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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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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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计划和工目标围绕贯彻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开展宣传、调研和督促、检查工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四五”普法宣传和农业“两法”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以及涉农价格和费投诉举报周活动。三月二十日我们市农业局送法下乡小组一起专程赴仙居县横溪镇设摊宣传印发有关宣传资料多份接受群众咨询多人次。各县(市、区)相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其中三门县涉农价格和费投诉举报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减负办会同县纠风办、县物价局一起现场布摊设点x个设立举报电话x部电视讲话x次分发宣传资料多份悬挂横幅标语xx条接受群众咨询多人次受案件x起。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执法部门、涉农费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指导。去年以来我市x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为了及时了解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到位情况和农民负担真实状况我们于今年三、四月间深入基层搞调查。调查结果表明x年全市人均税费负担.x元亩均税费负担.x元比x年均减少%。其中:农民直接承担提留统筹费x万元比上年减少.x%元占上年人均入的x.%个百分点;x年全市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分别为万工和万工比上年减少万工和万工人均两工负担x.工比上年减少x.工比全省人均两工负担减少x.工;x年全市农户承担的社会负担为x万元比上年减少x万元下降.x%人均为.x元比上年减少了x.x元下降%。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民负担确实得到减轻。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撰写了《对台州市农民负担工的调查思考》的调研分析了现状、特点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供市有关领导参考。同时我们起草并市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x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意见》部署和指导面上工。
(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办案件。今年三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就做好全市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治工抽查了黄岩区和温岭市的水电部门和农机部门总体情况比较正常但对个别地方存在的超标准费问题进行督促改。今年四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对6个县(市、区)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费情况进行抽查共发现违法违规案件起涉及各种乱费金额x元。些案件涉及面广量大为了有效制止乱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市减负办、市计委、市纠风办根据浙价检[]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农民建房费专项治的通知》的件精神联合下发《关于x年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费违法案件的处意见》给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其改。
(四)及时处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四起x批次多人数。查办省减负办转办案(事)件四起其中:仙居一起路桥二起三门一起。些案(事)件大多涉及农民建房过程中的乱费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发生时间较早情况错综复杂所以办结有一定难度。尽管如此但我们对农民信访案(事)件均十分慎重动之以情晓之以能按政策落实的尽量做好转办和督办工不能按政策落实的也尽量做好思想说服工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农民负担的“三乱”现象仍屡见不鲜。尽管几年来我市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有的基层党委、政府和涉农费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顾农民群众承受能力在办学、修路、造桥和基础设施建设中随意设立费项目和抬高费标准面向农民费、资和摊派。如:中央明令取消的农民建房级差排基费我市普遍地方在取;浙价费[]号件规定从x年秋季起对高中择校实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我市在贯彻此件时专门召开听证会并下发台计费[]号件明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和择校生实行“三限”办法其中择校生费最高不得超过x万元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新生总人数的%。可学校方面仍我行我素不但坚持挤占计划内招生扩大计划外招生甚至将计划外招生扩大到%以上而且明显超标准费加重了农民负担;台计费[]号件规定取消部分县(市、区)自行出台的在生猪屠宰环节的费项目但据屠商和农户反映此件非但没执行有的更加变本加厉;等等。
(二)农民负担工有所放松。我市自去年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直接负担确实得到明显减轻。但从上半年调查情况看各地对农民负担工有所放松没有象以往那么重视了加上上半年“非典”因大家把注意力都中到抗击“非典”上很少顾及农民负担工。
从以上存在的问题看农村税费改革后虽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但一些政府和部门为了某种需要不顾政策、法律规定不顾农民承受能力仍然搞变相费和抬高费标准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减轻农民负担工任重道远。今年下半年我们打算做好以下几项工:
(一)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工检查。八月份我们争取市财政局一起对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到位执行不走样。尤其要对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使用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重点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同时对村体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管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平调和挪用防止将一事一议筹劳变成固定费项目。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以巩固减负工成果。
(二)认真清涉及农民负担的费项目。九月份我们争取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计委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费项目的重新审核工严格按照国办发[]号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x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农村的各种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清结束后将重新核定应予保留的行政事业性费项目的费标准并予以公示。
(三)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工。十月份我们争取市纠风办、市计委物价所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明查暗访活动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费和搭车费、农民建房乱费、农村义务教育乱费和农民进城务工乱费进行专项治治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费。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件精神予以处并公开曝光。
(四)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我们要在继续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费部门工汇报制、涉农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些制度的监管用。
(五)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对农民信访案(事)件我们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和转办、督办工;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及时做好调查处;对重大恶性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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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落实减负工作相关制度。
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明确各项责任。将相关涉农收费文件在局公开栏张贴公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推进减负工作。
二、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皖价费〔〕号文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只收取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具体标准为:证书正本工本费xx元/份,证书副本工本费x元/份,技术服务费x元/家。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号)规定,自x年x月x日至x年xx月xx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x年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份,收取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x元,减免x元,未收取统一ic卡工本费。
2、严格按照规定收取产品质量检验费。
三、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
