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纪委调研报告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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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调研报告篇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督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督查工作特指委机关内部督查,目的是加强联系沟通、明确工作任务、督促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
第二章督查内容。
第三条督查内容。
1.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市纪委全会、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专项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2.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中央、省委、市委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
3.领导批示事项。委主要领导同志对专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项。
4.其他需要纳入督查管理的工作事项。
第三章督查责任主体。
第四条市纪委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督查责任主体,负责制发督查通知(单)、做好督查管理、监督督查事项落实,并适时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反馈督查情况;定期编写督查工作通报。
第五条各责任部室是督查事项的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督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部室工作事项的统筹推进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第六条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工作作风监督责任主体。对在重要工作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介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督查工作方式。
第七条督查工作方法步骤。
1.制发《督查通知(单)》(以汴纪督文号印发)。对重要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应及时制发《督查通知(单)》,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内容、牵头部室、配合部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督查通知(单)》主送工作责任部室,涉及县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任务,同时送市纪委联系执纪监督室。
2.督促提醒。对于一般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对于重要任务事项,采用书面形式抓好督促落实,并做好记录。
3.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对于督查面较广,或者任务事项复杂,市纪委办公室报请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督查工作小组,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第八条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要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科学安排督查工作,严格控制督查的总量和频次,防止督查检查重复扎堆。
第五章督查工作机制。
第九条任务分解制度。对于复杂的工作任务,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室、责任部室、责任人和任务时限,并结合实际制定督促检查任务台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第十条批示件办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办理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件,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按照批办性批示、指导性批示、参阅性批示分类办理。对需要督办的事项,明确办结时限,加强跟踪催办,确保落实到位。要善于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同类问题解决。
第十一条工作进度报送制度。各责任部室应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度和完成情况。
1.及时报送。工作任务确定后,各责任部室要尽快确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及具体责任人,由督查工作联络人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
2.定期报送。各责任部室承担的列入督查范围的工作任务,需长时间推进且尚未完成的,要在每月25日前,以条目形式,向市纪委办公室报送,说明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步计划和工作措施等。如个别任务事项有其他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报送。
第十二条决策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市纪委办公室要及时催报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审核把关、汇总分析,形成通报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第十三条督查专报制度。对在一定时期内,涉及多部室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及时向领导提交专题报告。
第十四条督促整改制度。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室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开展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
第十五条挂账督办制度。对督促检查任务台账明确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对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解决或久拖不决的问题,综合施措,重点督办。
第十六条核查复核制度。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和复核,实地查看情况,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真正落实。
第十七条安全保密制度。督查台账由专人保管,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督查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用好正反典型。市纪委办公室根据督查工作需要,每季度对各责任部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室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任务推进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责任部室给予批评。
第十九条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与机关日常考核奖、文明奖、综治奖等奖励奖项的发放挂钩(具体挂钩事宜由书记专题会研究后实施)。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县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机构)的督查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纪委调研报告篇二
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既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党加强自身建设、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针对当前乡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中存在的监督体制、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发挥合力等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以探索和改进。
一、当前现状。
纪委与同级党委属于一种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工作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纪委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关系,既坚持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要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围绕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中心工作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争取同级党委支持,为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正人先正己。纪委要监督同级党委,纪检干部首先自身要过得硬。作为纪委书记,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始终保持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始终顶住权力的重压,顶住金钱的诱惑,顶住利益的引诱,顶住“关系网”、“人情网”的困扰,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在工作中,对群众来信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线索和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移交的移交,该上报的上报,决不姑息纵容。
积极创新监督载体,广辟监督渠道,实行多元监督、立体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效果。一要强化考核监督。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制约。二要加强公开监督。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民生问题的决策等情况及时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三要完善制度监督。完善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重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对同级党委的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
二、存在问题。
各级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政组织和领导成员的职责。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独立性不强。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同级纪委的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常委,这实际上就使纪检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实际上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指导,领导的力度、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的主要领导。
二是权威性不够。在现行监督体制下,纪委的双重领导难以落实,同级党委领导往往居于主导地位,由此导致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当纪委与党委意见不一致时,作出让步的往往是纪委,长此以往,必然削弱纪委实行党内监督的权威性。
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权。党内监督的核心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目前监督机构一般没有直接的参与决策权,没有对被监督的同级领导干部直接的考察权,在对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时,没有独立的行使权。这样的监督体制,难以实现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四是乡镇纪委班子专职人员少,业务不强,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暴露出查办案水平不高等问题。
三、对策。
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从我们实际情况来看,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时有时无或时紧时松现象。在党委的权力运行过程中,没能履行纪委的监督职能,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立足现行体制,针对存在问题,围绕保证经常性,增强有效性上下功夫。
提高加强党内监督责任感和主动意识,是搞好监督的前提条件。监督工作不落实,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没有解决好的自觉性。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有关廉政制度规定,掌握党委内部监督的方法和原则,牢固树立“监督就是责任”的观念,认清监督是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真正把监督作为增强班子凝聚力,提高班子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自已做起,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指导意识,切实加强党委对党内监督的领导。纪委要认真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规定要求,认清职责,明确范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克服“难以监督”、“监督无用”等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以对党的事业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实践证明,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质量,与纪委成员自身素质和监督能力有着直接关系。因此,要十分重视抓好纪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一要提高讲政治的具体能力,在事关重大原则的问题上切实搞好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政治路线的正确方向。二要提高政策水平,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纪委成员要熟悉党纪条规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三要提高办案能力,提高办案工作人员的办案素质,通过外出培训、以干代训、加强自觉学习等方式解决;同时要充实审计、财会、税务、法律等专业技术人员进办案人员队伍,整体提升办案能力;加强办案工作后勤保障,保证办案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四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注意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培养大公无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格,对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真理,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不怕牺牲个人利益,始终忠于党的事业,履行好监督职能。
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以经常性的预防、提醒、检查为主,把侧重点放在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上,并通过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从整体上增强监督效果。一要把决策监督作为工作重点。纪委书记要积极参与党委集体领导,认真履行经常性监督的职能,改变决策监督薄弱的状况;要发挥对本单位和班子内部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主动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为党委决断重大问题把好政策规定的关口。二要把监督渗透到党委工作的方方面面。纪委应充分利用组织反腐倡廉检查和参加下级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参与考核班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党委“一班人”的反映,并将情况反馈给党委。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党委会上及时“敲警钟”;属于个别性的问题,通过找本人谈心加以解决。三要把监督与执纪办案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可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委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现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
纪委调研报告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余x发【201x】xx号)文件精神,xx镇纪委坚持每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走读式”谈话或使用监控办公室情况。
镇纪委能够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谈话时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
(二)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情况。
201x年3月22日镇纪委书记xx组织镇纪委干部开会,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及时准确上报“走读式”谈话开展情况月度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镇纪委干部对照文件加强落实,要明白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意义。
(一)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
201x年3月22日我委收到xx纪委案管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委重点对谈话室设备设施、应急电源设备、电源线路、卫生间、座椅等进行了排查,经过排查发现:。
1、谈话室电源线路存在老化、不规范。
2、谈话室在居民楼一年存在通风条件差、潮湿等情况。
(二)对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
