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通用20篇)
没有方案的工作往往会显得混乱和随意,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制定方案前,我们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找到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制定方案需要充分的信息和数据支持,以下是一些关于方案数据采集和分析的方法。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一
(一)20xx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
(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二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公益先行、便民惠民的准则,依法开展我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活动,实现我镇农贸市场功能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
采取牵头单位组织、其他单位协调、群众参与、科学管理、法制监督等措施,通过分阶段集中整治,使我镇农贸市场达到城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标准,并建立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我镇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整治范围是农贸市场。整治重点是市场内乱搭乱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占道经营等。
(一)成立领导机构(9月3日前)。
成立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人大副主席、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城监大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略
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具体负责镇农贸市场整治实施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时调度、情况收集反馈等工作。
(二)实施集中整治(9月3日-10月31日)。
1、宣传动员阶段(9月3日-9月23日)。召开“镇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和标准宣传,正确引导市场承包方和各商户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达标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查整改阶段(9月23日-9月30日)。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场承包经营者、市场摊位承包者、市场四周后门临市场道路铺面经营者下达自查整改通知书,查找市场功能规范、环境卫生、交易秩序、车辆停放、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在一周时间内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指导。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重点要对照标准一项一项检查规范,做到检查一项,规范一项,确保达到标准要求。查找出来问题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清理。
4、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继续巩固提高整治成果,指导市场承包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自主规范管理,完善部门监督管理的责任和措施。
(一)农贸市场外围居民房违规占用市场区域的自建铁棚全部拆除;
(三)卖猪肉区域四周的两米高的铁棚全部升高与房顶持平,并内退1.5米;
(六)对市场内占道堆放的木材、建筑垃圾等杂物一律进行清除。
(七)对市场过道占道经营者限制搬离。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司其职,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各阶段的各项行动。
二是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大力发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镇政府和市场管理者在市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公示栏,对配合的经营商户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的经营商户进行曝光,督促其尽快整治。
三是加强调度,注重长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整体上了解情况,协调各方力量,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三
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已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网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中缺乏规划、无序建设、硬件设施差、设施不配套、市场要件不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20xx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规划、环保、市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农贸市场改造要与城乡改造统筹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区和人口密度大、社会购买力强、社区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已建居民区,要预留生鲜超市规划用地,乡镇驻地要规划农贸市场建设专用场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对已批准确定的市场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农贸市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四
[2016]62。
自
2016。
年起,利用。
5
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我市。
45。
2016。
年力争启动。
10。
个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安全可靠、购物便利、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县乡规划新建农贸市场。
1
.硬件要求。
(
1
)建筑结构: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必须是室内农贸市场,其中新建农贸市场面积不低于。
600。
平方米。
(
2
)通道:人流、物流通道宽敞,主通道宽度不小于。
2m。
(
3
)地面:铺设防火、防滑、易清洗材料,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
4
)室内布局:商品分类科学,摊位整齐规范;摊位相对集中,生熟食分离,熟食区有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有流水冲刷装置。
(
5
)供水供电采光通风:场内采光、通风良好,供水供电系统完备,给排水通畅,不积水、无异味。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
(
6
)治安消防:在主通道、出入口等地方安装摄像头监控,配备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规范,并有专人管理。
2
.软件要求。
(
1
)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设置专门的管理办公室,配备至少。
1
名专职管理人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2
)服务规范:宣传栏、服务栏、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检测间等服务设施齐全。
(
3
)食品安全检测:每天抽检部分农产品,及时公示结果。
(
4
)卫生保洁: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洁员,每天多次定时对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维护,各摊位保洁由经营户负责。
1
.硬件要求。
(
1
)建筑结构: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必须是室内交易市场。
(
2
)通道:人流、物流通道宽敞,主流道宽度不小于。
2m。
(
3
)地面:应硬化、防滑,保持整洁干净。
(
4
)室内布局:商品分类布置,摊位整齐规范;生熟食分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有流水冲刷装置。
(
5
)供水供电采光通风:场内采光、通风良好,供水供电齐全,给排水通畅。
(
6
)治安消防:配备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规范。
2
.软件要求。
(
1
