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优质13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资源限制、时间安排以及预期效果等。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考虑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对于制定方案的过程和要点,小编给出了一些实用的经验和建议。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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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区森林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及其它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xx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
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规范我区木材市场。
二、 建立工作机构。
木材市场的清理工作关系到我区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大我区木材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成立木材市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木材市场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政资源股,负责木材市场清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
三、 建立清理队伍。
木材市场清理任务重,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为保障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成立清理小组。清理小组成员:
四、 清理时间安排。
1、xx年1-3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摸底,各林业站上报辖区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户及基本情况。
2、xx年4月组织队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xx年5-12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
4、xx年5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5、xx年6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6、xx年7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7、xx年8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8、xx年9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9、xx年10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0、xx年11月对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1、xx年12月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总。
五、管理制度及经费落实。
为保障清理工作的圆满完成。清理小组每月上报清理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任务完成好的进行相应的奖励,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处罚。在清理过程产生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出差补助1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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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66号)要求,为确保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成立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负责。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问题,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年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100号)。
四、清理内容。
(一)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1.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收费期限收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5.1994年9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6.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
7.高速公路及其它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二)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予以纠正,停止违规行为。
1.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收费。
2.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行为,取消捆绑收费。
3.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
4.对违规挤占、挪用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确保其全额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和养护管理。追缴资金后,凡具备还清建设贷款条件的收费公路,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对下列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1.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小于50公里。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30年。
在上述情况中,属于第一种情况的,要限期调整站(点)位置或撤并部分站(点),使站(点)间距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第二种、第三种情况的,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使累计的收费期限总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调整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时限要求完成。
(四)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规定执行,该降的必须降。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完善公路计重收费。
(五)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检查或收费的,要坚决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七)对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xx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建议。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18日—8月15日)。全面清查和核实截至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认真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并于年8月12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对于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直接由政府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或名为政府还贷公路实为经营性公路的情况,也要如实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的填报,并负责核实、甄别、汇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15日—12月31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行为逐一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属本级政府权限的,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经批准取消收费的公路,要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限期取消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妥善安置收费人员;对需要降低收费标准或调整收费年限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检查复核阶段(xx年1月1日—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对各旗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旗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完善阶段(xx年2月26日—5月31日)。认真总结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并于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清理。
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是国务院部署的全国治乱减负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旗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精心策划,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好此次专项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旗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及纠风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专项清理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辖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各旗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务于年8月4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三)依法清理,稳步推进。收费公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各旗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认真梳理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清理项目的账务、人员安置、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等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同时,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的政府监管,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五)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要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收费公路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正面引导舆论。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或合并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公布站点名称及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情况等相关信息;对清理后涉及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要按规定予以公开。
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巩固清理成果,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将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延长收费期限。不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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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城建秩序,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此次“拆违”工作,成立“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副县长赵淑忠任指挥,县府办公室主任牛世亮任副指挥,平阴县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拆违”工作。
自x年3月4日《平阴县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发布后,属于下列几种情况的,实施强制的拆除。
1、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未经规划许可拆除原有平房进行违法建设的,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新开工建筑工程。
2、无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正在建设施工尚未竣工的平房或者楼房。
3、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主体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建筑工程。
4、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规划许可正在违法建设施工中、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筑工程。
这次“拆违”工作分为宣传教育、公示告知、主动拆除、强制的拆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5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x年3月25日至x年4月5日)。
核实违法当事人有关情况,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布通告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拆除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揭示违法占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拆违”工作的法律、规划依据及政策要求,使绝大部分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作。
2、公示告知阶段(x年4月6日至4月15日)。
县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联合行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提出拆除或者整改意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书面通知违法当事人。
3、自行拆除阶段(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国土局、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依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4、强制的拆除阶段(x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县政府依法责成县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平阴镇、工业园区办事处及相关村居,抽调专人组成专业队伍,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的拆除。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x年5月6日以后)。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职责、加强执法”原则,建立和完善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死控,坚决防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死灰复燃。由县政府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将整治或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县全方位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没发生一处违法建设,扣责任单位1分。
“拆违”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拆除、安全保卫、宣传报道、现场救护、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等6个工作组。
1、现场拆除组。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卫生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参加,在“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下,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3、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拆违”宣传工作,对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并组装宣传车在县城区开展轮回宣传,搞好舆论监督。
4、现场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医护人员,负责强制的拆除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做好强制的拆除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平阴镇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牵头,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拆违”工作任务目标。
1、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参与“拆违”工作的有关单位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滥用职物权利、参与或者报批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结束后,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平阴镇政府、园区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拆除,切实巩固“拆违”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秩序,促进城镇建设有序发展。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三
以下是小编准备的财务清理工作方案模板,欢迎大家借鉴!
