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上调方案(优质17篇)
一个好的方案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实际操作性。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时间、成本、人力等。这里分享一些制定方案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公布了《2016年贵州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的,严格执行了国家规定的调整办法和批复的调整水平。
贵州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这是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增加待遇。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收比例呈下降趋势、养老基金负担越来越重的背景下,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更加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调整范围。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国家规定,本次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6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5%增加。
对建国后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在此基础上,2015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
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资金渠道。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建账管理,钱不混用,互不挤占。
组织实施。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落实。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由原单位代调代发,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养老保险缴费高了,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变化。
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52409元,比去年的46239元增长6170元。
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2232元,比去年的2043元增长189元;。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比去年的28844元增长2351元。
省人社厅1月11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批准,从2016年1月起,我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
全省960多万城乡老人将受益。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从2016年起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提出,从2016年起提高我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是贯彻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精神的重要体现。
提高后的80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省级财政负担10元,中央财政按现行对我省的补助标准负担70元。
如果中央对我省的补助标准继续调整,则按中央对我省的补助标准增量进一步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7月起,将开始对2016年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使用新公布的数据计发养老金。
今年未退休的参保人员死亡的,参保职工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发放业务也将开始受理,其标准将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而提高。
已退休的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丧葬费、抚恤金,仍有原参保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嘱可到原单位申请办理。
pide;。
2×个人缴费年限×1%。
首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体现“多缴多得”。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个人历年每月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值。
假设一位参保人员选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来缴费,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3,另一位参保人员选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来缴费,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0.6。
以今年退休为例,社平工资是1881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1881×3或1881×0.6,差别非常大。
其次,“个人缴费年限”体现“缴费时间越长,得到的越多”。
每多缴一年退休时多得百分之一。
养老金领取的条件有哪些。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养老金查询的方法是什么。
1.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缴费清单查询。
2.可打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3.可以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4.可以通过手机登陆社保查询网站查询个人养老金缴费情况。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二
从1月17日从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的“2016黑龙江这一年”新闻发布上获悉,2016年,该省城镇新增就业62.9万人,完成目标的114.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低于控制目标0.3个百分点,低于去年0.28个百分点,为四年来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三产吸纳就业占比68%,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二连增。
过去一年,黑龙江一产、二产承载就业趋稳,三产吸纳就业作用逐年提高,占比达到68%,单位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多元就业方式已经形成。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通过推动政策落地、实施专项行动、开展创业培训、搭建创业平台等方式推动创业,2016年新登记市场主体38.6万户,创业势头强劲,有效地带动了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稳中向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3%,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开展专项就业援助,帮助18.7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目标的124.3%,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保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省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呈健康增长态势。社保改革稳步实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体制已经理顺,业务经办正在移交,年内将实现“六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见及配套文件已经出台,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参保登记和试点政策衔接工作正有序推进。社保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特别是连续十二年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基金支付比例逐年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养老保险21项业务实现网上经办;11个统筹区实现在哈异地就医结算,省直医保在国内率先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实现各项业务“通收通办”,全部业务实现“一窗式”办结。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实施。按照“提低、扩中、限高”原则,黑龙江启动实施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开展企业薪酬试调查,以市地为单位发布了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调整机制,增加了职工收入;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基本完成,乡镇工作补贴基本兑现到位,收入向基层倾斜的导向初步建立。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三
据悉,今年我市采取了新的调整方法,调整的金额分为三部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总调整比例为7.01%。
本市与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标准不同。
定额调整部分的调整比例为4.01%。按我市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3118元计算,每位本市户籍的退休人员、退养人员(含农场职工、渔民和被征地人员及未安置就业的原上山下乡人员)上调125元。
已退休的外来员工由于历年缴费标准较低、缴费年限短,故定额调整标准为75元。
根据个人去年12月份的养老金调整。
全体退休、退养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增设了挂钩调整部分,即每位退休人员再增发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社保代发项目)的3%。
虽然每位退休、退养人员的定额调整部分均相同,但因与本人2015年12月的养老金适当挂钩,且每位退休、退养人员的养老金不尽相同,故此次每人调整的总金额有所区别。缴费高、缴费长的人员调整的金额高于缴费低、缴费短的人员,适当体现了公平与效率因素。
