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范文(12篇)
制定方案要注重协同性,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利用和配置,以确保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修改,以符合实际需求。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我市农贸市场与城市更新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突出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定位,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硬件升档、管理升级,做到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文明经营,切实增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到2023年年底,城区共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农贸市场6处,其中,三星级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农贸市场达到60%,打造不少于1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四星级及以上精品农贸市场,建成保障民生、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和国内领先、展现文明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立足“小市场、大民生”的服务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米袋子”、丰富“菜篮子”,稳物价、保供应、提品质、护民生。
(二)因地制宜,一场一策。在现有农贸市场的基础上,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实事求是、分级分类推进提升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条件提升改造的农贸市场,依法实行退出机制。
(三)合理布局,规模适当。根据“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点位,结合现有农贸市场分布,综合考虑周边人口数量、消费习惯等,建设规模适当、服务半径合理、覆盖所有居民区的农贸市场体系,充分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四)适度超前,留有余地。工作理念要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互联网+农贸市场”的智慧运营模式,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确保十年不落伍。
(一)科学化编制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农贸市场规划与城市更新同步,将农贸市场规划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结合城市功能布局、“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点位和人口分布,聘请专业团队,科学统筹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作为全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蓝图。
(二)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改造。压实属地责任,研究现有农贸市场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按照《烟台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与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加快农贸市场新建步伐,确保2023年年底前,辖区内标准化规范化农贸市场数量达到全市城区农贸市场规划要求。同时,根据《烟台市农贸市场星级标准》,新建农贸市场至少达到三星级,大幅提升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占比。烟台市、市两级制定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奖补政策,对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改造目标的予以奖补。农贸市场开业前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否则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三)规范化管理考核。引导农贸市场开办者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细化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建立农贸市场内商户奖励惩戒机制,激励商户文明诚信规范经营。建立农贸市场日常检查和星级评定制度,对标准化规范化农贸市场进行星级评定和动态管理,被评为三星级以上的,由烟台市、市两级财政给予奖补,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指挥棒作用。加大对马路占道市场的清理力度,农贸市场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得违规设立早晚市、摊点群等设施,并逐步扩大到全部城区,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占道经营者进入农贸市场内经营。
(四)协同化齐抓共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场长制”管理体制,由属地政府班子成员担任辖区内农贸市场“场长”。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卡实条块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动,确保责任不留盲区,监管不留真空,形成反应迅捷、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合力保障人民群众买的放心、用的安心。利用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打造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效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东村街道、方圆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组织实施。要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重点事项来抓,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预算,成立专门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确保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任务顺利推进。
商务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商贸流通项目及政策支持;
税务等部门要落实国家、省、烟台市对农贸市场的相关扶持及减免政策,对于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免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谁主办、谁投资”的原则,市场开办者负责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投入。市政府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行奖补,鼓励引导农贸市场创星升级。加大国有资本投入,通过资产划拨、全资新建、产权回购和投资参股等方式,确立国有资本为主导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发展道路,逐步扩大公益性农贸市场占比,强化农贸市场的民生性、公益性定位。
(四)注重人才培养。培养专业的农贸市场规划人才、管理人才、投资人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打造一支专业化、善管理的市场管理队伍,鼓励农贸市场开办者聘请职业管理人,或者引入第三方管理公司,对农贸市场实行“超市化”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的“品牌化”发展。
(五)严格工作督导。建立督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政府督查室等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定期通报和量化评比确保按照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提升改造任务。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二
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已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网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中缺乏规划、无序建设、硬件设施差、设施不配套、市场要件不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20xx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规划、环保、市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农贸市场改造要与城乡改造统筹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区和人口密度大、社会购买力强、社区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已建居民区,要预留生鲜超市规划用地,乡镇驻地要规划农贸市场建设专用场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对已批准确定的市场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农贸市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三
