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汇总15篇)
方案的制定要考虑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方案的制定需要灵活性和创新性,能够适应环境和变化的需求。在写方案之前,先进行调查和研究,了解相关的背景和情况。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决策部署要求,引导广大老年群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他们的财产安全。近日,xx区老干部局积极开展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为老干部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举办养老诈骗专题宣传讲座1期,邀请70余名离退休老干部参加,教育引导帮助老干部提高识骗防骗能力,提醒老干部不要贪图一时的小便宜,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遇事多与子女商量,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同时,鼓励老同志参与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来,举报身边发现的涉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和违法犯罪行为,并现场帮助老同志下载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切实提高了老同志识骗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地防止诈骗在老年人身上发生。
邀请老干部广泛参与,深入基层开展的养老诈骗宣传活动7次,通过面对面宣传、印发宣传册、养老诈骗法律咨询、入户走访等形式,强化了广大老年群众防养老诈骗的意识,提高了识骗防骗能力,形成“人人识骗、人人防骗、人人拒骗”的良好氛围。宣传共走进300余户家庭,受益群众20xx余人次,发放反诈宣传册3000余册。通过不断壮大养老诈骗正面宣传声势,进一步营造了全民防范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全区各级各单位对老干部进行养老诈骗线索排查,据统计,在老干部群体中无1例养老诈骗案例发生。同时要求对本单位老干部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对行动不便的要“送学上门”、居住外地的要电话宣传,确保此次宣传活动不漏一人,要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平台,转发养老诈骗相关讯息,确保养老诈骗入脑入心,将防诈、反诈信息带到更多老人身边。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近百次,惠及1000余名老干部。进一步加强了老干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构筑起防范诈骗的自身防线。
通过养老诈骗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效的保障了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下步,xx区将继续紧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力度和涉诈问题线索排查打击力度,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镇养老诈骗犯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相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在xx镇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专项办办公室下设在镇xx办,由政法委员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xx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xx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xx年5月至9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xx年10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1.畅通举报渠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用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规范线索处置。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相关转办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专项行动线索受理工作按“首接责任制”要求施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线索时如发现不属本地区、本行业管辖的,要主动引导举报人向正确的部门反映问题,不得拒绝了事;如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应由首个接受举报线索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受理,并记入台账,不得推诿扯皮;对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线索,应及时提请镇专项办协调处理。
3.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页、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新媒体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离退休党员、xx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五人治理小组”等力量作用,以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菜市场、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合医养结合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示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危害后果,普及投资、保健等常识,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4.加强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和舆情苗头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强化精准打击。辖区派出所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应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畴。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追捕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xx办和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1.整治行业乱象。要强化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服务消费“陷阱”。镇民政办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镇文化站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套路”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隐患。镇自然资源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县市场监管局xx分局要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整治违规在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2.严防非法集资。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打着“养老”幌子面向老年人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隐患,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投资理财“陷阱”。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高额返利、赠送礼品、优惠服务等形式诱导老年人预付或缴纳高额服务费、会员费、保证金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投资项目、加盟入股、租赁购买养老床位或公寓使用权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变相投资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居间介绍房产抵押借贷、承诺保本高息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将房屋抵押担保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
3.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4.防控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5.抓好建章立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执法办案指引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全面建设和谐xx、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镇专项办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细化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压实各方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分工分别制定分方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强化xx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因地因情制宜推进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做到有所侧重、精准施策,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实效,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组织开展督导督办,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办理,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考评最终得分将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进行结果运用,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三
近期,xxx街街道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和省、市、区专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街专项行动,动员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工委”、网格员、楼院长等力量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展“老年识诈防诈”知识问答等灵活多样形式,深入推动“涉老反诈”宣传“六进”活动,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要迅速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深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迅速在全辖区内掀起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并且要精准把握时度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工作情况和成果经验总结报送,及时编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简报,街道综治中心将加强督导检查,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街道建设考评内容,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四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按照平安雁江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雁江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雁江组〔20xx〕6号)部署要求,我镇决定用半年时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小院、法治小院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全镇政治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推动。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源头治理“六项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打击整治方面。迅速向养老诈骗的犯罪发起全面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面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城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有效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二)宣传教育方面。坚持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的犯罪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和养老诈骗“露头就打”的良好社会氧围。
(三)长效机制方面。及时总结提炼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和行业监管制度,推动长效常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中央、省、市、区专项办总体部署,这次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约半个月时间)。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镇上方案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法,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具体举措,迅建在全镇广泛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摸排和收集掌摆一批重点线索,精准牵引和有效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10月,约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行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迅速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整治一批乱点乱象,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严重、隐患突出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针对性开展整治规范,限期整改提升,持续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初,约半个月时间)。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1.畅通举报渠道。雁江区专项办及成员单位已于5月6日多渠道发布了《雁江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受理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立即核实、查办并及时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向镇专项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跟踪掌握本单位线索办理情况。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6日前已宣传公布举报渠道,其他工作长期坚持。