一是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相关制度,严明纪律规定,杜绝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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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我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xx镇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镇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xx市xx镇人民政府。
12月20日。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二
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城关、稳定农村的重要举措。城关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精神,不折不扣执行有关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职能部门和镇直有关部门均按照上级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依据收费。
1、农村义务教育方面。
今年,我镇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书费,全镇享受一补280人,其中中学200人,每学期500元/人;小学80人,每学期375元/人,全年合计享受金额26万元,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深受群众及学生家长的好评。
2、农民建房土地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除正常收取耕地占用税外,没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3、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方面。
计划生育部门除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和第38条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节育手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的证件办理,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另外,全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60岁以上有98人独女户及双女户享受了每人每年840元补助政策、86户享受600元补贴,共计补助金额达133920元。
4、农村用电方面。
农村照明用电执行0.56元/千瓦时;农业生产0.614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和其它5月份前0.78元/千瓦时,5月份后0.8013元/千瓦,没有加价收费现象。
1、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
今年我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9160户,补贴面积28511.893亩,全镇共发放粮补资金2523023.4元,于3月5日前兑付农户。
2、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2012年我镇共涉及有退耕还林任务的村31个,补贴面积9064亩,(其中:每亩补助160元4511亩,每亩补助90元4553亩),补助农户3160户,10年应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31530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2011年还未发放。
3、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财政下拨我镇村级补助资金114.3972万元,已发放到位。
4、农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对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的政策,我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凡是购买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分别到县农机局进行了登记,按照政策进行了补助,共补助农机具78台,补助资金30万元。
今年,我镇共有22个村申报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涉及水利、道路、村容村貌整治三大项。项目投资预算额共769.3986万元,其中村民筹资共63.452万元,村民酬劳工日数90935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共122.661万元。除按照上级有关补助政策外,没有发现强行集资、推派问题,并且各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价格信息,我们要求由物价部门牵头,在全镇32个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农监部门跟踪督查。通过公示制度的落实,使农民群众明白了价格标准,哪些应该交,哪些不应该交,哪些该交多少,有效遏制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在“限额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宣传部门牵头,订阅年度党报党刊,严格执行限额标准,即1500口人以上的大村每年度不得突破800元,1500口人以下小村每年度不得突破500元。
在“责任追究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镇纪委牵头,农监、组织等部门参加,一旦发现涉农案(事)件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姑息迁就。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x月xx日。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三
“减负”无疑是从政府部门到各级学校关注最多的热点。学习时间过长、家庭作业太多、睡眠时间太少……社会各方的呼声强烈,课程改革——直指“减轻课业负担”,今年一开学我校根据上级指示,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一、加强学习,更新理念,改变方法,从课程改革抓起,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全面发展。
我们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了解上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在教学工作中自觉落实二期课改精神,减轻学生负担。
我们要求教师,“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善师生关系,建立课堂教学的师生互动,给学生多一点时间和空间,让学生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发展。
要求课堂教学设计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建立与学生自身的经历和经验的联系,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要求教师建立新的教育质量观,不再以学生掌握多少知识,取得怎样的学科成绩作为教育质量高低的评价标准;而是以学生在学习中能不能综合地运用各学科知识,发现、探讨和解决一些诸如学科、社会、学习中不断产生的问题,培养少年儿童的创造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制定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管理。
本学期一开学,我们特制定以下措施,以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的减轻。
1、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四、五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45分钟,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形式惩罚学生,否则按违纪一次处理。
2、各班一律不安排早自习,确保学生早晨的睡眠时间。课外活动、晚托班时间,任何学科教师不得随意占用讲课,否则按违纪一次处理。
3、各科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教法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不得拖堂。拖堂一次按违纪一次处理。
4、各年级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任何学科不得给学生排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隐私不得在家长会和其他集体场合公布等等。发现一次按违纪一次处理。
5、音、体、美学科教师的课时不得自行转让给其他学科的教师,否则按空堂处理。
6、各科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7、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的单元考试不超过4次,取消期中考试。不得擅自提前复习迎考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
8、教导处不定期地对学生减负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掌握学生负担情况,反馈于教师,以便改进。
三、全面调查,了解全校课业负担情况,及时反馈于教师。
第10、11周,我们向全校学生家长分发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调查表。调查结果如下:
一年级:有49%的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适量,41.8%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轻与较轻。7%的家长认为语文作业负担重与较重,3.6%的家长认为数学作业重与较重,2.7%的家长认为英语作业重与较重。
二年级:有54.5%的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适量,45.4%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轻与较轻。6.6%的家长认为语文作业负担重与较重,3.3%的家长认为数学作业重与较重,2.4%的家长认为英语作业重与较重。
三年级:有51.25%的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适量,33.1%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轻与较轻。10.6%的家长认为语文作业负担重与较重,2.5%的家长认为数学作业重与较重,6.8%的家长认为英语作业重与较重。
四年级:语文学科:有74.2%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5%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2.8%家长认为作业负担轻。14%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重,2.8%的家长作业负担重。数学学科:有34.2%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43.2%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17.4%家长认为作业负担轻。5%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重,没有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重。英语学科:有59.5%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21.3%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2.2%家长认为作业负担轻。10.1%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重,2.2%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重。
