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警实施方案范文(16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全面分析和周密计划。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了解问题的背景和具体需求。这意味着我们需要进行一些调研和收集信息的工作。了解问题的范围和目标,确定可行的解决方法。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时间、资源和预算等因素。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因此,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需要集思广益,充分的思考和团队的合作。这些方案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和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一
2016。
〕
369。
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和基层治理法治化,在近年来推行。
“一村一警”警务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抓稳定促和谐长效机制,在全县农村(农村社区)深化拓展“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扎实推进“治安防范到村、信息采集收集、矛盾化解到村、法制宣传到村、服务群众到村”,实现农村地区“基础牢、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
为加强推行。
“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合浦县成立推行“一村一警一助理”领导小组。
组
长:黎寿强。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凯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彭克斌。
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陈永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各乡镇分管维稳领导,各乡镇综治办,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各派出所所长等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推行。
13607896366。
)、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晓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家耿(电话:
13307893286。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
为确保辖区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以上民警或警务助理挂村,县局针对当前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从当地品德高、有威信、熟悉村情民意、服务群众能力强的人员中择优选聘为警务助理,担任挂村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合浦县于
9
月选定乡镇综治中心。
45。
名综治人员聘任为警务助理,并将于。
2016。
年
12。
273。
名警务助理到位。
全面推行派出所所长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驻村民警、挂点民警、警务助理挂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挂任时间为
1
至
2
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行双重工作考核。此项工作于。
11。
月底前完成。
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确保每个村(农村社区)都设有规范的警务室警务室要统一外观标志、统一制度上墙、统一购置必要的办公用品、统一建立警务工作台账、统一设置警务公开栏此项工作于
12。
月底前完成。
驻村民警每月到点工作不得少于
8
天,挂点民警每月到点工作不得少于。
2
天,警务助理每月在村工作不得少于。
20。
天,切实当好“六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警务下沉的联络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为此,要全面推行“三个六”工作法:
1
.村有警务室,进村六必做。驻村民警、挂点民警、警务助理要在抓好警务室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必须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抓好村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禁毒禁赌协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指导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组建民警或警务助理挂帅、以党员村干部和复转军人为骨干的村级治安联防中队,定时或不定时对村中主要路段、重点场所等进行巡逻防控,着力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提升村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在走访群众中把有价值的情况收集上来,及时录入警综信息平台。三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村里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摸底,实施查处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难题“五小工程”,及时依法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步在村中培养一支肯管事、会办事的调解矛盾纠纷队伍。四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依托村“两委”,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及法制宣传,及时向群众发布治安预警,提出防范办法,增强村民知法、守法意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五是做好管控帮教工作。要与违法青少年和重点人口、工作对象见面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并进行法制教育,做到“知轨迹、明去向、全面掌控”。同时,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六是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在村警务室设置警民联系箱,为群众提供预约服务。特别是在户口迁移、子女入户、身份证及护照办理、车辆上牌等方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给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密切警民关系。
2
.屯有中心户,入户六必问。驻村民警、挂点民警、警务助理在每个自然村,平均每。
10。
户挑选一个热心治安工作、身体健康的户主(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村民小组长优先)作为依靠对象,建立治安中心户,户主履行治安员、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防消员“五大员”职责,做到“六必问”:一是热点问题必问,了解当地的涉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动态;二是治安状况必问,了解当地近期的治安问题及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情况;三是矛盾纠纷必问,了解掌握村里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重点人员动态必问,了解村里涉恐、涉稳、涉毒、在逃、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上访人员和肇事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以及闲散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现状及活动轨迹,落实管控措施;五是生产生活必问,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尽可能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六是意见建议必问,倾听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3
.户有关系人,见人六必知。在村里发展一批为我所用的关系人,重点关注了解刑释人员、闹访缠访人员、空巢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情况,确保“见人知底细”,做到“六必知”,即基本情况必知、思想动态必知、现实表现必知、社会关系必知、经济状况必知和居住环境必知。
“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机制是基层警务机制改革的新载体,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探索,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举措,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新实践。警务助理有利于丰富警务建设,弥补警力不足;有利于延伸警务触角,扩大警务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强化服务,促进警民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治安防控,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涉及到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筹建工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要做好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的派出所所长的考核工作,驻村民警和挂村民警的考核工作由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负责,警务助理的考核工作由乡镇党委和乡镇派出所负责每年年底,驻村民警、挂点民警、警务助理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同时,驻村民警和挂村民警还要向派出单位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乡镇党委要及时将驻村民警和挂点民警工作情况通报派出单位,以此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将
“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支付的范围,逐步构建起持续稳定的保障体系。工作中,各单位要主动作为,以全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为重要契机,以“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为重要载体,围绕全县工作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使“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中新的支点和亮点。
各单位在深化。
“一村一警一助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一村一警一助理”办公室。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二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最常用的实施计划是项目实施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落实好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会议精神,根据四季红镇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督查检查要求,经四季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驻村辅警选用本村或近邻村人员,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具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村或邻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农村警务工作。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一般需要高中以上文化,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无重大中心疾病,生理缺陷,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开展工作。
驻村辅警人员由各村支两委确定之后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联合进行考察,并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后再填报驻村辅警申报审批表予以确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3.正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吸贩毒品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辅警的工作由派出所统一布置安排,在派出所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同时配合好村支两委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不详细叙述,由派出所指导安排培训与履职)。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落实好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会议精神,根据四季红镇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督查检查要求,经四季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三、人员条件与确定。
驻村辅警选用本村或近邻村人员,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具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村或邻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农村警务工作。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一般需要高中以上文化,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无重大中心疾病,生理缺陷,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开展工作。
驻村辅警人员由各村支两委确定之后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联合进行考察,并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后再填报驻村辅警申报审批表予以确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辅警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3.正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吸贩毒品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工作职责及其他。
辅警的工作由派出所统一布置安排,在派出所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同时配合好村支两委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不详细叙述,由派出所指导安排培训与履职)。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为落实省委关于平安河南建设“双安、双治、双基”和济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精神要求,深入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平安创建工作水平。就我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和谐干群、警民关系这个核心,以机关干部、社区民警包村为载体;以了解村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以情系民生建和谐、服务发展促跨越为目的;组织机关干部、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送温暖、送法律、送服务、解民难、保平安。为我镇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一村一警综治联动”活动,镇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重在实现“六个目标”:一是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实现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三是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四是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渗透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五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六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现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一村一警综治联动”工作为切入点,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深化综治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双安目标”。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社情民意调查,纳谏问计于民。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地社情民意调查和研判,建立“民情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倾向等问题,广泛征求和收集群众对社会管理、治安稳定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二)排查化解矛盾,开展法律服务。镇包村干部联合包村民警,积极协助村三委班子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使各类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难解疑。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各类安全防范知识,确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帮扶困难群众,强化群防群治。综治办、民政所、司法所、包村民警相结合,切实解决农村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同时,镇政府以健全完善村级警务室建设为重点,加强对综治专管员的培训管理,有效整合群防群治工作力量,发挥社会管理综合优势,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工作局面。
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要落实“四项工作制度”:
(1)日常考勤制度。活动中,包村干部每月和包村民警就所包村工作交换建议不少于3次,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2)征求意见制度。包村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访活动,采取公示、接访、包案的方式进行定人、定点、定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3)目标管理制度。包村干部和包村民警要根据年度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在活动期间能够“沉得下、留得住、干得好”。
(4)奖优罚劣制度。综治办将对包村干部、包村民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召开村干部、基层村民代表民主测评会,对包村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目标考评情况差、满意度测评优秀率低的包村民警反映给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常东风任组长,镇长牛东红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周奎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兴波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与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管理四项工作制度,各包村干部、包村民警既要贴近群众、广交农民朋友,又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不给基层和群众添麻烦增负担。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综治联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指导综治联动活动工作开展,协助基层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对“一村一警”工作的考核,促进驻村干警深入基层,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现制定温泉镇驻村干警工作考核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全镇明确身份的驻村干警及部分分包辅警。
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数为100分,其中绩效成绩和加分项目依据实际得分计算。
三、考核内容。
任务完成情况(100分)。
(一)驻村时间和走访群众落实情况(20分)。
建立到岗登记台账和值班表,执行日常考勤,对存在缺勤等行为进行记录,每月至少驻村两天,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人)。
考核方式:基本分为20分,缺勤1次扣2分,少走访一户扣0.5分,累计扣分达到20分者,直接记为考核不合格。
(二)主要工作(80分)。
1、组织安全防范(10分)。
驻村干警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村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考核方式:
(2)对本村基本情况(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机动车、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刑事案件(分类)、治安案件、矛盾纠纷、有关上访人员等)熟悉掌握程度进行测试,熟悉的记4分,基本熟悉的记2分,不熟悉的记0分。
2、强化治安管理(20分)。
做好辖区治安管理,积极做好辖区内场所、特行及管制物品的管理工作;立章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考核方式:
(4)每发现辖区内一处治安薄弱部位、安全隐患并整治到位的,记1分,记满5分为止。
3、化解矛盾纠纷(20分)。
驻村干警应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
考核方式:
(1)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矛盾纠纷的记基础分6分,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如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山林,邻里,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小孩打斗,个人恩怨等引发口角冲突或打架斗殴等,符合法律法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的)及时化解并有记录的,每化解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未开展化解工作的,该项为0分。
(2)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不稳定因素的记基础分6分,对本村发生不稳定因素(如涉军人员群体上访,群众因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集体上访,村与村之间因各种矛盾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群众因性格内向、心态失衡、行为偏执扬言报复社会、拖欠工资引发的上访堵工堵路等等)及时上报派出所同时积极配合派出所处理并有记录的,每上报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
4、搜集情报信息(10分)。
驻村干警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辖区社会和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考核方式:
(3)对本村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没有进行掌握登记并上报派出所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5、开展法制教育(10分)。
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宣讲好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考核方式:
(1)开展校园、社区、村庄等地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每次记2分;
(2)走访群众家庭宣传法制教育,为群众讲解法制问题的,情况属实,有走访记录的,每次记2分。
以上两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6、服务人民群众(10分)。
驻村干警应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驻村干警在接到群众报警或求助后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警务室民警或派出所。
考核方式:
(3)帮助服务群众,对辖区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员等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的,每帮扶1次记1分。
以上三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7、严格奖惩措施。
(1)驻村干警在辖区工作时,因违反相关纪律,被群众举报投诉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有成绩、有带头作用,受到上级机关认可、表彰的,每次加5分。
考核时间是6月15日至7月1日。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上报至市综治办,并由市综治办汇总主管单位评分后,计算出每个包村干警的最终得分,按好、中、差划定等次,公示后向各乡镇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反馈。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经排沙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试点推行“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工作运行机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基层力量共治”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原则上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农村辅警在公安派出所、村“两委”和社区民警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农村辅警由公安机关按照辅警人员配装标准,统一发放服装及标识,佩戴辅警编号,并进行专业培训上岗。派出所要积极指导农村辅警落实各项职责任务,坚持落实月例会、季小结、半年总结、年终总评制度,定期组织开会、定期实施检查、定期听取汇报,督导指导其履行工作职能。农村辅警岗位补贴按300元每月的标准由镇财政统筹安排,年底由镇政府统筹派出所和综治办落实考核机制,依据对农村辅警年度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一)协助收集、上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
(二)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调处治安纠纷;
(三)协助开展治安防范、禁毒、反诈等各类法制宣传,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四)积极参与平安村屯建设,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和各项群防群治工作;
(五)协助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消防救援工作;
(六)协助调处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协助稳控群访、闹访等治安重点人员;
(七)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八)协助维护案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
(九)协助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督促村民依法办理牌证;
(十一)及时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治理建议,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十二)遇有交通事故事件,及时报告、协助处理;
(十三)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十四)依托镇综治中心,协助开展镇、村社会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部署以及省厅“一体两翼”布局,全面推进市局“123升级行动计划”,着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警务实战化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基层警务效能,经广泛调研、反复研究,现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合一”、“一村一警”警务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所队合一。
积极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和基础工作薄弱的难题,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地区实行所队合一,由派出所统筹辖区治安、刑事、交管工作,实现警力整合、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1、警力资源有机整合。将基层社区警、刑警、交警等警种力量整合到派出所,实行统一调配,避免各自为战,破解基层所队警力不足难题。
2、警务机制规范运行。通过有效整合,派出所将原来承担的刑事案件办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交由专业警种负责,确保社区警有足够时间从事社区警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处置、重大安保活动、突出疑难案件和刑事发案必到现场等工作,实行警种应急联动,推动警务机制合成融合。
3、实战能力有效提升。“所队合一”后,警力重新组合,工作相互融合,倒逼民警全方位了解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职、一警多责”,切实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4、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区警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纳入社区日常管理,交警在交通巡逻中开展治安巡查,刑警畅通案件信息渠道,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能。
5、经费保障合理减负。通过所队合一,集中办公,共用公共实施,在运行中减少水、电消耗,减少门卫、厨师、保洁等人工成本,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
1、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引导广大民警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转变作风,真心实意、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基层基础。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充分发挥包村民警纽带作用,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3、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党委政府、会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4、维护社会治安。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包村民警通过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力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
为强化对此次警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局长陈旭任组长,其他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所队合一。
牵头局领导:王华。
协同局领导:陆玲玲、何峰、陈兵、严卫飞。
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改革办。
市局“所队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华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成、刑警支队支队长胡文瑞、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王德祥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对接。6个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牵头局领导:陆玲玲。
协同局领导:陈兵。
责任单位:人事处、组教处、治安支队、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改革办、各警种部门。
市局“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陆玲玲主任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政治部副主任滕进、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政治部负责该项工作的警力安排、科学考评,治安支队负责协调对接、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一)所队合一。
1、机构设置。在农村地区实行所队合一,在派出所增设交警队、刑警队(办案队)。派出所实行“三室三队”模式,“三室”即公调对接室、综合勤务指挥室、执法管理室,“三队”即社区警队、交警队、办案队。有条件的派出所办案队可以分为治安队、刑警队,增设巡逻处警队。“所队合一”的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及刑警责任区中队牌子。
2、组织架构。原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正职领导兼任派出所副所长,负责交通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队副职任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各负其责。实行派出所所长负责制、人财物由派出所统一负责,派出所结合实际对整合后的民警行使岗位分工权,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警种负责指导。整合党组织,建立统一的党支部(总支),以党建促队建。
3、勤务运行。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勤务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综合勤务指挥室,负责警情调度、勤务安排、检查督导等工作;一个执法管理室,三家单位共建执法管理室,实现法制员集中办公,案件集中审核;一组值班力量,合理安排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参与值班,做到警种合成;一个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派出所户籍、交管牌证办理、违章违规处罚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一个警务室,社区与交通警务室合一,共同开展社区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
4、勤务保障。整合办公用房,实现集中办公,统一使用接待区、办案区、勤务指挥室、会议室、枪库、警用装备库、食堂、浴室、值班室等硬件施舍,警用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业务经费由派出所统筹使用。整合监控资源,实现图像资源共建共享。今后对农村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一律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5、教育培训。组织所队民警、警辅开展业务交叉培训,重点培训治安纠纷调解、突发警情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疏导、各类事故和案件现场保护、证据固定,刑事、治安案件办理,社区警务工作等业务规范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民警、辅警公安业务水平,推进业务的融合。
1、选任调配原则。按照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到案件高发的行政村包村、国保民警到社情复杂的行政村包村、治安民警到治安混乱的行政村包村、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科学安排警力,分包全市所有行政村。市局机关民警由市局人事处统一安排包村,各地局机关民警由各地统筹分配。
2、包村民警职责及工作方式。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深入分包的村庄,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工作方式,认真履行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群众治保组织和组织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困难等五项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在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案件线索等信息,要及时通报社区民警,统一由社区民警整理上报。
3、警务运行模式。全市公安机关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包村民警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驻村工作以月为计算单位,一月两天,一天驻村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民警驻村工作实行每月规定动作与自选工作相结合原则,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结合本警种业务实际自行开展。包村民警深入分包的村庄,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工作,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报送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将本人及包村民警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本所,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市局和各地“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报告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后交相关警种部门处理并反馈;属于非公安业务的,通过综治联动机制移交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有序运行。
(一)所队合一。
1、方案制定阶段。2015年11月,6个县(市)区局根据市局方案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所队合一”的警务改革方案,并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2、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2月,6个县(市)区局按照试点方案,对选择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进行“所队合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如东县局作为市局重点试点地区,要在改革过程中大胆尝试,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开始,6个县(市)区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6个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层面全面推行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所队合一”警务模式。
1、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11月,各县(市)区公安局成立“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社村、包村民警的选任、调配。同时,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县(区)委政法委汇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辅警队伍建设,有力补充专职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
2、部署推行阶段。2015年12月,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包村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以乡镇为单位“一村一警”工作会议,镇(乡)村干部、公安包片领导和社村、包村民警参加,进行工作部署、交流、对接。
3、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开始,一是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县(区)公安局党委成员分片指导,各警种部门分片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社村民警和包村民警要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政法综治部门的支持,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建立研判互通机制。强化警种部门与社村警务的有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四是建立警务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解决包村民警的警务装备、误餐、交通等相关费用。五是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报道各地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组织评选包村民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从全面实施“123升级行动计划”、打造升级版“南通公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警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落实“所队合一”、“一村一警”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措施,按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配合,统筹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督察、指导,帮助各单位细化方案、完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进掌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为市局党委提供决策参考。相关警种部门要在明确和落实各自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并充分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共同推进警务改革深入发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改革大局,广大民警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杜绝整而不合情况出现,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在规定时限完成,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部署以及省厅“一体两翼”布局,全面推进市局“123升级行动计划”,着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警务实战化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基层警务效能,经广泛调研、反复研究,现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合一”、“一村一警”警务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所队合一。
