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实用14篇)
方案制定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和改进的过程,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最新的发展和趋势,及时调整和更新我们的方案。方案的执行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激励措施,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你想了解一些成功的方案实践经验,那么以下的案例分析一定会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均衡发展”为原则,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这是优秀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的标准与核心。
一是制订区第三轮“名师工程”总体规划,通过规范名优教师的评选、制订名优教师考核细则、实施青年教师快速成长行动等措施,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将开办初中首期青年教师骨干培训班;上半年完成中学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继续开办第六期小学语文、数学青年教师研讨班。
二是继续加强对名优教师队伍的管理。积极开展名师联谊会工作,通过组织名师沙龙、编撰学术刊物、组织送教带徒等活动,充分发挥名教师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抓好名优教师跨校、兼课制度的落实,完善骨干教师支教、名优教师带徒制度。实施名优教师特殊津贴,提高名优教师待遇,稳定我区骨干教师队伍。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6.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先进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教师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依法治教、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7.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定期评选师德先进树立师德典范,发挥示范作用,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规划方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8.创新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采用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组织考评的办法,定期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设立“师德师风举报平台”和“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形成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对教师从教行为进行监督。制定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惩治办法,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完善督导评估中对学校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市委统战部机关现有工作人员11名,其中女同志2名,少数民族1名,中共党员10名。
(1)职务构成情况:主持工作的副部长(正县)1名,副部长兼侨联主席1名,助理调研员1名,科室负责人3名,主任科员2名,科员1名,司机2名。
(2)年龄构成情况为:35岁及以下的2名,36岁至40岁的2名,41岁至45岁的1名,46岁至50岁的2名,51岁至54岁的3名,55岁以上的1名。
(3)学历构成情况:大学本科8名,大学专科3名。
我市13个县(市、区)共有机关工作人员75人,其中女同志12名,少数民族1名,中共党员69名。
(1)职务构成情况:13位统战部长中,有6位是由县(市、区)委常委担任。正科级的副部长19人,大部分兼任民宗办(局)负责人。其他副部长14名,主任科员5名,副主任科员3名,科员和办事员8名,司机13名。
(2)年龄构成情况:35岁及以下的18名,36岁至40岁的11名,41岁至45岁的21名,46岁至50岁的14名,51岁至54岁的8名,55岁以上的3名。
(3)学历构成情况:研究生1名,大学本科24名,大学专科33名,中专7名,高中及以下10名。
总体来讲,我市各级统战部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是好的,用“思想好、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来概括是较为恰当的。具体体现在:
1、敬业精神较强。统战部门多年来被不少人看作是清闲、休闲、休身养性之处,似乎都是些软任务,干好或不干都影响不大。但从我市统战干部的精神状态看是振奋的,特别是不少从外单位进入统战部门的领导干部,能够很好地平衡心态,进入角色,干一行,爱一行,甘于清贫,打破寂寞,干出新思路,增强统战工作的影响,打开工作新局面。
2、大局意识较强。统战干部能够跳出部门意识小框框,从整体发展的大局出发定位统战工作思路,围绕发展想招、出招,出成效。如增强服务经济建设意识,紧扣大力促进光彩事业发展重点,走出去、请进来,开展牵线搭桥活动,以实实在在的统战方式在经济工作中的作为赢得党委、政府重视。如吉安县开辟的金华招商平台、永丰县开辟的香港招商平台都在县里影响很大,大大提升了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影响力。
3、操作能力较强。统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不少工作很敏感,难度较大。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大部分统战干部能够认真学习和领悟统战工作的有关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既坚持原则性又把握灵活性,虽然工作协调难度大,但敢于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现状创新工作方式,及时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在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就有不少县创新了许多工作方式和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4、服务意识较强。统战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统战部门的权力影响因素很弱,而非权力因素的影响力则成了推动工作的主动力。我市绝大多数统战干部能够加强自我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将平等协商、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精神贯穿于具体工作中,以为人就是为己的'态度对待和做好感情联络和沟通工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可以说,一些较大的有影响的活动都是争取各方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统战部门主动服务结出的硕果。
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以来,我们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是比较重视的,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主要有以下措施:
1、争取党委重视,加强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县级换届或届中调整中,我部领导主动向市委领导汇报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关于统战部长由常委担任的精神,并提出了具体的安排建议,经市委常委会研究,一次安排了6个县的统战部长进常委。二是争取分管领导支持,在召开全市性统战工作会议上,由分管领导向出席会议的县(市、区)分管书记提出加强统战部干部安排力度,加强班子建设。截止到底,由统战部门科以上干部交流到外单位的有14人,外单位科以上干部交流到统战部门的有31人,虽然进多出少,但对盘活干部资源,增强统战部门活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三是通过协调机制的建立,加大干部使用力度。到目前止,我市除吉州区外,其他县(市、区)都形成了统战部与民宗办(局)合署办公的格局,13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大部分与统战部合署办公,部分县成立了侨联,归口统战部管理。这些机构的成立,为统战干部的培养使用建立了新平台,一批统战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大大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健全制度,在规范干部管理中增强统战干部的工作能力。一是部机关建立健全了考勤、学习、考核等制度,注重平时的培养和管理,在平凡的工作中培养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勤奋好学的精神。二是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部领导经常性地与干部谈心,在非正式的氛围中沟通思想,解除思想疙瘩,去除工作包袱,振奋精神,形成合力开展工作。三是建立统战干部与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要求统战干部在与党外朋友的交往中,自觉注重加强经常性的自我修养,不断提升各方面的品味,努力成为人缘好、人格好、形象好,深受党外朋友欢迎的统战干部。四是建立调研制度,每年通过承担一定的理论研究或调研课题,要求统战干部深入一线掌握情况,踏实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科学决策的能力,积累一定的组织领导工作经验。
3、加大培训教育的力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是举办基层统战干部培训班,较为系统地学习统战理论和各领域统战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及时推荐统战干部参加组织部门举办的中青班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通过协调,参与干部年度考核或干部考察工作,了解其他部门和单位领导同志的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通过间接学习,既扩大了知识面,又能够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通过组织比较大的活动,给统战干部压担子,在活动中培养干部,锻炼干部,发现干部,对活动中脱颖而出的优秀统战干部及时向党委推荐予以提拔使用。五是将统战干部纳入全市“大教育、大培训”的自我教育和专题培训教育体系,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自学或参加短期培训,学习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市场经济知识、领导科学等,并以学分制予以考评。六是通过参与中心工作或挂钩扶贫工作使统战干部了解基层,通晓相关知识,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夯实培养基础。七是通过外出考察扩大视野,拓宽工作思路,提高统战干部应对新形势、新情况变化的能力,及时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利用“他山之石”攻本地问题之“玉”,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进一步加强统战部机关队伍建设的建议。
