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整治计划书(优质21篇)
计划能够帮助我们更有序地安排时间,避免拖延和浪费。制定计划时,我们要考虑到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计划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大家的共同努力和执行力。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一
4月18日,漳州高新区召开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和扬尘整治工作部署会议,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文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对扬尘整治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作了部署,并安排迎接国务院巡查工作和环保督察。黄文辉副主任表示,高新区按照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开展高新区安全生产排查和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建筑工地各项安全生产和防扬尘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建筑工地安全隐患防控能力,强化环保和安全舆论宣传。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狠抓区内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此外,会议还要落实建设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淘汰落后施工设备和工艺等专项整治情况。高新区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质安站监督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安全生产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在漳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新区已成立渣土办。会上,黄副主任指出,高新区坚决打击工地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并落实白晚班巡查制度,加强对上路渣土车动态巡查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执法权限出具处罚文书,并按相关规定从重从严查处。截止目前,渣土办共查获4部违规渣土车,市城管执法四大队共查获68部违规渣土车及2部农用车。
据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获悉,下阶段,漳州高新区将建立扬尘污染监控网络,实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工地车辆进出及施工现场扬尘状况。在5月31日前,将完成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网络建设,并与市级建设工地监控网络平台联网,还将巡查包括高新区直管园区范围内所有的在建工地。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二
6月14日,保定市召开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行动部署会,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公布了近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的通报。
记者了解到,包括风帆家园外网项目、朝阳花园项目、上古美术馆项目、渼林湾项目、碧翠园项目、南湖春晓项目、榜样堂项目、大唐盛苑项目在内的多个施工项目因土方覆盖、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达标将一律停工。妇幼保健院项目、金冠大厦项目、第二医院扩建病房楼项目、未来微墅项目等施工现场则在抑尘措施上做的比较到位。
据保定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树才介绍,凡是出现扬尘治理责任不落实、发生扬尘问题甚至被保定市委市政府点名、被媒体曝光的企业和项目,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停工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将顶格罚款10万,并对工地断水断电,情节严重的还将由相关部门对企业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除安排部署扬尘工作外,会上还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进行了强调。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今年5月下旬到10月底,保定市将在全市住建系统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行动中,将对住建系统重大危险源、隐患问题多的企业进行安全风险排查、辨识、评估。此外还将针对暑期、汛期、雷电、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对可能发生导致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单位场所进行排查。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三
告知单位: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承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昆山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处罚措施,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郑重告知你单位在施工现场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要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组盖章确认。
3.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4.市区、镇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臵不低于。
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6.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7.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8.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臵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臵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11.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12.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先对被拆除或者。
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13.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对以上告知内容,我施工(拆除)单位承诺按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项目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如不按规定要求执行,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告知单位:(盖章)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四
“1+4”组团县(市)、区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降尘量年平均值比高新区下降18%;裕华区、桥东区、栾城县、正定县下降20%;桥西区、长安区、藁城市下降22%;新华区、鹿泉市下降24%。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政府。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及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按要求实施硬化,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施工工地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城中村”的建筑渣土清运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3.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对市区及城市周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合理的立体绿化。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加强城市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
4.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学校裸露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对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
1.市建设局。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垃圾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垃圾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2.市城管局。