积极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和基础工作薄弱的难题,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地区实行所队合一,由派出所统筹辖区治安、刑事、交管工作,实现警力整合、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1、警力资源有机整合。将基层社区警、刑警、交警等警种力量整合到派出所,实行统一调配,避免各自为战,破解基层所队警力不足难题。
2、警务机制规范运行。通过有效整合,派出所将原来承担的刑事案件办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交由专业警种负责,确保社区警有足够时间从事社区警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处置、重大安保活动、突出疑难案件和刑事发案必到现场等工作,实行警种应急联动,推动警务机制合成融合。
3、实战能力有效提升。“所队合一”后,警力重新组合,工作相互融合,倒逼民警全方位了解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职、一警多责”,切实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4、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区警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纳入社区日常管理,交警在交通巡逻中开展治安巡查,刑警畅通案件信息渠道,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能。
5、经费保障合理减负。通过所队合一,集中办公,共用公共实施,在运行中减少水、电消耗,减少门卫、厨师、保洁等人工成本,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
1、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引导广大民警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转变作风,真心实意、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基层基础。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充分发挥包村民警纽带作用,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3、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党委政府、会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4、维护社会治安。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包村民警通过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力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
二
为强化对此次警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局长陈旭任组长,其他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所队合一。
牵头局领导:王华。
协同局领导:陆玲玲、何峰、陈兵、严卫飞。
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改革办。
市局“所队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华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成、刑警支队支队长胡文瑞、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王德祥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对接。6个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牵头局领导:陆玲玲。
协同局领导:陈兵。
责任单位:人事处、组教处、治安支队、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改革办、各警种部门。
市局“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陆玲玲主任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政治部副主任滕进、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政治部负责该项工作的警力安排、科学考评,治安支队负责协调对接、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一)所队合一。
1、机构设置。在农村地区实行所队合一,在派出所增设交警队、刑警队(办案队)。派出所实行“三室三队”模式,“三室”即公调对接室、综合勤务指挥室、执法管理室,“三队”即社区警队、交警队、办案队。有条件的派出所办案队可以分为治安队、刑警队,增设巡逻处警队。“所队合一”的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及刑警责任区中队牌子。
2、组织架构。原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正职领导兼任派出所副所长,负责交通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队副职任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各负其责。实行派出所所长负责制、人财物由派出所统一负责,派出所结合实际对整合后的民警行使岗位分工权,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警种负责指导。整合党组织,建立统一的党支部(总支),以党建促队建。
3、勤务运行。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勤务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综合勤务指挥室,负责警情调度、勤务安排、检查督导等工作;一个执法管理室,三家单位共建执法管理室,实现法制员集中办公,案件集中审核;一组值班力量,合理安排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参与值班,做到警种合成;一个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派出所户籍、交管牌证办理、违章违规处罚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一个警务室,社区与交通警务室合一,共同开展社区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
4、勤务保障。整合办公用房,实现集中办公,统一使用接待区、办案区、勤务指挥室、会议室、枪库、警用装备库、食堂、浴室、值班室等硬件施舍,警用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业务经费由派出所统筹使用。整合监控资源,实现图像资源共建共享。今后对农村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一律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5、教育培训。组织所队民警、警辅开展业务交叉培训,重点培训治安纠纷调解、突发警情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疏导、各类事故和案件现场保护、证据固定,刑事、治安案件办理,社区警务工作等业务规范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民警、辅警公安业务水平,推进业务的融合。
1、选任调配原则。按照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到案件高发的行政村包村、国保民警到社情复杂的行政村包村、治安民警到治安混乱的行政村包村、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科学安排警力,分包全市所有行政村。市局机关民警由市局人事处统一安排包村,各地局机关民警由各地统筹分配。
2、包村民警职责及工作方式。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深入分包的村庄,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工作方式,认真履行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群众治保组织和组织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困难等五项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在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案件线索等信息,要及时通报社区民警,统一由社区民警整理上报。
3、警务运行模式。全市公安机关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包村民警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驻村工作以月为计算单位,一月两天,一天驻村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民警驻村工作实行每月规定动作与自选工作相结合原则,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结合本警种业务实际自行开展。包村民警深入分包的村庄,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工作,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报送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将本人及包村民警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本所,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市局和各地“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报告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后交相关警种部门处理并反馈;属于非公安业务的,通过综治联动机制移交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有序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所队合一。
1、方案制定阶段。2015年11月,6个县(市)区局根据市局方案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所队合一”的警务改革方案,并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2、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2月,6个县(市)区局按照试点方案,对选择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进行“所队合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如东县局作为市局重点试点地区,要在改革过程中大胆尝试,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开始,6个县(市)区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6个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层面全面推行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所队合一”警务模式。
1、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11月,各县(市)区公安局成立“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社村、包村民警的选任、调配。同时,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县(区)委政法委汇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辅警队伍建设,有力补充专职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
2、部署推行阶段。2015年12月,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包村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以乡镇为单位“一村一警”工作会议,镇(乡)村干部、公安包片领导和社村、包村民警参加,进行工作部署、交流、对接。
3、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开始,一是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县(区)公安局党委成员分片指导,各警种部门分片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社村民警和包村民警要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政法综治部门的支持,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建立研判互通机制。强化警种部门与社村警务的有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四是建立警务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解决包村民警的警务装备、误餐、交通等相关费用。五是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报道各地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组织评选包村民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从全面实施“123升级行动计划”、打造升级版“南通公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警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落实“所队合一”、“一村一警”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措施,按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配合,统筹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督察、指导,帮助各单位细化方案、完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进掌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为市局党委提供决策参考。相关警种部门要在明确和落实各自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并充分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共同推进警务改革深入发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改革大局,广大民警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杜绝整而不合情况出现,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在规定时限完成,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为切实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治安建设,延伸警务工作触角,创新警务模式,建立新时期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平安泊头”建设。
二、选聘标准和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选聘、统一待遇、统一职责”的要求,在全市657个行政村各选聘一名农村治安协管员。选聘人员一是由村委会推荐;二是由派出所拟定初选人员,在征求人员所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备案。入选人员由责任区民警直接管理。必要办公用品及用具由乡镇综治部门配备。
(一)选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前科劣迹,无纹身和明显人为烫记。
2.责任心强,热爱治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3.选聘人员为男性,年龄为18至5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须本市常驻户口(本村常驻人口优先录用),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内退干部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治安协管员勤务补贴和服装费由市财政负责,公安局集中领取,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勤务补贴,经责任区民警考核后,由派出所按季发放;统一配发春秋、冬、夏灰色协管员制服各一套。
(三)工作职责。
1.在辖区派出所的领导下,组织群众深入开展“平安泊头”创建活动,定期向责任区民警报告本村治安状况和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咨询,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增强群众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协助责任区民警入户走访、查找工作对象、排查治安隐患、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管控重点人员。
4.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发挥作用,发现故障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5.承担驻警点的日常备勤,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解矛盾纠纷、先期保护事发案件现场。
6.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三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xx〕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xx〕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xx〕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四、辅警配备。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五、职能定位。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四
为切实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治安建设,延伸警务工作触角,创新警务模式,建立新时期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平安泊头”建设。
二、选聘标准和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选聘、统一待遇、统一职责”的要求,在全市657个行政村各选聘一名农村治安协管员。选聘人员一是由村委会推荐;二是由派出所拟定初选人员,在征求人员所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备案。入选人员由责任区民警直接管理。必要办公用品及用具由乡镇综治部门配备。
(一)选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前科劣迹,无纹身和明显人为烫记。
2.责任心强,热爱治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3.选聘人员为男性,年龄为18至5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须本市常驻户口(本村常驻人口优先录用),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内退干部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治安协管员勤务补贴和服装费由市财政负责,公安局集中领取,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勤务补贴,经责任区民警考核后,由派出所按季发放;统一配发春秋、冬、夏灰色协管员制服各一套。
(三)工作职责。
1.在辖区派出所的领导下,组织群众深入开展“平安泊头”创建活动,定期向责任区民警报告本村治安状况和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咨询,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增强群众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协助责任区民警入户走访、查找工作对象、排查治安隐患、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管控重点人员。
4.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发挥作用,发现故障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5.承担驻警点的日常备勤,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解矛盾纠纷、先期保护事发案件现场。
6.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搜集敌社情信息和案件线索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7.协助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村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巡逻防控和院户联防,定期参加派出所组织的集中巡逻防控工作。
8.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21日)。市政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召开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市公安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按照会议精神及实施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程度,积极配合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22日—8月31日)。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要按照“招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用人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人员选聘工作;对入选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配发警务用品;科学合理选择驻警点,统一外观标识,完善办公设施。同时,结合农村治安防控实际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划定业务执勤范围。
