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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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一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同时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二.法定。
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其实现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标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内容。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1、有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
2、勤政、廉洁、高效有利于政府取信于民,有利于国家长久治安。
五.剥夺。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所谓的“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剥夺的一个人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资格,只是将他参与社会管理和参政的权利剥夺。一个社会人的资格在民法上称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是天赋人权,不可剥夺。
原因对一些犯罪分子附加或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原因有三:一、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第二,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第三,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
判决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继承,转让。除由人民法院判决减刑或撤销附加刑,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申请免除。也不能申请用其他刑罚替代。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后,其还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不服判决的上诉、申诉权利。如果有发明,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国家专利,也可委托他人有偿转让,以实现其财产利益。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二
公民是一个国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除了日常生活以外,公民还应该对自己的政治权利有足够的认识。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意识到了公民的政治权利的重要性,并且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政治投票权。
政治投票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在进行政治投票时,我们可以了解到各种政治人物和政治政策。通过对各种政治政策的理解和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在投票时做出明智的选择。此外,政治投票权还可以促进民主,让公民能够发挥自己的政治意志,从而决定自己所属国家的政治方向。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认为,政治投票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我们应该积极行使这一权利,并在投票前深入了解各种政治政策。
第三段: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另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公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对各种事情的看法和想法,包括对国家和政府的评价。言论自由可以让公民了解各种观点和想法,并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认为,我应该珍视自己的言论自由,并尽量在表达观点时坚持原则和理性。同时,我也认为,言论自由是需要遵循一定规定的,不能泛滥,也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
第四段:结社自由。
结社自由是公民的另一项政治权利,它允许公民自由的组织各种团体和组织。这些团体和组织可以是政治组织、慈善组织,甚至是业余爱好小组。这些组织可以让公民互相交流、互相帮助、发挥共同创造力,同时也可以为社会作出贡献。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认为,结社自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权利,可以让人们团结起来,一同实现自己的理想。因此,我也应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并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
第五段:总结。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一个民主国家赖以建立并繁荣发展的基石。因此,公民应该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并亲身体验其中的权利。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认识到了政治权利的重要性,理解了这些权利的基本实现形式,以及如何更好地实现它们的方法。希望今后大家也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政治权利,一起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监督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四
1.识记:
(3)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2.理解:
(1)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的必要性;
(2)政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4)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分析:
(1)联系实际,结合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联系实际,结合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说明应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能力目标。
1.培养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特权”等问题。
2.培养应用能力。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自己的权利观、义务观。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逐步确立公民的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学会正确处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为今后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打好基础。
教学重点难点。
2.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3.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课前准备。
布置学生收集体现我国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材料、事例、图片。
回顾旧课。
(1)国家的产生、国家性质和本质是什么?
(2)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
教学过程。
[走进新课]。
请学生说说自己收集的材料、事例、图片。
提问:在同学们所举的事例中,哪些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哪些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学生回答:略)。
师: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与国家形成了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上。这一节课我们就要探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应履行哪些政治义务,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多媒体课件打出课题: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推进新课]。
师:权利是神圣的,义务是庄严的,我们不妨先从面上理解一下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
提问:你认为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呢?请举例说明。
预设(一):权利与义务都是法定的,我们的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预设(二):权利虽然是神圣的、法定的、不可非法剥夺的,但对于公民个人而言,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却是公民应尽的,是不容推卸的。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五
首先,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一项重大的权利和责任,其体现了公民主体地位,是公民参与政治的基础。在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集会游行自由等一系列政治权利。这些权利给予了公民表达自己意见和参与国家事务的机会,同时也要求公民有责任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因此,作为一个公民,我们需要自觉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积极参与社会政治,履行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其次,做好政治选举的公民意识是公民权利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选举是公民表达政治意志、参与公共事务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选举的关注,了解各个政治人物的政治立场、经历和政策主张,理性分析其策略和行为,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在选举中,我们要拒绝财力、权力、人脉等非理性因素的干扰,将自己的选票投向真正具有理性、有为、有才、有德、有品质的政治人物,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再次,言论自由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言论自由在维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进步和民主制度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民在言论自由的基础上,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批评政府、监督国家机构和公共权力,并有权利接受来自其他人的批评和建议。因此,我们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使用语言和行为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和侵犯。只有通过文明和理性的言辞交流,才能推动社会形成以善治为导向的和谐氛围。
此外,公民的政治权利应该伴随着社会责任的担当。公民权利的实现不仅是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一份社会责任。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维护社会安定、维护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制度。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公民的良好素质,不抛弃、不弃而去,保持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和偏远地区的人们提供帮助,让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也能分享到幸福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所述,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作为公民,我们要始终牢记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在政治选举中做出理性的选择,在言论自由中保持文明和理性,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担当起社会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六
知识目标:
能力目标:
增强对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这一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提高践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能力。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明确履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重要意义,明确忠实履行应尽的义务的要求;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
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课前调查法;情感激励法;小品表演法;设疑讨论法。
从活动“小明履行了哪些义务?”导入(帮助学生认识义务来自亲情、道德、法律等各个方面,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1、请学生仔细阅读图文资料。
2、经过思考,分四组分别讨论其中的一个方面,将相关内容分别填在表格中。
3、几个学生介绍自己填写的内容后,教师对此发表自己的见解。
小结:我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强调)。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朗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今天我们就要一起来探讨一下关于公民的义务的问题。
一、我们的法定义务(板书)。
(一)我们为什么要履行法定的义务。
案例分析:小珊应该纳税吗?
1、小品表演。
2、在思考,小组辩论(甲方认为小珊是未成年人不要纳税;乙方认为小珊是中国公民要依法纳税,这是公民的义务)基础上,在班上交流见解。(辩论中论述精彩的学生加5分,参加辩论的加3分,获胜团队每人加1分)。
3、教师小结(相关链接)。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因为这还是爱国的表现。比如公民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朗读并请学生说说马克思的话的意思。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相关链接)。
(二)我国公民应履行哪些义务?
