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血色记忆读后感(通用21篇)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读书籍的内涵和价值。写好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并不简单,需要我们有良好的阅读素养和文笔,更需要我们有独到的思考和感悟。首先,我们需要认真阅读书籍,深入理解其中的内容与主题,同时结合自己的经验与感受进行思考。其次,我们需要梳理出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并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出来,让读者能够真正感受到我们的思考和情感。最后,我们需要对整篇读后感进行审阅和修改,确保语言得体、结构清晰、重点突出。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时间和耐心,但是它将成为一份珍贵的文字,记录下我们与书籍的相遇与交流。以下是一些文化名人对某本书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聆听他们的声音和思考。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一
读了这篇文章,我流下了眼泪。我很惭愧,很难过,很自责……母亲是世界上最爱我们、最疼我们的人,她养育了我们,为的就是让我们长大能成才!
这篇《血色母爱》让我想到了那件事:那一天,天上飘着鹅毛大雪,地上是一片白茫茫的,天气冷极了。我故意对妈妈撒娇:“妈妈,妈妈,今天太冷了,我不想去学校,不想去学校嘛!”妈妈有点生气,又有点着急:“啊!什么?不去学校了?不行,今天虽冷,但不许不去学校。”妈妈边穿外套,边说:“来,我今天送你去吧!”听了妈妈的话,我不情愿地走了出去。刚走了没几步,我就冷得直哆嗦。妈妈看见我的脸都发青,手都变红的样子,心疼地说:“哎呀!这么冷呀!快,快,我来背你吧!”就这样,妈妈背着我一步步地走到了学校,这时候,妈妈已累得气喘吁吁了,可妈妈一会儿还要走回家呢,她一定很累,我的眼睛湿润了。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我好想扑上去:“妈妈!谢谢您!”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们平时总把好吃的东西让给我们吃,把漂亮的衣服给我们穿,她们却每天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
啊!母亲,我爱您!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二
母爱是那样伟大、无私。血色母爱更是震撼人心。我曾看过一篇名为血色母爱的文章,从那天开始,我一看到这篇文章,对母爱的敬佩之情便从我心底油然而生。
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三则故事,其中,第一则让我真正地感受到了血色母爱,它讲的是黄鼠狼脱皮哺子:三年困难时期一位老农为了吃上东西,便下夹子捕兽。一次,他意外地捕到了一张黄鼠皮,他一路顺着血迹找到了黄鼠狼的窝,却发现一窝嗷嗷待哺的小黄鼠狼正趴在已死的母黄鼠狼身上吮吸着乳汁。老农呆呆地望着一切,过了许久,才把皮盖在黄鼠狼身上,含悲而去。这则故事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底。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黄鼠狼仅仅是一个动物,一个普普通通的动物,连动物都富有圣洁、无私的爱,这是多么可贵啊!黄鼠狼懂得失去性命也要让孩子活下,它懂得,它所做出的选择,必定要失去自己的皮毛,必定要走向死亡,可是只要它的孩子能活下来,哪怕只有一天,它的心愿也满足了。多么伟大的母爱,多么令人赞颂的母爱啊!
其实,我觉得妈妈为我做的每一件小事,都是一份真情的传达,一份母爱的流露。记得我读三年二期时,我当宣传委员,因为要出黑板报、写广播稿,我常常很晚才去坐车,车上的人总是埋怨我去得太晚,我有些灰心,妈妈却时常鼓励我说:“你做每一件事都要快,但不能被一点挫折吓倒,你还小,以后的日子还长着,碰到的困难会更多!”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性,这个世界上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能变得如此温馨、美丽。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三
《血色母爱》讲的是一个身份卑微的母亲很爱自己的孩子,可孩子很讨厌母亲,有一次母亲请假带孩子去滑雪,由于兴奋偏离了滑雪道,当他们无法救助面临绝境时,母亲割破动脉用鲜血为自己的孩子画了一条生命线。把死留给自己,把生留给孩子。
读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受感动。因为我自己也有时讨厌自己的妈妈。
有一次我的成绩很不理想,妈妈就给我报了大量的补习班,还打我骂我。当时我又生气又伤心,本以为妈妈会安慰我,谁知劈头盖脸全是暴风雨。我一边生气一边写妈妈出的习题,写着写着我想起了《血色母爱》中的母亲,她用鲜血为自己的孩子画出生命通道那个情景时,立刻把生气给灭掉了,因为我想到那也是妈妈对我表达爱的特别方式,我是不应该和妈妈生气的。
平时,妈妈总吵我,一会儿说我拖拖拉拉,一会儿说我不爱干净,又一会儿说我房间太乱……,这时,我总是噘着嘴生气。现在一想起《血色母爱》中的母亲,我就感到很过去不去,妈妈虽然时不时就说我,但我也再也不生气了。
这篇故事我深受感动,它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也时刻提醒我好好珍惜和妈妈在一起的平凡时光。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四