针对谈话室线路不规范、潮湿等情况,我委已在计生办重新选址,按照标准重新对谈话室进行装修,现正在整改中。
(一)用《工作规则》带好队伍。认真对照《工作规则》的新理念新要求,在思想偏差、制度执行、能力素质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实践历练和素养提升,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突破、善执纪的过硬队伍。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深入践行《工作规则》,要特别重视讲政治、讲初核、讲安全、讲规范、讲自律,全方位提高执纪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安全员,定期由镇纪委书记对安全员进行“一对一”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执纪审查工作安全规范文明开展。针对谈话过程中发生紧急事件如何处理及陪护工作等知识进行培训,提升了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持续自查自纠,确保执纪安全无隐患。镇纪委将对照安全文明纪律审查的相关规定进行反复排查,自查,对谈话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切实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则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
纪委调研报告篇四
2018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大善县纪委监察委紧扣主责主业,忠诚履行职责,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围绕此次调研主要内容,就大善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一)表现形式。
103人,占80.5%;
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79件,主要涉及危房改造、低保方面、工作纪律方面等;
惠农领域违纪问题18件,主要涉及“一喷三防”补贴、合作医疗、粮食直补等;
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50件,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处置、坐收坐支等;
土地征收领域问题9件,主要涉及套取征收款、挪用征地资金等;
其他领域违纪问题32件,涉及村委换届选举、以权谋私等。
(二)主要类型。
加盖其个人及分管领导签章,为程某二人办理了农村低保审批手续。
二是吃拿卡要型。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不是主动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而是巧立名目,吃拿卡要,贪污截留。如:乡村党支部原书记,在2018年5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是虚报冒领型。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增多,部分基层干部挖空心思,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骗取各项补助资金。如:2010年秋季至2013年麦季,村党支部书记在发放花生良种补贴、“一喷三防”补助资金及粮油倍增计划补贴工作中,在填写补贴清册时,利用职务便利虚列耕地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补贴款共。
四是坐收坐支型。有的村干部为了用钱方便,违反工作纪律和“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制度,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使村集体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管。如: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纪意识不强。从查处的干部来看,许多人对法纪条规知识知之甚少,法纪意识谈薄,缺乏宗旨服务意识,理想信念溃塌,对唯利是图、不劳而获等腐朽思想缺乏应有的抵制能力,以致在违纪或触犯刑律时,尚不知其所以然。
二是基层权力运行机制仍不健全。
权力清单不完善,有些权力的边界存在模糊,权力运行过程不规范,缺乏监督管理。一些村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有的对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忽略或者搞变通,使制度沦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够大;
监督制度不够严密,有些制度过于抽象和简约、不够合理;
监督体制不够顺畅,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弱化。
二、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一)政治生态建设情况。
等作为县委常委会会议常设议题,常态化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工作。
二是狠抓思想建设,在坚定“四个自信”上不含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常性开展集中督导了解进展。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讲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下功夫。按照县委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召开省委巡视期间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
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释纪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先。
五是完善制度建设。
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上压担子。制定县委主体责任清单和县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召开规范落实“两个责任”暨警示教育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日志》,传导从严治党压力。
六是加强自我净化能力建设,在解决难题上求创新。从破解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入手,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基层治理难题。从解决基层熟人多社会监督难入手,县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制度。从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入手,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现状。
高度重视干部廉洁情况审查。县委组织部提拔任用干部前积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档案查阅情况,及时予以回复。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出台《大善县关于激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创先争优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意见》,激励调动年轻干部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发现和储备年轻干部。组建科级干部后备库,充实到脱贫攻坚指挥部、驻村办、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工作岗位进行锻炼或下派任驻村第一书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保障。
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乡科级干部、新任村“两委”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干部、党务干部、扶贫干部等培训班。
严肃查处。
违规用人行为。畅通“12380”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
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进行深入调查。
(三)存在问题。
有的对自己分管领域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的多,对其他领域相关指示精神关注、学习不够。
二是廉政氛围不够浓。县廉洁文化广场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开展正面教育多,开展警示教育少,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好,没有充分利用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来教育干部、警示干部,对基层党员的警示教育存在缺项。
村党支部带头人。
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先进典型引领;
对农村党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关注不够,缺少必要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方式。
(四)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政治生态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没有真正站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事关一个地方长远发展的全局性高度来认识,对“两个责任”“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概念认识不清,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是。
一些难事、苦事、见效慢的事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性不高,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遇到麻烦事,特别是容易得罪人的事,顾虑太多,计较个人得失。
三是工作安排统筹不够。2018年上半年,大善县为了打脱贫攻坚翻身仗,对脱贫攻坚投入精力多、安排部署多,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关注相对较少。比如,2018年上半年,未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一是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活动。深化整治群众身边。
腐败问题,切实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上下功夫。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开展深化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用线索起底、挂牌督办、协调联动、重点核查等方式,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侵蚀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仅2018年以来,我县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件,党纪政务处分128人,其中村干部103人。
二是压实责任,以问题促落。
时间节点逐项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2018年以来,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15人。
三是示范引领,规范基层权力。
制定“小微权力”清单26项,负面清单20项;
积极推进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村级资产资源资金底数,在大力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
任务琐碎繁重,且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党员纪律观念淡薄或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一个小小的村干部,一点小钱,纪律处分管不到自己。
二是基层权力运行机制仍不健全。权力清单不完善,有些权力的边界存在模糊,权力运行过程不规范,缺乏监督管理。如危房改造审批、验收过程中、低保申请过程中,相关监督人员走形式、走过场,甚至存在越过部分审批关卡直接申请等情况,导致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易发。
有的管理上制度健全,但监督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
四是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一些。
基层党组织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
(三)原因分析。
一是宗旨意识不牢固。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的不牢,没有急贫困群众之所急,苦贫困群众之所苦,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将自己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剥离开,和服务群众剥离开。
有畏难情绪。另一方面是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政策学习,党性观念不强,轻视理论学习,缺乏政治理论素养,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错误地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
三是制度约束不够强。
虽然从2017年开始进行“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示范点建设,从权力清单、政策规定、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等五个方面进行公开,开展清产核资,但乡、村两级仍未达到全部“厘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
(四)下步工作打算。
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推进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总结。
各地区“小微权力”监管模式试点经验,固定有效模式,在辖区内全面铺开。持续推进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工作,摸清底数,公开晒权,为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建设工作打好坚实基础,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诱因。
全相关制度,进一步牢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延伸至基层组织、一般干部,防止发生监管空白。
四、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一)。
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方面。
开
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整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广泛开展提醒谈话,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把廉政教育融入大宣传工作格局,多种形式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
自己要求不严,履行廉洁自律不到位,出现违规违纪。个别单位党委未认真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党员干部之间的提醒谈话不规范,缺乏问题导向。
工作建议:
: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考核力度,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命、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
(二)乡镇纪委“三转”方面。
真正实现专职专责。截至9月21日,大善乡纪委、大水乡纪委、镇纪委配备了6名专职纪检干部,其余9个乡镇纪委的专职纪检干部也均达到5名,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同时,为提高乡镇纪委专职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办案人员岗位补贴实至名归,于9月25日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沟通,对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岗位补贴进行了调整,对新增的专职纪检干部发放岗位补贴,对原来享受岗位补贴而本次整改未列为专职纪检干部的人员停发岗位补贴。
存在问题:
个别乡(镇)纪委案件积压、信访量大。
二是监督。
权限有待加强。《监察法》颁布后,要求对履行公权力。
人员监督的全覆盖,目前乡镇纪委在行使工作职责时,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和农村党员,对非党村委会主任、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还存在一定的盲区。
工作建议:
:建议上级纪委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提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确保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建议上级纪委尽快出台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性意见,赋予乡镇纪委一定的工作权限,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
(三)以案促改工作方面。
落实情况:一是抓在日常,做在经常。坚持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就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以案促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阶段性工作,确保实效。
二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通过印。
发通报、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及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召开情况进行通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三是固化经验,抓出长效。及时提炼工作经验,先后印发《中共大善县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中共大善县纪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各单位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坚持标本兼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参会人员及警示教育会议议程,分层级制作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图、不断丰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内容,分包(分管)领域的县领导出席警示教育大会并作廉政讲话,增强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履行党风廉政教育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了以案促改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是综合发力,协同推进。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县纪委班子成员之间、部(室)之间团结协作,乡(党委)、纪委全力推进,根据每起案例的特点和案发单位的工作性质,制定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抓出成效。
