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清理情况报告(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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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一
今年人大工作评议开展以来,我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了自查自改工作。现将我局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对于我局接受人大工作评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改,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早见成效。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自查自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充分认识自查自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人大对审计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是对审计工作一次很好的考验,是促进审计工作解放思想、转型升级、激情奋进的良好契机。我们抓住机遇,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以实际行动进行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审计工作更好地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更好地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及时传达,行动迅速。区人大年工作评议动员会后,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局评议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接受人大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为接受人大工作评议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做好自查自改工作。一是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在广泛调查、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区人大工作评议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自查自改工作做好细致安排,保证了自查自改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突出重点,建章立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照工作评议和审计工作的要求,认真查找影响审计质量、审计效率的风险点和控制点,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积极完善和修订了机关管理制度。三是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我局向区直机关发放了20多份征求意见函,收集被审计单位对我单位的意见。采取内部自查、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本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了自查自改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及梳理,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人员结构年龄不合理,复合型人才缺乏,重点领域推进难度大。目前,我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9人,其中:45岁以上5人(50岁以上4人),35岁以下4人(其中90后3人),年龄断层明显,“青黄不接”的局面比较严重。新形势发展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求审计人员要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但大部分审计人员只是偏重财务方面的知识。既懂财务审计,又掌握金融、投资、自然资源资产等现代审计所需专业知识和宏观管理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审计人员很少。虽然大部分审计人员基本能完成审计工作,对其中较高层次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投资审计等含金量较高的审计项目,则由于知识结构相对单一而不能完全开展,例如工程审计专业基础相当薄弱,由于缺乏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在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开展难度非常大。
(二)在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中,开展工程结算审计较多,没有开展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注重工程造价核减业务偏多,对工程项目的资金的使用和绩效审计偏少。
(三)审计监督能按照区政府批转的审计项目计划、上级审计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有效开展及完成,但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不大。
(四)审计技术手段落后。随着审计环境的进一步发展变化,传统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手段已经受到严峻挑战。客观形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掌握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而且要应用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从目前审计人员运用常规的检查、查询等方法较多,运用“大数据”审计的比率低。
(五)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工作中对业务学习,业务建设抓的紧,费的精力较多,对党建工作投入力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加大人员的招聘,加强审计复合型人才培养。一是持续引进计算机专业水平高的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二是鼓励一线审计人员积极参与署、省举办的计算机审计培训,扩充高层次计算机审计力量;三是优化审计组搭配,鼓励经验丰富但不懂计算机的“老审计”与计算机能力突出的年轻同志组合搭配,通过交流切实提高审计业务素质;四是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基层审计业务的倾斜,如从基层审计机关选调人员跟班学习,或下派业务精英挂职,手把手指导,多渠道、不同方法提高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能力。
(二)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的审计工作,将政府投资审计作为审计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计划选择2-3个项目,主要是投资资金相对较大、涉及面较广、关系到民生领域的项目进行试点,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在投资过程中的合理性、合规性、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开展审计,提升投资审计质量。
(三)加大审计整改“回头看”。通过创新审计方法,将审计关口前移,由以往的事后审计调整到征拆过程中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跟踪整改落实,做到边审边改,有错必纠。以此次区人大对我局评议为契机,对标区人大要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审计问题的真整真改。
(四)加大审计软件的使用力度。力争上级审计机关的配合与支持,在财务数据采集模板的基础上,对各职能部门常用业务数据建立数据采集模板,形成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议和督促政府不断完善各业务部门数据,逐步建立起数据平台。
(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职责使命牢牢扛在肩上,自觉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经常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化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大做好评议整改工作的力度,认真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强化措施,扎实整改。一是明确职责。建立整改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任人分头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二是严格考核。把评议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各股室目标管理、评先晋优等挂钩,对于工作不力,拖全局后腿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完善制度。对照查找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机制上加以解决。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程建设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情况的审计力度,揭示国有资产在取得、使用、处置、报废、租赁、投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将“三公”经费情况作为审计重要内容,有效遏制铺张浪费行为。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坚持依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行为,严格确保审计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审计单位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为“五化”精神战略目标尽职尽责。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二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二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违法取得的资产作出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另有处理、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三、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财政收入执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延期、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123456789《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一)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1314。
(二)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
(二)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
(三)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四)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
(五)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三
所有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一律按一人一处的标准执行。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供大家阅读!