“我”和母亲的关系一直相处得不是很好。一天,“我们”去划冰,“我”和母亲掉进了五米深的大雪洞。“我”开始昏迷不醒,啊!为了救我,母亲竟把自己的动脉咬断了,鲜血染红了白雪。因为除此之外,无法让直升机发现我们。读到这里,我已经热泪盈眶了。
脑海中浮现着那些镜头,我的眼泪像开着的水龙头一样,哗哗流下,止也止不住。妈妈走过来,轻轻安慰我。这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上画画兴趣班,可那天我发现我的水彩笔没有带,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如同吞了二十五只老小学读后感鼠——百爪挠心。这可怎么办呢?没有水彩笔我该怎么画画?我盯着一位同学画的画,呀!她画的那朵栩栩如生的花真漂亮!。假如我也有水彩笔的话……突然,一盒水彩笔出现在我的眼前,如同在白茫茫的沙漠中发现一丛争奇斗艳的花朵。原来,是妈妈冒着大风大雨给我送来了水彩笔。哈哈哈衣服也湿透了,脸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豆大的水珠,不知是雨珠还是汗水,不停地喘着气,我似乎能听见她心脏快速的的跳动声。顿时,一股暖烘烘的热潮涌上心头,眼泪也情不自禁地流淌下来。当我沉浸在这幸福的感觉中时,妈妈拍了我一下,非常亲切地说:“好了,去上课吧!”原来,母爱是一种幸福的感觉。正像诗歌中说的那样:我们可能走得很远,但永远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
我们也爱母亲,但和母亲爱我们的不一样,因为我们对母亲的爱是溪流,母亲的对我们的爱是海洋。让我们一起歌颂母爱,享受母爱,回报母爱吧!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五
人们常说,母爱是最伟大,最纯洁的,今天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
故事发生在奥地利,罗莎琳是个性格内向的13岁女孩,因为家境的贫困,她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她认为正是母亲给她带来了如此多苦难,便对母亲心生责怪,为了缓解母女间的关系,母亲便带女儿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但不幸降临了,她们迷了路,大声呼救后又造成了雪崩,她们不停的刨着雪,历经艰辛终于爬出了厚厚的雪堆。
救援机从这里路过,因为她们的衣服和雪的颜色相近,所以并没有发现他们,当罗莎琳醒来时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让救援机发现了红色的血迹,救了罗莎琳,是她的女儿活了下来,自己却去世了,是母亲救了女儿!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非常感动,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从不考虑自己会怎么样,这就是母爱的纯洁与伟大!正如名言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们在母爱中快乐地成长着。
也许我们出生在普通家庭,也许我们的家境没别人好,也许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请相信,父母对我们的爱胜过一切,是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爱!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六
母爱是无私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罗琳怨自己的母亲没有好工作单位,只是一个清洁工。20xx年,母亲因工作出色,休假一周,她决定带女儿去雪地里玩,来缓和一下母女俩的关系。不幸的是,她们在雪地中因雪崩迷路,粗心的救援人员没有发现母女俩,因为母女俩穿的羽绒服与雪的颜色相近的羽绒服。
当罗琳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床上,而她的母亲已不在人间了。医生告诉她,是母亲用生命救了她,是母亲岩石片割断自己的动脉,爬出十几米外,留下一条血痕,正是这条血痕引起了救援人员的注意,才救活了罗琳的生命。看完这个故事,我泪眼模糊,血色母爱深深震撼了我。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给予我很多挚真无私的爱,可有一件事让我久久不能忘记,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发生在20xx年寒假里的一个夜晚。已经是下半夜了,我的肚子突然疼了起来,我的叫喊声惊动了熟睡的父母。只见母亲只穿一件单薄的睡衣赶紧跑到我的房间,急切地问:“孩子,哪儿不舒服?”我强忍着眼泪告诉妈妈并指着我的肚子说:“妈妈,这儿疼,疼死我了!”妈妈听后,什么话也没说,赶紧把我抱到他们的卧室,把我放在爸爸的怀里。爸爸揉着我的肚子,并问我白天是不是乱吃东西了,是不是喝凉水了,是不是到小商店里买垃圾食品吃了……此时,我突然想起:妈妈人呢?妈妈去哪儿啦?我就使劲喊:“妈妈,妈妈!”可听不到妈妈回答的声音。爸爸说:“妈妈肯定出去给你买药了!”听爸爸这么一说,我还真的害怕。
我看了看手表,天哪!已经是3:25了。望着窗外那么黑,不时还听到阵阵狂风的声音,冰雹砸在玻璃上“卡擦卡擦”地响,真是太恐怖了!心想:“妈妈不怕吗?她肯定很冷……”开门声惊动了我,只听见妈妈气喘吁吁地跑到卧室说:“我跑了三家药店,都跑到临安小区那儿了,可哪家药店都没人。”我望了望妈妈,只见她的头发全湿了,脸上都是雨水,衣服也全湿了,但妈妈的脸上看起来好像热乎乎的。她对我说:“孩子,别担心,妈妈有一土方法,可以治肚子疼。”说着,就向厨房走去。
不一会,妈妈拿着烧好的大蒜走进了卧室,她笑呵呵地说:“孩子,你如果把这大蒜吃了,你的肚子就不疼了。”我什么话都没说,乖乖地把大蒜一口气吃完。
土方法真有效,第二天,我的肚子真不疼了!