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公司2011年以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财务和运营信息是否准确和可靠;
3)所面临的风险是否已经被识别和最小化;
5)资源是否被有效地、经济地加以利用;
6)了解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现状,为公司今后的经营及领导决策奠定基础,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管理。
清理工作责任部门:
由风控部牵头,财务部密切配合。
清理时间点界定:暂定为****年1月1日以来到****年9月30止,必要时可以向以前年度顺延。
1、 年度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
、合同,文件,财务报销,审批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其他销售收入,入帐依据的充分性、会计记录的完整性以及计算的正确性。有无设置账外账等行为;清查有关收入完税情况。
?各项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有关手续是否完备。支出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具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有无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情况;其他支出中有无不合理支出。从实际出发,包括:各项直接支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商品流通企业为商品进价)、间接支出(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商品流通企业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的费用是否属于应计入的费用,有无高估、虚列、乱挤成本现象,有无将非生产费用、在建工程支出、管理费用计入成本等问题。
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及各期运用的一致性;待摊费用摊销和预提费用计提的合理性。
对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是否合理,必要时应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跟踪清查。
2、债权债务总体情况。
债权债务的明细项目是否清晰,有无责任人员或部门负责,债权债务形成的依据、原因、用途及形成过程,有无呆、死账,;有无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等问题。
债权债务的增减情况;
长期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和以实物和无形资产投资的是否以资产评估或合同协议认定的价值入帐,是否单独核算,其增减变动及其收益(损失)核算的`帐务正确性。
负债情况
重点是:?
(1)应付帐款。真实性:确认有无虚列应付帐款,调节成本费用和虚减资产的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函证。完整性:确认有无漏列应付帐款,虚减负债余额的情况,必要时进行零余额函证,即向明细帐余额为零的经常性供货单位进行函证。所有权:查明发票已收但没入帐的情况。计价:确定企业选用总额法还是净值法,再查明方法运用及计算的正确性。帐务正确性:查明应付帐款明细帐与总帐余额的一致性。合法性:审查确认有无利用应付帐款挂帐进行违规违法活动的情况,如截留收入等。
(3)预收帐款。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利用虚列、漏列、挂帐等情况;是否均以合同为依据;抽查收款收据,对疑点进行函证。帐务处理的正确性。
3、固定资产、财物管理的安全性。
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设、处置等情况进行清查,主要查其账实、账账是否相符,资产处置情况是否合规、入账,手续是否完备,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财产的保护情况、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有无损失。
真实性:确认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是否转入固定资产清理予以冲销;查明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是否转入长期投资;查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是否增加企业固定资产帐。
完整性:已完工不结转固定资产和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不入固定资产帐的情况。
所有权:区分经营和租赁两种性质的租入固定资产,查明后者是否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确定作为债务担保抵押出去的固定资产。
计价:分别验证购入、自建、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改建扩建、捐赠、盘盈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确定折旧计算及累计折旧帐户余额的正确性,以便认定固定资产净值的正确性。
分类:除按实物形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外,还应查明使用、未使用和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入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提折旧与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与修理支出的分类正确性。
帐务正确性:确认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以及实物资产的一致性,
合法性: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批准手续;入帐价值确定的合规、合法性,折旧方法及其运用的合法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4、损益情况?
5、所有者权益?