农贸市场改造要与城乡改造统筹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区和人口密度大、社会购买力强、社区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已建居民区,要预留生鲜超市规划用地,乡镇驻地要规划农贸市场建设专用场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对已批准确定的市场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四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措施。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五
[2016]62。
自
2016。
年起,利用。
5
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我市。
45。
2016。
年力争启动。
10。
个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安全可靠、购物便利、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县乡规划新建农贸市场。
1
.硬件要求。
(
1
)建筑结构: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必须是室内农贸市场,其中新建农贸市场面积不低于。
600。
平方米。
(
2
)通道:人流、物流通道宽敞,主通道宽度不小于。
2m。
(
3
)地面:铺设防火、防滑、易清洗材料,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
4
)室内布局:商品分类科学,摊位整齐规范;摊位相对集中,生熟食分离,熟食区有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有流水冲刷装置。
(
5
)供水供电采光通风:场内采光、通风良好,供水供电系统完备,给排水通畅,不积水、无异味。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
(
6
)治安消防:在主通道、出入口等地方安装摄像头监控,配备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规范,并有专人管理。
2
.软件要求。
(
1
)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设置专门的管理办公室,配备至少。
1
名专职管理人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2
)服务规范:宣传栏、服务栏、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检测间等服务设施齐全。
(
3
)食品安全检测:每天抽检部分农产品,及时公示结果。
(
4
)卫生保洁: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洁员,每天多次定时对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维护,各摊位保洁由经营户负责。
1
.硬件要求。
(
1
)建筑结构: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必须是室内交易市场。
(
2
)通道:人流、物流通道宽敞,主流道宽度不小于。
2m。
(
3
)地面:应硬化、防滑,保持整洁干净。
(
4
)室内布局:商品分类布置,摊位整齐规范;生熟食分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有流水冲刷装置。
(
5
)供水供电采光通风:场内采光、通风良好,供水供电齐全,给排水通畅。
(
6
)治安消防:配备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规范。
2
.软件要求。
(
1
)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管理人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2
)服务规范:宣传栏、服务台、公平秤等服务设施齐全。
(
3
)卫生保洁: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洁员,定期对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维护,各摊位保洁由经营户负责。
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乡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组织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审定。
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商务主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后,向所在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牵头组织项目验收,验收结果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项目建设完毕并达到合格要求后,由当地财政向项目建设单位拨付支持资金。
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完成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是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民生工程,市政府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督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参加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与城镇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当地商业服务设施、人口分布、消费水平、道路交通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凡规划确定的农贸市场用地和已建成使用的农贸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
除省级财政支持资金外,市政府将对建设改造较好且被评为优秀农贸市场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奖励,各县(市、区)政府也应安排一定比例财政资金,对每个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予以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出现虚报及挪用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乡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要求进行,确保建设改造项目质量。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市场管理服务、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要结合开展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市商务局对各县(市、区)开展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建立督查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协调解决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我市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六
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农贸市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七
农贸市场是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市场,其以自然状态出售农产品,是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接近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它的形象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县城区市场布局与建设步伐严重滞后居民实际生活需要,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经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特提出县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的方案。
通过对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场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逐步改变现有农贸市场人车混杂、交通混乱、购物环境差、硬件设施简陋、容量狭小等问题,满足我县城区居民日益增多的生活需求,逐步以环境优美、设施标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新型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规划先行、以人为本。按照县城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对农贸市场进行先期规划,形成科学合理便捷的菜市场网点布局。在整个市场完成配套后,达到居民每行走10分钟有一个菜市场的总体目标。
2、与县城区其它商业网点相结合。形成以市场为基础、超市为重点、便利店相补充的菜市场体系。
3、分区合理、功能完备、配套完善。每个农贸市场要求根据各自地区的消费特点、区域特征,做到经营重点突出,市场内分区合理,功能完备,并搞好各自水电路及车辆停靠区等相关服务设施的配套。
4、科技支撑,设施齐备。强化农贸市场科技、信息建设,重点在市场内配备微机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屏幕显示器、电子秤、导购图计价监控、产品质量检测系统等。使用已经研发出的活禽屠宰封闭设备,提升农贸市场档次。
5、管理科学、制度健全。对建设完成的农贸市场实行积分制、押金制、招标制等具体的管理措施,做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确保管理出水平、出效益。
(一)实施办法。按照现有居民区居民生活需要的紧急程度,采取先期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行。
(二)实施范围。县城规划区范围。
(一)规划新建零售农贸市场 3 个
