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写随笔(优质18篇)
科技是指将自然科学的成果应用到生产实践中,以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总结要有一个鲜明的观点和思路,让读者有所启发和思考。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范文,供大家学习。
喜欢写随笔篇一
我从小就有音乐细胞,从一岁大点儿会站立开始,只要听见音乐,就会兴奋地扭起小屁股,扭得可好看了。大人们都夸我长大跳舞肯定有天分,果然预言真的就出现了,我十分喜欢舞蹈。
从我上幼儿园开始,每到要表演的时候,我没有一回不参加的,而且每次我都是主角。上一年的时候,奶奶让我去练中国舞,每次压腿的时候,其他同学都“哇哇”直哭,而我却根本没有哭过。每当有客人来我家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会让我表演一下我学过的舞蹈,每次都会得到客人的赞扬。每当这时,我就会很得意、很自豪。在练功方面,别人不敢做动作,我敢做。每到星期天上舞蹈课的时候老师总让我来做示范,今天也不例外,为此我很开心。
我喜欢跳舞,因为跳舞能带给我快乐,也能带给我自信。
喜欢写随笔篇二
我小时候喜欢药店里的铜臼,金光明润,摆在柜台高处,后边透出隐隐的药名:半夏、当归、荆芥穗、紫花地丁……一重重的小抽屉直达屋顶,就像佛殿后边的小观音像一样,多到无穷。在我的印象里,药店和佛殿都有一种气氛,这气氛让人得小声说话,当阳光透进来时,心里格外平静。
总之,这铜臼迷住了我,我拿着装橘子皮的口袋(干了的橘子皮可以卖到四毛钱一斤,是我整个冬天的收入),站在柜台附近定定地看它,我发现在铜臼上围着铜杵,还盖着一圈小皮子,可以防止药粉迸溅出来,周围放着小方纸,捣好的药面儿就一味味堆在上面。铜杵因为经常使用,亮到了顶点,而药粉的气息自然好闻。
这光亮和味道使我产生感情,使我在路上恍惚,在课堂上用整堂课的时间细想——要是能把臼翻过来,厚厚的、重重的,让药粉无声地流到纸上该多好……我几乎相信那个捣药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了。
铜臼能捣所有的东西,把一切变成粉,无限地捣,光是这种想法就让我感到过瘾。我只有在秋天松果落地时,才能用一块旧布包上一些干树叶揉搓,变出一些粉来。然后我拿着装树叶粉末的小瓶子晃来晃去,想着沏成茶水给父亲喝。有一回我真的就这么做了,我把“茶”捧给刚下班的父亲(粉末都已滤干净)。父亲虽然对我的好意略感奇怪,但还是喝了,喝完就趿拉着鞋过来找我。我和母亲在大房间里笑,他一来,我们就笑倒在地上。他说:“这是什么?我死了你们都要倒霉!”
后来,一想到父亲认为国家会替他申冤报仇我就想笑,一直笑到去山东下放的路上。那时,我正在收集花生皮和果核,准备做成动物饲料。
我养鸡、兔、乌鸦和山羊。我捣饲料的杵是石头的,臼也是。臼多用潍河以东一百里东山上的石料凿成,新的很浅,旧的深,当然旧的石杵就磨短了。我的臼是借来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不是很好,但依旧迷人。说好的借三天,那三天我就一直用杵捣,然后用粗纱布把捣过的东西罗成粉,剩下的再捣。我蹲在床边忙这件事,床边还堆着玉米叶和地瓜干,那是配方。捣过的粉很细,有一种磨坊里和地里的土味。我把捣好的成品装进一只旧鞋里,每次用小勺计量,一天两次喂兔子。兔子饿得不耐烦了,母亲就把地瓜干直接丢到兔窝里去。地瓜干未经过粉碎、计量,就直接被兔子吃下去,这让我不快。但这种不快还来不及达到恼恨的程度,石臼就要还给别人了,我的“食品加工业”就停了产。
石臼摆在集上,三块钱一个,粗粗的、白白的。而用过的则会显出一种绿色,浅绿,里边的石色也因此显出细致和光润来,有斑纹,摸上去是凉的。这样一种好看的石质(实质)引起了我的另一种崇拜,让我想到了磨光的石头、城里的石台、庙宇光洁的样子、台阶上稳重而斑斓的花纹,就更不要说图章店里那些清凉的印章了。要是把一块做臼的石头镶到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台阶上,一年就被磨光了吧。我没觉得这是在买卖中,而感觉自己像进入了一个庄严的展览,每一块石头都甜润动人。
