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扬尘整治计划书(精选17篇)
制定一个明确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在整个计划的执行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和反思,以改进和提升。计划的好坏在于执行,只有踏实实施,方能前行。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一
通过在市区及周边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扬尘以及物流园区、工业企业料场(包括煤场、灰场、砂场)等综合整治,加大裸露土地绿(硬)化、路面改造力度,确保市区及周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市区出口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区域。
整治区域为北到沙河大桥南侧,东到经济开发区,南到市界,西到邢峰线。重点整治区域为市区内各街道、环城道路、出市口道路及两侧、城乡结合部和重点企业周边道路。
(一)裸露地面扬尘整治。对市区街道、环城道路及出市口道路两侧加油站、门市、企事业单位以及住户门前的裸露地面要全部进行绿化或硬化,原则上以绿化为主,硬化为辅;对环城道路、国省干线与分支道路连接部分的裸露土地要硬化100米;对耕种道路连接线的裸露土地要硬化50米。在市区及周边对裸露土地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对能够绿化的要全部绿化,对不能绿化的要采取硬化、沙石覆盖或围挡等措施,防止泥土随车辆带入道路产生扬尘污染。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城管局、交通局。
(二)道路扬尘整治。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城中村道路仍是泥土路面的要进行改造。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城管局、交通局。
市区主要道路每3天冲洗1次,每天上午、下午必须各喷(洒)水2次以上,国省干线配合邢台市交通局每天洒水3次以上(冬季除外)、外环路全部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每天清扫1次。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加大对出市口(包括国省道)、外环道路等交通干道的重型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运输车辆要全部加盖密闭,渣土、物料盛装不得超过车厢高度。24小时查处运输石灰、煤炭、矿渣、沙石等易抛洒物品车辆不覆盖、覆盖不严、超载等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并严厉处罚。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
及时清除道路两侧积土及垃圾,加强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有关乡镇办。
(三)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整治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拆迁工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要求,逐项进行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24小时由施工单位派专人看管,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巡查队伍进行重点巡查;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对达不到15条要求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责任单位:住建局、教育局、经济开发区、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有关乡镇办。
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加盖密闭;渣土盛装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对不符合规定和不遵守相关要求的渣土车辆,一律查扣处罚。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加强对京珠高速拓宽工程等重点道路工程的扬尘控制,严格按照扬尘控制有关标准要求,采取围挡、洒水、硬化等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局。
南水北调沙河段工程要加强扬尘治理,临时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路面要始终保持湿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驶入;在施工道路和正常硬化道路交汇处,施工道路要进行硬化或铺设碎石、钢渣,铺设长度不少于50米。责任单位:水务局。
(四)工业企业扬尘控制。加强对市区及周边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的控制。厂区内对所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要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全封闭储料库,细灰料必须建设密闭的仓库、储存罐或封闭堆场储存,无法全封闭的物料堆场要根据物料类别使用防尘网(布)等材料覆盖。物料破碎、筛分、配料要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并配备高效除尘装置。运输物料的道路地面要全部进行硬化,并设立车辆冲洗装置。对厂区内道路和厂区周边道路要进行冲洗或湿式清扫,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环保局。
对非法小煤场、小灰场、小砂场等“十五小”、“新六小”企业要在11月30日前彻底取缔,清除废料,恢复原貌。在清除过程中,要做好扬尘控制工作。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
(五)物流园区扬尘控制。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要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有关乡镇办。
(六)加强露天焚烧整治。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树叶等物质;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禁烧宣传和执法力度,全面禁止秸秆焚烧。责任单位:环保局、农业局、有关乡镇办。
四、整治时间。
此次整治自11月12日起至2月17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月12日—11月30日)。各有关乡镇办和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卡死责任,强力推进,全面开展扬尘集中整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要全面完成裸露土地的绿化或硬化,以及非法小煤场、小灰场、小砂场等“十五小”、“新六小”企业的取缔工作。
(二)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1日—12月20日)。各有关乡镇办和部门首先要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2月5日前报市大气办,由市大气办统一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邢台市大气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大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工作目标,逐项目、逐点位进行检查验收。对重视程度高、任务完成好、整治标准高的通报表扬;对工作消极、治理标准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公开曝光批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2月21日—202月17日)。各责任单位要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巩固和提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建立起扬尘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扬尘污染整治直接关系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有关乡镇办和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落实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办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辖区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扬尘整治落实方案。落实方案要细化到每条街道、每处裸露土地、每家企业、每个工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切实抓好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扬尘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扬尘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大气办要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消极、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治理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二