1、学生朗读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义务,教师作简单分析。
2、除了上面谈到的义务,我们还应该法律履行哪些义务?
3、“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为什么?(学生讨论,教师适时发表自己的见解)。
总结提问:
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我们要履行法定的义务,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呢?(三点见书)。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七
《致青年教师》全书共分六辑“做个有胸襟的教师”、“不要急”、“心里装着学生的心”、“尊重常识”、“不放弃理想”、“播下一粒善良的种子”,共计85篇文章。
在书的自序中看到“对教师职业生命负责”的话时,有点受惊。因为我从开始教学至今还没想过如此深层次的问题,只是因为喜欢教书,喜欢面对一张张孩子们纯真的面孔,而走上教学的工作岗位。而在一个学期的实际教学中,我也认识到只有热情的教学是不完美的,对我的职业生命负责,我必须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就如吴非先生所言要做到“二者一家”,也就是成为思想者,学习者,实践家。虽只读了短短几十页吴先生的书我自己心里就有许多感触:作为一名青年教师,我们可以想的更多。只有团结、正气、奋进的集体,才能鞭策我们的进步;只有积极、向上、阳光的形象,才能让我们有更多发展的机遇。我们青年,是真正要自觉起来维护这个集体,推动这个集体,实现集体凝聚的力量。然而,优秀集体的全面塑造,良好集体形象的建立,绝非旦夕之间、轻描淡写即可成就。它需要我们青年教师每个人每时每刻的关注和努力,需要我们关注细节,关注小事,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
很多青年教师选择教育更多的是为找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当做了教师,发现教师之苦之累远出乎自己的想象,加之经济大潮席卷下,对教育工作得过且过,内心里想着能跳出这一行,彻底翻身解放。然而这个身真那么容易就能翻的吗?不准备做教师,你准备做什么?考公务员?办公司做生意?竞聘做电视主持人?做一番深思后就会发现,这些梦想的岗位往往只是个梦想,这些梦想的存在除了继续干扰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再不能起到任何推动人生的作用。
生气的时候也想随便做什么反正没做教师这么窝囊,上面有领导得罪不起,下面有学生稍一越界跟你人民来信。可气过之后还能怎样。不少青年教师就在这种目标混乱的无谓中长久徘徊,消耗自己最珍贵的黄金年华,及至过了浮燥岁月,安静下来了,却也再没有青春活力,再没有奋斗的勇气,一切就在表面的安逸中走向人生的尽头。这样一来,教育没做成什么,自己的生命也没做成什么。
阅读《致青年教师》之后,曾给予我前所未有的震撼读完这心灵记录下的文字,我仿佛经历了一次,走进了教育的另一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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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八
识记:夫妻之间有实行计划生育和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或子女未履行家庭关系中的法定义务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要承担法律责任;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理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运用:收集现实生活当中的有关事例,谈谈对公民在家庭关系中履行义务的认识。
2、能力方面。
通过教学,使学生能够初步运用法律知识观察、辨别家庭关系中各种现象的能力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3、思想觉悟方面:
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到人间处处有真情,从而增强他们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意识,铭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公民。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是本框的教学重点。因为这一问题最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它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重要内容,家庭内部的状况如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是本框的教学难点。
注意问题。
1、本框讲授重点是公民在家庭关系中的义务,对于权利让学生了解即可。所以,对于权利的教学让学生新闻记者教材就行。
2、启发诱导为主,让学生多读、多想、多议,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3、以课本基础知识为载体,重视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提高学生认识能力和思想觉悟。
4、本框内容涉及到家庭中人与之间的关系,所以在教学中要注重情感教育,以情激发学生,感化学生,从而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
5、法律知识掌握与道德品质教育要紧密结合。
导入新课:用歌曲《家和万事兴》引出如下问题,“你认为怎样才能做到家和?”学生讨论,教师引导。
对“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教学。
1、学生自己阅读课本,了解教材内容。
2、教师播放小品,学生思考问题:小品中的夫妻是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为什么?
1、案例分析,学生读材料,判断“丈夫是否付给已残疾妻子生活费?为什么?”
2、教师展示正机材料《爱,长明的灯塔》,与案例形成鲜明对比,让学生谈感受。
关于“父母要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教学。
关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的教学。
1、教师播放歌曲《常回家看看》,请学生思考本歌曲反映的主题。
2、让学生谈自己的父母在赡养扶助老人方面有哪些典型的事例。
3、教师展示《真情如金》的材料,让学生思想进一步得到升华。
课堂总结:教师展示知识结构图表。
计划生育。
夫互相抚养妻。
老年人。
成年人。
自己。
未成年子女。
我们的行动:1、学生讨论,作为仍未成年的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父母?2、学生齐读誓言。
课堂结尾:教师播放歌曲《家和万事兴》。
课堂教学设计模式图。
新课导入(利用音乐,创设情景,激发兴趣)。
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利用小品、录像直观形象)。
2、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正、反材料的运用,形成鲜明对比,说服力强)。
3、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义务。
(利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事例,提高认识,培养能力)。
4、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利用音乐,感染力强,提高觉悟)。
课堂主体。
(读读、想想、议议、点点)。
课堂总结(展示知识结构图表,直观系统地理解把握知识)。
思想升华(谈行动,读誓言,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
结束教学(首尾呼应,余味无穷)。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九
一、引论。
公民政治权利无疑是政治学与法学所共同关心的,但是,学者们偏重于对具体政治权利的研究而很少从总体上对之加以论述。这使对公民政治权利的界定停留于表面,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构成理解含混、不合逻辑,更缺乏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深刻把握。本文从二个方面讨论公民政治权利:公民政治权利是什么和为什么要有公民政治权利(即公民政治权利存在的根据是什么)。这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二个相关而基本的问题。本文的理论意图在于从总体上把握公民政治权利并对之做较为深刻的阐述。
二、定义与结构。
对公民政治权利,通行的定义是:“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以及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权利”。[1]这仅仅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定义,因为这一定义仅仅指明政治权利与作为一种政治行为的参与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指明公民政治权利作为宪法上制度设计的功能与本质所在。有的学者注意到了政治权利的功能而将其定义为:“参与政府管理与影响公共政策之权利”。[2]这一定义对政治权利的功能的'理解仍属偏狭。另有学者把政治权利定义为:“社会成员实现利益分配的资格”。[3]这一定义正确地从利益出发把握政治权利,较为深入地指明了政治权利的功能,但是,否认政治权利属于利益本身而仅视其为政治手段,更没有揭示公民政治权利的本质。