家人拒绝买石臼,理由是贵,并且太重。我家搬离北京的时候,母亲对重东西恨透了,而这个只能是被看成玩具的石臼,重得就实在不能再重了,她于是决定不再惯着我——我当时已经赖着不上学了,便拒绝给我买:“有什么出息!”我父亲呢,在三里以外的连队里住着放猪,想回一趟家都难,这石臼我是别想了。
脑子是个怪物,你让它别想,它并不会不想。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傍晚,过节,邻村二甲宣传队的人来演《沙家浜》,我们村的人都早早地招呼着去场上看戏了。房东来叫了两回,因为这部戏我在城里已经看过多次,便只是应着,并没动身。一会儿村里门环响动,家家户户走得空无一人,只有狗在墙下趴着,用尾巴打墙土。当时风平浪静,晚霞绯红,映得院子恍恍然,我和母亲堵了鸡窝,关好兔子,理理柴草,再抬头天就暗了,淡色的云下露出了一点星光,一天的事算了了。回屋点上灯,油灯明明的,刚用热碱水洗过的灯罩很干净,新剪的灯芯露出蚕豆一般饱满的火苗来……远处传来了锣鼓声,戏开场了。
我们不知道说什么,就说到戏上来。戏词儿是早背下了,所不知的是村剧团的简陋程度,鼓是有的,锣也有,二胡呢?幕布呢?谈话忽然激烈起来,母亲说有幕布,我说没有。其实都是随口说的,但既出口就要坚持下去,争的情形回忆起来历历在目,我们最后竟急起来,说要去看,打赌,如果没有幕布,母亲就给我买石臼。“那如果有幕布呢?”母亲问。有?我这时死也不相信会有幕布,怕母亲反悔,就押上了最可怕的赌x:“如果有幕布,我就去上学!”
我和母亲在村里走着,进了大队的场院,有梆子声,我从汽灯的光影中看见了胡传魁和刁德一都低着头,都一样瘦瘦的,我一下呆住了,我不相信会有的幕布,就在那儿,颜色和胡传魁穿的衣服差不多。
快到院门口的时候,母亲忽然说:“那就算了吧,不上学就不上学x。”
那一刻我记着,我自由了,虽然我后来又钻进了许多罗网,但那是我自己的罗网。
那一刻我自由了,就再也没有被捉住过。我得到了自由的日子,也给自己套上了枷锁,但在任何时候,我都可以说:“我要走了,我不是你们的,我还有好多事情。”
后来我有了许多东西:邮票、砂轮、印章、沼气池,还有大堆的石头,准备筑成炮台。我小时候想要的几乎都有了,但是我一直没有石臼或铜臼。我知道,以后也不会有。
喜欢写随笔篇三
记得我还上幼儿园的时候,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参加一个啤酒节,其中一个节目是少儿拉丁舞表演。我看到那些哥哥姐姐们的服装和鞋子很漂亮,舞姿很优美,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也要学跳那个舞。”妈妈看了看我的表情,二话没说给我报了名,从此那个拉丁舞班有多了我这个“小舞蹈家。”
那时我很胖,在班里我是新队员,又是最小的一个。老师把我安排在第一排。先开始,老师只教手臂动作,我觉得很简单。可后来,老师开始教基本攻。老师先教原地走方步。“基本要领是胯要动起来,扭八字胯。”老师边说边做示范动作。其实“八字胯”就是用左右胯尖去画一个八字。老师在前面边教边回头看我们做对不对。这时,老师看到我做的动作就说:“小肚子、小肚子。”小肚子是示意我不要挺肚子。可我不知道,还一直跳。后来老师就让我站在前面一个人跳。我还以为是我跳的很好呢!心里美滋滋的。就在这时,老师用手指向我的小肚子对大家说:“跳舞时不能挺肚子,要收腹。”我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变成小鼹鼠,打个地洞钻进去呀!从此以后,同学们都叫我“小肚子”。
每次上完舞蹈课,我心里都忐忑不安,也知道自己是班里跳得最差了,想放弃。回到家里,妈妈似乎看出我的心事,赶紧把我搂在怀里,安慰我说:“人家都学了很长时间了,你才上几节课呀,只要你用心练是会赶上来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舒服多了,并暗暗下决心一定要超过她们,从此每当跳完舞老师让同学们休息时,我都认真地复习老师刚讲过的动作,一遍、二遍……直到学会为此。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呀!我付出的艰辛终于得到了回报,我舞出自己亮丽的人生。在一次舞蹈比赛中我荣获一等奖。
喜欢写随笔篇四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喜欢荷花随笔,希望您喜欢!