成立了以局领导带队的两个巡查小组,以纪检组为主的督导检查小组,迅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制度,制定了本部门的检查项目和工作方案。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了全覆盖的拉网式检查,分析了我区需要重点巡查的区域。对市上管理的项目跟市上进行了相关的对接,对在建项目的环保整改已经基本全部完成。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同时我区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工程、违规企业和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整治和处理。针对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开展的日常巡查,共出动100余人次,检查区所有的工地,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85余份,限期整改项目36个,转发了各级相关环保文件,组织召开所有在建项目的环保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站工作方案。
1、完善制度,措施到位。我局及时制定了在建项目的要求和相关的检查项目,发出《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了《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施工现场管理作了具体要求,如设置美观整洁的硬质围挡,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水、遮挡等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裸露地面,采取硬化、临时绿化、防尘网覆盖等“六必须六不准”防扬尘处理措施和管理办法。
2、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建立了质安站巡查督办、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的“四位一体”的文明施工综合整治目标体系,质安站与各工地签订了创卫目标责任书和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职责。重点对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场地平整施工等阶段进行严控,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全面做好各项防扬尘措施。一是做好裸土覆盖,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时用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二是场区道路及时硬化,保证畅通、坚实、排水畅通无积水;三是做好洒水降尘,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装卸、运输过程中,及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尽力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现在城区建筑工地全部采取了防尘降尘措施,极大改善了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与人居环境。
3、强化现场管理,推进文明施工。规范各工地的现场围挡、出入口硬化、裸露土覆盖、保洁措施等扬尘防治的硬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临建设施等按照标准的要求实施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开工建设,不得通过各阶段的安全评估与质量备案,整改完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评估与备案。同时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责任主体对文明施工的.意识还不强。主要表现为思想不够重视、投入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如施工现场料堆遮挡不够完整、严密,不洒水湿润,造成容易起尘的物料产生扬尘;不能及时清理和覆盖建筑垃圾,渣土等;出入工地的机动车不能及时冲洗等,均易产生建筑扬尘。
2、部分工地规范管理与现场条件的矛盾尚待破解。一些在干道上实施的工程,工程本身流动性大,有效施工时间短,白天保交通、夜间施工管制,又受到施工场地的限制等影响,给施工组织带来挑战,难以全封闭施工,现场管理矛盾重重。
三、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是惩防并举,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对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工程项目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暂停施工企业招投标、项目经理记分、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是推广新工艺、新措施,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在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同事,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定期召开文明施工新工艺推进观摩会,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和新工艺,使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三
4月18日,漳州高新区召开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和扬尘整治工作部署会议,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文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对扬尘整治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作了部署,并安排迎接国务院巡查工作和环保督察。黄文辉副主任表示,高新区按照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开展高新区安全生产排查和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建筑工地各项安全生产和防扬尘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建筑工地安全隐患防控能力,强化环保和安全舆论宣传。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狠抓区内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此外,会议还要落实建设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淘汰落后施工设备和工艺等专项整治情况。高新区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与质安站监督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安全生产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在漳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新区已成立渣土办。会上,黄副主任指出,高新区坚决打击工地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并落实白晚班巡查制度,加强对上路渣土车动态巡查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执法权限出具处罚文书,并按相关规定从重从严查处。截止目前,渣土办共查获4部违规渣土车,市城管执法四大队共查获68部违规渣土车及2部农用车。
据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获悉,下阶段,漳州高新区将建立扬尘污染监控网络,实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工地车辆进出及施工现场扬尘状况。在5月31日前,将完成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网络建设,并与市级建设工地监控网络平台联网,还将巡查包括高新区直管园区范围内所有的在建工地。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四
“1+4”组团县(市)、区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其中降尘量年平均值比高新区下降18%;裕华区、桥东区、栾城县、正定县下降20%;桥西区、长安区、藁城市下降22%;新华区、鹿泉市下降24%。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各县(市)、区政府。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及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按要求实施硬化,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施工工地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拆迁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工地保洁等应采取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中规定的相关防尘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硬质围挡。“城中村”的建筑渣土清运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3.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对市区及城市周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合理的立体绿化。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加强城市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
4.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学校裸露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对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
1.市建设局。