本文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定义是: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从而得以在社会的政治生活领域达到自我实现的权利。这一定义包含了对政治权利的二项相关认定:第一,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以此区别于公民的人身权利、物质权利、精神生活权利。由于政治生活在本质上是主体间利益关系的特定形态(与公共权力相关的形态),因此,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影响是涉及利益分配及其实现的。在这一意义上,可以同意政治权利作为政治手段而存在。第二,在最终的意义上,政治权利是使公民在社会的政治生活领域达到自我实现的权利,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则是达到这一自我实现的必经途径。因此,政治权利还应被认为是利益本身。这是超越了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这一层面而对政治权利的理解。
[1][2][3]。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
公共基础知识在招警考试笔试中也是必考的内容之一,所以同样需要考生们花时间和精力去做试题,积累知识、掌握做题技巧,才能更好的在考场上发挥。
1).行政诉讼的法定证据包括()。
a.物证。
b.视听资料。
c.当事人陈述。
d.鉴定结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测查考生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诉讼法)水平。根据《行政诉讼法》。
2).下列属于市场机制构成要素的是()。
a.竞争。
b.技术。
c.资本。
d.企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测查考生经济常识(市场机制构成)素养。市场机制是指在任何市场都存在并发生作用的市场机制,主要包括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
每日一模拟,每天一积累!在招警考试的备考路上,中公与你同行。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一
(一)、设计思路: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是新课标人教版高一思想政治必修二政治生活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二框安排的内容。主要讲述了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以及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本框题是上一框人民民主专政的延伸,是人民拥有民主真实性的重要体现。此外,也是同学们以后参与政治生活须知的基础性知识,因而显得非常重要。
本框的教学对象是高一学生,他们在初中已经接触过相关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知识储备,但较零散不系统,同时缺乏一定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方面的实践,理论基础单薄,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能力较弱。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时注重对学生初学时的接受能力的照顾,特别是本框处于政治生活的第一课,就需要教师在授课时注重给学生营造便于其理解知识的心理氛围,如通过视频,图片等激发学生兴趣,奠定政治课学习中的情感基础。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识记我国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政治性义务的内容。(2)把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3)理解权利与义务的之间的辨证关系。
2、能力目标: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们通过自主学习、小组讨论等方式,学会从具体材料入手,进行理论抽象,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体会用辩证的思维分析问题。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逐步确立公民的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学会正确处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为今后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打好基础。
(三)、教学方法:
(1)情境导入法:初步感知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引入实例法:认识公民的监督权、政治自由。(3)问题探究法:把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四)重难点分析。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重点)。
(五)教学准备。
1、教学工具:多媒体课件的运用。
2、教学课时:1课时。
(六)教学过程创设情景激学导思:教师活动:
模拟成人仪式: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十八岁成年之际,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完善人格,强健体魄,为中华民族的富强、民主和文明,艰苦创业,奋斗终身!
设计意图:创设学习情境,激发学习兴趣;用启发性的问题,引出本课的学习内容;用其亲和力创建“共享式”师生关系。
一、神圣的权利。
1、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板书)设疑探究引议释疑:教师活动:
多媒体:照片。
问题:他么在干什么?(引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民主选举知多少?】。
1、选举谁?
2、你们有没有选举的权利?为什么?
3、坐牢的人是否有?为什么?
4、居住在中国的外籍国人是否有?为什么?学生活动:
下列属于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1)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2)镇长的选举(3)县人大代表的选举(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5)居委会、村委会的选举(6)我们的班长选举学生活动:
学生对不同的选举进行判断,哪些属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那些不是。
设计意图:加深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理解,是学生能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其他的民主形式区分开来。
2、监督权(板书)教师活动:
多媒体播放视频:网友揭发周久耕事件。
问题:网友揭发周久耕事件,是在行使了什么权利呢?(监督权)。
(1)、谁监督。
(2)、监督谁?
(3)、怎样监督?
延伸:文字资料:新华社南京3月21日电(记者蔡玉高)记者21日从南京市纪委、市监察局获悉,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20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周久耕还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问题:周久耕的落马,说明了公民行使监督权有什么意义?学生活动:
学生观看视频。
思考后与邻近同学相互讨论,合作探究。
学生总结监督权的定义、内容和意义设计意图:
列举实时性和代表性较强的周久耕案例激发学生的思考兴趣,促使学生积极参与思考以达到教学目的,是学生能轻松的掌握监督权的定义、内容和意义。增加课堂气氛,调节课堂节奏。
问题设置的层次性,让不同层次的学生感受了“成功”。
3、政治自由(板书)教师活动: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学生活动:
学生根据网友对周久耕的评论,总结言论自由。延伸出其他的政治自由。设计意图:
教师引导学生有效地材料进行处理,提取有效信息。(学法渗透)从而达到教学目的。教师活动:探究生活:
人肉搜索:是通过你在网上提问题然后别的网友看到你提的问题来回答你的问题。
问题:我们应该如看待“人肉搜索”?能不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为什么?【事例】。
最典型的一例当属“很黄很暴力”,北京一名小学生指责一些网页“很黄很暴力”。没想到这短短的五个字成为攻击目标,小女孩和家人的相关资料都被公布到网上,并被恶搞,给小女孩的成长带来严重影响。
怎么评价这种行为?领悟生活: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权利并不意味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政治自由是相对的,要受法律的制约,是有条件。同时,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时不能损害国家或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学生活动:
对现在的网络热点进行思考和讨论。
归纳和总结出政治权利和自由是相对的、具体的、有条件。
设计意图:
选取网络生活中的事例,利用网络热点,可达到启智激趣的教学效果。
学生利用网络热点讨论和思考,培养了自学能力,拓展、提升学生的知识面。从而使学生学会正确的去行事自己的权利和自由。
二、庄严的义务教师活动:
[多媒体视频]2008感动中国人物------金晶。
问题:金晶为什么能成为感动中国的人物?