6、职工工资的发放和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情况
7、车辆费用、招待费用、业务费用的支出情况;
8、税务、法律等外部门提出的问题;
9、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工作方法:查阅内部相关文件、会计账务、统计资料、实物、凭证、档案。对其内控系统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必要时,访谈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基本情况,查阅相关文件、会计和统计资料等方法来获得。要避免清查内容漏项和不全面,必要时要清查实物,盘点出入库,以出库推收入,以入库推进货,算出金额,与帐面是否相符。最后并形成清理报告。
清理报告内容应包括如下:1、单位基本情况简介;2、内部控制体系介绍;3、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及具体意见;清理工作的方式和时间;情况分析,关键问题发现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对工作对象的单位要求;清理工作责任人员等。清理工作计划10月末完成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交报告。
报告最后要存档长期保管。
11、要求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收支和其它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衡量和确定其会计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反映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和有效,有无违法违纪和浪费行为,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从而督促其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
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对制度、管理和经营控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向总经理办公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预防出现大的经营波动和管理漏洞。要防止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员工利益风险(保险),贷款、借款风险等,同时兼顾工商、劳动、社保等部门的要求。如果查出问题,先上报总公司,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处理。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有序推进野广告清理工作,按照《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野广告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全面清理城乡周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积极推进对主要街路沿线临街建筑外立面存在的难以清除的喷涂广告进行粉刷遮盖。
三、工作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全面清理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违规设置的灯箱、条幅等临时广告,清除采用胶粘、刻画、喷涂等难以清除方式设置的临时广告。对相关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遮盖。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二)县交通局。
全面清理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三)县公安局。
加大对喷涂、刻画等涉嫌毁坏公私财物广告设置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各乡镇(区)。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机构,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
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口前镇、开发区协同清理。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野广告清理。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1年2月-3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围绕自身工作任务,对辖区、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攻坚(2021年4月-6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聚焦前期调查掌握的数据,根据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销号处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巩固提升(2021年7月-8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及时总结清理工作成熟经验措施,逐步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达成既定工作目标。
(四)检查验收(2021年9月)。
县“七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区)、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密切配合。
各乡镇(区)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野广告清理的工作合力,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的完成好清理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广告清理工作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意义,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营造全面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指导,注重实效。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和日常执法经验,加强对各乡镇(区)野广告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有效阻止松材线虫病传入,保护我县松林资源,根据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枯死松树清理重要性。
松褐天牛是松材线虫病的主要传播媒介,而枯死松树又是松褐天牛的主要寄主植物,因此及时发现和清理枯死松树,是我县防控松材线虫病工作中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也是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防范疫情传播和扩散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二、枯死松树清理时间。
枯死松树清理坚持“发现一株,取样一株、镜检一株,清理一株,处理一株”的原则。目前已发现的枯死松树10月底全部清理结束。
三、清理措施。
1、枯死松树原则上由经营单位或个人自己清理,林业站负责技术指导。
2、鉴于大部分枯死松树已无利用价值,加之村民大都外出务工、农村农忙及农村劳动力老化等诸多原因,这部分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采取单位自主招标方式,根据山场远近、陡峭、作业难易程度确定清理补偿标准。当地林业站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3、对重点预防区及不易清理的高危区域,清理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聘请专业清理队伍,进行清理,当地政府派员会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并监督处理。
四、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造发[xxxx]23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要求,伐桩高度一般在5厘米以下,并对伐桩进行药物处理。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适宜造材的,全部送往松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加工销售;对不能造材利用的,以及采伐剩余物(含2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做焚烧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监测:各乡镇要将监测调查放在首位,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测报网络,推行监测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上报及时的枯死松树监测体系。
2、落实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县林业部门是行政、技术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一时间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清理。
3、积极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乡村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张贴宣传画、宣传资料,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对《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松材线虫病危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使广大干群自觉参与和协助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4、加大资金投入。乡镇在枯死松树清理中切实解决好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问题。枯死松树清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会同财政局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各个乡镇补助,保障清理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督查力度。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将成立枯死松树调查清理督查小组,对全县调查清理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督查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监测调查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查漏报现象的,以及清理工作组织不力的乡镇,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六
书籍对道德品质的建立和思想意识的提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好教育部、省市区各级部门关于图书规范管理的各项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幼儿园图书(教师指导用书、幼儿读物图书绘本)的质量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问题书籍流入幼儿园,以实际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为幼儿园师生营造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阅读文化环境。7月27日,我园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幼儿用书排查清理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图书自查自纠小组。自查组员对资料室、图书阅读室、班级图书角图书展开了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自查清理过程中,图书负责教师对幼儿园资料室、图书阅览室的图书进行逐类、逐架的检查清理,仔细翻阅查看书籍内容的`科学性、是否有小学化或不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对于放置不规范图书,教师们逐一按标签进行回位。对“不良书籍”及“12条负面清单”中所涉及书籍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下。各班级老师也认真、细致地对班级所有图书进行了认真审查、逐本翻阅,确保无不良内容图书存在,严格把控班级内幼儿图书的价值取向。
