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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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一
时间一溜烟儿的走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我们该怎么去写自查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xx]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二
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城关、稳定农村的重要举措。城关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精神,不折不扣执行有关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收费执行情况。
按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职能部门和镇直有关部门均按照上级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依据收费。
1、农村义务教育方面。
今年,我镇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书费,全镇享受一补280人,其中中学200人,每学期500元/人;小学80人,每学期375元/人,全年合计享受金额26万元,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深受群众及学生家长的好评。
2、农民建房土地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除正常收取耕地占用税外,没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3、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方面。
计划生育部门除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和第38条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节育手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的证件办理,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另外,全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60岁以上有98人独女户及双女户享受了每人每年840元补助政策、86户享受600元补贴,共计补助金额达133920元。
4、农村用电方面。
农村照明用电执行0.56元/千瓦时;农业生产0.614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和其它5月份前0.78元/千瓦时,5月份后0.8013元/千瓦,没有加价收费现象。
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
今年我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9160户,补贴面积28511.893亩,全镇共发放粮补资金2523023.4元,于3月5日前兑付农户。
2、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我镇共涉及有退耕还林任务的村31个,补贴面积9064亩,(其中:每亩补助160元4511亩,每亩补助90元4553亩),补助农户3160户,应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31530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还未发放。
3、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财政下拨我镇村级补助资金114.3972万元,已发放到位。
4、农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对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的政策,我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凡是购买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分别到县农机局进行了登记,按照政策进行了补助,共补助农机具78台,补助资金30万元。
三、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我镇共有22个村申报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涉及水利、道路、村容村貌整治三大项。项目投资预算额共769.3986万元,其中村民筹资共63.452万元,村民酬劳工日数90935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共122.661万元。除按照上级有关补助政策外,没有发现强行集资、推派问题,并且各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价格信息,我们要求由物价部门牵头,在全镇32个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农监部门跟踪督查。通过公示制度的落实,使农民群众明白了价格标准,哪些应该交,哪些不应该交,哪些该交多少,有效遏制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在“限额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宣传部门牵头,订阅年度党报党刊,严格执行限额标准,即1500口人以上的大村每年度不得突破800元,1500口人以下小村每年度不得突破500元。
在“责任追究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镇纪委牵头,农监、组织等部门参加,一旦发现涉农案(事)件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姑息迁就。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三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让每一位教师面向变革”,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关于“减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科学减负,努力实现“励精图治,让所有的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的办学目标,为此,我校采取了以下措施:
我校积极组织老师们学习有关肩负的文件和案例,让老师们明确肩负的意义和必要性。因此,师生关系得到了改善,课堂上师生互动,让学生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发展。
老师们的教学设计也能从学生的角度出发,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健全制度,落实“减负”责任。
实行减负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负责人,小组成员各负其责,责任到人。
2、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推行学生作业公示制度。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积极实行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
(1)布置作业,在“质”上狠下功夫,尽量不重复布置,有效地避免无效作业。
(2)布置作业,在“量”上做到适当:每天的作业量严格控制,课堂作业,尽量做到了当堂完成,不留到课外去。
(3)作业布置注重了“实”:作业布置,因材而定,具有一定的梯度。
(4)作业布置努力做到少而精:根据当天所学内容,以及知识的重点和难点,精心设计,尽量做到不遗漏知识点。
4、加强了校本培训,努力做到认真备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40分钟要质量。
5、积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
“减负”的目的和要求,听取家长、学生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学校实际按规定进行整改。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没有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没有增加周活动总量。
2、控制了学生在校时间。
3、控制了学生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六年级各科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4、校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了教师的作业布置情况。
总之,我校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将一路既往按照教育局的要求,严格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四五”普法宣传和农业“两法”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以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投诉举报周活动三月二十日,我们与市农业局送法下乡小组一起,专程赴仙居县横溪镇设摊宣传,印发有关宣传资料xxx多份,接受群众咨询xx多人次各县(市、区)相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其中三门县涉农价格和收费投诉举报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减负办会同县纠风办、县物价局一起现场布摊设点x个,设立举报电话x部,电视讲话x次,分发宣传资料xxxx多份,悬挂横幅标语xx条,接受群众咨询xxx多人次,受理案件x起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执法部门、涉农收费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指导。去年以来,我市x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为了及时了解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到位情况和农民负担真实状况,我们于今年三、四月间,深入基层搞调查。调查结果表明,xxxx年全市人均税费负担xx.x元,亩均税费负担xxx.x元,比xxxx年均减少xx%。其中:农民直接承担提留统筹费xxxx万元,比上年减少xx.x%,元,元,%,个百分点;xxxx年全市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分别为xxx万工和xxx万工,比上年减少xxx万工和xxx万工,工,工,工;xxxx年全市农户承担的社会负担为xxxx万元,比上年减少xxxx万元,下降xx.x%,人均为xx.x元,比上年减少了x.x元,下降xx%。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民负担确实得到减轻。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撰写了《对台州市农民负担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文章,分析了现状、特点与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供市有关领导参考。同时,我们起草并与市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xxxx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部署和指导面上工作。