(1)主要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渣土清运车辆源头管理。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严格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准入,严禁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对于市政道路定期保洁,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周冲洗1次。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要道路与其它街道交汇处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对市区及城市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及时清运道路两侧市政施工产生的积土。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运监督管理。
依据《*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园林绿化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清运垃圾渣土。
3.市园林局。
(1)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2)主要交通道路扬尘防治。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
及时清运回填植树挖坑产生的多余积土。
4.市环保局。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5.市交通局。
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主体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和硬化。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对城区周边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6.市交管局。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对装载高度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且未采取覆盖等压尘措施的车辆,依法上限处罚,并不准上路行驶。
7.市教育局。
学校裸露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
8.市水利局。
禁止在滹沱河市区段(南水北调至京珠高速)的河道内采砂,并对其它区域逐步完成绿化。
加强滹沱河市区段已绿化区段的管理和养护。滹沱河市区段开发期间,要根据施工时段,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污染。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我局以“服务、督导、处罚”的工作方式,通过集中整治和持续不断的推进,逐步实现了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建设工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大气污染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定、协调我县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并进行落实。先后制定各年度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太和县住建局20xx年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百日攻坚战方案》等。
二、加强宣传,落实各责任主体责任,努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氛围。
我局积极宣传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市以及市政府出台的扬尘污染相关文件,积极印发给全县建筑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为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住建局多次召开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推进会,在工作会议上进行解读相关办法和政策文件,并在日常监督活动过程中,进工地对各责任主体进行建筑扬尘监督交底,通过短信群发、微信群、qq群及时通报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重视,局领导定期不定期带队直奔现场开展督查。
2018年5月份以来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共19次带领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随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扬尘防治工作。了解工程项目施工扬尘举措,对现场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多举措做好降尘和减污。
四、结合检查,定期调度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
我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差别化管理,分“红、黄、绿”三区,即为“差、一般、好”,根据现场管理情况确定检查频率,对于差的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扬尘防治综合检查,把扬尘治理作为每次检查的必查分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建筑工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每次整改要求附加整改后的照片,提高整改效果。每个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例会,通报安全的同时,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情况和问题也进行通报,并对下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五、建立在线监控平台,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强化施工扬尘管控。
住建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太和县分公司合作,利用安全生产、扬尘防治在线监控平台对全县在建工地实行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应用“互联网+监管”推行信息化监管模式,能够时时查看各工地施工现场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的效果。
六、树立标杆,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充分利用现场观摩会,宣传文明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典型做法,使全县施工企业“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分别在国泰路安置区、城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时代悦府等现场组织召开了住建局系统安全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通过直观感受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文明施工和空气污染防治意识。
大力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带动我县扬尘治理全。
面提高。20xx年已有4项在建工程创建市安全标准化工地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其中2项在建工程创建省级安全标准化工地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现有2项在建工程待市安全标准化工地验收。我局坚持不懈推进项目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提高了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带动了全县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扬尘治理的问题。
七、加强巡查,开展常态化施工扬尘防治检查。
20xx年以来,采取日常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安全检查中把施工扬尘列入必查项目,对在建项目不间断开展施工扬尘整治排查。现在建工程86项,包括经济开发区和城关镇工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7.8万m2,截止10月31日,累计循环多次检查152次,签发扬尘防治监督检查整改指令书152份,现已整改落实142份。
八、严格执法,着力提升依法治理力度。
通过网络微信、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扬尘监督活动,并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通报。20xx年以来,在大气污染扬尘治理方面,停工整改15个项目、对各责任主体约谈2次、移交城管局行政处罚函共25份,对项目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9人次。
九、借力推进,乘县政府大气污染督察之风助推在建工程管理水平。
自9月26日县政府成立大气污染督察组以来,强力治理在建工地6个100%落实不力的问题,现累计收到60项交办单,已落实整改57项,移交行政处罚16份,对项目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2人次。促进我县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管理,形成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