(1)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或工期1年以上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内,采用混凝土硬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工期在1年以内的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可采用铺碎石等方式硬化。
合理设置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4.0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市区二环路内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施工工地出口至公共铺装道路间的行车道路,应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或细石等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
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2)拆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拆除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垃圾渣土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在拆除后3日内将垃圾渣土清运完毕,拆除场地应在5日内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风力达4级以上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2.市城管局。
(1)主要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渣土清运车辆源头管理。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严格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准入,严禁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采用彩色钢板围挡,特殊情况不能围挡的应当设立隔离栏。
加强城市主要道路的吸扫和冲刷,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方式,对于市政道路定期保洁,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周冲洗1次。裕华路、槐安路等主要道路与其它街道交汇处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对市区及城市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应在一个月内修复。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及时清运道路两侧市政施工产生的积土。
对城市裸露地面应全部绿化或硬化,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运监督管理。
依据《*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园林绿化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物,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清运垃圾渣土。
3.市园林局。
(1)裸露地面扬尘防治。
在实施绿化工程时,应采取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确保不扬尘。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块、挡板、树皮,或者覆盖塑胶网等。
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应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在当天清理干净。
(2)主要交通道路扬尘防治。
市区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
及时清运回填植树挖坑产生的多余积土。
4.市环保局。
煤炭、煤矸石、矿石、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应采用仓库、储藏罐、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性或半封闭性措施。
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电厂灰、工业粉尘、废渣、矿渣等),可在堆场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废弃物堆,减少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临时性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可构筑围墙或挖坑填埋。
对于露天堆场的坡面、场坪、路面及货运堆场,采石采矿场所等,可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物料输运和少量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5.市交通局。
交通道路扬尘治理。
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主体道路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绿化和硬化。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同时覆网防尘。
对城区周边主要道路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6.市交管局。
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对装载高度超过车辆槽帮上沿且未采取覆盖等压尘措施的车辆,依法上限处罚,并不准上路行驶。
7.市教育局。
学校裸露操场应改为塑胶跑道,操场中央铺设人工草坪或硬化,操场周围采取绿化、硬化措施。
8.市水利局。
禁止在滹沱河市区段(南水北调至京珠高速)的河道内采砂,并对其它区域逐步完成绿化。
加强滹沱河市区段已绿化区段的管理和养护。滹沱河市区段开发期间,要根据施工时段,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污染。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五
日前,红桥区区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工作部署会,区文化旅游局市场科负责人、出版零售企业负责人到场参会。
会上认真学习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提高认识,对年度核验范围、内容、时间及步骤等作出安排部署,确定年度核验工作重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借助网上填报流程图,详细讲解填报流程、注意事项、上报途径、上报时间、地点等,并通过现场答疑帮助参会人员充分掌握年度核验工作整体流程。组织开展出版物市场法律培训,认真学习《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出版物零售企业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出版物发行市场经营秩序。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六
告知单位: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承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昆山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处罚措施,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郑重告知你单位在施工现场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要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组盖章确认。
3.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4.市区、镇区及主要道路的工地周围必须设臵不低于。
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5.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6.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7.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8.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臵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臵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11.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12.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先对被拆除或者。
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13.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对以上告知内容,我施工(拆除)单位承诺按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项目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如不按规定要求执行,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告知单位:(盖章)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七
为全面加强街道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扬尘管控的指示精神,助力市、区扭转当前大气环境的严峻局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城区扬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民生、提升大气质量为核心,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社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确保辖区扬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新作出积极贡献。