(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办案件。今年三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就做好全市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整治工作,抽查了黄岩区和温岭市的水电部门和农机部门,总体情况比较正常,但对个别地方存在的超标准收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今年四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对6个县(市、区)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共发现违法违规案件xx起,涉及各种乱收费金额xxxxxxxx元。这些案件涉及面广量大,为了有效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市减负办、市计委、市纠风办根据浙价检[xxxx]xxx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联合下发《关于xxxx年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的处理意见》给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其整改。
(四)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四起,x批次,xx多人数。查办省减负办转办案(事)件四起,其中:仙居一起,路桥二起,三门一起。这些案(事)件大多涉及农民建房过程中的乱收费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发生时间较早,情况错综复杂,所以办结有一定难度。尽管如此,但我们对农民信访案(事)件均十分慎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能按政策落实的尽量做好转办和督办工作,不能按政策落实的也尽量做好思想说服工作,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贯彻此文件时专门召开听证会,并下发台计收费[xxxx]xxx号文件,明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和择校生实行“三限”办法,其中择校生收费最高不得超过x万元,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收新生总人数的xx%。可学校方面仍我行我素,不但坚持挤占计划内招生,扩大计划外招生,甚至将计划外招生扩大到xx%以上,而且明显超标准收费,加重了农民负担;台计收费[xxxx]xxx号文件规定,取消部分县(市、区)自行出台的在生猪屠宰环节的收费项目,但据屠商和农户反映,此文件非但没执行,有的更加变本加厉;等等。
(二)农民负担工作有所放松。我市自去年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直接负担确实得到明显减轻。但从上半年调查情况看,各地对农民负担工作有所放松,没有象以往那么重视了,加上上半年“非典”原因,大家把注意力都集中到抗击“非典”上,很少顾及农民负担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从以上存在的问题看,农村税费改革后虽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但一些政府和部门为了某种需要,不顾政策、法律规定,不顾农民承受能力,仍然搞变相收费和抬高收费标准,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今年下半年,我们打算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工作检查。八月份,我们争取与市财政局一起,对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到位,执行不走样。尤其要对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重点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同时对村集体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平调和挪用,防止将一事一议筹劳变成固定收费项目。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巩固减负工作成果。
(二)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九月份,我们争取与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计委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重新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办发[xxxx]xx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xxxx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清理结束后,将重新核定应予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
(三)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十月份,我们争取与市纠风办、市计委物价所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明查暗访活动,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治理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我们要在继续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部门工作汇报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我们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和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对重大恶性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围绕贯彻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开展宣传、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农收费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一项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直属各单位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减负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学习,意识明确。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年中,专门召开减负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减负工作。每季度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减负意识。对殡葬坟墓价格开展专题研究,出台了公益性墓地实行行业指导价。
(三)收费公示,透明执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台州市民政局网站和全市9个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均设立有收费公示栏,做到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公开,透明。如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一对结婚登记手续的工本费,从开办以来一直维持在9元,无其它任何搭车收费,并按规定为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做到收费公开、合法有据。殡仪服务价格严格按照临发改价[2009]14号、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同时,严格落实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减负收费,保障困难群体的最大利益。
(四)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年中和年末,都要采取与监察等部门联合检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形式,把开展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和专项清理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减负”要求在民政工作中得到落实。
(五)重视信访,及时有效。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无信访积案。我局认真接待处理农民信访举报案件,从1-11月份统计来看,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信访问题全部办结,及时化解农民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一)农村低保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截止第三度,全市农村低保对象37742户60732人,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7042万余元,与去年同比增加8.4%,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202元,月平均补差达133.8元,去年同比增加了15元;二是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继续推进。农村星光老年之家今年全市计划完成500家,截止10月底,已完成90%;三是继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今年我局与三门县沙柳镇大周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制定了帮扶计划,为该村困难群众送上了慰问金,并专门拨出专款用于该村的老年公寓建设。四是根据省厅要求,全面推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方式,除路桥区外全部投入运行。今年的医疗救助筹资以人均8元列支,比去年长了1元。