十、存在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工地仍存在施工、监理企业未能落实施工扬尘防治的主体责任,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二是个别现场存在冲洗平台未正常使用;三是个别工地因施工作业面或工序安排不当造成裸露场地未能及时完整覆盖,如市政道路工程和建筑工程基础土方作业。四是个别工地覆盖措施容易反弹。
十一、下步打算。
目前,我县施工扬尘防治攻坚工作已初步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局面。下阶段,我局将从几个方面继续加强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1、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一是利用施工现场扬尘在线。
监控平台上对我县在建工地实行扬尘在线监测,对现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喷淋系统的全周期运行情况进行管理,作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和整改的依据之一;二是继续实施差别化监管。对因扬尘问题存在整改不力、被责令停工、或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行政处罚的项目要实施差异化监管,增加监督检查的频率,并约谈相关责任主体。
2、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日常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规划项目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在安全检查中把施工扬尘列入必查项目,进一步强化约谈、移交处罚、停工、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继续把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攻坚战,同时对因扬尘问题被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取消企业和个人参加标准化等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4、推进现场使用预拌砂浆使用,禁止在现场搅拌砂浆。
5、鼓励和激励施工单位在重点区域和主要路段安装塔吊自动喷淋和脚手架自动系统。
6、住建系统多方联动,对于安全生和扬尘防治落实不到位的,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预售许可审批设置限制条件,以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职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六
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城区扬尘污染的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建设、建管、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应当加强对本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条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建产生粉尘污染的工业项目,对现有的产生粉尘污染的企业逐步实施搬迁、转产或关闭。
第六条城区范围内的水泥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除尘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生产设备的烟尘或粉尘及粉尘无组织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不得露天抛晒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
(三)生产厂区应当定期洒水。
第七条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房屋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第八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一般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三)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及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必须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超过规定期限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第九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房屋建设施工作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七
工程名称:
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施工扬尘污染,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市开展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承诺认真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告知书”内容,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有效针对性的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加强管理。
施工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八
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城区扬尘污染的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建设、建管、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应当加强对本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条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建产生粉尘污染的工业项目,对现有的'产生粉尘污染的企业逐步实施搬迁、转产或关闭。
第六条城区范围内的水泥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除尘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生产设备的烟尘或粉尘及粉尘无组织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不得露天抛晒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
(三)生产厂区应当定期洒水。
第七条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房屋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第八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一般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三)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及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必须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超过规定期限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九
成立了以局领导带队的两个巡查小组,以纪检组为主的督导检查小组,迅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制度,制定了本部门的检查项目和工作方案。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了全覆盖的拉网式检查,分析了我区需要重点巡查的区域。对市上管理的项目跟市上进行了相关的对接,对在建项目的环保整改已经基本全部完成。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同时我区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工程、违规企业和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整治和处理。针对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开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动100余人次,检查区所有的工地,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85余份,限期整改项目36个,转发了各级相关环保文件,组织召开所有在建项目的环保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站工作方案。
1、完善制度,措施到位。我局及时制定了在建项目的要求和相关的检查项目,发出《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施工现场管理作了具体要求,如设置美观整洁的硬质围挡,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水、遮挡等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裸露地面,采取硬化、临时绿化、防尘网覆盖等“六必须六不准”防扬尘处理措施和管理办法。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建立了质安站巡查督办、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的“四位一体”的文明施工综合整治目标体系,质安站与各工地签订了创卫目标责任书和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职责。重点对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场地平整施工等阶段进行严控,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全面做好各项防扬尘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盖,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时用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二是场区道路及时硬化,保证畅通、坚实、排水畅通无积水;三是做好洒水降尘,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装卸、运输过程中,及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尽力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现在城区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尘降尘措施,极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与人居环境。