母爱是无私的,让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母亲,是她们孕育了我们,是她们无私的奉献使我们茁壮成长。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七
南京是一座历史古都,也是一座繁荣发达的大都市。它也是我们江苏省的省会,曾经是中国政府的所在地。但是,日本军队很快就一路南下,占领上海,又开始攻打南京了。
在中国守军与日军的保卫战中,朱赤将军、萧山令将军等战士猛烈抵抗,虽然最终南京城失守,他们也已经牺牲,但是他们那爱国、英勇抵抗的精神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当日军攻入城中,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开始了。
他们十分疯狂,这样的暴行持续了一百多天。这其中,安全区的西方人士与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的人们不断救助难民,直到暴行结束了。而八年后的1945年,远东国际大审判的法槌声与法官威严的判决声使日本侵略者送上了绞刑架。这其中,中国的法官、检察官们不断的责问、判决侵略者们。直到这一刻,所有人才拍手叫好。当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二战时,法西斯对犹太人的迫害与审判法西斯的纽伦堡大审判。这些让世界所震惊的惨案都会有一个结果。而结果也就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纽伦堡军事法庭的判决,那些作恶者都送上了绞刑架。看到这样的结果,人们才会觉得世界上有正义与善良。
因此,一切作恶者只得作恶一时,而不能作恶一世。所以,我认为日本人坏透了,他们没有权力杀中国人!更没有权利侵略我们最爱的故乡——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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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八
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正为因为这样,所以人世间充满了爱。我就看过那么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她的题目是《血色母爱》。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九
什么样的爱才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呢?是师生之间的爱,是朋友之间的爱,还是亲子之间的爱。当你读了这篇《血色母爱》就会明白爱的真谛。
文章讲述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对母女去阿尔卑斯山滑雪,但因为她们太高兴了,所以不知不觉地偏离了插满了彩色小旗的安全雪道,当她们发觉的时候,已迷失了方向,母女两顿时不知所措,而因为她们穿着和雪的颜色差不多的银灰色的羽绒服,救援的直升飞机很难发现她们。后来母亲为了救女儿,用锋利的石片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用鲜血染红了雪,使女儿获救了。后来女儿终于明白,母亲原来如此伟大,在生死关头,用自己动脉里流淌的鲜血为她指引了生命的方向,她原来一直拥有着一份人间最珍贵的财富,那就是比血更浓的母爱。
我想,读了这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人人都会被感动,故事中的母亲为了救女儿竟然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与死神交换女儿生命的代价,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一位母亲,她虽然没有割自己的动脉,却为了儿子献出了自己的骨髓。
事情是这样的:在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山村里,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患上了骨癌,需要换骨髓迫在眉睫,,然而医生却始终没有找到和这个学生相同的骨髓,眼看着儿子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他的母亲毅然做出决定,把她的骨髓给了儿子,儿子终于站了起来,愉快的生活着,而母亲却永远的躺在了床上。
读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什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了吧!那就是母爱,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的母爱。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
前些天,我买了一本名叫《阳光散文》的书。当我打开目录时,一篇名为《血色母爱》的散文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篇散文讲述的是20xx年2月23日,位于奥地利西南部阿尔卑斯山的费拉茨谷地发生了一起雪崩,由于她们都身穿银灰色的衣服,救援飞机很难发现她们的踪影,随着时间的推移,饥饿、寒冷和恐惧纷至沓来。在这生死攸关之际,母亲毅然割断自己的动脉,用鲜艳的热血染红了白雪,为救援人员的收索指引了准确的位置。表达了那比血还浓的母爱啊!
当我读到“母亲在一家清洁公司工作,每天起早贪黑地忙碌也只能拿到微薄的薪水,看到女儿的性格日益封闭,她心里也很难受,总想做些什么让女儿快乐起来。于是,她想带女儿去阿尔卑斯山作滑雪之旅……”时,我知道天下的母亲都希望孩子能快乐地成长,她们为儿女总是默默无闻地付出爱。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母亲,每天早起为我做好早餐,每天夜晚为我掖被子,当我生病时悉心照料,当我遇到困难时,鼓励我。让我每天都过得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这难道不是因为她爱我吗?这一切是那么的无私,不求回报的地付出。想到自己有时还是不满足,对父母诸多的要求,实在是很不应该。
我一直往下读。在滑雪时发生了雪崩,母女俩好不容易从雪堆里爬出来。可是却面临了更大的困难,由于她们都身穿银灰色的衣服,救援飞机很难发现她们的踪影,随着时间的推移,饥饿、寒冷和恐惧纷至沓来。当我读到“救援人员在母亲的遗体旁发现了一块染满鲜血的岩石切片,而她的左手动脉被切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多么伟大的母亲啊,自己用岩石切片割断了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行了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直升机在空中能够发现她们的位置,而救援人员正是因为看见了雪地上那道鲜红的长长的血迹才意识到下面有人,这样才令女儿得救了。这位母亲在危难之际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女儿的生命。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这一亘古不变伟大的名称,包含了人世间最伟大和无私的爱,包含了儿女对母亲深情的呼唤。母亲为养育自己的儿女付出了毕生的心血。这种恩情比天高,比地厚,是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如果人类应该有爱,那么首先爱自己的母亲。给妈妈送上一杯热茶,帮妈妈捶捶后背,揉揉肩,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去爱我们的妈妈吧!