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统战工作的新形势,反思我市统战部机关队伍的现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一是少数统战干部对新知识、新政策的学习不主动、不深入,甚至对待新问题还是用老政策来衡量、来对待,靠老底子吃饭;二是极个别的领导同志到了统战部,发现工作环境比原单位差,工作难度比原单位大,特别是统战部门没有权力,主要靠非行政权力方式开展工作,自感压力大,加上年龄不饶人,有种养老的感觉,造成工作动力不足,出现守摊子的思想;三是统战干部新进和新提的比例较大,现县级统战部机关共62名干部,其中任职不到3年的就有44人,占了七成。这些同志有工作激情,但领导经验和工作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统战理论和政策的系统掌握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四是统战工作的范围不断扩大,工作对象复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需要新的工作手段,如新阶层统战工作、社区统战工作、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等,在我市这样一个欠发达地区的开展都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联系渠道过窄、活动平台单一、工作载体老化等一系列问题。统战团体的工作也过多地沿袭了传统的行政统战工作路子,统战干部新的社会化统战工作本领亟需增强,解决“本领恐慌”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战干部之首要。五是统战系统合署办公、归口管理单位增多,既为统战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奠定了组织基础,又为统战干部的安排使用创造了新的平台,但也出现了增机构、增编制而经费不增或增幅过小的情况,难事大事统战部都要做,开支猛增,即使有的县解决了部分专项经费,也难解统战部经费紧张之苦,严重影响统战系统职能作用的发挥,进面影响到统战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工作情绪。
要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统战机关队伍建设,我们认为应重点从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入手。
1、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加强统战部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机制。对统战部领导班子的建设要有刚性要求,对部长进常委的问题,要像组织、宣传、公安系统一样实行一刀切,上面明确要求,不能讲条件。对统战系统单位要明确规定哪些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哪些归口统战部管理,哪些由统战部牵头协调,哪些应由统战部副部长兼任,只有政策强硬,监督实施到位,才能有力地形成大统战格局,推动统战工作形成新气势、发挥大作用、取得新成效。
2、建立健全统战干部教育培训网络资讯共享机制。鼓励人人成才,相信只要每个干部坚持不懈地努力,人人都能成才,这是一种新的人才观。所以,要教育鼓励统战干部不论学历高低,年龄大小都要坚持学习。不仅要把学习看成是做好工作的需要,而且要把学习作为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丰富干部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目前,各地统战部门都陆续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和网页,而且,地级市以上也成立了社会主义学院,这对扩大统战干部知识面、获得相关信息、借鉴外地经验和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角度看,相关网站上的资料却较为缺乏,社会主义学院的新课程资料也非常缺乏,这已成为制约统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大瓶颈。希望上级统战部门建立起统战系统内部网上学校,收集全国各地统战干部培训教育的教材和新的资讯,提供统战干部自我教育所需要的各方面的知识。可先建立囊括市一级统战部相关资讯的网络中心,实行收费制。也可专门开通网上专题讲座,邀请上级统战部门的领导、各方面的专家和基层优秀统战干部参加。
3、建立健全统战系统干部上派、外派和下派实践锻炼机制。现在许多地方都向上争取有关单位下派人员到下级单位挂职,既锻炼了干部,又为基层带来了新的思路,也为争取上级支持开通了新的“绿色通道”。统战系统也可借鉴此种做法,上级统战部门有计划、分阶段选派干部到基层统战部门挂职,也可请上级统战部门协调,选派下级统战部门的干部跨省、地跟班学习。要求统战干部提拔到相应职位后,必须通过相关渠道进行锻炼。
4、建立健全统战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统战部门是清水衙门,但不是真空单位,如果不加强教育,又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也容易出问题。这方面是有教训的。因此,建立健全统战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对保证统战干部健康成长非常有意义。除建立定期的廉政教育制度、机关效能督查制度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外,还要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行动上真抓落实。一要用共同的价值观念和共同的行为准则来统一认识。一个组织内,如果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念,共同的行为准则,就如同一盘散沙。既要教育干部充分认识到统战工作不仅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而且也是党取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加强统战工作,做好统战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做好统战工作责任重大,且大有可为;又要教育统战干部增强事业心,充分认识到只有做好本职工作,我们自身的能力才会同步提高,个人才有进步成长的希望,也才能体现出我们自身的价值。要突出统战部“部风”建设,把制订“部风”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一个组织内的共同价值观念和共同行为准则的具体体现,是机关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要把“树统战干部形象,建党外人士之家”的活动作为一项精品工程长期工作抓下去,并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丰富内容,把统战部建成温馨家园,努力创造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树立统战干部新形象,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二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缺乏工作的高标准和对干部的严要求,干部就会失去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对干部提出严格的要求,实际上是对干部的关心和培养。只有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工作标准,才能使干部有一定的压力,并由压力转化为动力,促使干部不断地去学习、去思考、去探索。第三,要把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当前,干部考核激励方面的制度制定了不少,但少有人动真格,具体操作过程中愿“唱红脸”的少,执行结果往往有效的比较少,不痛不痒的比较多,以至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应对机关的考核激励制度作新的探索,给干部以真正的激励,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5、建立健全统战系统经费保障机制。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调整,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统战部门的工作量不断增加,急、难、热等不少敏感问题的解决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大统战格局的形成要靠比较充足的经费予以保证,单靠工作热情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对统战部门的工作经费问题,上级文件不能过于简单地要求予以保障而已,在作出刚性要求的同时,还应列出相应的经费项目和用途,并同财政部门联合下文予以明确和保障,如政治特别费、宗教维稳特别费、党外干部教育培训费、政协人事安排特别费等。要形成逐年经费增长机制,不能只靠统战部领导平时跑专项经费解决“无米之炊”之难,而要靠长效机制解决长远问题。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农村教师建设,缩小城乡教师水平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平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让农村儿童接受公平、良好的教育,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农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农村教育扶贫和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计划精神,现就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教育扶贫精神和国务院农村教师支持计划,把农村教师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弥补农村教育发展的不足,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按照总体规划、创新机制、稳步推进的原则,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合理规划乡村教育发展布局,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集中施策,多措并举,到2017年底,全市乡村学校布局调整得到进一步优化,教师聘用制改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渠道得到进一步畅通,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努力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服务乡村、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脱贫和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体制。
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分配、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目前乡村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和开齐开足课程实际需要,统筹提出分配调整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的意见,报同级编制部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为乡村教师合理进出和聘用提供充足的编制保障,确保乡村学校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等课程.