)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管理人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2
)服务规范:宣传栏、服务台、公平秤等服务设施齐全。
(
3
)卫生保洁: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洁员,定期对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维护,各摊位保洁由经营户负责。
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乡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组织建设改造项目申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审定。
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商务主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后,向所在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牵头组织项目验收,验收结果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项目建设完毕并达到合格要求后,由当地财政向项目建设单位拨付支持资金。
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完成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是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民生工程,市政府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督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参加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与城镇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当地商业服务设施、人口分布、消费水平、道路交通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凡规划确定的农贸市场用地和已建成使用的农贸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
除省级财政支持资金外,市政府将对建设改造较好且被评为优秀农贸市场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奖励,各县(市、区)政府也应安排一定比例财政资金,对每个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予以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出现虚报及挪用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乡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要求进行,确保建设改造项目质量。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市场管理服务、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要结合开展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市商务局对各县(市、区)开展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建立督查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协调解决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我市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五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依法公开招标确定。
建设地址:
建设时间:20xx年2月至20xx年10月。
总投资:800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随着城镇的发展,市场附近居民日益增多,原有农贸市场配套设施老旧,服务管理能力滞后,存在市场摊位布局不优、风貌陈旧驳杂、车位等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周边群众及业主迫切希望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
市场内基础设施建设、风貌整治、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智慧化系统一套。
市场改造完成后,交易环境明显改善,服务功能更完善,将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消费引力,促进农贸市场“流量”提升、收入增加。此外,该农贸市场将划置专门的自产自销区,为流动商贩提供交易场所,以此促进商贩增收,促进农产品交易繁荣。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六
合理设置交易区域,实行分区经营,严格分区管理,规范市场商品摆放,做到各类商品陈列有序,完善商品进货查验、劣品退市、质量承诺、检验检疫、分类监管、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市场管理者要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等。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3月1日—3月25日)。
工商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4、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9月26日—2015年9月30日)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内容进行汇总上报。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七
对农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切实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逐步建立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八
主义职业规划学习计划社会主义了致辞意见书反义词概述:黄庭坚教案贺信具体内容短语了回复文化建设食品形容词入团申请的杜甫自我介绍说课贺词了任职材料离职报告条例阅读答案;文案古诗心得体会助学金了一封信发言先进规章评语。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九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
农贸市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规划、环保、市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一
时近年底,重要节日密集,近期受持续低温雨雪等恶劣气候条件、生产和运输成本上升、新冠疫情散发等不利因素影响,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需求刚性增加,保供稳价面临较大压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xx〕1043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明确如下:
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发改、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职责分工,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抓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供应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合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确保到明年全国“两会”期间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
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全面监测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动情况,深入分析研判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形势,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一旦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启动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调运、储备、销售等环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本地区保供稳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蔬菜生产情况,及时组织蔬菜收获,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要抓住一批规模化蔬菜生产重点企业、合作社,制定蔬菜应急保供基地清单,合理确定冬春淡季蔬菜生产规模,重点发展速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做好茬口衔接,扩大生产供应。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蔬菜应急保供预案,加快启动“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实际困难,稳定提高蔬菜自给能力,确保关键时刻产得出、运得了、供得上。