五年级:语文学科:有68.1%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5.9%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4.8%家长认为作业负担轻。17.3%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重,4.3%的家长作业负担重。数学学科:有70.2%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17.82%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5%家长认为作业负担轻。5%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重,0.5%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重。英语学科:有55.6%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20.8%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8.1%家长认为作业负担轻。12.9%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重,1.3%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重。
我们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一、二年级的学生课业负担数据表明比较轻,许多家长建议增加作业量;三年级的学生课业负担比较适量;四年级语文学科、英语学科学生课业负担比较适量,数学学科学生课业负担比较轻;五年级语文学科、英语学科学生课业负担个别班级略较重,数学学科学生课业负担比较适量。
作业负担的重与轻是相对的,同样的作业量,对于优生来说很轻,但对学习困难的学生来说却较重,有些学生在做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作业速度慢,这样作业积累多,形成表面上的作业负担重。
总之,我们学校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老师做得比较好。
根据调查情况,我们建议教师:
1、在学生能承受的情况下,可布置一些探究性的问题让学生在空余的时间去进行探究,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
2、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作业有所区别,有不同的要求。
3、多与家长联系,与家长一起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效果。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四
时间一溜烟儿的走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我们该怎么去写自查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xx]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围绕贯彻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开展宣传、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农收费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一项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直属各单位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减负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学习,意识明确。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年中,专门召开减负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减负工作。每季度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减负意识。对殡葬坟墓价格开展专题研究,出台了公益性墓地实行行业指导价。
(三)收费公示,透明执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台州市民政局网站和全市9个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均设立有收费公示栏,做到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公开,透明。如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一对结婚登记手续的工本费,从开办以来一直维持在9元,无其它任何搭车收费,并按规定为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做到收费公开、合法有据。殡仪服务价格严格按照临发改价[2009]14号、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同时,严格落实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减负收费,保障困难群体的最大利益。
(四)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年中和年末,都要采取与监察等部门联合检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形式,把开展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和专项清理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减负”要求在民政工作中得到落实。
(五)重视信访,及时有效。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无信访积案。我局认真接待处理农民信访举报案件,从1-11月份统计来看,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信访问题全部办结,及时化解农民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一)农村低保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截止第三度,全市农村低保对象37742户60732人,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7042万余元,与去年同比增加8.4%,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202元,月平均补差达133.8元,去年同比增加了15元;二是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继续推进。农村星光老年之家今年全市计划完成500家,截止10月底,已完成90%;三是继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今年我局与三门县沙柳镇大周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制定了帮扶计划,为该村困难群众送上了慰问金,并专门拨出专款用于该村的老年公寓建设。四是根据省厅要求,全面推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方式,除路桥区外全部投入运行。今年的医疗救助筹资以人均8元列支,比去年长了1元。
(二)殡葬服务收费工作规范有序。一是严格按章收费。我市殡仪馆的殡仪服务收费一直坚持按章收费,每次殡仪服务收费调整都由省市两级物价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普通服务项目收费、特需服务项目收费也均严格按省市物价、民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收费项目上墙公示,在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同时还公布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丧户和社会监督。二是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时采用财政监制的票据,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管;2006年以来每年审计部门派审计人员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市殡仪馆进行财务审计;每年由市人事局进行事业单位年检年审;同时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经常性监督。三是减免特殊困难群体治丧费用。根据《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08〕277号)的要求,全市各殡仪馆对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治丧费用减免,今年来共减免遗体火化费用155具,减免金额19.5万元。
(三)大型公益救助活动有效开展。组织开展了“2010浙江福彩百万助学”大型公益救助活动。在中福在线销售厅门口举行了助学资金发放仪式,这次活动共资助了22名今年应届考上大学的特困生,他们当中大多是低保户和父母生重病,家庭十分贫寒,有相当学生有可能失去高等教育的机会,我们及时送上福彩公益金,圆了他们的大学梦,切实减轻了负担,并进一步宣扬了民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
(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通过加强基层民政政治建设不断减轻农民负担,落实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个到位”,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完善了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针对减负工作的新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婚登,殡葬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温岭、玉环等地丧葬费用政府买单的落实意愿,从群众意愿、买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台州的实际等多方面进行调研论证,加速探索推行该项制度,实实在在地减轻农民负担。
(二)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管机制。要把维护权益、开展财务公开和农村审计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核定涉农收费标准时要会同同级物价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共同核定,每年坚持将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报同级农民负担监管办审查备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明察暗访制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农民负担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三是不断加强和落实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专题研究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步骤,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换届工作正规有序。加强对村级换届中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维护好农村经济秩序,确保农民权益,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六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让每一位教师面向变革”,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关于“减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科学减负,努力实现“励精图治,让所有的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的办学目标,为此,我校采取了以下措施:
我校积极组织老师们学习有关肩负的文件和案例,让老师们明确肩负的意义和必要性。因此,师生关系得到了改善,课堂上师生互动,让学生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发展。
老师们的教学设计也能从学生的角度出发,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健全制度,落实“减负”责任。
实行减负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负责人,小组成员各负其责,责任到人。
2、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推行学生作业公示制度。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积极实行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
(1)布置作业,在“质”上狠下功夫,尽量不重复布置,有效地避免无效作业。
(2)布置作业,在“量”上做到适当:每天的作业量严格控制,课堂作业,尽量做到了当堂完成,不留到课外去。
(3)作业布置注重了“实”:作业布置,因材而定,具有一定的梯度。
(4)作业布置努力做到少而精:根据当天所学内容,以及知识的重点和难点,精心设计,尽量做到不遗漏知识点。
4、加强了校本培训,努力做到认真备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40分钟要质量。
5、积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
“减负”的目的和要求,听取家长、学生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学校实际按规定进行整改。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没有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没有增加周活动总量。
2、控制了学生在校时间。
3、控制了学生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六年级各科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4、校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了教师的作业布置情况。
总之,我校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将一路既往按照教育局的要求,严格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四五”普法宣传和农业“两法”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以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投诉举报周活动三月二十日,我们与市农业局送法下乡小组一起,专程赴仙居县横溪镇设摊宣传,印发有关宣传资料xxx多份,接受群众咨询xx多人次各县(市、区)相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其中三门县涉农价格和收费投诉举报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减负办会同县纠风办、县物价局一起现场布摊设点x个,设立举报电话x部,电视讲话x次,分发宣传资料xxxx多份,悬挂横幅标语xx条,接受群众咨询xxx多人次,受理案件x起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执法部门、涉农收费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指导。去年以来,我市x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为了及时了解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到位情况和农民负担真实状况,我们于今年三、四月间,深入基层搞调查。调查结果表明,xxxx年全市人均税费负担xx.x元,亩均税费负担xxx.x元,比xxxx年均减少xx%。其中:农民直接承担提留统筹费xxxx万元,比上年减少xx.x%,元,元,%,个百分点;xxxx年全市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分别为xxx万工和xxx万工,比上年减少xxx万工和xxx万工,工,工,工;xxxx年全市农户承担的社会负担为xxxx万元,比上年减少xxxx万元,下降xx.x%,人均为xx.x元,比上年减少了x.x元,下降xx%。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民负担确实得到减轻。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撰写了《对台州市农民负担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文章,分析了现状、特点与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供市有关领导参考。同时,我们起草并与市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xxxx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部署和指导面上工作。
(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办案件。今年三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就做好全市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整治工作,抽查了黄岩区和温岭市的水电部门和农机部门,总体情况比较正常,但对个别地方存在的超标准收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今年四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对6个县(市、区)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共发现违法违规案件xx起,涉及各种乱收费金额xxxxxxxx元。这些案件涉及面广量大,为了有效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市减负办、市计委、市纠风办根据浙价检[xxxx]xxx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联合下发《关于xxxx年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的处理意见》给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其整改。
(四)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四起,x批次,xx多人数。查办省减负办转办案(事)件四起,其中:仙居一起,路桥二起,三门一起。这些案(事)件大多涉及农民建房过程中的乱收费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发生时间较早,情况错综复杂,所以办结有一定难度。尽管如此,但我们对农民信访案(事)件均十分慎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能按政策落实的尽量做好转办和督办工作,不能按政策落实的也尽量做好思想说服工作,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贯彻此文件时专门召开听证会,并下发台计收费[xxxx]xxx号文件,明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和择校生实行“三限”办法,其中择校生收费最高不得超过x万元,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收新生总人数的xx%。可学校方面仍我行我素,不但坚持挤占计划内招生,扩大计划外招生,甚至将计划外招生扩大到xx%以上,而且明显超标准收费,加重了农民负担;台计收费[xxxx]xxx号文件规定,取消部分县(市、区)自行出台的在生猪屠宰环节的收费项目,但据屠商和农户反映,此文件非但没执行,有的更加变本加厉;等等。
(二)农民负担工作有所放松。我市自去年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直接负担确实得到明显减轻。但从上半年调查情况看,各地对农民负担工作有所放松,没有象以往那么重视了,加上上半年“非典”原因,大家把注意力都集中到抗击“非典”上,很少顾及农民负担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从以上存在的问题看,农村税费改革后虽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但一些政府和部门为了某种需要,不顾政策、法律规定,不顾农民承受能力,仍然搞变相收费和抬高收费标准,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今年下半年,我们打算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工作检查。八月份,我们争取与市财政局一起,对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到位,执行不走样。尤其要对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重点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同时对村集体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平调和挪用,防止将一事一议筹劳变成固定收费项目。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巩固减负工作成果。
(二)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九月份,我们争取与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计委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重新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办发[xxxx]xx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xxxx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清理结束后,将重新核定应予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