(二)全面实行乡村教师全员聘用制度。
根据乌兰察布市政府公办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乡村教师全员聘用工作.各旗县市政府要专门成立由教育、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参与的新一轮乡村学校布局优化调整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聘用方案,确定聘用范围、岗位职责及竞聘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进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要加强领导,保证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统筹做好聘用未上岗教师的分流工作。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统筹规划,研究制定聘用未上岗人员分流办法,切实做好转岗分流工作.一是对年老有病无法工作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手续.二是对接近退休年龄的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的教师(高级职称的女教师为57周岁以上)由自己提出申请,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坐休.三是其他聘用未上岗的教师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分流转岗到其他单位工作,接收单位负责对分流教师进行年度考核.病休、坐休和分流转岗人员的乡村教师身份、教师工资待遇和现有职称及聘任不变,人事关系仍由教育部门管理.
(四)做好乡村学校短缺教师的专项招聘工作。
1.建立乡村学校教师专项招聘计划.各地在中小学专项事业编制总额内,拿出专门编制设立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计划,招聘乡村学校短缺教师.2016年7月,通过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门为乡村学校招聘283名短缺学科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旗县市区组织实施.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没有完成招聘计划的部分,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校园招聘.校园招聘以集宁师院、内蒙古师范大学等区内师范类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进行招聘.
2.落实自治区“地方免费师范大学定向培养计划”.从2017年到2020年,根据旗县市需求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每年统一与50名通过普通高考,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定向培养“一专多能”从事乡村教育的师范生签订合同,学生毕业后,经当地组织试讲和考核合格后,按照合同直接分配到乡村学校任教,旗县教育和编制部门负责落实编制,工资纳入财政统发.“地方免费师范大学定向培养计划”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由市和旗县两级财政按7:3的比例共同承担.
(五)完善乡村学校支教机制。
1.推进《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友好合作框架协议》的进一步落实.一是全市每年选派5-10名乡村学校校长、副校长到呼和浩特市优质中小学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为半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每年从呼市地区中小学后备干部中选派20名优秀教师来我市支教,支教时间为一年.二是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盟市(高校)优秀退休教师对口支援乡村教育计划协议书》,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每年选派优秀退休教师来我市开展支教活动,建立相当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支教期间,由当地财政每月为支教教师支付生活补贴1500元,并报销交通费.
2.加强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和集宁师院的进一步合作,按照相关协议,内蒙古师范大学和集宁师院每年选派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以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到我市乡村学校进行支教,支教时间一般为连续三个月.支教期间,当地财政每月为支教教师支付生活补贴1500元.支教期满,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定,考核评定意见存入个人档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乌兰察布市招聘乡村教师,应优先招聘录用在我市乡村学校支教的优秀毕业生.
3.建立完善集宁地区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和旗县城镇在职教师到乡村学校巡回讲课制度.
(六)努力实施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工程。
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国培计划”,优先选派乡村教师接受远程培训和外出脱产研修.市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旗县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乡村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要加强乡村学校教育信息“三通工程”建设,年底前,率先为全市45所标准化建设的乡村学校教师配齐笔记本电脑,配备率达到100%,全面开通“同频互动课堂”.到2017年底,完成每位乡村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最新信息技术能力专项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
(七)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1.全面落实《乌兰察布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一是按照自治区《关于全区苏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苏木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政策.二是各地要加快实施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切实解决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为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校长教师提供生活保障.三是实行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乡村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不再作外语成绩、计算机、发表论文等刚性要求.对于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5年,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紧缺学科优秀教师,可不受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的限制聘用到相应岗位.四是建立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将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救助范围,同时要建立乡村学校教师定期体检制度,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2.对新招聘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正常工资以外,工作5年内,每月再增加2000元的绩效工资.
(八)完善乡村教师考核和奖惩机制。
1.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的考核机制.