全面压实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社区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形成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总架构。
按照城管办发〔2020〕30号文件要求,此次整治范围为街道辖区的重点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房屋征收拆迁工地、存量建设用地裸露泥地、露天作业工地、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和临时散落堆料场等扬尘易发高发区域。
(一)重点工程扬尘整治。重点整治街道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未进行湿法作业或湿法作业标准不高,工地裸土未进行及时有效覆盖,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物料未有效覆盖,现场施工时无人员监管扬尘等问题。
裸露地面未进行绿化或覆盖,前期已覆盖的防尘网已风化、损坏等问题。
(三)露天作业工地、存量建设用地及临时散落堆料场扬尘整治。重点针对辖区集体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及原农园片区已拆迁的建设用地。重点整治未按标准设置围挡围墙、物料堆放随意杂乱,土方或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施工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未进行覆盖或绿化,露天作业未采用喷淋抑尘、降尘设备。周边生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存量建设用地上,裸露地块防尘网未覆盖或覆盖不全。对临时散落的物料未有效覆盖,料场无喷淋、除尘、降尘措施,场地出口无硬化等问题。
(四)居民小区扬尘整治。重点整治国控站点或扬尘问题较为突出的周边小区。主要整治小区保洁人员不足、保洁效果不到位问题,未履行4次/天的小区洒水降尘等问题。
各社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辖区内各类扬尘污染的整治工作,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及时与社区做好对接,协同做好各类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辖区扬尘治理工作统一领导,成立街道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街道人武部部长、四级主任科员为副总指挥,城管办、征收办、社区办、环监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党委书记为成员。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根据方案要求排定序时进度,细化工作思路,严格标准要求,落实推进措施,做到任务目标明确,逐级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明确,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扬尘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标准高,各社区、各单位既要主动履责,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细致排查。各社区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对辖区内存在扬尘污染隐患的地块、区域要做到一口清。同时,要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要对扬尘管控的相关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对各类扬尘污染源全面排查登记,对前期已整治的区域和问题展开“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补救,预防成果反弹风险。
(四)强化考核,严肃奖惩。街道纪工委将全程参与到此次大气扬尘管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督查问效,考核通报,对扬尘管控整治工作推动不力造成影响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八
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城区扬尘污染的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建设、建管、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应当加强对本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条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建产生粉尘污染的工业项目,对现有的'产生粉尘污染的企业逐步实施搬迁、转产或关闭。
第六条城区范围内的水泥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除尘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生产设备的烟尘或粉尘及粉尘无组织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不得露天抛晒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
(三)生产厂区应当定期洒水。
第七条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房屋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第八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一般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三)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及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必须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超过规定期限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九
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城区扬尘污染的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建设、建管、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百官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应当加强对本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五条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建产生粉尘污染的工业项目,对现有的产生粉尘污染的企业逐步实施搬迁、转产或关闭。
第六条城区范围内的水泥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除尘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所有生产设备的烟尘或粉尘及粉尘无组织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不得露天抛晒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
(三)生产厂区应当定期洒水。
第七条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房屋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第八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一般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三)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及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必须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超过规定期限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第九条在城区范围内进行房屋建设施工作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
xx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v^^v^系列讲话,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以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打造新时代综执铁军为总抓手,强化党建引领,锤炼队伍,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堡垒”工程,全力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立了电子图书阅览室、书画室、健康加油站、暖心房、减压室、党员活动室等活动载体,为全局党建工作“系统抓,抓系统”提供了坚强阵地。全局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勇挑重担,坚持不懈、拼搏奋进,涌现出了一批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模人物。董涛、巩庆华两名同志被评为“xxxx年度最美人民公仆”,在全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通报表扬,崔海洋同志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并作为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参加了全市年轻干部示范培训班,局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局的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三)违建治理收好官,全面完成任务。今年以来,我局作为治违指挥部。
