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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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一
市委监察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工作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以来,市政府督查室全体干部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并认真对照三项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努力查找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坚决纠正科室存在的作风问题。
1.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平和,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2.工作存在惰性,安于现状。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有时等待领导指示,怕做错了要承担责任,放松了对工作效率的要求。
3.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处理问题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不想得罪人;缺少主动调研,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4.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表现在:偶尔有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处理一些私人事务,特别是家里有老人生病,或孩子没人接送时,影响了工作效率。
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虽然经常进行网络学院的理论学习,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考虑个人得失较多,忽略了群众的想法,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解答咨询,处理工作。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个人的思想觉悟。一方面,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另一方面,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争当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要求别人做到的,我们首先要做到,要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脉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者。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二
近年来,我局牢牢把握“民生为主,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力做好惠民政策落实,抓好就业培训,坚持本职工作与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推进,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就业工作。
通过开发保洁、保绿、保安和托老等公益性岗位,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截止目前,我县城镇新就业314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0%,城镇新增就业28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9%,失业人员再就业251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7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8%,登记失业率为3.1%,低于全市4.3%控制指标1.2个百分点。
2、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制定了人社工作服务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们共培训再就业人员760人、培训农民工852人、培训创业人员120人,其中为园区企业培训缝纫工500人。
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职业介绍工作。我们积极与县内外用工企业联系,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截止目前,共完成公共职业介绍2457人,职业介绍成功人数1375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0%和59%。
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我们积极与省人社厅协调开发公益性岗位,上半年共安置了30名就业困难大学生。
4、人才开发工作。
对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充实了人才信息库,储备人才达到了7210人,确定农村乡土人才890人。建立了1080名毕业生信息库,为前来登记的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进行登记、发布信息、人事代理等服务。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文化考试,录用公安辅警30名,有效充实了我县公安力量。20xx年以来,已有281名特岗教师转正。通过委托招聘,为县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推荐了50人,签订协议10份。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社会保险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增加社会保险扩面。截止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3,484人、68,923人、128,000人、8,600人、1,460人。
1、就业、创业规模、层次较低。
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识不强,职业技能单一,又不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因此适合其就业的岗位较少。
2、社会保险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临近,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各项待遇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支出钢性增长,同时由于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参保覆盖面已达到一定水平,扩面征缴空间不断缩小,社保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续参保扩面难。
虽然我县新农保制度起点较高,年最高缴费标准达到20xx元,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仍觉得标准过低,吸引力不强,缺乏参保积极性。此外,因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流动性强,新农保参保空间不大,扩面后劲不强。
4、人才观念和人才优先意识不浓。
我县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总量偏少,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数量不足,不能适应跨越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工作体系还不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不健全,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引导社会转变人才观念,强化人才优先意识,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围绕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对拟上马项目用工情况超前搞好用人情况预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特色培训、订单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为新落户企业做好技能人才的准备。针对三联药业即将投产的用工特点,要联系药监局开展gmp培训。针对轻纺产业园建设的需求,要扩大麻纺、编织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创业、就业本领。积极扶持产业园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提高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本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农民的技能培训,为他们创业、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及军队退役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要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乡镇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再就业情况,及时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乡镇协理员特别要抓好劳务输出的调查、摸底,掌握群众的意愿,登记造册,为全县劳务输出提供依据。
2、加大人才开发力度,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要根据园区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利用人才中心和人才市场等多种途径,为企业引进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和技术人才,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特别是技术工人短缺的问题。同时要搞好域内人才的开发和利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报到登记及就业指导工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制度、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按照省、市要求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努力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准备工作。
3、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快完善社保体系。