3、强化现场管理,推进文明施工。规范各工地的现场围挡、出入口硬化、裸露土覆盖、保洁措施等扬尘防治的硬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临建设施等按照标准的要求实施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开工建设,不得通过各阶段的安全评估与质量备案,整改完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评估与备案。同时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责任主体对文明施工的.意识还不强。主要表现为思想不够重视、投入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如施工现场料堆遮挡不够完整、严密,不洒水湿润,造成容易起尘的物料产生扬尘;不能及时清理和覆盖建筑垃圾,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机动车不能及时冲洗等,均易产生建筑扬尘。
2、部分工地规范管理与现场条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实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动性大,有效施工时间短,白天保交通、夜间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场地的限制等影响,给施工组织带来挑战,难以全封闭施工,现场管理矛盾重重。
三、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是惩防并举,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对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工程项目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暂停施工企业招投标、项目经理记分、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是推广新工艺、新措施,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在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同事,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定期召开文明施工新工艺推进观摩会,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和新工艺,使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
日前,红桥区区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工作部署会,区文化旅游局市场科负责人、出版零售企业负责人到场参会。
会上认真学习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提高认识,对年度核验范围、内容、时间及步骤等作出安排部署,确定年度核验工作重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借助网上填报流程图,详细讲解填报流程、注意事项、上报途径、上报时间、地点等,并通过现场答疑帮助参会人员充分掌握年度核验工作整体流程。组织开展出版物市场法律培训,认真学习《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出版物零售企业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出版物发行市场经营秩序。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一
为全面加强街道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扬尘管控的指示精神,助力市、区扭转当前大气环境的严峻局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城区扬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民生、提升大气质量为核心,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社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确保辖区扬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新作出积极贡献。
全面压实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社区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形成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总架构。
按照城管办发〔2020〕30号文件要求,此次整治范围为街道辖区的重点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工地、存量建设用地裸露泥地、露天作业工地、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和临时散落堆料场等扬尘易发高发区域。
(一)重点工程扬尘整治。重点整治街道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未进行湿法作业或湿法作业标准不高,工地裸土未进行及时有效覆盖,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物料未有效覆盖,现场施工时无人员监管扬尘等问题。
裸露地面未进行绿化或覆盖,前期已覆盖的防尘网已风化、损坏等问题。
(三)露天作业工地、存量建设用地及临时散落堆料场扬尘整治。重点针对辖区集体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及原农园片区已拆迁的建设用地。重点整治未按标准设置围挡围墙、物料堆放随意杂乱,土方或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施工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未进行覆盖或绿化,露天作业未采用喷淋抑尘、降尘设备。周边生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存量建设用地上,裸露地块防尘网未覆盖或覆盖不全。对临时散落的物料未有效覆盖,料场无喷淋、除尘、降尘措施,场地出口无硬化等问题。
(四)居民小区扬尘整治。重点整治国控站点或扬尘问题较为突出的周边小区。主要整治小区保洁人员不足、保洁效果不到位问题,未履行4次/天的小区洒水降尘等问题。
各社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辖区内各类扬尘污染的整治工作,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及时与社区做好对接,协同做好各类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辖区扬尘治理工作统一领导,成立街道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街道人武部部长、四级主任科员为副总指挥,城管办、征收办、社区办、环监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党委书记为成员。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根据方案要求排定序时进度,细化工作思路,严格标准要求,落实推进措施,做到任务目标明确,逐级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明确,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扬尘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标准高,各社区、各单位既要主动履责,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细致排查。各社区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对辖区内存在扬尘污染隐患的地块、区域要做到一口清。同时,要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要对扬尘管控的相关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对各类扬尘污染源全面排查登记,对前期已整治的区域和问题展开“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补救,预防成果反弹风险。
(四)强化考核,严肃奖惩。街道纪工委将全程参与到此次大气扬尘管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督查问效,考核通报,对扬尘管控整治工作推动不力造成影响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二
通过在市区及周边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扬尘以及物流园区、工业企业料场(包括煤场、灰场、砂场)等综合整治,加大裸露土地绿(硬)化、路面改造力度,确保市区及周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市区出口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区域。
整治区域为北到沙河大桥南侧,东到经济开发区,南到市界,西到邢峰线。重点整治区域为市区内各街道、环城道路、出市口道路及两侧、城乡结合部和重点企业周边道路。
