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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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xx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xx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5、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因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地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例如:我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无职工宿舍,甚至住集体宿舍或院外租房),待遇偏低,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设施比较差,如白石、小坪、攸镇等边远山区,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远远低于医改的要求。
7、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补助标准较低,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随着人工工资和建材价格的不断一涨,使建筑造价上涨,导致新建项目资金出现缺口,缺口资金基本上是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挫伤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8、村卫生室人员未纳入社保,使得村卫生室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导致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满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一是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
二是出台对民办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更具操作性、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从机构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比例。
三是加快探索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以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即租赁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合资合作模式、bot模式。
四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在编制数内,县人社局、编办优先上报卫生系统人员招聘计划,补充紧缺卫技人员。
五是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六是将xxx纳入社保,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二
关于我乡为全面开展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努力确保党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乡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一是五保供养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新增五保供养对象1名,全乡五保供养对象达到22名;五保供养金每人每月210元.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每个季度准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扎实抓好临时救济工作。目前已实施困难群众、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61人,发放救助金13360万元,解决临时困难户的燃眉之急。
三是城乡低保工作成绩突出。按要求开展城乡低保普查,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分类施救,按标施保。城市低保对象8人;农村低保对象241户292人,每月补助金额和全年生活补助金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是双拥优抚工作迈上新台阶。对14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已全部实行金融机构直发;实行优抚、定补标准政务公开;通过财政局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的优待资金;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优抚对象治病、生活、居住困难。
六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对满足民政医疗救助的人员及时上报材料,对救助资金采取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及时准确的发放。
一是切实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挂帅、部门管事、财政管钱”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做好相关补贴资金的测算方案制定、清册编制、张榜公示、打卡发放、检查验收,装订档案等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等进行规范,依据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工作,做到资金管理有章可依,违章必纠。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民生补贴资金发放,乡纪委配合上级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发放情况和“一卡通”发放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一)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民生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三)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我乡将一如既往地始终把民生工程作为民生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民生工程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本着“以人为本”理念,严格制定和落实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切实将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三
市委监察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工作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以来,市政府督查室全体干部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并认真对照三项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努力查找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坚决纠正科室存在的作风问题。
1.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平和,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2.工作存在惰性,安于现状。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有时等待领导指示,怕做错了要承担责任,放松了对工作效率的要求。
3.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处理问题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不想得罪人;缺少主动调研,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4.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表现在:偶尔有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特别是家里有老人生病,或孩子没人接送时,影响了工作效率。
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虽然经常进行网络学院的理论学习,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考虑个人得失较多,忽略了群众的想法,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解答咨询,处理工作。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个人的思想觉悟。一方面,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另一方面,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争当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要求别人做到的,我们首先要做到,要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者。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四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五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六
