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记忆读后感(模板14篇)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故事情节、人物性格和主题思想等要素,进而提升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在写读后感时,如何避免简单地重复书中的内容,而能够给读者带来新的思考和启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读后感,希望能够为大家在阅读中带来新的视角和思考。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一
《血色母爱》讲的是一个身份卑微的母亲很爱自己的孩子,可孩子很讨厌母亲,有一次母亲请假带孩子去滑雪,由于兴奋偏离了滑雪道,当他们无法救助面临绝境时,母亲割破动脉用鲜血为自己的孩子画了一条生命线。把死留给自己,把生留给孩子。
读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受感动。因为我自己也有时讨厌自己的妈妈。
有一次我的成绩很不理想,妈妈就给我报了大量的补习班,还打我骂我。当时我又生气又伤心,本以为妈妈会安慰我,谁知劈头盖脸全是暴风雨。我一边生气一边写妈妈出的习题,写着写着我想起了《血色母爱》中的母亲,她用鲜血为自己的孩子画出生命通道那个情景时,立刻把生气给灭掉了,因为我想到那也是妈妈对我表达爱的特别方式,我是不应该和妈妈生气的。
平时,妈妈总吵我,一会儿说我拖拖拉拉,一会儿说我不爱干净,又一会儿说我房间太乱……,这时,我总是噘着嘴生气。现在一想起《血色母爱》中的母亲,我就感到很过去不去,妈妈虽然时不时就说我,但我也再也不生气了。
这篇故事我深受感动,它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也时刻提醒我好好珍惜和妈妈在一起的平凡时光。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二
南京是一座历史古都,也是一座繁荣发达的大都市。它也是我们江苏省的省会,曾经是中国政府的所在地。但是,日本军队很快就一路南下,占领上海,又开始攻打南京了。
在中国守军与日军的保卫战中,朱赤将军、萧山令将军等战士猛烈抵抗,虽然最终南京城失守,他们也已经牺牲,但是他们那爱国、英勇抵抗的精神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当日军攻入城中,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开始了。
他们十分疯狂,这样的暴行持续了一百多天。这其中,安全区的西方人士与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的人们不断救助难民,直到暴行结束了。而八年后的1945年,远东国际大审判的法槌声与法官威严的判决声使日本侵略者送上了绞刑架。这其中,中国的法官、检察官们不断的责问、判决侵略者们。直到这一刻,所有人才拍手叫好。当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二战时,法西斯对犹太人的迫害与审判法西斯的纽伦堡大审判。这些让世界所震惊的惨案都会有一个结果。而结果也就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纽伦堡军事法庭的判决,那些作恶者都送上了绞刑架。看到这样的结果,人们才会觉得世界上有正义与善良。
因此,一切作恶者只得作恶一时,而不能作恶一世。所以,我认为日本人坏透了,他们没有权力杀中国人!更没有权利侵略我们最爱的故乡——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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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三
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正为因为这样,所以人世间充满了爱。我就看过那么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她的题目是《血色母爱》。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四
“我”和母亲的关系一直相处得不是很好。一天,“我们”去划冰,“我”和母亲掉进了五米深的大雪洞。“我”开始昏迷不醒,啊!为了救我,母亲竟把自己的动脉咬断了,鲜血染红了白雪。因为除此之外,无法让直升机发现我们。读到这里,我已经热泪盈眶了。