我们都一直拥有一份人世间最珍贵的财富,那就是比血还浓的母爱!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一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过: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前一阵时间刚好充裕,受《亮剑》影响,又仔细阅读了都梁的另一部作品《血色浪漫》。作品主要讲了从文革到21世纪的时间段里一群部队大院孩子的生活成长经历,这里面的很多内容深入思考后都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所以说谈不上一些纯粹的读后感,只是认识并找到了一个定义更加清晰的我。
情义。
先俗点,说说被当今社会过于夸大宣扬的感情。看看主人公钟跃民对待感情的态度吧!他在陕北插队时对蒋碧云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故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别人的老婆。蒋碧云反驳说: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就没有真情了。这时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可以看出在现实面前钟跃民对爱情很冷静和理性,我也很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我认为相恋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可以无条件地去轰轰烈烈甚至去作,但是婚姻是有条件的。花朵需要适宜的环境才能生长,婚姻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功。人生遇到的每个人,出场顺序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在合适的时间遇到是天时。以过来人角度讲异地恋真的很辛苦,我当然不是反对异地恋。既然要结婚,两个人最好不要聚少离多。空间地域相近,这是地利。结婚嘛,最重要的肯定是感情啦!所以聊的来,玩的开,能有感情的过日子这是人和。
除了感情,在其他情义上,钟跃民并不是很理性,而是一个很容易感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等等,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能让他流泪。在这些细节里我看到了他的单纯和义气,他的单纯使他内心情感世界很丰富,他的义气使他能结交到真心的哥们。综合这两点,我给他的总结就是一个浪漫侠义之人!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往往是具有感染力,凝聚力的。我们在现实工作中需要这样的感染力和凝聚力,这是是团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
思想与文学涵养。
钟跃民不是一个纯粹的顽主,他的思想与文学涵养同样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钟跃民开始这样理解,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只听凭于心灵的召唤,而不被肉体的欲望所控制?走在人群中,他常常强烈的感受到,中国人的心灵还和中国人的历史一样,在功利主义和隐逸之间茫然徘徊,使人世变成没有理智的掠夺,使出世变成失败的藏身之所。在这样的群体里,最容易形成时尚和潮流,所有潮流得到流向,都是一元化的价值取向,所以我们的心灵总是一架失去控制的马车”。对于这段话我感同深受,我时常感觉现在社会太浮躁。我很难想象以前的“杀马特”“非主流”怎么会形成潮流,无非是一些追求表面个性的浮躁之人所做。而一些跟风之人只是觉得看上去很立异,就盲目模仿形成风气潮流,这些人并没有真正了解认识事情的本质。这两种人在我看来内心都是很空洞的,并没有建立正确的三观和坚定的信念。人生不过是一个“悟”的过程,当你“悟”出的境界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才能看到事情的本质内容,才能得心应手的待人接物。我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继续有所“悟”,有思想。
钟跃民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的人,这样的境界和认知也能使他对感兴趣的事物上达到一定水平高度,文学就是其中之一。钟跃民文学素养之高可以说是贯穿作品的一条暗线,许多情节因之展开。以他欣赏《船歌》时的想象为例:“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这幅画面让在场的人无不受感染。我分析看来,正是如此高的文学素养才使他的生活品位与格调也很高,同时也是他自信的来源之一。对于读过一些文学作品的我来说,知道读书的好处,我想我以后会坚持阅读的习惯。因为我想提高自身的境界与文学素养,再大胆点说,在文学上我会当一名浪漫主义诗人!