存在问题:有的案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思想,认为自己单位的人出丑了,作为单位一把手显得没面子,担心自曝家丑对单位形象有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以案促改的整体效果。
工作建议:及时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上级部门定期组织座谈会、交流会等,组织各县市区之间相互交流学习,不断提高以案促改工作的整体质量。
(四)纪律教育工作方面。
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一章两法”集中学习教育。
活动。各乡(镇)共订阅辅导用书本,制作宣传版面余块,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系统宣传“一章两法”主要内容、详细释义、解读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加强教育预防。各乡(镇)先后组织党员干部21批次余人次到到县廉洁文化广场参观学习,到县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按照廉政文化建设要求,每个乡(镇)着力打造一个品点,让广大干部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廉政文化熏陶。
育。
四是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日常教育。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清单,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积极性,经常性组织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及时学习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及以案促改,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管真严。
存在问题:纪律教育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仅局限于学案例、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没有很好地结合工作实际,彻查岗位风险,一定程度地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
地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和红色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及正面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性和针对性。
(五)小微权利示范点建设方面。
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力度。制定印发《大善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善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大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的意见》,积极推进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目前全县12个乡镇清产核资工作均已开始。
存在问题:“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示范点建设方面,基层“三资”底数较为复杂,清产核资工作虽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但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较多较杂。
工作建议: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以问责促主体责任落实。
(六)基层村务监督委员会方面。
落实情况:配齐村监委,织密监督网。深化基层监督队伍建设,切实在选强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上下功夫。乡(镇)党委和政府以村两委会换届为契机,选强配齐村监委会班子,把监督的网络织密到最基层。目前,全县已配齐村监委会的共316个行政村。印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会议记录、财务票据审核登记本等,便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好履责。
存在问题: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与考核,督促其更好履职的方式仍在摸索中。
工作建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基层权力制约方面大胆探索,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建议市纪委指导县区进一步做好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对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的权限、流程进行界定和规范,切实发挥派驻机构作用。
二是建议市纪委建立重点工作、难点工作沟通交流会商制度,针对当前“四风”隐身变异、“小微权力”监管等热点难点工作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定期会商交流,帮助县(市、区)纪委拓宽工作思路、解决工作疑惑、找准工作切入点,形成全市整体工作合力。
三是建议增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灵活性,拓宽纪检监察系统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渠道,把系统外的优秀干部吸纳、补充进纪检监察队伍,把系统内的优秀干部交流、轮岗到重要岗位任职,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四是建议市纪委对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察法》实践方面的针对性培训,或采取跟班培训、以案代训、集中轮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
作者把我想要说的都说。
纪委调研报告篇五
近年来,xx县立足“为民、便民、惠民”宗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构筑了服务群众的新平台,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此,结合我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和实际,进行了一些初步思考。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协调到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xxxx县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出台了目标考核办法,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督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构,人员落实到位。
各镇按照“思想好、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标准,严格程序从各站所业务骨干中精选中心工作人员,保障人员政治和经济待遇。村便民服务站由村干部轮流值班。
(三)健全服务功能,项目集中到位。
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县民政、计生、农业、林业、扶贫、广电、国土等相关的部门,都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便民服务内容达10余项。实行常设固定窗口与流动、轮流值班窗口相结合,创新便民服务方式。
(四)健全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到位。
我县坚持边实践边探索,着力构建便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各便民服务中心普遍建立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对便民服务项目、办事程序等采取张贴上墙、政务公开栏、制作政策流程小册子等形式公开,设立投诉电话、投诉箱和意见簿,接受群众监督。注重创新便民服务机制,在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设立流动便民服务站或联络点,探索构建县级五级便民服务联动体系,延伸便民服务触角。全县13个镇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我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体制不够健全。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有的`由纪委书记兼任,有的由副镇长兼任,有的由副科级干事兼任,有的由副书记兼任,有的是领导轮流兼任,人员各不相同,牵头主抓单位不一。同时政府、纪委和各单位在服务体系建设中职位定位不明确,角色站位不准,个别环节重视力度不够,直接影响了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也缺乏行之有效的一整套量化考核考评监督管理办法。
(二)服务管理不够规范。
镇服务中心只是一个临时机构,中心选调人员隶属于各站所。而各行业、部门之间,服务项目不同,条块分割,容易造成相互推诿,没有形成统一的服务整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也因要兼顾部门其它工作等原因,导致到岗不及时,甚至缺岗,给群众带来不便。中心工作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有的业务能力不是很强,规范的语言和行为还不很到位。
(三)便民项目不很到位。
便民服务审批方式创新步履艰难,“双头审批”、“明进暗不进”、“规避监察”等问题仍然客观存在。有些部门尽管进驻了服务中心,但仍然习惯于老办法运作,或舍不得部门利益,或办事图自己方便,导致部分群众到镇办事仍然“两头受理”、“多头跑”,办事时间过长、效率低下问题仍然存在,甚至有些事项不能办理。便民服务中心的协调、管理、监督、服务、指导等职能难以发挥。
(四)工作经费缺乏保障。
便民服务中心设定的法律依据不足,中心的管理人员编制、工资奖金福利等关系多在原单位,派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量和待遇不平衡。窗口办公经费来源渠道不一,经费问题是服务中心普遍存在的问题。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办公条件差,便民服务室建设有难度,便民建设支出更无保障。
(五)公办时间不便民。
我县属山区县,最远的住户距镇政府有的近百里,偏远的群众中午才能赶到,而12时至14时属于下班时间,上班后群众办完事项,个别人就不能赶上客车回家,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增加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六)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按照上级要求,各镇均建设有“财政服务大厅”、“人社服务大厅”、“计生服务大厅”等各行业服务群众的大厅。且办公用房、建设配置、内部装修都需一定的资金,缺乏整合,形成了资金和资源的严重浪费。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
健全完善政府主抓、纪委协调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体制。明确各部门角色定位和具体工作内容。切实保障镇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建议将便民服务中心明确作为镇级常设机构纳入管理,设副科级主任1人、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若干,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组织机制。
(二)整合服务内容资源。
统一服务项目,要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严格清理,坚持“应进必进、不进则废”,简政放权,进一步调整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完善和细化“中心”各窗口的工作流程,使行政许可、审批、收费事项更加规范、顺畅。统一服务流程,要借助推进电子政务的契机,大力加强行政审批和服务电子网络建设,推进各审批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网络对接,实现电子审批,使行政审批网络体系化。协调解决行政权力下放、办事业务骨干不足等问题。对行政审批过程中“双头审批”、“明进暗不进”、“规避监察”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督并进行纠正。
(三)注重加强考核考评。
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通过制度强化窗口便民服务意识,通过建立健全服务公开制度、便民服务制度、窗口一人多岗和ab岗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多种制度使服务中心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长效服务机制。严格实行工作人员和部门双向监督考核机制,严格兑现考勤和绩效考核。
(四)保障便民建设经费。
进一步推进“五级”便民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继续加强村代办员的培训,加大村级便民服务室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保障便民服务人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配套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点便民设施,不断改善软硬件环境。对经济条件较差的村便民服务工作实行补贴,将村便民服务工作经费纳入一事一议范围。
(五)严格规范中心建设。
整合资源,各部门的便民服务机构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一镇只建一厅即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朝九晚五和轮换座班制度,使群众随时能办事,节假日也能办事,让便民服务中心真正便民。
纪委调研报告篇六
根据县纪委的通知,信访室就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一)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办理机制。为了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地方倾诉,有地方解决问题,我县纪委监察局结合本县实际,采取以下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开展“星期一大接访”活动,定时、定点、定人接待群众来访;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活动,建立信访举报公开栏,将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办公地点,信访工作的职责、制度、工作流程与信访人的权力、义务等向群众进行公布。并对一些群众联名反映的问题,请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处理,让群众了解调查处理的全过程,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使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开展“下访”活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带案下访,对接访的事项实行“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责任制。同时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知识,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四是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专线作用,24小时接听,受理信访举报情况。五是加强基层信访网络建设,信访网络是搞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依靠,为此,我县在6个镇(街道办),192个村(居)委会和6个派出纪工委建立信访联络点,明确专职信访联络员,制订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形成以县为主体,乡村联络点和联络员为基础和依托的信访网络,做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通过建立基层信息网络,对信访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六是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对信访人歧视、刁难、压制,不将信访人揭发、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揭发、检举的组织和人员等。积极保护举报人的基本权利。
(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受理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筛选了一批有价值的信访举报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1—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线索133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内58件,同期增长100%;上级交办19件,同期增长58%;业务范围外56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补偿不足,拆迁安置不到位,财务不公开等问题。我们加强综合分析力度,及时反映信访举报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办案提供有价值的办案线索,二是督办和直接查办了一批信访举报案件。县纪委信访室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办力度,采取电话督办、派人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对信访案件和一些重要信访举报事项加强了督办力度,20县纪委信访室共督办信访案件50余件。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工作,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我们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一般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采取发信访监督通知书和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监督,年来,信访监督总量5次,通过交办、督办等形式解决信访问题约40余件。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的同时,我们采取多种途径加大信访举报渠道,千方百计为群众信访举报创造便利条件。