脑海中浮现着那些镜头,我的眼泪像开着的水龙头一样,哗哗流下,止也止不住。妈妈走过来,轻轻安慰我。这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上画画兴趣班,可那天我发现我的水彩笔没有带,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如同吞了二十五只老小学读后感鼠——百爪挠心。这可怎么办呢?没有水彩笔我该怎么画画?我盯着一位同学画的画,呀!她画的那朵栩栩如生的花真漂亮!。假如我也有水彩笔的话……突然,一盒水彩笔出现在我的眼前,如同在白茫茫的沙漠中发现一丛争奇斗艳的花朵。原来,是妈妈冒着大风大雨给我送来了水彩笔。哈哈哈衣服也湿透了,脸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豆大的水珠,不知是雨珠还是汗水,不停地喘着气,我似乎能听见她心脏快速的的跳动声。顿时,一股暖烘烘的热潮涌上心头,眼泪也情不自禁地流淌下来。当我沉浸在这幸福的感觉中时,妈妈拍了我一下,非常亲切地说:“好了,去上课吧!”原来,母爱是一种幸福的感觉。正像诗歌中说的那样:我们可能走得很远,但永远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
我们也爱母亲,但和母亲爱我们的不一样,因为我们对母亲的爱是溪流,母亲的对我们的爱是海洋。让我们一起歌颂母爱,享受母爱,回报母爱吧!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五
人们常说,母爱是最伟大,最纯洁的,今天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
故事发生在奥地利,罗莎琳是个性格内向的13岁女孩,因为家境的贫困,她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她认为正是母亲给她带来了如此多苦难,便对母亲心生责怪,为了缓解母女间的关系,母亲便带女儿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但不幸降临了,她们迷了路,大声呼救后又造成了雪崩,她们不停的刨着雪,历经艰辛终于爬出了厚厚的雪堆。
救援机从这里路过,因为她们的衣服和雪的颜色相近,所以并没有发现他们,当罗莎琳醒来时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让救援机发现了红色的血迹,救了罗莎琳,是她的女儿活了下来,自己却去世了,是母亲救了女儿!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非常感动,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从不考虑自己会怎么样,这就是母爱的纯洁与伟大!正如名言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们在母爱中快乐地成长着。
也许我们出生在普通家庭,也许我们的家境没别人好,也许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请相信,父母对我们的爱胜过一切,是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爱!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六
母爱是无私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罗琳怨自己的母亲没有好工作单位,只是一个清洁工。20xx年,母亲因工作出色,休假一周,她决定带女儿去雪地里玩,来缓和一下母女俩的关系。不幸的是,她们在雪地中因雪崩迷路,粗心的救援人员没有发现母女俩,因为母女俩穿的羽绒服与雪的颜色相近的羽绒服。
当罗琳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床上,而她的母亲已不在人间了。医生告诉她,是母亲用生命救了她,是母亲岩石片割断自己的动脉,爬出十几米外,留下一条血痕,正是这条血痕引起了救援人员的注意,才救活了罗琳的生命。看完这个故事,我泪眼模糊,血色母爱深深震撼了我。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给予我很多挚真无私的爱,可有一件事让我久久不能忘记,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发生在20xx年寒假里的一个夜晚。已经是下半夜了,我的肚子突然疼了起来,我的叫喊声惊动了熟睡的父母。只见母亲只穿一件单薄的睡衣赶紧跑到我的房间,急切地问:“孩子,哪儿不舒服?”我强忍着眼泪告诉妈妈并指着我的肚子说:“妈妈,这儿疼,疼死我了!”妈妈听后,什么话也没说,赶紧把我抱到他们的卧室,把我放在爸爸的怀里。爸爸揉着我的肚子,并问我白天是不是乱吃东西了,是不是喝凉水了,是不是到小商店里买垃圾食品吃了……此时,我突然想起:妈妈人呢?妈妈去哪儿啦?我就使劲喊:“妈妈,妈妈!”可听不到妈妈回答的声音。爸爸说:“妈妈肯定出去给你买药了!”听爸爸这么一说,我还真的害怕。
我看了看手表,天哪!已经是3:25了。望着窗外那么黑,不时还听到阵阵狂风的声音,冰雹砸在玻璃上“卡擦卡擦”地响,真是太恐怖了!心想:“妈妈不怕吗?她肯定很冷……”开门声惊动了我,只听见妈妈气喘吁吁地跑到卧室说:“我跑了三家药店,都跑到临安小区那儿了,可哪家药店都没人。”我望了望妈妈,只见她的头发全湿了,脸上都是雨水,衣服也全湿了,但妈妈的脸上看起来好像热乎乎的。她对我说:“孩子,别担心,妈妈有一土方法,可以治肚子疼。”说着,就向厨房走去。
不一会,妈妈拿着烧好的大蒜走进了卧室,她笑呵呵地说:“孩子,你如果把这大蒜吃了,你的肚子就不疼了。”我什么话都没说,乖乖地把大蒜一口气吃完。
土方法真有效,第二天,我的肚子真不疼了!