(二)殡葬服务收费工作规范有序。一是严格按章收费。我市殡仪馆的殡仪服务收费一直坚持按章收费,每次殡仪服务收费调整都由省市两级物价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普通服务项目收费、特需服务项目收费也均严格按省市物价、民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收费项目上墙公示,在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同时还公布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丧户和社会监督。二是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时采用财政监制的票据,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管;2006年以来每年审计部门派审计人员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市殡仪馆进行财务审计;每年由市人事局进行事业单位年检年审;同时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经常性监督。三是减免特殊困难群体治丧费用。根据《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08〕277号)的要求,全市各殡仪馆对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治丧费用减免,今年来共减免遗体火化费用155具,减免金额19.5万元。
(三)大型公益救助活动有效开展。组织开展了“2010浙江福彩百万助学”大型公益救助活动。在中福在线销售厅门口举行了助学资金发放仪式,这次活动共资助了22名今年应届考上大学的特困生,他们当中大多是低保户和父母生重病,家庭十分贫寒,有相当学生有可能失去高等教育的机会,我们及时送上福彩公益金,圆了他们的大学梦,切实减轻了负担,并进一步宣扬了民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
(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通过加强基层民政政治建设不断减轻农民负担,落实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个到位”,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完善了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针对减负工作的新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婚登,殡葬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温岭、玉环等地丧葬费用政府买单的落实意愿,从群众意愿、买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台州的实际等多方面进行调研论证,加速探索推行该项制度,实实在在地减轻农民负担。
(二)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管机制。要把维护权益、开展财务公开和农村审计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核定涉农收费标准时要会同同级物价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共同核定,每年坚持将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报同级农民负担监管办审查备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明察暗访制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农民负担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三是不断加强和落实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研究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步骤,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换届工作正规有序。加强对村级换届中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维护好农村经济秩序,确保农民权益,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六
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城关、稳定农村的重要举措。城关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精神,不折不扣执行有关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职能部门和镇直有关部门均按照上级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依据收费。
1、农村义务教育方面。
今年,我镇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书费,全镇享受一补280人,其中中学200人,每学期500元/人;小学80人,每学期375元/人,全年合计享受金额26万元,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深受群众及学生家长的好评。
2、农民建房土地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除正常收取耕地占用税外,没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3、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方面。
计划生育部门除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和第38条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节育手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的证件办理,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另外,全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60岁以上有98人独女户及双女户享受了每人每年840元补助政策、86户享受600元补贴,共计补助金额达133920元。
4、农村用电方面。
农村照明用电执行0.56元/千瓦时;农业生产0.614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和其它5月份前0.78元/千瓦时,5月份后0.8013元/千瓦,没有加价收费现象。
1、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
今年我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9160户,补贴面积28511.893亩,全镇共发放粮补资金2523023.4元,于3月5日前兑付农户。
2、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2012年我镇共涉及有退耕还林任务的村31个,补贴面积9064亩,(其中:每亩补助160元4511亩,每亩补助90元4553亩),补助农户3160户,10年应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31530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2011年还未发放。
3、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财政下拨我镇村级补助资金114.3972万元,已发放到位。
4、农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对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的政策,我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凡是购买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分别到县农机局进行了登记,按照政策进行了补助,共补助农机具78台,补助资金30万元。
今年,我镇共有22个村申报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涉及水利、道路、村容村貌整治三大项。项目投资预算额共769.3986万元,其中村民筹资共63.452万元,村民酬劳工日数90935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共122.661万元。除按照上级有关补助政策外,没有发现强行集资、推派问题,并且各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价格信息,我们要求由物价部门牵头,在全镇32个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农监部门跟踪督查。通过公示制度的落实,使农民群众明白了价格标准,哪些应该交,哪些不应该交,哪些该交多少,有效遏制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在“限额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宣传部门牵头,订阅年度党报党刊,严格执行限额标准,即1500口人以上的大村每年度不得突破800元,1500口人以下小村每年度不得突破500元。
在“责任追究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镇纪委牵头,农监、组织等部门参加,一旦发现涉农案(事)件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姑息迁就。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x月xx日。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
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依法保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xx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专题会议,并作了周密的安排和布置,在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纪委、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国土局、城建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自查考核组,从成员单位抽16人组成2个检查组赴各个乡镇开展工作。考核组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座谈、入村入户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了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现将自查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减负机构及日常工作监管落实情况。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健全。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纪委、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国土局、城建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县经管站,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年初拨付3万元工作经费。