办公室牵头单位,将“三拆两清”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推广xx治违经验,探索创新治违工作方法,共拆除违法建设xxxx处,拆除面积达万平方米,治违工作始终走在x县市区前列。一是违建公示亮承诺。在开展全面摸底上报的基础上,市治违指挥部组织在全市xxx个村(居)进行违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违建户形成震慑,督促其自拆。按时将月治理计划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主动性。二是领导包案抓落实。在治违工作的瓶颈期、攻坚期,面对“钉子户”“硬骨头”,创新领导包案制度,以打通治违的难点、堵点。市治违指挥部在全市范围内选取xx处(片)难点违建进行挂牌督办,定期开展督导,落实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的包保责任,确保治违工作打破瓶颈,不断纵深发展。三是三个结合求实效。将治违工作积极与环保督察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改相结合,集中人力物力,善借东风,事半功倍。先后拆除并督促复垦了青云街道御湖湾、汶南镇奇石园、翟镇碧水田园生态饭店、泉沟镇如意谷、宫里镇长兴农业、小协镇大沟村毛纺厂等一大批侵占耕地的违法建设,有力地稳固了我市耕地红线,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干部违纪案件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处置,将职权外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遏制了非法盗采高发现象。全年共办理涉砂涉石案件xxxx余件,打掉xxx余个非法洗砂场,扣押涉砂运输车辆xxxx余辆、挖掘机xx余辆,装载机xxx余辆,罚款约计xxxx余万元。向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移交涉刑案件xx宗,xx人受到刑事处理。
人员作业情况。截至目前,已组织无人机已飞行xxxx余架次,排查违法涉砂涉石、违建疑似点xxx余处,依法查处案件xx起。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一
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开展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文件精神,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道安整办〔xxxx年〕1号)文件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半年来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顺利开展,全面组织实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我镇充分利用会议、校园法制讲座、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醒机动驾驶员尊重生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珍惜生命。半年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49次,(其中会议宣传6次、深入学校7次(校园法制安全讲座3次)、村(社区)16次、企业(单位)11次、施工工地9次),悬挂宣传横幅8副,书写宣传标语32条,发放宣传资料359份,受教育群众和学生6000多人,受教育驾驶员197人。
半年来镇交安办精心组织,派出所、交警二中队业务指导,镇安办、交管、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具体实施,充分利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百日安全活动、汛前安全检查等有利时机,对辖区农村道路、机动车辆进行全面交通专项整治,排查道路隐患、检查机动车辆、登记驾驶人员基本信息、纠正违章。共参加检查人次186人次,检查发现道路安全隐患3处、整改3处,检查各类机动车辆536辆(其中:客运车30辆、面包车18辆、摩托车257辆、重(中)型货车59辆、工程运输车26辆、农用车146辆),查纠各类交通违章78起(其中:超载76起、无证驾驶2起)。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行辖区和分片负责制,分工协作,联合执法,做到了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共开展交通安全综合专项整治5次,重点教育帮助驾驶人员谈话6起,纠正处理违章贴单128起(其中:处罚款50元75辆次、扣驾驶证积分3分处罚款100元53人次)。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半年来,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机动车驾驶员法律意识增强,集镇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根本改变。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局严格按照《遂宁市2021年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遂府办函〔2021〕28号)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直园区)城管执法分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扎实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现将专项行动整治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引导市民积极配合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今年5月开展了“城管执法服务五进”活动,结合日常执法巡查工作,组织执法队员深入工地,全面普及法律条例,讲解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加强施工单位、驾驶人员规范施工和文明行车意识宣传,督促其加强施工作业、车辆运输等方面的管理,积极防控各类扬尘污染现象发生。
(二)加强源头管控,减少扬尘污染。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的日常巡查管控,要求建筑工地管理者落实出入口硬化并设置沉沙池、配置冲洗设备,确保出场车辆干净整洁,同时扩大工地出入口扬尘治理覆盖范围,及时冲洗临街街面。
(三)加强建材(渣)运输车辆管控,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排查,要求建材(渣)运输车辆落实密闭运输、车辆及时冲洗、不带泥上路等规定,对装载过满、冲洗不干净的运输车辆均不予出场,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材(渣)运输车辆出场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四)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整治成效。在辖区主要路段设置若干临检点,对建材(渣)运输车辆车体车容是否整洁,运输是否密封,是否存在沿途抛撒、轮胎带泥上路、随意倾倒等问题进行严密排查,如发现造成城市道路路面污染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6月以来,共检查建材(渣)运输车辆1321辆,纠正涉嫌抛洒漏污染道路车辆276辆,发放整改通知书21份,处罚16起,罚款万元。纠正道路扬尘污染行为92起,发放整改通知书10份,处罚10起,罚款4300元。
通过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道路扬尘污染行为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控制,但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作为施工扬尘治理的首要责任主体,部分施工单位缺乏对扬尘污染整治的责任思想,对整治工作存在懈怠现象,防治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二是建材(渣)运输车辆较多的乡镇路段,路面未完全进行硬化处理,导致车辆带泥上路较多。
(一)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对在建工地道路扬尘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要求施工单位确保在建工地出入口硬化,按要求设置沉沙池、配置冲洗设备,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控,严禁未覆盖、未完全覆盖的运输车辆上路,严禁赃车入城,沿途不得有抛洒遗漏现象,从源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联动,使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提高道路扬尘治理的效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三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胡焯副主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强化枪爆物品管控,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我局从6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做到行动快、部署早、措施硬、效果好。专项行动中,我局共破获涉枪刑事案件20起,刑拘20人,收缴各类枪支20支、子弹300余发、废旧管雷2枚、管制刀具30把。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加强对此次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成立了以局长谢君稳同志为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对缉枪治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2020年田林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派出所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掀起新一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新高潮。
