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宝藏读后感(实用14篇)
读后感是培养阅读兴趣和提高阅读理解能力的有效手段。写读后感时,要注意思想的逻辑性和连贯性,保持文章的条理清晰。以下是一些读后感的经典语句,愿大家在阅读的道路上不断自我突破和进步。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一
宫部美雪非常擅长心理描写,非常擅长讲故事,于是她由柏木卓也这一初中生坠楼事件讲起(不,最开头埋了个引子,应该是卓也的同类人,一系列事件他肯定知道的差不多),由该学生相关的同学、老师、校长、家长、少年课警察、记者等多条线索讲起,逐渐描写了一部层层累积谎言和恶意,媒体渲染之后,新的牺牲者不断出现的恶性事件,柏木卓也的死仿佛一个开关,揭开了一系列不幸事件的序幕。在本书的最后,二年级一班在班长藤野凉子的带领下,决定摆脱大人独自发掘真相,因为这一系列事件对孩子们的心灵伤害超出了大人们的想象。
孩子们也更容易想的极端,他们的世界非黑即白,不会像大人们有暧昧的“模棱两可”这样的词,也因此,对于孩子们的心理教育引导极其重要。来看看几个家庭,城东三中的“坏孩子三人组”俊也、桥田、井口俊也父亲因为家庭较为富裕,一味想着子承父业,致使出现“不教育行为”,对孩子各种恶行不管不顾,甚至为了让老师们默许这种行为对老师大打出手,另外2位学生的家长也几乎没怎么引导,少年课和学校则是为了某些教条和学校声誉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出现了《麒麟之翼》中几个犯错误学生的情况:总想着犯错误没事,只要逃避或者撒谎就好了,有家长老师顶着,终有一天会酿成大错。卓也的父母则是对他过分溺爱,甚至对卓也的哥哥宏之不管不顾,于是2个孩子的心理都有点扭曲,卓也以欺负哥哥为乐,哥哥则主动逃避住到了爷爷奶奶家。健一的家是另一种情况,妈妈体弱多病,爸爸则异想天开不顾孩子的反对要举家搬迁,没有与孩子商量致使健之萌生了杀害双亲的念头。
“年轻和幼稚都会造成同样的弱点:缺乏耐性。无论做什么事,都想马上看到结果。人生就是一连串的等待,这样的教训往往得活到中年才能体会。而意识到这一教训实为真知灼见,往往要耗费剩下的全部人生。”孩子们的短视以及过分想象是造成一系列不幸事件的深层原因。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二
这部一千多页的“大部头”我前后读了一个月。在忍过前两部的冗长和拖沓后,整个作品从第三部校内审判开始精彩了起来。各色人物粉墨登场,种种猛料层出不穷,前两部埋下的各类伏笔也都“复活”了。
之前读过一部宫部的《火车》,当时觉得那部号称媲美《白夜行》的作品有些夸大其实。而这部作品的前两部也会给人这种感觉。剧情推进过慢,人物头绪繁多,看得出作者很有野心,但是支线的内容过多,给人“喧宾夺主”之感。而且作者把写作背景放在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日本经济泡沫即将破灭的最疯狂的时刻,隐然觉得埋着一颗“定时炸弹”。但全书通读下来,除了野田的犯罪冲动和大出家的火灾之外,作品和时代背景似乎并没有那么强的关联。这种感觉就像用尽全力打出一拳,却打在了棉花上。
读过全书,觉得这应该是一部讲述家庭、学校对处在青春敏感期的孩子们影响的作品。柏木和神原,这两个初登场时像是同一个人的孩子,却走向了不同的人生方向。柏木家庭美满,父母宠溺,他的存在甚至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哥哥宏之的家庭幸福。而他并不知足,小小的身体里隐藏着一颗想要被身边所有人瞩目的心。表面上,他思考着生死的哲学问题,觉得活着了无生趣。
实际上,他更希望用别人的死亡来探寻生命的真谛。而与之相反的是,神原出生在一个问题家庭,父亲酗酒并在酒后失手打死了母亲,之后不堪忍受精神折磨选择了自杀,他本人也被养父母收养。按照柏木的理解,童年的不幸经历本应像梦魇一样折磨吞噬着神原。可他却和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成长,变得越来越优秀。柏木和神原的原生家庭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在地下的神原在柏木眼里却像是没事人一样,变得聪明懂事,成长为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读了这部作品,会明白家庭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能起到如何重要的作用。藤野家父母都有工作,凉子就相对要比同龄的孩子更加独立,思想也更加活跃;野田家父母间以及父母和儿子沟通不畅,野田就一度萌生了弑母的邪念;浅井家父母积极、乐观,松子也就变得阳光豁达,乐于助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以家庭作为最初的生活单位开启人生的,家庭在我们的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学校作为孩子们在家庭外的第二个家,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培养孩子们建立人际关系、提高情商、锻炼性格品格以便其日后走向社会的一次次情景实验。在本作中,这些都得到了应有的体现。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三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他理解了姑姑派拉特为什么将自己的名字放在耳坠里。
