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写随笔(专业13篇)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对未来的规划。总结中怎样抓住关键点,使读者一目了然?这些范文从结构、观点、语言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亮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喜欢写随笔篇一
晚饭后我收到一封信,是一年前去到远方的一位好友。字迹潦草了些,语气却也有少许变化。尽管与她相处的时日不短,相互来往之间也稍显默契,但都未捅破“好友”这层纱,我不擅长眉来眼去的把戏,她更不会作这些思量,打闹时倒是疯狂,微微过界的玩笑也开过不少,可我狠不下心来改变我们之间的关系。后来想想还是自己没有足够胆量吧,倒不是怕她拒绝——她总不会拒绝我。怕的只是关系的转变带来的种种后果,当然,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做朋友更自得其乐的事了。
这一年来断断续续给我写过几封信,每一封都在闲暇时认真读过了。其实好几次都有想过回信的,但是每次提笔都找不到写东西的灵感,所以一拖再拖,下一封信却又寄到了。
我在地图上找过她的城市,离我有些远,但我并不忌讳距离的。我有想过去找她,在短信里隐约向她表达了这样的想法,她的意思是随时都可以来。可总归是等不到那么一点时间过去,假日里嫌平常累了想歇歇,窝在家里打打游戏时间就那么过去了。本该在些许四五天的日子里去证实她信中说的还好的样子,这途中去去回回也好让我留点期待与不舍,抚抚她的头发,闻闻她的气息。
我们认识稍早,十五六岁总是最自以为是的年龄,看她站在我身旁,以为会这样过一辈子,但我比同龄人看得更透彻,并不迫切想得到些什么,包括她。无忧无虑的时光总强过刚刚萌芽的欲望,前者来得快也去得快,后者却是永恒的。我对她说,这世界上的风景不属于任何人,而人却被风景拥有着。到后来我才发现她比我更懂,因为她就是这风景。
身边的朋友渐渐清醒,我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这个时候常有人问我跟她的关系,我敷衍不过,索性跟他们谈,我说她是我的人,但不是女朋友,是朋友。有人追她我管不了,从中作梗她管不了。这话传到她耳朵里,便跑过来跟我撒娇,问我要如何作梗,我故作邪恶,笑而不答。一天之后她拿来一封情书递给我,我还未看便说不答应,仔细看过之后才知道是有人跟她表白,这人是她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是敌人。
也受之影响颇深。不是嫉妒,也不是难忘,写这些字的人虽然未曾见过,但我却感觉到他的表情仿佛挣扎般的爬上我的`脸,他想告诉她的,不是爱也不是想念,而是近乎绝望的距离。我问这是信吗,她朝我点头,说不远千里而来。胸口微微有些凉意,便再也不忍看她。千里之外太远了,远得你都到不了,这才是绝望的根源吧。我折好这张纸还给她,她不接,要我念给她听。我笑着说当作是我写的么,她说,其实是写给你的。
其实过了许久的日子,有时候觉得太过于平淡了,同别人聊天时常常在心里想着自己如果能同他那样生活就好了,然后计算着自己往日有哪些回忆,以后的行程,加上些许期望,每天醒来都把这些期望折一折,把日子折一折。我想以后的时间会有她在的,不知不觉就养成了习惯,也就自作主张的把自己同她的以后搭在一起。
她不是不喜欢我的,我也很想喜欢她,可这种喜欢,就像拍电影时临时加进去的台词,有了可能会是神来之笔,没了,也丢不掉精髓。我不做不确定的事,但会情不自禁,可笑的是当一个人不成熟的时候,往往觉得自己已经是超乎同龄人的成熟,而真正成熟了,才发现自己原来多么的幼稚。所以年少自视甚高的我,已不知在眼里把她吻过多少遍,却在嘴上说着不痛不痒事不关己之类的话。
喜欢写随笔篇二
我小时候喜欢药店里的铜臼,金光明润,摆在柜台高处,后边透出隐隐的药名:半夏、当归、荆芥穗、紫花地丁……一重重的小抽屉直达屋顶,就像佛殿后边的小观音像一样,多到无穷。在我的印象里,药店和佛殿都有一种气氛,这气氛让人得小声说话,当阳光透进来时,心里格外平静。