按照县纪委下发的《中共县纪委关于开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永纪发〔〕24号)的要求,我乡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照10个方面的督察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向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倾斜,并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做好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把民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各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成立了乡长任组长的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村、各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我乡争取并加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的投入以建设“和谐富裕”为目标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一)补助类项目。
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各项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强化监督,各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管理,按具体要求发放到农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低保、高龄老人补助、退耕还林资金等资金落实了专户管理,建立了补贴档案,全面实行了“一折通”发放。按规定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发放各项支农强农惠农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截止12月1日,全乡发放了以下改善和保障民生资金:
1、农民补贴。发放农民补贴资金1107661.05元,其中综合直补资金632240.00元、机耕机耙燃油补助资金74265.30元、良种补贴资金(水稻、玉米、小麦)166669.65元、粮食直接补贴资金97830.10元、退耕还林525.60亩兑付补贴资金136656.00元。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8.176万元。经过积极争取有32户农户顺利购买了满意的农机具,共享受到农业购机补贴25600元。
发放人数1012人,实际发放资金816020元,全部实行了“一卡式”发放。
3、城市低保。截止到12月1日,我乡到账1-12月资金为90647元,发放98户108人,实际发放资金90647元,全部实行“一卡式”发放。
4、优抚对象。我乡严格执行“优抚”政策,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截止目前我乡到账资金为216134元,已发放人数257人,优抚资金共发放206504元(其中五保户167人,发放1—6月五保户供养资金168780元)。
5、大病医疗救助。为确保我乡居民大病得到及时治疗,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我乡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对符合救助的对象,经个人申请、审核,1—12月共救助49人,发放救助资金71000元。
6、受灾临时性救济。1—12月发放慈善捐款36180元,发放爱心水窖建设资金16000元,发放抗旱特别捐款24500元,发放抗旱救灾粮6.75吨。
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情况。认真按照县计生局要求,统计及发放从1991年4月至12月拖欠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共174户95460元;完成了云南省双女绝育夫妇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660人,19800元;兑现了云南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473人9460元;并统计完成了的享受人数上报工作共计:484人、14520元;发放了奖励扶助新增人员4人储蓄储存:金额2880元和申批获一次性奖励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8户6000元;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年奖学金:小学45人,每人每年160元;中学41人,每人每年260元;高中和大中专一次奖学金4人,共计7000元。
8、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我乡参合人数14162人,参合率97.7%,1至12月全乡新农合减免医疗费用1042272元,大大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建设类项目。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争取实施了一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并通过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1、全乡劳动就业落实情况。,全乡外出务工人员达到2500人,实现劳务收入800万元,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同时,我乡狠抓“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举办新型农民培训班13期1700人次。
2、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乡党委、政府一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整个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强协调,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立足实际,全力以赴促进教育事业,今年我乡共争取资金1078万元,对一贯制学校、柯乐小学、光明小学的校舍进行排危改造,在新民小学征地1.7亩,投资22万元修筑篮球场一块,围墙160多米,大门一道。目前以上项目即将竣工启用,这些工程的完成将极大地改善我乡校舍破旧的面貌,大大降低了校舍危房率,有力地推进全乡集中办学进程。
3、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项目争取及实施情况。一年来,乡党委政府把争取民生工程项目、对外争取资金作为振兴全乡经济、完善全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到市、县有关部门跑信息,多次请市、县领导相关单位的领导到我乡调研工作,争取项目、争取资金,鼓励各村、各站所跑项目、跑资金。一年来,争取实施了以下民生工程项目:
(2)向宣明会争取实施了海联村委会厥菜坪灌溉引水项目,投资3.4万元;
(3)实施了水井五组、水井鱼勺罗、光明姜家村三个市级整村推进项目,投资45万元;
(4)实施了43户扶贫安居工程,每户补助10000元,共43万元;
(5)争取实施了一贯制学校道路建设,投资7万元;
(8)争取实施了柯乐村委会五组、六组人马驿道建设工程,投资5万元;
(9)争取实施了村委会大地村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投资24万元;
(10)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大营一村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投资22万元;
(11)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黑乐村小组通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28.4万元;
(13)争取实施了柯乐、楼海村委会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15)全力配合好总投资1700余万元的康家河、大研两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有效增强全乡的防讯抗旱能力,有力保证全乡的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目前,这些项目大部分已顺利完工,部分工程的扫尾工作也将在年内完成,这些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改善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为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继完成960套“村村通”设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光明、新民、村委会发放了第二批“村村通”设备364套。进一步改善和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现阶段的民生问题,已不再是简单的衣、食、住、行问题,而是教育、文化、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问题,涉及到群众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就我乡而言,虽然一直争取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支柱产业支持,农民增收缓慢。我乡农民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所得,全乡还没有有规模的支柱产业支持。为此,我们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土地流转为抓手,以“一片叶(烤烟)、一朵花(朝鲜蓟)、两棵树(核桃、青花椒)”的产业发展思路,培育一批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加大劳务型输出,大力发展服务业,实现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缺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虽然实施人饮安全、农村通达公路建设等一大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但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还有部分村的群众喝不上清洁卫生自来水;部分村村民小组没有通电;通村道路基础仍然很差,处于晴通雨阻的状况,很多村民小组还没有通路,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缺乏文化娱乐场所,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现在人们的闲暇时间逐渐多起来,文娱体育活动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但现状是,农村的'文体活动相当缺乏,可农民的文化设施几乎空白,我乡的村级阵地建设虽然得到了加强,但村级没有宣传文化知识的平台,更没有娱乐健身的场所。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农村广泛开展文娱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真正使农村的文化事业繁荣起来。