母爱是无私的,让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母亲,是她们孕育了我们,是她们无私的奉献使我们茁壮成长。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七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八
已经下载了一年的《血色浪漫》,在这个周末终于看完了。
钟跃民,一个永远顺着自己的心活的人,一个今天不知明天的人。他爱过周晓白,爱过秦岭,爱过高h。他更爱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分,一辈子都不会安下心来平平淡淡过日子,一个不会对爱有承诺、负责任的人。我总在想,等到哪一天他真的玩累了,他会不会就静下心来和高h过日子呢?或许就像剧中说的,我是个女人,我终究也不能理解,不能免俗。
周晓白,追求一份爱追求了十多年,最终还是未能嫁给那个自己爱的人。于是一气之下与爱了自己十多年的张海洋领了证。其实在这个剧中我觉得周晓白不是不可能爱上张海洋的,她可能一直在盼望着张海洋勇敢的说出那句我爱你,而不希望他一直出于与钟跃民的友谊而将她让来让去。她会为了自己的爱而不顾一切,她当然也会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会是那样。而张海洋却始终也没有那样做。她可能也一直在盼望着能与钟跃民重归旧好。可钟跃民也没有。可见两人皆不能如她愿。最后戏剧性的稀里糊涂的领了证。我觉得当岁月沉淀下来,周晓白会明白,她和张海洋是最合适的,和张海洋在一起也是最幸福的`。
张海洋,我觉得他是这个剧中最适合结婚的。他是一个忠诚于友情和爱情的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
郑桐和蒋碧云是我挺羡慕的一对,夫妻一心,同甘共苦,没有被现实中的任何困难打倒。
秦岭,在这个剧中是和钟跃民思想最像的一个人,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理智,思想很前卫的人。但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终究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的,她不会像钟跃民那样一直“轴”下去,于是和楚良去了美国。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九
递牙者,掰之啊秦岭:上次你们在县城帮了我,我该怎么感谢你们啊钟跃明:只要不以身相许,怎么感谢我们都接受.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人生的至高境界也。
对待自己的阶级姐妹,就不能关心一下?
革命需要造就下一代接班人嘛!
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这分。
就你还当流氓呢,真给流氓丢人,出去以后好好练练,别净给流氓丢脸。
靠劳动吃饭,永远不丢人。
可还有这么种情况,狗熊本来不在意,因为对狗熊而言,掰棒子本是一种嗜好,并不一定要吃,就算是掰着玩吧,可有的棒子却当了真,主动把脑袋伸过去,狗熊当然来者不拒,于是棒子就提出进一步要求,要狗熊停止掰棒子的嗜好,一辈子只吃这一根棒子。狗熊当然做不到。”
马主任,千万别对钟跃明这小子手软,先灌辣椒水,再上老虎凳,一下垫八块砖,千万别使美人计,这孙子肯定将计就计.
民:您别客气想要什么尽管说我是真心实意想贿赂你!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一
第一次接触《血色浪漫》是在高中的某个寒假,那时上硕士的堂哥总在电脑上看《血色浪漫》电视剧,并推荐给我。当时并不喜欢那样体裁的作品,于是就没有去深入了解它。大一的假期呆在家里无聊,翻出了它,走进了都梁的世界。毫无防备,几集过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部作品,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从大一到现在三年的时间里,我看了三遍电视剧,一遍小说原著,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每次都感动到稀里糊涂。
自我认为,《血色浪漫》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他的故事情节,这是一部讲述文革时期年轻一代人成长的故事的小说。虽然时代不同,但是故事情节主要从友情、爱情、人生等永恒话题展开,小说中青年人坚定的友情、梦幻般却极易破灭的爱情、游戏人生的情怀无疑引起了年轻的我深深的共鸣。
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老三届”一代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周晓白等,有因为父母政治问题时期混世顽主的生活(就是在这个时候周晓白闯入了钟跃民的世界,才发展出后续的一系列故事),有父母平反后陕北插队、部队当兵的故事、也有复原之后重新打拼的乐趣抑或是幸福。无论在什么时候钟跃民游戏人生的观念总是带给他无限乐趣,在心理平衡之后他总是可以把一切工作都做的相当优秀,成为团伙中的领头羊。
今天我主要与大家分享由《血色浪漫》引发我关于人生的思考,不同主人选择不一样的人生,钟跃民选择游戏人生。初中毕业的他当了几年的“小流氓”,打过架,拍过婆子;去陕北插队,讨过饭,放过羊;去当兵,顶过领导,立过功;卖过煎饼,智斗工商局;蹲过监狱,跑出租,拉野鸳鸯,开过饭店……最终他加入了反恐组织。他的一生就这样过了,一直在路上,在他眼中不同的生活方式只不过是不同的游戏罢了,其间并没有多少差别,于是他不管干什么都享受在其中,做生活中最快乐的人。正如他蹲在监狱里都能过得有声有色,没有丢掉心中的希望,于是说他是一个牛人。
纵观全书,初中毕业大伙都是一起打架、拍婆子的少年,多年后差别惊人。也许这就是选择,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适合自己才是更好。正如钟跃民和张海洋算是早年生活方式极为接近的两个人,但却在复原选择职业上出了差别,以我看这就是性格差异的结局。自我感觉,自己拥有和张海洋一样的性格,但却想走钟跃民一样游戏人生的道路,生,就生的快乐,重要的是过程,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做最好的自己,摒弃世人的闲言碎语!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二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过: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前一阵时间刚好充裕,受《亮剑》影响,又仔细阅读了都梁的另一部作品《血色浪漫》。作品主要讲了从文革到21世纪的时间段里一群部队大院孩子的生活成长经历,这里面的很多内容深入思考后都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所以说谈不上一些纯粹的读后感,只是认识并找到了一个定义更加清晰的我。