(三)运行巩固阶段(9月1日—12月31日)。市公安局负责对各驻警点软件、硬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驻警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巩固完善“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治安协管员队伍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同时,研究制定奖惩制度,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案件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提供帮助的协管员给予物质奖励,进一步推动“一村一警”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重视程度,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具体抓,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人员选聘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各驻警点的选址工作,落实驻警点的水、电、暖等问题;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治安协管员的政审、培训、服装发放等工作,并指导各驻警点统一标识涂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相关经费。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市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要抓好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逐步完善“一村一警”机制。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综治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把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五
该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部署的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在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在案例之前呈现,即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18〕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18〕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18〕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四、辅警配备。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五、职能定位。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六、实施步骤。
我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三)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驻村辅警配备、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治考评;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一村一辅警”业务工作考核。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对“一村一警”工作的考核,促进驻村干警深入基层,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现制定温泉镇驻村干警工作考核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全镇明确身份的驻村干警及部分分包辅警。
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数为100分,其中绩效成绩和加分项目依据实际得分计算。
三、考核内容。
任务完成情况(100分)。
(一)驻村时间和走访群众落实情况(20分)。
建立到岗登记台账和值班表,执行日常考勤,对存在缺勤等行为进行记录,每月至少驻村两天,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人)。
考核方式:基本分为20分,缺勤1次扣2分,少走访一户扣0.5分,累计扣分达到20分者,直接记为考核不合格。
(二)主要工作(80分)。
1、组织安全防范(10分)。
驻村干警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村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考核方式:
(2)对本村基本情况(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机动车、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刑事案件(分类)、治安案件、矛盾纠纷、有关上访人员等)熟悉掌握程度进行测试,熟悉的记4分,基本熟悉的记2分,不熟悉的记0分。
2、强化治安管理(20分)。
做好辖区治安管理,积极做好辖区内场所、特行及管制物品的管理工作;立章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考核方式:
(4)每发现辖区内一处治安薄弱部位、安全隐患并整治到位的,记1分,记满5分为止。
3、化解矛盾纠纷(20分)。
驻村干警应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
考核方式:
(1)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矛盾纠纷的记基础分6分,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如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山林,邻里,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小孩打斗,个人恩怨等引发口角冲突或打架斗殴等,符合法律法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的)及时化解并有记录的,每化解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未开展化解工作的,该项为0分。
(2)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不稳定因素的记基础分6分,对本村发生不稳定因素(如涉军人员群体上访,群众因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集体上访,村与村之间因各种矛盾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群众因性格内向、心态失衡、行为偏执扬言报复社会、拖欠工资引发的上访堵工堵路等等)及时上报派出所同时积极配合派出所处理并有记录的,每上报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
4、搜集情报信息(10分)。
驻村干警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辖区社会和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考核方式:
(3)对本村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没有进行掌握登记并上报派出所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5、开展法制教育(10分)。
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宣讲好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考核方式:
(1)开展校园、社区、村庄等地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每次记2分;
(2)走访群众家庭宣传法制教育,为群众讲解法制问题的,情况属实,有走访记录的,每次记2分。
以上两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6、服务人民群众(10分)。
驻村干警应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驻村干警在接到群众报警或求助后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警务室民警或派出所。
考核方式:
(3)帮助服务群众,对辖区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员等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的,每帮扶1次记1分。
以上三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7、严格奖惩措施。
(1)驻村干警在辖区工作时,因违反相关纪律,被群众举报投诉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有成绩、有带头作用,受到上级机关认可、表彰的,每次加5分。
考核时间是6月15日至7月1日。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上报至市综治办,并由市综治办汇总主管单位评分后,计算出每个包村干警的最终得分,按好、中、差划定等次,公示后向各乡镇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反馈。
各村(社区)、部门(站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落实好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会议精神,根据四季红镇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督查检查要求,经四季红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提升治安防控基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村一辅警”建设目标为:每个建制村(社区除外)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设置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地址设在村民服务中心,驻村辅警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
驻村辅警选用本村或近邻村人员,便于以后开展工作,具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村或邻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农村警务工作。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一般需要高中以上文化,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无重大中心疾病,生理缺陷,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开展工作。
驻村辅警人员由各村支两委确定之后报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联合进行考察,并进行走访调查,确认后再填报驻村辅警申报审批表予以确认。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3.正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吸贩毒品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辅警的工作由派出所统一布置安排,在派出所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同时配合好村支两委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不详细叙述,由派出所指导安排培训与履职)。
区司法局一村一警实施方案按照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一村一警”联系村居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落实区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目标要求。以“创平安、保稳定、为民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落实“六个一”的工作目标,即:每人一本民情日志、每人每周走访一个家庭、每人每月与村居“两委”分析一次村情、每人每月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项安全稳定隐患、每人每月报一篇工作信息、每人每半年报一篇调研报告。通过深入群众,砺炼干部队伍,大幅提升政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警民良好互动,密切警民关系,大幅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扎实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大幅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按照区委政法委当好“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纠纷调解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等“五大员”的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要切实担负起“四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包村干警要做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心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积极向群众宣传,特别是一些惠民政策、涉农政策、法律法规,要采取集中开会、开设法制课堂、入户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是切实担负起帮助包靠村搞好稳定的责任。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预防、排查、化解三个关键环节入手,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是切实担负起信息联络员的责任。要及时发现和搜集信访动向、矛盾纠纷苗头、安全生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城市拆迁、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涉军涉师等可能引发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各类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一旦出现不可控的苗头,要及时向街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按照“封起来、亮起来、控起来、巡起来、管起来、包起来”等“六个起来”的具体要求,帮助、协调所包靠的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推动综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特别是侵财性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要深入基层。包村干警要深入到包靠村和小区,真正做到了解民众的所思所想,解决民众的所忧所难。及时到重点户家庭心贴心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访寒问暖,手挽手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三级包靠”,实现党员干部人人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听取民声、沟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人深入群众宣传政策、稳定治安、化解矛盾,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实在在地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要掌握情况。包村干警要真正进村入户,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状况,土地人口情况、两委班子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情况,尤其是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信息,如邻里纠纷、抚养赡养、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外来人口、事故隐患等各种矛盾和纠纷,都要做到全部熟悉、全部掌握,为创建平安示范区、平安示范村居作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
三要落实责任。将包村干警工作实绩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把包村干警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所在村(社区)年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系列可防性案件、越级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对在活动中应付了事,不负责任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违犯群众纪律、损害政法干警形象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18〕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18〕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18〕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我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三)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驻村辅警配备、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治考评;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一村一辅警”业务工作考核。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六
各村“两委”,香三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湘政法〔2018〕29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益阳市关于加强“一村一辅警”建设的意见》(益政法联〔2018〕3号),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的实施方案》(益赫政法联发〔2018〕1号)精神,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为确保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警务工作前移、信息触角延伸、服务距离贴近、专群工作深入、缓解警力不足”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财政部门保障,相关部门共建”的警务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全镇治安秩序好、服务群众好、警民关系好、法制宣传好、安全防范好的“五好”目标。
成立泉交河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光辉、党委副书记余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徐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向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卢剑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旻、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刘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智虎、副镇长唐震宇、副镇长胡建科、镇长助理陈菊华、人大副主席刘庆、派出所所长喻慧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莫敏、组织人事干事刘喜英、财政所所长陈亮、民政办主任刘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周莉、派出所副所长汤兴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泉交河派出所,由喻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等工作。
(一)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机构。各村(社区)要设立“一村一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村警办”),镇级“村警办”负责全镇“一村一辅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建立村级警务室。按照一个建制村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在全镇13个村(社区)建立警务室。村级警务室设在村民服务中心,全镇“村级警务室”按市公安局设置的标准建设,做到外部设置标识统一、内部设置标准统一、装备设施配置统一、工作台账内容统一。
(三)用好“一村一辅警”app工作平台。根据市公安局研发的“一村一辅警”网络信息系统,镇“村警办”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开通手机app掌上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实现“一村一辅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专职辅警配备由村“两委”推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派出所在充分利用村“两委”符合条件现有人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选拔确定。驻村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贷款或违反诚信方面记录。
(三)具有本村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本村。
(四)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按照《湖南省公安派出所驻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的要求,驻村辅警在派出所和警区民警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视频巡查;协助对行业、场所、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和抢救伤员;协助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止“黄赌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收集、上报情报信息和线索;协助采集本辖区各项警务基础信息(含“一标三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驻村辅警参加(列席)村“两委”会议,兼任村综治中心副主任、村治安主任或副主任。