(三)来访接待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一是来信办理:1、对信访件进行登记编号,原件报送纪委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纪委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对于涉及信访人权益、署真实姓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专项治理的重要信访件,报县纪委书记批示,其它信访件报县纪委主管副书记领导批示。2、根据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交由各职能部门归口办理,对信件进行答复。3、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存档。二是来访接待: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纪委监察局接待来访记录表》。2、接待人员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目的、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各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部门负责人接待处理,并做好记录。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同《接访记录表》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汇报相关领导接待。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存档。三是应急措施:发现重大信访苗头或突发事件发生后,1、立即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2、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一定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3、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4、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有关领导一定亲自出面做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5、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省市上访,对已进京、进省市的集体上访群众,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尽快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工作。6、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与当地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四)指导基层信访工作,解决初信初访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处理基层的重要信访举报件时,多与基层沟通联系,听取基层意见,了解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及时印发《信访简报》,让基层了解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定期向基层反映越级信访和重要举报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对基层报送的转办要结果件认真进行审核,促使基层重视查办信访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纪依法办事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待制度,信访监督制度,署实名举报双项承诺制度;积极推行重点信访公开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等,为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县纪委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干部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者处突应急的能力,每年对基层信访人员进行1-2次集体培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建立新提干部到信访部门学习培训制度,加深对基层的了解,增进与群众的额感情,努力打造一支能够胜任新时期工作需求的干部队伍。
纪委调研报告篇七
为落实开展“效能革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会议上书记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有关讲话精神,近期,县纪委对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及下步发展方向进行了调研。我们先后走访了全县各乡镇的主要领导和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来自农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工商界人士、一般群众等组成的座谈会,倾听社会各界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启迪我们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中心运行机制,优化服务平台。
2,按照焦作市统一部署,全县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月日正式投入运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初衷是,各乡镇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服务的基层站所统一窗口对外办公,通过开展集中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改善政府形象。当时要求进驻的站所有财政所、土地所、民政所、计生服务站、农业办、信访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教办等9个单位。一年来的实践表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方便群众、改善服务上起了一些积极作用,但离预定目标还有不小距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进驻项目有限。由于办公条件限制,等单位没有进驻中心,一些乡镇服务中心主要依托财政、信访等一二个站所进驻办公,才得以维持,保持门常开、人常在。
.办理服务事项少。我们对一个中心运行比较好的乡镇的调研显示,一年来,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直接为基层群众服务的事项只有信访、民政等个别窗口共个项目。
.人员不到位。乡镇人员编制一般都在人左右,每位工作人员都有包村任务,镇中心工作又较多,中心工作人员经常进村或承担其它工作,造成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工作时断时续。
.工作停顿。个别乡镇服务中心长期没有人坐班,全年没有基层站所开展服务,没有受理任何业务事项。
就调研结果看,中心运行效率很差,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领导和群众称其为追求形式不讲效能。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成因。
造成乡镇服务中心运行困难重重,运行效果不如人意的原因比较复杂,从主观上看,有宣传、认识上的因素,从客观上看,有定位与农村实际不相符、操作与现行体制不对接等因素,其中客观因素是主要的。
.宣传不够。从调研和座谈了解的情况看,农村80%以上的群众不知道有便民服务中心,或者不清楚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和作用,造成群众找中心要求提供服务的寥寥无几。
.职能设置与群众需要不相适应,长期无业务,造成领导重视、干部轻视、群众漠视,从而缺乏生命力。调研中,包括乡镇主要领导在内的大多数干部群众对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质疑,有些甚至认为乡镇服务中心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是认为中心提供的服务不是大多数农村群众所需要的,农村群众最需要的是信访调解、农业科技服务、法律援助,按目前的'运行机制,中心重视的是行政服务,对群众最需要的服务力不能及。二是认为中心集中设立办公窗口是多余的。认为乡镇各站所办公地点相对集中,设立中心意义不大。三是认为各站所在中心设窗口限制了职能的发挥。本来可以进村入户服务的,农民反过来需要到中心办理,增添麻烦,比如粮食直补、救济补贴等,服务到户更实惠;有些事项到职能站所可以一次办结的,现在需要中心和站所来回跑,效率低下,比如计生服务包括生育证等证件的办理发放,办证前申请人必须到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b超孕检,或者有县计生委的鉴定,如果将计生办证进驻中心,申请人需要在中心和计生部门来回奔波,浪费时间和精力。
3.服务事项少造成人员闲置。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等因素,当前农民要求提供行政服务的事项不多,多数服务事项和行政事项需要直接到县里办理,中心一些服务人员长期清闲。而同时,乡镇和各职能站所人员编制紧缺,镇经济和其它中心工作多,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秸杆禁烧、清查违规土葬、安全生产、防汛、突发性信访事件处置、植树造林、道路拆迁等,中心人员都有包村任务,还经常被借调参与其它中心工作。等站所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等也只有二三名工作人员,国税、地税等属于划区设所,几个乡镇只有一个所,人员也不多,而工商、公安等工作机动性大,人员多为身兼数职,如果进驻中心,势必影响其他工作,所以,这些部门从人员上考虑,也不愿进驻中心。
4.职能站所工作性质限制,进驻中心阻力大。一是工作条件限制,不方便进驻。如派出所及国税、地税等,因为业务全部与上级联网,又有保密要求;计生服务站涉及b超等器械检查等;信访办工作环境噪杂,也需要为举报人保密,影响了这些单位的进驻。二是工作地点限制,无法进驻。如工商所收取工商费用需要进村到户直接办理,而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工商户需要直接到县里办理,中心窗口形同虚设;土地所、农业办等都涉及实地勘查,无法在中心服务,影响了这些单位的进驻。三是工作对象限制,没有必要进驻。如教办主要进行新生学籍和中小学收费管理,这些项目针对学校而不直接针对群众,财政所绝大部分业务也只针对各村及有关部门报账员,不直接针对群众,影响了这些单位的进驻。四是服务时间限制,难以不间断进驻。如民政所主要服务项目为发放低保金、优抚金、生产救灾款物、福利企业项目审核等,多为阶段性工作,大多数时间在中心没有服务项目,影响进驻效果。
虽然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运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认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初衷是好的,体现了行政体制和行政服务阶段性方向,中心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为群众办了一些实事、好事,如有些乡镇在信访服务和一些代理服务上为群众提供了便利,民政部门有关补贴的发放依托服务中心,提高了工作效率等。群众对中心确有一定的现实需要,中心也有必要、有能力为群众提供一些便利服务,但具体操作上应因地制宜,适应农村农业农民实际,改进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把虚事做实,实事做好。
.在服务的指导思想上。一是根据乡镇和各站所职能与市县不同的特点和农村群众的实际需要,淡化行政服务,突出政策服务、事务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二是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一些确实有实质性服务内容,条件又许可的职能站所,要求必须率先进驻中心,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待条件成熟后再进驻。
.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一是在有安全条件和办公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会计核算中心和信访办进驻,经常性办公,服务中心主任和这些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门常开,群众随时能找到人,提供有关服务。二是民政、工商、涉农服务、司法等人员进驻,保留窗口,定期办公。三是建立文件查阅处,开展政策咨询和文件查询服务,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以及各级各部门非保密性文件集中在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代管,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查询。四是开展预约服务和电话服务,群众有什么要求,不管是不是进驻项目,不管是不是在服务单位办公时间之内,中心都协调这些单位按时提供优质服务。能上门服务的,提倡上门服务。
.在内部管理上。中心设主任名,由责任人强、协调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明确要求不包村、不参与其它工作,专职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负责接待群众,协调有关服务部门,负责各项服务向群众广泛宣传告知,负责各服务单位服务时间的安排,负责对服务单位服务情况进行督促、监督、考核、评比,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凡服务单位不能按时到岗,中心又没有通知、督促到位的,追究中心主任责任。
以上思考,有待商榷,敬请批评指正。
纪委调研报告篇八
党的xx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和国家把文化建设提到了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并进一步加大了对文化建设的投资力度。“xxx”期间,国家和省、市、县用于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套的投资就达6800多万元。那么投资这么多钱这些乡镇综合文化站究竟建设、运行的情况如何?能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围绕这些问题,前一段时间我们分组深入全市部分县(市、区)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全市大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情况还是比较好的,基本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新建或者改扩建,也有部分建成的已经投入运行,但是,在调研中也确实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不但严重制约着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功能的发挥,而且影响着国家战略意图的真正实现。
一、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运行情况。
建设情况:根据有关统计,目前xx市共有162个乡镇(街道办,其中有148个乡镇,14个街道办。国家“xxx”规划纲要提出,到“xxx”末在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2.5万个左右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xx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县确实加大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投资力度,中央、省先后给xx市共下达14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国家和省、市、县先后投资6800多万元,用于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设施设备的配套。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90个,有47个在建,还有7个正在选址。另外,还有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列入国家、省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投资计划,目前正在积极争取。
运行情况:据我们调查了解,目前,全市已建成的9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投入正常运行的只有31个,占到建成数的三分之一,投入运行的这些乡镇综合文化站也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指导管理工作有人做,开展活动也比较好的。这些乡镇综合文化站所处地域环境比较好,当地乡村和广大群众经济条件比较好,且当地群众非常喜爱文艺活动,加之乡镇领导高度重视群众文化工作,又有比较稳定的文艺活动指导管理人员。
第二种情况是开展活动断断续续,没有固定的.指导管理人员。这些乡镇综合文化站所处地域环境一般,当地乡村和广大群众的经济条件比较差,且大部分群众不十分喜爱文艺活动,加之这些乡镇领导也不十分重视群众文化工作,没有安排固定的文艺活动指导管理人员。
第三种情况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只有空架子,既没有基本的开展活动条件,也没有具体的指导管理人员。这些乡镇综合文化站所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乡村和当地群众经济条件也非常不好,由于这些地方的中青年群众大部分都外出打工,村里只剩下老弱病残人员,加之当地领导也不够重视此项工作,没有专门或者业余的文艺指导管理人员,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二、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县、乡两级有关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建设免费用地难以落实。加强文化建设是新时期我们党和国家的战略决策,国家投资加强基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时事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群众开展各类高科技技能培训;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农村的各类文化读书活动、收集整理民族民间的各种文化遗产、指导群众开展各类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体育活动。但是,到了县、乡这两级,大部分领导只考虑经济指标的增幅和安全系数,导致不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免费用地难以落实,综合文化站至今还没有建成,严重影响了国家战略意图的如期实现。
二是严重缺乏专职或者兼职的指导管理人员。
据我们调查了解,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90%的没有专职的宣传文化指导管理人员,有极少部分有的也大多老龄化,或者是乡镇为了应付检查临时指定的不懂文艺业务的乡镇干部,根本无法指导管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工作。由于严重缺乏宣传文化指导管理人员,致使国家和各级投资建设、配送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优质文艺活动器材也大部分处于无人管理的闲置状态,有流失的危险。
三是开展文艺活动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按照国家“xxx规划”的要求,到去年年底xx市65%以上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已经建成,但是,由于建设之初各级既没有考虑指导管理人员的及时配备,更没有考虑落实运行经费,致使建起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大部分由于缺乏运行经费因而不能投入运行,基本形同摆设。