生活态度。
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触与收获就是主人公的生活态度:父亲文革被隔离钟跃民没表现太多怨恨与消极,而是潇洒快乐的当起了小有名气的顽主等待机会。去陕北插队离别时他不像大多人一样沮丧流泪,一句“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更是豪迈。而他在陕北的生活也应着这句话;没饭吃带头要饭,学习陕北民歌,与秦岭相爱······虽然贫穷也照样活的精彩。当兵后苦练本领,从一个刺头兵成为侦察营长,立下诸多战功。退伍后生意经营的有模有样,最后过上自己的理想生活。“顺其自然,活在当下”这八个字在钟跃民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是我学到的宝贵东西。人一生要经历的太多,大多都不是自己所想要的。这时我们就要乐观,活在当下,积极投入,无论做生么都要做的出色。所谓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切不可用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当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是不能把远虑经常放在心上,脸上表现出一脸事故的样子,否则远虑就可能成为你的近忧。活在当下并不是安于现状,它的意义就是把眼前事情做好,为了以后远虑的到来能好好应对,为了实现自己的终极理想。这些话都是我从中感悟收获到的最有用的东西。
血色是现实,浪漫是理想,血色浪漫就是在现实与理想中去生活,体会人间各种滋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这些就是我从作品中所想到与感悟的东西。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二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三
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与原著相比,虽然改变了些情节,但我觉得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作者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作者想表现的魂。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
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
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现代人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还记得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
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
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
“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
爱情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爱情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你还会和她结婚吗?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原来爱情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每一个生活细节,都能让钟跃民流泪,钟跃民在情感上远不像他在当顽主时的那种老谋深算,可以说,钟跃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善于思考,但不会让思考的结果困扰自己。同时在情义上,它又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华夏民族的浪漫――书香、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的“书香”气。他和几位朋友一起谈论音乐的时候说道:
“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
周晓白愣了,他没想到钟跃民的语言竟有如此的感染力,寥寥几句话,京勾勒出俄罗斯深邃而广袤的大背景。
“一个静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的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失,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这是钟跃民第一次展示他的艺术气质,或者称之为一种“书香”的气质。也正是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周晓白和秦岭。所不同的是,周晓白喜欢依偎在身旁温柔地倾听,而秦岭却可以和他交流。也正因为如此,钟跃民和秦岭这两种相同的性格,注定二人的恋情也像艺术一样,激情浪漫却不会有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钟跃民的“侠义”.我们来看看他和李奎勇在陕北的一次对话:
钟跃民:“奎勇,我不是也来插队了吗?”
李奎勇:“你是一时走了背运,早晚你要远走高飞。”
钟跃民:“你这么肯定?”
李奎勇:“不信走着瞧。”
钟跃民很苦恼的说:“奎勇,我就不明白,咱们从小学到现在想出一直挺好的,怎么一说起家庭出身就总是谈不拢?你总是用一个旧社会穷人家孩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是地主家的少爷。”
然后钟跃民握住他的手说:“奎勇,无论怎么样,咱们是朋友,过去是,将来还是,就算这个社会还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可你我之间永远是平等的,你记住我的话。”
可以说李奎勇是钟跃民最敬重的一个朋友,虽然在一块的时间很短,但是他在钟跃民的情感里占的比重很大,其实在钟跃民和李奎勇的友谊中,也能反映出钟的对于情义的趋向。首先李奎勇打架是个好手,在孩童的年龄这是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一种本事。彼此打架都是好样的,这也是两个出身不同的孩子相识相交最初的原因。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奎勇的家庭负担和家庭责任深深地感染了钟跃民,身为长子的李奎勇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在钟跃民追女孩子,在老莫胡吃海喝的时候,李奎勇却是在照顾母亲,抚养弟妹。已经较早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而且思维也已经早熟起来。李奎勇是个有骨气的人,从不抱怨,玩命的挣钱,甚至给钟跃民以精神劝慰。这都是男子汉的气节,也正是这些气节,感动了钟跃民。可以说,钟跃民成长中的责任意识,钟李二人的友谊起了很大的作用。这在李奎勇临终告别时二人的对话就可以看得出来,钟跃民说:
“奎勇,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你的亲人,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也忘不了,记的那时你对我说过,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你要是条汉子就得咬牙抗过去。奎勇,你知道吗?就这么一句话,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人在失意的时候感情是脆弱的,奎勇啊,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我曾经接受过你的帮助,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也有能力帮助朋友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说道钟跃民,不得不说高h。其实她是一个让读者容易忽略的女性,她没有周晓白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没有秦岭的那种另类,但是,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性,或者说,它具备了周秦二人共同的优点。高h和周晓白一样重视婚姻,但不似周晓白那样爱上一个人就难以自拔,高h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理想,有着独立个性的女人是让男人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再者,高h身上充满一种灵性,他能理解周跃民,同时也知道应该怎样和这样一个另类的男人相处。如果现实中能碰到这样的女孩,我是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作品中的血性,作者对于军人段落的描写总是酣畅豪迈的,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时代的人所塑造出来军人,其军魂是不变的,那就是一种不怕死的战斗意志。
钟跃民说的一段话:
“好啊,都明白死是怎么回事了,我就不再打预防针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都是军人,当我们穿上这身军装时,就应该做好将来有一天死在战场上的心理准备,我的战前动员不讲大道理,我只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大家,这就是契约精神,当我们穿上军装时,就等于和国家签订了契约。这就是说,如果天下太平,国家就养着你。如果国家有事,你就要理所当然地去流血牺牲,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你必须要履行的契约,逃避契约的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即使不是骗子,也是个缺乏信誉的人。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法谋生,但决不能把当兵当做谋生的手段,军人不是混饭吃的职业,大家明白吗?”