4、缺乏科技扶持,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从全乡来看,农民文化素质还较低。农民的生产生活还是比较落后,依赖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在农村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必须花大力气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给予更多的科技扶持,培育农民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思路,从而切实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5、缺乏长效机制,短期内解决民生问题困难重重。目前,乡党委政府的一切工作都以“民生”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但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近年来的发展来看,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感情投入和资金投入。只有感情投入,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才能做到“利为民所谋”,才可能实现“权为民所用”。只有资金投入,使改善民生问题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使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界时时刻刻都心系“民生”,关注“民生”,促使民生问题扎实有序推进。
6、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是工作得以落到实处的保障,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很多民生工程实施中没有做到及时公开,信息更新速度较慢,特别是账目不全、不清楚,无法完全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得到群众的监督。因此,必须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把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1、进一步加强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种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2、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城乡低保户的核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动态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加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4、加大对工程类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我乡在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各级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七
关于我乡为全面开展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努力确保党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乡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一是五保供养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新增五保供养对象1名,全乡五保供养对象达到22名;五保供养金每人每月210元.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每个季度准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扎实抓好临时救济工作。目前已实施困难群众、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61人,发放救助金13360万元,解决临时困难户的燃眉之急。
三是城乡低保工作成绩突出。按要求开展城乡低保普查,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分类施救,按标施保。城市低保对象8人;农村低保对象241户292人,每月补助金额和全年生活补助金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是双拥优抚工作迈上新台阶。对14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已全部实行金融机构直发;实行优抚、定补标准政务公开;通过财政局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的优待资金;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优抚对象治病、生活、居住困难。
六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对满足民政医疗救助的人员及时上报材料,对救助资金采取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及时准确的发放。
三、落实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挂帅、部门管事、财政管钱”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做好相关补贴资金的测算方案制定、清册编制、张榜公示、打卡发放、检查验收,装订档案等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等进行规范,依据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工作,做到资金管理有章可依,违章必纠。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民生补贴资金发放,乡纪委配合上级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发放情况和“一卡通”发放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民生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三)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八
近年来,我局牢牢把握“民生为主,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力做好惠民政策落实,抓好就业培训,坚持本职工作与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推进,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就业工作。
通过开发保洁、保绿、保安和托老等公益性岗位,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截止目前,我县城镇新就业314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0%,城镇新增就业28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9%,失业人员再就业251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7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8%,登记失业率为3.1%,低于全市4.3%控制指标1.2个百分点。
2、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制定了人社工作服务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们共培训再就业人员760人、培训农民工852人、培训创业人员120人,其中为园区企业培训缝纫工500人。
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职业介绍工作。我们积极与县内外用工企业联系,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截止目前,共完成公共职业介绍2457人,职业介绍成功人数1375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0%和59%。
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我们积极与省人社厅协调开发公益性岗位,上半年共安置了30名就业困难大学生。
4、人才开发工作。
对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充实了人才信息库,储备人才达到了7210人,确定农村乡土人才890人。建立了1080名毕业生信息库,为前来登记的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进行登记、发布信息、人事代理等服务。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文化考试,录用公安辅警30名,有效充实了我县公安力量。20xx年以来,已有281名特岗教师转正。通过委托招聘,为县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推荐了50人,签订协议10份。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社会保险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增加社会保险扩面。截止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3,484人、68,923人、128,000人、8,600人、1,460人。
1、就业、创业规模、层次较低。
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识不强,职业技能单一,又不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因此适合其就业的岗位较少。