一是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协调工商、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部门,将办理社会保险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是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
三是巩固提高医保覆盖面和待遇水平。
四是做好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待遇,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保险实名制台帐。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三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四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五
近年来,我局牢牢把握“民生为主,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全力做好惠民政策落实,抓好就业培训,坚持本职工作与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推进,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就业工作。
通过开发保洁、保绿、保安和托老等公益性岗位,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截止目前,我县城镇新就业314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0%,城镇新增就业28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9%,失业人员再就业251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7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8%,登记失业率为3.1%,低于全市4.3%控制指标1.2个百分点。
2、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制定了人社工作服务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园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截止目前,我们共培训再就业人员760人、培训农民工852人、培训创业人员120人,其中为园区企业培训缝纫工500人。
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职业介绍工作。我们积极与县内外用工企业联系,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截止目前,共完成公共职业介绍2457人,职业介绍成功人数1375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0%和59%。
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我们积极与省人社厅协调开发公益性岗位,上半年共安置了30名就业困难大学生。
4、人才开发工作。
对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充实了人才信息库,储备人才达到了7210人,确定农村乡土人才890人。建立了1080名毕业生信息库,为前来登记的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进行登记、发布信息、人事代理等服务。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文化考试,录用公安辅警30名,有效充实了我县公安力量。20xx年以来,已有281名特岗教师转正。通过委托招聘,为县内重点单位、重点企业推荐了50人,签订协议10份。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社会保险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增加社会保险扩面。截止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3,484人、68,923人、128,000人、8,600人、1,460人。
二、存在的问题。
1、就业、创业规模、层次较低。
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意识不强,职业技能单一,又不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因此适合其就业的岗位较少。
2、社会保险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临近,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各项待遇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支出钢性增长,同时由于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参保覆盖面已达到一定水平,扩面征缴空间不断缩小,社保收支压力逐年增加。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续参保扩面难。
虽然我县新农保制度起点较高,年最高缴费标准达到20xx元,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仍觉得标准过低,吸引力不强,缺乏参保积极性。此外,因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流动性强,新农保参保空间不大,扩面后劲不强。
4、人才观念和人才优先意识不浓。
我县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总量偏少,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数量不足,不能适应跨越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工作体系还不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不健全,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引导社会转变人才观念,强化人才优先意识,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围绕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对拟上马项目用工情况超前搞好用人情况预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特色培训、订单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为新落户企业做好技能人才的准备。针对三联药业即将投产的用工特点,要联系药监局开展gmp培训。针对轻纺产业园建设的需求,要扩大麻纺、编织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创业、就业本领。积极扶持产业园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提高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本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农民的技能培训,为他们创业、就业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及军队退役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要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乡镇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再就业情况,及时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切实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农民及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乡镇协理员特别要抓好劳务输出的调查、摸底,掌握群众的意愿,登记造册,为全县劳务输出提供依据。
2、加大人才开发力度,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要根据园区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利用人才中心和人才市场等多种途径,为企业引进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和技术人才,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特别是技术工人短缺的问题。同时要搞好域内人才的开发和利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报到登记及就业指导工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公开招聘制度、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按照省、市要求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努力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准备工作。
3、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快完善社保体系。
一是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协调工商、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部门,将办理社会保险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二是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
三是巩固提高医保覆盖面和待遇水平。
四是做好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待遇,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保险实名制台帐。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六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七
按照县纪委下发的《中共县纪委关于开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永纪发〔〕24号)的要求,我乡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照10个方面的督察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向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倾斜,并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做好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把民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各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成立了乡长任组长的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村、各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我乡争取并加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的投入以建设“和谐富裕”为目标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一)补助类项目。