总之,这铜臼迷住了我,我拿着装橘子皮的口袋(干了的橘子皮可以卖到四毛钱一斤,是我整个冬天的收入),站在柜台附近定定地看它,我发现在铜臼上围着铜杵,还盖着一圈小皮子,可以防止药粉迸溅出来,周围放着小方纸,捣好的药面儿就一味味堆在上面。铜杵因为经常使用,亮到了顶点,而药粉的气息自然好闻。
这光亮和味道使我产生感情,使我在路上恍惚,在课堂上用整堂课的时间细想——要是能把臼翻过来,厚厚的、重重的,让药粉无声地流到纸上该多好……我几乎相信那个捣药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了。
铜臼能捣所有的东西,把一切变成粉,无限地捣,光是这种想法就让我感到过瘾。我只有在秋天松果落地时,才能用一块旧布包上一些干树叶揉搓,变出一些粉来。然后我拿着装树叶粉末的小瓶子晃来晃去,想着沏成茶水给父亲喝。有一回我真的就这么做了,我把“茶”捧给刚下班的父亲(粉末都已滤干净)。父亲虽然对我的好意略感奇怪,但还是喝了,喝完就趿拉着鞋过来找我。我和母亲在大房间里笑,他一来,我们就笑倒在地上。他说:“这是什么?我死了你们都要倒霉!”
后来,一想到父亲认为国家会替他申冤报仇我就想笑,一直笑到去山东下放的路上。那时,我正在收集花生皮和果核,准备做成动物饲料。
我养鸡、兔、乌鸦和山羊。我捣饲料的杵是石头的,臼也是。臼多用潍河以东一百里东山上的石料凿成,新的很浅,旧的深,当然旧的石杵就磨短了。我的臼是借来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不是很好,但依旧迷人。说好的借三天,那三天我就一直用杵捣,然后用粗纱布把捣过的东西罗成粉,剩下的再捣。我蹲在床边忙这件事,床边还堆着玉米叶和地瓜干,那是配方。捣过的粉很细,有一种磨坊里和地里的土味。我把捣好的成品装进一只旧鞋里,每次用小勺计量,一天两次喂兔子。兔子饿得不耐烦了,母亲就把地瓜干直接丢到兔窝里去。地瓜干未经过粉碎、计量,就直接被兔子吃下去,这让我不快。但这种不快还来不及达到恼恨的程度,石臼就要还给别人了,我的“食品加工业”就停了产。
石臼摆在集上,三块钱一个,粗粗的、白白的。而用过的则会显出一种绿色,浅绿,里边的石色也因此显出细致和光润来,有斑纹,摸上去是凉的。这样一种好看的石质(实质)引起了我的另一种崇拜,让我想到了磨光的石头、城里的石台、庙宇光洁的样子、台阶上稳重而斑斓的花纹,就更不要说图章店里那些清凉的印章了。要是把一块做臼的石头镶到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台阶上,一年就被磨光了吧。我没觉得这是在买卖中,而感觉自己像进入了一个庄严的展览,每一块石头都甜润动人。
家人拒绝买石臼,理由是贵,并且太重。我家搬离北京的时候,母亲对重东西恨透了,而这个只能是被看成玩具的石臼,重得就实在不能再重了,她于是决定不再惯着我——我当时已经赖着不上学了,便拒绝给我买:“有什么出息!”我父亲呢,在三里以外的连队里住着放猪,想回一趟家都难,这石臼我是别想了。
脑子是个怪物,你让它别想,它并不会不想。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傍晚,过节,邻村二甲宣传队的人来演《沙家浜》,我们村的人都早早地招呼着去场上看戏了。房东来叫了两回,因为这部戏我在城里已经看过多次,便只是应着,并没动身。一会儿村里门环响动,家家户户走得空无一人,只有狗在墙下趴着,用尾巴打墙土。当时风平浪静,晚霞绯红,映得院子恍恍然,我和母亲堵了鸡窝,关好兔子,理理柴草,再抬头天就暗了,淡色的云下露出了一点星光,一天的事算了了。回屋点上灯,油灯明明的,刚用热碱水洗过的灯罩很干净,新剪的灯芯露出蚕豆一般饱满的火苗来……远处传来了锣鼓声,戏开场了。
我们不知道说什么,就说到戏上来。戏词儿是早背下了,所不知的是村剧团的简陋程度,鼓是有的,锣也有,二胡呢?幕布呢?谈话忽然激烈起来,母亲说有幕布,我说没有。其实都是随口说的,但既出口就要坚持下去,争的情形回忆起来历历在目,我们最后竟急起来,说要去看,打赌,如果没有幕布,母亲就给我买石臼。“那如果有幕布呢?”母亲问。有?我这时死也不相信会有幕布,怕母亲反悔,就押上了最可怕的赌x:“如果有幕布,我就去上学!”