2、社会保险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临近,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各项待遇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支出钢性增长,同时由于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参保覆盖面已达到一定水平,扩面征缴空间不断缩小,社保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续参保扩面难。
虽然我县新农保制度起点较高,年最高缴费标准达到20xx元,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仍觉得标准过低,吸引力不强,缺乏参保积极性。此外,因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流动性强,新农保参保空间不大,扩面后劲不强。
4、人才观念和人才优先意识不浓。
我县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总量偏少,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数量不足,不能适应跨越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工作体系还不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不健全,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引导社会转变人才观念,强化人才优先意识,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围绕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对拟上马项目用工情况超前搞好用人情况预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特色培训、订单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为新落户企业做好技能人才的准备。针对三联药业即将投产的用工特点,要联系药监局开展gmp培训。针对轻纺产业园建设的需求,要扩大麻纺、编织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创业、就业本领。积极扶持产业园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提高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本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农民的技能培训,为他们创业、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及军队退役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要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乡镇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再就业情况,及时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乡镇协理员特别要抓好劳务输出的调查、摸底,掌握群众的意愿,登记造册,为全县劳务输出提供依据。
2、加大人才开发力度,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要根据园区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利用人才中心和人才市场等多种途径,为企业引进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和技术人才,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特别是技术工人短缺的问题。同时要搞好域内人才的开发和利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报到登记及就业指导工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制度、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按照省、市要求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努力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准备工作。
3、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快完善社保体系。
一是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协调工商、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部门,将办理社会保险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是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
三是巩固提高医保覆盖面和待遇水平。
四是做好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待遇,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保险实名制台帐。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九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
我县在深化铁路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上,主要是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踏勘选址、基础资料提供等方面工作。
1、近年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始终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并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初步预计下降4.02%,超额完成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县污水处理厂,总投资6057万元,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5万吨城市污水,日处理1.5万吨的一期工程已于2009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即将动工建设,二期建成后,日处理能力可达到3万吨;积极谋划县石牌镇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总投资3190万元、日处理能力1万吨城市污水;推进、两大水泥企业落实脱硫脱硝技改工程;县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进展良好,总投资3301万元,建成9个垃圾转运站,配备9辆垃圾运输车、18辆垃圾收集车,新建调度指挥中心,配备数字网络监控系统。
2、全面关闭烟花爆竹企业,淘汰高耗能原煤锅炉;成立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有效推动了全县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3、积极开展节能产品惠民政策,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出台《县20xx年度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好推广工作,确保完成推广任务。
1、一是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县全民健身中心总投资3.6亿元,占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约50108平方米,其中作为一期工程的体育馆总投资1.7亿元。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地下及地面混凝土浇筑已基本完成,整体框架已形成,正在进行看台及馆内设施建设,预计10月底基本完工。二是推动旅游发展方面,省独旅游景区去年底成功获得国家“3a”景区称号,今年已经开始申报国家“4a”景区,有关申报材料已准备,预计年底可以通过国家、省旅游部门审核认证。该景区今年已经开始新的景点——开发。目前洞内抽水、地质勘探、外围施工已开始。三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展演展示工作。去年底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活动为期三天,集中展演、展示我县2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有省级、市级“非遗”保护项目4个,如孔雀东南飞传说、石牌戏剧盔帽、顶雪贡糕、牛灯戏等。
2、一是继续实施县与大学合作建立研究生培训基地建设,每年引进10个该校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区域规划方面的研究生,开展校、县合作培养模式,鼓励实习研究生开展关系我县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方面的课题研究,该校研究生的研究成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很好的建议和参考。二是成功引进交通银行在我县设立支行。20xx年1月17日,交通银行支行开业,为我县的金融市场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将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3、大力推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出台了《中共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县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分部门服务业考核办法和乡镇服务业考核办法),对全县的服务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摸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服务业发展奖励资金。
1、一是积极学习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到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更好的服务有关企业。二是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确保在20xx年6月13日前做好统计汇总登记工作。