关于适当倾斜部分的高龄补贴项目,我市的做法与省里的做法略有不同。
我市自2015年起,高龄补贴的`标准调整为70岁至75岁100元,76岁至80岁150元,80岁以上200元。退休人员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就自动为其增发相应标准的高龄补贴,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无需等到次年调整待遇后才开始领取补贴。
所以该项调整在我市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工作中已经由信息系统自动完成,符合享受高龄补贴的退休、退养人员已经及时享受,故本次调整不再体现。
根据该调整方案,您可以领到多少养老金呢?我们来看看两个例子。
企业退休人员李某:2010年5月年满60周岁退休,2015年12月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定额调整金额为125元,挂钩调整金额为3500元×3%=105元,则此次李某调增金额共计230元。
今年11月,李某每月养老金就将调整为3730元。同时,10月15日前,李某还将收到一笔一次性的补发金额,即2016年1月至10月调增金额2300元(230元/月×10月)。
被征地退养人员张某:2006年5月年满60周岁退养,2015年12月养老金为1700元,此次定额调整金额为125元,挂钩调整金额为1700元×3%=51元,则此次张某调增金额共计176元。
今年11月,张某每月养老金就将调整为1876元。同时,10月15日前,张某还将收到一笔一次性的补发金额,即2016年1月至10月调增金额共1760元(176元/月×10月)。
明天上午9:00-11:00,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将接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就2016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问题,接听市民的咨询。
此外,您还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咨询。
1.关注“厦门社保”,或下载“厦门社保”app可查询。
2.登录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3.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咨询。
4.到市、区社保经办窗口、街道劳动保障所现场咨询。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四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今年全国31省份已完成养老金上涨,1亿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养老金投资入市已进入倒计时。
从相关部门获悉,20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但目前涨幅尚未确定,需要根据财政支付能力、物价水平等影响因素综合计算。
养老基金涨幅放缓。
相比往年,今年的养老金上调,较前些年10%的增长,涨幅已明显下降。目前全国各地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各地调整的幅度基本上实现了国家要求的6.5%的水平。
养老金涨幅放缓也是因为养老基金在承受压力,一方面老龄化社会步伐加快,需要领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则是在经济下行趋势下,我国在今年提出的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使得上交的养老金有所减少。
养老金出现了当期缴费收不抵支,而且按照去年1.9万亿的支出来测算,若不注入新的资金入池,以目前3.5万亿养老金存量,十几年后就会用光。
逐步提高居民养老金标准。
据悉,我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长期以来维持在每月55元的水平。全国基础养老金首次提高待遇标准,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不过,人社部也介绍,全国已有27个省份、2500多个县级政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另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处于一个打基础的阶段,覆盖1.5亿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的投入还不到1000亿元。据了解,人社部经与财政部积极协商,未来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养老金或分批进入股市。
日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评审结果公告》,公布21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养老金入市进入最后的倒计时。
截至年,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结余3.53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4592亿元,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结余总量近4万亿元。由于养老金投资需要地方归集,可运用的资金大概在2万亿元左右,按照30%的'上限,最多可进入a股的资金总量在6000亿。养老金投资入市或将分批进入股市。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五
养老金作为劳动者在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它不仅能为劳动者带来很大的福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经济压力。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退休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xx年4月13日。
20xx年本市提高相关人员养老金5月5日发放到位。
本市从今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原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5月5日发放到位。
本市对20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20xx年底前已按原镇保办法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根据国家、本市规定和要求,调整月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办法为:一是先统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xx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xx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普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从20xx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调整后,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相关人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9月2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广东省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xx]172号),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xx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省纳入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530多万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6.5%,调整方法上采取定额调整、定比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3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定比调整就是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养老金,有利于激励参保人足额缴费。
三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目前,各市正在抓紧落实调整养老金的各项工作。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六
2月17日,为期两天的全国社会保险局长会议结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会上指出,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超过105元,实际领取待遇人数超过1。5亿人。
“根据目前已公布的资料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上调的涨幅各不相同,具体到每月的领取额:北京510元,杭州150元,江苏125元,济南110元,福建100元,河北90元。”2月18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最高涨幅17。6%。
根据已公布方案的地区来看,各地涨幅和实施时间均有不同。
比如,北京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河北省自2017年1月起,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福建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5元,调整后,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6年7月1日起补发;杭州主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同步调整,其他统筹地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调整,调整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从2017年1月1日起,济南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从现在的100元提高至110元。
记者通过匡算得出,北京的涨幅为8。5%,河北的涨幅为12。5%,福建的涨幅为17。6%,杭州的涨幅为11。7%,济南的涨幅为10%。也就是说,从目前已发布上涨方案的地区来看,涨幅最高的为福建,为17。6%。
据记者了解,对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目前全国平均水平在120元左右,北京增加后的水平超过了500元,在全国处于待遇较高的水平。
提高参保缴费上限。
据记者了解,此次除了上调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外,部分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上限也有提高。