明白!特遣队员们吼道。
钟跃民笑了,他话锋一转道:
“这倒让我想起了另外的一个话题,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要是有,这灵魂会不会真像书上写的,去找阎王爷报到?好,咱们就把他当成是真的,弟兄们,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儿跟我说,我带着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
如果我们把《血色浪漫》定位成一部纪实文学类作品的话,那么书中每一个人物的故事历程都值得研究,坦白讲,正像作品的名字一样,这是一部充满血色浪漫的作品,主人翁钟跃民追求的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除非你是个艺术家或者诗人,像许巍那样。
如果要问作品中哪个人物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话,我想说是郑桐。郑桐这个角色是我非常喜欢的,在钟跃民当兵离开白店村之后,郑桐只能扎身于书海,在历史的研究中他找到了属于他的快乐。也正是通过学习,考上了大学,摆脱了贫穷,婚姻也是一番风顺的。让我们来看看郑桐在陕北和蒋碧云的几次对话,郑桐和蒋碧云并肩坐在村口打谷场一个石头碾子上,两人久久地沉默着,突然,郑桐开始抽泣起来。蒋碧云大惊,这是她笫一次看见郑桐流泪。
她惊慌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郑桐,你怎么啦?”
郑桐:“这日子……真没盼头。”
蒋碧云:“大家不是都这么过吗?”
郑桐:“人……就怕没有希望,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蒋碧云“郑桐,你从来都是乐观的人,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消沉?这可不像你。”
郑桐:“你不知道,我想上大学,连做梦都想,可今天我去公社一问,被选上的工农兵学员都出发了,当时我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蒋碧云说:“可你不能放弃希望,我就不信,咱们会永远呆在这小山村里,机会总会有的。”
郑桐心灰意冷地说:“机会见了我,恐怕也会绕着走,我这个人运气不太好。”
蒋碧云:“要是有一天,机会到了你眼前,你却无法抓住它,因为你不具备抓住机会的本领,到那时候,你将无话可说。”
郑桐沉默。
蒋碧云:“我知道,你的精神状态很糟糕,生活艰难,前途无望,还有……你很孤独。”
郑桐低声道:“是的,是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我在独自行走,何处是归程……”
蒋碧云轻声说:“如果心中有了爱情,也许情况会好得多,那时你会觉得温暖,觉得有了依靠,觉得灵魂不再孤独,觉得生活从此充满了色彩。”
郑桐:“可我眼前是个没有色彩的世界,只有缺少植被的黄土。”
蒋碧云:“郑桐,你不想对我说点儿什么?”
郑桐:“我万念俱灰,实在提不起兴趣说话。”
蒋碧云扳过郑桐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说:“那我说,你听好,我想向你提个建议。”
郑桐:“你说。”
蒋碧云:“一个人走夜路实在太孤单,两个人结伴而行不是更好吗?”
郑桐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和我一起走?”
蒋碧云:“是的,咱们一起走夜路,一起抵御孤独,一起寻找光明,你愿意吗?”
还有一段是这样的:
蒋碧云:“你自学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真为你高兴。”
郑桐的眼睛望着远方,沉思道:“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清醒,使人大彻大悟,就象在漫漫长夜中的火把,给你光明,给你温暖,当你进入一种境界以后,世俗的东西就不太重要了,你无暇去考虑物质生活的富足与贫困,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进行一种思考,一种自我完善。”
那么你在思考什么?完善什么?总之,你想做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当年陈寅恪在悼念王国维先生的悼文中提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令人高山仰止啊。一帮来自革命后期的人,一帮充满着高雅、纯情、浪漫的年轻人,在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
钟跃民善良中充满着叛逆,冲动中隐藏着冷静。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他不想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乐观豁达永远是他的天性,整天打打闹闹让他学会了玩,下乡插队让他知道了苦,部队当兵让他懂得了情,开煎饼滩让他明白了爱,一个不断使自己生活改变的人失去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
袁军一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人,他曾说他要当兵,结果真的考上了军校而且还做了军官。
郑铜,一个拥有博学、想像力、和幽默感的人,先是下乡当知青跟着钟跃民,后来钟跃民走了,自己过着寂寞孤单的日子守着一片片没有植被的黄土。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陕北于是便自学苦读凭自己的能力被破格录取当上了中学教师,后来有了爱情住进筒子楼最后终于考上了研究生。
张海洋,善恶分明,爱情与友情分的很清楚,当他娶了周晓白以后他虽然知道晓白心里爱着的人依然是钟跃民,但他理解周晓白,从来都不能说她半个不字,直到用一颗执着的心打动了周晓白。宁伟,一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好兄弟,一个同在一个连队里当过兵的好战友,可最后还是死在他的枪下。虽然会有些人恨他这样的做法,但他是个警察!他也不想这样,但他必须这样!这才叫所谓的男人。
周晓白是一个对爱情充满着幻想与执着的女人,起初在路上碰到嬉皮笑脸的钟跃民,后来又在冰场邂逅,终于在钟跃民一次对音乐评价之后心彻底被他所征服,梦里寻他千百度的人终于找到了,于是便彻底投入真的感情。只可惜她的这种大小姐式的爱情根本让钟跃民承受不了。婚姻是女人最想得到的,而自由是钟跃民所向往的,当二者有冲突时,钟跃民只会放弃爱情。慢慢的她的爱不再有激情,不会再燃烧,像是一盏蜡烛,燃烧到最后终于枯竭了,剩下的只有不能再燃烧的灰烬。