牡丹花国色天香,兰花清香素雅,玫瑰花真情永存,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在这些花中,我最喜欢的是荷花。
荷花非常美丽,一朵朵盛开的荷花站在淤泥中,就像一位穿着漂亮舞裙的公主,一片片绿油油的荷叶下隐藏着白里透红的花骨朵,如同一个害羞的小姑娘。
荷花不仅十分美丽,而且还有很多用处。荷花的莲子可以做红枣莲子粥,红枣莲子粥有美容的作用。荷叶可以做荷叶饭,白白的大米饭里透出一阵荷叶的清香。还有,荷花的茎——藕可以做菜吃。荷花的花瓣和嫩叶可以当作材料使用。
我喜欢荷花不仅是因为它的用处和美貌,而是因为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在1952年时,我国科学家们从辽宁省普兰店东五里处新金县普兰店的洼地里,1-2米深的泥炭层中,挖掘出了古莲子。经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专家测定,这些古莲子的寿命约在930-1250岁之间。此后,科学家们开展了-系列实验,企图使古莲子发芽。1953年,他们将古莲子已浸泡了20个月之久,却发不出芽来。后来,专家们将古莲子的外壳钻上一个小洞,再进行培养,奇迹便出现了。大部分的古莲子竟抽出了嫩绿的芽子!古莲子这顽强的生命力让人们震惊。
我喜欢荷花,因为它很美丽,而且有许多的用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它顽强的生命力了。
我喜欢得花有很多,有富贵的牡丹,味道清香的茉莉,芳香馥郁的小苍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出污泥而不染,清香远逸的荷花。
荷花花大叶丽,花瓣有粉的,白的,黄的。圆圆的大叶子好像小姑娘的裙摆一样。细细的梗上面还有许多小毛刺。
夏天,小花蕊被包在花瓣里秋天,等到荷花的花瓣落下了就露出淡黄色的小花蕊,小花蕊长在莲蓬里面慢慢的就结出许多莲子,整体一看好像一位荷花仙子。
荷花全身皆宝,藕和莲子都能食用,莲子,根茎,藕节,荷花及种子的苤芽等都可入药,可治多种疾病。
夏天,骄阳似火,富贵的牡丹失去了神采,牵牛花偃旗息鼓,不过圆明园里的荷花还非常精神,时不时还有一条鱼蹦出水面溅起的一颗颗水珠落到荷叶上,好似美丽动人的珍珠。晚上有一种荷花还可以发光呢!
我爱那美丽的荷花也羡慕它的那么多神奇作用,荷花用自己身上的东西来帮助别人,默默奉献。我们要学习荷花这种品质来帮助别人。
当炎热的太阳照耀着大地,天气已经慢慢变热的时候,夏天正迈着轻轻的脚步到来了。然而,荷花也随着夏天的到来慢慢开放了。
荷花五彩缤纷,有粉的,有白的,还有黄的。白色的荷花洁白无瑕,粉色的荷花高洁淡雅,黄色的荷花更是黄澄澄的,好看极了。还有那碧绿的荷叶,大大的,圆圆的,好像一个个大圆盘衬托着荷花一般。池里的荷花好像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站在池中央。一阵微风吹来,一池的荷花好像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它们的动作那么轻盈,像那小鸟在天空灵活的飞翔。看到眼前这幅景象,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
荷花千姿百态,洁白无暇,像水晶一样纯洁。它们有的已经盛开了;有的才绽开两三片花瓣,露出了嫩绿的小莲蓬;还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马上就要破裂似的。荷花发出了一阵阵淡雅的清香,引来了一群蝴蝶,它们在荷花丛中翩翩起舞,玩耍嬉戏。调皮的蜻蜓也扇动着翅膀飞来了,从这一朵花飞到那一朵花,又从那一朵花飞到这一朵花,与荷花快乐的嬉戏着。
荷花,我赞美你!