按照《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惠阳财评〔2014〕14号)的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查情况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召开班子会,指定分管领导,具体由计财股及办公室组成清查小组对我局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自查自纠情况
我局办公楼位于淡水街道中山一路49号,楼高6层半,实际建筑面积共1395.31。该办公楼除我局机关外,局下属三防办、水政监察大队、机电排灌总站、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水土保持监督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六个事业单位,以及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和原属我局的企业现已划归区国资办管理的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等单位,均在该楼办公。另外,该办公楼一楼设有干部职工摩托车单车停车房、食堂、门卫室和发电机房,同时,二楼设有职工宿舍,四楼、五楼、六楼分别设有局务会议室、三防会商室和大会议。其中:六个事业单位使用该楼办公面积共386.43,设计室和工程公司使用面积185,服务用房有会议室、档案室、机要保密室、文印室,卫生间等共占266,设备用房有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共占11,附属用房有食堂、停车房、警卫用房等共占195,二楼宿舍使用面积共230。由于我局办公用房无超过标准,故无进行大面积调整。
下来,我局将继续合理管理使用办公用房,严格按文件精神,不兴建、扩建,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不改变办公用房的使用功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pc〕17号和湘办发〔20pc〕2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效果,加强领导,我镇成立青山铺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主要是对镇机关、镇属二级部门落实中办发〔20pc〕17号和湘办发〔20pc〕2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整改措施、上汇报材料审定等情况的督导。
二、工作分工
办公室:主要负责镇机关、镇属二级部门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方案的拟定;镇机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拿出整改措施,进行科学论证,负责分割施工,合理调配办公房间,撰写镇机关自查自纠报告、填写镇机关清查整改相关报表。
组织办:主要负责机关、镇属二级部门“三定”方案,填写人员配置报表。
财政所:主要负责机关、镇属二级部门这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查、房屋产权归属的监督落实情况及房屋改造的物资保障。
监察室:主要负责对本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的'清查、整改、完成任务时限进行监督。
镇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86468025,联系人:缪丽;监督电话:86462901,监督人:何泽宇。
三、清理整改范围和工作步骤
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局机关和局各直属单位的各级干部现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一)学习动员阶段(11月13日)。传达学习《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pc〕17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事实意见(湘办发〔20pc〕23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4日—11月28日)。镇机关、各部门在11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的人数编制,办公用房总面积,拟写自查自纠落实汇报材料,拿出整改措施,填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绘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
(三)审核汇总阶段(11月29日)。按时将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文字总结。将总结、《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整理备案,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统计表》、《汇总表》各项内容,并对上报的报表及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自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办公用房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办公用房资产登记情况);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机构设置依据、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租赁情况、房屋产权归属等);3.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完成时限、责任人等。
(三)确实需要分割的办公室要进行科学论证,不得破坏整体结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进行合理调配使用。
(四)按成员分工对所负责单位执行文件规定,按时完成任务,及时对上报各类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督。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 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 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某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为了避免国有资产闲置,充分发挥办公用房使用效益,我县某镇和麻家塔办事处将部分闲置办公用房出借,共出借使用面积236平方米。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某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2015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四
20xx年,xx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以审计工作“全覆盖、促整改、助落实”、“提面、提质、提效、提能”为工作目标,优化审计工作环境,积极发挥审计在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回顾一年来依法履职、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xx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37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两倍。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892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85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066万元;查出收支不实金额631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426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2733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898万元,应调帐处理金额631万元。全年累计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02篇,提出审计意见建议402条,被采纳397条。
(一)扩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覆盖面,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一是在项目安排上努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到财政、地税年年审。二是在项目整合上,将财政决算或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安排、协同实施、共享成果。三是在审计内容上,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并结合民生关注热点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20xx年,对县本级20xx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税收征收管理和黄泥河镇、墨红镇、竹园镇3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实施了4个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145万元,其中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金额673万元、少计少缴税费309万元、未按规定征提基金2162万元。
