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安装施工合同(优质16篇)
合同的有效性受法律保护,违约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要注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和保密条款的设置,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保密性。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复杂情况的合同,建议请律师审核或起草,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一
为了明确供用双方在燃气管理安装、燃气供应和使用中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泗阳县城区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泗价工[20]8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经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气种类、供气地址。
(一)供气种类:天然气。
(二)供气地址:___城a区1-12#楼。
第二条民用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及支付方式:
(一)民用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以下简称建设费)总额:该小区面积为48323.47平方米(以房管处核定的住宅商品房销售面积为准),每平方米22元,共计人民币1063116.34元。
(二)民用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材料费及支付方式:该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预付定金零元,甲方进场施工乙方依据甲方的开具的工程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小区建设费总额的15%计人民币159467元,甲方完成入户立管后乙方依据甲方的开具的工程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小区建设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318934元,完成庭院管线后乙方依据甲方的开具的工程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小区建设费总额的45%计人民币478402元,余款106313.34元乙方依据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在通气前付清。
第三条工程设计、安装项目。
(一)工程设计: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后,甲方进行燃气工程设计,并根据设计方案按乙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施工方便。
(二)安装项目:该小区入户管线及庭院管网配套工程,并为乙方用户安装燃气计量表一只,表前阀、表后阀各一只,管道接至灶具使用地点(不包括用户使用的燃气灶具)。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甲方负责清理,并不得损坏乙方所建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损坏则由甲方负责修复。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该项目的全部工程的设计、安装。
2、甲方根据乙方房屋主体工程进度情况和书面通知要求,合理安排燃气施工工期。
3、甲方负责管网供气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甲方在与入住户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后调试供气。
5、负责提供一整套符合档案馆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纸和其它竣工文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偿为甲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电子版)以备甲方设计、施工。
2、负责该项目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并无偿提供符合进场施工条件。
3、在该项目施工期间,为甲方提供施工所用的水、电以及堆放材料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比例向甲方支付建设费。
5、乙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书面通知甲方开始进场施工,甲方根据乙方的楼栋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乙方没有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施工而错过进场施工时间,由此造成施工难度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赔付。
1、由于乙方不能按期提供该项目施工所需资料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导致天然气建设工期延误或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执行,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按期执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双方就本合同有关内容如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第六条合同执行期限。
1、本合同签定10日内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技术资料给甲方。
2、甲方自收到乙方进场施工通知后按乙方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
第七条其它约定。
未尽事宜,按有关燃气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安装630kva变压器。
二、工程地点:仙桃市农鑫水产专业合作社深加工基地。
三、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款:220万元(含630kva变压器的价款)。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付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款60%,
余款90天后付清。
四、合同期限: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质量要求:符合电力局验收标准。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责任现场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按合交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保证变压器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
3、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规定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缴纳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应按日支付3‰的滞纳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
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主管机关一份。
甲方:仙桃市农鑫水产专业合作社乙方:仙桃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三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签订合同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工程概况: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000.00)。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一年内付清。
乙方向甲方开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3、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四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工程,工程设备造价______元(此价格不包括____、____费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免费维修,三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提供备用机。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设备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按品牌验收完毕后___________天内付清设备款的______%和___、___的费用。乙方承诺______天内开工,______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___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4、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五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合同。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合同和安全合同;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六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二、图纸和甲方要求如有变更,现场完成以实量为准另行算。
三、工程范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生产和安装,确保工程质量。
四、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即刻制作生产,保质保量,货到施工现场安装到施工地点。
五、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工程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50%,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确认后,甲方付乙方安装进度款的70%,工程完工后,甲方付乙方剩余工程款的70%,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办理总算,甲方即一次性付清全额余款。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约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一切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请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提前10天通知乙方制作生产)。
七、因自然因素(停电、刮风、下雨等)影响乙方施工进度,请甲方谅解,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成品保护:安装完成后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护栏污染、损坏乙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九、本工程所有款项不含税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1、首先,空调外机位置是和内机同一条水平线,实在不行采取宜低不宜高于内机的位置以便压缩机回油。这是选址。
2、支架安装时每边少装两颗10毫米的膨胀螺丝,10毫米螺丝用12毫米的钻头,如果是实心砖墙的话。否则钻头和螺丝一样大小,尽量水平装。如果有安装平台直接绕过这条,有护栏直接放,没护栏要装地脚膨胀螺丝。
3、确定放好位置后,铜管喇叭口垂直对准机器的锥口用手拧紧后再用扳手紧半圈完成接管。内外机连接线按照颜色提示接好。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制作形式: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位置和数量:325国道新路达公司旁,1块。
(五)媒体规格:20、1米×7、1米×2面。
(一)本合同价款为:广告款共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整)。
(合同价款包括首次喷画制作、媒介租赁费、各职能部门报建费、户外广告资源费、发布费、维护保养费。若甲方需要开发票,则需另行缴纳税费。)。
(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上画验收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要求广告属于依法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2、甲方有权对广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广告许可审批手续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维护发布本户外广告的相应设施,确保广告发布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发布的正常效果。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广告出现损坏、污染、设备故障等情况,乙方应在二十四(24)小时内完成修理或清洗。