以北京为例,从2017年起,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年缴费标准上限提高,由现行的7420元调整为9000元,最低缴费标准1000元保持不变。同时,新增设两个缴费补贴档次,并提高了财政补贴额度,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50元。
据记者了解,北京现行的最高年缴费标准7420元已经连续实行5年,调整后将提高到9000元,此次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为1000元到9000元,在此区域内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缴费标准,实现多缴多补多得,提升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与以往政策相比,此次调整还完善了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增加了缴费标准补贴层次,将以往的两个缴费补贴档次及补贴额度增加至四个。从2017年起,本市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分为四个档次,每人每年补贴从60元至150元不等。
有相关工作人员粗略统计,如果居民按照9000元每年的标准缴费,再加上财政补贴150元,缴费15年后,不计算个人账户利息的情况下,初步预测每月个人账户可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会达到987元,再加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10元,未来个人预计至少能领取的养老金会达到1500元左右。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七
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广大人民的关注热点之一,2017最新江苏退休金上调方案有什么内容内容?下面一起来看看。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走进中国江苏网访谈直播室时回应,待国家文件下发后江苏将会及时调整,并从1月起补发。
“今年全国两会时,总理在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今年将再次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负责人表示,但具体调整幅度和调整要求正在等待人社部、财政部的联合下文,一旦文件下发,我省会按照调整幅度、调整办法、调整程序来做好全省的养老金调整工作,养老金一定会自201月起补发。
具有我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到25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他参保人员最低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后,到达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多少钱?”对于网友的这一疑问,相关负责人解释,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2017年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125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提高和增发部分的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2333或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人社局城乡居民经办窗口、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个人账户相关信息查询。”
截至底,全省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289.54万人,参保率99.87%,待遇领取人数1045.79万人,领取率为100%。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13日。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八
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9月2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广东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172号),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省纳入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530多万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6.5%,调整方法上采取定额调整、定比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3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定比调整就是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养老金,有利于激励参保人足额缴费。
三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目前,各市正在抓紧落实调整养老金的各项工作。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九
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重庆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每人每月80元。
一、重庆市养老金领取条件。
1.参保缴费的青年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保缴费的中年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对没有选择补足到15年的,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中年人员在开展试点之年未参保缴费或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后有间断的,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不允许一次性补足到15年,只能按个人账户实际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重庆市养老金领取标准调整。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随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39个月。
三、重庆市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调整。
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
本市从今年1月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原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5月5日发放到位。
本市对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20底前已按原镇保办法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根据国家、本市规定和要求,调整月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办法为:一是先统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6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普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从20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调整后,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相关人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一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不对、院校等单位退休的退休人员。
养老金上调计算公式。
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
养老金上调步骤。
1.9月底前,试点城市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核实,非试点城市20底前完成核实。
2.年10月1日,试点城市按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3.201月1日,全国调整养老金。
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
有分析指出,如果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将使超过8000万的退休人员受益,但客观上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压力。加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前推进,部分地区滚存资金池枯竭,个别县市出现当期严重收不抵支的状况,地方财政面临来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压力,严重者“不吃不喝才够用财政资金弥补社保缺口”。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二
吉林相关政府已经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17号),吉林相关退休人员可根据通知内容领取基本养老金,根究养老金通知,每人每月增加80元。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自以来的第12次连续调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惠及我省26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调整水平略高于按20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全国平均调整水平。
据了解,在本次调整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2015年提高15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档次划分与2015年一致,此外挂钩调整首次增加了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挂钩。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各档次倾斜调整均比上年标准高10元;对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职工,继续给予倾斜并适当提高倾斜标准。
步骤1.试点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核实,包括““””之前的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还有核实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非试点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实行“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之前“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时机。