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货源组织,依托本地区重点保供企业,全面掌握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密切关注本地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场量、交易量和库存量,准确掌握本地区可供货源。要鼓励引导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加大采购力度,增加商业库存。要指导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针对短缺蔬菜品种,尽早与产区签订保供协议,落实可供货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政府蔬菜储备,通过耐储蔬菜实物储备和不耐储蔬菜在田储备等多种形式,合理确定具体储备品种、数量、方式,全力保障本地区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路网运行监测与分析,围绕蔬菜运输,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关键节点、运输通道实施重点监测。不断优化完善联动调度机制,及时开展疏堵保畅,确保运输重点通道、重要线路畅通。严格执行蔬菜“绿色通道”政策,保障蔬菜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全面掌握进入本地区“绿通车”流量。要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一旦发生蔬菜滞运时,及时保障蔬菜运输。
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和巡查。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各种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553号)精神,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保障对象,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要特别关注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经报请政府同意,可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向社会发布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产供销及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消除群众疑虑,引导舆论导向。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出现负面舆情时,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依法严厉打击对于散布涉及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虚假信息的行为。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二
为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完善我镇农村商贸服务体系,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农产品流通,加快商贸物资流转,进一步改善及提升农村消费环境。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建设管理的意见》及响应**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八件实事中新建改造十个农贸市场的要求;经翻江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翻江镇中心地域新建翻江镇农贸市场。
一、翻江镇基本情况。
翻江镇位于**省**市西北部,距市城区45公里,地处褒忠山西麓,东临月山镇,南接壶**。总面积133.39平方公里,下辖47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451个村居民小组。年末总人口42880人,耕地面积30199.14亩,其中水田面积25783亩;粮食总产量25万吨。经济以农业为主,粮食主产水稻、豆类;近年来翻江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翻江镇农贸市场地处乡镇行政中心,临近s311省道及x045县道旁,交通十分便利。为了培养和提升我镇农村商贸流通及村(居)民购物环境和市场经济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繁荣乡镇市场经济,确保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且基于本镇中心两居委会均无一个较好且具规模的农村商贸市场及群众对日益高涨的消费须求,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农村农产品流通及商贸的发展,并为农村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及消费购物环境,结合本镇当前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决定引入社会资源建设一个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功能齐备、管理规范,融经济、社会、生态于一体的新型农贸市场显得非常必要。
翻江镇农贸市场的新建规模用地约为9.5亩,约合6300平方米。包括新建市场商住楼一栋,面积为1500平方米,农贸市场农产品交易楼一栋,面积约为4800平米,市场容积人;其中行市划分为:1、农副产品市场;2、牲畜及禽类交易市场;3、生产资料市场;4、家用农机电市场;5、便民生活超市卖场。
四、项目预算情况及资金筹措。
1、土地的征收:9.5亩×35000=322500元。
2、市场建设手续的报批办理:9.5亩×80000=760000元。
3、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约150000元。
4、市场建筑建设:约8500000元。
5、市场附属设施建设:约300000元。
(二)市场资金的筹措及解决。
新建翻江镇农贸市场合计须投入资金约10032500元,()市场商住楼销售资金约5600000元,引入社会投资约2000000元,申请上级部门支持解决1200000元。
五、新建农贸市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经济效益评价:在该市场铺面及摊位的全部正常出租的情况下,可安排就业人员1000人以上,年销售农产品总额3000万元以上,每年能为本镇新增财税6万元以上,保守预计即可收回成本。
(二)社会效益:该项目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短,经济效益好。依据市场调查资料的汇总分析,农贸市场的建成还能带动运输、金融、餐饮等行业的同步发展,项目建成后可新增1500名以上农民进场经营,既能使部分农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较大地带动了当地百姓的创业激情,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方便了本镇居民的生产生活所需。并且通过市场的'建设能彻底改变本**来有“市”而无“场”的商业环境,为翻江镇增添了新的发展活力。同时翻江镇兴建农贸所在地既是翻江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周边乡镇的物资交流中心,流动人口较多,所以本镇农贸市场的开发建设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本镇商品流通,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改善了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增强了人们经商创业意识,提高了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还能促进了市场及周边村镇近3万农民农业生产的发展及商品消费需求。
翻江镇农贸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翻江镇人民政府对于农贸市场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中。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交易费用,并随时给农民提供避暑、防晒、防雨措施和开水供应实。
行24小时市场值班业务咨询,及市场买卖纠纷及时调解、公平交易,确保自产自销农户放心交易。
六、聘请农业专家对市场内的客商、当地种植户进行农产品检测知识的培训,学习。科学有效的引导农民科学致富。
翻江镇人民政府。
翻江镇对农民农产品自产自销优惠措施。
翻江镇农贸市场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对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减免相关交易费用,以提高农民对农产品市场发展思想观念,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把好处让利于民众,以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化迅速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市场潜力,为客商和农户提供一个管理规范、秩序良好、运转正常、交易活跃的“定点市场、平安市场、和放心市场”。