2.根据《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按照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和10年的不同规定,分别实行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级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3.评选表彰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要切实实行向乡村学校倾斜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予以物质奖励.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和领导,要细化任务和分工,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学校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和指导.编制部门要积极配合实施乡村教育改革发展的编制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乡村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在人事管理、职称评聘等政策措施方面给予保障.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定期研究乡村教育工作机制,做到配合密切、信息畅通、合力攻坚.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各旗县市区要认真研究政策,定向施策,精准发力,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区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五
**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为人才的培养、吸引、用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四是“人才大开发”意识,采取“使用性开发”、“政策性开发”“储备性开发”等多种方式,如:进行合理性岗位调整,建立乡士人才库,建立科技示范户,强化机关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等,以各种方式来推动辖区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大开发。
首先是营造政策环境。在各类制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出台人才政策,发挥政策对人才成导向作用,以达到广罗人才,人尽其才的目的;二是营造社会风尚环境。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加大人才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尚知识、崇尚人才的社会风气;三是营造市场环境。创建本辖区的人才市场,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通过周到服务、规范运作,科学指导,有力监督,来完善本辖区人才市场体系;四是营造工作环境。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一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纠正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二是建立淘汰机制,打破人才管理的终身制,建立起人员绩效考核档案,以动态管理解决有进无出的问题。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六
六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即将结束,六年的小学生活也将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六年级下学期,我从学生的、常规管理、课堂纪律、学习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下面我就从这几方面对学生这一学期的表现作以总结:
一、思想方面。
进入六年级下学期后,学生思想波动较大,许多男生变得更加调皮,经常违反课堂纪律,不完成作业。针对这一情况,我多观察,多了解,及时对有这种现象的同学进行交流。有必要时还和家长联系,共同帮助孩子端正思想,明确学习是自己的首要任务。另外,六年级的学生处于青春萌动期,个别男孩女孩萌发了过早的“好感”。平时,我就注意观察,并多方面了解,发现有这种情况存在,我就与其交流,帮助其明辨是非,避免“早恋”的烦恼。
二、常规管理方面。
我在里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制度,并对学生的表现量化评估。主要是从早自习开始,到下午离校这一段时间内,学生的课间纪律、课堂表现、两操一课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主要是积分制,一个月一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早自习安排五名优秀的学生参与管理,每天早晨到校后带领全班同学做好晨读,真正利用好早晨的宝贵时间,让学生懂得“一日之计在于晨”的道理。
充分抓好每一个课间。课间时间很多孩子会在教室或走廊内追逐打闹,严重影响了教学楼的秩序。这个时间段,我会不定时检查同学们的课间活动情况,真正做到有序而不乱。
严抓“两操一课”。课间操、课上操、体育课都是学生们比较乐于参加的,但天气炎热时,有个别同学会找各种理由不上操。这个时候,我就以严查为主。不定时地抽查学生的上操出勤情况。教育学生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多方面地做好学生的课外锻炼。
三、学习方面。
六年级下学期,是学生学习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我们主要是教育学生明确学习态度,学会学习方法,复习时不急躁,科学制定复习计划,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尤其是对一些后进生多了一些关注,对于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我对放低了要求,只要求他们学会最基础的知识,脚踏实地,搞好复习。面向全体同学,以鼓励为主,严格要求,使他们都能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中学。
四、其他方面。
最后一个学期,学生的《素质教育报告书》的填写,我主要以祝福、鼓励为主,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前途。
六月中旬,我完成了学生的《义务教育证书》填写。
小学生活一晃而过,迎接学生的是光辉灿烂的中学生活,真心希望每一个学生都能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内涵发展,大力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1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经过5年左右努力,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健全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使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全校上下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主动应用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作。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不断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到2035年,建立科学高效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养造就一支以教育家型教师为引领、卓越教师群为代表、大批骨干教师为中坚的面向未来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党管教师队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作用,确保校、院两级党委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教师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人事部门、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教师的引进、培育、考核、晋升、评优、奖励等工作中把好政治关,确保教师政治立场坚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每位教师党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教师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加大思政工作力度,健全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建立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协同机制。注重因时而新、因事而新,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吸引力、感召力和实效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充实健全思政工作领导小组、课程思政指导委员会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领导小组,由校院两级党委书记亲自抓、经常抓。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常态化为学生讲授《形势与政策》专题教学制度。把校史校情教育作为新进教师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激发广大教职工爱校兴校、兴农事农的热情,大力弘扬学校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
3.加强思政队伍建设。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传播与教育,保障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的经费投入,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的青年骨干和名家名师。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规(2019-2025)》,明确思政队伍建设目标和举措,提升思政队伍质量层次。着力引进建好辅导员队伍,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构建结构合理、总数适量、素质优良的辅导员队伍。
(二)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
1.立德树人,注重师德培养。以“青年教师培育工程”为载体,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在“师德讲坛”、“名师座谈”、“教学展评”、“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廉洁从教”等活动中,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师德传承。
2.培育典型,加强师德宣传。着力发挥校园文化精神的浸润熏陶功能,将校情、校史教育融入教师入职教育,增强教师自信心、自豪感,形成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良好局面。邀请高校师德典型、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来校讲座,倡导学习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以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依托校园媒体,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设立“大北农教学精英奖”、“大北农教学标兵奖”、“大北农优质管理奖”等,定期评选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形成尊重教师、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积极开展教学竞赛和观摩等公开示范教学活动,以老带新、以“赛”促教。
3.健全制度,完善师德考核。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制度,在职称评聘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师风考核为教师年度业绩考核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与领导履职晋职、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学科研类单位工作的基础地位。
4.加强教育,强化师德监督。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违规收受红包”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举报监督体系。加大信访核查力度,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以案件查办推动“师德师风”问题治理常态化。加大课堂教学纪律的抽查力度,强化师德监督。严厉查处师德失范典型案件,建立约谈机制和教师师德师风信用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依法从教意识。
(三)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1.建立健全教师能力培养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的平台作用,持续提高教师课程教学设计能力,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的灵活度,提高教学效果。对青年骨干教师设立教学研究专项,资助青年教师对授课课程进行设计研究,着力打造精品课堂。以活动、计划和项目为载体,利用团队合作机制,创建新的交流互助平台,组织资深教师与青年教师“一对一”结对研究教学,形成教学团队,将专家引领与团队互助相结合,助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和展示活动,搭建青年教师教学锻炼、交流学习、展示风采的平台,促进青年教师相互学习,鼓励青年教学能手脱颖而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实施常态化教师发展培育计划。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助教制,着力发挥指导老师的业务“传帮带”作用,注重让青年教师在学科团队中成长,原则上新入职教师应安排进入学术科研团队,加强对青年教师助教制实施情况的考核监督。拓宽对外人文交流渠道,将境外培训研修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优秀青年教师申报国家公派出国访学项目。鼓励教师国内访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前往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完善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机制,使其能够真正提高学术研究能力。
3.重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实施辅导员队伍标准化建设,选拔思想品德好的博士生担任辅导员,将辅导员培训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政策,健全完善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单独条件和政策;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支持力度,引导鼓励辅导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提高其职业发展能力。
4.完善优秀人才聘任与引进的政策机制。修订并执行系列教师队伍岗位管理措施,不断提高人才待遇,吸引更多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来校工作。进一步完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设立梅岭学者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兼职教授等非全职岗位,引进学科发展急需的领军人才和学术大师。继续发挥校聘“首席教授”、“未来之星”、“青年教授”、“青年副教授”等人才岗位引才、聚才、育才的良好作用,促进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实施创新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实施3年一周期的综合培育,培养造就一批本土化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人才。
5.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着力营造高层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优良环境,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务评聘、科研条件、团队建设中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支持、跟踪培养,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培育青年拔尖人才,提高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数量。发挥二级单位的主导作用,严格做好人才工作考核述职,突出教书育人的成效考核。
(四)不断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1.严格师资队伍准入制度。严把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青年教师助教工作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优先聘用具有知名高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博士进入教师岗位。探索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完善师资博士后培养方案,做到科研能力与教学能力同步提高,业务培训与师德培养同向推进。
2.拓宽优秀人才招聘渠道。加大引才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引才渠道,着力落实进人要求。加大海外人才招聘力度,探索加大与海外学联组织的联系交流,扩大学校影响力。举办学术论坛,邀请海外优秀青年学者来校访问,为青年人才计划申报储备人选。发挥现有人才及及校友资源,广开路径、畅通信息,以才引才。及时掌握国家、省市等人才工作政策,在引才奖补、人才服务等方面争取支持。
3.细化实施教师分类管理。按照教学型、教学研究型、研究型等不同岗位,对教师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晋升、专业技术分级标准。教师职称晋升坚持以德为先,突出教学中心地位。
4.优化教师的考核制度。引导广大教师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学生。针对不同类型、层次、岗位的教师,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考察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研究、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考察科学研究和成果运用情况,实施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聘期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薪酬、奖惩等重要依据。