远离故土的黑人在漫长为奴的年代,渐渐遗忘了非洲的根,在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的美国,黑人的自由即不能依靠对白人文化的认同来获取,也不能靠以暴治暴的对抗来调解,黑人只有到自己的文化中去挖掘,去寻找,才能摆脱自卑的精神枷锁,过上自由的生活。这正是《所罗门之歌》所要表达的。在小说结尾的时候,奶娃跳了出去,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地朝吉他盘旋过去,他获得了飞翔的能力,驭风而行。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四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五
《所罗门王的宝藏》描述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寻宝故事。故事的叙述人名叫艾伦夸特梅因,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并同他们一道寻觅柯蒂斯爵士失踪已久的兄弟,此人已去库库安纳国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同行的还有他们在当地雇用的仆人昂博帕。一行人穿过极其可怕的沙漠,并且在山顶几乎冻僵,后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不料,仆人昂博帕的真实身份竟然是当地合法的国王继承入,他依靠众人的帮助,战胜了邪-恶的篡位国王。最后,所罗门王的宝藏找到,但狡诈的巫医加古尔设计让他们深陷在地下墓室。在艰难逃脱之后,他们找到柯蒂斯爵士的兄弟,回复到了文明社会。
所罗门王的宝藏是属于谁的?肯定不是属于这三个人的那么也就是说这三个所谓的英雄不过是三个小偷罢了或者说只跟盗墓贼是没什么区别的。然后说那三个人真的是拼了命穿过草原的吗?在穿越草原的时候他们确实险些丢了命但却是他们惹火了大象在先的谁让他们不停的猎杀大象了为了食物杀一头大象是可以解释的但为什么要不停的猎杀?是为了象牙为了敛财不停地杀无辜的动物这种行为是英雄所为吗?在生命关头为了保住性命用很低劣的知识欺骗原始人这也是英雄所为吗?而且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了月食哪里有这样的巧合的事作者显然是黔驴技穷想不出让他笔下的人物逃命的方法才用这样牵强的情节敷衍。从头到尾这几个所谓英雄并没有做过几件值得称赞的事情相反的他们只是为了本不属于他们自己的财产不惜搭上命去疯狂寻找这样的人只能说是亡命徒不值得称赞。
我看了《所罗门王的宝藏》,觉得第十八章《我们绝望了》比较好看。
这篇文章写了,有一天,他偶然遇到一位叫亨利·柯蒂斯的英国贵族。这位英国贵族要求郭德曼带他到非洲是部一个神秘的村庄去,亨利想趁这次机会找到杳无音讯的弟弟。起初,听到亨利的请求时,郭德曼很犹豫,但是他为了能给正在大学学医的儿子支付学费,决定参与这次冒险。加入了这次冒险旅行的共有四个人:郭德曼、英国贵族亨利·柯蒂斯、海军军官约翰·古德,还有一名年轻的土著人。这名海军军官也是英国人,经验太少,显得更有点轻浮,易感情用事,土著人极具冒险精神,善良,身体强壮。这四个人虽然各有不同的动机,但在深险过程中共同经历了险境、困难,逐渐产生了友谊,他们模穿陆地,饱尝沙漠的酷热,冰雪的严寒,无边际的不毛沙漠地带和水草茂盛的森林,都让他们感到大自然的严酷。从这些极其恶劣的环境,就能看到自然屏障封闭起来孤立生活的非洲人的性格,那里的人们既有凶残的一面,又有善良的一面;既渴望权力,又期待真诚,对生和死都有很高的认识水平。在这片陌生而又险象环生的土地上,他们战胜了所有的困难险阻,不仅找到了神奇的宝物,还通过打胜一场场战争,体验到了自己的力量。
三位勇士被一个狠毒的老巫婆,困在装有钻石的密室里,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通过空气的流动,而找到了出口。
“他点了一支火柴,在这个令人压抑的黑暗中,刺眼的火焰几乎都让我们失明了。”
从这句话能看出,密室里特别黑。我要学习这种以一个物体表达另一种意义。