喜欢写随笔篇五
2003年,非典,中考后的我如愿上了中学,在那里,遇到了你,此刻的你,可还记得我们的相逢?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收到了你的第一封信件,绢气秀丽的字赫然印入眼帘,想着背后的你必须是张眉清目秀的脸,我们这就算是相识了,但你认识我,我却只认识你的字。
我们就这样在信中成为了彼此的好朋友,我甚至都开始对你有了依恋,青春期的你我,对感情充满的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渴望见你一面,只此一面,也别无遗憾,而你,却早已见我千万遍。
第一次见面我们约在了路边,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唯你进入了我的眼,高大的身材,秀气的眉眼,加上一副眼镜显得更加具有内涵,不知不觉间,你,早已进入我的心间。
往后的时光是那么五彩斑斓,我们手牵手走过操场、走去食堂,走在潮流般的人群间,你的眼眸永远是那么深邃,那么让人迷恋。
然,时光虽好却难抵挡你我的分别,你高我两届,注定要先走,分别临近,我们异常珍惜在一齐的每一个瞬间,每一次都将彼此抱得更紧,深怕松开便再无机会,却还是注定了分别。
你走的那天我没敢去送你,却在宿舍哭到爬不起,我明白你的不舍,但分别是必然,之后的日子,我们只能在电话中再续缠绵,你说,两年后你在天津等我,我却失了约。
我没有选取去你在的城市,因为我听到了你跟别人的传言,其实我就应相信你的,但此刻,说一切已觉得太晚,刹那芳华间已躲但是轻轻浅浅的流年,感情于你我早已无关。
可曾记得你的誓言,五年后,让我凤冠霞帔,做你的新娘,倾你一世温柔尽缠绵,而今,阴差阳错我嫁你邻边成为了守护你的那株木棉,我们再无交接。
十年间,我们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直至今日的陌生人,爱人已走远,年华liuxue86。却永恒的定格在了那最美的流年,再见面,我们已成为了陌路,连朋友都谈不上,我们刻意避着对方,好怕想到当年,然而那早已升华的亲情却已无法将你我割断。
听到爆炸的消息,我的脑袋也像炸裂般疼痛难忍,我不敢想象你在那边的状况,也许你离那里很远,也许你就在那里附近,也许……你就在那群人中间,但我还是祈求上苍能够怜悯我们那已经年迈的父母跟我对你深深的挂牵,望你一切安好,便是晴天!
喜欢写随笔篇六
一生之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喜欢,以下就是来自随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喜欢的随笔,欢迎阅读和借鉴。
有句话是: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淡淡的爱很真、很纯,喜欢就是如此。喜欢一个人或事物,表露出来的就是淡淡的爱。就仿佛你喜欢阳光下静静绽放的花儿、喜欢雨后带着雨滴的玫瑰……喜欢,就是喜欢,那么简单,那么随性。那爱是什么呢?首先,爱的程度远比喜欢要深沉,深深的喜欢,那便是爱了。喜欢一朵花,你会摘下它;而爱一朵花,你会为它浇水,呵护它的成长。所以,爱是远比喜欢的程度要深,爱更多体现的是一份责任、一份付出、一份坚守。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中有了一丝好感,就会产生喜欢的情愫,或许,不必为了这份喜欢去负责,只需在心中淡淡的爱着就可以;而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需要完全去接受对方,爱他优点的同时,更需要爱他的缺点。优点,大家都爱,无可厚非,但是,当你真正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连同他的缺点也一并爱上的。想起一句话:爱上一个人,或许从爱上他的缺点开始。是啊!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不会讨厌他的缺点,相反,你会因为他的缺点而更爱他,并且,也不想改变他,只是,完全接受他,这样的爱,才可以被称作是深深的喜欢吧!所以,当你真爱一朵玫瑰的时候,你也不会厌恶她的刺。
喜欢,如此简单,或许,只要静静的,远远的欣赏你就好;爱与之相比,就会复杂许多,但是,你不会因为爱的复杂而不敢去爱。真爱上一个人,哪怕不能在一起,你们也会祝福各自安好。在相爱的世界里,你可以完完全全的做自己,而不必为了取悦对方而改变自己,因为,爱就是完全的接受对方,既然,是完全的接受,你就不会想着去改变他。真爱一个人,是我们各自保留自己,做自己,并与对方和谐共处,产生美好的共鸣。若是单方面的爱,就会比较尴尬。所以,爱有它的复杂性,只有两情相悦才会令人愉快!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淡淡的爱,深深的喜欢,喜欢与爱着会感到幸福,因为,喜欢与爱里都有刚刚好的幸福的温度。
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
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
银白色的灯光照耀着我的全身,我不敢动弹,嘴角颤抖无法开口。“拍拍拍”台上响起了熟悉的掌声,我紧张的看着下面为我鼓掌的你,深吸一口气,双手紧握着话筒,理了理那离乱的思绪,想起那我准备已久的歌词,看着台下微笑的你,我张开了口,歌声也在这音乐室里开始回荡着。
我喜欢你的名字,你的名字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喜欢你洒脱的笑容,喜欢你那会说话的眼睛,喜欢你嘴角经常勾起的坏笑,喜欢我把你的手紧紧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不曾想象自己能拥有你。