我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3日之前),召开全镇“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会议,启动驻村辅警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名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村(社区)要推荐至少2名符合辅警配备条件的人选到镇“村警办”。
(三)审查选拔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镇“村警办”要会同派出所做好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健康体检和选拔工作,确保人员配齐配强。
(四)警务室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1日),镇要严格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抓好村级警务室建设。
(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手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将“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一村一辅警”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村警办”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辅警选拔工作。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驻村辅警待遇按照村“两委”副职干部待遇落实。全面抓好辅警配备,全力搞好村级警务室建设,落实好“一村一辅警”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警务室设村级服务中心,加挂警务室标识标牌。
(三)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驻村辅警配备、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一村一辅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综治考评;泉交河派出所负责“一村一辅警”业务工作考核。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对辅警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因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以及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更换、清退,并收回全部配发装备。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七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对“一村一警”工作的考核,促进驻村干警深入基层,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现制定温泉镇驻村干警工作考核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全镇明确身份的驻村干警及部分分包辅警。
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数为100分,其中绩效成绩和加分项目依据实际得分计算。
三、考核内容。
任务完成情况(100分)。
(一)驻村时间和走访群众落实情况(20分)。
建立到岗登记台账和值班表,执行日常考勤,对存在缺勤等行为进行记录,每月至少驻村两天,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人)。
考核方式:基本分为20分,缺勤1次扣2分,少走访一户扣0.5分,累计扣分达到20分者,直接记为考核不合格。
(二)主要工作(80分)。
1、组织安全防范(10分)。
驻村干警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村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考核方式:
(2)对本村基本情况(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机动车、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邪教人员、刑事案件(分类)、治安案件、矛盾纠纷、有关上访人员等)熟悉掌握程度进行测试,熟悉的记4分,基本熟悉的记2分,不熟悉的记0分。
2、强化治安管理(20分)。
做好辖区治安管理,积极做好辖区内场所、特行及管制物品的管理工作;立章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考核方式:
(4)每发现辖区内一处治安薄弱部位、安全隐患并整治到位的,记1分,记满5分为止。
3、化解矛盾纠纷(20分)。
驻村干警应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
考核方式:
(1)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矛盾纠纷的记基础分6分,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如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山林,邻里,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小孩打斗,个人恩怨等引发口角冲突或打架斗殴等,符合法律法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的)及时化解并有记录的,每化解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未开展化解工作的,该项为0分。
(2)经派出所核实,当月本村无不稳定因素的记基础分6分,对本村发生不稳定因素(如涉军人员群体上访,群众因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集体上访,村与村之间因各种矛盾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群众因性格内向、心态失衡、行为偏执扬言报复社会、拖欠工资引发的上访堵工堵路等等)及时上报派出所同时积极配合派出所处理并有记录的,每上报1起记2分,记满10分为止。
4、搜集情报信息(10分)。
驻村干警应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辖区社会和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考核方式:
(3)对本村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没有进行掌握登记并上报派出所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5、开展法制教育(10分)。
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宣讲好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考核方式:
(1)开展校园、社区、村庄等地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每次记2分;
(2)走访群众家庭宣传法制教育,为群众讲解法制问题的,情况属实,有走访记录的,每次记2分。
以上两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6、服务人民群众(10分)。
驻村干警应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驻村干警在接到群众报警或求助后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警务室民警或派出所。
考核方式:
(3)帮助服务群众,对辖区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员等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的,每帮扶1次记1分。
以上三项合计记满10分为止。
7、严格奖惩措施。
(1)驻村干警在辖区工作时,因违反相关纪律,被群众举报投诉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有成绩、有带头作用,受到上级机关认可、表彰的,每次加5分。
考核时间是6月15日至7月1日。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上报至市综治办,并由市综治办汇总主管单位评分后,计算出每个包村干警的最终得分,按好、中、差划定等次,公示后向各乡镇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反馈。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部署以及省厅“一体两翼”布局,全面推进市局“123升级行动计划”,着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警务实战化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基层警务效能,经广泛调研、反复研究,现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合一”、“一村一警”警务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所队合一。
积极破解基层警力不足和基础工作薄弱的难题,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地区实行所队合一,由派出所统筹辖区治安、刑事、交管工作,实现警力整合、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战斗实体作用,确保一方平安。
1、警力资源有机整合。将基层社区警、刑警、交警等警种力量整合到派出所,实行统一调配,避免各自为战,破解基层所队警力不足难题。
2、警务机制规范运行。通过有效整合,派出所将原来承担的刑事案件办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交由专业警种负责,确保社区警有足够时间从事社区警务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处置、重大安保活动、突出疑难案件和刑事发案必到现场等工作,实行警种应急联动,推动警务机制合成融合。
3、实战能力有效提升。“所队合一”后,警力重新组合,工作相互融合,倒逼民警全方位了解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职、一警多责”,切实提升民警实战能力。
4、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社区警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纳入社区日常管理,交警在交通巡逻中开展治安巡查,刑警畅通案件信息渠道,更好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能。
5、经费保障合理减负。通过所队合一,集中办公,共用公共实施,在运行中减少水、电消耗,减少门卫、厨师、保洁等人工成本,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
(二)一村一警。
1、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引导广大民警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转变作风,真心实意、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2、强化基层基础。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充分发挥包村民警纽带作用,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3、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依靠党委政府、会同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4、维护社会治安。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包村民警通过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力维护农村地区治安稳定。
为强化对此次警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局长陈旭任组长,其他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体系。
(一)所队合一。
牵头局领导: 。
协同局领导: 。
责任单位:人事处、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改革办。
市局“所队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王华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交警支队支队长杨成、刑警支队支队长胡文瑞、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王德祥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对接。6个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二)一村一警。
牵头局领导: 。
协同局领导: 。
责任单位:人事处、组教处、治安支队、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改革办、各警种部门。
市局“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陆玲玲主任兼任主任,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德祥、政治部副主任滕进、人事处长陆翔兼任副主任,由政治部负责该项工作的警力安排、科学考评,治安支队负责协调对接、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工作班子。
(一)所队合一。
1、机构设置。在农村地区实行所队合一,在派出所增设交警队、刑警队(办案队)。派出所实行“三室三队”模式,“三室”即公调对接室、综合勤务指挥室、执法管理室,“三队”即社区警队、交警队、办案队。有条件的派出所办案队可以分为治安队、刑警队,增设巡逻处警队。“所队合一”的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及刑警责任区中队牌子。
2、组织架构。原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正职领导兼任派出所副所长,负责交通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队副职任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各负其责。实行派出所所长负责制、人财物由派出所统一负责,派出所结合实际对整合后的民警行使岗位分工权,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关业务警种负责指导。整合党组织,建立统一的党支部(总支),以党建促队建。
3、勤务运行。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勤务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综合勤务指挥室,负责警情调度、勤务安排、检查督导等工作;一个执法管理室,三家单位共建执法管理室,实现法制员集中办公,案件集中审核;一组值班力量,合理安排社区警、办案警、交警参与值班,做到警种合成;一个接待窗口,统一受理派出所户籍、交管牌证办理、违章违规处罚等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效率;一个警务室,社区与交通警务室合一,共同开展社区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
4、勤务保障。整合办公用房,实现集中办公,统一使用接待区、办案区、勤务指挥室、会议室、枪库、警用装备库、食堂、浴室、值班室等硬件施舍,警用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业务经费由派出所统筹使用。整合监控资源,实现图像资源共建共享。今后对农村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一律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5、教育培训。组织所队民警、警辅开展业务交叉培训,重点培训治安纠纷调解、突发警情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疏导、各类事故和案件现场保护、证据固定,刑事、治安案件办理,社区警务工作等业务规范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民警、辅警公安业务水平,推进业务的融合。
(二)一村一警。
1、选任调配原则。按照交警沿交通线包村、刑警到案件高发的行政村包村、国保民警到社情复杂的行政村包村、治安民警到治安混乱的行政村包村、选派机关民警回原籍包村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科学安排警力,分包全市所有行政村。市局机关民警由市局人事处统一安排包村,各地局机关民警由各地统筹分配。
2、包村民警职责及工作方式。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深入分包的村庄,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工作方式,认真履行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群众治保组织和组织治安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实际困难等五项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在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问题、案件线索等信息,要及时通报社区民警,统一由社区民警整理上报。
3、警务运行模式。全市公安机关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对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包村民警要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驻村工作以月为计算单位,一月两天,一天驻村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民警驻村工作实行每月规定动作与自选工作相结合原则,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结合本警种业务实际自行开展。包村民警深入分包的村庄,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工作,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报送社区民警,社区民警将本人及包村民警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本所,由派出所统一上报。市局和各地“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民警、包村民警报告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后交相关警种部门处理并反馈;属于非公安业务的,通过综治联动机制移交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一村一警”工作有序运行。
(一)所队合一。
1、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11月,6个县(市)区局根据市局方案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 “所队合一”的警务改革方案,并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做好动员工作。
2、先行试点阶段。20xx年12月,6个县(市)区局按照试点方案,对选择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进行“所队合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中,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进驻试点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如东县局作为市局重点试点地区,要在改革过程中大胆尝试,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开始,6个县(市)区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市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6个试点单位进行评估。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层面全面推行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派出所、交警中队和刑警责任区中队“所队合一”警务模式。
(二)一村一警。
1、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11月,各县(市)区公安局成立“一村一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社村、包村民警的选任、调配。同时,积极向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县(区)委政法委汇报,大力推进社会治安辅警队伍建设,有力补充专职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
2、部署推行阶段。20xx年12月,对“一村一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包村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召开以乡镇为单位“一村一警”工作会议,镇(乡)村干部、公安包片领导和社村、包村民警参加,进行工作部署、交流、对接。
3、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开始,一是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县(区)公安局党委成员分片指导,各警种部门分片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社村民警和包村民警要做好工作衔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政法综治部门的支持,共同解决突出问题。三是建立研判互通机制。强化警种部门与社村警务的有机衔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四是建立警务保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解决包村民警的警务装备、误餐、交通等相关费用。五是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报道各地先进典型,汇聚正能量。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组织评选包村民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从全面实施“123升级行动计划”、打造升级版“南通公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警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将落实“所队合一”、“一村一警”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和更有力的措施,按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配合,统筹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的日常督察、指导,帮助各单位细化方案、完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进掌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为市局党委提供决策参考。相关警种部门要在明确和落实各自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并充分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共同推进警务改革深入发展。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改革大局,广大民警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杜绝整而不合情况出现,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在规定时限完成,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九