2、强化检查、着力整改。10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农民负担检查的通知》(昭政减负办[]2号)精神,县领导组织成员单位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的涉农负担开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方面的问题。
3、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点、信访举报处。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负担行为,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农民负担举报处,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870660。2009年在滩头、普洱和盐井建立3个农民负担监测点。每个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5户农户作为监测户,每个季度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报农民负担情况,我县已遂步形成了乡镇、村、户的农民负担监督网络体系,重点涉农负担方面的`收费情况和“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的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1、凡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都必须经过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政策和违规收费的文件一律不准出台,每半年组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农民负担收费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向农民收费的范围、项目、标准。各收费单位都能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2、统一制作涉农收费项目公示牌,对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并随时进行更新。各乡镇、村委会都制作了公示栏,对农村财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惠农政策补贴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乡镇、村级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自愿订阅的原则。公费报刊订阅由各自的按要求和实用性确定了必须订阅报刊种类、分数,而且只能在划拨的公经费中支出,不存在强行或变象摊派行为,也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订阅报刊的现象。
4、农民负担“监督卡制”的落实情。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县凡向农民收取的一事一议筹、筹劳和以资代劳金等各种费用大部分填写进了农民负担监督卡,有少数地方的人没有找到农民负担卡就没有及时填写。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对农民负担卡每年抽查一次,对农民负担卡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5、减负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负责制。实行涉及农民负担“谁分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每年初,县政府与乡镇和涉农部门、乡镇与村签订了减负工作责任状,为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问题的源头控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农民负担问题,要求逐件发出限期查处通知书和信访处理通知,并通报有关涉农部门共同督促整改。凡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努力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重大群体性事件要及时上报省减负办。由于工作到位、监督有力,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负担问题引发的事件。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1、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切实减轻家长、学生经济负担,确保国家惠农强农政策贯彻执行,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强有力的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遏制学校的乱收费行为。目前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实现了零收费制,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政策,在开学期间,对需收费的项目上报相关部门审批把关、学校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在自查中没有发现代收保险、统一教辅材料、向家长集资和其他乱收费的情况。
2、农民建房收费情况。农村居民建房用地,严格依法执行政策,依照程序审批每户建房户只收取土地证书费20元(工本费),其余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3、生产、生活用水收费情况。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严格按照《关于对农业灌溉用水及农村人畜饮水价格的批复》(盐计价格〔〕11号)文件标准执行。小(一)型灌溉工程每立方收取水费0.06元;小(二)型及其以下灌溉工程每立方收取水费0.04~0.08元。其中田坝子水库今年计收标准为15.00元/亩。
4、开展涉农价格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2009年10月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对全县的涉农价格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农资价格、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农村义务教育等领域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全县没有存在一起乱收费的现象发生,也没有发生违反制定取费标准的行为。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公开、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
四、支农惠农政策落实。
1、村委会、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2009年,财政部门根据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规定,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计划生育、优抚、乡村道路修建、村组干部补助、五保户供养、村组办公经费等支出。结合我县实际,县组织部、县财政局专门组成调查组,深入乡村调查研究,合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今年共安排税费转移支付资金6131万元。其中安排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4834万元,村委会129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290万元,村组办公经费88万元,村级干部补助580万元、专项经费339万元)。目前已按有关审批程序下达预算文件至各乡镇和部门。
2、各种补贴全部落实到位,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其中:良种补贴资金413.95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896.56万元;农机购机补贴资金100万元,家电下乡补贴310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34万元。低保679万元。
3、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执行情况。2009年,我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零收费制度,共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650万元,对贫困住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1087万元。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09年所涉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资金20万元,培训农民工2700人。由于资金属上级拨款,全部用于对农民工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没有取农民工一分钱,且农民工直接受益。该项目资金没有挪作他用。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政府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白蝉乡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乡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我乡20xx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我乡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农民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各涉农部门具体收费项目能够按有关收费文件执行。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书、婚育学校学习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屠宰税、中小学收费、农村住宅用电、派出所、卫生院各项收费办证均能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项目范围环节和标准收取,没有超标准收取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的监管。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情况,我乡一律实行公示制度,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不抵顶各种涉农收费,切实将各种政策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20xx年,我乡种粮直补款为0.7579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有关农户手中。