我和母亲在村里走着,进了大队的场院,有梆子声,我从汽灯的光影中看见了胡传魁和刁德一都低着头,都一样瘦瘦的,我一下呆住了,我不相信会有的幕布,就在那儿,颜色和胡传魁穿的衣服差不多。
快到院门口的时候,母亲忽然说:“那就算了吧,不上学就不上学x。”
那一刻我记着,我自由了,虽然我后来又钻进了许多罗网,但那是我自己的罗网。
那一刻我自由了,就再也没有被捉住过。我得到了自由的日子,也给自己套上了枷锁,但在任何时候,我都可以说:“我要走了,我不是你们的,我还有好多事情。”
后来我有了许多东西:邮票、砂轮、印章、沼气池,还有大堆的石头,准备筑成炮台。我小时候想要的几乎都有了,但是我一直没有石臼或铜臼。我知道,以后也不会有。
喜欢写随笔篇三
记得我还上幼儿园的时候,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参加一个啤酒节,其中一个节目是少儿拉丁舞表演。我看到那些哥哥姐姐们的服装和鞋子很漂亮,舞姿很优美,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也要学跳那个舞。”妈妈看了看我的表情,二话没说给我报了名,从此那个拉丁舞班有多了我这个“小舞蹈家。”
那时我很胖,在班里我是新队员,又是最小的一个。老师把我安排在第一排。先开始,老师只教手臂动作,我觉得很简单。可后来,老师开始教基本攻。老师先教原地走方步。“基本要领是胯要动起来,扭八字胯。”老师边说边做示范动作。其实“八字胯”就是用左右胯尖去画一个八字。老师在前面边教边回头看我们做对不对。这时,老师看到我做的动作就说:“小肚子、小肚子。”小肚子是示意我不要挺肚子。可我不知道,还一直跳。后来老师就让我站在前面一个人跳。我还以为是我跳的很好呢!心里美滋滋的。就在这时,老师用手指向我的小肚子对大家说:“跳舞时不能挺肚子,要收腹。”我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变成小鼹鼠,打个地洞钻进去呀!从此以后,同学们都叫我“小肚子”。
每次上完舞蹈课,我心里都忐忑不安,也知道自己是班里跳得最差了,想放弃。回到家里,妈妈似乎看出我的心事,赶紧把我搂在怀里,安慰我说:“人家都学了很长时间了,你才上几节课呀,只要你用心练是会赶上来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舒服多了,并暗暗下决心一定要超过她们,从此每当跳完舞老师让同学们休息时,我都认真地复习老师刚讲过的动作,一遍、二遍……直到学会为此。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呀!我付出的艰辛终于得到了回报,我舞出自己亮丽的人生。在一次舞蹈比赛中我荣获一等奖。
喜欢写随笔篇四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每次坐在电脑前都会看你在不在线,而心里又多么希望你能发给我几条信息。哪怕是一句,你好,我都会很高兴。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想你的时候眼睛里只有湿润。然而那些飘雨的日子里,总会把你深深地想起。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梦里常常会有你的出现,也只有在梦中我才可以没有任何顾忌。勇敢的说出我想你,我喜欢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风起的时候多么希望它能够把我的想念带给你,却又不想让你知道。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漫天飞雪中多么的希望我就是那数不清的雪花中的一片,飞到你的窗前,去看你幸福的模样。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当太阳升起我都会想念你,想你若是太阳该多好,那样我就会每天都能看到你了,只可惜你不是太阳。然而我也不是每天都能看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时间的钟摆在面前滴滴答答不停作响让我想起了你。