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各项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强化监督,各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管理,按具体要求发放到农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低保、高龄老人补助、退耕还林资金等资金落实了专户管理,建立了补贴档案,全面实行了“一折通”发放。按规定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发放各项支农强农惠农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截止12月1日,全乡发放了以下改善和保障民生资金:
1、农民补贴。发放农民补贴资金1107661.05元,其中综合直补资金632240.00元、机耕机耙燃油补助资金74265.30元、良种补贴资金(水稻、玉米、小麦)166669.65元、粮食直接补贴资金97830.10元、退耕还林525.60亩兑付补贴资金136656.00元。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8.176万元。经过积极争取有32户农户顺利购买了满意的农机具,共享受到农业购机补贴25600元。
发放人数1012人,实际发放资金816020元,全部实行了“一卡式”发放。
3、城市低保。截止到12月1日,我乡到账1-12月资金为90647元,发放98户108人,实际发放资金90647元,全部实行“一卡式”发放。
4、优抚对象。我乡严格执行“优抚”政策,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截止目前我乡到账资金为216134元,已发放人数257人,优抚资金共发放206504元(其中五保户167人,发放1—6月五保户供养资金168780元)。
5、大病医疗救助。为确保我乡居民大病得到及时治疗,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我乡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对符合救助的对象,经个人申请、审核,1—12月共救助49人,发放救助资金71000元。
6、受灾临时性救济。1—12月发放慈善捐款36180元,发放爱心水窖建设资金16000元,发放抗旱特别捐款24500元,发放抗旱救灾粮6.75吨。
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情况。认真按照县计生局要求,统计及发放从1991年4月至12月拖欠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共174户95460元;完成了云南省双女绝育夫妇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660人,19800元;兑现了云南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473人9460元;并统计完成了的享受人数上报工作共计:484人、14520元;发放了奖励扶助新增人员4人储蓄储存:金额2880元和申批获一次性奖励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8户6000元;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年奖学金:小学45人,每人每年160元;中学41人,每人每年260元;高中和大中专一次奖学金4人,共计7000元。
8、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我乡参合人数14162人,参合率97.7%,1至12月全乡新农合减免医疗费用1042272元,大大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建设类项目。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争取实施了一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并通过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1、全乡劳动就业落实情况。,全乡外出务工人员达到2500人,实现劳务收入800万元,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同时,我乡狠抓“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举办新型农民培训班13期1700人次。
2、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乡党委、政府一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整个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强协调,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立足实际,全力以赴促进教育事业,今年我乡共争取资金1078万元,对一贯制学校、柯乐小学、光明小学的校舍进行排危改造,在新民小学征地1.7亩,投资22万元修筑篮球场一块,围墙160多米,大门一道。目前以上项目即将竣工启用,这些工程的完成将极大地改善我乡校舍破旧的面貌,大大降低了校舍危房率,有力地推进全乡集中办学进程。
3、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项目争取及实施情况。一年来,乡党委政府把争取民生工程项目、对外争取资金作为振兴全乡经济、完善全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到市、县有关部门跑信息,多次请市、县领导相关单位的领导到我乡调研工作,争取项目、争取资金,鼓励各村、各站所跑项目、跑资金。一年来,争取实施了以下民生工程项目:
(2)向宣明会争取实施了海联村委会厥菜坪灌溉引水项目,投资3.4万元;
(3)实施了水井五组、水井鱼勺罗、光明姜家村三个市级整村推进项目,投资45万元;
(4)实施了43户扶贫安居工程,每户补助10000元,共43万元;
(5)争取实施了一贯制学校道路建设,投资7万元;
(8)争取实施了柯乐村委会五组、六组人马驿道建设工程,投资5万元;
(9)争取实施了村委会大地村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投资24万元;
(10)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大营一村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投资22万元;
(11)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黑乐村小组通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28.4万元;
(13)争取实施了柯乐、楼海村委会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15)全力配合好总投资1700余万元的康家河、大研两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有效增强全乡的防讯抗旱能力,有力保证全乡的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目前,这些项目大部分已顺利完工,部分工程的扫尾工作也将在年内完成,这些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改善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为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继完成960套“村村通”设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光明、新民、村委会发放了第二批“村村通”设备364套。进一步改善和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现阶段的民生问题,已不再是简单的衣、食、住、行问题,而是教育、文化、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问题,涉及到群众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就我乡而言,虽然一直争取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支柱产业支持,农民增收缓慢。我乡农民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所得,全乡还没有有规模的支柱产业支持。为此,我们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土地流转为抓手,以“一片叶(烤烟)、一朵花(朝鲜蓟)、两棵树(核桃、青花椒)”的产业发展思路,培育一批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加大劳务型输出,大力发展服务业,实现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缺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虽然实施人饮安全、农村通达公路建设等一大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但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还有部分村的群众喝不上清洁卫生自来水;部分村村民小组没有通电;通村道路基础仍然很差,处于晴通雨阻的状况,很多村民小组还没有通路,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缺乏文化娱乐场所,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现在人们的闲暇时间逐渐多起来,文娱体育活动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但现状是,农村的'文体活动相当缺乏,可农民的文化设施几乎空白,我乡的村级阵地建设虽然得到了加强,但村级没有宣传文化知识的平台,更没有娱乐健身的场所。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农村广泛开展文娱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真正使农村的文化事业繁荣起来。
4、缺乏科技扶持,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从全乡来看,农民文化素质还较低。农民的生产生活还是比较落后,依赖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在农村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必须花大力气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给予更多的科技扶持,培育农民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思路,从而切实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5、缺乏长效机制,短期内解决民生问题困难重重。目前,乡党委政府的一切工作都以“民生”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但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近年来的发展来看,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感情投入和资金投入。只有感情投入,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才能做到“利为民所谋”,才可能实现“权为民所用”。只有资金投入,使改善民生问题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使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界时时刻刻都心系“民生”,关注“民生”,促使民生问题扎实有序推进。
