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上调方案(精选16篇)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预见未来的变化和风险,提前做好准备。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和研究相关背景知识和领域最新动态。下面是一些制定方案的实用技巧和步骤,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一
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9月2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广东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172号),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省纳入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530多万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6.5%,调整方法上采取定额调整、定比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3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定比调整就是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养老金,有利于激励参保人足额缴费。
三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目前,各市正在抓紧落实调整养老金的各项工作。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二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1月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将直接惠及全省至少985万城乡老年居民。《通知》要求,全省提标工作将于203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这已经是河北省第四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河北省启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同步试点。7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制度全覆盖;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1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5元;1月1日起再提高到80元。
据介绍,截至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3447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8.22%,其中有985万人正在按月领取养老金。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王亮(资料图)。
据了解,这已经是河北省第四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20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20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年1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5元;。
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80元。
截至目前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3447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8.22%,其中有985万人正在按月领取养老金。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河北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河北省社保厅。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三
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重庆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每人每月80元。
一、重庆市养老金领取条件。
1.参保缴费的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对没有选择补足到15年的,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中年人员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允许一次性补足到15年,只能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重庆市养老金领取标准调整。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39个月。
三、重庆市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调整。
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四
本市从今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原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5月5日发放到位。
本市对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20底前已按原镇保办法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根据国家、本市规定和要求,调整月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办法为:一是先统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6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普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从20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调整后,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相关人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五
从1月17日从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的“2016黑龙江这一年”新闻发布上获悉,2016年,该省城镇新增就业62.9万人,完成目标的114.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低于控制目标0.3个百分点,低于去年0.28个百分点,为四年来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三产吸纳就业占比68%,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二连增。
过去一年,黑龙江一产、二产承载就业趋稳,三产吸纳就业作用逐年提高,占比达到68%,单位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多元就业方式已经形成。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通过推动政策落地、实施专项行动、开展创业培训、搭建创业平台等方式推动创业,2016年新登记市场主体38.6万户,创业势头强劲,有效地带动了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稳中向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3%,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开展专项就业援助,帮助18.7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目标的124.3%,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保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省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呈健康增长态势。社保改革稳步实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体制已经理顺,业务经办正在移交,年内将实现“六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见及配套文件已经出台,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参保登记和试点政策衔接工作正有序推进。社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特别是连续十二年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逐年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养老保险21项业务实现网上经办;11个统筹区实现在哈异地就医结算,省直医保在国内率先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实现各项业务“通收通办”,全部业务实现“一窗式”办结。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实施。按照“提低、扩中、限高”原则,黑龙江启动实施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开展企业薪酬试调查,以市地为单位发布了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调整机制,增加了职工收入;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基本完成,乡镇工作补贴基本兑现到位,收入向基层倾斜的导向初步建立。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六
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广大人民的关注热点之一,2017最新江苏退休金上调方案有什么内容内容?下面一起来看看。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走进中国江苏网访谈直播室时回应,待国家文件下发后江苏将会及时调整,并从1月起补发。
“今年全国两会时,总理在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今年将再次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负责人表示,但具体调整幅度和调整要求正在等待人社部、财政部的联合下文,一旦文件下发,我省会按照调整幅度、调整办法、调整程序来做好全省的养老金调整工作,养老金一定会自201月起补发。
具有我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到25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他参保人员最低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后,到达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多少钱?”对于网友的这一疑问,相关负责人解释,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2017年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12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提高和增发部分的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33或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经办窗口、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个人账户相关信息查询。”
截至底,全省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289.54万人,参保率99.87%,待遇领取人数1045.79万人,领取率为100%。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13日。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七
吉林相关政府已经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17号),吉林相关退休人员可根据通知内容领取基本养老金,根究养老金通知,每人每月增加80元。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自以来的第12次连续调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惠及我省26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调整水平略高于按20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全国平均调整水平。
据了解,在本次调整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2015年提高15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档次划分与2015年一致,此外挂钩调整首次增加了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挂钩。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各档次倾斜调整均比上年标准高10元;对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职工,继续给予倾斜并适当提高倾斜标准。
步骤1.试点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核实,包括““””之前的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还有核实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非试点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实行“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之前“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时机。
步骤2.2015年10月1日在试点省市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获得经验。试点省市例如:天津(直辖市)、辽宁(北)、青海(西)、浙江(东)、广东(南)。
步骤3.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内全国有24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首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在公布的24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七。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元、12元、11元、10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从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计算)分段确定调整标准,累加计算调整数额。缴费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
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二)特殊调整。
以下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在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
2、坚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月。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足道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渠道。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从基本养老金中列支,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审批和发放。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有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五、工作要求。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八
我们的工作人员昨从省人社厅获悉,经过上半年的调整,目前全省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2236元,涨幅超过10%。下半年我省将在扩面征缴的基础上,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
据介绍,“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根据人社部要求,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专项行动。按照规划,到,我省将对法律政策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登记,核查比对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
全民参保登记将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既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复采集信息。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
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25.31万人、2302.19万人、1405.98万人、1498.07万人和1332.1万人,同比分别增加80.3万人、97.2万人、52.8万人、58万人、19.4万人,主要险种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九
乌鲁木齐市的退休人员注意了,4月起,20乌市居住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启动,截至6月30日,无正当理由不办理者将停发养老金。
4月9日,记者从乌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认证人员包括:在乌市定居,由乌市社保管理局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人员及其他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同时也包含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六道湾煤矿、苇湖梁煤矿移交乌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届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年审。没做过居住信息备案的异地退休本地居住人员,到居住地社区交相关证件即可。
无法亲自到社区办理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社区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4月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还要根据国家政策制定调整方案。
调整范围。
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本次人社部调整文件中要求,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我省人社部门表示,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还要根据国家政策制定我省调整方案,报省政府和国家人社部批准后才能公布实施,整个周期大概要一个多月左右。
辽宁养老金这次能涨多少?