四是投资规模不科学,运行管理不规范。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全市大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投资规划不科学。有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活动场所有余,有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活动场所严重不足等情况。还有就是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运行管理很不规范,特别是有不少县(市、区)的乡镇和当地的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争实施主体、争产权管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中,完全由国家和省、市投资建设的,建设实施主体和产权管理归当地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由国家和省、市、县、乡(镇)共同投资建设的,建设实施主体和产权管理,按照投资数额的大小由投资大的一方负责。xx市的大部分乡镇领导没有掌握国家的有关政策,导致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征不了地、选不了址,管理互相扯皮,致使该建的至今还没有完全建起,建起的标识不清楚、管理不规范、活动不开展。缺乏科学配套的管理制度。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文化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纳入四位一体的战略部署,并且明确强调要在大力发展经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要以经济、政治建设促进文化和社会建设,以文化建设推动经济、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因此,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文化建设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努力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配备人员,强化管理,扎扎实实抓好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去年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xx】14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市委宣传部初步拿出了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文件的实施意见。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中央六部委和市委宣传部的有关意见精神,尽快配备县、乡、村三级的宣传文化人员,特别是要尽快统一配备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宣传文艺指导管理人员,同时,要组织开展培训,加强队伍管理,理顺管理渠道,使其尽快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要加大投入,核定经费,确保乡镇综合文化站活动经常化。各级一定要加大资金投入,努力做到每一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国家投入不少于5万元,省级投入不少于3万元,县级财政不少于1万元,乡、村级投入不少于1万元,要把这些投资纳入各级的财政预算加以落实。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县、乡、村通过进行市场化运作举办各种文艺活动,以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使乡镇综合文化站发挥最大功效,才能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才能推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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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调研报告篇九
乡镇纪委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纵观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经过不断。
总结。
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而且经济待遇一个月办案经费就是那么几十元钱,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问题产生的原因。
乡镇纪检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很多,通过调查,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误区二,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注重“条条”,轻“块块”,进一步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专职纪委委员、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谈何容易,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5、规范工作制度,解决“阵地建设”的问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作为乡镇纪委一定要把自己的阵地建设保护好,要有固定的办公室及室内硬件设施,各种制度要上墙,要制定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6、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xx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xx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xx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
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xx、xx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
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就目前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
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监督群众委员会,但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
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三、建议和思考。
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
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为“大美花果城,实力绛县城”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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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份以来,市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在试点中探索、在试点中研究、在试点中不断创新和提高,取得明显成效。
一、理性思考,准确把握制度廉洁性评估的科学内涵。
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创新之举、治本之策。从试点工作一开始,市就注重学习、研究各地的情况,并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作了一些思考探讨,逐步把握和弄清了作为无立法权的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一)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对象需要延伸。评估对象,即要评谁。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都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对象明确界定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像这样无立法权的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的对象只能是“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理解,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但从实践看,这类文件的制定多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制度为依据,并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问题并不是特别突出。即便有问题,无立法权的地市对其修订和废止也无权限。因此,这类文件的分量较小,评估意义不大。对基层而言,问题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较严重的,多是那些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类文件不属于长效的可反复适用的制度性文件,但却在一定事项和一定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属于规范性文件。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过程中,没有经过较为严格的程序运转,往往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任意设置门槛,选择性设置条件,存在制度漏洞较多。比如,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各类招考中“量身定制”、“萝卜招聘”的问题;政府采购中“选择性”确认中标人、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限条件、限资质、限门槛,甚至“明标暗定”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群众意见大,舆论批评多,社会关注度高,理应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对象。
(二)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内容需要拓展。评估内容,即评什么。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对廉洁性作出明确界定。但制度廉洁性的概念还不甚明确,评估的内容非常广泛。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内容确定为,制度的廉洁性、制度的合法性、制度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制度的科学性,这也是各地普遍采用的评估框架。从广义上讲,制度评估应包括廉洁性、科学性、合法性等,廉洁性不是其他内容的上位概念。但从各地实践看,有的上下位内容并列,概念外延和内涵含混不清,给评估工作造成一些障碍,需要进一步厘清概念,科学界定评估内容。市认为,基层廉洁性评估定位不宜过于宏观,内容不宜过于宽泛,不应超出严格意义上的廉洁范畴。另外,除科学性评估、合法性评估、廉洁性评估等内容外,还应增加民主性评估和效能性评估。所谓民主性,是指是否体现民主和民意,是否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基层政府及部门,处于直接面对群众的“第一线”,文件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针对性更强、更具体。因此,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执行中的困难和阻力,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这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一个重要标准。所谓效能性,是指是否体现高效率、高质量,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环节和程序,是否违规延长办事时限等。当前,政府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如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有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私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有的审批时限设置过长,等等。因此,效能性评估也应是廉洁性评估的应有之义。
社会关注的选人用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在职位设置、专业要求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留下了空间,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招标、招考中,任意圈定范围、量身定制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十级古筝”、“八级英语”、“篮球特长”等不一而足。对此,群众反感,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再如,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现在药品普遍经过招标采购,药价却居高不下,因为药品的生产、销售、采购、招标、开单等环节,隐藏着一条巨大的利益输送链条。正如其业内人士所说,给药品定个高价很简单,只要公关一下物价主管部门就可以。这里“公关”就是明显的利益输送。类似这样的一些简章、公告、招标文件堂而皇之出台,不仅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公,也最容易滋生腐败。因此,需要把审查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中之重,认真审查和堵塞制度设置上的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切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四)制度廉洁性评估的机制需要健全。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解决谁来评、怎么评的问题。谁来评,即评估的主体,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部门自评,即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由文件制定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廉评,把好“自查关”。二是专门机构评审,即监察、法制等部门组成专门审查机构,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三是社会评审,包括专家、群众和中介组织评审。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一的评估主体,都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全面、科学,需要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扩充评估主体,形成严密的评估链条,逐级进行评审,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差。怎么评,即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备案审查和前置审查两种方式。目前,多采取备案审查,即对“出炉”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是,一旦文件有廉洁问题,不易纠正,且已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可挽回。对于基层来讲,应注重前置审查,对正在起草或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将评估结果作为能否出台的重要依据,未经审查或存在问题较多的一律不得出台,力求把廉政风险消除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
二、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成效。
基于以上思考,市在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紧密结合本地实。
际,积极探索创新。截止目前,共梳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万件,确定纳入集中评估范围1121件,经组织法制机构、专家、群众代表评估审查,建议保留878件,修订61件,废止155件。
(一)扩大评估范围。界定评估对象,明确评估范围,是开展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前提。市在确定评估对象时,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评估范围,主要对xx年以来政府及其部门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以及xx年以前制定实施、现行有效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增加了评估对象,拓展了评估范围,将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进行重点评估。
(二)增加评估内容。在对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科学性等常规内容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了效能性、民主性两项评估内容。其中,效能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是否违规违法增加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以备案、登记、核准、增加限制条件等形式变相增加审批或者其他事项;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程序、办事时限;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效率的情形。民主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是否经过前期调研、广泛讨论、集中研究等必备的程序和环节,对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是否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另外,在对利益冲突进行评估的同时,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评估的重点,认真查找制度上的漏洞,从根本上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单位业务的,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审。四是专门机构审查。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进行梳理分类,会同政府法制办、纪委政策法规室组成专门机构进行审查。五是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从人大、法制办、公检法司、党校、职业学院等部门单位遴选225名专业人士,组建了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作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中遴选3000人组建了群众代表库,广泛组织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较高或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难以把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专家评审或群众代表评审,拓展公众参与度,提高评估质量。六是社会听证。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社会听证会,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听证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评估结果的公信力。