金晶的行为有哪些是值的我们学习的?为什么?
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遵守宪法和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学生活动:
学生观看视频。
对金晶的事迹进行评价。归纳总结出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义务。设计意图:
通过对典型人物、具体事例的分析,引导学生深刻体会作为中国公民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材料一:某市级领导周某在人大换届选举中涉嫌贿选被依法逮捕,在法庭上,他辩护道“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也是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又是市级干部,应该从轻处罚”。
材料二:李某夫妻搬到一个四合院,其邻居是一个老大爷,平时养一条狗。李某妻子是护士经常上夜班,且很怕狗。李某与老大爷交涉了几次没有结果,遂放言,“如果你再不把狗拴起来,我就把它毒死”,结果老人家买了监视设备,监督着李某一进一出,使邻居矛盾进一步激化。
探究1:周某的辩护是否合理?(能否因为其所陈述的理由而从轻处罚)为什么?问题引导: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一律平等是否等同于相同。每位公民是否都享受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强调平等是对等,享受权利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探究2:老大爷的做法是否可取?如果你是调解人,你准备如何调解?问题引导:(1)老大爷没有履行好管理好狗的义务。除了要办理狗证以外,要对狗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它不干扰邻居的生活。
(2)老大爷不能安装监视器,这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应该撤去。
(3)李某应充分体谅老大爷孤身一人的难处,不能恶语相加,使其事态进一步升级。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怎么做?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因此这一原则对我们的要求是:一方面是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是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探究3:两个案例主人公的思想有何共同点?
问题引导:两人的行为,都是只顾个人利益,不顾他人利益的行为,为己利益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集体利益,甚至是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在行使公民权利与履行公民义务时,必须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总结: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设计意图: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通过的对材料的对比和讨论,并结合现实进行思考:参与政治生活该如何把握基本原则呢?真正体会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
(七)板书设计。
(八)教学反思:
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理念,也锻炼培养了学生能力和合作精神。
教学中,教师根据教学所需不断转换角色,不仅创设和谐融洽的教学环境,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之中,而且适当“退位”让学生控制课堂,满足了学生感受“成功”的心理需要,教师适时地“点拨”可以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教学内容,在师生共同营造的平等、和谐气氛中,教师启发性的“循循诱导”和学生的“独立思考”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教学成为师生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有效载体,“教学相长”得以实现。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二
投影:青海一9岁女童成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2000年9月,陈瑾生父与胡生花由于感情原因离婚,陈瑾被判给母亲抚养。2002年5月,胡生花与西宁市沈家寨村村民阎生福结婚,而当时阎也有一个9岁的男孩。
今年3月17日19时许,年仅9岁的陈瑾从学校放学回家,与继父之子冬冬到外面玩耍。晚饭时分,继父阎生福与冬冬在套屋吃饭,母亲胡生花由于刚生完小孩在坐月子,在卧室吃饭。母亲的饭太多,欲分给小陈瑾一部分,遂叫小陈瑾去套屋拿碗准备进卧室时,继父阎生福跟了过来,手里拿着碗砸向陈瑾面部。经诊断,陈瑾右眼球破裂,右眼外部皮肤大面积裂伤,右眼眶周围深达骨头的裂缝有四、五处,从伤口、鼻子中取出的碗渣有数块,全部伤口缝合104针。据调查,家庭暴力贯穿在陈瑾生母的全部婚姻过程中,而最终又使陈瑾成为受害者。
目前,阎生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中国青年报》2003年4月11日。
提问:你认为这样的家庭、这样的遭遇会给陈瑾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家庭,是每个人成长的重要环境,也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生活是否幸福和睦,不仅影响着成员的心理,也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约束公民正确处理家庭关系。
家庭的含义:
家庭是建立在婚姻和血缘基础上,以夫妻关系为核心,包括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关系所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板书)。
1、父母子女关系的产生(板书)。
血亲――婚生和非婚生子女。
视同血亲――如收养。
2、法律特征(板书)。
收养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当收养关系成立,生父母关系即消除。养父母、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同血亲子女与父母间的权利义务相同。法律上还对养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予以保护。
(二)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板书)。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板书)。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即使父母离婚后,这种义务仍然存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如果没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且不能独立生活,父母也同样要承担一定的经济帮助。假如父母对未成年人和缺乏生活能力的子女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引导学生看书上小薛的案例)。
举例:为降低抚育费父亲竟状告12岁亲生女。
人民网南京5月20日电现年46岁的李某原是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去年9月他与第二任妻子经鼓楼法院调解离婚,时年11岁的亲生女儿由其母亲抚养,作为父亲的李某每月支付女儿240元抚育费。可前不久,李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状告仅12岁的女儿敏敏(化名),要求法院减免其支付女儿的抚育费。对此,李某自己的理由是,现在病休在家,每月才400元生活费,还有与第一任妻子生的儿子需要抚养,自己现在难以维持家庭生活。女儿敏敏对此更是委屈,说什么也不同意父亲再减免。
对这起少见的案件,鼓楼法院展开认真的调查了解,法庭发现李某是一名电工,今年2月底因考勤、定岗等问题与领导发生矛盾,遂以患病为由主动向单位提出病休申请,单位每月发放生活费。李某现在的生活状况与离婚时并未发生很大变化,自动放弃工作岗位并不能说明丧失了劳动能力,现在经济负担较重不能作为状告女儿的理由,因此李某的减免请求被法庭当场驳回。
――人民网。
2、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板书)。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对他们的道德教育将决定我国21世纪的社会道德状况。因此,教子弟立品行,家庭承担更大的责任。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问题是,许多家长在教育子女立身做人方面至今存在比较严重的认识与行为脱节:要么一味溺爱、娇宠、庇护;要么任其跋扈,一点不管;要么终日喝斥抑或教唆等等,到头来,培养出来的孩子就如同鲁迅先生说的:“在门内门前是暴君,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去了网的'蜘蛛一般,立刻毫无能力”,或“如暂出樊笼的小禽,它决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
平时,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密切配合,对促进学生发展进步,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也起着重要作用。