二、认真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市场运行监测信息和市场供应情况,及时调节本地农产品大批量上市而导致价格太低,农民低收的问题,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调节农产品的生长期,让农产品按时节有序上市,让老百姓种植一年,丰收一年。
三、市场管理上,响应国家有关政策,减免农民进场交易费,及市场摊占用费、停车费,对自产自销农民适当收取卫生费。让老百姓受益,让当地自产自销的菜农得到实惠。
四、在市场不断的扩大和潜力深化的同时,给农民提供较好的就地就业的工作岗位,从精菜加工、包装、运输、装卸、场内拉运、计量、卫生到住宿、餐饮,让农民真正认识到绿色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极大的增强农民参加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积极性。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目标,根据市、县关于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定20xx于1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卫生、经营秩序、车辆管理、占道、私拉乱搭等问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把市场内整治与抓好周边秩序、环境卫生相结合,把抓好市场环境卫生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相结合,努力提高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镇农贸市场,重点突出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通过整治,解决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商品划行归市、摊位管理、车辆管理、商品摆放、卫生保洁、安全隐患、私拉乱接等重点、难点问题。农贸市场实现“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卫生整洁、消费安全”的目标。
采取自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5日至7日)。镇整治市场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项整治的要求,在镇农贸市场内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制定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月8日—10日)。由龙华居委会结合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对市场集中有序地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0日—2月6日)。由镇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成立龙华镇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高伟强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徐献基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委委员陈振武、周海东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村建所、规划办、派出所、安监所、供电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村建所:负责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取缔。
安监所:负责对市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负责消防通道的清理及消防器材的监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居委会:负责抓好专项整治的宣传、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管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推进监管到位、防范责任风险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农贸市场整治作为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多方协调,合力推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较多的市场行为,相关部门更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依法处理,使市场管理走上正轨。
3、健全机制,强化巡查。一方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场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做到市场要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考核、有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对农贸市场进行经常性地、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四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提高幼儿对农贸市场的感性认识,注重社会教育资源利用,丰富学生生活,开阔学生视野,增长学生的课外知识,让孩子的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得到很好的培养和锻炼。我园决定举行“参观农贸市场”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8日。
三、活动主题:
四、活动安排:
1.参与对象:大班、中班。
2.活动要求:
(1)、让家长给孩子准备一个小书包,里面放少量的食品和水。
(2)、穿便于运动的服装。不用大人陪同,统一组织排队过去,每队前后各一名老师陪同,结束后返回幼儿园。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五
纵观其原有的农贸市场,大多带有较浓的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往往重“场”轻“市”,很难使管理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一致起来,从而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这要求横沥农贸市场一开始营运,就务必解决好营运机制问题,使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确保“场”是整体的“场”,“市”是共同的“市”。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当地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
从市场的宏观角度看,横沥农贸市场一方面如同一个商品,需要解决产品定位及市场营销问题;另一方面又如同一个企业,需要解决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问题。我们只有把其当着商品精心经营、当着企业精心管理,才能解决好农贸市场的“市”与“场”的问题。
常言道:“思路决定出路”。以上论述,对搞好横沥农贸市场的经营与管理至关重要,希望形成市场管理领导层的共识。
横沥农贸市场的营运理念体现在: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尊重消费者生活和选择的方式,引导经营者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不断创造新的消费热点和经营模式。通过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的融合互动,打造出全新的“家”的生活概念,使其“家庭成员”全赢!
经研究发现,三流农贸市场卖摊位,二流农贸市场租摊位,一流农贸市场树品牌,超一流农贸市场创标准!因此,横沥农贸市场要想实现超一流农贸市场的目标,成为当地农贸市场的样板、乃至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就必须在“创标准”方面有所作为。具体来说,别人有的我应有,别人没有的我必创。其创新目标如下:
一、成为国外旅游团或外宾定点参观的农贸市场;。
二、成为统一形象识别、统一行为规范的现代农贸市场;。
三、成为招摊位商、配送商和广告商三位一体的农贸市场;。
四、成为场内实卖、场外配送的实虚一体化的农贸市场;。
五、成为市场监督、摊主自律和党员带头的新型管理模式的农贸市场;。
六、成为倡导绿色营销、绿色消费的农贸市场;。
七、成为不断创造新的管理、经营和消费方式的农贸市场;。
八、成为当地样板、全国旗帜的农贸市场。
当我们把自己作为消费者来看待农贸市场时,想必希望农贸市场的物资丰富、货真价实、清洁卫生、购物便捷和服务周到等。由此可以仁者见仁,列举不少的“希望”。如何把这些“希望”概括提升为市场概念及卖点,使之有别于其他农贸市场,满足实施差异化竞争的需要,这是横沥农贸市场创造自己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
玩出了中国硅谷中关村;新疆大打白色(棉花)、黑色(石油)和红色(蕃茄)资源牌,充分发挥了独有资源优势促发展。横沥农贸市场应借鉴上述经验,打出自己具有“特色”的牌,以此营造出市场概念及卖点。
为了便于大众识别、记忆和传播,拟将横沥农贸市场的卖点概括为白色、绿色、黄色3张牌。其中,白色表示该市场最讲清洁卫生,以诚待人,让消费者买得特别放心;绿色表示该市场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力推绿色商品,让消费者追赶现代时尚;黄色表示市场物品丰富,方式多样,黄金口岸,人气旺盛,让消费者感受大家庭温暖。