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市制度廉洁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对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尺度还难以准确把握。对于“规范性文件”,目前学术界尚没有给出统一的概念,导致在评估对象的界定上存在争执和分歧,给试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特别是就某个具体的评估对象而言,风险点究竟有多少?风险的等级有多大?如何定性?没有既定的标准可参考,尺度上难以准确把握。
二是对制度合法性的评估还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的空白;地方性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上位法的缺失,导致在制度合法性审查上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难以深入开展。
三是既得利益者的消极态度阻碍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涉及面广,需要清理的制度比较多,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部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受既得利益的驱使,个别部门单位存在抵触情绪,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影响了工作效果。
四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仅工作量大、程序复杂,而且涉及多个领域、涉及很多专业问题,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队伍来实施。但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工作人员素质、知识能力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客观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亟待提高。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下一步工作,要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制度廉洁性评估上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二是在典型带动上下功夫。把抓典型、抓亮点、抓特色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注重发现典型、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是在提高评估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对存。
在争议和专业性较强的评估对象,注重发挥专家和群众代表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评估质量。
四是在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充分运用评估成果,对评估后认为无廉洁性风险的,要加快推行;有一定廉洁性风险的,要认真研究修订;廉洁性风险较高的,要按法定程序予以废、改、立。
五是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坚持边评估、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深入研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办法》,将制度廉洁性评估作为今后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坚决做到“不评估、不出台”,形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长效机制。
纪委调研报告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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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纵观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经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而且经济待遇一个月办案经费就是那么几十元钱,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乡镇纪检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很多,通过调查,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误区二,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注重“条条”,轻“块块”,进一步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专职纪委委员、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谈何容易,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5、规范工作制度,解决“阵地建设”的问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作为乡镇纪委一定要把自己的阵地建设保护好,要有固定的办公室及室内硬件设施,各种制度要上墙,要制定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6、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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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xx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xx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
合同。
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xx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xx、xx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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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目前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监督群众委员会,但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有的认为当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
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为“大美花果城,实力绛县城”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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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份以来,市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在试点中探索、在试点中研究、在试点中不断创新和提高,取得明显成效。
一、理性思考,准确把握制度廉洁性评估的科学内涵。
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创新之举、治本之策。从试点工作一开始,市就注重学习、研究各地的情况,并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作了一些思考探讨,逐步把握和弄清了作为无立法权的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一)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对象需要延伸。评估对象,即要评谁。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都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对象明确界定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像这样无立法权的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的对象只能是“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理解,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但从实践看,这类文件的制定多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制度为依据,并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问题并不是特别突出。即便有问题,无立法权的地市对其修订和废止也无权限。因此,这类文件的分量较小,评估意义不大。对基层而言,问题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较严重的,多是那些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类文件不属于长效的可反复适用的制度性文件,但却在一定事项和一定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属于规范性文件。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过程中,没有经过较为严格的程序运转,往往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任意设置门槛,选择性设置条件,存在制度漏洞较多。比如,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各类招考中“量身定制”、“萝卜招聘”的问题;政府采购中“选择性”确认中标人、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限条件、限资质、限门槛,甚至“明标暗定”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群众意见大,舆论批评多,社会关注度高,理应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对象。
(二)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内容需要拓展。评估内容,即评什么。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对廉洁性作出明确界定。但制度廉洁性的概念还不甚明确,评估的内容非常广泛。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内容确定为,制度的廉洁性、制度的合法性、制度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制度的科学性,这也是各地普遍采用的评估框架。从广义上讲,制度评估应包括廉洁性、科学性、合法性等,廉洁性不是其他内容的上位概念。但从各地实践看,有的上下位内容并列,概念外延和内涵含混不清,给评估工作造成一些障碍,需要进一步厘清概念,科学界定评估内容。市认为,基层廉洁性评估定位不宜过于宏观,内容不宜过于宽泛,不应超出严格意义上的廉洁范畴。另外,除科学性评估、合法性评估、廉洁性评估等内容外,还应增加民主性评估和效能性评估。所谓民主性,是指是否体现民主和民意,是否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基层政府及部门,处于直接面对群众的“第一线”,文件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针对性更强、更具体。因此,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执行中的困难和阻力,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这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一个重要标准。所谓效能性,是指是否体现高效率、高质量,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环节和程序,是否违规延长办事时限等。当前,政府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如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有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私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有的审批时限设置过长,等等。因此,效能性评估也应是廉洁性评估的应有之义。
(三)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需要细化。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是什么,各级普遍确定为利益冲突。但对基层来讲,市认为,更核心的应是利益输送。利益冲突,是指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发生私人、部门利益与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主要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冲突、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群体之间的冲突三种形式。具体表现为,隐藏着地方或部门利益;存在部门权力重叠;存在权力与权利关系的明显倾斜,即利益输送;存在模糊职责和减免公共职责,谋取权力便利;存在不正当的社会利益倾向和不合理的社会利益安排等。在实践中,部门单位或系统之间的利益冲突,大多来源于上层的制度设计,如部门单位出台的一些。
规章制度。
本身就是按照上级文件部署要求执行的作为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机构受审查的权限限制难以纠正和防止这类利益冲突。在基层利益冲突的主要问题是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突出表现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如备受社会关注的选人用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在职位设置、专业要求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留下了空间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招标、招考中任意圈定范围、量身定制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十级古筝”、“八级英语”、“篮球特长”等不一而足。对此群众反感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再如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现在药品普遍经过招标采购药价却居高不下因为药品的生产、销售、采购、招标、开单等环节隐藏着一条巨大的利益输送链条。正如其业内人士所说给药品定个高价很简单只要公关一下物价主管部门就可以。这里“公关”就是明显的利益输送。类似这样的一些简章、公告、招标文件堂而皇之出台不仅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公也最容易滋生腐败。因此需要把审查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中之重认真审查和堵塞制度设置上的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切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四)制度廉洁性评估的机制需要健全。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解决谁来评、怎么评的问题。谁来评,即评估的主体,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部门自评,即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由文件制定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廉评,把好“自查关”。二是专门机构评审,即监察、法制等部门组成专门审查机构,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三是社会评审,包括专家、群众和中介组织评审。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一的评估主体,都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全面、科学,需要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扩充评估主体,形成严密的评估链条,逐级进行评审,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差。怎么评,即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备案审查和前置审查两种方式。目前,多采取备案审查,即对“出炉”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是,一旦文件有廉洁问题,不易纠正,且已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可挽回。对于基层来讲,应注重前置审查,对正在起草或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将评估结果作为能否出台的重要依据,未经审查或存在问题较多的一律不得出台,力求把廉政风险消除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
二、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成效。
基于以上思考,市在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截止目前,共梳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万件,确定纳入集中评估范围1121件,经组织法制机构、专家、群众代表评估审查,建议保留878件,修订61件,废止155件。
(一)扩大评估范围。界定评估对象,明确评估范围,是开展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前提。市在确定评估对象时,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评估范围,主要对xx年以来政府及其部门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以及xx年以前制定实施、现行有效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增加了评估对象,拓展了评估范围,将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进行重点评估。