(五)不断增强教师归属感和获得感。
1.推进教师薪酬制度改革。科学构建薪酬激励机制,坚持“按劳分配、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流人才和一线教师倾斜,探索二级单位的考核及分配自主权,切实增强师资队伍活力。按国家规定执行保障教师依法取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完善适应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优化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
2.切实解决教师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切实关心教师尤其是青年人才的成长发展。花大气力帮助解决其教学能力提升、工作条件改善、团队融入合作等实际问题,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大力支持附属中学、保育院的建设,切实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子女教育问题。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学校统筹、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教学单位要结合学科发展状况,科学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分析研究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具体对策,建立适合学院发展需要的人才工作机制。
2.加强经费保障。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加强教师待遇保障、专业素质能力提升。严格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落实考核督导。建立教师队伍建设与人才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明确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在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育工作中的职责,确定目标责任,完善激励和问责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育工作作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八
今年是县委确定的项目会战年,也是我镇建设大邑“首善之区”的关键之年,我镇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市、县、人才工作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人才开发工作机制,突出抓好人才培训工作,拓宽引智渠道,积极探索,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为我镇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晋原镇20xx年人才工作计划如下:
按照我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和目标任务,给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人才工作中肩负的历史责任。结合我镇当前对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政策措施,加大人才开发力度,为新形势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服务。
(一)强化“三种意识”,开发人才资源。一是“人才标准多样化”意识,即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做到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二是“人才至上”意识,即要以促进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为标准,切实做好使用、培养、关心,激励人才的各项工作,充分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达到既用人之长也容人之短;三是“人才大开发”意识,采取“使用性开发”、“政策性开发”“储备性开发”等多种方式,如:进行合理性岗位调整,建立乡士人才库,建立科技示范户,强化机关和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等,以各种方式来推动辖区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大开发。
(二)营造“四个环境”,实施人才服务。一是营造政策环境。在各类制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出台人才政策,发挥政策对人才成导向作用,以达到广罗人才,人尽其才的目的;二是营造社会风尚环境。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加大人才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尚知识、崇尚人才的社会风气;三是营造市场环境。创建本辖区的人才市场,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通过周到服务、规范运作,科学指导,有力监督,来完善本辖区人才市场体系;四是营造工作环境。加强人才创业载体建设,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三)创新机制,推动人才工作。一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纠正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二是建立淘汰机制,打破人才管理的终身制,建立起人员绩效考核档案,以动态管理解决有进无出的问题;三是在全镇广泛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人格修养,继续深化“四力”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突出抓好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丰富培训形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年青干部的培养,充实工作队伍。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我镇领导干部要结合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发现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要不断深化对人才工作的理论研究,把理论研究和当前各项重要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着重研究带全镇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和广大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新情况,把握新特点,理出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
(二)、要总结推广经验。重视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的工作交流,要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我镇在开展人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营造识才、爱才、用才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推进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人才工作是一项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我镇将以此为契机,在全镇上下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大人才在推进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九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依据,围绕促公平、提质量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以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目标任务。到2020年,专任教师总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需要,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准入更加规范,师资培训质量明显提升,教师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教师队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特别是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明显增强,“双师型”教师专业水平明显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达到标准并满足需求。建立50个名师工作室,实现学科全覆盖;造就100名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的专家型名师,培养5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十
12.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编制、人社部门对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资源配置,依法履行教师的资格认定、招录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学校负责教学岗位设置、教师竞聘任用、工作安排、考核管理、绩效工资发放等职能。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依据芜湖市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探索完善职称评定的条件,把职称评定作为引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杠杆。
13.实行教职工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动态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存量盘活”的原则,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学校(教学点)变化,在省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时核定,动态调整;人社部门负责核定本辖区所属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总量及其结构比例;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学校核定编制数提出岗位设置的具体意见,学校根据教学任务制订本校岗位设置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教育行政部门完善教师的聘用管理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学校要完善用人制度,建立年度岗位计划、教师竞聘上岗方案,完善教学岗位、教师聘用审批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的核准,经同级人社部门认定后兑现工资待遇。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尊师、爱师、护师、帮师、育师的良好氛围,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分类施策。立足市情实际,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考虑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
(三)发展目标。
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能够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变革需要,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1、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实抓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健全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将教师党支部建在一线。要确保小规模学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2、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配齐建强党务工作队伍,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轮训。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3、注重教师党员发展与培养。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加强对教师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教师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促进形成党员教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
5、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学校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党建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教育局党委担负直接责任,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二)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6、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中国教育辉煌成就,扎根戈壁钢城,办好雄关教育。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7、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深入推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教师社会实践参与,推动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眼青年教师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三)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8、弘扬高尚师德。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
9、健全师德监督考评体系。将师德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抓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实施细则》的落实,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失范处理结果信息库,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社局。
10、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开展教师宣传重大题材作品立项,推出一批让人喜闻乐见、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四)大力振兴教师教育,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11、加强高层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学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对学校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业绩特别突出人才方面的比例。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和高水平学校建设,加大中青年骨干教师扶持计划、教学名师培育计划等市级教育人才计划实施力度,落实好《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实施培养选拔“雄关名师”“雄关名班主任”、教育“双名工程”和“名师工作室”“学科教研基地”建设计划,汇聚培养一大批教育教学名家名师。挑选和培育学校高层次人才要突出教书育人。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
12、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校长队伍。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规范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考核评价,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加快校长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择优选派到教育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党外教师干部进入校长队伍。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五)加大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3、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整合现有资源,强化教师发展培训体系,建设专业化教师培训者队伍,搭建全市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平台。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投入;按照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2。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各类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列支教师培训经费。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委编办。
14、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分级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五年计划,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计划。转变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教师海外研修访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外事办。