(二)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覆盖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严格执行中办、国办《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科学编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单位(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力度。二是突出重点内容,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域,深化审计内容,更加关注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加强对政府债务、国有土地出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资产资源等方面的监督。三是立足“审、帮、促”,加强对审计成果的分析与转化,强化审计意见、建议的针对性与指导性,增强审计监督效能。20xx年,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共完成乡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项,审计查出应付主管责任的违规金额16万元、应付领导责任的违规金额2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条,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了审计结果。
(三)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68项,在甲乙双方报审工程结算造价37934万元的基础上,审计净核减工程造2168万元,审计核减率达5.7%,查补施工单位应缴未缴税费343万元,并及时移送县地税局收缴。完成前置审计项目137项,累计报审拦标价64277万元,审计净核减拦标价8666万元,审计核减率达13.4%。对审计中发现的结算编制不实、工程造价高估冒算、施工现场管理控制不严、签证手续不全、工程管理混乱以及施工过程中随意变更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为规范建筑市场,强化施工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扩大专项审计监督覆盖面,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一是根据“全省审计一盘棋”的总体思路,抽调人员参加全省九年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圆满地完成了审计任务。二是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重点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措施落地”四个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跟踪落实。三是以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维护群众住房保障权益,推动“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为目标,重点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总体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基本摸清了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全年共完成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14项,延伸审计单位5个,审计查出重点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工程结算价款多计7万元,其他违规资金57万元。
二、强化审计质量建设,着力提升审计成效。
(一)着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三会一评”制度,即召开项目审前讨论会、项目实施分析会、项目成果提升会和审计项目点评会,强化审前调查、审中分析、审后复核和成果提升,不断优化审计质量,打造项目精品。强化审理工作,明确法制科工作职能,专门负责组织项目审理、优秀项目点评等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业务经验交流机制,举办“集中学习月”、“业务大练兵”等活动,增加年轻干部学习、交流和锻炼的机会,提高了业务能力。
(二)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抓,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和决定,推动审计整改落实。重视问题的提炼,认真梳理往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全力督促整改落实。重视审计结果公开的监督力度,及时整理公开了审计结果报告,以审计公开促进整改落实。注重审计成果提升,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机制体制方面建议,相关单位都认真采取意见,出台相关内控制度,提升审计成果。
(三)积极探索创新审计方式。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一线审计人员为支撑,采取硬性要求与奖惩相结合,将ao应用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奖励力度,促使审计人员加强ao软件、地税联网审计系统在审计实践中的应用,提升应用ao软件、编写计算机语言、总结撰写计算机审计方法和实例的能力。全年撰写上报计算机审计方法20篇、地税联网审计模型1个。创新审计管理,按照遵循“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多出精品”的原则,重点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增强年度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实行项目实施申请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专长。
三、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一)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党支部建在审计现场上,全面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聚焦审计一线,把廉政建设传导到审计现场,在审计进点前组织审计人员明确审计全过程的廉政风险点,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和审计“八不准”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上级审计机关廉洁从审相关规定,开展廉洁从审情况自查自纠,坚持廉政回访机制,认真落实廉政责任问责。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为重点,加强廉政高风险点的防控;实行项目审理情况通报,加强审计结果公开,有效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对审计工作的坚强保障作用。
(二)扎实推进“三严三实”教育,着力转变机关作风。
一是始终把“群众满意、服务对象乐意”作为工作服务准则,着力改方式、转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在机关科室推行“四个一”、“五个心”服务举措,热情、耐心、诚恳对待前来办事、咨询的每一位群众,彻底改变了机关和机关干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二是紧扣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民本审计理念,加强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及时揭露和纠正审计中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把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上,确保资金有的放矢。三是继续深化“四风”整治,结合“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科室与整改时限,坚持一改到底。
(三)以业务培训为载体,着力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素质。
拓展“审计文化书屋”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与《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审计会商系统,组织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省厅、市局开展的党课教育、专业知识讲座等11场次,学习人数累计120多人次;鼓励审计业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实战技能,切实增强审计工作胜任能力,促进审计队伍均衡发展、整体提升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四)打造“阳光审计”,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阳光政府”以及“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修订完善《审计工作流程》、《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开通96128政务查询专线,公开审计门户网址、审计投诉电话、网络投诉地址,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采取会议文件、公开栏、局域网公开等方式,公开党务政务信息96条,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内事务和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的力度,审计结果公告达到100%。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培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培育审计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乐奉献的良好风尚。二是以加强审计机关文化建设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些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增强团队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氛围。三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动员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上,成功完成了新一轮市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工作。
(六)集中力量,全力实施扶贫攻坚工作。