2、摸排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应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具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项目业主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对于这80个项目之外的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也要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开放。
3、为改进和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行为,县发改委成立行政许可科,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行政许可科窗口整体迁入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加强学习,完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真正践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出台多项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措施,强化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出台《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对照方案,符合关闭条件条件的矿山22家,列入20xx-20xx年整治关闭计划的15家,20xx年关闭非煤矿山7家。启动粘土类轮窑企业全面关闭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xx年关闭粘土轮窑企业22家。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标准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xx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xx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5、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因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地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例如:我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无职工宿舍,甚至住集体宿舍或院外租房),待遇偏低,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设施比较差,如白石、小坪、攸镇等边远山区,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远远低于医改的要求。
7、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补助标准较低,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随着人工工资和建材价格的不断一涨,使建筑造价上涨,导致新建项目资金出现缺口,缺口资金基本上是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挫伤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8、村卫生室人员未纳入社保,使得村卫生室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导致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满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一是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
二是出台对民办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更具操作性、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从机构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比例。
三是加快探索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以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即租赁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合资合作模式、bot模式。
四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在编制数内,县人社局、编办优先上报卫生系统人员招聘计划,补充紧缺卫技人员。
五是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六是将....纳入社保,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关于加强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工作的通知》(银管支付〔xx〕63号)、《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关于加强降费让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我行”)有序开展减费让利宣传活动,落实减费让利工作,现将减费让利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降费情况:
2.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以内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网上银行按照政府指导价已执行四折收取。自xx年9月30日以来,截止2022年1季度末累计减免手续28.87万元。
3.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共8个收费项目。自xx年9月30日以来,截止2022年1季度末累计减免0.016万元。
(二)人民币账户开户手续费降费情况:
银行账户服务费:我行已免收取客户本外币对公活期账户开户手续费和本外币对公账户管理年费2个收费项目。自xx年9月30日以来,截止2022年1季度末,共减免开户手续费0.75万元。
(三)电子银行服务费降费情况:
1.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年费和管理费,企业网银服务年费100元/年,现行收费标准为全部减免。
2.安全认证工具管理年费和管理费,无年费及管理费。
3.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安全认证工具现行收费标准为全部减免。
降费项目的实际累计降费规模达到6.47万元。
(四)刷卡手续费降费情况:
标准类商户借记卡收单服务费为0.54%,25元封顶。优惠类商户收单服务费,我行现无优惠类商户。降费项目的.实际累计降费规模达到0.79万元。
(一)丰富线上宣传途径
我行在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厅堂等多渠道进行降费信息公示。先后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展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活动》、《降费不降服务让利更升温度—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展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活动》等宣传报道,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精准投放减费降费信息。
(二)发挥营业网点一线传播作用
(三)适度开展人流密集区域宣传
在宣传期间,将充分考虑疫情情况,适度开展人流密集的重点区域、商圈、触达更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到小微企业聚集的写字楼宇、小商品集散地等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受众群体,提升本次宣传受众面。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李经理走进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要为自己刚成立不久的公司开立基本账户,听闻同为小微企业业主的朋友在官网获得减费让利的优惠信息,介绍来办理开户业务。一套操作下来竟分文未花。李经理说:“了解到大连银行费用低、服务有保障,没想到这次开户竟然为我免除了开户费用,对我来说不仅是减费让利,更是为我将要启航的新事业搏了一个好彩头。”我们员工抓住又一次的宣讲机会说:“小微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在促进就业方面也有着突出的贡献,我行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人民银行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工作部署,除减免开户费用外、购买支票、电汇转账、网银等都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客户表示减费政策为他们节省了经营成本,让小微企业主真正感受到了国家、金融机构对他们的支持与帮助,表示一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银企合作,共谋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针对涉疫群体的减费让利工作我行按照前期减费让利工作要求,应降尽降。减费让利工作是我行践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风貌的契机,责任重大;减费让利工作更是国家同舟共济、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应然之举,使命光荣。疫情形势复杂严峻、我行将扎实做好减费让利工作,坚持方案精细化,督导常态化,形式多样化,服务精准化,与祖国共克时艰。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三