(二)增加评估内容。在对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科学性等常规内容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了效能性、民主性两项评估内容。其中,效能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是否违规违法增加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以备案、登记、核准、增加限制条件等形式变相增加审批或者其他事项;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程序、办事时限;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效率的情形。民主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是否经过前期调研、广泛讨论、集中研究等必备的程序和环节,对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是否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另外,在对利益冲突进行评估的同时,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评估的重点,认真查找制度上的漏洞,从根本上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三)创新评估模式。科学的评估方式,严格的评估程序,是提高制度廉洁性评估效果的保证。市在评估工作中,探索实行了部门单位自审、派驻机构初审、相关部门联审、专门机构审查、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社会听证“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一是部门单位自审。由部门单位或牵头部门单位按照评估要求,对照梳理,逐件自查自审,提出自审意见。二是派驻机构初审。发挥各统管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能作用,对部门单位上报的评估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初审初评,防止漏报、瞒报或应付了事。三是部门单位联审。多部门单位联合行文或者涉及多部门单位业务的,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审。四是专门机构审查。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进行梳理分类,会同政府法制办、纪委政策法规室组成专门机构进行审查。五是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从人大、法制办、公检法司、党校、职业学院等部门单位遴选225名专业人士,组建了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作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中遴选3000人组建了群众代表库,广泛组织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较高或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难以把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专家评审或群众代表评审,拓展公众参与度,提高评估质量。六是社会听证。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社会听证会,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听证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评估结果的公信力。
(四)规范工作运行。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全新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工作中,市注重督查指导,规范评估运行,保证了工作质量。一是注重工作指导。根据各环节、步骤工作开展需求,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自查自评指导方案》、《制度廉洁性评估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初审初评指导方案》等配套指导方案,制作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流程图,明确规程,严格标准,统一程序,保证了工作规范运行,有序推进。二是注重工作督导。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督导方案》,对评估工作实现全程跟踪督查,及时纠偏释疑,对评估方法措施不当、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推进缓慢的,提供操作范例,规范工作运行;对工作不积极、不彻底、不全面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漏洞或缺陷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废、改、立”,确保了整个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市纪委各统管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分工方案》,针对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特点,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三是注重工作评价。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细化分解为5大项32小项,逐一提出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完成时限,严格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将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市制度廉洁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对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尺度还难以准确把握。对于“规范性文件”,目前学术界尚没有给出统一的概念,导致在评估对象的界定上存在争执和分歧,给试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特别是就某个具体的评估对象而言,风险点究竟有多少?风险的等级有多大?如何定性?没有既定的标准可参考,尺度上难以准确把握。
二是对制度合法性的评估还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的空白;地方性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上位法的缺失,导致在制度合法性审查上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难以深入开展。
三是既得利益者的消极态度阻碍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涉及面广,需要清理的制度比较多,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部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受既得利益的驱使,个别部门单位存在抵触情绪,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影响了工作效果。
四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仅工作量大、程序复杂,而且涉及多个领域、涉及很多专业问题,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队伍来实施。但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工作人员素质、知识能力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客观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亟待提高。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下一步工作,要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制度廉洁性评估上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二是在典型带动上下功夫。把抓典型、抓亮点、抓特色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注重发现典型、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是在提高评估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对存在争议和专业性较强的评估对象,注重发挥专家和群众代表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评估质量。
四是在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充分运用评估成果,对评估后认为无廉洁性风险的,要加快推行;有一定廉洁性风险的,要认真研究修订;廉洁性风险较高的,要按法定程序予以废、改、立。
五是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坚持边评估、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深入研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办法》,将制度廉洁性评估作为今后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坚决做到“不评估、不出台”,形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长效机制。
纪委调研报告篇十一
1、认识上有偏差。一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是唯一“包公”。一些部门的工作不管是否涉及纪检部门,凡是得罪人的事都“贴上标签”堂而皇之转嫁给纪检部门,而自己专门唱红脸、当老好人。比如:一些反映问题多、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举报件,其内容并未直指违纪问题,有的领导也批转给纪检机关直接或参与办理。二是视县级纪检部门为唯一“利器”。在部分领导的思想意识当中,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的第一督查室,凡是时间紧、任务重、推动难的重要工作,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三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抛头露面才有“面子”。不论大事小事、大会小会都要纪检部门到场,觉得这样才显得对该项工作重视,耗费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大量时间。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视管得宽才有“位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只抓主业太单调,特别是一些派驻部门的纪检机构领导感到自己没有实权、没有实惠,或多或少存在不想不愿专抓主业的思想。
都有很大帮助,但对于查办小案而言,无异于“杀鸡用牛刀”,势必影响到一般性案件查办效率,难以达到及时高效的要求。在“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方面,有利于纪检干部减少顾忌、大胆查办腐败案件,但由于上级纪委对下级干部领导不直接、了解不全面、知晓面不广,难以跳出在纪检干部内“箩里选瓜”的局限性,难以将其他范围内的优秀人才选拔选用到纪检领导干部队伍中来,无形中构筑了一道广纳贤才的障碍,同时也容易导致党委在选人用人时产生“纪检干部在行业内成长”的潜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纪检领导干部的成长空间。近年来,县级纪委领导对外交流任职人数明显下降。在全面落实“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方面,省市对县级纪检机构改革的方案还未出台,思想尚不明朗,处于“老办法不便用、新办法不敢用”的特殊时期,县级都在等待观望,部分单位纪检领导已经空缺较长时间,影响到职能作用的发挥。3、同级监督疲软。从各单位权力实际运行情况看,权力过于集中在“一把手”手里,有时集体研究只是走过场,甚至成为“一把手”实现个人意图的“挡箭牌”。在没有实行统一派驻管理模式下,单位的纪检机构牢牢受制于所在单位,实施同级监督只是一种摆设。
中途搁浅,现在的纪工委成了无机构编制、无工作班子的“半拉子工程”。二是专业结构不合理,接受正规培训少。实施有效监督,熟知相关业务是前提和基础。现有的纪检干部具有财务、医技、工程建筑等方面资质的专业性人才不到10%,不能满足监督和查办案件的需要。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传帮带意识不强。以宁远县纪委为例,30岁以下的仅1人,占总人数的2.5%;30-40岁的7人,占总人数的15.5%;40岁以上的占总人数的82%,老中青结构失衡;在工作中,传帮带的意识也有所淡化,年轻干部在实践锻炼提升不快,影响了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战斗力。
“包打天下”的状态,解决“越位”问题。二要树立无功即过的理念。要严格考核评比,对不敢动真碰硬、工作没有起色、打不开局面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组织调整甚至追究责任,从而营造纪检干部主动作为、重权执纪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树立以身示范的标杆。打铁需要自身硬,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自身监督,杜绝“灯下黑”,通过严格自律和严厉执纪两驾马车齐驱带动和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的好转。2、完善机制,把准导向,步入健康发展的新轨道。要针对消除监督执纪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垂直管理,各单位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人事、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与驻在单位脱钩,归口上一级纪委管理;派驻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非循环式轮岗,破解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建立问题终身负责制,单位领导和派驻机构人员对所在、驻在单位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实行终生负责,承担相应责任。搞好职责归位,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进行全面清理,把职责之外的事归还相关职能部门。
期或初始阶段,既要狠打“老虎”、“苍蝇”,又要持续用劲纠“四风”,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进一步恶化。三是抓督查与“开处方”相结合。要经常督查调度对各单位纪检工作落实况,对发现的问题不能仅指出或通报了事,督查人员应与被查出问题的单位会商,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协调配合解决。四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五是试点与应用相结合。每年都要结合实际推出一些有鲜明特色、有实际效果的工作,并选择1-2个乡镇进行试点,对试点情况经常梳理分析,做到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强化培训,深入调研,炼就适应形式的新本领。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跟班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现场指导办案、上下联合办案、交流讨论等方式培训纪检干部,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精、新、专”的原则,每年筛选2-5个调研课题,组成专门课题组,发挥团队作用,集中集智慧,推出有几个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确保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内容仅供参考。
纪委调研报告篇十二
乡镇纪委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发展服务。纵观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十五大以来,通过不断努力,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
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开展不力。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基本上没有专职人员,且兼职较多。就我市而言,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同时大多数还分管几他多项工作;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工作重点不在纪检工作上面,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纪委书记更换比较频繁,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我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问题产生的原因。
乡镇纪检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很多,通过调查,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误区二,乡镇纪委书记由乡镇人大主席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乡镇纪委一般由3人组成,纪委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委员一人,副书记和委员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注重“条条”,轻“块块”,进一步强化市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市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市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专职纪检干事,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专职纪委委员、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谈何容易,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
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5、规范工作制度,解决“阵地建设”的问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作为乡镇纪委一定要把自己的阵地建设保护好,要有固定的及室内硬件设施,各种制度要上墙,要制定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6、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纪委调研报告篇十三
---小学校贯彻实施两个《办法》工作调研报告。
代表党风在开展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以来,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县委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把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理顺工作流程为切入,以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创新为突破。精心组织,强化领导,扎实推进,构建了良好的监督管理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强化责任领导上求实效。
贯彻实施两个《办法》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之举,对于强化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有效推进两个《办法》落实,乡党委把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明确任务作为前提,为落实好两个《办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是深入理解意义。在县委专题工作会议后,上梵蒂冈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两个《办法》。讨论了县委贯彻实施两个《办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监督的重要目的和意义,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形成共识。通过思想认识上的统一,形成了工作的合力,为开展好落实工作奠定了的基础。