15、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围绕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四级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每5年遴选2—3名专业带头人或具有绝招绝技的工匠之师,建立名师工作室或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支持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规模以上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一批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完善教学团队和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实行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进一步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根据专业特点,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要累积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须先实践再上岗。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研修访学制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外事办。
(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16、创新和规范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统筹考虑脱产进修、产休假、特殊教育、高考改革、实验示范教学等因素,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健全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教师补充机制,着重解决师资不足和结构性短缺问题;对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动态调整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备案。按照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本着适应需要、从严掌握、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凡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牵头部门:市委编办。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7、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推动名师、名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凡晋必下”制度,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具有帮扶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1年以上的经历。深入实施学校发展联盟工程,积极推动强校带弱校、大校带小校的联盟模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行教师城乡轮岗交流、关系随转交流、挂职培训交流、名师引领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干部、教师交流制度和学校对口支教制度,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学区(镇)内教师走教制度。落实银龄讲学计划和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和师范类专业大学生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8、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大统筹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名师、名校长、公费师范生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全市教师招聘、分配和动态调整。民办学校必须聘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9、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现有岗位基础上,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提高5%,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坚持向一线、向农村倾斜,侧重考察实际工作能力,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任职年限要求,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表现、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着力拓展一线和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人社部门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教育部门按照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动态管理、统筹使用,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强化教师考核,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职称、实施奖惩的依据,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建立完善教师职业行业退出机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0、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招聘办法,逐步建立“经费包干、按岗聘用、动态管理”的教师聘用机制,引进一批高水平双师型教师。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将产教融合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吸纳行业、企业参与评价。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七)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21、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落实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公办学校教师要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严格资格准入,提高入职标准。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逐步提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研究生比例。加强对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的师范教育专业培训。完善教师职业保护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障教师的法定权利,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清退不合格教师。提高教师职业形象,规范教师言行,教师应衣着得体,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或着正装。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22、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制定调整机关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要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我市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3、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嘉峪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和乡村教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将农村教师活动中心、食堂、卫浴设施和学校周边水电路改造建设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专项规划和部门工作方案,持续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4、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逐步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25、完善职业院校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体现以技能提升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和特殊工种教师岗位津贴,扩大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职业院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职业院校依法取得的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6、完善教师住房和医疗保障机制。将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学校教师(新就业大学生及引进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为农村教师住宿的过渡用房,周转使用。教师的医疗同全市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每年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每年按照在职教师5%左右的比例,安排优秀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全市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7、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建立并完善名优教师评选表彰体系,开展园丁奖、教学成果奖、特级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面向各类学校教师开展专业性认定活动,为教师搭建阶梯式专业成长平台。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性双先表彰者,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可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年度“优秀”指标。建立荣誉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表彰机制,激励优秀教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活动。
突出教师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在现代学校治理体系中的作用,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落实教师对“三重一大”等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展上优先考虑,工作上优先支持,投入上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二)明确任务清单。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大人才项目实施等。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教师楷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编制部门负责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教育部门负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完善支出保障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和职称评聘政策改革工作的实施。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经费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教师队伍宣传,文艺生产创作部门、单位要创作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文学艺术作品,树立教师先进典型,宣传教师良好职业形象。
(五)严格考核问责。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现就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时代越是向前,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越来越突出,教育和教师的地位作用就越来越凸显。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最根本的就是要优先发展教育,而优先发展教育最核心的就是要建好教师队伍。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着成绩;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力推进了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我省教师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支持力度不够大,教师工作尚未置于教育事业发展重点支持的战略领域,长期以来困扰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二是质量水平不够优,教师教育体系有待完善,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滞后于教育发展,一些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高校领军人才相对匮乏;三是结构分布不够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编制短缺与结构性矛盾突出并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段之间、学科之间结构不尽合理;四是管理机制不够顺,“放管服”改革仍未到位,教师准入、交流、退出等机制亟需健全和落实,教师专业发展通道需要拓宽;五是地位待遇不够高,不少地区和学校没有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优化制度设计、破解发展瓶颈,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总体上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
——师德师风建设有力。师德师风成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教师争当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培养培训有效强化。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培养体系基本形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优势强的师范院校和师范类专业脱颖而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体系进一步健全。
——数量质量同步优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数量达到配备标准,满足教育发展需要。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和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
——地位待遇依法保障。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奖励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和社会声望普遍提高,教师职业受到全社会广泛尊重。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师资格认定、招聘、退出机制不断完善,职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符合学校实际的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全面实行,高校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和落实。
到2035年,教师队伍发展总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教育系统成为集聚一流人才的高地。教师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化程度、教育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一)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使教育系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每名教师党员,配齐建强学校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队伍。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教师党员先锋工程,把教师党支部建成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使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和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各高校要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校级层面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强化二级院(系)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好引进人才和在职教师的政治关、思想关。(责任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2、突出师德建设。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立学必先立教师之德。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将师德教育摆上教师教育的首要位置,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师德建设工作。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建立新教师宣誓制度。将治理师德失范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划定行为底线,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坚决从严处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等行为和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师生关系等方面的失范行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3、加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力度。按规定落实生师比,畅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引进绿色通道,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坚持“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推进,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发挥优秀教师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按规定配备高校辅导员,完善辅导员职称评聘政策,畅通辅导员专业发展通道。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将班主任工作经历作为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鼓励中小学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适当提高班主任津贴水平,激励更多教师在班主任岗位上担当作为。省有关部门实施高校辅导员和中小学班主任培养与奖励计划,定期褒扬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辅导员和班主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改革创新教师编制管理。