6、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是工作得以落到实处的保障,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很多民生工程实施中没有做到及时公开,信息更新速度较慢,特别是账目不全、不清楚,无法完全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得到群众的监督。因此,必须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把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1、进一步加强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种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2、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城乡低保户的核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动态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加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4、加大对工程类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我乡在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各级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xx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xx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5、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因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地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例如:我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无职工宿舍,甚至住集体宿舍或院外租房),待遇偏低,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设施比较差,如白石、小坪、攸镇等边远山区,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远远低于医改的要求。
7、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补助标准较低,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随着人工工资和建材价格的不断一涨,使建筑造价上涨,导致新建项目资金出现缺口,缺口资金基本上是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挫伤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8、村卫生室人员未纳入社保,使得村卫生室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导致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满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一是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
二是出台对民办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更具操作性、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从机构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比例。
三是加快探索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以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即租赁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合资合作模式、bot模式。
四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在编制数内,县人社局、编办优先上报卫生系统人员招聘计划,补充紧缺卫技人员。
五是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六是将xxx纳入社保,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九
关于我乡为全面开展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努力确保党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乡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落实民生政策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一是五保供养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新增五保供养对象1名,全乡五保供养对象达到22名;五保供养金每人每月210元.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每个季度准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扎实抓好临时救济工作。目前已实施困难群众、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61人,发放救助金13360万元,解决临时困难户的燃眉之急。
三是城乡低保工作成绩突出。按要求开展城乡低保普查,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分类施救,按标施保。城市低保对象8人;农村低保对象241户292人,每月补助金额和全年生活补助金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发放,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是双拥优抚工作迈上新台阶。对14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已全部实行金融机构直发;实行优抚、定补标准政务公开;通过财政局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的优待资金;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优抚对象治病、生活、居住困难。
六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对满足民政医疗救助的人员及时上报材料,对救助资金采取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及时准确的发放。
三、落实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挂帅、部门管事、财政管钱”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做好相关补贴资金的测算方案制定、清册编制、张榜公示、打卡发放、检查验收,装订档案等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等进行规范,依据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工作,做到资金管理有章可依,违章必纠。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民生补贴资金发放,乡纪委配合上级财政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发放情况和“一卡通”发放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二)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民生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三)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标准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xx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xx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5、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因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地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例如:我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无职工宿舍,甚至住集体宿舍或院外租房),待遇偏低,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设施比较差,如白石、小坪、攸镇等边远山区,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远远低于医改的要求。
7、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补助标准较低,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随着人工工资和建材价格的不断一涨,使建筑造价上涨,导致新建项目资金出现缺口,缺口资金基本上是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挫伤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8、村卫生室人员未纳入社保,使得村卫生室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导致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满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一是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
二是出台对民办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更具操作性、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从机构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比例。