就好像时间把你我越拉越远,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而我却拼命地向你靠拢,任凭我怎么努力都不能够把你留住,所以我怕有一天你真的离开了我的视线,那样我会更加的想念。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总会不经意的说出你的名字。尽管在人多的场合,只要看到你,我都会冒失的说出你的名字,好像失去了意识,感觉自己很神经,很痴呆。你是否明白一切都因为我喜欢你。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一听到你喜欢的歌曲,就会把你想起。深深地把你想起。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看到让人感动的电视剧,我就会想起你,因为我觉得这个剧情演绎的就是你和我。
我没有很想你,可是在我决定忘记你的时候,你的一切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无法除去,但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不是很想你,只是在不该想起你的时候想你,想你与我那点点滴滴说得不太多的话语,好像每一句都代表着某种意义,其实我知道,你只是随口而说,而我却想得好多,也好美。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会永远保持这种喜欢你而不去打扰你的心态继续想你,继续喜欢你,默默地将你藏在我心灵的最深处,我不会让你知道我有多想你,我有多喜欢你,但是我会让你感觉到在离你不远的地方,依然有个人为你默默祈祷祝福着。
喜欢写随笔篇五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喜欢荷花随笔,希望您喜欢!
牡丹花国色天香,兰花清香素雅,玫瑰花真情永存,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在这些花中,我最喜欢的是荷花。
荷花非常美丽,一朵朵盛开的荷花站在淤泥中,就像一位穿着漂亮舞裙的公主,一片片绿油油的荷叶下隐藏着白里透红的花骨朵,如同一个害羞的小姑娘。
荷花不仅十分美丽,而且还有很多用处。荷花的莲子可以做红枣莲子粥,红枣莲子粥有美容的作用。荷叶可以做荷叶饭,白白的大米饭里透出一阵荷叶的清香。还有,荷花的茎——藕可以做菜吃。荷花的花瓣和嫩叶可以当作材料使用。
我喜欢荷花不仅是因为它的用处和美貌,而是因为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在1952年时,我国科学家们从辽宁省普兰店东五里处新金县普兰店的洼地里,1-2米深的泥炭层中,挖掘出了古莲子。经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专家测定,这些古莲子的寿命约在930-1250岁之间。此后,科学家们开展了-系列实验,企图使古莲子发芽。1953年,他们将古莲子已浸泡了20个月之久,却发不出芽来。后来,专家们将古莲子的外壳钻上一个小洞,再进行培养,奇迹便出现了。大部分的古莲子竟抽出了嫩绿的芽子!古莲子这顽强的生命力让人们震惊。
我喜欢荷花,因为它很美丽,而且有许多的用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它顽强的生命力了。
我喜欢得花有很多,有富贵的牡丹,味道清香的茉莉,芳香馥郁的小苍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出污泥而不染,清香远逸的荷花。
荷花花大叶丽,花瓣有粉的,白的,黄的。圆圆的大叶子好像小姑娘的裙摆一样。细细的梗上面还有许多小毛刺。
夏天,小花蕊被包在花瓣里秋天,等到荷花的花瓣落下了就露出淡黄色的小花蕊,小花蕊长在莲蓬里面慢慢的就结出许多莲子,整体一看好像一位荷花仙子。
荷花全身皆宝,藕和莲子都能食用,莲子,根茎,藕节,荷花及种子的苤芽等都可入药,可治多种疾病。
夏天,骄阳似火,富贵的牡丹失去了神采,牵牛花偃旗息鼓,不过圆明园里的荷花还非常精神,时不时还有一条鱼蹦出水面溅起的一颗颗水珠落到荷叶上,好似美丽动人的珍珠。晚上有一种荷花还可以发光呢!