(一)裸露地面扬尘整治。对市区街道、环城道路及出市口道路两侧加油站、门市、企事业单位以及住户门前的裸露地面要全部进行绿化或硬化,原则上以绿化为主,硬化为辅;对环城道路、国省干线与分支道路连接部分的裸露土地要硬化100米;对耕种道路连接线的裸露土地要硬化50米。在市区及周边对裸露土地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对能够绿化的要全部绿化,对不能绿化的要采取硬化、沙石覆盖或围挡等措施,防止泥土随车辆带入道路产生扬尘污染。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城管局、交通局。
(二)道路扬尘整治。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城中村道路仍是泥土路面的要进行改造。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城管局、交通局。
市区主要道路每3天冲洗1次,每天上午、下午必须各喷(洒)水2次以上,国省干线配合邢台市交通局每天洒水3次以上(冬季除外)、外环路全部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每天清扫1次。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加大对出市口(包括国省道)、外环道路等交通干道的重型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运输车辆要全部加盖密闭,渣土、物料盛装不得超过车厢高度。24小时查处运输石灰、煤炭、矿渣、沙石等易抛洒物品车辆不覆盖、覆盖不严、超载等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并严厉处罚。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
及时清除道路两侧积土及垃圾,加强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有关乡镇办。
(三)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整治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拆迁工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要求,逐项进行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24小时由施工单位派专人看管,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巡查队伍进行重点巡查;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对达不到15条要求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责任单位:住建局、教育局、经济开发区、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有关乡镇办。
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加盖密闭;渣土盛装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对不符合规定和不遵守相关要求的渣土车辆,一律查扣处罚。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加强对京珠高速拓宽工程等重点道路工程的扬尘控制,严格按照扬尘控制有关标准要求,采取围挡、洒水、硬化等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局。
南水北调沙河段工程要加强扬尘治理,临时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路面要始终保持湿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驶入;在施工道路和正常硬化道路交汇处,施工道路要进行硬化或铺设碎石、钢渣,铺设长度不少于50米。责任单位:水务局。
(四)工业企业扬尘控制。加强对市区及周边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的控制。厂区内对所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要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全封闭储料库,细灰料必须建设密闭的仓库、储存罐或封闭堆场储存,无法全封闭的物料堆场要根据物料类别使用防尘网(布)等材料覆盖。物料破碎、筛分、配料要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并配备高效除尘装置。运输物料的道路地面要全部进行硬化,并设立车辆冲洗装置。对厂区内道路和厂区周边道路要进行冲洗或湿式清扫,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环保局。
对非法小煤场、小灰场、小砂场等“十五小”、“新六小”企业要在11月30日前彻底取缔,清除废料,恢复原貌。在清除过程中,要做好扬尘控制工作。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
(五)物流园区扬尘控制。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要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有关乡镇办。
(六)加强露天焚烧整治。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树叶等物质;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禁烧宣传和执法力度,全面禁止秸秆焚烧。责任单位:环保局、农业局、有关乡镇办。
四、整治时间。
此次整治自11月12日起至2月17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月12日—11月30日)。各有关乡镇办和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卡死责任,强力推进,全面开展扬尘集中整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要全面完成裸露土地的绿化或硬化,以及非法小煤场、小灰场、小砂场等“十五小”、“新六小”企业的取缔工作。
(二)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1日—12月20日)。各有关乡镇办和部门首先要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2月5日前报市大气办,由市大气办统一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邢台市大气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大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工作目标,逐项目、逐点位进行检查验收。对重视程度高、任务完成好、整治标准高的通报表扬;对工作消极、治理标准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公开曝光批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2月21日—202月17日)。各责任单位要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巩固和提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建立起扬尘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扬尘污染整治直接关系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有关乡镇办和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落实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办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辖区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扬尘整治落实方案。落实方案要细化到每条街道、每处裸露土地、每家企业、每个工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切实抓好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扬尘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扬尘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大气办要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消极、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治理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三
20xx年以来,新兴矿山征费所在调运办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以“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成绩”为目标,以收费工作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石,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抓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同时,狠抓业务技能学习与提高,双管齐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截止到11月30日,完成征费任务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245万元)的115%。新兴矿山所的整体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队伍建设长抓不懈,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新兴矿山所把打造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的职工员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政治、业务和文化学习来提高全体所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每周例会及同所员交流谈心等方式,及时解决所员在思想、生活及工作中存在问题,使其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同时,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做到逢会必讲,敲起廉政警钟,在所员心中树起廉政大旗。