三是加快探索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以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即租赁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合资合作模式、bot模式。
四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在编制数内,县人社局、编办优先上报卫生系统人员招聘计划,补充紧缺卫技人员。
五是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六是将....纳入社保,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分局关于落实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自查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总局发现的五个方面20个问题及省局提出的30点要求,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具体情况如下:
1、认真遵守着装规定。上班时间全体人员按规定规范着装,无混装现象,不存在同一厅着长、短袖制服的情况,长头发女同事按规定盘发,并佩戴统一的发网,存在个别人员,因头发齐肩,难以束发盘发,稍微影响仪容整洁。
2、认真做好办税制度登记。按规定设置导税日记、导税咨询台帐、详细认真记录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及时响应纳税人的诉求,并认真做好解答和回复。同时设置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登记本,及时认真做好服务登记。每天及时电话提醒值班领导及专家团队人员入驻办税服务厅,并及时记录值班日记。
3、加强人员的纳税服务意识,要求窗口人员通过换位思考,以将心比心的心态去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在受理业务中要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避免出现态度恶劣、言语生冷硬等问题,目前暂未发现这类情况。
4、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和办税指南受理涉税事项,严格执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工作要求,对确需与管理分局协调的事项,主动为纳税人进行沟通,同时要求窗口人员将座机电话告知纳税人,便于管理员联系协调,确保不让纳税人多头跑。
5、周一早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等四份文件,同时学习了进一步优化税务登记注销文件及调整政府基金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窗口人员及时掌握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涉税事项。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专人坐值导税台,每天配备三名导税人员,做好涉税咨询、资料预审、表单填报辅导、简易涉税事项办理、取号等工作,充分发挥导税台的重要作用。同时每天配备两名值班人员,做好自助办税区的涉税辅导,尽量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导税台设有对外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能在电话响铃或三声内及时接听。
设立了减税降费专窗、小微企业咨询岗、社保咨询岗、台胞专窗、清税注销专窗、简事易办专窗等,为不同需求的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
厅内设有自助终端机、自助区电脑、电子导税平台,这些设备均可正常使用,自助终端机按规定张贴了操作指引。对暂时无法使用的填单范本设备,按规定张贴了“设备维护中”的提醒。除航信、百旺两家服务商放置的咨询电话牌外,厅内未摆放与办税服务厅无关的广告或宣传材料。
利用早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征期错峰处理文件等,并将预案及文件打印放置于导税台,便于导税人员出现情况及时查阅处理。同时开展了大厅拥堵、系统故障等常见情景的应急演练,提升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大厅资料柜放置了普惠性优惠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个税六项扣除规定、社保费优惠政策等十几种减税降费的宣传资料,供纳税人取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最新的政策规定、减税降费宣传小视频等,大厅张贴了自然人减税降费退税公告,告知自然人纳税人符合规定可办理退税,放置了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二维码、“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二维码展板,方便纳税人扫码使用。同时认真核对纳税人填报的表单,及时清理不用、已更新的旧表,特别是7月份启用的新表,确保纳税人准确填报。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关于加强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工作的通知》(银管支付〔xx〕63号)、《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关于加强降费让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等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我行”)有序开展减费让利宣传活动,落实减费让利工作,现将减费让利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降费情况:
2.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以内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网上银行按照政府指导价已执行四折收取。自xx年9月30日以来,截止2022年1季度末累计减免手续28.87万元。
3.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共8个收费项目。自xx年9月30日以来,截止2022年1季度末累计减免0.016万元。
(二)人民币账户开户手续费降费情况:
银行账户服务费:我行已免收取客户本外币对公活期账户开户手续费和本外币对公账户管理年费2个收费项目。自xx年9月30日以来,截止2022年1季度末,共减免开户手续费0.75万元。
(三)电子银行服务费降费情况:
1.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年费和管理费,企业网银服务年费100元/年,现行收费标准为全部减免。
2.安全认证工具管理年费和管理费,无年费及管理费。
3.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安全认证工具现行收费标准为全部减免。
降费项目的实际累计降费规模达到6.47万元。
(四)刷卡手续费降费情况:
标准类商户借记卡收单服务费为0.54%,25元封顶。优惠类商户收单服务费,我行现无优惠类商户。降费项目的.实际累计降费规模达到0.79万元。
(一)丰富线上宣传途径
我行在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厅堂等多渠道进行降费信息公示。先后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展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活动》、《降费不降服务让利更升温度—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展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活动》等宣传报道,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精准投放减费降费信息。
(二)发挥营业网点一线传播作用
(三)适度开展人流密集区域宣传
在宣传期间,将充分考虑疫情情况,适度开展人流密集的重点区域、商圈、触达更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到小微企业聚集的写字楼宇、小商品集散地等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受众群体,提升本次宣传受众面。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李经理走进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要为自己刚成立不久的公司开立基本账户,听闻同为小微企业业主的朋友在官网获得减费让利的优惠信息,介绍来办理开户业务。一套操作下来竟分文未花。李经理说:“了解到大连银行费用低、服务有保障,没想到这次开户竟然为我免除了开户费用,对我来说不仅是减费让利,更是为我将要启航的新事业搏了一个好彩头。”我们员工抓住又一次的宣讲机会说:“小微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在促进就业方面也有着突出的贡献,我行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人民银行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工作部署,除减免开户费用外、购买支票、电汇转账、网银等都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客户表示减费政策为他们节省了经营成本,让小微企业主真正感受到了国家、金融机构对他们的支持与帮助,表示一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银企合作,共谋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针对涉疫群体的减费让利工作我行按照前期减费让利工作要求,应降尽降。减费让利工作是我行践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风貌的契机,责任重大;减费让利工作更是国家同舟共济、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应然之举,使命光荣。疫情形势复杂严峻、我行将扎实做好减费让利工作,坚持方案精细化,督导常态化,形式多样化,服务精准化,与祖国共克时艰。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xxxxxxx。
x年x月x日。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四
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芝罘区一直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全年税收工作的重点,加强风险防控、统筹调度,一步步推动减税降费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内确立“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思路,对外严格贯彻落实“五个必汇报”。研究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十一个小组协调配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预案,为减税降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增进宣传辅导。