我园将以此次图书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图书的方向性、思想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图书管理制度和图书审查清理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图书质量监管工作,把好选用关;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规范审核流程,把好验收关。优化图书资源,科学规范图书管理,优化图书结构,提高图书质量和适宜性,使我园图书更加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要求,净化幼儿园文化空间。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七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1、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务处在各年级的协助下安排人员在原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园。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3、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语文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营造书香校园。各班积极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任副组长,语文组长和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要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八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提醒各级各部门要把问责工作真正抓起来,将责任传导下去,压实到基层,强化责任担当。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问责八清理的。
仅供参考。
为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促进政治生态优化,省委决定自2月起至6月底,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巡视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怠政懒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一问责”,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四个方面问题。
“八清理”,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乱收费、乱摊派问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加大清纠力度,完善。
规章制度。
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违规进人两个方面问题。
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三个方面问题。
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乱摊派三个方面问题。
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等五个方面问题。
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六个方面问题。对省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使用公务用车、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四个方面问题。
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三个方面问题。
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促进全省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三个方面问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局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巡察发现的普遍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局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全市粮食工作跨越赶超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粮食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连果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李保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荣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随善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卢建民,粮油集团总经理孙玉坤任副组长,各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制定《衡水市粮食局党组主体责任分解方案》和《衡水市粮食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依据《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对衡水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认真查摆问题线索,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设置公开栏和监督举报箱。对20xx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自查摸底,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交办重点事项、机关和粮油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大额财务开支、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对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重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沉淀的问题,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反面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讲政治规矩、不守政治纪律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组织领导弱化,“三重一大”事项不集体研究,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分管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管理不严,组织开展工作不见成效,制度和纪律执行不到位,致使“四风”问题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纪检组自身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该处分的不处分,该通报的不通报,该问责的不问责等问题。
(牵头领导:卢建民;牵头科室:直属单位党委、监察室;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购销调控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财会审计科、流通发展科、军供中心、质检中心、粮油集团)。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着力解决超出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规设置“助理”“顾问”等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2)违规进人问题。列出20xx年以来进人清单,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3)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粮油集团)。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充实政策依据,查找工作漏洞,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人员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人员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财会审计科、办公室、粮油集团)。
3.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消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市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党委、政策法规科)。
(3)行政许可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购销调控科;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插手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领导:卢建民;牵头科室:监察室;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直属单位党委、粮油集团)。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和粮食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建立资金项目清单,明确清理依据,健全制度机制,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结合今年的市直单位巡察要求,对20xx年以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拉出清单。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领导:随善明;牵头科室:流通发展科;责任科室、单位:财会审计科、粮油集团)。
6.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20xx年以来财务账进行系统规范整理,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扭转不正之风,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着力解决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购物卡、各类奖金物资,以加油费、电话费、医药费等名义变相发放补贴,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发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军供中心、粮油集团)。
(2)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多部门兼职并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离)休手续或工作调动仍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会客室等名义变相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
(3)“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着力解决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白条下账、公款私存、私客公待、铺张浪费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保芳;牵头科室:财会审计科;责任科室:办公室)。
(4)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违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公车私照;以各种名义违规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资产处置规定执行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财会审计科、军供中心、检测中心、粮油集团)。
(5)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离职、退(离)休后,继续占用公务用车或领取补贴等问题;违规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财会审计科、军供中心、检测中心)。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两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等问题。
(牵头领导:随善明;牵头科室:流通发展科;责任科室、单位:粮油集团)。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局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对中央和省、市政策及决策部署,不知道、不学习、不研究;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对所分管的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无所适从,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
(2)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揽权诿过,见问题就躲,见责任就推,死扣条条框框,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形成“中梗阻”;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对重点工作不亲力亲为,不重实效、不求质量,不按时完成;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担当;漠视群众切身利益,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