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及全县十项扶贫重点工程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进行研究,把握要求,由局领导带队,深入所挂钩的磨盘村、黄泥村,走进帮扶户,采取面对面座谈、深入细致交流等方式,就村民生产生活等情况开展“走访贫困村”、“遍访贫困户”活动,制定扶贫攻坚方案、措施,并全力组织实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值得肯定,而问题和不足也难免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审计力度,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及调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计现场管理,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质量,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市气象局和xx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气象现代化建设,强化气象服务,深化县级气象综合改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务实创新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一)。
1、按照“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的六个分项工程,稳步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一流”气象台站基础建设等工程的组织实施。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效,落实了“十二五重点项目”地方配套全部经费。
2.监测评价气象现代化进程。按照省市气象局和统计局联合开展气象现代化指标进程监测评价的文件要求,和xx市统计局一起,开展气象现代化进程监测。结果表明,江阴在气象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和地方财政保障方面,达到了气象现代化工作目标。在科研成果转化和对业务科技支撑上,尚有不足。
3.项目带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新建视频会议系统一套,安装交互式电子白板一套,提高了预报员业务培训和农村信息员培训硬件装备水平。完成业务大楼安全监控设计、招标、安装。“大气环境气象监测项目”列入地方政府项目库。
(二)提升气象业务现代化综合能力与水平。
1.着力增强综合观测能力,探索装备保障社会化。新改建4个中尺度自动站。在全市新建4个大气电场仪。在新桥镇选择了一名气象信息员,承担自动站设备日常维护。组织成立xx市气象志愿者团队,开展灾害性天气辅助观测。完成国家观测场草坪整理修补工作。新建水泥场地、黑色路面、自由大气、草地等4类特种温度观测方式。
2.着力增强预测预报能力。按照省市气象局部署,实施现代天气预报业务流程,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投入业务应用。加强新进预报员学习培训,提高综合业务工作能力。
3.着力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拓展直通式为农气象服务新渠道,增加服务产品。新建直通式气象为农服务qq群。“江阴气象”官方微博、微信在腾迅和新浪上线。
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公共媒体传播气象防灾减灾信息。7月17日,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召开出梅新闻发布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公安、民政、国土、建设、水利、农林、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港口、园林、公用、供电、海事等19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气象台介绍了今年的梅雨情况,各部门汇报了他们职责范围内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三)提高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保障能力。
作为合作单位,参与xx市气象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研究和服务能力。发表核心刊物文章一篇。承担“xx市气象物联网示范应用工程”中的部分项目,将投资建设城市生态气象综合观测站、气溶胶激光气象雷达、激光雨滴谱仪。新申报xx市科研项目三项。新进研究生一名,提高了气象业务能力。
二、认真做好汛期、“三农”等气象服务。
(一)切实加强关键时段气象服务。
高质量完成防汛、春运、护林防火、中高考、大气污染信息发布等各阶段的气象服务工作。抓住每一次天气过程,在暴雪、连阴雨、大雾等灾害到来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和预防建议。全年制作发布天气公报和各类服务材料125期。气象服务领域,除了防汛以外,扩展到护林防火、春运、长江捕捞、节能保供、海事救援、安全监督、农业种养殖、110治安管理、交巡警道路管理、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节假日出行、社会重大活动等。目前,全市免费手机短信预警覆盖群,人数已经达到5000多。
(二)强化“三农”气象服务。
按照中国局气减函〔20xx〕25号《关于组织做好20xx年“三农”服务专项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组织需求调研,完成为农服务调研报告。更新了农村气象信息员、镇协理员信息,完善了乡镇防灾减灾分管负责人。在县市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全部乡镇的应急预案。修订镇街绩效考核指标,并开展半年度、年度考核。应年度绩效考核要求,组织镇街科普和防灾减灾培训,并于3月和7月8月9月五次开展了农村气象信息员培训。总结报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情况、统计表;开展了面向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开通直通式服务qq群、微信、微博。开展气象服务效益调查。开展信息员/志愿者辅助观测。接待南信大长望班社会实践、社区夏令营、小主人报、学校科普教育等20批次。新桥社区防灾减灾科普馆正按照规范流程招标,将于近期开标。
(三)积极开展环境气象服务。
在市政府组织下,签署了《xx市20xx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承担大气污染预警及信息发布、完善预警应急工作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气象保障等三项工作任务。与xx市环保局签署了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研究和资料共享合作协议。一、建立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二、建立大气环境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和服务产品联合发布机制;三、建立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件联合调查和评估机制;四、建立科研开发和业务交流、培训合作机制;五、建立双方联络和协调机制。协议的签署,有效实现了资源共享、整合了部门优势。
三、加强科学管理和党建工作。
(一)参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
气象局承担政府职能的'领导小组: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防雷减灾办公室。
气象局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地方领导小组。主要有: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领导小组,xx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领导小组等。
参与xx市政府一系列文件和应急预案的修订、讨论、发布工作。主要包括:《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xx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xx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xx市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等。
(二)加强气象社会管理。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稳定发展传统媒体、新兴网络、行业社会自有渠道转播等三大类气象信息发布渠道。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更新灾害防御组织人员网络,开展市级、镇街、村社区等多层次科普宣传和防灾减灾教育。
气象工作再次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镇(街)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澄委办〔20xx〕28号);与民政局联合开展基层社区(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认证合格单位已达12个。
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为市政府发文组织防御提供了第一手信息。
落实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加强周边建筑物高度设计审核、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对观测场周边建筑物,从立项设计阶段就参与高度控制,积极与地方政府领导和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和理解,保持观测环境评分稳定不降低(89.6分)。及时修剪清理气象大院内外植物和堆放物。
与地方港口、安监、公用事业等部门联合开展防雷防静电、汛期时段、燃气行业等各类安全检查。防雷中心对燃气行业500多家充气加气站的安全检测,正在洽谈过程中。
围绕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的主题,组织开展社区防灾减灾讲座、参与广场宣传。