之所以他们能通过空气的流动,而找到出口,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不慌张、十分冷静。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六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七
这个故事是我不喜欢的那种。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书中描写奶娃的母亲和父亲关系的几段文字,让我感觉他们是活生生的在我身边就有的人。她已经斩断了礼仪的最后一根丝线。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可现在她变得古怪、阴沉,而最糟不过的是,还这么邋遢。要是他接受了她的这一切,就会经常使自己处于尴尬的窘境。当然他不会接受的。
她的样子是慢慢变成这样的,我有共鸣。不论在哪个时期,女人总是要做回女人,把礼义廉耻实施到位,才能将一个家庭引入正常人的轨道上来。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八
土地拥有千年岁月,一成不变的是这块已散裂五洲的世界大地。无论它去到了哪里,它还是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正如黄金乡,虽然它是传说中出现的繁荣都市,但传承它的子孙依然相信祖先的谎言。相信它一直在世上无名的地方。
在男爵他们回去英国时,却意外地找到了他弟弟。
我们的宝藏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天空由我们撑起,我们做我们自己的上帝。
友情的轻重,对于男人来说,只不过是生命而已。友情的'轻重,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缕芬芳而已。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九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籍,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天,在明亮的灯光下,我打开了米歇尔。普西的《宝藏》这本图画书,书中有趣的故事和精美的插图像块磁铁似的把我牢牢地吸引住了,我贪婪地读了一遍又一遍。
《宝藏》这本书的法文原名翻译过来就是《古奇的伟大旅程》。主人公是一只患有失忆症的刺豚鼠—古奇,古奇总是忘记自己埋藏的坚果到底在哪儿。它和它的家人们原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片富饶的热带雨林里。
有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毁灭了它们的家园,它们不得不四处流浪。虽然这段旅程危险重重,但是古奇的妈妈仍然保持乐观的心态。你们猜,这趟旅程的.终点会是哪呢?让我来揭晓答案吧,它们又回到了那片热带雨林,那片森林比之前更广大、更茂密、更郁郁葱葱,因为古奇之前埋在地下的坚果又重新长出了许多果树。从此这片森林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些种子最终会长成一片到处结满果实的茂密的森林。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
天空上,风云动摇,光影迷离,太阳光已无力再割开斑驳的屋影。在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我读完了《所罗门的指环》。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这是一本小说,写所罗门王的指环的离奇故事。刚读几页,都是在写景,写阿尔腾贝格是动物乐园,我还以为是借此引出故事。然而,事实与此大相径庭。除了前言开头提到了所罗门王,其他地方就没出现这位智慧之王的影子(也许我读得不太认真)。在我看来,本书的作者,同时也是文中的主角康拉德﹒洛伦茨,就是那位所罗门王。从来没有哪位科学家,能像他一样。他可以和动物说话,就像两人闲聊家常。
全书约10万字,介绍的小动物数目非常大。这众多的小动物中,绝大部分都是洛伦茨在不同时段亲手养的。在全书中,作者表达出的都是自己的欢悦之情。他因养动物而开开心心地度过80多个春秋,这一生是真正的享受。虽然,养动物时常遇到麻烦,但他所忍受的麻烦,换来的补偿,不仅仅是科学成果,还有许多许多。洛伦茨一直遵守着人与动物平等”的原则,热情地呵护着它们。他总是尽力模拟出与现实一样的环境供他们生存。在他看来,人就是动物,动物就是人,二者全无区别。