(三)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十月份,我们争取与市纠风办、市计委物价所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明查暗访活动,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治理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我们要在继续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部门工作汇报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我们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和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对重大恶性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我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xx镇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镇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我镇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我镇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农业税一律按3%的税率征收,单此一项全镇农民免交农业税34.66万元。农民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各涉农部门具体收费项目能够按有关收费文件执行。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书、婚育学校学习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屠宰税、中小学收费、农村住宅用电、派出所、卫生院各项收费办证均能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项目范围环节和标准收取,没有超标准收取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的监管。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情况,我镇一律实行公示制度,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不抵顶各种涉农收费,切实将各种政策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20xx年,我镇种粮直补款为0.7579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有关农户手中。
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涉农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监督力度。我镇纪检、人大等部门,认真依照《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的,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绝不手软,因此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收费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将有关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示,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20xx年,我镇清理废止涉农收费项目13项,降低涉农收费标准的1项,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个,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个,有力促进了我镇“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年来,我镇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效工作机制还有待改进和加强。在新形势下,今后我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我镇无“三乱”现象,切实减轻我镇农民的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九
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一抓到底,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这是姜春云同志任国务院副总理时在向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报告时说的。他强调,国务院对今后一个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的要求是:坚决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资和劳务全面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严格禁止多种面向农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涨价、乱罚款和乱摊派,取消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杜绝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的恶性案件,切实把过重的农民负担减下来。
第一、坚持现行农民合理负担的基本政策稳定不变。包括: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稳定不变,提留统筹费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5%的政策稳定不变,农民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的政策稳定不变。这三个稳定不变不能因农业丰收、农民收入有所增加而改变。
第二、严禁出台农民合理负担之外的各种集资、收费项目。严禁一切要农民额外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都不得以检查验收和评比形式,变相搞这类达标升级活动,严禁搞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今后各级政府和部门均不得再出台任何加重农民负担的集资项目。教育集资必须依照《教育法》的规定坚决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控制数量、严格审批。兴修道路、电力、通讯等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民集资、收费。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九五”期间,停止审批一切面向农村的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摊派行为,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订阅报刊和购买书籍,必须自愿、量力,不得强求。
第三、按照公平合理负担的原则,改革提留统筹的计提办法。要尽可能实行以村人均纯收人为依据收取提留统筹,并逐步过渡到按农户的实际收入收取。要坚决纠正农业特产税、屠宰税高定指标、层层加码和按户头、人头、田亩平摊征收,以及承包招标征收等错误做法。
第四、收取合理的税费,也要因时因地因户制宜。对遭受灾人祸的困难户的税费,应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由此而减少的收入,不能分摊到其他农户身上。
第五、做好征收提留统筹的宣传、引导和说服工作。向农民收取合理负担范围内的钱物,必须讲明政策,讲清道理,说服农民积极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严禁动用警力、械具,严禁派“小分队”、“工作队”到农民家里拿粮抓猪牵牛机房等错误做法。更不准发生打人、体罚、拘押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加强民主监督。全面实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预决算、监督卡、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最基本的是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进行监督。提留统筹的收支帐目必须公开,定期向农民公布。对农民要求查帐要持欢迎态度,对农民因不合理收费和非法行为的上诉,要及时受理。
第七、精兵简政。减轻农民负担,必须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裁减编人员,减少吃补贴的干部职数。
第八、逐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多种途径开辟财源,逐步增加集体积累,多为农民服务,减轻农民负担。
第九、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因地制宜逐步推行。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
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执法局。度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具体做法如下:
局领导班子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局长任组长,并分工xxx副局长专抓。对有关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示;对减负工作做到逢会必讲,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同时公布投诉电话2个,随时接受广大农民的监督。
二、规范自身行为,涉农收费执行到位。
一是降低了省政府规定保留的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334号文件)规定,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从1月1日起就已经降低了此项收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元降为现每人每月9元,此项费用一直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全部按规范的办理流程在就业中心服务大厅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取消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公本费和失业证公本费。据统计,我局就业中心今年办理的就业登记卡为xxx份,失业证为xxx本,分别为农民减轻负担xxx元和xxxx元。
三、重视保护民工权益,维权到位。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一年来,劳动监察大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4次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今年2月开展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检查活动;7月开展了养老保险检查;9月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检查;12月份开展了“金霆行动”的执法大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较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受检查用人单位xxx户,涉及劳动者xxxxx人,补签劳动合同xxx份,发出限期补办用工手续通知书31份,受理解决劳资纠纷案68宗,追回被拖欠的工人工资达xx万元。
一年来,我局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减轻农民负担有效工作机制还有待改进和加强。在新形势下,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局无“三乱”现象,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农村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
xx县劳动保障局。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二