宁伟坚强不屈,虽然好斗但很善良,在军队的时候上街买东西,见一壮汉正追打一女人,他一脚上去就把那男人踢断三根肋骨。因为这事被部队强制复员回家,那时候他可是快要提干的人,受了这样大的委屈却没抱怨,回到家做买卖刚有点起色却被以前的同学骗走50万,残忍的社会与现实终于逼他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奎勇早年差点因为交错一个朋友而送了性命,幸好钟跃民让他悬崖勒马,朴实能干,对朋友忠诚,对父母尽孝,能交这样一个好哥们算是三生有幸。
秦岭一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要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桐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
“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说罢便回到了故事的主人公钟跃民身上,经历过玩世不恭的小顽主、经历过饥寒交迫落荒街头的悲苦、经历过百般历练生死考验的部队生活、经历过小本买卖白手起家之后,他还是又背起了行囊远走大西北,故事虽然就写到了这里但总会有种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用意所在吧!真不知道这个一直走在路上的人还会碰上什么朋友,还能遇到什么希奇古怪的事。一个富有理想富有追求的男人,你重视的不是得到的,而是经历的,就让可可西里的苍穹来任你翱翔,让漫无边际的戈壁任你开阔吧,我们永远都会为你祝福!钟跃民的贫嘴和幽默并不能掩盖整部作品那种淡淡的忧伤感,特别是作品最后宁伟的悲惨结局和李奎勇的去世,让这个本来就特立独行的钟跃民更加难以心安理得去过平稳的生活,而是真的走了,去了可可西里。也让整部作品,延续了题目的内涵、血性、浪漫。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告诉人们,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说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作者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化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不能专门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自己的生活。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四
已经下载了一年的《血色浪漫》,在这个周末终于看完了。
钟跃民,一个永远顺着自己的心活的人,一个今天不知明天的人。他爱过周晓白,爱过秦岭,爱过高h。他更爱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分,一辈子都不会安下心来平平淡淡过日子,一个不会对爱有承诺、负责任的人。我总在想,等到哪一天他真的玩累了,他会不会就静下心来和高h过日子呢?或许就像剧中说的,我是个女人,我终究也不能理解,不能免俗。
周晓白,追求一份爱追求了十多年,最终还是未能嫁给那个自己爱的人。于是一气之下与爱了自己十多年的张海洋领了证。其实在这个剧中我觉得周晓白不是不可能爱上张海洋的,她可能一直在盼望着张海洋勇敢的说出那句我爱你,而不希望他一直出于与钟跃民的友谊而将她让来让去。她会为了自己的爱而不顾一切,她当然也会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会是那样。而张海洋却始终也没有那样做。她可能也一直在盼望着能与钟跃民重归旧好。可钟跃民也没有。可见两人皆不能如她愿。最后戏剧性的稀里糊涂的领了证。我觉得当岁月沉淀下来,周晓白会明白,她和张海洋是最合适的,和张海洋在一起也是最幸福的`。
张海洋,我觉得他是这个剧中最适合结婚的。他是一个忠诚于友情和爱情的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
郑桐和蒋碧云是我挺羡慕的一对,夫妻一心,同甘共苦,没有被现实中的任何困难打倒。
秦岭,在这个剧中是和钟跃民思想最像的一个人,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理智,思想很前卫的人。但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终究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的,她不会像钟跃民那样一直“轴”下去,于是和楚良去了美国。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五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六
《血色浪漫》是关于一个男人的故事,相信也是所有男人曾经有过的梦想。
通过主角钟跃民的人生经历,它讲述了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即人生的过程和体验远比结果重要。他曾是中胡闹的北京顽主;也作为知青在陕北农村经历过乞讨要饭;作为团长,他曾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作为经理,他在商场也曾奢侈淫逸;此外,他还卖过煎饼,开过出租车……所有的经历对他而言都是某种游戏,他都会不计得失而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做得有声有色有趣味。
但是,今天的年轻人却难有这份心境。现实中的各种压力扑面而来,一套房子的价格就能让人老老实实。
钟跃民对体验的看重令人深思,生命过程的有趣是因为它“由一串连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往往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正是通过最初的体验,才能带给人鲜活的经验与丰富的阅历。这样,人的生命才不会被抽象的理性和道理所捆绑,也不会因日复一日的重复而乏味。
所谓血色浪漫,指的是他浪漫到了极致,指的是他对现实的毫不妥协,以至于与现实碰撞出了血色。他本可以继续从军做到将军,但是为了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他放弃了;他本可以好好的做经理挣很多的钱,但是为了楼兰探险,他也放弃了。当然,这血色指的是我们旁观者的不忍,因为他放弃了太多太多。可是,放弃既得的利益对于他自己而言是无所谓的。日赚斗金,就过花钱如流水的生活;挣钱不易,就体验节制的生活。这就是拿得起又放得下,这样的人不会被任何不幸所击垮。