采取“大水漫灌”和“精准滴灌”结合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一是全覆盖,采取“分户包片”的方式,深入推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辅导,通过税企工作群推送860余条信息,覆盖两千多户企业。二是多渠道,在自助查询机上制作宣传资料电子版,通过微信群、电话通知、中介机构配合宣传等辅导企业3万余户,实现优惠政策辅导面全覆盖。三是精准化,针对性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问给予“面对面”解答,并按工作方案要求,将纳税人疑问项目记录收集,每日集中整理,为下一步精准深入宣传辅导提供参考。
(三)实施精密分析。
密切跟踪企业税收政策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调研,及时梳理、及时分析、及时解决;通过线上问询和上门实地走访,对企业退税资金流向进行持续追踪,确保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围绕企业涉税需求进行政策答疑及辅导,并进一步征求涉税服务意见建议,根据企业需求优化涉税服务,实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管理与服务相容相促的税企互动模式。
2022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共计退减免缓税费176085万元。截至目前,1071户次企业享受留抵退税69680万元;247户次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4493万元;847户次企业享受服务业加计抵减额3039万元。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8560万元,涉及2299户纳税人。23068户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74813万元。为980余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1.55亿元。
下一步,芝罘区将持续跟踪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做到分析更深入、核算更精准、服务更优化、辅导更到位,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五
依据上级分行的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宣传的通知》(银支付函〔xx〕76号)相关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该行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落地工作,持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完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结合该行实际情况,该行开展以“支付降费让利于民”为宣传主题的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情况如下:
该行高度重视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保障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特成立了活动工作小组。分管行长担任活动负责人,营业部部门负责人为组长,营业部全体员工为成员。统一部署,认真安排,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此次活动落到实处。
(一)走近企业。
该行对周边商户及代发企业进行上门走访,积极宣传减费让利政策;同时,和附近青年创业孵化中心提前沟通,进行集中宣传活动预约,创业孵化中心客户为网点的主要客户群,是此次“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对象。宣传小组通过在创业中心醒目的宣传栏处摆摊设点,向来往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吸引了来往的群众驻足,宣传小组人员热情的对其分发折页并耐心讲解。同时,对围观群众进行该行一系列减费让利政策宣讲,极大提高了周边群众对该行减费让利活动的熟知度。
(二)线上多渠道宣发。
通过群发“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宣传短信的形式对客户进行广谱宣传;通过微信代发群对重点客户群开展减费让利信息传达。
(三)立足网点,阵地宣传。
该行将“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宣传标语及该行减费让利政策通过网点led屏不间断对外播放;对来该行办理各类业务的客户发放“支付降费让利于民”宣传折页并进行个性化的解读,特别是对公客户,着重对其宣传该行各类账户管理费减免,工本费减半,转账手续费打折的详细情况。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极大的提高了网点客户对该行为相应国家政策号召推行减费让利政策的体验感。该行也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做好减费让利政策的持续宣传,严格执行实施该行减费让利政策,竭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六
为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县民政局《关于对全县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的紧急通知》和乡人民政府《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精神,近期我村开展了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四)“一册明、一折通”运行管理及资金发放情况;
(五)资金落实情况。
二、查找出的问题。
1、政策知晓率低。经入户调查询问,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偏低,甚至存在模棱两可现象,虽然宣传品已发放到户,但农户的理解水平较低,说明乡村两级的宣传力度不够。
2、入户过程中,因户主多外出打工,家中多老人和妇女,对-1-。
低保的评定程序知晓率低,对村级召开会议情况不熟悉,对自己是否已经享受低保情况不知晓,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3、部分农户的明白册资金发放记录填写不全,个别户存在无明白册现象。
4、存在轮流坐庄现象。
5、存在村干部享受低保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争取户户有一个明白人。
2、规范软件资料,提高惠农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3、对村干部享受低保的坚决取消和纠正。
4、对其他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立即纠正,保证惠农资金真正惠及民生。
大麦花村村委会。
2014年11月20日。
-2-。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七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xx]26号)精神及总行要求,我行对照排查重点,对我行自20xx年1月1日以来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我行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收费清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会议确定分行计财部为本次自查的牵头部门,计财部、风险部、个金部、营业部抽调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对我行现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进行梳理排查,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1、服务收费项目。本行服务收费由总行统一进行制订和管理,我行严格按总行制定的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进行收费,并在营业场公示服务收费项目;不存在巧立名目、层层加价和分支机构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标准的情况;应该由我行承担的尽职调查等相关成本依法由我行承担,没有通过“受托支付”环节管理费等方式转化为有偿服务;对小型微型企业禁收限收费用及十二项免除收费的项目落实应免尽免要求,真正做到精简规范收费项目,挖掘减费让利空间。
2、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不存在以存定贷或以贷转存,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没有捆绑销售、转嫁经营成本,增加客户额外负担的行为;没有收费不服务或收费质价不符的行为;没有浮利分费;没有设计复杂结构产品,增加企业融资中间环节等行为。
3、绩效考核机制。经营计划遵循审慎性原则,根据分行三年计划制定,考核指标参照总行下达的指标,根据分行实际和合理预期制订;激励挂钩方式合理,中间业务收入指标和基层机构费用分配等不挂钩。
4、投诉举报处理。自20xx年1月1日以来没有收到过涉及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但我行消费者管理办法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对各类投诉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因严格执行总行制定的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缺乏相应的权限及制度,在努力挖掘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方面的主动性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分行权限范围内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八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实现养老金同步调整。据有关部门透露,今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但目前涨幅尚未确定。