为迅速掀起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高潮,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地积极性,推进行动深入开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我局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周活动,采取了多种措施和形式积极开展活动,在城镇街道、村委会、厂矿企业等地张贴了1000多份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2条,大造声势,向涉爆的3家单位和76名涉爆人员发放了《一封信》,召开了2次涉爆从业人员动员大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派出所民警深入爆破施工场点,面对面对涉爆人员进行宣传,动员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掀起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全面清查收缴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高潮。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合理调配警力,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迅速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局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亲自督促检查,副局长黄万生带领治安民警对我县八渡、那比、旧州等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各派出所领导身先士卒,包片包村,进行全面的摸排检查,民警深入群众,对辖区内所有涉爆涉枪乡村进行地毯式的清查。7月21日,八桂所民警在八桂瑶族乡八修村渭夜屯巡逻时,查获1支长砂枪。
为了切实加强对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重大涉爆涉枪案件,我局对全县的涉爆涉枪单位进行了多次全面、细致、认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民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销售等环节。一是对以前从事过爆破作业的重点人员、出外打工有可能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进行排查,纳入监控视线;二是督促各涉爆从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认真核查民爆“四大员”证件,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的行为。四是严格按照《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全面整治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库房。我局对我县民爆公司库房炸药堆放混乱、监控录像不清楚等问题当场指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民爆使用单位必须经常性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值班看护人员,将值班表送县局备查,县局将随时进行抽查,对脱岗、溜岗者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民爆服务站安全,严防爆炸物品遗失、被盗、被抢,流散社会,造成危害。在专项行动期间,与涉爆涉枪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25份,发现和整改隐患8处。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四
xx镇地处阆苍两县交界处,距阆中城区约70公里,辖9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平方公里,全镇共有镇干道14公里,村干道86公里,辖区内有机动车辆8xx辆,其中大型运输车35辆,客车3辆,三轮车35辆,摩托车699辆,七座小车35辆。
20xx年以来,我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扎实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达到了少发事故、少发违章的目标。
(一)抓机制建设。
年初,镇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实施意见,与各村(居)、单位(部门)签定了目标责任书18份,落实了奖惩机制,调整了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更换了一名交管协助警和个别村(居)道路交通协管员,充实了交管办道路执法力量。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万元,购置了警用装备(服装、武装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催泪瓦斯、电警棍、锁车器械等),为道路执法提供了物资保障,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交管办与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签订《20xx年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运行责任书》共8xx份,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
一年来,镇政府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政治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制定了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利用赶场天组织大规模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散发宣传传单,滚动播放警示教育片和进行交通安全咨询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和交管办主任轮流坚持上广播和逢会必讲道路安全工作的原则,增强了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三是利用学校春、秋季开学典礼,交管办主任到学校为同学们讲一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四是落实交管办协助警深入村(居)社对村(居)社干部、党员代表和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4月份,镇政府投资2万多元在镇政府办公楼阳台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利用“安全生产月”、非营运车、面包车整治契机滚动播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的教训信息,利用岩标、布标、黑板报书写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认识、意识,为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抓排查整治。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制度,积极组织村(居)干部对危险路段、易塌路段及弯道进行排查,对已经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抓紧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限期整改。一年来,全镇共整治危险路段45处,在场镇及重要路段设置减速带11处,安全警示标志牌34块。
(四)抓路面管控。
坚持在逢场天、节假日协调老观联合执法中队和组织村(居)交通协管员一起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载、客车超速、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上半年共查纠道路违法774起,收缴违法处罚资金15300元。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在对工作的总结反思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目前我镇境内村社道路状况差,大部分道路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容易诱发和造成事故。二是车辆营运者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村级客运市场未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市场运行未得到合法化组建,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导致群众出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的现象突出。四是由于镇政府工作人员外借严重,无法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且没有专业的知识和规范化的培训,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覆盖面受限。
(一)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镇”、“交通安全村(居)”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不断改善全镇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严防死守,治好违法。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
(四)统筹协调,确保稳定。认真处置好上级部门安排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境内少发生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五