现代生活熙熙攘攘,忙忙碌碌,一个人需要时常提醒自己不要迷失自我。可是,如果我们养几只寒鸦,看着他们如何玩弄暴风雨,发现他们与人一样的感情,欣赏他们的甜蜜爱情,区分他们的等级划分;如果我们养几只金丝雀,看着这些憨厚可掬的胖家伙进行最搞笑的摔跤比赛,看着他们滚来滚去,一会儿作撕咬状,一会儿大声尖叫,在笼子里你追我赶。那么,即使我们无法像洛伦茨一样快乐一生,至少在孤独时有了喜悦的来源。有知心动物相随,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安身立命的好时刻,好地方。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一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恐龙的宝藏》这本书,收获很大。
书中的故事既有趣又感人,主要讲了:一只名叫阿迪的虚形龙很喜欢研究树叶。一天,在他无所事事的时候,一片树叶从天而降。树叶上的一只绿蜘蛛告诉阿迪,恐龙迟早会因为体型太大没有食物而灭亡,只有找到树叶上面地图中的宝藏才能拯救恐龙时代。就这样,阿迪和它的哥哥阿木,妹妹阿莉一起踏上了寻宝之旅。他们在一个冰屋里睡了一觉,不知不觉躲过了恐龙灭绝的大悲剧,并且来到了现代。在这里,它们面临古拉国井深博士的追击,得到了新朋友们的帮助,中间,阿莉还和哥哥们走散了。最终,它还是找到了哥哥们,并且得到了博士妻子——玉米婆婆的一串彩色玉米做的项链。玉米婆婆答应阿莉,会去说服博士,叫他打消一辈子呆在恐龙博物馆的念头。当阿迪它们到达地图上所说的`地方时,傻眼了,这里竟然是一片湖泊。原来是绿蜘蛛给的地图只有半张,此时,有人无意中发现了一块琥珀。绿蜘蛛和另外一片树叶被封存在琥珀里。它们按照剩下半张地图,找到了宝藏地点,却什么也没发现。幸亏,博士赶来了,他用电脑搜索后发现,从前,这里是一片树林。现在,这里变成了煤矿,古拉国正好缺煤,煤就是宝藏。为了报答小恐龙们,博士让它们住进了大山里,自己和妻子住在山脚下。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绿蜘蛛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宝藏,最让我羡慕的是三只小恐龙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找到了宝藏的同时,还获得了许多好朋友。我要学习他们,在学校里,要和同学们和睦相处,多交一些好朋友。在人生的旅途中,和朋友们互相帮助,相互鼓励,一起来完成各种人生目标。朋友才是最大的宝藏!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二
我在寒假读完了《所罗门王的指环》,被作者一家的事所深深吸引。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和家人在生活中与动物相处的一些有趣的生活片段。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科普作家洛伦茨,也是一名动物学家,因为他对动物的喜爱,所以写下了许多与动物有关的科普著作。
作者通过十二章的描写,为我们呈现了温柔可爱的灰燕、聪明顽皮的猴子、乖巧伶俐的鹦鹉、喜好战斗鱼棘鱼。他在生活中细致地观察,把动物都拟人化描写,连动物们的心里变化都活灵活现,似乎动物们就在我眼前活蹦乱跳,具有强烈的画面感,充满了童话气息。想必作者一定与动物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想象作者记录的过程,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留心观察身边事,并且做事要专注。而听了这些故事,我想像作者一样,与动物交朋友。没错,动物不仅是我们的朋友,更是我们的亲人,他们也有语言,有表情,有思想,同样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和它们是平等的,都有生命,不能因为人类强大而随意杀害它们,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应该去保护去善待它们,以及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你也想和动物做朋友,请你走进大自然吧,多与它们接触、相处,观察它们,安抚它们,我相信你会对它有更深入地了解,到那时候,你一定能与它们建立起深厚的友谊。我希望在人与动物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使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创造和平。
书读完了,可还有个问题,那就是这本书为什么叫《所罗门王的指环》呢?这也是所有读者的疑问。面对这个问题,作者用渊博的知识、丰富的语言和幽默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据史料记载,所罗门王可以与任何动物交谈,但需要借助手中那枚指环的魔力,而我虽然只能与我熟悉的动物交谈,但不要借助任何东西,这点他就不如我了。活泼的生命无需借助魔法,便能向我们诉说至真至美的故事;大自然比诗人所能描摹的境界还要美上千万倍。”