步骤2.2015年10月1日在试点省市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获得经验。试点省市例如:天津(直辖市)、辽宁(北)、青海(西)、浙江(东)、广东(南)。
步骤3.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按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内全国有24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首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在公布的24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七。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元、12元、11元、10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从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拆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计算)分段确定调整标准,累加计算调整数额。缴费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元。
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二)特殊调整。
以下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在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
2、坚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月。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足道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渠道。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从基本养老金中列支,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审批和发放。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有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审批表,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
五、工作要求。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三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20**年1月1日起,为**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政策规定。
人社部发〔20**〕3号文件要求:“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各地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的调整水平认真组织落实,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对自行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0元、180元。
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8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四、审批事项。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由省和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已经认定的人员,此次不再重新认定;未经认定的,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填写《20**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见附件),按参保范围分别报审,在省本级参保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在市县参保的,报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符合本通知其他条款的,不再审批,直接由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年4月20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四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4月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还要根据国家政策制定调整方案。
调整范围。
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本次人社部调整文件中要求,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我省人社部门表示,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还要根据国家政策制定我省调整方案,报省政府和国家人社部批准后才能公布实施,整个周期大概要一个多月左右。
辽宁养老金这次能涨多少?
我省从起,连续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幅在10%左右。经过连续12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已经从20的581元提高到2016年的2304元。
虽然辽宁今年的调整方案还需报省政府和国家人社部批准后才能公布,但小编根据2016年的情况给大家做个参考。
国家标准:按6.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
辽宁标准:6.75%!高于全国总体调整水平。
何时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为上年底前已退休人员,即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当年退休人员不参加当年的待遇调整,调整的时间从年1月1日起。
那么,退休人员何时才能拿到增加的养老金呢?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这个通知以后,各个地方都会按照要求统一部署,开展有关的调整工作。但因为各个地区的工作进展、部署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各地方的进度不太一样,但是大体上应当在9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以去年为例,辽宁于8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作,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13日。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五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大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以及紧急状况下维修资金如何使用等问题,成为与会人士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乌鲁木齐市“大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市民对“大修资金”存在不同程度误读,政府层面也还有不少难题需要抓紧研究探索。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雅山新天地小区竣工近8年,不少外墙已经有些斑驳,业主李明起了用“维修基金”粉刷墙面的想法。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王刚介绍,“基金”具有公益含意,一般归政府或慈善机构统筹。中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开始于,原建设部、财政部当时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已更名为维修资金。
一字之差,差别很大。据介绍,在维修基金那个年代,确实有部分小区将这部分钱用于一般性维修项目,效果不好。尽管维修基金早已改为维修资金,但很多像李明这样的业主还是对维修资金产生误读,认为绿化、美化楼宇外立面、更换自家玻璃等都可以使用这笔费用。
其实,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这可理解为,当住宅楼各项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发生影响到生活的损坏时,业主才能支用维修资金。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六
从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三)倾斜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三、资金渠道。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
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省社保局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经办机构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确认启动,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到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6年9月6日。
退休金上调方案篇十七
乌鲁木齐市的退休人员注意了,4月起,20乌市居住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启动,截至6月30日,无正当理由不办理者将停发养老金。
4月9日,记者从乌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认证人员包括:在乌市定居,由乌市社保管理局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人员及其他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同时也包含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六道湾煤矿、苇湖梁煤矿移交乌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届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年审。没做过居住信息备案的异地退休本地居住人员,到居住地社区交相关证件即可。
无法亲自到社区办理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社区提供上门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