以前,我经常上网看着别人讨论你的话题,看着你越来越多人喜欢,我的心里又高兴又伤心,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至今还遗留在我的心里。现在,你终于从照片里走了出来,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似观音座下的金童,妖媚而又帅气,让我无法分清楚你是男是女,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占据了我整个心里。你看着我,嘴角勾起了弧度,缓缓向我走来,我无法抗拒的站在那里。
“这位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舞上一曲吗?”你的声音轻轻划过我的耳边。
我小心翼翼的把手搭在了你的手上,我不敢想象那修长白皙的双手正拉着我那双笨拙粗糙的手,我的脸瞬间红透了。我呆呆的任由你来操作,而你身上的独特的香味让我整个心都变得十分的柔弱。
曲终了,我停住了那凌乱的脚步,抬头望了望你,你的微笑从来没有从你的脸上消失过,还是那么淡淡的笑着,我整了整裙子,挥动着双手想把脸上那两片红晕压下去,可是滚烫的脸蛋始终保持着“高烧”的状态。
“小姐,我很开心,今天谢谢你了。”你再一次开口了,我微微的愣住了,看着你脸上那更深的笑意,我不好意思的低头傻笑。
“咚咚咚”外面的钟声想起了,十二点准时到了,你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回去了,就像灰姑娘到了十二点离开王子一样,我紧紧地追随着你,直到你消失不见,却没有给我留下可以再次寻找到你的水晶鞋。
你和我说过你的名字里面藏着的意思是“沉静的爱”就像是我们俩一样,这份爱情随无法延续,但却十分的沉静。
舞台下的你等待着我唱完那首歌时,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微微的笑了下,是的这就是最沉静的爱。
梦醒了,我望着那盆曾经种过白色风信子的花盆,似乎我又想起了你。风信子,沉静的爱,也许只有我们俩明白。
我喜欢你,白色风信子。
很喜欢夏七夕,喜欢那些小小的浪漫,懵懂的悲伤,静静的等待。喜欢在每篇问章中寻找她的身影,喜欢在同一本杂志上等待故事的结局。喜欢给她留言,轻轻的打上一句:深蓝,喜欢你。
却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喜欢她的《蓝色气球和苏夏》《海是倒过来的天》《带着眼泪去流浪》……喜欢她用最华丽的语言编制出的一个个受伤的故事。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个夏天,七夕姐姐写的——《我不是你的多啦a梦》,喜欢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有来世的话,那么我会在佛前祈求上天,让我出生在幸福健全的家庭,不会遭遇天灾人祸,生离死别,重新将你遇到,陪你好好的活一遭。只是那时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喜欢,在这个并不快乐的夏天,带着忧伤的心情,读你的长篇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喜欢她的封面,她的文字,她的青春。七夕姐姐,我很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空间中的生活照。那么清纯的面容,可是……你的眼神总显得那么夏伤。七夕姐姐,有很多人都说你是悲情女王,可我觉得,那是错的,你的文章总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莫名的夏伤,莫名的痛楚,却不知自己为什么会那样。我,可以用很多的话心疼一个人,却不及你的一句话来的伤情。
你们可以去七夕的博看,是她的11月5日写的博文:微博上有个好玩的投票问,你妈嫌你什么?选项五花八门,我妈嫌我太懒惰,我妈嫌我乱花钱,我妈嫌我爱上网,我妈嫌我长不大,我妈嫌我没有男朋友等让人忍俊不禁。但看到朋友回的一句话后,我立刻泪崩,她说,我妈嫌我离家远。或许现在的很多寄居父母羽翼下的人并不懂这句话对一个漂泊的人的含义。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们,当有一天你耳边没有了父母的唠叨,你远赴千里的大学不再能轻易尝到妈妈做的饭,你谈恋爱受伤后哭得一塌糊涂却找不到人倾诉,你茫然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你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你身上只剩两元钱吃饭,你生病无人照顾只能躺在床上望天花板,你始终不习惯开火而总是泡面应付一日三餐,你在公司被人两面三刀算计,你在社会上行走艰难时,你一定明白家的存在意义。……我喜欢,有很多人喜欢七夕,我喜欢,喜欢七夕。我喜欢花火,买他们的花火,让他们无处可买花火。
喜欢静静地,倚在阳台边,呆看着蓝天白云,绿树红花,看鸟儿从眼前飞过,然后又消失在天边。
喜欢黑夜,独自一人站在星空下,数着那正散发着光芒的星星,寻找那颗最亮、最美的那颗,然后安慰自己:“我不孤单,看,天使正朝着我微笑呢。”
喜欢做梦,看梦里美好的世界,看梦里微笑的自己,看梦里真挚的朋友,然后轻轻告诉自己:“我有朋友啦,不是虚伪的,而是真诚的。”
喜欢歌唱,把所有忧愁都融合在里面,让它随风消逝,然后高声大喊:“我不悲伤,我快乐!”