二、政策宣传及时到位,文明服务提档升级在征费工作中,新兴矿山所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征收、应征不漏的工作理念,妥善处理征费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主动上门为矿山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其解决困难。我们经常深入各基层收费所,及时了解煤矿生产情况,宣传政策法规,加大缴费力度,大力倡导文明、优质、高效服务,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和各基规章制度,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企业的赞扬,同时扩大了费源,为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业务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少业务尖子能手,职工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员工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xx年,办里给我所下达了345万元的征费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办里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大征费力度,做到应征不漏。二、规范所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职工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所员综合素质。四、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争创学习型收费所。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四
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开展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文件精神,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道安整办〔xxxx年〕1号)文件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半年来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顺利开展,全面组织实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我镇充分利用会议、校园法制讲座、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醒机动驾驶员尊重生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珍惜生命。半年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49次,(其中会议宣传6次、深入学校7次(校园法制安全讲座3次)、村(社区)16次、企业(单位)11次、施工工地9次),悬挂宣传横幅8副,书写宣传标语32条,发放宣传资料359份,受教育群众和学生6000多人,受教育驾驶员197人。
半年来镇交安办精心组织,派出所、交警二中队业务指导,镇安办、交管、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实施,充分利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百日安全活动、汛前安全检查等有利时机,对辖区农村道路、机动车辆进行全面交通专项整治,排查道路隐患、检查机动车辆、登记驾驶人员基本信息、纠正违章。共参加检查人次186人次,检查发现道路安全隐患3处、整改3处,检查各类机动车辆536辆(其中:客运车30辆、面包车18辆、摩托车257辆、重(中)型货车59辆、工程运输车26辆、农用车146辆),查纠各类交通违章78起(其中:超载76起、无证驾驶2起)。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行辖区和分片负责制,分工协作,联合执法,做到了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共开展交通安全综合专项整治5次,重点教育帮助驾驶人员谈话6起,纠正处理违章贴单128起(其中:处罚款50元75辆次、扣驾驶证积分3分处罚款100元53人次)。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半年来,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机动车驾驶员法律意识增强,集镇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根本改变。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五
(一)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出台实施方案。我队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吃透《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发〔2018〕28号)、《**市大足区2018年不利气象条件空气污染应对专项工作方案》(大足府办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蓝天行动监管执法专项工作方案》(大足城管发〔2018〕11号),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三城同创”行动,扎实开展蓝天行动专项执法行动。
(一)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管控工作。
1.出台方案,明确运输要求抓预防。出台《大足区扬尘控制专项整治方案》,对施工工地运输提出“四个必须”要求:一是必须确保运输车辆随车携带“三证”(工程渣土处置证、工程渣土转运证和道路通行证);二是必须确保车厢顶部按要求覆盖密闭;三是必须确保渣土装载不得高于栏板高度;四是车身(车轮)必须冲洗干净,并组织专职清洁人员进行必要的道路清扫。
2.摸底清查登记造册,抓好源头管控。我区城区共有建筑工地38个,其中停、完工13家,在建工地25家,渣土车约60余辆(本地籍车辆49辆、外地籍车辆10余辆),其中标准渣土车43辆,中型运输车20余辆。向施工单位明确责任要求、管理标准及市容环卫责任,指导工地硬化出入口路面、设置绿色仿草皮施工围挡、配备冲洗设备等,签定《文明施工承诺书》25份。
3.多措并举强化管控。一是严格执法管理。利用定点蹲守、证据倒查等方式,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抛冒洒漏、轮胎带泥上路、路面扬尘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工程运输车辆抛冒洒漏案件87起,批评教育68起,立案处罚10起,罚款金额15400元。二是建立联动机制。与公安交巡警、街道、社区等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抛冒洒漏、污染路面等情况,立即联系辖区城管大队进行查处。同时,建立路面污染快速处置机制,通过快速处理路面污染、增加环卫车辆冲洗频次等方式,将扬尘污染影响降至最低。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向建筑工地施工人员、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及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城市管理手册1300余册,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二)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污染监管执法工作。
2.严查油烟污染。一是通过严查违规烧烤、推广无烟烧烤炉具等疏堵结合方式对露天烧烤开展整治,督促餐饮经营户限期安装厨房外排油烟净化装置。累计共规范查处违规露天烟熏腊制品31起、烧烤37处,推广无烟烧烤炉具50余台,疏导设置烧烤大院6处,安置经营户41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0余套。二是开展餐饮行业环境污染清查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统计城区餐饮行业1200余家,目前800余家已经完成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设备。
3.集中整治夜市烧烤占道经营秩序。对城区夜市摊点进行摸底登记,印发800余份《大足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倡议书》。取缔无证经营,规范店内经营,对老建行、大足印象、润金玫瑰苑等路段露天烧烤多发、易反复的重难点区域实施重点巡查。共劝导占道经营1300余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9份,暂扣违规经营物118件,整治未准备垃圾桶和潲水桶经营户36户,督促夜市业主对污染路面进行清洗,共清理店外经营24户。协助商务局和办事处规划临时占道经营区域,目前正在调研规划24个区域点。
一是抓好施工企业行政约谈,强化自律。通过与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等措施,增强施工单位防尘、控尘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抓好错时执法,延时执法。对施工车辆利用时间空档违法装载运输,夜间烧烤占道,不定时的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不留空档;抓好电子监控平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冒装撒漏等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及时查处;三是抓好协调配合,强化联合联动。加强与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公安、环保等部门沟通配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形成机制,形成合力;四是抓好专项集中整治。结合工作实际和蓝天预警情况,对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整治,强化执法效果,增强执法查处的震慑效力。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六