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芝罘区一直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全年税收工作的重点,加强风险防控、统筹调度,一步步推动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内确立“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思路,对外严格贯彻落实“五个必汇报”。研究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十一个小组协调配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预案,为减税降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增进宣传辅导。
采取“大水漫灌”和“精准滴灌”结合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一是全覆盖,采取“分户包片”的方式,深入推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辅导,通过税企工作群推送860余条信息,覆盖两千多户企业。二是多渠道,在自助查询机上制作宣传资料电子版,通过微信群、电话通知、中介机构配合宣传等辅导企业3万余户,实现优惠政策辅导面全覆盖。三是精准化,针对性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问给予“面对面”解答,并按工作方案要求,将纳税人疑问项目记录收集,每日集中整理,为下一步精准深入宣传辅导提供参考。
(三)实施精密分析。
密切跟踪企业税收政策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调研,及时梳理、及时分析、及时解决;通过线上问询和上门实地走访,对企业退税资金流向进行持续追踪,确保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围绕企业涉税需求进行政策答疑及辅导,并进一步征求涉税服务意见建议,根据企业需求优化涉税服务,实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管理与服务相容相促的税企互动模式。
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共计退减免缓税费176085万元。截至目前,1071户次企业享受留抵退税69680万元;247户次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4493万元;847户次企业享受服务业加计抵减额3039万元。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8560万元,涉及2299户纳税人。23068户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74813万元。为980余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1.55亿元。
下一步,芝罘区将持续跟踪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做到分析更深入、核算更精准、服务更优化、辅导更到位,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四
《xx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xx财税〔20xx〕x号)收悉后,xx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x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xx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xx财税〔20xx〕x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xx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xx县、xx县民政局加强对xx县民办教育协会、xx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xx县民办教育协会、xx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xx县、xx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一)xx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xx财税〔20xx〕13号)要求,xx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xx为组长,县民政局长xx、县教育体育局局长xx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xx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xx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xx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xx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xx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xx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xx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xx县审计局、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xx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xx县民政局、xx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xx民联发〔20xx〕x号),要求xx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xx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xx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x月x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针对xx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xx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x号)、《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质和安全意识积,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关于开展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西银办[20xx]15号)等文件要求活动安排,我网点开展宣传活动。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开展,网点组成了以网点负责人为组长,内控副行长为副组长,客户经理及大堂经理为成员的宣传小组,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以“支付降费让利于民”“我为群众办实事支付降费见实效”等为主题的活动。
我网点在营业大厅设置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台,指定大堂人员为咨询员,摆放宣传材料,并通过led屏、多媒体宣传展示设备、公告栏等醒目进行大力宣传,以“支付降费让利于民”“我为群众办实事支付降费见实效”为主题,一方面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客户咨询或办理业务时,积极主动告知减费让利政策,另一方面,积极通过“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对小微企业和商户的活动,以点对点、面对面的详细讲解,对减费让利政策政策答疑解惑等内容,全面、扎实进行了现场宣传。
通过此次“支付降费让利于民”“我为群众办实事支付降费见实效”宣传服务活动,进一步加深社会公众对减费让利政策的的认知和了解,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让金融宣传更加多元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六
耕作,日后双方不反悔;二是原先调出的3人承包地以无偿转让方式转出,现无偿转入2人承包地归耕作。督查中,镇村正在按照调解意见落实2起纠纷案件的相关工作。
(一)大多数乡镇权证实际到户率要比自查自纠登记表上报的权证到户率低一点,有的乡镇甚至要低好几个百分点;当然,有的乡镇目前权证到户率也要比自查自纠登记表上报的权证到户率高出好几个百分点。
合同。
到户率则要比权证到户率稍低一点,而且农户因重视不够、保管不善、搬家等原因造成合同丢失现象较为严重。
(二)权证、合同、表册填写不够规范,表现在以下方面:
1、权证。
(1)大多数权证漏填“农地承包权()第号”或错填或填写不完整;。
(2)有的权证发证时间漏填或错填或填写不完整;。
(3)有的权证合同编号漏填或编写错误;。
(5)有的权证发包方未填写全称而是简写或者只填了村民小组;。
(6)有的权证承包方式、土地用途填写不完整或漏填或错填;。
(7)有的权证承包方住址填写不完整;。
(9)有的权证漏填承包总面积、地块数量;。
(11)有的权证承包地块分块面积抄写出错;。
(12)有的权证承包地块总数与实际分块登记的数量不一致;。
(13)有的权证漏盖“换证章”;。
(14)有的权证用圆珠笔填写;。
(15)有的权证填写马虎潦草,涂涂改改太多。
2、合同。
(2)有的合同漏填村民小组名称;。
(6)有的合同漏填签订合同时间。
3、表册。
(1)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登记时间;。
(2)有的表册发包方全称填写不完整或漏填;。
(3)有的表册信息登记填写不完整,只填了农户姓名、承包总面积、共有人姓名等项;。
(4)有的表册漏填承包方住址或承包方住址漏填村民小组名称;。
(5)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权证编号、合同编号;。
(7)有的表册漏填或错填承包方式、土地用途;。
(12)有的表册承包面积汇总数出错,与分户承包面积合计数不一致;。
(13)有的表册开始几页填写较完整规范,但后续页有偷懒现象。
(14)有的表册填写非常潦草;。
(15)有的表册用铅笔填写。
(三)土地流转口头协议多,签订流转合同少,所签合同也不够规范。
(四)少数村目前还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接待受理机构。
(五)有的乡镇、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还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清理整顿。
(六)有的村干部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抵触情绪,工作开展欠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不到位。