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涉农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监督力度。我乡纪检、人大等部门,认真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的通知》等规定,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的,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绝不手软,因此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收费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将有关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示,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我乡“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半年来,我乡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效工作机制还有待改进和加强。在新形势下,今后我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我乡无“三乱”现象,切实减轻我乡农民的负担,促进我乡农村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
六、我乡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乡管,乡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20xx上半年,乡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乡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丹农监管办发[]3号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积极执行惠农政策,确保资金兑现到位。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粮食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地膜补贴万元。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退耕补贴万元。三是农机补贴落实到位。落实各类农机补贴资金万元,受益农户户。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镇“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四是发放能繁母猪补助万元,补助农户户。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土管、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按照固定公示地点,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镇严格按照县上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全镇除了自愿订阅的个别单位和村以外,订阅报刊均控制在限额内。三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镇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农户。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镇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五、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镇政府严格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全镇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镇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六、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镇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我镇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
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我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xx镇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镇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我镇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我镇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农业税一律按3%的税率征收,单此一项全镇农民免交农业税34.66万元。农民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各涉农部门具体收费项目能够按有关收费文件执行。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书、婚育学校学习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屠宰税、中小学收费、农村住宅用电、派出所、卫生院各项收费办证均能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项目范围环节和标准收取,没有超标准收取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的监管。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情况,我镇一律实行公示制度,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不抵顶各种涉农收费,切实将各种政策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20xx年,我镇种粮直补款为0.7579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有关农户手中。
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涉农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监督力度。我镇纪检、人大等部门,认真依照《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的,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绝不手软,因此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收费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将有关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示,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20xx年,我镇清理废止涉农收费项目13项,降低涉农收费标准的1项,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个,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个,有力促进了我镇“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年来,我镇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效工作机制还有待改进和加强。在新形势下,今后我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我镇无“三乱”现象,切实减轻我镇农民的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三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
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
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切实加强领导,开展执法检查,解决存在问题,落实相关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本月初市两办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当前农民负担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之后,我们又对减负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下发了文件,组织全县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减负工作的全面自查和督查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减负工作基本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成果列入乡镇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执行政策、杜绝“三乱”、规范税费征收行为等方面,对乡镇党委、政府实施考核,其考核结果直接与乡镇三个文明建设成果排序、乡镇党政负责人考核评先以及乡镇机关干部年终奖金挂钩。各乡镇党委、政府层层落实责任制,将防止负担反弹,确保农村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落实到乡镇机关各有关部门。县级机关有关部门坚持部门一把手负总责,认真履行减负工作部门责任制,坚持不搞要农民出钱、出工的达村升级活动,不向基层下发集资摊派的文件。县减负办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培训,加强把关扎口,在贯彻落实政策,开展减负工作方面,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在省、市统一部署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测算和政策、业务准备,4月2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所长、农经站长、县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工作,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控减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海办发[]36号),就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强村级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控减农民负担政策落实的监督管理、加大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和严重事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控减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为有力地促进2004年减负工作提供了保证。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们先后组织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了市统一举办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有关政策和业务。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普遍反映,培训班时间虽短,内容丰富,贴切实际,操作性强,对掌握减负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更好把握尺度,做好减负工作很有帮助和促进。