在你部的帮助支持下,我镇圆满完成了半年目标工作任务,扬尘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自收到扬尘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后,我镇迅即成立了由镇长x任指挥长、副镇长x任副指挥长的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事前有安排,期间有督查,事后有记录、总结。
2、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根据指挥部的要求,我镇在扬尘整治工作上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动员,重点抓好除尘会战,上半年,我镇已开展x次除尘大会战,出动洒水车xx台次,出动各类人员xxxx人次,确实达到了清洁城市的效果。
(2)全面加大对运渣,运土车的监控力度,镇政府专门组织了派出所和城管执法中队人员对过往脏车的清理,对未覆盖蓬布即行运渣、运土和运砂石车进行了严厉打击,共查处违规车辆xx次,极大地维护了环境空气质量。
(3)加大对各类在建工地的监控力度,镇上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在建工地进行巡查,严格按照扬尘指挥部的要求施工作业。
(4)加大对各砂石场(厂)的监控力度。
总之,半年工作成绩已成过去,展望未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扬尘整治工作还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区扬尘整治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content_2();。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工程项目也与日俱增。然而,工地扬尘对人们的健康和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为此,各地政府积极采取扬尘整治措施,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在实施扬尘整治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我将分享我在扬尘整治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扬尘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扬尘的产生与多种因素相关,包括工地施工、道路交通等。要有效治理扬尘问题,需要从源头抓起,从施工管理到交通管制,形成合力。工地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减少裸露土地面积,采取封闭作业等措施;同时,交通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道路出行不产生过多扬尘。只有将各个环节有机地统一起来,整体推进,才能达到扬尘整治的最佳效果。
其次,我体会到扬尘整治需要公众的共同参与。扬尘整治不仅仅是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来推动,还需要公众共同参与。公众要提高环保意识,减少行走在扬尘较大区域内时间,选择佩戴口罩等措施,自觉保护自己。此外,对于目睹违规行为的情况,公众也应积极举报,形成社会监督。只有形成全员参与的合力,扬尘整治才能取得长远效果。
再次,我认为在扬尘整治中,态度决定一切。扬尘整治不是一蹴而就的短期行动,而是需要长期坚持和投入的过程。在面对困难和阻力时,必须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只要我们心怀为人民群众着想的初衷,相信一定能够做好这项工作。同时,扬尘整治工作也需要细致耐心的态度,确保各项细节得到妥善处理,以便达到更好的治理成效。
最后,我认为扬尘整治要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科技进步为扬尘整治提供了更多的手段和方法。例如,使用新型防尘装备和材料,可以有效降低扬尘排放;采用遥感监测技术,可以及时发现扬尘污染的源头;利用大数据分析,可以帮助政府及时掌握扬尘整治的进展情况等。通过与科技的结合,扬尘整治的效果将更加显著。
总之,扬尘整治工作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我深切体会到扬尘整治是一项艰巨而又细致的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公众的参与、积极乐观的态度和科技创新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扬尘整治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我们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宜居的城市。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八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提速,扬尘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各级政府积极推行扬尘整治工作。我在参与扬尘整治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很多事情,感悟颇深。以下是我对于扬尘整治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扬尘整治是一项全民参与的工作。扬尘问题从根源上来说是人们不良行为的积累,只有每个人都主动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才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积极宣传,通过街头巷尾的标语和宣传栏,向居民普及扬尘问题的危害,并号召大家共同履行自己的责任,改变不良行为,保护环境。同时,政府也加强了扬尘整治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了执法力度,对于违反扬尘整治规定的人进行了惩罚和处罚,形成了良好的扬尘整治氛围。
其次,在扬尘整治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只有对于城市的空间布局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够更好地解决扬尘问题。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城市规划方案,根据城市尺度进行分区,并制定了详细的地块规划和建设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们提倡采用封闭施工,避免产生大量扬尘,或者采用湿式施工,通过喷洒水雾降低扬尘污染。通过科学规划,我们有效地控制了扬尘污染,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扬尘整治需要积极利用科技手段。现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可以利用各种新技术手段来监测和治理扬尘问题。在扬尘整治工作中,我们采用了遥感技术,通过无人机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来源。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我们对扬尘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为制定更有效的整治措施提供了参考依据。科技手段的运用,不仅提高了扬尘整治的效率,也减轻了人工工作的负担。
此外,在扬尘整治工作中,我们也认识到了环境教育的重要性。要解决扬尘问题,仅仅依靠政府和工作人员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每个人都担起自己的责任。因此,我们积极开展环境教育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理念。我们到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讲座,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环境教育,我们相信能够培养更多的环保志愿者,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总之,扬尘整治工作是一项辛苦但必要的工作。通过我的参与,我深刻认识到扬尘污染对于环境和人们的健康带来的危害。同时,扬尘整治也需要全民参与、科学规划、积极利用科技手段和加强环境教育。相信只有坚持不懈地进行扬尘整治工作,我们才能够创造一个美丽、清洁的环境,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幸福和健康。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我县大气环境持续好转,我局组织质监站各组,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不间断的全面检查和整顿治理。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我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文明生产暨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对我县在建施工现场分组包干、责任到人,全天候盯在现场,督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我站通过与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开江县住建系统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主体的扬尘治理意识。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总承包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为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各项措施整改到位。
