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实用15篇)
制定方案前,我们应该对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接下来是一些权威专家对方案制定的建议和指导。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一
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下面是关于学校校产清理的工作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2.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3.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二
制定。
工作计划。
怎样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计划,要成功地运用拖延技巧,下面是关于学校。
规章制度。
工作方案。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学校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结合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的重点为20xx年版《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中学校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明确各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留”是指:学校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改”是指:对不适应形式要求、部分内容不和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修订完善。
“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已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
(一)梳理整改。
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的过程中,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阅批。
(二)归类。
规章制度的审核和发布工作;“归口清理”即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实施“谁制定(规章制度)谁清理”的原则。
新修订的党的工作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党委工作规则、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等7个方面的制度。
新修订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教学与教研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治安保卫、后勤管理和建设规划等9个方面的制度。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清理范围内划分、归类各部门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
(三)清理审查。
各单位在明确各项制度的“留”、“废”、“改”、“立”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由主管校领导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和制定。
1、审核内容。
(1)政策法规审核:制定主体有无权限,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是否合法、明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
(2)依据审核: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所依据的文件是否合法、是否仍现行有效,名称是否正确。
(3)内容审核:是否从实际需要出发,是否科学、全面、合理、系统和配套;与本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无矛盾,是否重复,是否互有抵触;具体内容是否与主体一致;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要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是否经过协商,分歧意见是否一致,会签单位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
(4)体式审核:规章制度的字体、格式等表现形式是否规范统一、符合公文的形式。是否符合《公文处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文种是否恰当;文稿结构是否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5)文字审核:表述是否规范,包括字、词、标点、语句和逻辑结构是否准确、合理;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文、数字、层次、序数等是否规范。
2、审核程序。
拟写人初核、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
(四)印发公布。
修订完毕,学校按规章制度公布程序重新印发《学校学生手册》、《学校教师手册》。
对于需要重新修订的,应当说明修订的必要性。
校发规章制度需将《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目录及内容)各1份,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学校成立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初步审查各单位清理目录,研究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具体组成如下:
总负责人:
总协调:
汇总:
政策法规审核:
依据审核:
内容审核:
体式审核:
文字审核:
校属各单位要成立清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清理目录,并派专人负责清理工作。
此次规章制度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制度建设的意义与紧迫性,把制度修订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阶段任务有序推进。
各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修订的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要看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否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是否符合学校管理需要(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实施校系两级的管理实情),是否有不当的内容,是否有互相矛盾和冲突的内容,实施主体是否明确,实施程序是否清晰,实施结果是否有监督等,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紧密合作,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加强沟通,充分协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三
儿童的阅读有许多关键期,在生活中的每一个时期,儿童都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不同的精神饥饿感,需要阅读不同的作品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我园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图书及班级幼儿图书的使用和管理,为了正确引导孩子,给孩子提供健康优质的精神食粮。
该项工作采取班级教师初查,教学园长复查,通过开展自查摸底,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对查出的问题将立行立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认定不适应图书,将不适宜图书剔除。
各班教师对班级幼儿绘本图书和教师指导用书做了详细的排查共排查幼儿图书1470册,教师用书59册,班级幼儿图书无不良插图,对于幼儿园教研室、图书室幼儿用书和教师用书开展排查,共计11984册,均无不良插图。
优秀的图书不仅有好玩有趣的故事,更有充满想象力、创造力的展示,有对真善美的颂扬,还会蕴含作者本人对生活乃至社会以及生命各个方面的.深刻思考。我们一定要按标准要求选择合适的图书,孩子才能从书中活动想象力、创造力;情商的培养以及积极自我的构建。让优秀的、积极正面的图书渗透到儿童成长生活方方面面之中。
此次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了幼儿园图书的育人功能和作用,优化了藏书资源,改善了图书质量,对促进教师和幼儿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四
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作出新的贡献。
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
(一)开展集中排查(即日起至9月30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欠薪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欠薪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突出排查重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综合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线上排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欠薪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其中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政府、国企项目以及社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明确排查内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清单,实施“人盯项目”,全面排查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情况,监督本辖区本领域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人工费按月拨付、工程款支付担保、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财政部门负责排查政府投资项目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以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等情况;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负责排查国企项目总包单位责任落实、工资先行清偿等情况,督促总包单位排查劳动用工管理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两网化”作用,对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等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排查化解欠薪隐患。
3.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整改举措,逐条确定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二)开展集中处置(9月15日至10月15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打好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着力化解欠薪突出问题,推动欠薪治理措施落实落地。
1.开展专项接访,强力化解欠薪信访案件。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欠办)要组织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接访活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头接访,直接处理重大敏感欠薪问题。对接访过程中发现的复杂疑难案件,要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实行挂牌办理,领导包案。
2.强化行业治理,系统解决欠薪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化相关问题整治,有效规范工程建设发承包秩序。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房地产工程项目加强监管,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防规模性欠薪。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本行业政府投资项目欠薪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国资及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要督促国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总包单位先行清偿责任,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加强监管,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3.强化行裁联动,推动欠薪案件快处快结。各区要建立健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案件一窗受理、接诉即办、高效联动,合力化解欠薪问题。对符合劳动监察立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快立、快处、快结,通过责令改正等行政手段,促使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欠薪线索,可采取协调等方式,尽快促成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提高协调的有效性、权威性;对存在劳动争议的欠薪案件,可通过内部联动机制引导劳动者及时转入调解仲裁程序,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做到快调速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快速裁决等举措,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4.加强司法协同,严厉打击欠薪犯罪。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办,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畅通支持农民工起诉“绿色通道”,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公正审判,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组织集中执行涉欠薪案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劳动报酬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农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工会要依托自身资源,依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10月15日前,各区要移送一批、侦办一批、起诉一批、审判一批、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集中督导(9月15日至10月31日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强力推动欠薪问题线索分类核处、重大欠薪案件处置化解工作,确保查实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案结事了”。