喜欢朋友,无奈,却发现她们好虚伪。于是,我学会了伪装,假装,很快乐。
喜欢写随笔篇七
五原一小五二班祁淼舞蹈的种类很多,如:印度舞、孔雀舞、芭蕾舞……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风格,吸引人们的眼球。我最喜欢的舞蹈是印度舞。
要想跳好舞,必须付出汗水与泪水。基本功是第一标准,如:软度好,跳的就棒;软度不好,跳的就差。只有每天坚持不懈的.练习,不怕疼痛,付出辛苦,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员。记得我刚开始学舞蹈时,老师给我们挨个压腿,我痛得都哭出来了;后来压腿,泪水仍在眼眶里打转转。通过我每次长时间的练习,压腿对于我来说已经非常轻松了。
舞蹈不仅可以增加我们柔韧性,还可以锻炼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不畏疼痛,坚持到底的意志。舞蹈还是一项健身的好方法,它不仅可以让你拥有好身材,好的气质,也可以使我们的性格变得开朗,心情愉快。练舞蹈也很危险。练习基本功时若不听老师指挥,很容易导致腿抽筋,胯歪,骨折等,所以练舞时需要我们要按老师的指挥小心地练。舞蹈是一个很好的运动项目,希望更多人能加入到跳舞的行列中,健康每一天。
喜欢写随笔篇八
刚刚看了一遍文章,是关于人性渴望。作者写到:
摘自网络。
你热爱什么,你的精力就集中与什么,你的生命里就蕴藏着什么。
譬如我,除了热爱写作,我还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八卦之类的。我并非追星族,纯粹是个人兴趣。当我看到一些娱乐新闻,心情就很轻松,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满足感。
这应该与我爱看电视剧有关。从小我就是个电视迷,人送外号“电视大王”。只要是我看过的电视剧,我不仅知道剧中人物的名字,而且记得住扮演者的姓名。所以以前我对演员们演的电视剧如数家珍。
现在的我只熟悉一些相对老些的明星,至于小鲜肉啦,流量小花只知道一点。
曾经我幻想着自己能成为一名娱乐记者,访问自己喜欢的演员。因为喜欢看电视剧,常常深陷其中,甚至不能自拔。
这就是因为喜欢,所以爱屋及乌吧。
而今天我更乐意把看娱乐新闻的时间,让路于读书,写文字。因为通过读书写文,我能遇见另一个自己。而这个自己,是我一直追寻的'那个自信、勇敢乐观的“我”。
但世人往往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亦是如此。
“莫嫌天涯海角远,但肯摇鞭有到时。”因为喜欢,心有不甘,2018希望遇见更好的自己!
喜欢写随笔篇九
我不喜欢跳舞是有充分的理由。跳舞是一种艺术的升华,可我并不喜欢。以前学跳舞是父母逼迫的,说什么会有气质,不会坨背,我还小,所以都听父母的。以前,我喜欢美术,曾经梦想着画遍祖国的大好山河,然而,这个希望终究破灭了,当时的我很懵懂,很天真,没有坚持我那伟大的理想,放弃了,在那段烟雨迷蒙的日子里,没有一个听我说话的朋友,我很孤单。现在,父母又想让我学美术,我不明白,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当初要扼杀我那纯真美好的梦想呢?现在是想“死灰复燃“吗?我现在已经12岁了,六年级的毕业生了,我有自己的看法和理解:既然他们知道我喜欢,就应该去培养我的兴趣爱好,而不是一味的扼杀。再说到跳舞,我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不愿意就是不愿意,无话可说。或许,我的态度过于偏激,但,这是被逼的`。因为它关系到自己的一生。
朋友,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喜欢写随笔篇十
早上六点多,我在卧室哄两个孩子。老公从客房走进来说“老婆,今天你生日准备怎么过,我去给你买个蛋糕。”
我愣了半分钟:“对不起,我晚上得上自习。”
老公:“那就不过了!”
我陷入了沉默,这是结婚三年来,老公第一次把我的生日记得这么准确无误。可是,还有两天就考试了,我放不下我们班的那群学生。不放心把他们交给别的老师带晚自习,也不愿意去麻烦别的老师。
和我的两个孩子一起吃过早饭,我就坐班车上班去了。我工作的学校在一个小乡镇上,离我县城的家大概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在这个小镇上,有晚上上自习的小学生,他们大都是爸妈都不身边的留守儿童。
坐在车上我想到老公的话和态度,我感觉到老公现在对我的在乎,也感觉到老公对我拒绝后表现的不满。老公以前就觉得,为什么别的老师都可以不去上自习,我却一定要为那一小部分学生上自习。我之前解释过,老公也不是很理解,这次就没解释了。
来到学校后,我第一节讲解了试卷。下课时,就有学生围过来问:“老师,今天是不是你生日?”我很惊讶:“你们怎么知道的?”同学们笑着说“从你的qq里知道的。”原来如此,qq好像是有这个功能。
中午我在校外吃了碗番茄鸡蛋捞面条,就回宿舍休息了。不一会,就听到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我们班的几个学生。
我问:“怎么了,有事吗?”