(3)不在状态问题。着力解决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脱离实际,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务正业;对。
岗位职责。
和任务要求不明;深入基层摆样子,联系群众走过场;纪律松弛、行为散漫、作风漂浮,在岗不在状态,不守规章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奇;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直属单位党委、监察室、粮油集团)。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2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粮油集团对涉及清理的问题,也要相应作出清理方案,并安排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各牵头科室、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实行统一行动,完成“八项”标准化动作:拉清单、建台账、找问题、出措施、明责任、限时限、实报告、真整改。
3月底前,要拉出项目清单、问题清单,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出台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底前,要边纠错整改、边总结问题、边调查研究、边问责处理。各项工作要科学统筹开展。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完成“两项”标准化动作:出成果、严问责。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报道,交流成功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是我局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牢固树立不解决问题是失职、解决不到位就是渎职的意识,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把纪律挺在前、把问题解决掉、把制度建起来,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对于组织领导不严、查摆问题不清、解决问题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将按照“一问责”的要求,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二)坚持分类处置。对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一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标问题清单全面梳理具体问题,一科室一清单、一问题一档案做到规范化、档案式管理。二要实行“台账式”管理,一科室一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总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各牵头科室每周五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以及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科学统筹、理顺关系,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牵头领导对所分管的问题要一周一调度,牵头科室每周五下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督导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按照省委要求,为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促进政治生态优化,决定在全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市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为全市加速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进程,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口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市纪委书记张维亮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卫东,市委、市委秘书长王江,市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兵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王秉冬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卢东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迁,市纪委、协作组组长王一飞,市纪委、协作组组长高云森任副主任。办公室集中办公,下设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宣传简报组、保障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上级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片面追求政绩,虚报浮夸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领导班子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关键领域、重点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规划管理、土地出让等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二)“八清理”
1.对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中央组织部部署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全面促进和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规范化和纪律性。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执行选任干部政策不到位、越权管理干部问题。着力解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任职回避制度、试用期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体制不顺畅,越权管理干部等问题。
(2)执行机构编制职数规定不严格问题。着力解决未经批准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党政分设”;出台“土政策”,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3)干部档案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发生干部档案年龄涂改、前置学历、跨台阶入学等问题。
(4)违规进人问题。着力解决冀组通字〔20xx〕36号文件下发之后,未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调任、政策性人员安置进入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进入人员;未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部门单位自行进入正式人员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对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坚决清理和查处20xx年以来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以虚假身份出国(境)等问题。
(2)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问题。着力解决未按规定办理经费先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到下属单位或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等问题。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对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加强公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撤销后不终止收费;在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仍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问题。
(3)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除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凭借职权强行要求参加有偿培训,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等问题。
(4)“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着力解决“三公经费”严重超预算,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较大;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违规发放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六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经商办企业。
(2)领导干部亲属在其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4)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为亲友牟取利益。
(6)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做关联生意,涉嫌利益输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在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6.对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市属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企业负责人违规超标准配车;不符合配车条件的违规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企业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项目应招投标未招投标;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弄虚作假,为单位或企业办理虚假土地出让手续或土地证明,置换不良资产,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串通招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招标或中标后非法转包;专家行为不规范、管理不统一;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违规设立前置审批手续,增加交易环节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2)违规出让土地问题。着力解决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供地过程不规范,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着力解决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整容积率法定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查处不及时,执行不到位;超核准容积率批复建筑面积,违规改变用地性质,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8.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深入查摆、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部门之间相互扯皮、难以协调和落实;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多年不能彻底解决;一些地方多年工作没有大的突破、大的起色;一些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违规领取失业金、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问题。
(2)不会干、干不好问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干工作光有一腔热情,但想不到点子上、抓不到根子上;对新形势认识不深,对新政策把握不透,对新知识了解不多,谋发展缺乏创新,抓工作没有套路等问题。