我爱那美丽的荷花也羡慕它的那么多神奇作用,荷花用自己身上的东西来帮助别人,默默奉献。我们要学习荷花这种品质来帮助别人。
当炎热的太阳照耀着大地,天气已经慢慢变热的时候,夏天正迈着轻轻的脚步到来了。然而,荷花也随着夏天的到来慢慢开放了。
荷花五彩缤纷,有粉的,有白的,还有黄的。白色的荷花洁白无瑕,粉色的荷花高洁淡雅,黄色的荷花更是黄澄澄的,好看极了。还有那碧绿的荷叶,大大的,圆圆的,好像一个个大圆盘衬托着荷花一般。池里的荷花好像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站在池中央。一阵微风吹来,一池的荷花好像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它们的动作那么轻盈,像那小鸟在天空灵活的飞翔。看到眼前这幅景象,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
荷花千姿百态,洁白无暇,像水晶一样纯洁。它们有的已经盛开了;有的才绽开两三片花瓣,露出了嫩绿的小莲蓬;还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马上就要破裂似的。荷花发出了一阵阵淡雅的清香,引来了一群蝴蝶,它们在荷花丛中翩翩起舞,玩耍嬉戏。调皮的蜻蜓也扇动着翅膀飞来了,从这一朵花飞到那一朵花,又从那一朵花飞到这一朵花,与荷花快乐的嬉戏着。
荷花,我赞美你!
喜欢写随笔篇六
刚刚看了一遍文章,是关于人性渴望。作者写到:
摘自网络。
你热爱什么,你的精力就集中与什么,你的生命里就蕴藏着什么。
譬如我,除了热爱写作,我还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八卦之类的。我并非追星族,纯粹是个人兴趣。当我看到一些娱乐新闻,心情就很轻松,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
这应该与我爱看电视剧有关。从小我就是个电视迷,人送外号“电视大王”。只要是我看过的电视剧,我不仅知道剧中人物的名字,而且记得住扮演者的姓名。所以以前我对演员们演的电视剧如数家珍。
现在的我只熟悉一些相对老些的明星,至于小鲜肉啦,流量小花只知道一点。
曾经我幻想着自己能成为一名娱乐记者,访问自己喜欢的演员。因为喜欢看电视剧,常常深陷其中,甚至不能自拔。
这就是因为喜欢,所以爱屋及乌吧。
而今天我更乐意把看娱乐新闻的时间,让路于读书,写文字。因为通过读书写文,我能遇见另一个自己。而这个自己,是我一直追寻的'那个自信、勇敢乐观的“我”。
但世人往往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亦是如此。
“莫嫌天涯海角远,但肯摇鞭有到时。”因为喜欢,心有不甘,2018希望遇见更好的自己!
喜欢写随笔篇七
2003年,非典,中考后的我如愿上了中学,在那里,遇到了你,此刻的你,可还记得我们的相逢?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收到了你的第一封信件,绢气秀丽的字赫然印入眼帘,想着背后的你必须是张眉清目秀的脸,我们这就算是相识了,但你认识我,我却只认识你的字。
我们就这样在信中成为了彼此的好朋友,我甚至都开始对你有了依恋,青春期的你我,对感情充满的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渴望见你一面,只此一面,也别无遗憾,而你,却早已见我千万遍。
第一次见面我们约在了路边,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唯你进入了我的眼,高大的身材,秀气的眉眼,加上一副眼镜显得更加具有内涵,不知不觉间,你,早已进入我的心间。
往后的时光是那么五彩斑斓,我们手牵手走过操场、走去食堂,走在潮流般的人群间,你的眼眸永远是那么深邃,那么让人迷恋。
然,时光虽好却难抵挡你我的分别,你高我两届,注定要先走,分别临近,我们异常珍惜在一齐的每一个瞬间,每一次都将彼此抱得更紧,深怕松开便再无机会,却还是注定了分别。
你走的那天我没敢去送你,却在宿舍哭到爬不起,我明白你的不舍,但分别是必然,之后的日子,我们只能在电话中再续缠绵,你说,两年后你在天津等我,我却失了约。
我没有选取去你在的城市,因为我听到了你跟别人的传言,其实我就应相信你的,但此刻,说一切已觉得太晚,刹那芳华间已躲但是轻轻浅浅的流年,感情于你我早已无关。
可曾记得你的誓言,五年后,让我凤冠霞帔,做你的新娘,倾你一世温柔尽缠绵,而今,阴差阳错我嫁你邻边成为了守护你的那株木棉,我们再无交接。
十年间,我们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直至今日的陌生人,爱人已走远,年华liuxue86。却永恒的定格在了那最美的流年,再见面,我们已成为了陌路,连朋友都谈不上,我们刻意避着对方,好怕想到当年,然而那早已升华的亲情却已无法将你我割断。
听到爆炸的消息,我的脑袋也像炸裂般疼痛难忍,我不敢想象你在那边的状况,也许你离那里很远,也许你就在那里附近,也许……你就在那群人中间,但我还是祈求上苍能够怜悯我们那已经年迈的父母跟我对你深深的挂牵,望你一切安好,便是晴天!