1.集中督导平台线索办理情况。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核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我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清网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好线索防控处置、逐级审核、建档留痕和抽查回访等四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欠薪线索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所有线索按时办结,做到案结事了。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持续跟踪督办、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案结事了。10月20日前,现有的欠薪线索和案件应得到妥善解决。
2.集中督导重大欠薪案件。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重大欠薪案件以及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进行督导,组织力量、现场督导、联动处置,协调解决案件处置中的难点问题,督促加快案件处置进度,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综合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手段,千方百计化解欠薪问题。
3.集中督导工作薄弱的区。要对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排名靠后的区,特别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薄弱环节多、欠薪案件量大、负面舆情频发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导,督促各区落实落细治欠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形成系统治理欠薪工作格局。
(四)开展集中整改(11月至20xx年春节前)。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省、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和行动期间查处的欠薪案件,对欠薪问题线索和案件的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工作到位。10月20日后产生的欠薪线索和案件应发现一宗,及时解决一宗,确保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1.以考促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省、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深挖细找,全面梳理本地根治欠薪工作的短板弱项,紧扣反馈问题,限时整改、全面整改。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以案促改。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实行“三倒查”,查项目整体工资支付情况、查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办案治标力促源头治本。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突出欠薪源头治理,明确专人负责,集中进行问题整改,推动制度全面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
二十大。
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
二十大。
胜利召开。20xx年春节前,各区、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对欠薪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把整治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推进,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中级法院、建筑工务署、总工会、民航深圳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于20xx年9月9日(星期五)前将参加市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人员名单报送我办。
(二)树牢底线思维,切实防控风险。各区治欠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欠薪风险研判会议,会同成员单位做好欠薪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欠薪风险隐患评估,严防“灰犀牛”“黑天鹅”事件。要高度重视重大欠薪舆情和应急处置工作,决不能发生因欠薪引发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因欠薪引发恶性极端事件的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一票否决。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区相关工作协调机制的职能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结合3月份以来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安薪在深”专项行动,补弱项,强基础,创建一批高质量工程建设领域达标示范项目。人力资源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部门职责,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欠薪案件处置。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对推诿责任、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导致重大风险和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请各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于9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办。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行业部门、宣传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各区治欠办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法院等单位选取欠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普法,对工程项目有关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意识。对欠薪舆情要坚持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相结合,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请各区治欠办牵头,认真分析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信息。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省、市治欠办对专项行动情况实施定期调度:一是每两周报送《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情况》,首次报送时间是9月7日(星期三);二是10月24日(星期一)前报送阶段性行动进展情况(含书面材料和统计表);三是20xx年1月30日(星期一,正月初九)前报送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统计表)。对因欠薪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极端事件,请第一时间报送我办。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五
书籍对道德品质的建立和思想意识的提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好教育部、省市区各级部门关于图书规范管理的各项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幼儿园图书(教师指导用书、幼儿读物图书绘本)的质量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问题书籍流入幼儿园,以实际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为幼儿园师生营造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阅读文化环境。7月27日,我园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幼儿用书排查清理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图书自查自纠小组。自查组员对资料室、图书阅读室、班级图书角图书展开了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自查清理过程中,图书负责教师对幼儿园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的图书进行逐类、逐架的检查清理,仔细翻阅查看书籍内容的`科学性、是否有小学化或不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对于放置不规范图书,教师们逐一按标签进行回位。对“不良书籍”及“12条负面清单”中所涉及书籍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下。各班级老师也认真、细致地对班级所有图书进行了认真审查、逐本翻阅,确保无不良内容图书存在,严格把控班级内幼儿图书的价值取向。
我园将以此次图书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图书的方向性、思想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图书管理制度和图书审查清理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图书质量监管工作,把好选用关;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规范审核流程,把好验收关。优化图书资源,科学规范图书管理,优化图书结构,提高图书质量和适宜性,使我园图书更加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要求,净化幼儿园文化空间。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有序推进野广告清理工作,按照《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野广告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全面清理城乡周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积极推进对主要街路沿线临街建筑外立面存在的难以清除的喷涂广告进行粉刷遮盖。
三、工作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全面清理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违规设置的灯箱、条幅等临时广告,清除采用胶粘、刻画、喷涂等难以清除方式设置的临时广告。对相关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遮盖。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二)县交通局。
全面清理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三)县公安局。
加大对喷涂、刻画等涉嫌毁坏公私财物广告设置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各乡镇(区)。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机构,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
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口前镇、开发区协同清理。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野广告清理。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1年2月-3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围绕自身工作任务,对辖区、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攻坚(2021年4月-6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聚焦前期调查掌握的数据,根据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销号处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巩固提升(2021年7月-8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及时总结清理工作成熟经验措施,逐步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达成既定工作目标。
(四)检查验收(2021年9月)。
县“七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区)、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密切配合。
各乡镇(区)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野广告清理的工作合力,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的完成好清理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广告清理工作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意义,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营造全面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指导,注重实效。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和日常执法经验,加强对各乡镇(区)野广告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七
本文目录。
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区森林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及其它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xx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