2、坚持执行政策,落实税改方案。年初县农办对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制订了2004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报送市减负办审批。其后,县农办按照县减负工作会议的要求,组织各乡镇农经干部培训,统一政策业务,布置各乡镇制定2004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此后各乡镇及时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业务骨干,核实基础数据,逐村严肃把关,制定报批方案。并在县审批的基础上,使用电脑及固定的软件进行归户计算,打印农民负担监督卡。到5月中下旬,全县22个乡镇已经全部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了农户。与此同时,各地结合组织进行村务公开活动,将2004年农民承担税费和劳务方面的政策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公开2004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以及归户计算结果,组织基层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检查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落实情况,为做好夏季税费征收工作打好基础。
3、认真组织督查,促进政策落实。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面上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情况,5月中下旬,县农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乡镇进行了督查。对照审批方案,核对归户结果;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发卡入户情况,听取农民群众反映。
6月9日,市两办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当前农民负担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之后,县委、县政府负责人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会商,研究贯彻意见。一是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当前农民负担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海办发[2004]52号)于6月9日连夜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立即执行政策,并对本乡镇农民负担执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办、县监察局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于6月13-14日对全县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角斜、洋蛮河、古贲、曲塘、南莫等5个乡镇。
二、减负政策执行情况。
从各乡镇自查和县抽查的情况看,今年我县减负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全县25.05万农户,74.27万承包人口,承担两工的劳动力为35.19万个,计税面积77.67万亩,农民承担农业税及附加3258.11万元,税率在去年7%的基础上下降了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比下降,农业税的计税价格和常年单产标准不变。农业税社减实行了先减后征。统一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后,村级范围内兴办生产和公益事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向农民筹集资金和劳务。全县农民承担“一事一议”筹劳276.08万个工日,每劳每年不超过8个工日;实行以资代劳坚持农民自愿,严禁强制以资代劳,全县农民承担以资代劳工日140.76万工日,折代劳金1407.61万元。农民承担“一事一议”筹资1414.48万元,人均不超过20元。从20开始,我县已经停止执行向农村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员收取公益事业建设费的“公平负担”做法。
1、规范操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我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民主议事、议批结合、张榜公布、监督使用”。对于卡内以资代劳金每劳超过4个工日的,一定要求村与农户签订自愿以资代劳的协议,否则不得超额收取。
2、严格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我县农民负担监督卡全部实行电脑打印,卡上无增加项目的现象。目前监督卡已全部发放到农户。
3、切实改进基层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各地结合组织进行村务公开活动,将2004年农民承担税费和劳务方面的政策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公开2004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方案以及归户计算结果,组织基层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检查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落实情况,为做好夏季税费征收工作打好基础。在向农民收取税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小分队上门收取税费,清收陈欠。杜绝运用警力和非法手段向农民收取税费。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极少数乡镇、村在执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存在卡外收费现象。除了农民负担监督卡上规定的收费项目(农业税及附加、一事一议筹资、一事一议筹劳)以外,乡镇还普遍收取了两个项目:水利工程水费、新型合作医疗费,部分乡镇还收取了广播费和电影放映服务费。少数乡镇还收取了农田灌溉管理费、农业综合开发费、联防保安费等。市两办发文后,我们坚决取消了广播费、电影费和机电排灌管理费。新型合作医疗坚持尊重群众意愿,自愿参加的原则。治安联防费采取契约化办法,由公安派出所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凭协议向农户收取。
2、部分乡镇在“一事一议”筹劳方面有强行以资代劳金的苗头。有13个乡镇的部分村每劳承担的以资代劳工日数超过了每劳4个工日的标准,县减负办已对这些乡镇提出了整改要求,凡是每劳超过4个工日的,一律凭与农户签订的书面协议向农民收取。
四、建议。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涉及到农村发展和稳定,上级有关减负的政策我们必须坚决执行。但我们建议有的项目取消后应当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
1、尽管广播费已于经省政府行文取消,但由于农村广播在我县很普及,是农村工作的重要工具,现在广播信号都是通过无线信号进行发送,各村都设立了信号接收、放大站,在设备维护和用电等成本上都有不小的支出;同时不少乡镇反映,广播信号通过无线信号发送后,这方面的收支多数由村来承担;加之农民从事粮食、油料等基本农作物的生产,其技术指导只能靠有线广播这唯一的渠道来维持,因此农民群众对农村有线广播的依附程度相当大。鉴于乡镇、村缺乏这方面的资金来源,建议在下年省财政转移支付时增加这一支出项目。
2、农田灌溉管理费原属于农田灌溉成本项目之一,应当由车口承包、经营人员在收取的灌溉水费时统一收取并上交给农机管理部门。现在上面取消的是农机作业管理费,而农田灌溉管理费是否属于农机作业管理费,是否在取消之列,要有书面文件进行确认,不能仅凭口头答复。
3、创建平安江苏涉及到基层群防群治网络,上级对基层乡镇的考核指标之一,是聘用了联防队员的数量。目前多数乡镇企业已经改制,从企业抽调联防队员,由企业承担报酬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这部分联防队员从群防群治的角度来讲又缺少不了,乡镇政府及公安分局又难以解决其工资报酬。前几年一些地方创造了以契约化的形式收取治安联防费,且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有关部门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推广。在此基础上,少数乡镇也通过与农户签订契约的方式,向农民收取联防保安费。但我们认为这些都是权宜之计,都是今后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出台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
4、建议简化一事一议筹劳的结算办法。根据我县绝大多数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较多的实际情况,建议适当调整一事一议筹劳的结算办法,实行一事一议筹劳折收代金,与本年税费上交一同收取。村组需要用工时仍由本村组农民出工,收工后经验收当场发工钱,派工时做到均衡,出工数及工钱发放情况在每季度村务公开栏内向全体村民公布。通过实行劳务货币化核算,减少村干部工作量。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五
今年上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精神,抓好“一事一议”审批关,严格履行民主审批程序,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不断强化措施,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现把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半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精神以及××号文件要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专题会议,市政府与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出台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同时,市委、市政府把减负政策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严格审批,农村社会是否稳定、有无出现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作为考核乡村干部此文来源于是本网网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完善了《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信访责任制》等制度,明确了责任,使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二、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政策,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按照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取消了统一规定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全部取消了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二是粮食直补工作开展顺利,党的惠农政策切实润泽农民。今年上半年,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经管局人员组成昌邑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补贴程序,在补贴工作的.每一个具体细节,均没有掉以轻心,按照政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分两阶段补贴到农户,第一阶段每亩补14元,第二阶段每亩补14.2元。