1、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县城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监控,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坚决落实治理措施。今年以来,我站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主干力量,对御赐苑、橄榄新城b区、康力国际、时代中央城、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检查施工道路硬化处理、裸土覆盖、门口是否设有洗车池、施工围挡喷淋设施和雾炮等情况。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督查力度,要组织全县施工企业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环保培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以此来提高文明施工和环保施工水平,带动全县所有施工工地落实县政府确定的治理大气、控制扬尘污染的各阶段目标,开创全县文明施工、环保施工的新局面。和谐美丽的小天府。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二十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胡焯副主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强化枪爆物品管控,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我局从6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做到行动快、部署早、措施硬、效果好。专项行动中,我局共破获涉枪刑事案件20起,刑拘20人,收缴各类枪支20支、子弹300余发、废旧管雷2枚、管制刀具30把。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加强对此次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成立了以局长谢君稳同志为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对缉枪治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2020年田林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派出所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掀起新一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新高潮。
为迅速掀起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高潮,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地积极性,推进行动深入开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我局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周活动,采取了多种措施和形式积极开展活动,在城镇街道、村委会、厂矿企业等地张贴了1000多份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2条,大造声势,向涉爆的3家单位和76名涉爆人员发放了《一封信》,召开了2次涉爆从业人员动员大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派出所民警深入爆破施工场点,面对面对涉爆人员进行宣传,动员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掀起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全面清查收缴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高潮。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合理调配警力,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迅速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局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亲自督促检查,副局长黄万生带领治安民警对我县八渡、那比、旧州等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各派出所领导身先士卒,包片包村,进行全面的摸排检查,民警深入群众,对辖区内所有涉爆涉枪乡村进行地毯式的清查。7月21日,八桂所民警在八桂瑶族乡八修村渭夜屯巡逻时,查获1支长砂枪。
为了切实加强对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重大涉爆涉枪案件,我局对全县的涉爆涉枪单位进行了多次全面、细致、认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民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销售等环节。一是对以前从事过爆破作业的重点人员、出外打工有可能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进行排查,纳入监控视线;二是督促各涉爆从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认真核查民爆“四大员”证件,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的行为。四是严格按照《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全面整治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库房。我局对我县民爆公司库房炸药堆放混乱、监控录像不清楚等问题当场指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民爆使用单位必须经常性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值班看护人员,将值班表送县局备查,县局将随时进行抽查,对脱岗、溜岗者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民爆服务站安全,严防爆炸物品遗失、被盗、被抢,流散社会,造成危害。在专项行动期间,与涉爆涉枪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25份,发现和整改隐患8处。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二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局严格按照《遂宁市2021年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遂府办函〔2021〕28号)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扎实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现将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引导市民积极配合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今年5月开展了“城管执法服务五进”活动,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工作,组织执法队员深入工地,全面普及法律条例,讲解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加强施工单位、驾驶人员规范施工和文明行车意识宣传,督促其加强施工作业、车辆运输等方面的管理,积极防控各类扬尘污染现象发生。
(二)加强源头管控,减少扬尘污染。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的日常巡查管控,要求建筑工地管理者落实出入口硬化并设置沉沙池、配置冲洗设备,确保出场车辆干净整洁,同时扩大工地出入口扬尘治理覆盖范围,及时冲洗临街街面。
(三)加强建材(渣)运输车辆管控,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排查,要求建材(渣)运输车辆落实密闭运输、车辆及时冲洗、不带泥上路等规定,对装载过满、冲洗不干净的运输车辆均不予出场,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材(渣)运输车辆出场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四)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整治成效。在辖区主要路段设置若干临检点,对建材(渣)运输车辆车体车容是否整洁,运输是否密封,是否存在沿途抛撒、轮胎带泥上路、随意倾倒等问题进行严密排查,如发现造成城市道路路面污染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6月以来,共检查建材(渣)运输车辆1321辆,纠正涉嫌抛洒漏污染道路车辆276辆,发放整改通知书21份,处罚16起,罚款万元。纠正道路扬尘污染行为92起,发放整改通知书10份,处罚10起,罚款4300元。
通过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道路扬尘污染行为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控制,但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作为施工扬尘治理的首要责任主体,部分施工单位缺乏对扬尘污染整治的责任思想,对整治工作存在懈怠现象,防治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二是建材(渣)运输车辆较多的乡镇路段,路面未完全进行硬化处理,导致车辆带泥上路较多。
(一)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对在建工地道路扬尘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要求施工单位确保在建工地出入口硬化,按要求设置沉沙池、配置冲洗设备,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控,严禁未覆盖、未完全覆盖的运输车辆上路,严禁赃车入城,沿途不得有抛洒遗漏现象,从源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联动,使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提高道路扬尘治理的效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