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规范我区木材市场。
二、 建立工作机构。
木材市场的清理工作关系到我区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大我区木材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成立木材市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木材市场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政资源股,负责木材市场清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
三、 建立清理队伍。
木材市场清理任务重,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为保障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成立清理小组。清理小组成员:
四、 清理时间安排。
1、xx年1-3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摸底,各林业站上报辖区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户及基本情况。
2、xx年4月组织队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xx年5-12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
4、xx年5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5、xx年6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6、xx年7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7、xx年8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8、xx年9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9、xx年10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0、xx年11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1、xx年12月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总。
五、管理制度及经费落实。
为保障清理工作的圆满完成。清理小组每月上报清理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任务完成好的进行相应的奖励,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处罚。在清理过程产生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出差补助10元/天。
返回目录。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66号)要求,为确保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成立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负责。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年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100号)。
四、清理内容。
(一)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1.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收费期限收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5.1994年9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6.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
7.高速公路及其它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二)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予以纠正,停止违规行为。
1.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收费。
2.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行为,取消捆绑收费。
3.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
4.对违规挤占、挪用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确保其全额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和养护管理。追缴资金后,凡具备还清建设贷款条件的收费公路,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对下列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1.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小于50公里。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30年。
在上述情况中,属于第一种情况的,要限期调整站(点)位置或撤并部分站(点),使站(点)间距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的,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使累计的收费期限总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调整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时限要求完成。
(四)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执行,该降的必须降。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路计重收费。
(五)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检查或收费的,要坚决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七)对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xx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建议。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18日—8月15日)。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认真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并于年8月12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对于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接由政府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或名为政府还贷公路实为经营性公路的情况,也要如实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的填报,并负责核实、甄别、汇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15日—12月31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行为逐一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属本级政府权限的,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经批准取消收费的公路,要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限期取消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妥善安置收费人员;对需要降低收费标准或调整收费年限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检查复核阶段(xx年1月1日—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对各旗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旗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完善阶段(xx年2月26日—5月31日)。认真总结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并于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清理。
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是国务院部署的全国治乱减负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旗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精心策划,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好此次专项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旗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及纠风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专项清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辖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各旗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务于年8月4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三)依法清理,稳步推进。收费公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认真梳理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清理项目的账务、人员安置、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等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同时,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的政府监管,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五)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要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收费公路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正面引导舆论。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或合并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公布站点名称及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情况等相关信息;对清理后涉及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要按规定予以公开。
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巩固清理成果,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将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延长收费期限。不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进度。
返回目录。
7j5agk971d3aa81a。
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八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査,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师发展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校读书计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读书活动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共商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九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提醒各级各部门要把问责工作真正抓起来,将责任传导下去,压实到基层,强化责任担当。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问责八清理的。
仅供参考。
为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促进政治生态优化,省委决定自2月起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巡视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怠政懒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四个方面问题。
“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加大清纠力度,完善。
规章制度。
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违规进人两个方面问题。
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三个方面问题。
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乱摊派三个方面问题。
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等五个方面问题。
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六个方面问题。对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使用公务用车、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四个方面问题。
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三个方面问题。