3、乙方负责广告看板的安全。乙方承诺,所有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一)在合同期间内,如甲方需更换广告牌画面内容,每次需支付给乙方更换成本费用及安装费用28元/平米。
(二)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制作、安装更换画面,喷绘质量由乙方承担。其质量须达到国标、行标、企业标准为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由甲方验收”。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合同规定的目的使用其商标和企业名称,乙方保证以正确、合理的方式使用甲方的商标和企业名称,不擅自改动、歪曲其整体形象和组成部分,不以任何形式为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标、企业名称。
(二)甲方依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宣传资料和宣传资料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等以及因本合同产生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图案、图像、文字、专题片语、卡通人物形象等,无论是否被甲方最终选用),其全部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一)甲方应按期付款,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二)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商谈续约事项,甲方应当通知并优先和乙方续约,若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没有通知乙方,并造成乙方不能续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原因,导致广告不能如期向工商局申报、制作及安装,甲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照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五)在承租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及违约;如遇上级宣传主管部门或政策调整需变动本协议内容,或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八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达成如下协议:
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乙方调试完成(甲方应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造价的定金,即人民币,小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总造价的65%即人民币,小写元;剩下的5%人民币作为质保金,1年对应日付清,即人民币,小写元。乙方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3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水箱、整体架、真空集热管),配件为期1年(配件包括:上下水管、太阳能控制仪表),终生维护(包修期外如出现故障,乙方可适当收取人工、材料费)。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维修(具体保修内容见保修卡)。
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1、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斧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九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帐号: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十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永阳路热力管网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热力管网的基础开挖,管网的连接、保温,检查井和固定支墩的施工,回填及路面、绿化的恢复等。
工程地点:永阳路(东段、西段)。
工程量: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__)、《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及其勘误表(20__)、《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及其勘误表(20__)、《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__)、《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__),劳保统筹按规定计取,由甲方代缴。人工单价执行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
如果该工程中相关内容在以上定额中没有适合标准的,双方则结合现行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热力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材料单价中有暂定价的执行暂定价,无暂定价的执行合同签订当期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合同签订当期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信息价不符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计算差价,差价部分按价差调整,只计取规费、税金。
三:开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20__年3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热力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提供给乙方满足施工的工程施工图资料及其它基础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时间顺延。
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图等文件资料后,按照预定的工程节点制。
3、做好采购、保管材料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报验,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时且涉及工程变更或影响工期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工期相继顺延。
1、乙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单位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施工完成后,报业主验收、签证后,在当年12月份一并汇总结算;单位工程变更金额在八千元以下的,不予签证。3、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25日。
八、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
(1)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程进度表,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确认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合同总价-预留金+工程变更)的85%时停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项目审计后,剩余的10%的工程款不计利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合格”标准。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报甲方确认签字并封样后方可订货,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履行包含付款在内的相关义务。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违约,被指出违约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十二: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下达进场通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及单项工程预算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方能实施。
2、乙方管理人员和涉及压力管网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时接受当地职能部门及甲方人员的检查。
3、在施工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时,不管何种原因,现场当事人均应先积极组织抢救,待施救完毕后再划定责任实行追究。
4、施工协议的文字如有不足,或定义标准不全时,应按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印发的[47条规定]精神,双方协商补充执行。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施工所在地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发包方代表人:承包方代表人:
发包方业务联系人:承包方业务联系人:
电话:电话: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十一
乙方: (施工班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工程,消防弱电安装工程事项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消防弱电系统安全。
工程名称:
二、班组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班组包清工,。
三、工期:项目部总工期为准,具体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四、质量等级:合格。
五、承包总价:每点31元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且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临”的防护措施,要经常教育工人严防事故发生。如违返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此引发的事故及损失,乙方要负责治理和赔偿。
八、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做好技术交底。
2、甲方应及时提供主材、辅材,不提供工作,如因材料不及时误工,应进行相应的补贴。
乙方:
1、乙方工作上班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2、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否则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消防弱电安装工程事项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消防弱电。
工程名称:
二、班组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班组包清工。
三、工期:
项目部总工期为准,具体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四、质量等级:
合格。
五、承包总价:
每点31元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且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进入工场的施工人员要遵守法规、法纪,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好“三宝”做好“四口”“五临”的防护措施,要经常工人严防事故发生。如违返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此引发的事故及损失,乙方要负责治理和赔偿。
八、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做好技术交底。
2、甲方应及时提供主材、辅材,不提供工作,如因材料不及时误工,应进行相应的补贴。
乙方:
1、乙方工作上班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2、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否则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十三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本项目经招标及评审委员会评审乙方中标,经甲方审核决定将工程施工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本工程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其质疑答复。