1发垫从领导力度,工作责任上自加压力,提高效率。基本做到了节假日不休息,白天完不成的工作晚上加班。形成了书记牵头主抓,班子成员负责实施,办公室成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上到下做到“三个明确”即“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有效地推进了工作开展。
三是理清工作思路。为稳步推进工作开展,结合本乡实际,乡党委制定了符合本乡特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并对工作方案反复推敲,认真研究,多次修改,做到了党政“一把手”亲自参与、亲自指导、亲自落实,使工作任务更加具体,方法步骤更加明晰,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按照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贯彻实施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制定监督管理制度上下功夫。
贯彻落实两个《办法》,重点在于建立实际、管用、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只有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才能提高制度的刚性和有效监督力,才能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此,乡党委政府从建立健全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实效。
1、强化指导。在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在制定各项制度监督管理办法过程中,真对每项制度和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先后对党委政府和各站、办、所的工作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反复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细化落实,特别是针对最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进行精心敲推,细化分解权力和强化制约监督。使各项流程,监督管理办法,更科学、更合理、更有实效。
2、抓住关键。在认真研究《xxx》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加强监管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在全乡所有的站办所和职能单位中,按照工作性质,职权范围认真筛选。确定了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经管站、水利站、乡建办、林业站、供电所、农机站、农技站、派出所、司法所等14个站、办、所作为权力运行监管的重要部门,组织这些站、所、办负责人认真学习县委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围绕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服务群众方面,自查自找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意见。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查找出的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节点、危险点,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给这些重要站、所、办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戴上“紧箍咒”。全乡14个重要站所办共建立健全服务工作流程24项,工作职责14项,监督管理办法14项。
3、建全监督。按照《xxx》规定,把领导班子的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将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管理,物品采购和资产处置等工作交由副职分管,形成了重大事项决定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采取了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的决议制度,切实做到把党政“一把手”权力下放,充分发挥副职的能动作用。在明确了班子成员主管,分管工作的同时,强化了党政“一把手”对副职行使权力的监督职能。制定了《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党委人事管理办法》、《政府财务管理办法》、《乡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府物品采购办法》和《乡政府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9项。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使各项工作的决策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强化职能,规范运行,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上求突破。
在实施两个《办法》过程中,zdfsbv把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贯穿始终,扎实推进,力求实效。
权事项、监督制度制作在图板上。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图板设计,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校对审核。为了加快工作落实,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利用一天的时间义务帮助制作图板并连夜安装上墙。全乡共设计制作图板26块。夯实了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硬件建设,推动了长效机制建立。
二是提高自觉意识。根据领导班子和各站所办工作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工作范围,按照姓名、职务、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分别制作了岗位职责监督牌,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增进与群众的沟通,密切干群之间的关系。以此促进两个《办法》的深入落实。不仅如此,乡党委还把各项工作制度、监督管理办法编制成手册。发到每位机关干部手中。领导干部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或相关的业务,也能通过制度汇编手册了解和掌握。既强化了自律意识,又提高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结合贯彻实施两个《办法》,根据实际需要,乡党委在工作中实施了“宣传v操场先难后获”工作制度。实行工作交办制和提请批办制。目的是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探索深入推进实施两个《办法》的有效途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本工作交办单和提请批办单,按照乡党委研究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及突发性应急处理事项,由主管领导拟定专人负责完成此项工作,并填写工作交办单。交办单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定成时限。交办单一式两份,主管领导和承办人各执一份。通过交办皮瓣强化了责任,督促工作落实,又防止了工作过程中出现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从而使每一项工作都能从责任的角度,监督的力度上推进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有的干部认识还不到位,认为开展这项工作是搞形式,“一阵风”刮过就拉倒,工作不够主动,缺乏积极性。二是有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个别站、所、办的监督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管理办法还不够完善。三是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氛围不够浓厚,宣传影响的力度不够大,方式方法不够灵活。针对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强和改进。
纪委调研报告篇十四
乡镇纪委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纵观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十五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
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而且经济待遇一个月办案经费就是那么几十元钱,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问题产生的原因。
乡镇纪检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很多,通过调查,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误区二,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纪委调研报告篇十五
纪委委员作为各级纪委的组成人员,是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纪委委员的监督、参谋、宣传、协调等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对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至关重要。如何提高纪委委员的职责意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是纪检监察系统在“三转”新形势下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
而乡镇纪委委员更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他们能不能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关系到基层党员干部的队伍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乡镇纪委委员角色意识不强,作用发挥差强人意,尤其是兼职的纪委委员,成为“只戴帽、不履职”的虚职。
一、产生问题原因。
(一)职责权限不够具体,委员不清楚有何“为”、有何“不为尽管《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相应明确,市纪委也出台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试行意见,但结合镇情实际我们发现,针对职责的具体操作办法还不够细化,也没有指导操作的具体配套制度去支撑完善,如果完全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以试行意见为例,由于对纪委委员职责提法较为笼统,同时又没有对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纪委委员细化职责任务的配套制度跟进,纪委委员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擅长的做点、不擅长的也做点,敷衍一下了事,不利于特长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履职制度不够全面,委员不知道怎么“为”、用什么“为”尽管我们针对镇纪委委员履行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等方面职责,建立了一些相应的配套制度,但就如何让镇纪委委员全面履职的问题上,还显得过于零碎、片面,没有从系统全面的角度健全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为其搭建履职平台,致使镇纪委委员只知其职、而不知何“为”其职,履职方法路径单一,片面的以为“一年到区纪委开一两次会、举一两次手、提一两次问、写一两次意见建议、划一两次勾勾叉叉、开展一两次督查,最后再约谈一两次、交一两次报告”就算履职到位,完成任务、脱手了事。
为此,调研组就如何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委员作用作了一些探索,并提出一些粗浅建议。
一、优化队伍建设,解决“有人做”问题。
抓好纪委委员队伍建设,一要把好纪委委员进口关。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拨纪检干部和纪检委员,而且要不断提高纪委委员整体业务水平。二要稳定纪委委员队伍。乡镇纪委要参与纪委委员人事变动讨论,乡镇纪委委员调动时,需征求乡镇纪委的意见,报县纪委同意,如出现缺位的,建议在试推行党代表例会制的乡镇,实行增补纪委委员程序。三要创新纪委委员培训机制。乡镇纪委要建立纪委委员学习例会制度。同时,建议县纪委每年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定期组织全体专兼职纪委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纪检监察业务技能。
二、健全履职机制,解决“做什么”问题。
制订出台闭会期间纪委委员履职办法,明确规定纪委委员在案件调查期间的工作职责、履职途径和方法。一要建立纪检工作通报制。落实镇纪委每月向镇纪委委员通报月工作安排,每季度向镇纪委委员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便于镇纪委委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要建立岗位联系责任制。根据纪委委员岗位职能和纪委委员特长,明确纪委委员责任分工,将纪委委员自身岗位与纪检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更好发挥履职作用。三要建立联片包干责任制。将辖区内各企业部门、村(社区)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划片,落实包片负责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反映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向镇纪委进行反馈。四要建立工作督察、巡查制度。各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镇纪委委员监督,不定期组织镇纪委委员开展专项督察,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供镇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五要建立质询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委委员监督权威,对涉及党员干部纪律、制度执行、重要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镇纪委委员可以书面询问,规定询问对象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三、丰富履职方式,解决“怎样做”问题。
要切实加强纪委委员履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纪委委员活动协调小组。镇纪委每年要确定一个大的纪委委员活动主题,并设计创新一些小的活动载体,通过转变履职方式,增强纪委委员的参与性和积极性。一要开展现场巡查活动。二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三要开展工作调研活动。四要开展联合监督活动。五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在履职中,纪委委员可以通过参加工作例会、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等形式向镇纪委报告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要重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吸纳,并付诸实施;对反映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抓好纠正处理,以充分提高纪委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导向机制,解决“如何评”问题。
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的评价、激励、考核等机制,提高纪委委员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责任。一要建立委员述职制度。实行镇纪委委员述职述廉活动,并可以结合乡镇机关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对纪委委员按“一岗双职”进行述职述廉。二要建立履职考评制度。镇纪委每年要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建立科学考评机制,通过对纪委委员表率作用发挥、完成交办任务、参与监督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等内容,对委员履职情况作出正确评价。同时,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在提拔纪委委员时,要将纪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职”纳入考察内容。三要建立履职保障机制。一方面乡镇党委要为纪委委员发挥作用作坚强后盾,消除履职顾虑。另一方面,要出台纪委委员开展党内监督等规范性文件,做到依纪依规,强化纪委委员监督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五、完善机构设置,把队伍建起来。
坚持“应设必设”原则,规范基层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按标准配齐配强纪检委员。推行农村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肩挑”,企业纪检委员与监事会人员交叉任职。同时严格选任程序,纪检委员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名推荐,党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加强后备队伍建设。
六、明确职责任务,将队伍用起来。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党组织,明确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履职方式、权利义务等要求,促进履职规范化。结合实际,督促基层纪检委员落实好基本职责任务。建立基层纪检委员询问、情况报告和双向监督等制度,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职情况,强化党组织、党员干部与纪检委员相互间的监督,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七、提升能力素质,促队伍强起来。
把基层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每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和纪检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抽调基层纪检委员参与上级纪委作风巡查和执纪审查,在实战中提升执纪监督技能。各级纪委要加强专题研究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纪检委员履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工作清单,推行工作记录、痕迹管理制度,促进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尽责。
八、强化服务保障,让队伍活起来。
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委员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重大事项,支持纪检委员开展执纪监督。把基层纪检委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基层纪检委员述职述责、考核评议和激励保障制度,对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