三、进一步规范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市严格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号文件精神,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严把审批关,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合理分摊,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筹劳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非劳动力年龄段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15元,充分调动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目前,全市15处乡镇未发现不经审批备案收取“一事一议”资金的现象。
一是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公示制。二是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由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号文件,已将上级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的精神传达到乡镇、街道教育办及市直有关学校。三是全面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四是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将有无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恶性案件作为考核乡镇、村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将严格按照中办发19号和××号文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农民负担上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乱收费。
今年我市继续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全市统一印制了《农民负担监督卡》20万份,计划于麦收前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从而使有关部门按卡收费、农民按卡交费,做到了规范操作,双向监督。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六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指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
县级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各自职能抓好行业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要加强相互沟通和配合,及时向县减负办提供有关情况,共同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农业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和监督管理作用;组织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的查处。国土资源部门要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发改部门要强化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民政部门要对结婚登记收费问题进行规范,杜绝搭车收费问题;人事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规划;教育部门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财政部门要组织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加强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监管工作;审计部门要做好涉农资金的审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等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县、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不反弹负有监督管理的执法责任。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七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各项惠企减负政策和关于企业减负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了全市企业生产销售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前三季度,据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联合公布的数据,全市地区生产总值8637.1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4%,增速居全国第三;规上工业产值11030.49亿元,同比增长13.6%,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总产值实现增长。
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31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4%,实现利润总额507.2亿元,同比增长17.5%;实交税金590.8亿元,同比增长15.6%;提供劳动者报酬1219.8亿元,同比增长15.1%。全市已累计发展微企10.03万户,带动和解决76.28万人就业,微企注册资本金总额达105.94亿元,实现产销值510亿元。
(一)全市性的政策措施
今年9月我市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70号)。该《意见》是根据国发〔2012〕14号)和国办发〔2013〕8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借鉴国外发展微企经验,结合我市小微企业发展实际和去年出台实施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基础上,就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解决小微企业用工难题、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揽子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我们相信,随着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深入推行,必将为重庆小微企业带来新的发展生机。
今年新推出的全市性惠企减负重大主要是根据市委《关于印发“五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群组发〔2013〕15号)之《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就实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舆论宣传、登记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专项行动于9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多做大,推动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以上政策措施推出后,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均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相应贯彻措施。此外,我市近年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在继续实施,主要有:
(1)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1+3”文件,即《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意见》(渝办发〔2012〕182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1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183号)3个配套文件。
(2)在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的《关于提振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2〕25号)。
(3)致力于缓解小微企业、农村种养殖大户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机构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的《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158号)。
(4)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信息委、科委等十余部门和单位参加,通过筛选1万户具备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入围“万户成长工程”,从财政、技术等各方面予以扶持《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渝办发〔2012〕167号)等。
(二)市级部门的政策措施