(3)不深入、不落实问题。着力解决在抓落实上要求提得多、落下去得少,研究得多、推动得少,浮在上面多,沉下去得少,有些工作长期落实不下去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四、时间步骤。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自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聚焦问题,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初)。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市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区)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委要求,推动全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要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成立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清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二)坚持分类处置。这次专项行动涉及的问题性质、表现形式和情形差异很大,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做好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同时,要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严惩不贷,让制度成为硬杠杠、“铁笼子”。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特别是要用好抽查核实这个有力手段,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的统计反馈工作,每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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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九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
近日,沫江学校校长张诗仁、副校长、总务主任亲自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清扫校园餐厅、洗手池卫生死角,用实际行动助推沫江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张诗仁亲自带领行政班子到校园餐厅、洗手池参加义务劳动。
活动中,大家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对餐厅地面的卫生死角进行了集中清理。通过大家的辛苦劳动,校园餐厅地面及洗手池焕然一新。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组长:何平(党工委书记)。
胡清海(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成亚(党工委副书记)。
袁骁(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波(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杨韩(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何敏(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正红(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梅中亚(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何刚(党工委委员、挂职副主任)。
张修富(挂职副主任)。
成员:黄剑(党政办主任)。
吕相敏(纪工委副书记)。
赵红(财政所所长)。
张兴渠(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锡庭(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勇(村建办负责人)。
罗太中(控违办负责人)。
吴进(水务站站长)。
王绍亮(项目部负责人)。
陈月(党建办负责人)。
袁治国(综治办负责人)。
李铖(司法所所长)。
王鑫(安监站站长、生态环保办负责人)。
陆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春梅(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莎(攻坚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含易迁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梅中亚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兴渠、王锡庭负责具体办公。
(一)下设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十一个工作专班,分别如下:
1.银龙村工作专班。
组长:杨正红。
副组长:杨登伟。
成员:银龙村全体包保干部。
2.关坪村工作专班。
组长:陈波。
副组长:黄飞。
成员:关坪村全体包保干部。
3.大陆村工作专班。
组长:梅中亚。
副组长:冯帝利。
成员:大陆村全体包保干部。
4.四坪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杨韩。
副组长:李鹏。
成员:四坪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5.双垭子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何刚。
副组长:罗江波。
成员:双垭子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6.岷山路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何刚。
副组长:杨健。
成员:岷山路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7.金龙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袁骁。
副组长:何雪梅。
成员:金龙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8.东风湖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王成亚。
副组长:赵桂香。
成员:东风湖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9.红城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张修富。
副组长:罗忠。
成员:红城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10.绿洲社区工作专班。
组长:何敏。
副组长:罗太林。
成员:绿洲社区全体包保干部。
11.业务指导工作专班。
组长:梅中亚。
副组长:张兴渠、王锡庭、赵勇。
成员:邹松松、袁娅、黄敏。
12.督查工作专班。
组长:袁骁。
副组长:吕相敏。
成员:霍震、罗雪琴、邹松松、袁娅、黄敏。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根据上级要求,起草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摸排整治工作方案。统筹调度各工作专班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及政策措施抓牢抓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专班职责。
(1)银龙村、大陆村、关坪村、双垭子社区、四坪社区、岷山社区、金龙社区、东风湖社区、红城社区、绿洲社区工作专班。根据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队伍入户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摸排工作,按照边抓外业摸排边抓内业审核边进行数据交汇的要求,完成摸排采集app上报,收集整理摸排信息,对特殊情况由专班工作组组长(包村领导)组织进行研判,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2)业务指导专班。负责根据省、市、县各级工作方案和政策解读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信息摸排和录入工作,及时对接县农房办处置摸排过程中的各种业务问题,确保app录入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3)督查工作专班。负责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按期推进、按时完成。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进度缓慢、信息报送不及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的,及时进行通报。
按照统一部署,查清农村违法占地,重点是20xx年1月1日以来全街道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街道范围农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务类用房、产业类用房及其他建(构)筑物违法占地建设情况。以上级下发相应图斑作为摸排辅助,对图斑以外应纳入摸排的,据实开展摸排。
(二)摸排内容。摸排内容包括主体信息、占地面积、土地来源、建设时间、地类信息、规划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具体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省级摸排登记信息平台要求填报的内容摸排填报。
利用省级统一开发的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组织干部进行外业摸排和内业填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外业摸排。由包组包片干部包图斑和房屋(建、构筑物)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充分结合脱贫攻坚、人口普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调查成果,减少重复工作,加快摸排进度。外业摸排人员查清相关信息后,通过摸排登记信息平台(手机app)如实填报,从不同角度拍摄房屋或建(构)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数据库。摸排成果数据实行每天一次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返回进行现场核查。
(二)内业信息填报及审核。摸排上报县级后由县级对外业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填写管理信息(地类、面积、规划情况、用地合法性、行政处罚等)。外业摸排、内业审核和管理信息填写完成后,各村(社区)对摸排结果、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复核。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建专门摸排队伍,完成摸排培训,做好摸排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外业摸排、管理类信息填报和公示。
(三)初步成果上报(20xx年10月18日前)。街道于期限内通过汇交平台向县级汇交初步摸排成果数据。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各工作专班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是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工作的重要基础。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措施,集中完成摸排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压实责任。各工作专班要依据自身工作职责要求,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严格实行“谁摸排、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摸排的全面性、真实性。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村建中心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各村(社区)及部门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强化督查问效,严肃工作纪律。摸督查工作专班要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摸排工作中故意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通报、约谈等方式处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故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采取措施,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led显示屏、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争取广大村民理解和支持。同时,各村(社区)要设立举报箱,接受广大村民群众监督、举报。
学校校产清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査,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师发展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校读书计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读书活动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共商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