4、合理核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各县(市、区)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在校生人数科学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每年核定一次,并可结合教育发展实际需求按规定比例适当增加专任教师编制。编制核定时,要向小规模、寄宿制等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以及开设西藏班、新疆班的学校,可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调配编制。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适时制定特殊教育机构编制标准。(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
5、统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以县为主、市域调剂、省级统筹、动态调整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各县(市、区)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力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各设区市综合考虑所辖县(市、区)在校学生数和教育发展需求等因素,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省级建立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专户,用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人数较多、教职工编制严重短缺且难以通过县域挖潜和市域调剂等方式解决的地区补充中小学专任教师编制。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实际缺编数量和教师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兼职教师经费补助额度并足额拨付到校,用于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试点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办幼儿园、技工院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备案制人员由各设区市或县(市、区)统一招聘,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当教师编制有空缺时,优先从备案制教师中招聘补充,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制定。(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根据高校办学层次、目标任务和培养规模,制定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标准,科学核定高校人员总量,人员总量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高校依据核定的人员总量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和标准,自主确定岗位类别、任职资格条件等,聘用结果报省有关部门备案。(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大力振兴师范教育。
8、强化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发展。鼓励支持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其他有博士、硕士授予权的高校成立教师教育学院、举办师范专业,依托学科优势发挥龙头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发展高水平师范教育。实施师范教育培养院校提升计划,重点建设20所左右以师范生培养为主体、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培养院校,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师范生培养基地。建立与师范生培养成本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使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高于同类非师范专业,切实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在增设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和遴选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时,向师范院校和师范生培养规模大的院校倾斜。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强化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对教师教育师资在专业发展、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在师范院校及有关项目评审时,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确保师范院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业,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高质量办好师范专科院校特别是幼儿师范专科院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改革师范生招生就业办法。实施师范教育生源质量提升计划,实行师范专业提前批次录取,支持高校设立面试环节,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注重入校后二次选拔。探索从非师范专业中选拔学生转读师范教育专业。完善师范生定向培养机制,适当扩大规模,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公开招聘办法,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探索优秀师范毕业生推荐就业制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深化师范教育教学改革。贯彻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大力推动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建立师范教育专业联盟,优化师范生培养方案,突出模块化、选择性和实践性的教师培养课程。改变单一的讲授模式,注重采用案例教学、观摩教学、问题研讨、模拟练习等多种教学方法。实施“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普遍提高师范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师范生“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与教学技能训练。突出教师教育创新实践教学,构建包括师德、教学、班级管理、教研等全方位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加强校地合作,推进高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建立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与中小学、幼儿园互设基地、互派教师、互动发展的机制,使师范教育更加契合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探索在中小学建立教育硕士培育站,开展驻校式培养。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得少于半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整体提高专任教师能力水平。
11、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实施“三名”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建好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做强市级教师发展学院,重点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开展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建设,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均建成教师发展中心并通过省示范性评估认定,建设并认定1000所左右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推行培训自主选学,实行培训学分管理,建设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相衔接的“立交桥”。各地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校内教师培训经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12、创新职业院校教师配备机制。建立一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扩大职业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规模。推行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办法,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便于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中等职业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先行聘用特殊紧缺岗位的专业课教师,但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对具有特殊才能的行业专家和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逐步推行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制定双师型教师、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和认定办法,支持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职业院校新教师“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入职培训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支持高校引育高层次人才。高校要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项目,更大力度培养引进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着力打造创新团队。对新入选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家级人才,根据所获资助情况,省财政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各地要在一定范围内为国家级人才开通医疗健康服务绿色通道,为其子女入园入学提供支持。对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的配偶和子女,有编制的随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后仍享受编制待遇。推行“大师+团队”人才引育模式,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高校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中要突出教书育人,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全面开展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14、鼓励教师海外研修访学。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短期出国进修计划,每年选派2000名左右中小学教师到国外进修,出国进修计划省级单列,不占用市县因公短期出国计划指标。持续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鼓励青年教师到世界名校攻读博士学位。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建立省级援外教师储备和培养制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办)。
(五)全面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5、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县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编制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额,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额内统筹分配到学校,并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提高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统筹力度和使用效益,具体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推行城乡学校组建教育集团,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和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省和设区市要将同类学校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比例差异系数,作为考查县级教师交流轮岗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省财政对教师交流轮岗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给予奖补。把握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规范中小学教师跨市县流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6、修订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逐步将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历提高至大专、小学和初中教师认定学历提高至本科,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和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招录紧缺专业研究生和从社会专业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健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将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定期注册不合格人员要坚决退出教学岗位,不得享受教师岗位待遇;暂缓注册人员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鼓励引导高水平大学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推进职称制度改革。适时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县(市、区)。修订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条件,强化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不再将论文作为晋升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取消教科研训部门职称比例限制、增核乡村学校职称岗位、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退女教师不占岗位职数等办法,缓解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职数不足的问题。加强聘后管理,长期不在教学岗位和教学工作量不足的中小学教师,只能聘任在本级职务的最低等次,并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完善高校职称制度,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以及国外访学经历等与职称评聘挂钩的做法,始终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其中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退的高级专家,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占岗位职数。省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高校职称评聘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六)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18、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教师职业具有公共属性,公办中小学教师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着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与合法权益,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广大教师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努力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