横沥农贸市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统一”,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民主监督。
一、管理制度的创新。
(一)横沥农贸市场应实行契约式管理与民方式管理相结合,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自律组织。该委员会分别由物业公司、政府部门和摊主代表组成。其中,摊主代表由不同类别的摊组选举产生,并由其担任该摊组的小组长。摊主代表(小组长)任期为一年,经过选举可连任。其主要职责是,向市场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办公室反映摊主的意见,向摊主传达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要求,组织本组摊主学习或参加市场组织的各种活动,协调摊主与市场管理办公室、消费者的关系,并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建立“流动卫生值日制度”。每周由不同类别的摊组选人担任卫生值日,检查市场清洁卫生,给市场摊主清洁卫生状况打分;建立“自律互助制度”,凡遇到消费者投诉的事情,由事发小组的小组长或摊主代表找当事人谈心,帮助其协调关系和解决问题,让当事人认识错误,承担责任,加以改正;建立“文明创优制度”,每年由不同类别的摊组推荐本组的文明摊主,经市场管理办公室评审通过后,由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市场管理办公室向其颁发“文明创优奖”证书,并张榜公布。
(三)建立基层党组织。视摊主党员多少的实情,成立党小组或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定期过组织生活,并开展“一帮一”创优活动。
(四)在市场管理人员中,配备一名会英语的市场导购解说员,负责接待国外旅游团或外宾,并兼任市场播音员工作。
(五)根据招配送商的情况,与配送商(社区服务公司或网络配送公司)一同研究和拟定配送业务的管理制度,以此维护农贸市场整体形象,规范配送服务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二、形象识别的设计。
(一)横沥农贸市场通过形象识别的设计,应充分展示市场营运理念、宗旨和目标,给人一种整体感和美感,从而提高其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农贸市场从“下里巴人”形象变为“阳春白雪”形象!
(二)横沥农贸市场内外布置、人员服装和购物袋等,其视觉识别的`标准色均与农贸市场卖点的“三色”一致,使市场的外表与内涵融为一体。通过白色、绿色、黄色的运用设计,力求达到给人一种整体感和美感,使之感受不到摊主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体。
(三)市场内的摊位牌、商品牌和指示牌等,均用绿底、黄条、白字统一制作。
(四)每年统一为营业员制作5件黄色上装,其中3件马夹、2件t恤;向每人配发一个绿底白字的工作胸牌。
(五)市场内使用统一的购物袋。其袋统一制作为大中小3种规格的塑料薄膜袋,均采用黄底绿字或白底绿字,上面印有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标志和市场投诉电话号码。
(六)农贸市场的配送车,按统一的设计要求进行装点。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苏食药监食通〔20xx〕90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
(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
(2)检测室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批发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实行销前批批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批次。
(3)经营户在批发市场购买产品时必须索取票证。
(一)设立场所。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场内明显处按检测室标准设立检测室一间。
(二)配置设备。各农贸市场自行采购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费用由各农贸市场主办方支出。
(三)人员培训。为了提高检测效能,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举办检测人员培训班。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专业培训。
(四)规范管理。各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检查考核。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检测室建设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督查。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农产品市场准入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
各农贸市场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工作。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七
社区农贸市场是反映城市形象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加强社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是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味、改善消费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惠及千家万户。针对当前农贸市场的现状,我社区将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蔡财生同志任组长,蔡志辉、蔡伟平同志任副组长,蔡美福、蔡耀华、蔡秀云任成员。
1、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3米以上)。
2、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组织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
3、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
4、市场内管理人员要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佩牌上岗,制度建全,设立“一表八簿”。
5、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开展“放心门店”“文明(示范)经营户活动,无欺行霸市现象。
6、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商品摆放要卫生、整齐、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各类上市商品要划行归类、明码标价,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粮油、水产品、豆制品、酒、饮料、糕点等商品的监管。严防“白条肉”及假冒、劣质商品上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重点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购货台帐,实施信誉制度,市场内无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商品现象。
三、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重点市场名单,区政府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以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红票、白票)、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3、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农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农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场街共管”模式,由各农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中队要克服以罚代管,以收费代管等不负责行为,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化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1、重视整治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执法技巧,讲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2、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八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会议方案本站合九篇。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十九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于收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旧农贸市场改造方案篇二十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