确跨度,一成不变地被几个短短的标识所代表,而我们观看它的角度已然像日般的记录了我们与它饯行渐远。
我们总在纷飞的确作业中,寻找青春的气息;或者,我们亦在案人世的灯红酒绿,寻找青春的真理。
坟墓读后感篇二十二
十七八岁的年纪,充满了青春的撞击,思想波动的时候,总是一个人拿起笔,记录心灵的浪花。是笔者意识的早熟,还是我思想的落后,我的十七八岁,生活在一个颓废的群体中,打群架,单挑,暴力充斥着一天。少量的时间用于自己思想的舒展。以至于回忆,也变得那么模糊不清。我不擅长回忆,总是喜欢写下来。
在一个雨后的黄昏,翻开看看,原来那时候的我是这个样子。这一天可能会变的更美好。我相信那时候的我思想也是波澜起伏的,虽没笔者如此细腻,但也不是那个时代的特点。也会有一个至亲的朋友,如影随形,也会默默的恋着一个人,未见时满心期待,见时激动不已,见后又有些失落。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心里也算充饥。
那是初中的小事,来到了高中,也曾开心的度过两年,升至高三,才发现和其他人的距离越来越远。在加足马力的追赶以后,总是因为心里的那点不确定,没有坚持到最后。只能说我的高三一直是在失败的阴影下度过。浑浑噩噩来形容我的大学初期再是恰当不过,沾上了可能会黏我一辈子的烟瘾,抽烟的时间大于交流的时间,无所谓天,无所谓地,大学等于混,更重要的身在其中还未察觉。
有时候飘在眼前的一片落叶,就会勾起我念的那个她。叶子落的好慢好慢,但还是要落下,那一刹那,心是凉的。
坟墓读后感篇二十三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可以用两个词和两个短语来形容自己对这本书里文字的感受:凝练,华丽,淡淡的悲伤,丝丝的怀念。
感慨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即将逝去,却依旧碌碌无为的湮没在人潮中,而心中却依旧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将自己的光芒掩藏了起来,待到有一个能够真正懂得自己的人出现时才会将光芒释放,而那光芒必定会刺痛每个人的眼睛。
没有那些好得能生死与共的朋友,最好的永远只有那几位。小学时交得真诚的不能再真诚的朋友,高三时一起经历课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三位室友。而其他的遗忘得遗忘,分离的分离。
十八年来从不敢做那些被认为是叛逆的行为。讨厌吸烟,拒绝和吸烟的人交朋友,因为自己对烟味过敏。看着那些喝醉酒的人在路边呕吐,高歌,就会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迅速逃离。
正如这本书所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最遥远的梦想与最朴素的生活。可是那遥远的梦想可能有一天回因为它太过遥远的逐渐消失。
青春将要逝去,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祭奠着即将逝去的青春?
坟墓读后感篇二十四
本来打算利用国庆假期,完成一个伟大的工程,即将王荣生教授在各种论着中关于语文课程与教学的精彩句子摘录下来。有这个想法完全出于一种功利的目的,即方便写文章,但是在整理的过程中,我突然发现,有必要再重温一下当时读过的书。经过了几年的教学实践,回头再去读六年前读过的书,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于是,今天,我重读了《听王荣生教授评课》,当我读到黄玉峰老师的课例《世间最美的坟墓》时,我确实被震撼了。
严格地讲,与其说是一个课例,不如说是一次精彩的文本细读。黄玉峰老师是复旦大学附属中学特级教师,以前自称是语文教育的“叛徒”,他崇尚“人”的教育,之前读过黄老师一本书,名字就叫《“人”是怎么不见的》。《世间最美的坟墓》是茨威格的一篇小说,被选入中学语文教材。黄老师对这篇课文的细读,耐人寻味。
寻味之一便是结合背景去理解文本。中国自古就有“知人论世”的传统,只可惜“知人论世”被泛化为“写作背景”,甚至只是作者思想感情的印证。在我看来,“知人论世”只有与“文本细读”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其威力。这篇文章的副标题是“记1928年的一次俄国旅行”,黄老师在这个细节上下了功夫,他首先提出疑问:这次旅行是怎么去的?谁邀请?邀请者出于什么目的?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之后,黄老师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1928年是托尔斯泰诞辰100周年,苏联政府通过高尔基邀请茨威格等,目的是要让这些学者、作家、记者向世界介绍新生的苏维埃。他看到了人民被激发起来的神秘热情和无法遏止的冲动,但又看到了混乱、无序和狂躁;他更看到了很多虚假的东西:“还不怎么识字的马车夫手里拿着书,那仅仅是因为那是书。”“12岁的小姑娘的课桌上放着黑格尔的着作”,他敏锐地感觉到这是把虚假的东西装给别人看。这些感想,茨威格就通过这篇文章隐隐约约地暗示出来了。