今年的高考,对刚刚恢复组考权的湖南嘉禾县来说,具有特别的意义。痛定思痛之后,该县走出了2000年高考舞弊事件的阴影,全县上下为诚信而战,进行了严格周密的组考工作,两天的高考,全县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舞弊事件。高考前,每位家长都收到了县招生办《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教育子女遵守考试纪律,重塑嘉禾形象。
3、父母对子女的保护(板书)。
父母对子女的保护包括:(1)用法律和道德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行为约束。也就是说,教给子女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学会做什么。(2)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安全不受伤害,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举例:天津:只顾试皮衣五岁女儿坠楼“马虎”母亲败诉。
5岁女孩小雪随母亲到某商厦购物,玩耍过程中不慎从三楼扶梯旁跌落至一楼,严重摔伤。小雪的父母以商厦忽视购物安全为由,诉上法院索赔1万4千余元。
2002年3月14日16时许,小雪和母亲一起到某商厦购物。行至三楼时,小雪的母亲在扶梯口旁的一柜台试穿皮衣,小雪则独自在三楼上行扶梯旁玩耍。母亲试完衣服到银台交款时,好动的小雪钻入三楼上行扶梯与扶梯南侧扶手之间,并向东走出约1米多后,坠落于商厦一楼自动扶梯旁。小雪摔伤后,被送到儿童医院抢救,进行了40多天的住院治疗。经诊断,小雪头部多处血肿,右桡尺骨折,右股骨干骨折。
和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雪作为未成年人随母购物,其母有义务照顾好小雪的安全。而其母只顾自己试衣、付款,完全忽视小雪作为5岁幼童在公共场所脱离监护后可能产生的危险,致使小雪摔伤。小雪的父母虽提出其受伤是由于商厦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造成,但却未能提供证据,且小雪并不是在使用扶梯的过程中摔伤,因此其摔伤后果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母亲来承担。鉴于某商厦表示愿意给付小雪3千元的抚慰金,法院依法予以照准。
――北方网2002年11月01日。
(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板书)。
老年人是相对脆弱的群体,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诸如退休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甚至被无故停发或扣发几年,不赡养老人,抢占老人住房,干涉老人再婚,打骂、侮辱、虐待老人等事件均时有发生。
我国宪法、婚姻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1、要承担父母必要的生活费(板书)。
无论父母有否经济收入,都应当表示自己的一份敬意。对于没有经济来源和生活困难的父母,所给老人的生活费标准,不能低于当地生活标准。如;北京市210元到290元。
请同学们看看下面的案例,评析他们的行为:
本报渭南讯嫌儿子王海龙不赡养自己,富平县曹村镇陵前村62岁的老汉王庆林深夜抡起铁耙砸向儿子一家4口,随后喝下农药,用失效农药自杀未遂。昨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庆林已被警方控制。
昨日上午,记者在富平县人民医院见到受重伤的王海龙一家4口,4人均头部受伤,王海龙的妻子伤势最重,目前尚未脱离危险。10岁和7岁的两个女儿满脸泪水,惊恐万分。而王海龙还不知道下毒手的竟是他的父亲。
富平县公安局曹村派出所所长刘建伟说,昨日凌晨1时许他们赶到现场后,一方面紧急将受伤的4人送往医院救治;一方面展开侦查,在王庆林家的炕洞中搜出作案凶器―――农用三齿钢筋铁耙。一个多小时后警方就将犯罪嫌疑人王庆林控制,通过连夜突审,王庆林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王庆林交代,4月12日晚11时许,他悄悄起床把屋里保险丝拔掉,然后拿了铁耙子先走进王海龙的房子,照准其头部砸了两下,接着又去儿媳和两个孙女的房间砸伤母女3人。作案后他立即喝了早已准备好的农药躺在炕上等死,谁知农药失效。这时儿子爬到他屋里让他报案,他假装去报案却再次跳崖自杀,由于崖太低也未成功。
对于作案原因,王庆林说他膝下有三个儿子,王海龙是老大。1996年老伴去世后,王海龙虽与他共住一院,但一直不管他生活,不给他粮和钱,并种了分给他的田地,分家6年来,王海龙总共只给了他70元,儿媳还经常对他破口大骂,两个孙女也受父母的影响,对他很不好。他实在是不想活了,才做了这样的傻事。
――《华商报》2003年4月14日。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王海龙作为王庆林的儿子,却未尽自己赡养老人的义务,是违法行为;王庆林完全有权依照法律要求儿子付给赡养费,但他却采用了非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他们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在精神上给予父母必要的慰藉(板书)。
子女要帮助父母做一些家务,带父母散步、购物、逛公园等,使他们生活安逸。“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当父母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给他们精神上的扶慰及物质上的支持,这是中华民族代相传的家庭美德,也是法律赋予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义务。
你们知道吗?在世界其他国家,人们同样珍重父母的养育之恩。“父亲节”、“母亲节”,由来已久。联合国自1990年起,把每年10月1日定为“国际老人节”,1999年为国际老人年。
以上是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夫妻间同样有相互的权利义务。其中:
(四)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板书)。
1、计划生育是我国调节人口再生产的具体措施。(板书)。
2、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板书)。
回族聚居的宁夏南部西海固地区土地贫瘠,旱灾频繁,是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在西海固地区,群众中“多子多福”的观念曾根深蒂固。
前些年,因人口过快增长,给当地经济建设、生态保护以及民族教育等带来不少问题。从2000年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着意探索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在这个地区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以奖励代替处罚的传统做法:对少生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6000元致富资金,并多划分责任田,优先安排扶贫贴息贷款;免除独生子女父母5年义务工、由政府出资为他们办理农村养老保险等优惠政策,响应婚育新风的育龄农村夫妇不断增多。
据来自宁夏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实施“少生快富”工程3年间,包括西吉、海原、固原等8县的西海固地区总共减少了2万应生人口。
小结:
这节课我们了解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了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理解了子女怎样做才符合法律规定的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了解了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及计划生育的要求。
巩固新课:
请根据这节课所学的知识发表你对下面这件事的看法:
广东省肇庆市某镇的陈老伯夫妇含辛茹苦地把儿子抚养成人,不料,儿子结婚后竟拒绝赡养父母。一日,儿子作了一首打油诗:“爹同志,娘同志,爹娘两位老同志,新时代兴新办法,各人挣钱各人花。”对此,陈老伯很气愤,“以牙还牙”地回赠了一首:“儿同志,媳同志,儿媳两位少同志,生儿育女我有罪,二十年后你尝味。”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三
标要求:
“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含义和内容,懂得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知道公民履行义务的积极意义。
2、能力目标:
增强对公民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教育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提升学生的义务观念。
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公民的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
2、教学难点: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自觉履行公民的道德义务。
学情分析:
针对的问题:
八年级学生对公民的义务了解不多,对履行义务的意义知之甚少,虽然平时许多行为都是履行义务的表现,但真正作为公民的义务观念较淡薄,另外对公民道德义务的履行较易接受,而对法定义务会感觉比较遥远,甚至会有“履行义务是大人的事,我年纪还小,履行义务与我无关”的想法等等。
2、学生的需要:
现在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家庭、社会中得到的较多,而付出的较少,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不强,所以让学生首先明白公民有哪些法定义务、哪些道德义务,树立义务观念非常必要。
教学方法:情感激励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辩论等。
教学过程设置:
一、导入新。
导入语: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一份权利,也有他应尽的义务。如果每个人不仅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且知道自己的义务,这将有利于全人类的幸福。”法律的“大厦”是由权利、义务共同构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所以我们要忠实地履行义务。
二、讲授新:
教师讲述:
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
活动一“说一说。
填一填”:
教学情景(见教材p14页材料——小明的一天)。
活动设计: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充分利用教材,并关注生活,联系生活实际。
(设计目的:让学生在小组讨论及探究的过程中感受到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或根据社会的道德规范公民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并合作探究: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哪些后果。)。
教师总结:
付出的根据。
付出的好处。
不这样做的后果。
a
家庭亲情。
融洽父子情感。
受到良心的谴责。
b
对人承诺。
赢得别人尊重和信任。
失去别人的信任。
(班级纪律)。
洁净的学习环境。
受到班级舆论谴责。
d
(游园守则)。
欣赏美景。
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社会生活中,我么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活动二:“到底该不该纳税?”辩论会(见教材p1页材料)。
活动设计:把学生分成两个大组进行辩论,作为未成年的小珊到底该不该纳税?
(设计目的:通过辩论懂得在社会生活中,我么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纳税是我们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在激烈的辩论中提升学生的分析问题的能力,更主要的是可以让他们可以有突破,突破自己的害羞和胆小的性格弱点。)。
教师导出: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有的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例如,公民履行纳税义务,享有国家把税款用之于民的福利。有的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例如,父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才能享有受抚养教育的权利。这种情形要求我们成年后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议一议:
※“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为什么?
公民的义务——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什么是道德义务。
活动设计:师生共同分析材料,了解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的不同,进一步感受道德义务是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懂得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的密切联系,从而自觉履行义务,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设计目的:通过大家的争辩,明晰敬老养老、拾金不昧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责无旁贷的责任,社会公民自觉自愿履行公民的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还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2)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
道德义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履行道德义务,每个公民责无旁贷。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二十个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一基本道德规范的形成,是我们党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最新认识成果,标志着我国公民的道德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三、堂小结。
公民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的特点。“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我们还要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四
课程类型:理论课。
学时:1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教材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三维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通过本节课与上节课内容,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义务。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社会事件的导入和讲解,结合民航机场和航空公司的现状及发展前景,深入浅出地讲授知识。
3、情感与价值观目标:通过知识的讲解,让学生树立保护自身权利、遵守法定义务的理念;引导学生认同和遵守学校的军事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培养学生为标准的军人;使学生认识到生命、健康的可贵,各民族同学之间互相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和睦相处。
教学重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教学难点:人身自由的边界,引导学生遵守军事化、标准化管理模式。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课件和教案,学生作业本,纸条等。
教学方法: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课堂讲解,以教师讲解、学生互动探讨知识、回答问题为主的方法;采用启发的方法,结合实际案例和练习,巩固知识。教材分析:
本学期教材为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课程,是法律条文的照本宣科和空洞乏味的理论说教。我校是民航职业院校,培养学生为标准化的军人、高端职业化民航员工;本课结合社会事例、民航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积极引导学生了解民航知识和社会基本常识。
学情分析:
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法:
行等社会事例,使学生树立权利和义务并举的理念,防止权利的滥用而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同时,通过课堂讲解和作业题等形式让学生引起持久和广泛的讨论,最好能够形成全校性的大讨论,从而让学生从心底里接受对于搜查、没收寝室违章物品的做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尽量从根源上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尽可能避免由于使用违章电器而触发的火灾事故。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学生的引导和管理过程中,更应该发起出现火灾如何自救逃生、合理使用灭火器、发生事故时如何疏散人群等急救宣传。通过事故前预防,发生事故中的积极合理处理,事故后的反思、学习,使火灾事故发生的几率尽可能接近零点。
教学内容及过程:
课堂内容导入:
回顾上节课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重点讲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内容之前,通过上节课知识的回顾,起到承上启下和加深记忆知识的作用。)。
新课程讲解:
一、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通过图片形式,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习近平在全国人大的选举过程,引入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通过图片的介绍,向同学们宣传课堂外的知识,如莫言及其作品,诺贝尔奖文学奖,习近平的孝道,国家主席当选的条件等。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规定。
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提问?