这番话使我更加崇拜作者了。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三
《叮当的魔法:时间宝藏》是一本成长励志的书,作者晓玲叮当,被孩子们称为“心灵的魔法师”,书名则由此而来。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花朵学校”,讲的是有两个种子,一个椭圆的,一个圆的,椭圆的种子勤奋好学,而圆的种子呢?好吃懒做,不学本领。最后,花神把它们都播种到土地里,圆的种子只长出了几个开不了花的花苞,椭圆的种子变成了一种非常美丽的花,花神给它起名叫“玫瑰”。读了“花朵学校”这个故事,我终于懂得了爸爸妈妈经常对我讲的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在书中,作者晓玲叮当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我们交流。她小时候,为了贪两小时的玩耍,上语文课写英语,上英语课赶超生字,上数学课补习语文,上自学课写数学,回家就疯玩,结果第二天作业被打下来重写。她写此书前,一直在网上“斗地主”,三年间,什么事也没干,而“斗地主”的“职业”,从“包身工”升到了“大地主”,可是她却什么事也没干成。有一天,她幡然醒悟,知道自己在浪费美好的时光。于是,便下定决心,认真写作,呕心沥血,终于写出了《叮当的魔法》、《魔法小仙子》、《梦想风暴》、《快乐精灵》和《好玩国历险记》等这么多吸引人的书。
看到这里,我不禁回想起以前的自己,呀呀学语时尽情玩乐,四五岁就对上网打游戏感兴趣,听到做游戏那个开心劲呀,是几头牛也拉不回的。但是,现在的.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美好的事物都是时间变出了的。所以,我会珍惜自己的宝贵时间,学习好本领,做一个将来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篇十四
洛伦茨,一个主要研究研究鸟类和鱼类的科学家,被称为现代法布尔。又是诺贝尔生理学还是医学奖获得者。赫胥黎说洛伦茨的语言别具一格魅力十足,个人倒觉得也并非如此,然而用科学角度真实记录的鸟兽虫鱼的方式着实引人入胜,一种深入动物心灵最深处进行的秘密探索,是真正的去了解动物,展现的是一个我尚未了解几乎还全然陌生却生动充满新奇。好像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甚至偶尔展现的好像比人类世界更有“人”情味。
狐狸并不比其他野兽狡猾,鸽子并不爱好和平,鱼也并不冷血。刺鱼和斗鱼会因为爱情而判若两鱼。据作者所言,再妙笔生花也描绘不出那时他们身体的美丽、舞姿的曼妙。慈鲷是唯一维持“婚姻终身制”的鱼类。洛伦茨在做慈鲷实验研究时的他们完全堪比任何一部爱情剧。
这是属于慈鲷小小世界里的爱恨情仇,却也丝毫亚于人类社会。
还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关于珠宝鱼爸爸,当时珠宝鱼爸爸正在激动地跑前跑后寻找走散的小鱼宝宝,开了小差,盯上了一段蚯蚓尾巴(食物),他咬住蚯蚓的时候又发现了一个鱼宝宝,马上冲过去,把宝宝含到满是食物的嘴里。鱼爸爸嘴里就有了食物和宝宝,食物要去胃里,宝宝要回窝里。鱼爸爸嘴里鼓鼓的,待在那里不动弹,也不咀嚼。洛伦茨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鱼在思考问题!一条鱼在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却采取了和人类一样的行为:一连好几秒,一动不动。旁边的人几乎可以体会到它的心理活动。后来他把嘴里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关注着宝宝,先把蚯蚓吃了,再把宝宝含在嘴里带回家。还有一个搞笑的事是,他刚得到弹涂鱼时,一条鱼从盆里往外跳,刚好跳到盆沿上,抬起头看着“我”,它的脸好像哈巴狗,它就趴在那里,用犀利的泡泡眼紧盯着“我”,我开心地笑了起来。
打斗中胜利的狼不会咬断同伴的脖子,乌鸦也不会啄同类的眼睛,动物进化中拥有能致同类死地的武器,这种动物会形成一种社会禁忌。比如像火鸡,败的一方蹲在地上,伸长脖子,胜者就像狼、海鸥、苍鹭一样,很想伤害落败的敌人,却不能这么做(或者说不会这么做)。洛伦茨解释说弱者突然失去反抗意识,放弃了抵抗杀手的一切手段,而似乎正是弱者放弃抵抗,使得进攻者的中枢神经系统中产生了无法超越的障碍。关于这一点,他所言是否属实我不知,是否这些动物所有的胜利者在失败者作出投降姿态的时候都会放弃进攻我也不知。我们人类貌似并不能做到,可能真的是像洛伦茨所言人家神经系统里进化了这种障碍,而我们人类,是天生的冲动和禁忌发展速度远远跟不上武器的发展速度?“如果有人打你右脸,就把你的左脸也给他。”他说这句圣经上他之前一直不同意的话,直到这些动物给了他启示:并不是为了让他再打你一次,而是为了使他无法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