为切实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治安建设,延伸警务工作触角,创新警务模式,建立新时期农村基层治安防控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平安泊头”建设。
二、选聘标准和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选聘、统一待遇、统一职责”的要求,在全市657个行政村各选聘一名农村治安协管员。选聘人员一是由村委会推荐;二是由派出所拟定初选人员,在征求人员所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备案。入选人员由责任区民警直接管理。必要办公用品及用具由乡镇综治部门配备。
(一)选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前科劣迹,无纹身和明显人为烫记。
2.责任心强,热爱治安保卫事业,自愿从事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3.选聘人员为男性,年龄为18至5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须本市常驻户口(本村常驻人口优先录用),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内退干部优先录用。
(二)福利待遇。
治安协管员勤务补贴和服装费由市财政负责,公安局集中领取,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勤务补贴,经责任区民警考核后,由派出所按季发放;统一配发春秋、冬、夏灰色协管员制服各一套。
(三)工作职责。
1.在辖区派出所的领导下,组织群众深入开展“平安泊头”创建活动,定期向责任区民警报告本村治安状况和治安防范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解答群众咨询,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增强群众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3.协助责任区民警入户走访、查找工作对象、排查治安隐患、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管控重点人员。
4.维护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控系统能够发挥作用,发现故障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5.承担驻警点的日常备勤,开展便民服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调解矛盾纠纷、先期保护事发案件现场。
6.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搜集敌社情信息和案件线索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7.协助村委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村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巡逻防控和院户联防,定期参加派出所组织的集中巡逻防控工作。
8.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21日)。市政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召开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市公安局牵头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按照会议精神及实施方案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程度,积极配合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22日—8月31日)。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要按照“招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用人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人员选聘工作;对入选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配发警务用品;科学合理选择驻警点,统一外观标识,完善办公设施。同时,结合农村治安防控实际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划定业务执勤范围。
(三)运行巩固阶段(9月1日—12月31日)。市公安局负责对各驻警点软件、硬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驻警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巩固完善“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加强农村治安协管员队伍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同时,研究制定奖惩制度,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案件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提供帮助的协管员给予物质奖励,进一步推动“一村一警”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重视程度,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具体抓,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人员选聘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各驻警点的选址工作,落实驻警点的水、电、暖等问题;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治安协管员的政审、培训、服装发放等工作,并指导各驻警点统一标识涂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相关经费。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市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要抓好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逐步完善“一村一警”机制。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综治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把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
附件:泊头市推行“一村一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王xx同志兼任。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十
近年来,随着农村治安问题的加剧,各地推行“一村一警”模式已逐渐成为一个趋势。实行“一村一警”,可以有效减轻基层警力负担,提高村民安全感,更重要的是,由于警务站点设置在村里,可以更好地加强警民沟通,推进依法治安工作。
【第一段:概括介绍“一村一警”模式】。
“一村一警”是指在农村实行设有警务站点的方式,保证警力覆盖面,加强对农村治安的管控,同时也加强与村民之间的联络。据统计,一村一警模式对于解决农村治安问题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深受群众欢迎。这一模式的推行,也在提高公安工作执行力、加强基层治安维护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二段:探究“一村一警”模式的意义和优势】。
“一村一警”模式的意义在于加强了警力的覆盖面,将警力放在更需要的地方,能够更好地加强基层治安工作。同时,可以让村民在第一时间获得警方帮助,提高村民的安全感。此外,“一村一警”模式还能够加强警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统计数据显示,警民沟通是提高治安水平的重要途径,而“一村一警”模式为警民沟通提供了便利。
【第三段:论述“一村一警”对基层公安工作的推进作用】。
实施“一村一警”模式有助于提高公安工作执行力,能够在警务站点搭建起基层防范体系,形成“软硬结合、外内兼修”的治安格局。在落实公安服务责任时,可以更贴近群众,解决基层问题。与此同时,它能促进社会治安的有序状况,实现依法治安的目标,推进基层治安的维稳工作。
【第四段:剖析推进“一村一警”模式需要解决的问题】。
虽然“一村一警”模式具有明确的优势,但在推进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一些问题。一个主要问题便是警务站点运作的资金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是,警务站点的设置并不能覆盖到所有的农村地区,因此还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填补农村警务覆盖不足的问题,提高农村治安和基层维稳水平。
【第五段:总结“一村一警”模式对农村社会治安的促进作用】。
“一村一警”模式的推行,是对农村治安工作的一次有力探索和突破,也是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该模式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在未来的基层治安工作中,应积极推行“一村一警”模式,加强对公安人员的培训和对警务站点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村治安和基层维稳水平,建设更加和谐、平安的农村社会。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十一
11月10日上午,县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一村一警”工作汇报,就扎实推进包村工作,切实取得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县局党委在家成员出席会议,县局治安管理大队、“一村一警”办公室相关同志参会并作专题汇报。
会上,县局“一村一警”办公室详细汇报今年以来“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和全市绩效考核情况,通报了县局包村工作每月抽查考核和包村民警比武竞赛活动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打算。县局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祖军在会上再次强调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要求必须将此项工作作为公安基础业务长期坚持深入开展,只能加强不能放松,并要取得具体成效。张局长要求:一是强化领导、提升认识、推动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统一在省厅党委总体部署和局党委总体安排上来,要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创新思路,具体分析研究推进,县局每月要专题召开“一村一警”工作例会,各包村单位每周要专门召开调度会,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提升效率。要将包村民警比武竞赛和日常工作考核常态化,考核结果情况要让局党委和全局民警都能知晓,真正让包村民警工作成效体现出来并获得荣誉感,真正将优秀的包村民警推选出来,真正同“4+1”岗位争先和提拔任用挂钩。三是强化考核、夯实工作、显现成效。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进入退出机制,凡是工作中不合格或不适合包村工作的民警要上会约谈、要说明原因并研究去留问题,让机制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夯实包村工作基础,显现包村工作成效。四是强化保障、助力提升、规范制度。要按照县局相关规范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下村工作保障制度,下村工作补助按照民警加班补贴和县内出差补助标准发放,城郊区域包村民警下村工作由警保部门提供车辆保障,鼓励包村民警加班用于下村工作,同时规范各项经费报销制度,真正为民警下村提供方便和保障。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贯彻市公安局党委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和10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交警、治安联勤执法现场会精神,按照“整合警力资源、提升警务效能、完善警务机制”思路,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推行集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交警特巡警、交警派出所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新模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依据《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和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安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方案》为契机,有效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创新改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务机制,达到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街面发案,提高路面见警率、违法查处率、交通管控率,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达到一警多用、一警多能的整体实效。
为确保我局推行“交治合一”警务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安福县公安局“交治合一”警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杜浪同志任组长,伍有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管雪云、彭至胜、管华同志任副组长,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政工室、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办公室、交警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管雪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远胜、刘戈云、孙喜先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等日常事宜。
该模式主要分为:城区区域的交警、特巡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模式和农村区域的交警、派出所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模式。原则为一是保持各警种原有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不变;二是县公安局对特巡警、交警和派出所执勤执法进行交叉授权,即民警上路既可以管交通,也可以管治安,实现一警多能。城区参照“路长制”做法,实行网格化日常巡逻和定点定岗执勤;授权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明确交警配合派出所做好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
(一)授权特巡警大队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特巡警大队开展以城区道路为主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交警大队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和查纠。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执勤和设卡盘查中,对发现的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二、三轮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及机动车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劝导或处罚;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进行拍照上网处罚。
2.开展交通秩序分流和疏导。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执勤中,尤其是在重大安保、重要活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发现路面出现拥堵立即进行交通分流和疏堵保畅工作。
3.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中,遇路面发生交通事故,对现场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当事人对事故基本事实和成因无疑义,适用自行协商方式或引导当事人到交警一站式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其他一般性交通事故协助交警做好事故前期处置工作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二)授权派出所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派出所开展以农村道路为主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在交警大队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轻微交通违法查处。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的同时,对辖区内除国、省道以外的县、乡(镇)级道路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和超员超载等进行劝导或固定证据移送辖区中队处理;对违法停车实施现场拍照贴单处罚。
2.开展重点时段疏堵保畅。在重大安保、恶劣天气、重要活动及节假日期间,派出所可以立足辖区实际,主动应对辖区道路交通变化情况,对交通拥堵路段开展疏导,确保畅通。
3.开展交通事故处置处理。主动对辖区发生以下交通事故进行处置处理:对现场仅造成财产损失,且当事人对事故基本事实和成因无疑义,适用自行协商方式或引导当事人到交警一站式快速理赔中心处理;人员受伤交通事故,在通知交警到达前,做好先期处置,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和相关善后工作。
4.开展交通安全其他工作。熟悉辖区内车辆和驾驶人基本情况,做好日常排查、教育和管理。在日常进村入户走访和辖区法制宣传活动中,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授权交警职责权限。
局党委授权交警大队协助配合做好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建立“周边需要、灵活调度、及时支援”的警务联动机制。
1.在城区,要及时、合力、妥善处置抗拒执法、暴力“袭警”等各类抗法袭警案件,依法有效搜集固定证据,切实保障执法权威。执勤中遇轻微治安案情和纠纷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并协助控制好现场秩序。
2.在农村,配合属地派出所做好不安定和治安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开展驾驶员的安全防范宣传工作,配合辖区派出所查处违法活动、打击犯罪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
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民警思想认识,克服畏难和抵触情绪,打消民警对执勤主体问题的顾虑,消除“不敢管”的错误认识。交警、治安、特巡警大队及派出所要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及时将“交治合一”警务改革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5日开始)。
1.培训学习。由法制大队牵头,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和特巡警大队配合举办。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
培训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5日,分三批次。
培训地点:县局八楼会议室。
培训授课:法制大队。
培训课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
培训对象:交警大队民警及辅警、特巡警大队民警及辅警、派出所民警及辅警、治安大队民警及辅警。
2.规范执法。交警、治安、特巡警和派出所民警要按照规范执法要求,确保自身安全,佩带单警装备7大件参与执勤执法。同时,特巡警、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由交警大队统一授予简易交通违法行为权限,并使用统一印制并加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印章的法律文书,按照《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规定》,将查处简易交通违法录入至交通管理联合应用平台,并将现场执法情况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上传采集站,严防出现交通执法乱象;交通民警遇轻微治安案件可以当场果断处置,遇重大治安案件及时移交治安大队处置。
3.履职尽责。要突出各警种工作特点,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联合管控,通过交、治、特巡警和派出所同步部署执勤警力和执勤岗位,发挥重点区域的联合效应,共同维护城区、国省道和乡镇圩镇交通秩序、停车引导、乱点治理和可疑人员车辆盘查核录等工作,确保重点区域良好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
4.提升宣传。政工室及相关警种要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通过“交治合一”改革,实现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整合和弥补一线警力不足现状,提高群众对该项改革措施的认知度。