2.乙方投标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合同及其他补充文件等。
详见:_________________投标工程量报价清单。
1.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
2.投标文件中的要求或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十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甲方将xxx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及布线工程委托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xxx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及布线工程。
二、工程地点:xxx工业制造城。
三、工程内容:网络及布线工程、弱电桥架安装及室外光缆布放、网络设备安装调试、标签识别。
四、网络及布线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技术方案见附件2。
五、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为:60个工作日。
六、合同总价。
1、工程总价(含税):人民币217175.00元(大写贰拾壹万柒仟壹佰柒拾伍元整)。
2、本工程总价包干,工程造价不因国家政策、市场因素、商业风险等原因引起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变动而调整。
七、承包方式:
乙方按工程造价以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标签识别的方式承包。
八、工程款项支付时间和方式。
1、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3个工作日内日,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30%即65152.5元(大写陆万伍仟壹佰伍拾贰元伍角整)。
2.乙方开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价的35%即76011.25元(大写柒万陆仟零壹拾壹元贰角伍分整)。
3、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且在乙方开出正式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的30%即65152.5元(大写陆万伍仟壹佰伍拾贰元伍角整)。
4、余款即合同总价的5%即10858.75元(大写壹万零捌佰伍拾捌元柒角伍分整)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量保证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全面、适当履行质保义务,期满后支付乙方。
5.付款账号:公司名称:xxx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xx支行。
银行帐号:xxxxxx。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xxx。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及时按照相关规范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2)配合现场协调工作。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要求编制施工计划、施工质量检验计划,经审定盖章后,送甲方审核,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各项计划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纸/要求及说明书,如对设计图纸/要求有异议须变更时,应取得甲方及设计单位的同意,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技术问题或需甲方解决的问题时,必须书面上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答复。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加强施工管理。落实一切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备、人身事故及非因甲方责任引起的第三方的人身、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没有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工程的进行。
十、验收。
1、工程验收。
网络及布线工程安装完毕、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营后,技术方案中的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确立的标准进行验收。隐蔽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按技术方案标准验收。
十一、质保与维修。
1、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的质保期期为1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工程质量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免费修复。
2、乙方服务响应时间:紧急维护请求2个工作日内上门响应;非紧急维护请求,乙方维护人员必须在维护请求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门响应。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甲方的需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质保期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担此工程维护工作,乙方仅收取材料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完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总工期将往后顺延。
2、甲方延期付款超过7个工作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付款时间将往后顺延。
3、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其他约定条款。
1、甲方指派专人作为本合同的执行者,由其负责本合同履行的行为。
2、乙方指派xxx作为本合同的执行者,指派xxx作为本合同工程施工的执行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4.承包方式:一次性包干,含风险,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款中包含设备费、辅材费、安装调试费、系统调试费、施工配合费、税金、通过安检验收费、其他政府规定费用、满足施工需要的水电等一切费用、不可预见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的弱电图及相关的资料,以及现场须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现场的临时供电、设备材料库;
2.乙方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其他管线及建筑装修等的保护工作;
(5)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交工前清理现场,现场清洁附和有关规定;
(6)乙方应完全按照甲方的开工通知书的工期要求如期进行。
第三条工期。
3.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若未能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内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支付工期违约金元。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系统达到本地区同期同类系统的设备可靠性、先进性和耐用性。
第五条设备和材料。
2.凡乙方认为设备或材料有更适合之产品可以替代,应以书面的形式呈报甲方批准;
3.乙方自行采购之辅材、配件在施工前应通知甲方和监理给予检验。
第六条培训、验收、保养。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甲方提供如下竣工资料:
(1)系统测试报告。
(2)设备说明书资料。
(3)系统竣工图。
3.乙方对本工程在无自然灾害情况下,提供壹年免费包修期(以系统移交使用之日算起)。包修期内,乙方在接受到甲方关于维护、维修电话、传真、信函要求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维护、维修。维护、维修的方式包括电话指导、传真说明、上门维护。包修期外,乙方保证系统终身维修服务,并酌收维修材料费。
4.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定两名运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并能熟悉地操作方法。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甲方预付工程款为%;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4.包修期满后30天内支付%;
5.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应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若乙方向甲方借款,也应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第八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
1.按投标时施工方案中材料设备费、施工费等其它一切费用总价风险包干,不论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升还是下跌,也不论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多计或少计,合同价款均不调整。
(1)变更后的系统设计方案。
(2)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增减说明。
(3)变更后施工进度安排。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变更的理由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后的系统设计方案。
(2)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增减说明。
(3)变更后施工进度安排。
4.发生本项第1、2条款规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书面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施工进度:
(1)同中已有实用于变更过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以此为基础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实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送甲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6.除上述2、3、4条外,不论任何理由和条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增加工程价款的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2.凡住户投诉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的连带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包修期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设备的更换。更换的设备包修期从更换之日算起一年。
第十条其它条款。
1.乙方向甲方提交壹份“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2.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三份;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包修期满后自行解除。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弱电安装施工合同篇十六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弱电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完毕,预付工程的30%。
2、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付总工程的70%。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月日进场,到20月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7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2.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7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