半年以来,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放在首位,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不断适应农民负担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着重突出减轻农民负担这个主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新路子,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
一是正在与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法制办、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晋农经发20xx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今年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要求各地要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按照农业部的要求,组织各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开展了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工作。就各地存在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问题,省负担监管办正在与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取消部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项目的通知》。切实为我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起步和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三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调研和培训。为适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的新形势,4月份,省减负办与省财政厅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方山县、武乡县等9个试点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调研,通过调研,基本掌握了各试点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并客观总结了各地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为下步在全省全面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做准备。
5月初和6月初,针对各地试点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出现的程序不规范、政策内容不熟悉、原则界限把握不准的实际,省减负办先后在晋城市和应县,举办了两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培训班”,对全省负责一事一议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受训人员达240人次,通过培训,使大家对一事一议的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对财政奖补政策更加清楚,把握原则界限的准确度进一步提高,为更好地规范全省的一事一议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中央、省有关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继续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三是继续抓好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坚决堵住农村“三乱”的发生。认真落实中、省明令取消、免收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继续做好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加大对农村灌溉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等方面收费的专项治理力度,严肃处理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和追究的力度。高度重视涉农信访工作,针对土地征用补偿、农村教育收费、农村财务等热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恶性案件,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的稳定。
五是在全省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为巩固税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狠抓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减负办将会同省纠风办、财政厅、省物价等单位,计划在10月份对全省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三
2、落实责任。
3、加大投入。
二、制度完善,切实把“减负”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把关,减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一是把好预算关。
二是把好审议关。
三是把好审核关。
四、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四
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把**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镇辖12个办事处,86个村,8.3万人,11.9万亩耕地。负担人口26355人。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会议精神,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全镇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为全面落实减负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从年初开始,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宣传办、经管站、审计办、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分析减负工作,具体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和实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透明度。层层召开各办事处、村干部会议,加强对中央、省、市、区一系列会议精神的学习,广造社会舆论。利用电视台、宣传车、村广播、标语口号等广泛宣传农民减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与各办事处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责任状,制定了奖惩措施,明确了各办事处、村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组织抽调120多名包村干部,作为减负工作直接责任人深入到村,了解信息,体察民情,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是严格“一票否决”制度。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评先树优、考核和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农委、纪检、财政、组织、经管站等部门都按照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凡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责任问题者,一律取消单位及负责人年终各项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
四是加大投入,完善管理。设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与经管站合署办公,由经管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宣传、审计、经管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办事处会计网长任成员,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实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介入、纠正,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制度完善,切实把减负“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全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今年我镇“一费制”的标准为:1-2年级小学生每人160元,3-6年级小学生每人210元;中学生每人300元。
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各村、组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合并计算后没有超过限额标准,每村800元。
四是严格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增加农民负担现象,从上到下一查到底,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时刻崩紧了农民负担这根弦。
三、严格把关,减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20我区取消了农业税和“两工”。根据省[2005]11号文件,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不再向农民固定收取和摊派。可以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审核审批、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针对该政策,重点把好了“三道关口”:一是把好预算关。对于部分有公益事业的村,由村级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提出,按规定编制项目预算方案,办事处会计、包村干部全程盯靠预算过程,禁止搭车收费;二是把好审议关。预算方案完成后,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审议时,办事处主要干部、包村干部全部到会,按会议参加对象、应到人数等规定组织好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所作的决定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签名后生效。三是把好审核关。筹资筹劳方案通过后,各村将筹资筹劳的项目、数额及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情况等如实填写《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申请表》,经办事处、经管站审核,政府批准后,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我镇今年的筹资筹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汛排涝工程、南大沙河险段治理及商业街硬化等重点工程筹资筹劳,每个劳动力40元。筹资方案在镇人代会上一致通过,各村按照分配数额收取,没有乱搭车、乱加码现象。二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筹资筹劳,各办事处根据工作量大小,按“一事一议”程序收取了15―20元不等的款项。