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学习知识后,迅速让学生总结)。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规则:留出思考题,并提问学生回答。
年满18周岁精神病人,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没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能力。(随着医学的发展,精神病人被治愈后,依然有能力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人身自由。
(一)宪法37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
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提醒学生在课本的空白处记笔记,并思考:法律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合法搜查需要什么条件呢?(讲解展示搜查证等)。
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不用搜查证!
(1)身带行凶、自杀器具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品的;
(3)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二)机场安检搜身。
链接机场安检小知识:
机场安检三难。
(1)由于航班延误而导致旅客第二次安检。
(2)对于醉酒旅客安检的苦恼。
(3)冬季由于旅客穿着厚重引起的安检麻烦。
答案:个人的人身自由不足以对抗公共安全,因此不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
(三)学校搜查学生寝室,收缴违禁物品,是否违法呢?
图片展示之后,安排三分钟的讨论时间。分法纸条,让学生书写观点,每一条观点的背后写上姓名,最后由学生收集后交到教师处,并由学生书写至黑板。(只要言之有理,不论对错,酌情作为平时成绩)。
在学生书写过程中,带领学生讲解成都“一环七纵”道路限行的规定和加油站抽烟可能引发的灾难,并讲述“过失纵火罪”,过失引起火灾,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到学生板书,并公布正确答案。学校发起集中销毁违禁电器做法的合理性。
三、宗教信仰自由。
1、宪法第36条之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展示图片,介绍几个宗教常识,讲解中介绍学生了解宗教常识,风景名胜,著名人物等。
2、介绍伊斯兰教,转而介绍清真饮食之南航的“新疆航食”。
我们学校新疆学生众多,特别是有独特民族习惯的回族和维吾尔族,他们禁。
食猪肉、血液,曾经在四川有“猪是回族祖先”的错误说法,不同民族和宗教的学生住在一起,可能由于平时开玩笑而引起打斗事件,甚至上升为民族仇恨。穆斯林学生与汉族等其他民族同学共同生活学习,同学们应该互相尊重信仰、民族习惯,和平共处。
3、机场和航空公司为不同信仰人群提供礼拜、祈祷场所。
图片展示:银川机场、香港机场、迪拜机场建立礼拜或起到地点。
四、知识总结。
五、练习和巩固。
单选7道,判断题5道。
六、上次作业回顾。
高考状元拒录事件。
2009年,因重庆市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少数民族身份作假,北京大学决定放弃录取。此前,由重庆市监察局牵头,公安局、重庆市民宗委、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招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事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纠正了包括何川洋在内的31名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31名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点评:
七、作业(作业1必做,作业。
2、3中选做一题)。
作业1(必做)。
1、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
2、宪法规定“执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4、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作业2。
夜里凌晨2点,寝室同学都在熟睡。突然附近寝室有人大声疾呼,“着火了,赶快逃命啊!”门外火势凶猛,大烟弥漫。
住在六楼的你遇到火灾,应该怎样自救?
作业3。
你现在是一名首都机场安检员,正在给即将登机的乘客进行安全检查,这时走过来一名酒气熏天的乘客。经过多次提醒,但都拒绝接受安全检查。
请想办法说服醉酒乘客接受安全检查。
要求:(把你的办法详细写在作业本上,100字以上。
并与你的同桌分别扮演安检员和醉酒乘客,下节课上课进行“情景模拟”演练。)。
八、教学反思。
高尔基说,“爱孩子是老母鸡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是国家的一桩大事,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给学生讲授知识,不仅仅只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传授做人的道理和如何正确生活的常识。
高校发生火灾事故比较频繁,多是学生偷用违禁物品造成的。除了学校每周的强制检查之外,能够使学生尊重自身的生命,尊重别人的生命,认识到由于自身使用违禁物品而产生危害的严重性。同时,通过宣传、学习,能够正确掌握自救或逃生的技能,这不仅仅是课堂上可以做到的事情,需要全体教师和同仁齐抓共管,安全责任无小事,一个微小的火灾事故,毁掉的不仅仅是学生公寓,更重要的是花季少年对远大理想的追求,以及家人刻骨铭心的伤痛!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五
【导语】2018宁夏事业编招警考试公告已经发布,全区共招聘320人,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0日,笔试时间9月8日。宁夏中公招警为考生提供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和备考技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行政诉讼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有一些常规重点今天我们一起来解析一下新的司法解释中的亮点。
某省甲市乙县a局对某工厂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3万的行政处罚,后a局被b局撤销,且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工厂对该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哪一机关为被告()。
a.a局b.b局。
c.乙县人民政府d.甲市人民政府。
【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中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所以本案的被告为a局所属的乙县人民政府。故本题答案为c。
【注意】本题的陷阱在b选项。在之前的行政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所以按照之前的内容,本题应以b局为被告,新的司法解释出台这一条做了修改,应该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也就是本题中的乙县人民政府,所以各位学员对于这一知识点着重记忆。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事业单位行政法的常考点,所以应当准确记忆。
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如果本题问的赔偿义务机关为b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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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六
本课要学习的内容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指的是公民要信守承诺,勇担过错自觉承担责任,其核心是负责任的表现,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该怎么做?理解它关键就在于理解信守承诺,我们许下诺言,也就意味着承担责任,我们信守承诺,也就会为自己赢得信任,失信于人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甚至会对他人,对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失。坚决履行诺言,是我们负责任的表现,学生已学过,公民要承担关爱集体的责任,关爱社会的责任,就是在此基础上的发展,由于它还与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健康成长有直接联系,所以在本学科有主导地位,正确理解负责任的表现是自觉承担责任的核心。教学的重点是负责任的表现,自觉和担责任的含义,做法,解决重点的关键是树立“承担责任光荣,推卸责任可耻的”责任意识。
二、目标及分析。
1、目标定位。
(1)理解负责的表现。
(2)记住公民自觉承担责任的含义及做法。
(3)做错事时,会主动承担责任。
2、目标分析。
理解“信守承诺,勇担过错”是负责任的表现,指的是中学生承担责任的两方面要求。
记住,公民自觉承担责任,就是我要承担责任,我愿意承担责任,我主动承担责任,而不是要我承担责任,被迫被动地承担责任。学校反思自己的责任,在承担责任中成长,在反思中我们将会更加清楚地了解自身的责任,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并在承担责任中成长。做错事时,敢于承认错误、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是负责任的表现。中学生有了过错,不应该逃避和推卸责任,而应该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问题诊断分析。
她陷入矛盾之中……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吴小玉本身还不能正确理解,做错事,勇于承担,这是负责任的表现。要解决这一问题,作为中学生的吴小玉就要努力学习,体谅父母,学会自觉承担责任,其中关键是经常反思自己的责任。
四、教学支持条件。
本节课不使用多媒体。
五、教学过程设计。
设计意图:帮助学生认识到“信守承诺,勇担过错”是负责任的表现。承诺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承认错误,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而承担错误所造成的后果更能考验我们的勇气,错了,就要勇于承认错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题1承担责任与中学生有没有关系。
师生活动。
(1)负责任的表现是什么?