2.抓好宣传教育。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精准把握时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治保委员、村(社)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结合“全民反诈”工作,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上旬并长期坚持。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防发生涉稳事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舆论引导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迅速果断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牵头单位: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突出精准打击。镇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要注重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的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形成战果并长期坚持。
5.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尚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全力追赃挽损。镇派出所要加强和民政、建环、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7.明确整治重点。
一是网络领域涉诈问题隐患。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
牵头单位: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是养老服务领城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做好养老服务领城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是涉老“食品”“保健品”涉诈问题隐患。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9.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10.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长效常治。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5日前。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中、省、市、区要求,我镇设立小院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陈晓波、镇长刘中国担任,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居)、镇级各单位(部门)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社治办钟强兼任,卓宇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细化落实本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
(二)压紧压实责任。履行牵头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我镇将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我镇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制定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督导考评。领导小组将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同时,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对成效突出的村(居)、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五
一要抓站位,强认识,充分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各乡镇(街道)、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各自特点做好贯彻落实,以“绣花功夫”梳理组织领导、线索核查、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四个方面工作情况。当前重点是结合《关于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的通知》,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开展进医疗机构、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进超市或农贸市场、进家庭“六进”走访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02。
二要明要求,把重点,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开展。
专项行动从4月开始到今年10月结束,共6个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前后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各乡镇(街道)、区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线索摸排工作,确保取得打击成放、整治成效和教育成效。
03。
三要强协同,抓考评,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要做好分析研判,确保能够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得力举措;
要加强督导考评,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考核,奖优罚懒。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六
我国xx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x。xx亿,养老服务领域空间广阔,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权益保护能力不足的弱点,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设置陷阱,坑骗老年人的“养老钱”。
今年x月,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xx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拉开帷幕,全国民政系统迅速响应,全力宣传发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吹响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冲锋号。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作为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单位之一,民政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领导小组,于x月xx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印发打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服务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x月xx日,民政部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第一次推进会,部署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为确保专项行动抓紧抓细、走深走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均已制订印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工作力量组建专班。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组建了由养老服务处等多个处室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各地市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效。
加大宣传发动提高识别防范能力。
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是专项行动的x个关键环节,其中宣传发动贯穿始终。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快速识别涉养老服务诈骗行为,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xx等多地民政部门梳理总结了养老服务诈骗的常见类型和套路,比如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通过免费礼品、高回报等噱头引诱老年人,进而实施养老服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与此同时,xx等多地民政部门整理制作了反诈公益短片、指南、告知书、海报、漫画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大影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专门制作藏语宣传片方便老年人观看,陕西省富平县还将养老诈骗案例编入地方戏曲传唱。
为扩大社会面宣传,使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提示深入人心,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引导。xx等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条幅等方式,推动反诈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揭露养老服务诈骗的套路,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江苏省民政部门要求以民政服务大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重点,结合居家上门服务,向老年人宣传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知识;xx省民政部门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发布一份倡议书、发送一张“明白卡”(老年人权益明白卡),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一个专栏、签订一份承诺书、提供一份提醒函,全方位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屏障;福建省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将防范养老诈骗、保健品营销等内容纳入养老院院长培训课程,纳入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湖北省武汉市“见缝插针”,在核酸检测点发放卡片,不断延伸养老服务反诈宣传的“触角”。
加强线索排查形成风险管控合力。
xxxx年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此次全国专项行动开展后,再次提出完成复查“回头看”的任务,准确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目前,全国民政系统正在按照民政部统筹部署,对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开展复查,对风险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再纠偏,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实施分类处置,按照“一院一策”的要求,有效化解风险。注重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对未登记备案但开展养老服务的场所、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开展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
除了上级转办、全面排查以外,民政部门还积极推动构建全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线索的高压局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号召全民参与专项行动。在宣传推广中央政法委xxxxx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基础上,还通过官方微信、媒体宣传等公开各级养老服务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等信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投诉有门、受理及时。
为强化线索收集,福建省民政部门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增强防范打击整治的声势;江苏省将“xxxxx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纳入养老服务诈骗举报途径;海南省民政厅要求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处理进展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开局良好,后程可期。全国民政系统将持续营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强大舆论声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盟自然资源局结合部门工作目标实际,及时部署推动,广泛动员宣传,全力助推全盟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细安排部署我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任务目标,及时制定出台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摸排范围重点,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组织保障,成立了主管领导亲自抓,专项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得到及时推动落实。