5.落实奖惩。特巡警大队、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工作,对适用简易程序交通违行为进行处罚,交警大队以处罚金额50%返还给特巡警大队和派出所。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现象,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反馈,并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6.督导检查。所有参与人员都要尽职尽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提升效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参与部门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月31日)。
20xx年1月31日前为总结提升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前阶段“交治合一”开展情况、成效及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的总结、分析、归纳、改进、提升,并部署下阶段的推进。
计划。
(一)统一思想认识。“交治合一”警务改革模式是顺应公安改革的需要,也是做强基层公安战斗实体服务群众的需要。各参与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推进该项工作。全体民警、辅警要有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
创新。
意识,提高认识,转变理念,打消顾虑,齐心协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工作对接。警务改革中涉及到运行机制、经费、执法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汇报、沟通、协调等对接工作。相互理解和支持,为该项警务改革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所有参与单位民警、辅警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基础业务知识,重点学习简易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前期处置和一般治安案件处置的业务,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确保及时适应警务改革的工作要求。
(四)严肃工作纪律。警务改革过程中,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个人诉求必须服从总体要求,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及时进行交接、不主动学习业务,因主观原因影响工作推进的,县局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开展社会宣传。及时将该项警务改革相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并向辖区群众做好宣传工作,防止群众因不了解而造成警务改革开展工作中的不配合。
(六)认真总结完善。在运行工作中,各参与单位要做好各阶段的分析和总结,工作中遇到的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汇总后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十三
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治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一些地方开始实施“一村一警一村一群”政策,即每个村庄配备一名警察和一支群防队伍。通过对这一政策的实践和观察留下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的意义和效果。
第二段:巩固基层治安。
在农村地区,警力薄弱一直是治安问题的主要原因。而实施“一村一警一村一群”政策后,每个村庄都有了专职警察的存在。警察积极参与村庄的安全工作,加大巡逻力度,处理各类案件。警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不仅起到了维护治安的作用,还起到了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让农村居民生活更加安心。同时,村庄里的群防队伍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告给警方,协助警方进行破案和抓捕。
第三段:加强村庄教育。
实施“一村一警一村一群”政策后,警察不仅负责维护治安,还起到了村庄教育的作用。警察可以深入村庄,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同时,警察还可以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学校的管理,维护校园安全和教育环境。警察在村庄中的亲民形象,使得村民更加愿意接受警察的教育和指导。
第四段:增强村庄凝聚力。
“一村一警一村一群”政策的实施,加强了村庄的凝聚力。警察成为了村民的朋友和保护者,与村民们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村庄的治安状况得到改善,居民感到生活更加安定,大家团结一心,共同维护村庄的治安和和谐。群防队伍的组建让全村居民都参与到警民合作中,加强了大家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形成了一个“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通过对“一村一警一村一群”政策的实践和观察,我们可以看到该政策对农村社会治安带来的积极影响。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政策的不足之处。目前一些村庄的警力仍然不足,无法满足治安需求;群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完善这一政策,加大对农村警力的投入,提高警察的素质和能力。同时,也需要加强群防队伍的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组织能力。只有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才能更好地保证农村社会的治安和稳定。
总结。
通过实施“一村一警一村一群”政策,我们可以看到农村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改善。警察的存在和群防队伍的组建,不仅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安全,也加强了警民之间的联系,增强了村庄的凝聚力。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该政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警力配备和群防队伍的建设。只有持续地改进和完善,才能实现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安全。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十四
在农村乡村的安全治理工作中,实施“一村一警一村一群”方案被广泛推行起来,使得社区治理能够更加精细化、专业化。通过“一村一警一村一群”的做法,农村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更强大的动力。
第二段:警民合作。
“一村一警”模式加强了警民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使警察成为了村民的朋友和守护者。在农村地区,警力紧张是一个普遍问题,以往一个警察要负责多个村庄,导致守护不到位。现在实施“一村一警”后,警员在村庄内长期驻扎,能够更快速地接受群众报警并进行处理,有效提高了犯罪处理和治安巡逻的效率。同时,警察还通过开展安全宣传、防范教育等活动,帮助村民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段:群防群治。
“一村一群”是对群防群治的有效整合,通过居民自发组成的社区管理群体,实现了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在村子里,居民互相认识,关心彼此,形成了“人人负责,人人安全”的良好氛围。群防群治的模式使得农村地区的治安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很多潜在的犯罪行为得以及时发现和遏制。通过社区内部的相互监督,村民之间形成了更加深厚的信任和团结,共同维护着村庄的安全。
第四段:村级治理。
实施“一村一警一村一群”方案,对乡村社区的治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村级组织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的作用,与警务部门和社区居民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农村治安工作。村级组织要主动适应社区和农村发展的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社区管理智慧化,提升治理水平。
第五段:总结。
总而言之,“一村一警一村一群”的实施为农村地区的安全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这种模式既提高了治安状况,也增强了警民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改变了以往警力不足的情况。通过村级组织和群防群治的模式,让农村居民自发组织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安全,提升自身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随着“一村一警一村一群”的不断推广,我们相信农村乡村的治安状况将会越来越好,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也会不断提升。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十五
**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全镇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
高度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基层法律知识宣传、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提高涉法涉诉案件处结率、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与**律师事务所两家专业法律服务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济合同、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务中,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
(二)多措并举,协同推进。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模式,我镇将法律服务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促使群众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纠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处理**上访问题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业主、房地产负责人协商会议,并针对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法律角度向双方说明了各自的权责,结合双方诉求,提出了具体调解方案,合法合理化解信访问题。2018年年初至今,法律顾问共接到电话咨询73次,现场解答相关疑问或咨询51次,参与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的起草与审核等4份。
(三)健全制度,督导到位。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我镇实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服务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个周周三到镇便民服务大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法律讲座。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工作台账实行一次一记,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强化日常督导。发挥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作用,形成部门与法律顾问之间的相互配合,打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实行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制度,不定期对工作台账随机抽查督导,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镇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登记、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给予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及时参与案件的处理,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力帮助矛盾纠纷有力化解。
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资源较少,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高法律行业从业者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驻村干部走访、海报和宣传单等途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一村一警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全县经济管理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畅通沟通渠道,了解我局干部职工对党组织的期待和诉求,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当前我局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现状,科学确定谈心谈话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遵守谈心谈话程序,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职工,达到进一步激发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工作热情,为顺利推进我县实现“五个跨越”、打造“五个博兴”、建设黄河三角洲的生态文化名城和全省的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谈心谈话时间安排:2013年6月至12月。
(二)谈心谈话范围:本次谈心谈话活动,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进行,要求人人必须谈到。谈心谈话分为四个层次,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中层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程序:局领导,要以对组织、对谈心谈话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带着感情、带着目标、带着问题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真正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促进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1、谈话前准备。
谈心谈话前,要做到“两个提前”,即提前与谈话干部职工沟通日程安排,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对象,让其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提前梳理谈心谈话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关情况,确定谈话重点,确保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时要注意做到思想重视,态度诚恳,精力集中,热情礼貌;注意合理安排谈心谈话对象,提高效率;注意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氛围;注意启发引导,保证质量;注意严格保密制度,消除谈心谈话对象的心理障碍和思想顾虑。谈心谈话原则上不对时间进行严格限制,充分尊重干部、理解干部。要认真记录谈心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等情况。
3、跟踪服务。
谈心谈话后,要及时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并将相关处理意见反馈给谈心谈话对象,尽量做到让谈心谈话对象满意。
(四)谈心谈话内容:
1、向干部职工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
3、听取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建设、对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或建议向相关领导进行反馈,并协助领导积极解决反映的问题。
(五)谈心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层级管理和对口分工原则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采取双向约谈、分级谈两种方式进行,上级要主动约请下级,认真做好谈心记录。
(一)高度重视。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要作为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坚持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对待。
全体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谈心谈话活动,珍惜党组织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组织教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三)确保实效。
结合实际,创新谈心谈话方式,丰富谈心谈话内容,力争谈出动力、谈出精神、谈出干劲。局领导要以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作出表率,确保谈心活动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
进一步拓宽组织部门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渠道,全面开展组织部长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各科室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加强沟通、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
为确保桠溪镇经济的稳定发展,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政府部门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环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维护稳定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稳定、保平安、求发展为总目标,以维护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稳定为切入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把维稳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以高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抓好维稳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地区经济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为确保维稳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桠溪镇镇长史寿新任组长,副书记陈和生、副书记刘春伢、组织委员冯大勇、副镇长潘玉根、派出所所长王来福为副组长,成员由刘生木、李友福、张四伢、陈雪生、杨福清、陈生佺、芮竹松、杨桂平、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邢运兵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镇党政办、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以及民兵应急分队组成,办公室主任由陈生佺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从2015年3月——2015年12月。
1、安全隐患排查及治安整治工作组。
责任领导:潘玉根、王来福。
责任人:芮竹松、邢运兵。
人员配备:南京第一农药厂保安队。
桠溪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安乐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观圩村包村民-警、治保主任及委员、村保安队员。
工作任务:排查、处置辖区安全隐患、治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南京第一农药厂周边地区村民的稳定工作。大力开展治安专项整治,以预防和打击盗窃为主,切实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确保辖区的和-谐稳定。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
责任领导:冯大勇。
责任人:陈生佺、
人员配备: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赵运清、虞运河、范建华工作任务:执行定期排查制度,及时了解周边村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处置相关的民事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做到主动介入,主动协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突发事件应急组。
责任领导:魏桂财。
责任人:石玉河、王秋华。
人员配备:民兵应急分队、镇联防中队。
工作任务:随时听候镇维稳领导工作小组的调遣,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信息联络组。
责任领导:冯大勇。
责任人:赵庆锋、徐周鹏。
人员配备:赵保头、韩好伢、吕和新、赵运清、虞运河、范建华工作任务:加强信息收集、上传下达、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反馈报告制度。
1、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做到预知预防和有的放矢。包村干部要督促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2、镇联防中队、相关村干部和保安及企业保安要结合日常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治安巡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行为,有情况及时控制和报告。