(三)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深化气象改革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及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意见,按照苏气发〔20xx〕90号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xx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调整了内设机构和直属业务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按照政事分离原则,调整了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和财务流程。按照规范流程新录用2名编外人员。
(五)内部管理和离退休管理。
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尊重离退休职工,每年通报气象发展成就,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他们订阅报纸、刊物,方便他们了解党和国家法规政策。按时发放离退休金,及时按照有关政策调整数额,认真组织年度体检,在生病住院、高温、年节组织看望。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精做细内部管理,保安、卫生、食堂、水电、绿化、设备维护均采用外包形式,提高了内部管理的专业水平和科学化水平。
开展摄影活动、歌唱比赛、三农采摘活动,提高职工集体意识,和谐团队关系。
(六)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党建创建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省市局部署,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了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和总结大会。按照“xx市气象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活动,组织学习活动12次,召开座谈会4次,开展谈心21次,梳理出“四风”方面问题31条,上级督导组反馈意见9条,组织专题会议讨论2次。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在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和“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拓宽思路、创新手段,用好资源、培育品牌,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严格考察流程,完成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材料上报工作。
回顾今年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1、气象现代化进程的力度、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2、防雷图审和验收费进入地方财政专户,但离综合预算进入地方财政体系还有距离。
3、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xx年工作计划。
1、做好汛期、秋收秋种、冬季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工作;
3、在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监测和服务方面有进展。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县级部门(单位)20xx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xx〕2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把气象服务社会评价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率,树立气象部门良好形象。
一、依法履职。
20xx年面对复杂多变的气候状况,xx县气象局全体干部职工一直秉持着“以人为本,无所不在,无微不至”的气象服务理念,始终把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放在首位,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工作,积极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决策服务及重大活动保障服务,汛期期间更是严阵以待,准确预报、提前预警,为地方防灾减灾、人民福祉安康做最大的努力。
1.稳步开展气象观测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观测质量考核办法,按时按质完成地面气象观测任务。地面测报质量稳步提高,观测、发报和报表错情率均为0.0‰;自动站业务可用性达98.5%以上;网络畅通,数据传输及时率100%;探测设备、仪器严格按《气象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无超检仪器使用情况,设备运行保障质量98.89%以上,未发生人为原因故障;区域自动站,巡视、维护及时,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平台(asom)执行严格,测报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2.不断提升预报预警服务能力。20xx年短时、短期天气预报(数小时、1至2天)准确率达94.6%,中期预报(3至7天)达85.8%、长期预报(月、年等气候趋势)准确率达75%,灾害性、转折性、关键性等重要性天气预报准确率达78.5%。一直以来不断加强对干旱、暴雨、大风、雷电等气象灾害的预测预警,着力提高预测、预报的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体系。气象预报以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网站、农村综合信息显示屏、电视动画天气预报等多途径发布、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涉及建设、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消防、烟草等行业。全年共发送常规、决策服务传真材料435篇,气象预警短信服务手机号码增至3200余人,发布重要天气消息1100余条,发送灾害性天气预警短信70余条。6月20日至21日xx县遭遇特大暴雨天气过程袭击,全县10个乡镇降雨量均在100毫米以上,最大降雨区域为竹园镇松林村委会,降雨量为202.8毫米,为建站以来记录的最大降雨量值。全县27695亩农作物受灾,8个乡镇多地不同区域发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房屋损毁,部分道路堤坝被冲毁。由于气象预警准确及时,部门积极联动,防范应对措施有力,人民群众无一人伤亡。
3.圆满完成人工增雨防雹工作任务。20xx年4月初开展我县人工增雨防雹民兵培(复)训工作,4月中旬完成20xx年高炮、火箭作业装备年检工作、作业点进点工作,为安全、高效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提供了保障。今年以来,富源气象局共发布冰雹预警60余次,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237点次,全年累计发射防雹弹5178发,4000m火箭弹32枚,有效保护了防区内烤烟等农经作物免受冰雹灾害损失,为地方农业生产、防灾减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xx县人工增雨防雹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9个作业点撤点、高炮封存维护工作,并及时与县武装部沟通协调,将剩余高炮弹运送至县武装部仓库安全储存,火箭弹运送至xx县9815厂存放,为明年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做好准备。
二、正风肃纪,热忱服务。
为更好的方便群众和部门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在气象便民服务窗口推行“阳光”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开承诺的要求,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统一在中心窗口受理、办结,形成“一条线”服务。没有出现超时办理、推诿扯皮现象,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按照气象服务“三满意”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精神,我局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求局干部职工诚心服务,严禁吃拿卡要,禁止出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更难办”的作风不实现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了群众对气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三、办事公开。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即将开始,在前期准备工作中,我局针对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三农气象服务专项体系建设、气象现代化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广泛征求领导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了气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力争做好我县“十三五”气象现代化建设发展规划工作。在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等重点环节,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并向社会及单位内部公开信息、公开承诺。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气象局文件规定执行雷电防御、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取消4项防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行为。20xx年全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强化气象行政管理职能,对我县新(改)扩建(构)建筑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中小学等场所的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检测,检测覆盖面达87%以上,对存在隐患的进行查处、责令整改及防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经查不存在乱收费、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等现象。