记者梳理各地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发现,内蒙古、辽宁、上海、贵州等省份提出,今年将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山西则明确提出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黑龙江表示要“合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河南则提出将“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外,除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今年也被多地关注。河北、湖北、云南、青海、宁夏等多个省份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除了养老金,不少地方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对于企业职工工资,河北表示将“稳定增加企业职工收入”;江苏提出将“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适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形成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湖南强调要“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山西、广西等地则强调要“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作用”;内蒙古、河南、广东、云南等地则提出要“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河北提出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内蒙古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湖南则表示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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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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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市委老干部局的要求,近日我区对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运行、“两费”的清欠、省两办[xx]11号文件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我区已建立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成立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离休干部在“两费”发放中遇到的问题,“三个机制”在我区建立运转后,离休干部“两费”得到了充分保障。
1、离休干部离休费得到保障。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纳入财政统一打卡,优先发放,彻底解决了老干部离休费发放不及时的问题,鉴于原企业离休干部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不同步,老干部有意见的情况,区委、区政府授权区社保局在以后的调资中和人事局同步进行,不再另行汇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区还及时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安葬费、抚恤金等标准,老干部都非常满意。
2、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体系。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区先后出台了《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办法》和《裕安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从xx年起正式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全区离休干部的看病就医。随着区财政状况的不断改善,老干部医疗统筹和门诊费标准也不断提高,统筹经费从开始的每人每年6000元,增加到现在的每人每年9000元,门诊费从每人每年1800元,到xx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又到xx年每人每年3600元。老干部若有大病即可住院,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小病不用住院,可凭门诊卡到门诊看病,刷卡拿药。到年终门诊费结余归己。
3、财政全力支持。区离休干部“两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老干部增资、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陈欠和几年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及特需费等,区财政都及时安排资金。设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给全区离休干部每人每天订购一瓶鲜牛奶、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检查、春节期间对离休干部及遗属走访慰问等多项活动,所需资金财政都给予全力支持。
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没有发生拖欠,由于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之前,区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都享受公费医疗,而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都由单位解决,加之区企业大都经营困难,所以造成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存在拖欠。经过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老干部局、财政局、医保中心的呼吁支持,现在已把拖欠的医药费补偿到位,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已无拖欠。
省“两办”11号文件下发后,我区着重采取在涉及到有离休干部的企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层层贯彻落实的办法,并对照要求补差补缺。我区企业离休干部分布在9个部门、38个单位,由于受政策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单位多数很早就开始不景气,经过努力,这一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已陆续收归区级财政管理。现在,所有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区财政拨付,区社保局统一打卡发放,调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进行;看病就医也已全部纳入医疗统筹机制,所需经费区财政全力支持。企业离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原所在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报告。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老干部局。
xx年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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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县开展“保民生”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保民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镇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推动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
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保民生”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把“保民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程海镇“保民生”工作专项督察组,对程海镇的低保补助资金、良种补贴、“五保户”供养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中小学生生活补助等涉及城乡居民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和补助的发放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
党的xx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五个一号文件,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纷纷出台,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镇党委政府狠抓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栏,积极宣传国家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掌握市场信息,并根据市场信息安排生产。向农民解释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发展。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定期不定期采取专项督查与全面检查、明查与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涉农收费、教育“一费制”、筹资筹劳以及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进行了检查与督促。二是加强了对扶贫项目工程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15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聘请一至两名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施工过程,实施实时质量、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了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业再获丰收,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三、各种补助和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全年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21324.2元;发放小麦良种补贴资金27344.10元;发放综合直补资金1742096.78元;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8600.00元、发放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资金136342.00元、发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1636104.00元;发放农村低保167760.00元;发放城镇低保384486.00元;扶贫资金支出477400.00元;全镇共补贴机具297台套,使用补贴资金指标90.7万元;享受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特别扶助等政策,发放奖金及补助20.6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75.76万元;中小学生生活补助费84.15万元。未发现有违规和违法现象,全部政策性补贴和补助发放到位。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镇的“保民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1、对惠农政策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的打算。