1、城东农贸市场(福之源农贸市场)
已选址于护城社区南面朝阳街与泉坪路交界处。总占地面积7亩,有效使用面积4.5亩。考虑城东地区人流相对较多,建议市场部分建设两层,建成后市场交易区4200平方米左右。城东市场建成后,可以覆盖安福东路、朝阳东街、人民医院附近、县职中近10000户2.8万人的居民生活所需,同时可以辐射杨板、烽火等地居民。
2、城西农贸市场
选址于汽车西站现有场地,建设面积9000平方米,有效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左右,项目建成后可以覆盖城西近2.5万人的生活需求,并可辐射佘市、文家、陈二等地居民。
3、城南农贸市场
选址于文塘社区居委会后坪。此处空间较大,土地为集体所有,适宜市场布局,可以建设1个4000平方米左右的市场,市场部分投资300万元左右。城南市场建成后,可以辐射文塘社区附近近1.5万人的'居民生活需求,并覆盖四新岗、陈二、太浮等地居民。
(二)规划建设农产品超市2个
1、工业园农产品超市。项目与工业园商贸中心一同布局,超市面积500平方米左右。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工业园内厂家企业进行配套服务。
2、外滩新城农产品超市。与已规划的外滩商业步行街一同布局,面积300平方米,主要为小区居民服务。
(三)规划建设农产品便利店15个
主要建于已开发的楚天豪园、星情湾、金牛、梅之源等各个小区及各主要街道中心地段。面积在20-50平方米左右,主要销售大米、食用油、作料等相关生活必需品,为居民提供就近服务。
(四)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
选址于临岗公路以东区域,控制面积100亩左右,总投资1亿元以上。主要面向常德、辐射湘西北,进行农产品批发贸易。
20xx—20xx年2年内完成城东、城西、城南三个市场的新建任务及朝阳市场的改造任务。
1、做好所有农贸市场选址地段的规划控制工作
由住建规划及商务部门编制各农贸市场规划选址地形图和红线图,住建、国土部门根据红线图对市场选址区域进行规划控制,严格限制选址地从事其它建设,确保全县市场配套。
2、对新建市场科学定位
建议对新建市场功能科学设定,其中城东市场突出干货及本地农特产销售、城西市场突出水果批发销售、城南市场突出水产品、海鲜产品交易。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八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xx镇人民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本责任状。
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一份,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农产品生产企业(盖章)。
负责人:
日期: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九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会议方案本站合九篇。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目标,根据市、县关于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定20xx于1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卫生、经营秩序、车辆管理、占道、私拉乱搭等问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把市场内整治与抓好周边秩序、环境卫生相结合,把抓好市场环境卫生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相结合,努力提高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镇农贸市场,重点突出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通过整治,解决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商品划行归市、摊位管理、车辆管理、商品摆放、卫生保洁、安全隐患、私拉乱接等重点、难点问题。农贸市场实现“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卫生整洁、消费安全”的目标。
采取自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5日至7日)。镇整治市场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项整治的要求,在镇农贸市场内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制定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月8日—10日)。由龙华居委会结合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对市场集中有序地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0日—2月6日)。由镇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成立龙华镇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高伟强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徐献基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委委员陈振武、周海东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村建所、规划办、派出所、安监所、供电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村建所:负责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取缔。
安监所:负责对市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负责消防通道的清理及消防器材的监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居委会:负责抓好专项整治的宣传、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管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推进监管到位、防范责任风险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农贸市场整治作为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多方协调,合力推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较多的市场行为,相关部门更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依法处理,使市场管理走上正轨。
3、健全机制,强化巡查。一方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场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做到市场要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考核、有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对农贸市场进行经常性地、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一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二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并将该项目列为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xx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项目开发建设资格。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广州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基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26日)。
(1)、颁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
(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
(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
(2)、全面拆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规范阶段(3月28日―4月30日)。
(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1、市工商局。
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2、市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队。
(1)、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做好临时农贸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3)、组织人员对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整体搬迁拆除。
4、焦化厂。
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的临时道路开通工作,方便经营户及当地居民进入市场,满足市场运营的道路的需求。
5、市场经营服务中心。
(1)、发布农贸市场搬迁公告。(3月12日已发公告)。
(2)、参与经营户搬迁座谈动员,协调解决经营户反映的搬迁相关问题。
(3)、解除临时农贸市场承包户的承包经营关系。
6、博能房地产公司。
(1)、参与经营户搬迁动员座谈,听取相关设施改进意见。
(2)、完善市场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正常运营的需要。
7、日新物业管理公司。
(1)、组织经营户座谈会,听取经营户有关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意见。
(2)、做好市场内摊位的规划,根据市场行情及新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摊位价格。
(3)、与市场经营户签定租赁经营管理协议。
(4)、依照行业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做好新市场的运营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