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促进全省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三个方面问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局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巡察发现的普遍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局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全市粮食工作跨越赶超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粮食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连果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李保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荣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随善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卢建民,粮油集团总经理孙玉坤任副组长,各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制定《衡水市粮食局党组主体责任分解方案》和《衡水市粮食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依据《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对衡水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认真查摆问题线索,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设置公开栏和监督举报箱。对20xx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自查摸底,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交办重点事项、机关和粮油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大额财务开支、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对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重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沉淀的问题,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反面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讲政治规矩、不守政治纪律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组织领导弱化,“三重一大”事项不集体研究,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分管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管理不严,组织开展工作不见成效,制度和纪律执行不到位,致使“四风”问题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纪检组自身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该处分的不处分,该通报的不通报,该问责的不问责等问题。
(牵头领导:卢建民;牵头科室:直属单位党委、监察室;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购销调控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财会审计科、流通发展科、军供中心、质检中心、粮油集团)。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规设置“助理”“顾问”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列出20xx年以来进人清单,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3)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粮油集团)。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充实政策依据,查找工作漏洞,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人员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人员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财会审计科、办公室、粮油集团)。
3.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消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市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党委、政策法规科)。
(3)行政许可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购销调控科;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插手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领导:卢建民;牵头科室:监察室;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粮油集团)。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和粮食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建立资金项目清单,明确清理依据,健全制度机制,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结合今年的市直单位巡察要求,对20xx年以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拉出清单。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领导:随善明;牵头科室:流通发展科;责任科室、单位:财会审计科、粮油集团)。
6.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20xx年以来财务账进行系统规范整理,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扭转不正之风,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着力解决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购物卡、各类奖金物资,以加油费、电话费、医药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发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军供中心、粮油集团)。
(2)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多部门兼职并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工作调动仍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会客室等名义变相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
(3)“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着力解决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白条下账、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铺张浪费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办公室)。
(4)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违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照;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资产处置规定执行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财会审计科、军供中心、检测中心、粮油集团)。
(5)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占用公务用车或领取补贴等问题;违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财会审计科、军供中心、检测中心)。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两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等问题。
(牵头领导:随善明;牵头科室:流通发展科;责任科室、单位:粮油集团)。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局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对中央和省、市政策及决策部署,不知道、不学习、不研究;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对所分管的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无所适从,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揽权诿过,见问题就躲,见责任就推,死扣条条框框,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形成“中梗阻”;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对重点工作不亲力亲为,不重实效、不求质量,不按时完成;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
岗位职责。
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松弛、行为散漫、作风漂浮,在岗不在状态,不守规章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直属单位党委、监察室、粮油集团)。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粮油集团对涉及清理的问题,也要相应作出清理方案,并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牵头科室、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实行统一行动,完成“八项”标准化动作:拉清单、建台账、找问题、出措施、明责任、限时限、实报告、真整改。
3月底前,要拉出项目清单、问题清单,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出台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底前,要边纠错整改、边总结问题、边调查研究、边问责处理。各项工作要科学统筹开展。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完成“两项”标准化动作:出成果、严问责。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报道,交流成功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是我局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牢固树立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的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纪律挺在前、把问题解决掉、把制度建起来,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对于组织领导不严、查摆问题不清、解决问题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将按照“一问责”的要求,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二)坚持分类处置。对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一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标问题清单全面梳理具体问题,一科室一清单、一问题一档案做到规范化、档案式管理。二要实行“台账式”管理,一科室一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总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各牵头科室每周五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以及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科学统筹、理顺关系,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牵头领导对所分管的问题要一周一调度,牵头科室每周五下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按照省委要求,为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促进政治生态优化,决定在全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市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加速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进程,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口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市纪委书记张维亮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卫东,市委、市委秘书长王江,市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兵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卢东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迁,市纪委、协作组组长王一飞,市纪委、协作组组长高云森任副主任。办公室集中办公,下设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宣传简报组、保障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上级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片面追求政绩,虚报浮夸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领导班子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关键领域、重点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规划管理、土地出让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二)“八清理”
1.对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央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任职回避制度、试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畅,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
(2)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着力解决未经批准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党政分设”;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3)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发生干部档案年龄涂改、前置学历、跨台阶入学等问题。