信守承诺,勇担过错。
(2)怎样理解信守承诺?
承诺就意味着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失信于人,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甚至会对他人、对集体造成损失,慎重许诺,坚决履行诺言是负责任的表现。
(3)为什么勇担过错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承认错误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而承担错误所造成的后果,更能考验我们的勇气。错了,就要勇于承认错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出租车司机的做法说明了什么?
说明他为国家、社会负责,勇担责任,并为之付出行动。
(5)出租车司机关爱社会的行为对我们有何教育意义?
作为公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胸怀天下,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共同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问题二公民怎样自觉承担责任。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反思自己在学校、家庭、班集体和社会中承担的各种责任,并作出自我评价,认识到每一个人都应积极主动承担自己所面临的各种责任做责任的主人,享受承担责任的快乐,而不是消极被动地面对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做责任的奴隶。
例题1怎样理解做责任的主人?享受承担责任的快乐?
师生活动。
(1)自觉承担责任的含义是什么?
自觉承担责任,就是我要承担责任,我愿意承担责任,我主动承担责任,而不是要我承担责任,被迫被动地承担责任。
(2)怎样理解承担责任的快乐?
承担责任的态度不一样,感受体会就不相同,我们要自觉承担责任,同积极的心态来面对纷繁复杂的责任。努力做责任的主人,从而享受积极承担责任带来的快乐。
(3)公民自觉承担责任该怎么做?
学会反思自己的责任,我有什么责任?我主动承担了吗?我尽心尽力了吗?在反思中,我们将会更加清楚地了解自身的责任,更好地履行责任,并在承担责任中成长。
(4)自觉承担责任由什么意义?
负责任能够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能够改善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能够铸就我们高尚的民族精神,负责任使人获得更多的信任和自由,增长才干,获得责任意识。
需要我们从小培养责任意识,锻炼自己承担责任的能力,培养起对家庭、学校、国家和社会及对自己负责任的习惯和精神等。
六、本课小结。
怎样自觉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负责的表现有哪些方面?做责任的主人,享受承担责任的快乐。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七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教学重难点。
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学工具。
多媒体。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二)进行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3)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阅读课本第9页的两个观点,并思考如何理解政治自由才是正确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自由是相对的,以法律为基础的。行使政治自由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因此,观点一错误,观点二正确。
(4)监督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
2、公民的政治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应该自觉把个人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这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教师活动:大家可以看课本p10页,思考公民履行政治义务应该做什么?
教学过渡:知道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现实生活中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呢?下面我们就学习有关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适用法律。
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的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教师点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从执法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不是绝对的平均。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对公民的要求: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只有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者利益关系: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障,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把三种利益结合起来。
如何结合: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三、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略)。
课后小结。
本节学习的有关知识,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教学中注意双相互动,让学生在积极思考中自主探索、领会有关生活现象中的政治道理,学会独立分析,切忌机械记忆。
板书。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含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政治自由。
(4)监督权。
2、公民的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政治权利教案篇十八
奥林匹克运动会相信大家都是熟知的,但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会旗大家可能就不是那么了解了,今天,我们中公招警考试网为大家介绍一下奥林匹克运动会会旗,帮助大家更详细具体的备考今年的招警考试。
奥运会会旗(olympicflag)1913年在顾拜旦建议下确定,并在1914年巴黎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为庆祝国际奥委会成立20周年而首次升起。会旗的图案是在白色无边的绸布上绣上奥林匹克五环,旗为长方形,环的颜色由左到右为蓝、黄、黑、绿和红。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结束后,比利时国家奥委会将大会使用的那面旗赠送给了国际奥委会,这面旗就成了国际奥委会的正式会旗。从此以后,历届奥运会都有会旗交接仪式,但使用的是一面代用品,图案一样,只是规格要大一些。
奥运会会旗,3米长,2米宽,以白色为底,象征纯洁。蓝、黄、黑、绿、红五环,环环相扣。
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出现了变化。根据1991年的最新版的《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标志”词条的附则补充解释,奥林匹克旗和五环的含义,不仅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而且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五个环代表五个大洲,分别以颜色对应:蓝色代表大洋洲;黄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绿色代表欧洲;红色代表美洲。
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主席再将旗递交当届主办城市的市长。然后将旗帜保存在市府大楼,四年后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当届奥运会升在运动会主会场上空的旗帜是一面代用品。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五环”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