四、提升工作效率。
20xx年xx县气象局完成省内首家县级dlp高清天气会商视频系统建设,顺利通过由省、市、县有关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专家组的验收,并投入业务使用。项目总投资110万元,5月中旬于县政府采购中心完成公开招投标,9月初竣工。该系统可以实现跨屏、漫游、多窗口转换操作,实现同屏显示雷达、卫星、区域自动站、天气图表等实时数据及画面,将综合视频信息进行有效集成,用于国家-省-市-县气象部门召开的各种视频会议、天气预报会商及各种日常业务综合办公,与之前建成的移动气象保障指挥车(平台),组成互联互通的远程可视化应急救灾决策指挥系统,较好地为政府部门指挥应急救灾提供决策依据。系统启用后,视觉效果良好,功能运行稳定,对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
我局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报告。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从“学习、工作、纪律、会风文风、政令执行、联系群众、廉洁自律、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要求,规范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年初单位领导与市局纪检组及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不定期督促检查各科室廉洁自律情况。年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整改,年底有考核。年内接受了xx市气象局对我局的财务审计,没有违法违规情况。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没有公款出境旅游、公款大吃大喝或者举办论坛、庆典的情况。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配置、制约与监督机制。年内未出现信访、上访、投诉、举报事件,没有出现干部职工违纪违规、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不懈做好基础业务工作,确保预报预警气象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并不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改进防灾减灾指挥平台建设,加强气象为农服务投入,提升公共气象服务水平。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五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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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六
龙岗镇新溪新村位于临安市龙岗镇的xx部。属昌化溪支流,其发源于龙岗镇的xxx,整条河流贯穿xxx,xxx个自然村村。工程在xxx村,河道工程主流长x公里。集雨面积x平方公里,该河道为山溪型河流,源短流急,河床比降大,经流季节性变化明显。暴雨过程。原河道堤防标准低,防洪能力低,频繁发生洪水灾害。20xx.9.3特大暴雨灾害中老堤防冲毁严重,河道淤积,给今后河道防洪,村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全村干部群总对河道整治愿望强烈,在上级水利部门,龙岗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合计试试了河道整治项目,并列入临安市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项目。委托临安市流域总治昌化溪流域水利治编了《龙岗镇新溪新村流域综合治理方案》。
二.工程实施情况。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内容进行施工,主动积极与村、工程质量监督员及设计部门联。
系,得到相关领导和部门及业主的大力支持。
2.“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们的目标,严格按设计标准施工。碰到问题及时同业主,
设计,业务部门请教,自觉接受指导,监督,真正把工程质量做好。
3.在施工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萌芽状态,使整个工程在施工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顺利完成。
4.文明施工,礼貌待人。工人之间相互尊重,团结一致,把工程做好。
三.施工进度。
工程于x年x月开工,至x年x月完成全部工程量。
四.自评结论。
1.工程已按照设计方案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2.工程质量达到了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本单位工程自评为合格工程。
五.结束语。
龙岗镇新溪新村“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得到了市水利部门,龙岗镇政府,新溪新村村委的关心和支持,使本工程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再次向关心和支持本工程建设的领导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会后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
临安市昌化公路工程队。
x年x月x日。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七
农村财务管理与监督是农村基层工作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干群关系的改善,关系到农村改革与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通过财务清理工作强化农村财务管理,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只有扎实搞好农村财务清理,理顺管理关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才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才能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与持续发展。
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比较混乱,部分地方造成干群关系恶化,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县委、县府决定从xx年7月12日开始,到xx年9月15日结束,在全县开展一次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来理顺管理关系,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民主理财意识。历时两个月,在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县农村财务清理办公室和各乡镇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清理工作,确定了资产存量和界定了产权,健全了帐务,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的农村财务管理新体制初步构成。现将农村财务清理情况总结如下: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长期坚持和加强。只有理清了农村财务,才便于规范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我县由于历史的原故,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一片空白,各村基本没有正规的账务,“包包帐”,“流水帐”层出不穷,缺乏财务监督机制,甚至部分村没有帐务。农村财务清理工作本身就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而农村财务管理的空白无形中进一步增大了此次财务清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
为了营造良好清理工作的氛围,明确财务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对财务清理工作的认识,县委、县府于xx年7月12日在县桃源宾馆专题召开了巫溪县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会议,县委宗定副书记作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及财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我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主题报告,县委帮平书记在会上作了强调,阐述农村财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此次财务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从xx年7月13日起,各镇召开乡村社三级干部会议,传达县财务清理会议精神。县广播电视台、巫溪通讯、巫溪农业信息网先后对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作出了报道。通过这些宣传报道,扩大了财务清理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为财务清理工作的后续开展打下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八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全面清理检查,截至20xx年x月xx日,我局拥有固定资产共计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总建筑面积9697。18平方米,价款总额元。
(二)通用设备类资产总额元,其中:台式计算机74台,金额363560元;便携式计算机26台,金额182542元;汽车类8辆,金额1254411元;打印机56台,金额213076元;空调设备41台,金额为220656元;扫描仪38部(包括手持扫描枪),金额104044元;摩托车34辆,金额20xx元;电动自行车1辆,金额4550元。
(三)专用设备类资产总额元,其中:体育设备6台,金额元;其他专用设备1台,金额6360元。