钟跃民的人生阐明了一个道理,“生命就像一阵风”。他从来没有对女人说过“爱”字,因为他知道,爱太沉重,自己只是一阵风,不会在谁身边停留。没有人能抓住风,唯一的可能是与风共舞。这是一种太理想的境界,作品甚至暗示了其在现实中的无法实现。我们可以看到,作者不得不处处帮助他——钟跃民到哪里都能遇到贵人相助。
然而,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钟跃民的朋友郑桐,一个独守书斋的历史学家,反思民族的错误,探索文化的出路,为了我们文明前进的方向而苦苦求索。“漫漫长夜,我独自求索,何处是归程?”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郑桐身上体现了社会的制约,大多数学者的道路都是在学校读到博士,怎么能经历各种生活方式呢?那么,是不是钟跃民的人生与他的人生完全冲突呢?不!不是的。文学的意义不在于告诉我们,应该复制钟跃民这种经历过各行各业的人生。文学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今天的生命固然有太多的制约,但我们要有一种超越日常生活的态度和思想,我们要为自己的生命营造这样一种氛围。
因此,真正的读书应该是这样的,把自我隐去,把自己的立场隐去,进入到作品当中。不要站在作品之外抽象地用既成的道德观念评价剧中人物的言行。事实上,钟跃民打架,可是他参与打架都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钟跃民偷东西,但他偷的是那个时代最为低贱也最为高贵的书。人心本有的良知已经决定了他不会做出违反人性的事情,反而常常有令人称赞的言行。对于一个活出真我的人,我们还用担心什么呢?曾经以为,《血色浪漫》讲的只是那个时代的事情,其实不是。真正好的作品所传达的真谛是超越时空的,它讲的是永恒的人生。
钟跃民的人生是无法用道德来判断的,他是非道德或说是超道德的。对良知的贯彻和对悲痛的不忍仍然说明生命有牵挂。但是钟跃民的生命却体现着不同的境界,就像“逍遥游”一样,和宇宙相比,人生不过一蜉蝣。一方面“上天有好生之德”,但另一方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万物为刍狗就是大德,因为天地万物生灭变化生生不息中,天地已经实践了自己的德。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八
这是一部久负盛名的小说,在我年少的时候,就多次听到其中的经典片段。这完全是一部以男性为主角的小说,无论是年少还是下乡入伍,退伍经商,每个部分都有浓浓的年代特色,每个形象都鲜活无比,实在是一部精彩的小说,而最精彩的还是男一号钟跃民。
让人会在不断的在脑海中去勾勒他的形象的好朋友,坏伴侣之钟跃民。
钟跃民很精彩,会晓古今,贯穿中外,一张贱嘴一颗骚动的心,拍的下婆子,撩得来汉子。既有欣赏着古典乐绘画内心感想的敏感一面,又有吼着陕北粗旷直白信天游汉子的一面,既能带兵打仗,又能儿女情长,既能说,也能做,敢爱敢恨,能屈能伸。
这种人天生招人喜欢的。
感觉他拿誰都当回事,感觉他拿誰都不当回事,感觉他看着你的眼睛说话真挚无比,感觉他嘴角上扬不可琢磨。你说他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但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奉献所有;你说他情根深种,转身就流连花丛,乐不思蜀。这个矛盾而鲜活的人就是钟跃民。
这个男主角真的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无论是良好的家庭背景,还是个人对艺术的修为,对友谊爱情的表达方式,对生活的理解,对金钱的态度都是与众不同,这大概就是一颗自由的心在那个特殊年代开出的奇葩吧。
享受自由,享受生活,也承受生活带来的种种。随意的生活却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里还有些我不能忘记的人物,李奎勇、满囤、宁伟等等,当然他们的出身背景有所不同,性格各异,却都是拼尽全力想要好好生活的人,结局令人唏嘘,所以随意的大概是人生吧。
最后一点感悟,明天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武装自己的头脑,守护好自己的心,随意的过吧。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九
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九象网13http://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二十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二十一
人们常说,母爱是最伟大,最纯洁的,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
故事发生在奥地利,罗莎琳是个性格内向的13岁女孩,因为家境的贫困,她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她认为正是母亲给她带来了如此多苦难,便对母亲心生责怪,为了缓解母女间的关系,母亲便带女儿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但不幸降临了,她们迷了路,大声呼救后又造成了雪崩,她们不停的刨着雪,历经艰辛终于爬出了厚厚的雪堆。救援机从这里路过,因为她们的衣服和雪的颜色相近,所以并没有发现他们,当罗莎琳醒来时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让救援机发现了红色的血迹,救了罗莎琳,是她的女儿活了下来,自己却去世了,是母亲救了女儿!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非常感动,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从不考虑自己会怎么样,这就是母爱的纯洁与伟大!正如名言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们在母爱中快乐的成长着。
也许我们出生在普通家庭,也许我们的家境没别人好,也许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请相信,父母对我们的爱胜过一切,是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