各市级部门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政策措施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落实,如:市财政、市物价、政府法部门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对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基金做了进一步清理,确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和免征这些收费或基金后,全市每年将减收超过1、05亿元,其中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减收2387万元、税务发票工本费减收2499万元,免于提交审计报告惠及15万户市场主体,为企业节约成本近5亿元,同时,降低了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带动和扶助作用,申报获得中央财政信用担保补助资金4560万元,较上年增加1330万元,同比增长41%,在中央补助资金的带动下,担保机构对企业开展的担保业务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103%,贷款担保总额同比增长35%,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信部门牵头落实《xx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渝办发〔2012〕206号),截至11月,累计核发8批共5亿元的市级统筹资金;成功举办了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家重庆行暨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峰论坛活动,实现22个、总投资205、5亿元的项目签约;与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新增专项用于支持市级统筹民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流动信贷资金20亿元,截至9月底,支持小微企业98户,发放贷款24、67亿元。由工商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联合建立的微企成长帮扶工作机制,截至11月,已有近9000户微企成长为中小企业。
(三)市企业减负机构采取的措施
一是根据工信部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全力搭建企业负担调查分析系统平台,将全市38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提供的116户企业纳入该系统,搭建完成了与之相匹配的“国家-市-区县-企业”四级即时通讯交流平台,同步建立了企业负担调查系统重庆企业数据库,推动系统内企业全面完成首次网上平台填报任务及我市与企业负担相关数据指标的收集上报任务。
二是积极组织和参与全国企业减负宣传周系列活动,我市企业减负办负责人蔡永生同志应邀参加了启动仪式暨政策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对重庆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扶助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帮扶理念、财税政策、金融服务和区县配套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及成效作了介绍,现场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先后报送的系列宣传材料也大都登上了工信部公众信息网站,为推介重庆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传递了正能量。
三是在全市启动实施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市场主体实施的无偿提供劳务或变相摊派财物、强求赞(资)助或捐赠财物、强制参加商业保险、强求参加社会团体或不必要的会议并收取费用、强制培训或技术考核等11类情形作为治理的重点,明确了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企业减负机构的`责任分工,并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中的典型案件,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保驾护航,截止11月底,共明察暗访123次、查找问题46个、梳理意见33条、制定整改措施23条、解决问题26个。其中,市企业减负办收到并受理有效投诉举报5件,已处理完成2件,另3件正在处理中。
由于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然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开户难现象仍存在。个别银行开户手续复杂,需要提交的资料也比较繁琐,有的需要预约排队,有的需要支付开户费、年度管理费等各种费用。二是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政策落实不理想。银行和担保公司担保、放贷动力不足,对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力度减弱,条件更加严格,微型企业贷款申请门槛高额度低贷款流程时间长,不能满足小微企业发展需求。
(二)税费支持有待进一步到位。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仍然较重。
(三)用地难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由于土地审批指标有限,微型企业建厂用地难以解决,部分微企成长为中小型企业后,扩展经营场地更是面对租金高、地难找等困境。
(四)小微企业总体创新能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受国内外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民间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还不够,创业的环境还需改善。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小吸引人才困难,人力、租金、生产、营销、管理等成本持续上涨,让众多小微企业感到生存压力巨大。资金缺、人才乏、成本涨,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难题。
(一)下一步工作。
在今年全市大幅撤并议事协调机构的情况下,市企业减负工作机构暂得以保留,我们将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认真履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和发展环境发挥应有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1、做好企业减负年度收尾工作和减轻市场主体专项治理的总结工作。年前拟组织召开一次系统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和市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总结今年工作,研究并提出明年工作思路,为明年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2、利用全国企业负担调查系统平台,进一步调整增补企业,完善本市企业负担状况动态监测制度,逐步建立企业负担监测体系和指数评价体系,及时跟踪监测分析企业负担动态,客观反映企业负担实际状况,为本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同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财政、工商、审计、法制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着力建立沟通顺畅、处理有力的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案件协调查处机制。
4、加强企业减负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市级成员单位和区县企业减负机构的议事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增强工作合力。
5、探索建立同兄弟省市区和本市区县之间相互学习考察与经验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企业减负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视野和能力。
(二)建议意见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希望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及牵头部门,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拓展并固化职能职责、充实队伍,加强对企业负担的针对性调研,强化对地方的指导协调力度,为推动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1、大力推动减轻企业负担立法工作,为地方开展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2、着力发挥好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地方工作机构和对口支持地方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抓企业减负工作的合力。
4、适当充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力度。
5、加强对新时期企业反映突出问题的针对性课题研究,向国务院提出更多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八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采取上下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各乡(镇)及县属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集中时间和人力,着力解决好一批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域、地方要实行重点监控,开展自查自纠。县减负办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涉农领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抽查和暗访,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督办查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有计划、分步骤进行。2020年我县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6月30前为开展自检自查自纠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进行专项整治。
(二)9月1日至10月10日之前,开展集中检查,进行重点治理。各乡(镇)及县属各相对农民反映的重点、突出案件进行专案清查和治理。县、乡(镇)关部门于10月15日将工作情况(含电子文档)报县减负办(农业局经管站),由县减负办汇总后报州减负办。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工作组,对各乡(镇)及县属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全县违反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