我省从起,连续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幅在10%左右。经过连续12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已经从20的581元提高到2016年的2304元。
虽然辽宁今年的调整方案还需报省政府和国家人社部批准后才能公布,但小编根据2016年的情况给大家做个参考。
国家标准:按6.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
辽宁标准:6.75%!高于全国总体调整水平。
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为上年底前已退休人员,即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当年退休人员不参加当年的待遇调整,调整的时间从年1月1日起。
那么,退休人员何时才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呢?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这个通知以后,各个地方都会按照要求统一部署,开展有关的调整工作。但因为各个地区的工作进展、部署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各地方的进度不太一样,但是大体上应当在9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以去年为例,辽宁于8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作,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13日。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一
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80元,上调幅度达56.5%。新的标准将从1月1日起执行。
1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改善民生,推动首府社保惠民工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市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提高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调整,将直接惠及全市11.5万城乡居民。
据悉,,乌鲁木齐市在全疆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又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上的全覆盖;,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首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达11.5万人,其中,年龄在60岁以上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有3.7万人。
首府将逐步建立起城乡居民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金,让首府城乡居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成果。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二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不对、院校等单位退休的退休人员。
养老金上调计算公式。
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
养老金上调步骤。
1.9月底前,试点城市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核实,非试点城市20底前完成核实。
2.年10月1日,试点城市按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3.201月1日,全国调整养老金。
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
有分析指出,如果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将使超过8000万的退休人员受益,但客观上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压力。加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前推进,部分地区滚存资金池枯竭,个别县市出现当期严重收不抵支的状况,地方财政面临来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压力,严重者“不吃不喝才够用财政资金弥补社保缺口”。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三
从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三)倾斜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三、资金渠道。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省社保局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经办机构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确认启动,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到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6年9月6日。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四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自**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按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增加基本养老金后,其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以补足差额为上限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50元,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对差额不足4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本人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与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之和达到或超过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不再倾斜。
三、“五七家属工”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其中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二)“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20**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年12月31日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时间紧、任务重,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抽调得力人员,认真做好调整待遇的审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力争在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五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20**年1月1日起,为**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政策规定。
人社部发〔20**〕3号文件要求:“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各地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的调整水平认真组织落实,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对自行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0元、180元。
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四、审批事项。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由省和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已经认定的人员,此次不再重新认定;未经认定的,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填写《20**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见附件),按参保范围分别报审,在省本级参保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在市县参保的,报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符合本通知其他条款的,不再审批,直接由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年4月2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六
普调第二部分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适当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包括:
2)20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对符合浙人社发46号和浙人社函【2014】95号文件规定可增发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高工”,其待遇作同步调整。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在2015年6月30日前办妥转轨“职保”手续的被征地农民,也列入此次退休金调整范围。
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和发放的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以继承,同时还按规定为其遗属发放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多少人在缴费,多少人在领钱?记者了解到,自20起,我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已连续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目前,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替代率(月人均养老金与月人均缴费工资的比值)为74.4%,平均抚养比(缴费人数与领取养老金人数的比值)为2.3比1,开封市为1.2比1。
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我省通过加强扩面征缴,强化对开封、洛阳、新乡等老工业城市的资金调剂,确保了全省31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自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来,省对各省辖市合计补助769.5亿元,其中开封市109.3亿元,洛阳92.2亿元。
退休后去世前,以前缴的钱能否全领回来?不妨参考下我省平均领取情况。上述负责人介绍称,目前我省人口平均寿命约为75岁,其中男性约72岁,女性约77岁。照此计算,男职工退休后平均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约为,女职工约为27年,加上退休人员死亡后按规定发放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实际享受的待遇远远高于个人累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