有了这个想法,文章的第一句话就有了着落:“我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试想,茨威格在苏联14天,难道见过的建筑物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克里姆林宫呢?红场呢?那他为什么还要说“再没有比”呢?再比如后面一句“这将被后代怀着敬畏之情朝拜的尊严圣地,远离尘嚣,孤零零地躺在林阴里”,这句话中的“远离尘嚣”如何理解?联系文章的背景,这句话就可以被深入理解了。
寻味之二就是旁征博引。旁征博引需要辩证看待,引用的资料如果与文本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宁可不引用。引用的资料也只有在与文本紧密结合的前提下,才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这篇散文是写托尔斯泰的,为了更好地理解文章,黄老师补充了大量的关于托尔斯泰生平特别是其晚年思想的资料,甚至还引用了茨威格本人写的关于托尔斯泰晚年的“逃向苍天”,而我读这个剧本片段,本身就深受震动,例如托尔斯泰说的“年轻人,通过暴力,不可能建立一个符合道德的制度,因为任何一种暴力不可避免地会再产生暴力。一旦你们掌握了武器,你们也会很快建立新的专制主义。你们不是破坏专制,而是使它永存下去。”除此以外,黄老师还引用了茨威格夫妇的资料,特别是他们于1942年于巴西双双自杀的片段,茨威格最后写道:“我向所有的友人致意!愿他们度过了漫长黑夜之后,能见到朝霞!而我,一个格外焦急的人先他们而去了。”这些资料,有助于理解作者本人在参观游览时的心境,更有助于理解托尔斯泰本人的思想境界。
除此以外,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这种引用也屡见不鲜。例如黄老师读到“上面开满鲜花,没有十字架,没有墓碑,没有墓志铭,连托尔斯泰这个名字也没有!”时,联想到了弘一法师的“华枝春满,天心月圆”和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甚至联想到了莎士比亚的墓志铭:“让我安息者,将得到上帝祝福;迁我尸骨者,将受亡灵诅咒!”并且与托尔斯泰进行对比,这种有的放矢的引用,不仅使得课堂充满了人文气息,而且加深了教师与学生对文本的理解。
寻味之三就是抓住散文的特征以及关键词句,进行品读。散文的特征,其实就是“无特征”,教师在设计教学时,采用了串讲法,边读边讲,边讲边思考,边思考边感悟,将自己的读书心得与学生交流。例如读到“亲手种树的地方会变成幸福的所在”时,黄老师深有感慨:“什么是幸福?金钱、地位、追名逐利不是幸福,幸福是朴素,是平凡,是和谐,是平平常常的生活,是回归自然!”读到文章结尾时,黄老师又深情地说:“每个人内心都有对幸福和爱和渴望,对自由、民主、平等的渴望,每个人内心都深藏着一种‘人,生而平等’的信念。无论多么伟大的人物,都是那么渺小,那么平凡。人从自然中来,就要回归自然,灿烂之极,归于平淡,这个真理是朴素的。”这些感悟恰恰是黄老师“人的教育”的具体实践形式。我始终觉得,语文,绝对不能仅仅沦为语言文字,沦为工具,而是应该通过对语言文字的品读,把握其背后的大千世界与百态人生。这也是黄老师这次备课对我最大的启示。
品读文字,黄老师同样也深有感悟。例如读到“孤零零地躺在林阴里”时,黄老师情不自禁地运用了“换词法”,“孤零零”换成“静悄悄”还不好?结合背景,通过对比发现,托尔斯泰本人就是孤独的存在,特别是晚年,既得不到激进革命者的认同,也无法得到家人的理解,不过这或许恰恰是托尔斯泰追求的东西,因为“孤零零”也暗示着一种平凡与朴素。
王荣生教授一再强调,要依据文本体式进行阅读,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为,要根据文本体式进行文本细读,任何一个细节都要与文本体式相联系,这或许也是黄玉峰老师如此细读文本的“利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