各乡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挂村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驻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乡镇农经干部为业务督查指导员,村干部为业务责任人,以此划片包村包组,责任到人。
1、针对权证尚未全面发放到户的问题,必须落实以下纠正措施:一是即使征地在即,也必须先将权证发放到位;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调处土地承包纠纷,尽快将权证全部发放到户;三是取消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土地等做法,其间的调整情况以土地流转方式加以规范,提高村组干部、群众对权证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权证的发放。要求各乡镇落实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在6月10日前纠正到位。
2、针对合同还未全面签订到户的问题,必须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宣传,让广大村组干部、群众认识到先签合同后发权证的因果关系,明白合同、权证同样重要,以此促进合同的补签工作和增强保管意识;二是想方设法与外出务工农户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回来补签或委托近亲属代为补签保管合同,力争合同补签工作百分百到位。要求各乡镇同样落实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在6月10日前纠正到位。
3、针对权证、合同、表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乡镇采取召开调度会、举办学习班、创建样板指导等方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的实践工作能力与责任心,认真检查核对,补充规范,确保在6月20日前纠正到位。
4、针对土地流转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各乡镇结合农村土地流转专题调研工作,逐步规范完善到位。
5、针对少数村还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案件接待受理机构的问题,要求各乡镇督促有关村在6月10日前成立落实到位。
6、针对部分乡镇、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村在6月10日前清理整顿到位。
7、针对部分村干部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存在抵触情绪的问题,要求有关乡镇强化宣传引导,尽快消除村干部的抵触思想,做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落实政策一步到位。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七
学校根据柳城县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社冲乡的西面,是一所乡级学校,管辖仓贝、社冲、无忧、洛文、冲江、平村、长漕七个行政村。我校现有教职工100人,全乡现有小学(园)12所,其中小学9所(中心校1所、村完小8所),幼儿园3所;在校学生总数669人(不含幼儿和学前班学生)。我校根据县乡政府的指示件精神,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二、成立机构。
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周荣幸(校长)。
周少乐(书记)。
副组长:陈运全(副校长)。
涂凤玲(副校长)。
组员:学校中层领导、班。
主任。
三、认真落实。
1、“两免一补”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申领国家资助的条件、程序,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同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全乡共有669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学校按照国家和区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乱收费行为。
3、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及时。
学校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开展了对申请补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在校内醒目处公示拟贫困寄宿生名单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召开家长座谈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家庭困难学生、二女户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困难学生享受到补助,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2014年秋学期、2014年春学期共有205人获得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1000元/人。年。
4、学校坚决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审批手续。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学校各类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财务人员审核票据符合规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坚持三人以上签字制度。对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由学校校委会集体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无统一购置教辅材料的问题,学校及班级没有给学生办理任何商业保险。
5、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样表、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每月上级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
6、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学生宿舍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正在新建的教师周转房,主体已完成,工程建设有开工许可证,证件齐全,规范施工。
四、存在问题。
“免费午餐”村校的档案不齐全;
五、整改措施。
认真、细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针对教育系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要求,查思想认识、查政策落实、查存在的问题,重点要从以下方面大力整改:
1、继续加强“免费午餐”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2、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柳城县社冲中心小学。
2014年10月23日。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八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xx]26号)精神及总行要求,我行对照排查重点,对我行自20xx年1月1日以来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我行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收费清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会议确定分行计财部为本次自查的牵头部门,计财部、风险部、个金部、营业部抽调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对我行现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进行梳理排查,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1、服务收费项目。本行服务收费由总行统一进行制订和管理,我行严格按总行制定的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进行收费,并在营业场公示服务收费项目;不存在巧立名目、层层加价和分支机构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标准的情况;应该由我行承担的尽职调查等相关成本依法由我行承担,没有通过“受托支付”环节管理费等方式转化为有偿服务;对小型微型企业禁收限收费用及十二项免除收费的项目落实应免尽免要求,真正做到精简规范收费项目,挖掘减费让利空间。
2、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不存在以存定贷或以贷转存,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没有捆绑销售、转嫁经营成本,增加客户额外负担的行为;没有收费不服务或收费质价不符的行为;没有浮利分费;没有设计复杂结构产品,增加企业融资中间环节等行为。
3、绩效考核机制。经营计划遵循审慎性原则,根据分行三年计划制定,考核指标参照总行下达的指标,根据分行实际和合理预期制订;激励挂钩方式合理,中间业务收入指标和基层机构费用分配等不挂钩。
4、投诉举报处理。自20xx年1月1日以来没有收到过涉及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但我行消费者管理办法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对各类投诉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因严格执行总行制定的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缺乏相应的权限及制度,在努力挖掘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方面的主动性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分行权限范围内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