二是及时部署,强化思想。向各旗区及时下发工作部署通知,要求旗区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及时配合专项办开展专项行动,并重点围绕工作部署、线索核查、打击整治、主题宣传、典型案例,特色亮点等情况,形成高质量的简报,报送盟局。
三是加强摸排,摸清底数。在全盟自然资系统内开展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摸排工作。摸排近5年来以划拨、出让、租赁方式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并明确重点整治擅自改变社会福利用地用途、养老用途以建设老年公寓、宿舍为名开发房地产设计等诈骗问题隐患。据初步摸排统计,全盟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诈骗行为。
一是借助led大屏,营造浓厚氛围。在局机关大厅led大屏反复播放宣传标语和相关政策,全面深入向单位来访社会群众和系统工作人员宣传此次打击整治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措施,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二是借助新媒体,广泛动员宣传。借助单位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推送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相关活动的专题报道和相关部门的重点网络宣传作品,扩大正面宣传,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深厚氛围。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民监督范围。借助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嫌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明确了本次专项活动的征集线索范围,受理方式和受理时间,营造了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形成涉嫌违法用地问题清单,做好专项整治、主题宣传,总结巩固提升等阶段工作,确保自然资源部门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九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十
“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晴。”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和识别骗局的能力,让老年人正确识别五花八门的诈骗手段和骗局,预防和减少相关诈骗案件的发生。近日,新景乡在强化安排部署的基础上,持续在宣传发动上聚焦发力,组织各村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防诈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微信群宣传、走访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守牢群众“钱袋子”。
活动现场,乡村干部向过往村民发放防诈骗宣传单,并向老年人宣传讲解常用的电信诈骗手段,并提醒村民群众要提高警惕,谨记不贪图小便宜、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转账汇款,如遇到可疑情况请及时报警。同时深入辖区村庄、田间地头,开展了防诈骗金钟罩app注册,给群众最安全的守护。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防诈骗意识,为广大老年人享受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下一步,新景乡将持续开展关于相关诈骗宣传活动,将防诈骗宣传工作纳入全村常态化工作内容,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让各类诈骗无计可施,无处可藏,让养老诈骗防护网“老”不可破,让辖区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和谐新景稳定发展。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十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消费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把非法盈利的目光也聚焦到老年人身上。近年来,各类假借“养老”之名的欺骗犯罪高发,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影响了社会稳定。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肥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助推平安肥西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注重人力保障,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主抓,并明确刑庭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工作任务,并适时与县专项办对接,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
通过老年人喜闻乐道、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滚动屏等多媒体手段发布涉老诈骗的提示、预警信息,在院机关和三个派出法庭的宣传栏张贴海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话术”。同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借助庭审机会,现场以案说法,借案普法,向相关人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正在审理的一起涉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把握审判工作重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合议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执协调力度,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
把案件办理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加强府院联动,就实践中易发多发的“保健品”领域养老欺骗犯罪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养老欺骗犯罪的综合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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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市县两级涉老场所led显示屏、农村“村村响”广播、村(社区)文化广场展板、民政部门新媒体平台以及涉老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集中投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标语、防骗知识、公益广告、咨询服务等,通过中国移动xx分公司向全市中国移动用户发送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的温馨提示100万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73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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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社区干部、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支队、广场舞组织者,在广场舞、棋牌等活动开始前,定时开展关于防范养老诈骗知识主题宣讲,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社工组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人员等在进行入村入户宣讲,养老诈骗的类型、主要方式、初步鉴别和养老诈骗风险隐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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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各地民政部门、养老机构、涉老企业、社会组织和协会,征集展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文艺作品40余个,生动形象地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大意义、开展养老诈骗防范鉴别等,系统梳理历年来各地养老诈骗案例,在现场宣传活动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语言,解说分析案例,分发养老诈骗案例、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汇编等宣传手册3万余册。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免疫力”。6月1日,南乡镇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文广体旅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现场讲解等方式,提醒老年人不要随意向陌生人转账、汇款,谨防上当受骗,并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解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向群众普及八步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
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南乡镇采取入户走访和集中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截至目前,共发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4000余份,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养老诈骗内容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取得了良好的防诈反诈宣传效果。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十四
今年以来,xx区东门街道多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目前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行动开展以来,东门街道成立包括公安、综治、民政、计生等部门的打击养老诈骗专班,严格认真分析当前辖区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阶段工作计划和重点,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街道打击养老诈骗专班各成员单位对打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专项工作开展期间,该街道多措并举,结合“线上+线下”双路径广泛发动宣传,积极号召各社区工作站、各物业管理处在居民群内广泛转发宣传链接,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视频号等平台,线上定期推送养老诈骗小知识、法律法规等。
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相关单位走进社区开展“访民情、解民忧”活动,并通过悬挂有关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总结防骗顺口溜等接地气的方式,向群众揭示养老诈骗的手段,让反诈宣传更加醒目、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民、老年人群体、重点行业及场所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反诈宣传教育,东门街道还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守住养老钱,幸福享晚年”的主题宣传讲座。社区民警通过真实案例,向居民揭露“中大奖”“保健品”“投资理财”等诸多骗局的作案手法和特点。
东门街道综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至今,该街道已累计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72场,张贴海报6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2000余份,覆盖人数达9万人。
医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篇十五
近日,一场“防范养老诈骗”专题宣传讲座走进福州市锦江社区长者食堂,一句句简单而明确的提醒,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让老人们听得津津有味。
近日,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我省多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合力织密防护网,守护老人钱袋子。
4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以“预订养老院床位”“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名义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查找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开展销售环节“涉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重点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中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广告行为。
省民政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专项行动纳入“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民政工作重点。为提升老年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省民政厅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在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常态化宣传。
我省已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等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养老机构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机构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目前,民政部门已对全省1。58万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含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进行多轮排查,覆盖率100%。重点对全省1180家养老机构开展预收服务费和押金检查,全面审查其中的670家委托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合同,督促将防范非法集资、防范诈骗等内容补充写入合同内容,进行履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