19、健全绩效工资保障机制。各地要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调整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必须同步考虑中小学教师,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必须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充分考虑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不纳入所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高校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对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优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制度,实际薪酬发放水平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0、关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各地要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将更多的教育投入用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在落实省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使乡村学校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院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省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乡村教师培养与奖励计划,每年遴选100名在乡村学校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造就一批乡村青年领军教师,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每年认定10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重视教师住房保障。各地要把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按规定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探索实施共有产权房政策。有条件的高校可分层分类向教师提供安家补贴、购(租)房补贴,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教师住房问题。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视同仁享受当地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高校青年教师周转住房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青年教师临时住房困难。(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2、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民办学校应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教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具备条件的可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民办学校应每年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工作实行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把教师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各级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分别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找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优先保障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主要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和实施教师教育创新行动计划,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省财政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严格的教育经费监管制度,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影响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稳定的,按规定追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优秀教师宣传奖励活动,推出一批能够产生广泛影响、展现时代风貌的教师典型。统筹对学校的考核、检查、评比,建立相应制度,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教师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论文等评价教师,真正让教师安心教书育人。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推动学校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大契机来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全体党员教师佩戴党徽主动亮明身份,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学校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将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作为学校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标准,建立一支优秀的党支部书记队伍。积极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的骨干。
2.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的平台,建立和健全每周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教育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引导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青年党员学习社建设,引导全体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
3.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增强教师的公职人员意识。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其中每年暑期集中师德培训学习不得少于40学时,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运用《台州市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及公共环境卫生违法行为曝光抄告制度(试行)》和公民道德诚信体系的教育警示作用,对违反政治纪律、违悖师德师风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1.加强教师舆论引导。教师作为学生成才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必须牢记“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校因工作需要建立的各类微信群应有校级领导参加,全体教师要谨慎加入各种生活类微信群,做到不传播和发布未经核实的各类消息和言论,树立新时代教师良好形象。
2.强化正风肃纪态势。大力推进“清廉教育”,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警示约谈,增强广大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意识,实施廉政建设关口前移,促进教师遵纪守规、廉洁从教。坚持查纠并举,加强对“酒局、牌局”“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微商”网络载体盈利等各类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路桥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保持整治各类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
3.落实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教师因私出国(境)审核和证照管理工作。完善教师外出管理,学校教师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按程序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1.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深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体现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作出突出业绩的教师倾斜的政策导向。健全联动增长机制,从2019年开始,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落实五险一金,落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政策要求,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2.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机制。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确立教师主人翁地位,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教职工人事争议处理途径,依法维护教师权益。
3.完善教师表彰奖励机制。开展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和农村教育突出贡献奖等综合先进评选,做好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宣传优秀教师代表和教书育人杰出代表的先进事迹,树立教师职业良好形象,弘扬楷模身上的正能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和职业幸福感。
1.加强职高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服务当地经济建设水平。加大招聘和培养力度,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养,全面实施职高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以具有潜能的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通过海外研修和国内高端培训,加强本土领军人才培养,搭建高质量教师发展平台。深化校企合作,鼓励教师到重点骨干企业挂职,支持企业工程技术骨干、高级管理人才和各类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
2.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追求“幸福教育”为目标,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和档次。大力加强初中各学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我区中考质量,实现普高线、平均分的较大幅度提高,近期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并尽快跻身全市第一方阵。小学阶段在城区建成一批优质名牌学校的基础上,城乡联动,东中西部协调发展,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要高标准推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通过搭建有效平台,加快名优教师成长。
3.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向职高和学前教育延伸,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行单独评审。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卫星班教学和管理等工作量较大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倾斜。
4.以提高公办园入园率为目标,尽快补齐学前教育师资短板。加强市区对接,抢抓地方院校对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的支持机会,建立一支数量足够、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幼师队伍,尽早实现幼儿园教师100%持证上岗。努力提升园本培训水平,加大现有在岗教师(含在岗非编教师)培训力度,积极为名园长争取高端培训机会,积极培训一批骨干园长。
5.大力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行动。提高教师入职标准。招聘幼儿园教师学历不低于专科,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不低于本科。现有学历合格教师提升一个学历层次。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大幅提升初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鼓励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经费可参照《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有关政策执行。尝试与普通高校联合开展教育专业硕士培养工作。
6.用好教育人才政策,积极引才、留才。进一步发挥区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建立基础教育领域人才履职考核制度,开展教育人才师徒结对工作,充分发挥省特级教师、台州市名师名校长的引领辐射作用。建立中小学知名专家工作站,倾力培养教育家式的台州教育人才。加快推进市级校本研训示范基地建设,夯实教育人才成长的基础平台。积极开展柔性引才活动,全面兑现人才待遇政策,努力引进并留住特级教师等高端人才。
1.创新教师编制管理,建立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体系。积极争取区编制部门支持,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等带来的新情况,深化教师编制改革,盘活用好教师资源,适时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变化,进行动态核编。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编制的统筹,动态调配中小学教师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2.深入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师资均衡配置。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素养,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符合路桥教育实际情况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使之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学校领导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校长职级制改革,提升校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深化职称评定和考核评价改革。全面确立“凭业绩说话”的理念,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把握教师职业特点,加快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加大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探索落实学校职称评审自主权。进一步明确教育管理系列职评要求。加强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的支持力度,对一专多能、承担多门课程教学任务的乡村学校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完善职称评价体制,突出对师德素养、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方法、一线实践经历、工作业绩以及校本研训的考察。
1.强化组织保障。局党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满腔热情关心广大教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教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教师队伍建设上,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抓实工作。局党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学校党政要定期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探索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
2.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教育经费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之一。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工作环境。按规定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政策并覆盖非编教师。落实任教满30年教师享受更多公共服务权益的有关政策。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确保教师安心专心从教。
3.强化督查问责。教育督导和组织人事科室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督查督导,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列入对学校综合责任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稳定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篇十四
14.加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结合教师支教交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教师原则上应到城镇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挂教培训1年,以促进新任教师提高教学技能,掌握教学常规,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