(4)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对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加强公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4)“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着力解决“三公经费”严重超预算,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较大;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发放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为亲友牟取利益。
(6)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在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6.对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企业负责人违规超标准配车;不符合配车条件的违规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企业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项目应招投标未招投标;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弄虚作假,为单位或企业办理虚假土地出让手续或土地证明,置换不良资产,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串通招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2)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着力解决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积率批复建筑面积,违规改变用地性质,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8.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部门之间相互扯皮、难以协调和落实;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多年不能彻底解决;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没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违规领取失业金、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问题。
(2)不会干、干不好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干工作光有一腔热情,但想不到点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对新形势认识不深,对新政策把握不透,对新知识了解不多,谋发展缺乏创新,抓工作没有套路等问题。
(3)不深入、不落实问题。着力解决在抓落实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动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长期落实不下去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聚焦问题,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委要求,推动全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特别是要用好抽查核实这个有力手段,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的统计反馈工作,每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共
2
页,当前第。
1
页
1
2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
近日,沫江学校校长张诗仁、副校长、总务主任亲自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清扫校园餐厅、洗手池卫生死角,用实际行动助推沫江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张诗仁亲自带领行政班子到校园餐厅、洗手池参加义务劳动。
活动中,大家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对餐厅地面的卫生死角进行了集中清理。通过大家的辛苦劳动,校园餐厅地面及洗手池焕然一新。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迎接我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复验,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打造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更为了学校能够保持卫生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4月26日,惠济区大河路中心校任书记,马校长两位领导到岗李小学检查指导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工作。
任书记,马校长在检查完校园卫生后,指出需要整改的地方并提出整改意见。随后我校组织全校师生展开了“清理校园卫生死角”活动。
课间,在我校全体师生共同用心打扫下,校园里的卫生死角发生了“大变样”。工具车整洁了,墙缝穿上了新衣服,洗手池变得又白又亮,校园的角角落落都变得干净又整洁。
此次检查指导,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师生讲文明讲卫生的环保意识,对学校将卫生工作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自2月底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根据工作职责,市委分别明确了“一问责八清理”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都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印发,现将各项具体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对相关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20xx473、12388(工作时间);2339760(非工作时间)。
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规出让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集体土地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12个文件。
为深入贯彻省、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问题导向,挺纪在前,以“零容忍”态度和“零放过”原则,抓住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创优政治生态,助力专项行动科学有序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专项行动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三、问责情形。
1.《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重点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或上报不实。二是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组织生活不规范、党政班子不团结,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委(党组)落实责任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派驻(派出)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
2.对“八清理”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不到位,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
3.其他符合《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所列责任追究情形中应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责任的。
四、问责对象。
在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问责。
五、问责实施。
问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的原则,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自20xx年2月专项行动启动至20xx年6月底结束,期间不划分阶段,随时发现随时问责,由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的问题线索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同志负责,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米怀安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开展。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副局长邱峰同志兼任。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每月15日、3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
2.坚持统筹推进。问责工作要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落实“挺纪在前”的要求,把问责放在具体任务前面,与“八清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特别是省委巡视发现的、与“一问责八清理”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符合问责情形的,经请示本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准确、严肃、认真处置好各类问题线索,并报上级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强化沟通联络。问责工作办公室要主动与各级、各牵头单位联系,摸排和掌握问题线索;要主动与职能主管部门沟通,对相关问责问题线索进行定性,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要主动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协调做好问责案件的定期通报和媒体曝光。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牵头单位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主动加强与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主动发现、及时移送在推进“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和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建立问责工作台账,认真填报《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确保问责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目标,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清理、强化监督问责、完善。
规章制度。
为手段,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全县水利事业“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枣强县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朱洪武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增利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刘宝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珊兼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问责和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县委、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以及重大问题不逐级请示、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支部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问题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对有问题的人员该移交不移交的问题。
(责任人:张增利)。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违规借人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3)违规借人问题。着力解决借调干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4)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等问题。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对国家公职人员“吃空饷”或变相“吃空饷”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七方面的问题。
(1)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未按《公务员法》规定辞退并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仍领取工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5)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6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7)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人事股、财务股、办公室)。
3.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
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人事股、办公室、财务股)。
4.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上级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县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责任人:文忠;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及农村“三资”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l)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3)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4)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5)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财务股、工程股、农水股、压采股、南水北调办)。