同学们笑眯眯的说:“老师,你属什么,今年几岁了。”
我说:“问这做什么?”
有的同学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有个大胆的学生说:“给你送礼物。”
我说:“送什么礼物,瞎胡闹。不是告诉过你们,别乱花钱。”
有个男同学轻声说:“不花钱。”
我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后,他们一溜烟的跑了。他们走后,我躺在床上,准备午休。突然,微信响了一下,里面蹦出一条消息。我一看是学校群里的,马上点开,是刘校长发的我们班的黑板上画的什么。我还没看太清楚,刘校长就把消息又撤销了。
看到消息后,我想是不是同学们在教室里搞什么事情?我马上往三楼我们的教室跑去。到教室门口,我一推门,门怎么在里面顶住了。我在窗口喊:“你们在干什么,快把门打开。”学生们说:“老师来了,老师来了,快开门。”
打开门,我立马往黑板上一看,想马上弄明白学生们在干什么?我看到了黑板上一个大大的蛋糕,瞬间明白过来。原来,这就是他们说的`礼物。我仔细看了看,蛋糕画的很漂亮,上面的三根蜡烛也很和谐。
最让我感动的是,旁边的字:“爱你,没道理,一生陪伴你。”我马上把黑板上的画拍了下来,告诉同学们:“很感谢你们的心意,我已经拍下来了,但黑板等一下得擦掉。不然,校长该找我谈话了,肯定说我带着你们起哄,影响正常上课秩序。”
同学们都露出可惜的表情,但表示可以理解。我看着这画的像模像样的蛋糕问:“这是谁画的呀?”因为我知道,班里的孩子们没有一个上过任何兴趣班,每周一节的美术课还是时上时不上。同学们都说是:“赵文学画的,班长写的字。”
赵文学这个同学,我有了解。他的爸爸在他几个月的时候就生病去世了,因为他爸爸看病欠下债务太多,他妈妈在他爸爸去世不久后就改嫁了。他一直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他很爱画画,就借同学的画本,自己抽空临摹学习。他画的蛋糕很像,我很感动。
我告诉同学们:“你们不用送什么礼物,期末考试考好就是给老师最好的礼物。”我班一个成绩不错的男生说:“争取考到100分。”我说我相信你们,也在画中看到了你们的决心。
没想到,今天生日,没吃到老公买的蛋糕,却“尝到了”同学们送的蛋糕,还收获了满满的感动。希望,老公以后能慢慢理解我对学生的那份心。也祝愿我们班的孩子都能快乐健康、平安的成长。
喜欢写随笔篇十一
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喜欢它的风平浪静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我喜欢大海随笔,希望您喜欢!
有人喜欢峰峦雄伟的泰山,有人喜欢水平如镜的西湖,有人喜欢风景迷人的海南岛,但我却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
海滩不仅景色迷人,而且物产丰富,你看,鱼虾在此遨游,海螺在此居住,螃蟹在此觅食,海鸟在此欢聚……再看那橄榄树上,海鸟在树上唱歌,螃蟹在树下打洞,海螺则悄悄地隐藏在树根底下。你只要在海滩上一转,便可得到这些可口的海鲜。
百川到东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是啊!时间就像流向大海里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不能让时光白白浪费,要像海中的石粒一样在贝壳里随着时光的流逝,把自己磨练成一颗晶莹的珍珠。
落日的余晖笼罩着海滩,我和爸爸妈妈恋恋不舍地回家了,我想大海不仅景色迷人,而且给了我们许多生活的启迪。
我最喜欢看海上日出。在太阳还没升起时,我就早早的起床,跑到海边,坐在石头上,等待着日出。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在海天交的地方出现了一道红霞,接着有一团火球在跳跃。啊,那是太阳!他一纵一纵的想上升,慢慢的越升越高,最后,它完全跳出海面,出现在天空中。这时,大海被太阳映红了,好像给大海披上了一层红纱。海面上闪耀着五彩宾纷的光圈。
我还喜欢晚上的大海。晚上还是深蓝色的。月光照再海面上,就像给大海披上一层银沙。我漫步在沙滩上,海风轻轻的吹拂着我,注视着那微波亃亃的海面,听着那哗哗的海浪声,只觉得心昇神诒。
我爱家乡,更爱家乡的大海。
我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海水满盈盈的,照在夕阳下,海涛像顽皮的小孩似的,跳跃不定。水面上泛着点点金光。
在风平浪静的时候,我喜欢在海边散步,浪花梳理着脚边的细沙,海风轻轻地抚摸着,抬头望着大海,此时的浪花像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我也喜欢刚大海的汹涌澎湃的气势,这时候的大海成了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大将军,有着不可抵挡的气势。
我喜欢大海,喜欢它的风平浪静,喜欢它的奋勇拼搏,喜欢大海留给我的美好回忆!