3、做好排查走访工作,掌握周边村村民的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及未知上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4、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认真抓好专项整治。根据企业经济发展的特点,继续把危险化学品作为监管重点,列入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常抓不放,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运行,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1、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全体人员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对维稳工作的要求,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绝不允许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群访事件的发生。
3、镇联防中队和相关村保安要加大巡查力度,密切掌握辖区动态,务必做到内紧外松、严密防范,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4、对因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桠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由于各种利益分配等因素造成各类矛盾纠纷凸现。因城市改造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稳定。因此,认真研究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总结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有效预防、成功调处和防止激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和谐辖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思想上重视,组织领导健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是检验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这种观念早已植根干部心中。街道党工委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决策,畅通信访渠道、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在组织上构建起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信访主渠道、人民调解渠道、诉讼调解渠道、治安调解渠道整合,形成了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调解格局。在明确党政“一把手”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落实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及联系社区的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分管责任的“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信访维稳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尽力的强大合力。
2、措施上有力,工作确保有效。在维稳工作上,街道党工委坚持标本兼治。一是持之以恒地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及早解决,将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领导包案处理,一个事件、一个领导、一个方案,落实责任;三是确保各个特殊敏感时期和重要时段的社会稳定。在这些时段坚持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定相应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特殊时段社会政治稳定。
目前,各大辖区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呈现出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正当诉求与不合法方式、多数人合理诉求与少数人不合理要求相互交织。一些非正常上访演变为破环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有的上访成了极个别人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也是令街道办事处头痛又没有有效手段解决的事情,且要为之投入大量的精力。
1、城市拆迁改造,遗留隐患。各大辖区因城市改造拆迁补偿的条件不能统一,造成因拆迁安置后,由于补偿存在差异,而造成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在拆迁过程中遗留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是变成了矛盾和安全隐患滋生的成因,矛盾更是被逐渐扩大。比如因居民和房开商之间在某些条件不能达成统一,双方各不相让,在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后也未达成统一,最后居民通过堵断的方式向政府施压,造成恶劣影响;或因各方拆迁补偿条件差距较大未能进行拆除,拖到现在仍没有解决,随着房屋价格的上升,更是将双方的拆迁条件差距拉大,房屋也变成了危房,严重威胁居住在内的住户及过往群众的安全,存在的稳定风险不可低估,并影响市容市貌。
2、企业改制遗留问题隐患大。由于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中被逐渐淘汰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职工安置、工资拖欠、医疗社保、工龄买断等问题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各大辖区的多家单位都会出现因企业改制、买断工龄而要求重回企业工作、解决生活来源的事件,一部分人更是将企业进出大门堵住,占用企业领导办公室,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隐患突出。由于企业改革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人员多,处置这类弱势群体的诉求难有妥善之策,因而已成为这些辖区企业的长期重大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对辖区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3、突发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特别是社区纠纷、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纠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纠纷,农民工工资纠纷等等越来越多,一旦发生,处理不及时,很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4、个别缠访人员非访、重访不断,影响社会秩序。部分辖区内缠访不断,多次进京上访向单位提出多桩无理诉求,一到特殊敏感时期,办事处和其单位就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稳控,有时还个别缠访人员还要求单位派人带其出游,上访成了勒索责任单位的有效手段。
1、历史遗留问题包袱沉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各种利益冲突更加复杂,必然出现由于利益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而在解决方法、政策规定上比较滞后,致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时间越拖越长,问题越拖越大,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积重难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沉重包袱。
2、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各种行业标准的差异,监督制度的不落实导致因土地征用、城市改造拆迁安置等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缺乏透明度,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事后埋下隐患;在一些项目运作中,有的手续不全,有的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欺上瞒下,有的不履行法定义务,不兑现事前承诺,造成群众利益遭到侵害;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都会产生社会矛盾,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3、政府和责任单位权责划分不清。目前,政府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属无限责任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往往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未细化,责任划分不清,工作原则不明。有利益时各责任单位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置之一旁,有责任时就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责任往政府一甩,独善起身。上级政府利用权威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给下级政府,下级组织又缺乏解决问题的权限,十分无奈。
4、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个别企业领导缺乏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在处理涉及员工及群众利益时,只顾当前,缺乏对员工及群众长期利益的考虑,对员工和群众利益诉求不能及时回应和引导,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致使一些应当解决的问题久拖未决,导致事件扩大,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群众法律意识较差。目前,“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在一些群众意识里根深蒂固,这些群众对法律规定片面理解,容易受人蛊惑,在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认为只有将事件扩大,引起社会大众和更高一级机关的关注才能将事情解决,并通过过激行为将事态扩大的手段向地方政府施压,寻求解决问题。
1、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决策必须瞻前顾后、统筹兼顾,防止顾及一部分人利益化解个案矛盾引发更大的不稳定现象发生。尤其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可接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制定任何涉及人民群众的决策都是需要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新的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2、理顺体制,有效运行。一是理顺工作体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单位为责任人,主要负责事项实体性处理,政府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事件解决过程中的违规侵害对方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做好督促,切实将事情解决好,不要事后留下隐患。在应由同级政府和部门解决权限内的问题,不应下转给没有解决权限的下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解决。
3、明确问责措施。在事件处理的问责上也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原则。对政策法律规定和上级政府决定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事项、上级机关引起并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等问题,不应纳入下级的问责范围。
4、依法办事,规范信访。一是依照政策法规,抓紧开展对群体性诉求的研究和解决;二是依法维护现场秩序,引导群众理性解决问题。对群体性事件中采取大横幅、呼喊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扰乱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事件过程中借机打、砸、抢以及冲击党政机关、阻塞公路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制止;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体性事件中未经批准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应当劝告、制止、警告,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强制带离现场;对利用群众进行破坏活动的人员和煽动、策划群众闹事,制造事端的组织者,司法机关应依法处理。
5、强化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减少因素质低、工作失误而引起的纠纷。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普法宣传,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优化队伍,强化能力。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培养领导干部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大“一岗双责”检查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真正自觉地做好防患于未然、疏导于无形,及时妥善地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应对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我镇第六届党委任期已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研究,我镇将于x月底前完成镇党委换届工作。为搞好镇党委换届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争当打造“三区一中心”建设新征程上的排头兵,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富民强镇、全面建设“特色小镇、农业强镇、旅游新镇”、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家园宜居区、研学旅游体验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领导班子组成。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要求,镇领导班子总职数按一、二类乡镇不超过xx名核定,镇领导班子总职数为xx名,党委委员x名、副镇长x名。镇党委领导班子由x人组成,设书记x名,副书记(镇长兼任)x名、专职副书记x名,委员x名(其中x名委员兼任人大主席、x名委员兼任政协联络办主任、x名委员兼任纪委书记、x名委员兼任组织委员、x名委员兼任人大副主席、x名委员兼任副镇长)。
纪委班子由x人组成,书记x名,专职副书记x名,委员x名(x名委员兼任专职纪检干事)。
2、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综合谈话推荐和人选条件、班子结构等情况,由县委考察组与镇党委沟通研究,按照不少于xx%的差额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在党的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范围进行推荐。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在此基础上,由镇第六届党委在广泛听取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报县委审查同意,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大会选举。
1、党代会召开的时间。总体时间安排从x月下旬至x月底结束,xx镇第七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拟于x月xx日召开。
2、选举办法。采用直接差额正式选举的办法,镇党委和纪委委员的选举实行差额比例不少于xx%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按比应选人数多x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按应选人数多x名的比例确定。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党委全体会议上,从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纪委全体会议上,从当选的纪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1、代表的名额。经县委批准,确定镇党代会代表名额xxx名,预留x名,其余分配给各支部(总支)。经县委考察产生提名的镇党委成员,均作为代表候选人分配到相关支部,不占各支部代表名额,由各支部提名为候选人参加代表选举。
2、代表的条件。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当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意志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其具体条件是:(x)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具有共产主义远x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1)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做出显著成绩;(x)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x)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x)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党代会代表人选。
3、代表的结构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要适当提高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注意安排外出务工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可适当交叉。全镇党代表结构指导数为: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一线代表一般不低于xx%,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xx%。代表中老、中、青党员都要占有一定比例,但年龄在xx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xx%。
4、代表的产生程序。镇党代表选举要在x月xx日前完成,具体程序为:一是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一般按照多于代表xx%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二是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按照多于代表xx%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x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确定预备人选。乡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党(总)支部提出的代表初步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选举单位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查,在此基础上填写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四是乡镇组织审查。乡镇党委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结构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批复。五是支部选举正式代表。各党(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xx%。选举结果于当日上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是代表资格审查。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党(总)支部的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和代表资格后批复各支部,各党(总)支部上报正式代表登记表(样式参考代表预备人选登记表),镇党委审核后进入党员本人档案。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或代表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建议原选举单位进行纠正或撤换。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这次镇党委换届工作,所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担负着全镇未来五年乡村振兴的重大责任,肩负着“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因此,要从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人事安排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纪律工作监督小组,明确人员分工。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到各支部,向各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要加强指导,确保党代表产生的程序规范。各党组织书记要组织好党代表的选举,并积极组织党代表参加会议,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2、发扬民主,按章办事。从代表的选举,到工作报告的讨论、审议、候选人的酝酿等,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尊重和支持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每一名党员和党员代表都能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少数和多数、下级和上级的关系,教育干部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搞好换届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把镇党委换届与谋划“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安排今年各项工作,“创先争优”、“两学一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