6.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公费出国(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2)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善力解决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购物卡、各类奖金物资,以加油费、电话费、医药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等问题。
(3)“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着力解决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白条下账,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铺张浪费等问题。
(责任人:郑全玲;责任单位:财务股)。
(4)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各部门兼职并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工作调动仍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会客室等名义变相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5)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违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照;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资产处置规定执行等问题。
(6)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占用公务用车或领取补贴等问题;违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问题。
(责任人:刘军;责任单位:办公室)。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责任人:文忠;责任股室:法制股)。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1)强化“懒政怠政”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强化“不作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强化“不在状态”,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
岗位职责。
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涣散,不守规章等问题。
(责任人:赵勇;责任单位:工程股)。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责任人协责任股室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个人自查和单位自查要深挖问题,找出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都要有。
自查报告。
和问题整改清单。其中,问题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时限,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归档,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自查报告、问题整改清单,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相关单位。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为此,强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的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纪律挺在前、把问题解决掉、把制度建起来。重要工作党组书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专项分管责任人对分管的清理工作负全责,要抓好全局各股室的专项清理,不缺步骤、不少材料,交办公室汇总、建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好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和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治,逐项销号。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出的问题,视情节可从轻或免予处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顶格处理。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发现的问题,改进有关制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调度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健全台账。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报领导小组组长给予严肃处理;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上报县纪委追究分管责任人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枣强县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报:枣强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发:水务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政治生态优化,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经市委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市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加速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进程,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口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维亮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卫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兵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卢东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迁,市纪委常委、协作组组长王一飞,市纪委常委、协作组组长高云森任副主任。办公室集中办公,下设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宣传简报组、保障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上级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片面追求政绩,虚报浮夸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领导班子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关键领域、重点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规划管理、土地出让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二)“八清理”
1.对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央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任职回避制度、试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畅,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
(2)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着力解决未经批准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党政分设”;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3)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发生干部档案年龄涂改、前置学历、跨台阶入学等问题。
(4)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对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加强公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4)“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着力解决“三公经费”严重超预算,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较大;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发放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为亲友牟取利益。
(6)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在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6.对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企业负责人违规超标准配车;不符合配车条件的违规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企业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项目应招投标未招投标;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弄虚作假,为单位或企业办理虚假土地出让手续或土地证明,置换不良资产,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串通招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2)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着力解决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积率批复建筑面积,违规改变用地性质,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8.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部门之间相互扯皮、难以协调和落实;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多年不能彻底解决;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没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违规领取失业金、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问题。
(2)不会干、干不好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干工作光有一腔热情,但想不到点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对新形势认识不深,对新政策把握不透,对新知识了解不多,谋发展缺乏创新,抓工作没有套路等问题。
(3)不深入、不落实问题。着力解决在抓落实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动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长期落实不下去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聚焦问题,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委要求,推动全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为学生营造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迎接全国卫生城市检查,4月23日下午,师苑小学全体教师、学生“红黄蓝”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等对整个校园进行了大扫除。
在这次卫生大扫除中,师生们全面清理了教室、馆室、包干区、办公室等区域,重点对卫生死角及地面、墙壁污垢进行了清洁。清理了蚊蝇滋生地,进行了灭鼠专项行动。活动结束后,学校对各个班级清洁卫生工作进行了检查评比。
此次校园大扫除活动,美化了学校环境,展现了师苑小学师生们团结合作、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外部环境,近期,新浦中学开展“美丽浦中创文有我”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师生们积极投入到环境卫生治理中,认真对校园内外、校道两旁的垃圾杂物、烟头纸屑等进行了清理,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周边环境卫生水平和清洁程度,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纷纷表示,每次的志愿活动,虽然有点累,但看到被打扫的地方焕然一新,就会觉得很自豪。“本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更重要的是,让大家学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服务社会。今后有类似的活动,我还会参加。”志愿者卞赟宇同学说。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的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任副组长,领导成员全员参与,成立工作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推动本校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排查馆藏图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强化管理,严谨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3、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4、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导处要做好学校“书生课程”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书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年度计划,定好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生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导处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5、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等。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