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范文(20篇)
总结是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写作的关键在于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我们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来表达。通过参考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领域总结的特点和要求。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一
各位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已下发,吴江区考试通过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年1月5日―7月31日至松陵镇苏州河路1088号(中华会计函校吴江分校,太培中心三楼)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个人委托代领需提供考生的身份证和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
吴江市财政局。
2016年01月04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二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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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三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四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年5月19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五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六
各位考生:
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联系电话:0766-8838793。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2015年11月17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七
许多学员关心“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问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已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发放。中华会计网校为帮助广大已通过学员及时领取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特整理了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考生可点击关注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汇总,及时了解初级职称合格证各地发放情况与领取须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八
各位考生: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5年5月26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九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月10日至20日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
广州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
领证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天河区。
刘先生。
李小姐。
周一至周五。
越秀区。
吉祥路111号一楼越秀区人才中心。
陈小姐。
83305280。
周一至周五。
荔湾区。
逢源路133号荔湾区人才交流。
张先生。
白云区。
政通路28号三号楼217室。
黄先生。
唐小姐。
黄埔区。
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
王先生。
伍小姐。
萝岗区。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3路行政服务中心凯通楼3楼c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蔡小姐。
海珠区。
同福中路399号市红会医院对面。
余先生。
南沙区。
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陈先生。
花都区。
花都区花城路41号花都人才市场一楼花都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公点。
李小姐。
番禺区。
隶属番禺区的考生,请登陆番禺区人事局的网站(http://)查询具体的领证事宜。
增城市。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
新行政中心3号楼104室。
李先生。
从化市。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科技楼5楼。
曾小姐。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一
各位考生:
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6日开考)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所属区域财政局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市直考生领取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68-2396302.
潮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二
各位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已下发,吴江区考试通过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6年1月5日―7月31日至松陵镇苏州河路1088号(中华会计函校吴江分校,太培中心三楼)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个人委托代领需提供考生的身份证和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
吴江市财政局。
2016年01月04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三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四
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0楼1013室。
电话:60255746029063。
附名单:
李国萍刘建成王君李平雷根梅兰方琴徐爱芬许莉莉许洁闵宝泉。
蒋颖朱秀玲丁丽萍王燕王玉娣王卫华周晶吴惠琪王小萍莫彩红。
朱红燕宋玺玺张华金卫红邢臻林剑利漏轶萍皮芸骅。
备注:以上名单仅限在长兴县职改办上交照片及表格人员。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五
各有关单位或考生:
凡已办理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手续的,请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培中心(市淮河路党员电教中心七楼)领取证书。
特此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六
泉州市2014年全国会计中、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可供领取,领取方式为:市直单位人员(在市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的')请在每周一、周三由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代人领取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件,或由单位出具领取证书的介绍信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件)及2寸免冠近照1张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津淮街东段丰泽区政府西侧)八楼811室办理(联系电话:0595-22135549);各县(市、区)考生(在当地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的)请向所在地人事、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咨询领取证书相关事宜,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科。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七
各位考生: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八
领取名称: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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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十九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篇二十
各位考生:
从即日起开始发放2013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请在市财政局报名通过考试的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3楼专技科领取(单位集体领取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与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统一领取;个人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领证委托书)。各县(市、区)报名点的合格考生请到当地人社局专技股领取。
专技科。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