(四)办公家具、用具类资产总额元,其中:文件柜3组,金额2150元;保险柜2个,金额11600元;厨房用具5套,金额7520元;沙发31套,金额69503元;台、桌类98张,金额205160元;椅凳类56张,金额31230元;其他固定资产3件,金额元。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此次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资产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联合清理工作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仔细核对相关账证。清理过程中,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检查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卡、登记台账等账证资料,核对资产管理卡片与会计账簿,收集与资产清理有关的数据,按卡片、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有序规整,核实账、卡是否一致。
(三)扎实开展实地核查。为重点做好实物清点工作,我局工作组的成员深入各部门,逐一对照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清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台账、卡片登记有出入的地方进行修改,对未做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确保帐实相符。
(四)核查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在清理过程中,我局重点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移交和报废等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及时制作,各部门、人员领用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完备,报废是否按照规定手续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也发现了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是人员岗位变动时,有的部门未能履行移交手续或及时告知资产管理部门,导致资产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主要为省局与我局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调拨手续不完备,导致部分资产部无法登记入账,容易造成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三)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更换较频,前后工作脱节,导致许多达到报废年限标准或严重损害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置,致使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大,但资产实际使用率不高。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使用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对闲置房产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巡查与清扫工作,谨防出现安全隐患。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账情况,认真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三)及时处置报废资产。根据清理检查结果,对达到使用年限标准且损毁无用的资产,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九
本公司接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委托,为确保应收电费、应付临时接电费金额的准确性,对**单位截止日的临时接电费、应收电费进行清理。根据**单位对本次业务的要求,本公司特拟定本清理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确保**单位应收电费、应付临时接电费金额的准确性,保证相关财务数据和营销数据一致,对截止日的应收电费、应付临时接电费的财务数据与营销数据进行比对,对二者存在的差异查明原因并做相应调整。
本次清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对应付临时接电费进行清理,第二阶段对应收电费进行清理。
(一)应付临时接电费。
1、对**单位临时接电费财务数据以供电所为单位拆分,保持与营销数据口径一致。2、对于临时接电费财务与营销部门存在的差异,按供电所、临时用电用户进行明细比对,从用户用电合同着手查找差异,分析原因并做相应调整。
(二)应收电费。
对应收电费的清理主要包括核对财务和营销系统截止日的余额和账龄。对于核对余额主要从财务系统着手,对于核对账龄主要从营销系统着手。
如截止日财务与营销系统的余额不一致,则采用倒查法。核对财务每一笔发生额入账依据是否充分,有无为降低电费回收率而人为调整现象;核对是否存在在其他科目核算的已收回的欠费,确信收回欠费入账的完整性、及时性。
如截止日财务系统和营销系统反映的实际账龄不一致,在截止日及相关时点余额一致、收回欠费及时完整入账的前提下,根据营销系统各期、各用户应收电费的明细比对确定各用户账龄。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十
固定资产清理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的清理是指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以及因各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遭到损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清理工作。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7)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十一
【答】。
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十二
根据x办发【2012】58号文件精神和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我校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了教育干部、教职工代表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具体政策把握、工作要求和进行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我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通过自查,依据我校编制员额,现无人员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情况。
特此报告。
2015.4.28。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十三
1、本管理规定中的员工调配、借调是指集团部室之间、各子公司之间、集团部室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
2、审批程序。
2.1员工调配,用人单位需填写《员工调配审批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2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调配审批报告》后,当日内传递调出单位,调出单位需2日内签批完毕并报人力资源部;如有异议,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2.3调出单位在收到集团公司行政公布文件或集团人力资源部调动函后,在1日内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工作交接,一般员工填写《离岗报告》,中层及以上干部填写《干部交接明细表》,人力资源部门按调动函要求开出《职工调配介绍信》报人力资源部。
2.4调配员工到岗后,用人单位必须3日内,将岗位安排情况书面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及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2.5集团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的调配员工,在到岗5日内,由调出、调入单位书面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补办调配等手续。
2.6员工借调,用人单位需填写《员工借调审批报告》,经调出、调入单位负责人签批后在5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审批权限。
3.1一般员工的调配。
3.1.1子公司之间一般员工的调配,由各子公司负责人签批。
3.1.2集团部室一般员工的调配,由分管副总签批。
3.1.3销售公司一般员工的调配,由销售公司负责人签批。
3.2干部的调配。
3.2.1子公司之间中层干部的调配,由子公司负责人双方协商,特殊情况的由子公司负责人请示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
3.2.2集团部室中层干部的调配,必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3.3子公司之间班子成员的调配,必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3.4子公司之间一般员工、总经理助理(含)以下干部的借调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
3.5子公司班子成员的借调,必须呈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其他。
4.1调配、借调员工不适应岗位,应立即退回原单位,原单位应无条件接收。
4.2调配、借调员工如遇工伤、违纪(程度)、离职、违约、全月病假或不能适应现工作岗位者,由用人单位报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部,并办理相关退回手续。
4.3员工在接到调动函后,必须按时间、按要求报到,严禁以任何借口拒绝到岗或拖延到岗时间。
4.4员工借调,最长时间为2个月,因特殊情况必须延长借调时间的,各子公司需补办调配或借调手续。
5、责任考核。
5.1违反程序调配人员的,对责任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5.2子公司借调人员,未及时提报集团公司备案的,每次对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子公司主要领导陪罚200元。