喜欢写随笔篇八
我喜欢,写文章时,那笔尖“沙沙”地磨砺纸张的声音,清脆,悦耳,温馨,仿佛我写下的是整个世界。
我喜欢,读书时,那耳边萦绕的“嗡嗡”回声,入心,入情,入境,仿佛我在和许多伟大的人物在无距离对话。
我喜欢,对每一次经历,做一个总结,然后告诉自己,微笑地面对痛苦和感伤;也会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不如昂起高傲的头颅,拉起上扬的嘴角,轻松的面对。因为我们要学会承担,更要学会坚强。
我喜欢,带着无畏的心,带着坚定与自信,当一次短暂而又帅气的英雄。因为,我们是花季的少年,蔚蓝的天空风轻云淡,可以任由我们张开稚嫩的翅膀,肆意地翱翔。也许我们飞不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也许我们会折翅而返,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年轻就是资本,九十九次不成功,我们就做第一百次的努力!
我喜欢,犯下的错误,自己来承担。即使不承认,错误依然存在;选择了逃避,那就是懦夫。不躲不藏,勇敢地站出来,承担错误的后果,让自己的心更加安然与恬淡。
公众号:太和教研。
喜欢写随笔篇九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喜欢写随笔篇十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喜欢写随笔篇十一
轻盈晶莹。
润泽剔透。
下雨的时候。
可以肆无忌惮。
可以放纵优思。
娇柔艳丽。
花期可待。
花开的时候。
可看蜓蝶飞舞。
可以轻嗅花香。
柔软万化。
可滴石穿。
浮入水中的时候。
可以柔和整颗身心。
可以净化所有尘埃。
绿叶青翠。
落叶多姿。
阳光照耀的树底下。
闪动片片银光。
挑起缕缕秋思。
徐徐无影无踪。
凉凉无所不在。
起风的时候。
树叶沙沙作响。
拂过寸寸肌肤。
吹散所有愁思。
如雨如花。
如水如风。
如落叶飞絮。
如新叶生发。
我想要。
化身为风。
无形无迹。
不被谁所知。
跟在你身旁。
生生世世。
喜欢写随笔篇十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喜欢写随笔篇十三
我家的窗台上有一盆花,它有一个吉祥的名字——“一帆风顺”。
你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颜色绿绿的,用手摸一摸,特别光滑。它们一根根聚在一起,努力地向上生长着,你长我也长,好像在比看谁长得最高。从外面看不到它的根,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花还需要绿叶陪衬,有了绿叶陪衬,花才能变得更美丽。叶子是深绿色的,油亮油亮的,太阳一照,简直能发出光来。它的形状像一根羽毛,叶脉错落有致,像我们身上的.毛细血管。叶子一层层地向上舒展着。看到这一切,爱慕之心油然而生。
它的花更是与众不同。它的花瓣是白色的,看上去是那么纯洁、高雅。它含苞欲放的时候,像一个小月牙,在羞涩地看着我们。我轻轻地扒开叶子,呀!还有几个花骨朵躲在叶丛中睡觉呢!我仔细一看,有一朵花张开了小嘴,露出了黄色的花蕊,像一根狼牙棒。可惜它没有完全开放,我闻不到它的香味。我真希望它快点开放,好看一看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走到远处,再看一看,它就更美了。洁白的花像一只丹顶鹤,层层叶子如同丹顶鹤的羽毛,微风一吹,叶子轻轻地抖动,好像要飞起来。
看到这盆花,我被迷住了。它美丽素雅,还带来美好的祝福。我喜欢“一帆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