2、各项减免照顾政策和赈灾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对全镇7031名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二等以上残疾人、五保户、困难户依法进行了减免,共计减免金额38.77万元;粮食直补全部到位,共涉及9.19万亩,2万余户。今年5月上旬,已将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户,共发放直补119.47万元;良种补贴共涉及5万亩,补贴资金50万元。
3、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金应到位79.696万元,已到位39.9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发放。
4、无动用警力、组织小分队向农民强行收钱、收物现象。
四、监管并重,减负工作常抓不懈。
1、定期开展农民减负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落实镇级领导包办事处分工责任制。对所包办事处逐一排查摸底,对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过程中走过场,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村,推倒重来;二是镇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每年两次组织对全镇106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检查,选择监测村,合理设置农民监测点,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各办事处,责成办事处限期按要求解决。三是涉农收费部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农民生产性费用及水费、电费控制在合理收费范围。现我镇每年每人水费不超过12元,部分村自愿选出代表义务管理,效果很好;电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正常收取,没有超标准乱收现象;四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活动。
2、及时发放负担卡,全部使用减负专用票据。
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向农户收取款项劳务前,必须先写出申请,报办事处、经管站、镇政府审核、批准,将农民负担卡填发到户,并以此作为农户上缴筹资提供劳务的依据,防止了乱收费;所用票据全部使用文件所规定的使用“山东省农村公益事业筹资专用收据”,并实行领取销号制。
3、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认真妥善处理涉负信访问题。
对涉及农民负担方面的信访问题由镇减负办安排专人接待处理,积极实施“一督六严”工作法。“一督”,即对全镇涉负案件的信息排查、责任落实实行督办单制度。各办事处每周汇总一次本辖区的不安定因素上报减负办,由减负办填写督办单,上报主要领导阅示,明确结案时间和标准。结案时,各办案人员在督办单上签字,便于落实责任;“六严”:严程序。由村两委会、办事处、减负办逐级受理信访案件,仍无法处理时,镇里成立专案组,进行处理,确保“小事不出村、办事处,大事不出镇”,不出现越级访和群体访;严责任。明确规定村支部书记、办事处书记分别是村、办事处信访稳定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信访案件积极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不得随意将问题上交;严查处。对信访案件反映的真实问题要从快严处理,抓民心、树正气。对今年我镇出现的到市以上涉负信访案件,均妥善予以处理,杜绝了重复访的发生;严反馈。将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信访人,防止因反馈不及时引起的重复上访;严调度。对重大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镇里随时调度,监督办案过程和效果;严奖惩。凡出现一起到区以上个人访的,分别罚所属村支部书记和办事处书记100元,并写书面检讨;出现一起集体访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完善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年终综合考评时,与评比先进和职务调整相挂钩。今年以来,我镇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工作任重而道远,完善工作,必需下大力气抓好抓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农村各项工和健康开展,确保全镇乃至全区的社会稳定。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五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
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
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政府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白蝉乡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乡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我乡20xx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我乡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农民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各涉农部门具体收费项目能够按有关收费文件执行。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书、婚育学校学习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屠宰税、中小学收费、农村住宅用电、派出所、卫生院各项收费办证均能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项目范围环节和标准收取,没有超标准收取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的监管。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情况,我乡一律实行公示制度,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不抵顶各种涉农收费,切实将各种政策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20xx年,我乡种粮直补款为0.7579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有关农户手中。
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涉农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监督力度。我乡纪检、人大等部门,认真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的通知》等规定,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的,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绝不手软,因此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收费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将有关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示,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我乡“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半年来,我乡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效工作机制还有待改进和加强。在新形势下,今后我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我乡无“三乱”现象,切实减轻我乡农民的负担,促进我乡农村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
六、我乡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乡管,乡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20xx上半年,乡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乡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篇十七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各项惠企减负政策和关于企业减负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了全市企业生产销售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前三季度,据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联合公布的数据,全市地区生产总值8637.1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4%,增速居全国第三;规上工业产值11030.49亿元,同比增长13.6%,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有34个行业总产值实现增长。
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312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4%,实现利润总额507.2亿元,同比增长17.5%;实交税金590.8亿元,同比增长15.6%;提供劳动者报酬1219.8亿元,同比增长15.1%。全市已累计发展微企10.03万户,带动和解决76.28万人就业,微企注册资本金总额达105.94亿元,实现产销值510亿元。
(一)全市性的政策措施
今年9月我市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70号)。该《意见》是根据国发〔2012〕14号)和国办发〔2013〕8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发展的困难,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借鉴国外发展微企经验,结合我市小微企业发展实际和去年出台实施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基础上,就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解决小微企业用工难题、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揽子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我们相信,随着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深入推行,必将为重庆小微企业带来新的发展生机。
今年新推出的全市性惠企减负重大主要是根据市委《关于印发“五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群组发〔2013〕15号)之《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就实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舆论宣传、登记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专项行动于9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多做大,推动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以上政策措施推出后,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均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相应贯彻措施。此外,我市近年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在继续实施,主要有:
(1)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1+3”文件,即《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意见》(渝办发〔2012〕182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1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183号)3个配套文件。
(2)在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的《关于提振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2〕25号)。
(3)致力于缓解小微企业、农村种养殖大户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机构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的《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158号)。
(4)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信息委、科委等十余部门和单位参加,通过筛选1万户具备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入围“万户成长工程”,从财政、技术等各方面予以扶持《关于实施万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渝办发〔2012〕167号)等。
(二)市级部门的政策措施
各市级部门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政策措施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落实,如:市财政、市物价、政府法部门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对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基金做了进一步清理,确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和免征这些收费或基金后,全市每年将减收超过1、05亿元,其中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减收2387万元、税务发票工本费减收2499万元,免于提交审计报告惠及15万户市场主体,为企业节约成本近5亿元,同时,降低了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带动和扶助作用,申报获得中央财政信用担保补助资金4560万元,较上年增加1330万元,同比增长41%,在中央补助资金的带动下,担保机构对企业开展的担保业务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103%,贷款担保总额同比增长35%,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信部门牵头落实《xx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渝办发〔2012〕206号),截至11月,累计核发8批共5亿元的市级统筹资金;成功举办了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家重庆行暨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峰论坛活动,实现22个、总投资205、5亿元的项目签约;与光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新增专项用于支持市级统筹民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流动信贷资金20亿元,截至9月底,支持小微企业98户,发放贷款24、67亿元。由工商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联合建立的微企成长帮扶工作机制,截至11月,已有近9000户微企成长为中小企业。
(三)市企业减负机构采取的措施
一是根据工信部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全力搭建企业负担调查分析系统平台,将全市38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提供的116户企业纳入该系统,搭建完成了与之相匹配的“国家-市-区县-企业”四级即时通讯交流平台,同步建立了企业负担调查系统重庆企业数据库,推动系统内企业全面完成首次网上平台填报任务及我市与企业负担相关数据指标的收集上报任务。
二是积极组织和参与全国企业减负宣传周系列活动,我市企业减负办负责人蔡永生同志应邀参加了启动仪式暨政策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对重庆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扶助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帮扶理念、财税政策、金融服务和区县配套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及成效作了介绍,现场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先后报送的系列宣传材料也大都登上了工信部公众信息网站,为推介重庆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传递了正能量。
三是在全市启动实施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市场主体实施的无偿提供劳务或变相摊派财物、强求赞(资)助或捐赠财物、强制参加商业保险、强求参加社会团体或不必要的会议并收取费用、强制培训或技术考核等11类情形作为治理的重点,明确了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企业减负机构的`责任分工,并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中的典型案件,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保驾护航,截止11月底,共明察暗访123次、查找问题46个、梳理意见33条、制定整改措施23条、解决问题26个。其中,市企业减负办收到并受理有效投诉举报5件,已处理完成2件,另3件正在处理中。
由于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然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开户难现象仍存在。个别银行开户手续复杂,需要提交的资料也比较繁琐,有的需要预约排队,有的需要支付开户费、年度管理费等各种费用。二是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政策落实不理想。银行和担保公司担保、放贷动力不足,对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力度减弱,条件更加严格,微型企业贷款申请门槛高额度低贷款流程时间长,不能满足小微企业发展需求。
(二)税费支持有待进一步到位。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仍然较重。
(三)用地难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由于土地审批指标有限,微型企业建厂用地难以解决,部分微企成长为中小型企业后,扩展经营场地更是面对租金高、地难找等困境。
(四)小微企业总体创新能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受国内外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民间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还不够,创业的环境还需改善。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小吸引人才困难,人力、租金、生产、营销、管理等成本持续上涨,让众多小微企业感到生存压力巨大。资金缺、人才乏、成本涨,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难题。
(一)下一步工作。
在今年全市大幅撤并议事协调机构的情况下,市企业减负工作机构暂得以保留,我们将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认真履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为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和发展环境发挥应有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1、做好企业减负年度收尾工作和减轻市场主体专项治理的总结工作。年前拟组织召开一次系统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和市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总结今年工作,研究并提出明年工作思路,为明年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2、利用全国企业负担调查系统平台,进一步调整增补企业,完善本市企业负担状况动态监测制度,逐步建立企业负担监测体系和指数评价体系,及时跟踪监测分析企业负担动态,客观反映企业负担实际状况,为本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同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财政、工商、审计、法制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着力建立沟通顺畅、处理有力的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案件协调查处机制。
4、加强企业减负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市级成员单位和区县企业减负机构的议事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增强工作合力。
5、探索建立同兄弟省市区和本市区县之间相互学习考察与经验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宽企业减负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视野和能力。
(二)建议意见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希望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及牵头部门,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拓展并固化职能职责、充实队伍,加强对企业负担的针对性调研,强化对地方的指导协调力度,为推动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1、大力推动减轻企业负担立法工作,为地方开展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2、着力发挥好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地方工作机构和对口支持地方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抓企业减负工作的合力。
4、适当充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力度。
5、加强对新时期企业反映突出问题的针对性课题研究,向国务院提出更多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