5.3在借调期内,擅自停发借调人员工资的,每次对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罚拿一个月基本工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陪罚500元。
6、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部室、各子公司。
7、本管理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8、本规定自下发之内起实行,若有与本规定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附:《员工调配审批报告》(两表)。
《员工借调审批单》。
《离岗报告》。
《干部交接明细表》。
人力资源部二oo五年四月二日。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十四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xx〕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十五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账务清理情况报告篇十六
按照阿克苏地委、行署《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xx区行署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阿地党办〔*〕53号)精神,xx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并责令县财政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障此次涉农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xx县涉农单位、乡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清华为组长,廖建国为副组长,农办负责人、财政局局长、发改委主任、民政局局长、国土局局长、住建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扶贫办专职副主任、农业综合开发版专职副主任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发现、纠正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县财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了财政局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王文彬为主任,财政局副局长于斌海为副主任,赵果志、毛福晶、阿吉古丽、唐春明、刘美霞、艾妮帕、伊胜强为成员。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在对全县涉农资金摸底的基础上,局领导安排各相关科室人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15个涉及涉农资金单位分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各类项目45个,涉及涉农资金122633.81万元,其中:20xx年涉农资金59623.91万元(上级专项57501.73万元,县级配套2122.18万元),20xx年涉农资金63009.9万元(上级专项61377.06万元,县级配套1632.84万元)。
(一)涉及农民补贴、补偿类项目。
主要涉及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6843.2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729.36万元,县级配套1113.87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896.2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246.38万元,县级配套649.9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89.5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64.1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主要涉及16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5661.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390.16万元,县级配套271.72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396.0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157.35万元,县级配套238.6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106.68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513.52万元。
(三)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项目。
主要涉及7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4057.0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20xx年项目资金7031.1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
20xx年结余资金375.13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812.51万元。
(四)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项目。
主要涉及1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36458.8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722.25万元,县级配套736.59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35781.3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037.07万元,县级配套744.2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4319.9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6759.59万元。
(五)扶贫开发类项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601.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64个6481.8万元,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共支付资金6307.84万元,结余资金173.96万元,已完工项目56个,未验收项目6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2个。
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90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3个6794万元,项目管理费111万元,共支付资金4353.36万元,结余资金2440.64万元,已完工项目32个,在建项目5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16个。
(六)其他类项目。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4万元,其中: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三、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到位较早,而资金实施文件未能及时下发,导致项目实施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一些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在具体实施时缺乏有效的统筹管理,尤其是工程建设类项目,出资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着监管脱节的问题。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项目申报后,指标下达资金文件到位的情况下,资金不能同期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延后。
(四)项目实施未及时竣工验收,导致资金滞留在账面上,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1、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
以“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为指导原则,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涉农资金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事前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严把资金关。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
3、加强项目涉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及时与项目实施部门及上级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资金方案文件及时下达,项目按时实施。针对多部门实施项目的情况,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强化项目督查验收工作。
建立项目实施台帐,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既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在今后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去研究和探索,及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切实提高和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