从20xx年4月份扬尘治理工作启动以来,盐边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立足本职工作,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为主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投入到治理工作中,通过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统计,交警大队共开展行动50余次,出动人员700余人次,共查处机动车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60余起,超载822起;对50台次运输装载不规范、车身不洁的运输车辆进行规范;深入建设工地、公路工地以及各类工矿企共26家,检查施工工地49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0份,教育2400余人次。
交警大队先后多次组织召开辖区货运企业交通安全工作暨货运车辆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开展扬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就货运企业做好当前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货运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本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教育,要求货车在装运时,做好密闭、遮盖等措施。
为避免路面整治管控中出现漏洞和死角,交警大队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辖区运渣车的违法行为时间和空间上的规律和特点,确定部分路段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守点与巡查结合、跟踪、突击等方法,根据运渣车的运行时间、路段,坚持哪里问题突出,就到哪里整治的原则,确保整治有战果,整治有实效。整治中,大队成立一支巡逻执勤小组,密切强配合,开展对货车超载、抛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效扼制了货车遗漏、抛洒的现象。
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大队结合货车“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和“压事故、保平安百日攻坚行动”,深入辖区货运运输单位开展货车交通安全大教育活动,向企业负责人及广大驾驶员宣传扬尘治理和开展货运车辆整治的目的及重要意义,收集大货车各类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资料,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向货车车主及驾驶人宣传告知,劝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野蛮驾驶行为,安全、文明行车。
一是治理工作有所松懈,在抓治理上办法不多,没有与“五创联动”工作有效结合起开展,工作力度不大。
二是治理中统筹协调不够,工作推进还不平衡,抓了重要节点,主干道的管理,但又疏漏了支线、背街小巷的管控,仍然没有彻底根治。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到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中的氛围不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还较为薄弱,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强化源头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机动车环保检测线的建设,提早对全市机动车采用工况法检测,从而淘汰一批老旧车辆,以减少尾气排放总量。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货车管理。加强与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联合行动,严查货车超载、超限、遗漏、抛洒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同时,根据道路情况,适时在中心城区推行货车禁行措施,减少中心城区扬尘发生。三是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以货管车”和“一车一卡”措施,完善基础数据,加强货场等源头管理,强化超载超限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完善责任机制。通过现场督查,协调解决问题,深入实际,点面结合督查,明查暗访、巡查、抽检、互检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六
20xx年以来,新兴矿山征费所在调运办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以“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成绩”为目标,以收费工作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石,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抓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同时,狠抓业务技能学习与提高,双管齐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截止到11月30日,完成征费任务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245万元)的115%。新兴矿山所的整体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队伍建设长抓不懈,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新兴矿山所把打造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的职工员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政治、业务和文化学习来提高全体所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每周例会及同所员交流谈心等方式,及时解决所员在思想、生活及工作中存在问题,使其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同时,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做到逢会必讲,敲起廉政警钟,在所员心中树起廉政大旗。
二、政策宣传及时到位,文明服务提档升级在征费工作中,新兴矿山所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征收、应征不漏的工作理念,妥善处理征费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主动上门为矿山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其解决困难。我们经常深入各基层收费所,及时了解煤矿生产情况,宣传政策法规,加大缴费力度,大力倡导文明、优质、高效服务,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和各基规章制度,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企业的赞扬,同时扩大了费源,为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业务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少业务尖子能手,职工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员工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xx年,办里给我所下达了345万元的征费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办里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大征费力度,做到应征不漏。二、规范所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职工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所员综合素质。四、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争创学习型收费所。
扬尘整治计划书篇十七
在你部的帮助支持下,我镇圆满完成了半年目标工作任务,扬尘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自收到扬尘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后,我镇迅即成立了由镇长x任指挥长、副镇长x任副指挥长的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该项工作,切实做到事前有安排,期间有督查,事后有记录、总结。
2、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根据指挥部的要求,我镇在扬尘整治工作上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动员,重点抓好除尘会战,上半年,我镇已开展x次除尘大会战,出动洒水车xx台次,出动各类人员xxxx人次,确实达到了清洁城市的效果。
(2)全面加大对运渣,运土车的监控力度,镇政府专门组织了派出所和城管执法中队人员对过往脏车的清理,对未覆盖蓬布即行运渣、运土和运砂石车进行了严厉打击,共查处违规车辆xx次,极大地维护了环境空气质量。
(3)加大对各类在建工地的监控力度,镇上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在建工地进行巡查,严格按照扬尘指挥部的要求施工作业。
(4)加大对各砂石场(厂)的监控力度。
总之,半年工作成绩已成过去,展望未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扬尘整治工作还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区扬尘整治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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