情义。
先俗点,说说被当今社会过于夸大宣扬的感情。看看主人公钟跃民对待感情的态度吧!他在陕北插队时对蒋碧云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故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别人的老婆。蒋碧云反驳说: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就没有真情了。这时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可以看出在现实面前钟跃民对爱情很冷静和理性,我也很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我认为相恋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可以无条件地去轰轰烈烈甚至去作,但是婚姻是有条件的。花朵需要适宜的环境才能生长,婚姻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功。人生遇到的每个人,出场顺序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在合适的时间遇到是天时。以过来人角度讲异地恋真的很辛苦,我当然不是反对异地恋。既然要结婚,两个人最好不要聚少离多。空间地域相近,这是地利。结婚嘛,最重要的肯定是感情啦!所以聊的来,玩的开,能有感情的过日子这是人和。
除了感情,在其他情义上,钟跃民并不是很理性,而是一个很容易感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等等,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能让他流泪。在这些细节里我看到了他的单纯和义气,他的单纯使他内心情感世界很丰富,他的义气使他能结交到真心的哥们。综合这两点,我给他的总结就是一个浪漫侠义之人!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往往是具有感染力,凝聚力的。我们在现实工作中需要这样的感染力和凝聚力,这是是团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
思想与文学涵养。
钟跃民不是一个纯粹的顽主,他的思想与文学涵养同样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钟跃民开始这样理解,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只听凭于心灵的召唤,而不被肉体的欲望所控制?走在人群中,他常常强烈的感受到,中国人的心灵还和中国人的历史一样,在功利主义和隐逸之间茫然徘徊,使人世变成没有理智的掠夺,使出世变成失败的藏身之所。在这样的群体里,最容易形成时尚和潮流,所有潮流得到流向,都是一元化的价值取向,所以我们的心灵总是一架失去控制的马车”。对于这段话我感同深受,我时常感觉现在社会太浮躁。我很难想象以前的“杀马特”“非主流”怎么会形成潮流,无非是一些追求表面个性的浮躁之人所做。而一些跟风之人只是觉得看上去很立异,就盲目模仿形成风气潮流,这些人并没有真正了解认识事情的本质。这两种人在我看来内心都是很空洞的,并没有建立正确的三观和坚定的信念。人生不过是一个“悟”的过程,当你“悟”出的境界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才能看到事情的本质内容,才能得心应手的待人接物。我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继续有所“悟”,有思想。
钟跃民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的人,这样的境界和认知也能使他对感兴趣的事物上达到一定水平高度,文学就是其中之一。钟跃民文学素养之高可以说是贯穿作品的一条暗线,许多情节因之展开。以他欣赏《船歌》时的想象为例:“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这幅画面让在场的人无不受感染。我分析看来,正是如此高的文学素养才使他的生活品位与格调也很高,同时也是他自信的来源之一。对于读过一些文学作品的我来说,知道读书的好处,我想我以后会坚持阅读的习惯。因为我想提高自身的境界与文学素养,再大胆点说,在文学上我会当一名浪漫主义诗人!
生活态度。
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触与收获就是主人公的生活态度:父亲文革被隔离钟跃民没表现太多怨恨与消极,而是潇洒快乐的当起了小有名气的顽主等待机会。去陕北插队离别时他不像大多人一样沮丧流泪,一句“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更是豪迈。而他在陕北的生活也应着这句话;没饭吃带头要饭,学习陕北民歌,与秦岭相爱······虽然贫穷也照样活的精彩。当兵后苦练本领,从一个刺头兵成为侦察营长,立下诸多战功。退伍后生意经营的有模有样,最后过上自己的理想生活。“顺其自然,活在当下”这八个字在钟跃民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是我学到的宝贵东西。人一生要经历的太多,大多都不是自己所想要的。这时我们就要乐观,活在当下,积极投入,无论做生么都要做的出色。所谓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切不可用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当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是不能把远虑经常放在心上,脸上表现出一脸事故的样子,否则远虑就可能成为你的近忧。活在当下并不是安于现状,它的意义就是把眼前事情做好,为了以后远虑的到来能好好应对,为了实现自己的终极理想。这些话都是我从中感悟收获到的最有用的东西。
血色是现实,浪漫是理想,血色浪漫就是在现实与理想中去生活,体会人间各种滋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这些就是我从作品中所想到与感悟的东西。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三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四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