喜欢写随笔篇十二
我的相机里有许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我最喜欢的,看到它,我就想起一段美好的回忆。
那是今年三月在老家六王草丛边的沙滩上照的。老家门前有一条弯弯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一眼就可以看到河里的沙子和石头,还有许多小鱼,小鱼看见我就成群结队地游过来,像是欢迎我回老家,河里还有几块石头像只螃蟹趴在那吓唬小鱼。河边有许多紫紫的小野花,一小片一小片的`,美丽极了。我握着冲锋枪站在沙滩上,像一个小猎手,又像一个小战士,神气极了。一阵阵河风吹过来,爽极了!我开心地跑到沙滩上,爸爸“咔嚓”一下,就找下了这个美丽的画面。
我一想起那时的情景就像回到了老家六王。我最喜欢这张照片啦。
喜欢写随笔篇十三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喜欢写随笔篇十四
但是,每个人都是你生命中美好的遇见。遇见,是世界上美好的存在。
当你对一个人的感觉仅仅停留在喜欢的那个层面,不考虑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也不考虑过多的复杂元素。有时候,单纯的喜欢更弥足珍贵。
仅仅是面对着喜欢的.人笑,看着就已经是一种享受,就连打情骂俏也显得特别地可爱。这种时光如此美好,可却像琉璃珠一样,脆弱易碎。
喜欢就是喜欢,可那并不是爱。当你了解到这一点的时候,你已经长大。转瞬间,你会发现曾经的迷恋只是一时的年少轻狂。
从一开始,仅仅是喜欢,相互安慰的喜欢。
喜欢写随笔篇十五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喜欢写随笔篇十六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喜欢写随笔篇十七
我家的窗台上有一盆花,它有一个吉祥的名字——“一帆风顺”。
你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颜色绿绿的,用手摸一摸,特别光滑。它们一根根聚在一起,努力地向上生长着,你长我也长,好像在比看谁长得最高。从外面看不到它的根,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花还需要绿叶陪衬,有了绿叶陪衬,花才能变得更美丽。叶子是深绿色的,油亮油亮的,太阳一照,简直能发出光来。它的形状像一根羽毛,叶脉错落有致,像我们身上的.毛细血管。叶子一层层地向上舒展着。看到这一切,爱慕之心油然而生。
它的花更是与众不同。它的花瓣是白色的,看上去是那么纯洁、高雅。它含苞欲放的时候,像一个小月牙,在羞涩地看着我们。我轻轻地扒开叶子,呀!还有几个花骨朵躲在叶丛中睡觉呢!我仔细一看,有一朵花张开了小嘴,露出了黄色的花蕊,像一根狼牙棒。可惜它没有完全开放,我闻不到它的香味。我真希望它快点开放,好看一看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走到远处,再看一看,它就更美了。洁白的花像一只丹顶鹤,层层叶子如同丹顶鹤的羽毛,微风一吹,叶子轻轻地抖动,好像要飞起来。
看到这盆花,我被迷住了。它美丽素雅,还带来美好的祝福。我喜欢“一帆风顺”。
喜欢写随笔篇十八
我喜欢,写文章时,那笔尖“沙沙”地磨砺纸张的声音,清脆,悦耳,温馨,仿佛我写下的是整个世界。
我喜欢,读书时,那耳边萦绕的“嗡嗡”回声,入心,入情,入境,仿佛我在和许多伟大的人物在无距离对话。
我喜欢,对每一次经历,做一个总结,然后告诉自己,微笑地面对痛苦和感伤;也会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不如昂起高傲的头颅,拉起上扬的嘴角,轻松的面对。因为我们要学会承担,更要学会坚强。
我喜欢,带着无畏的心,带着坚定与自信,当一次短暂而又帅气的英雄。因为,我们是花季的少年,蔚蓝的天空风轻云淡,可以任由我们张开稚嫩的翅膀,肆意地翱翔。也许我们飞不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也许我们会折翅而返,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年轻就是资本,九十九次不成功,我们就做第一百次的努力!
我喜欢,犯下的错误,自己来承担。即使不承认,错误依然存在;选择了逃避,那就是懦夫。不躲不藏,勇敢地站出来,承担错误的后果,让自己的心更加安然与恬淡。
公众号:太和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