1、加强保民生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监督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的各项保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监督实效。
3、进一步加强各项保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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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xx〕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xx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xx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xx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xx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xx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xx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xx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xx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xx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xx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xx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xx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xx〕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xx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xx〕171号),从xx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xx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xx〕14号),从xx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xx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xx〕147号),从xx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xx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xx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xx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二十
《xx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xx财税〔20xx〕x号)收悉后,xx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x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xx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xx财税〔20xx〕x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xx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xx县、xx县民政局加强对xx县民办教育协会、xx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xx县民办教育协会、xx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xx县、xx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一)xx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xx财税〔20xx〕13号)要求,xx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xx为组长,县民政局长xx、县教育体育局局长xx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xx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xx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xx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xx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xx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xx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xx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xx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xx县审计局、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xx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xx县民政局、xx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xx民联发〔20xx〕x号),要求xx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xx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xx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x月x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针对xx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xx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xx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x号)、《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市政府民生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二十一
学校根据柳城县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社冲乡的西面,是一所乡级学校,管辖仓贝、社冲、无忧、洛文、冲江、平村、长漕七个行政村。我校现有教职工100人,全乡现有小学(园)12所,其中小学9所(中心校1所、村完小8所),幼儿园3所;在校学生总数669人(不含幼儿和学前班学生)。我校根据县乡政府的指示件精神,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二、成立机构。
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周荣幸(校长)。
周少乐(书记)。
副组长:陈运全(副校长)。
涂凤玲(副校长)。
组员:学校中层领导、班。
主任。
三、认真落实。
1、“两免一补”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申领国家资助的条件、程序,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同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全乡共有669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学校按照国家和区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乱收费行为。
3、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及时。
学校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开展了对申请补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在校内醒目处公示拟贫困寄宿生名单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召开家长座谈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家庭困难学生、二女户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困难学生享受到补助,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2014年秋学期、2014年春学期共有205人获得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1000元/人。年。
4、学校坚决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审批手续。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学校各类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财务人员审核票据符合规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坚持三人以上签字制度。对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由学校校委会集体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无统一购置教辅材料的问题,学校及班级没有给学生办理任何商业保险。
5、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样表、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每月上级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
6、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学生宿舍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正在新建的教师周转房,主体已完成,工程建设有开工许可证,证件齐全,规范施工。
四、存在问题。
“免费午餐”村校的档案不齐全;
五、整改措施。
认真、细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针对教育系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要求,查思想认识、查政策落实、查存在的问题,重点要从以下方面大力整改:
1、继续加强“免费午餐”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2、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柳城县社冲中心小学。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