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承诺书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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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承诺书篇一
今年以来,xxx局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落实新农村建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走在前列,为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做了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为了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保障了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对新农村建设工作每周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定期每月两次派出人员深入到所包村庄,对该村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进展。
二、创新方法,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营造文明乡风的形成,我局采取对口支援、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出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帮扶与驻村工作时,和村民打成一片,并把上级的新农村建设文件精神传达给村民,让村民及时掌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党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深刻内涵,让农民群众知道“什么是新农村”,使他们明白新农村建设是为农民谋利益,为农村谋发展的`好事情,从而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创造力、凝聚力吸引到新农村建设上来。通过加大群众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知度,教育和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激励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二是积极做好帮扶工作。我们倾注最大精力,力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事办好、办扎实。多次召开会议,强力推进,2月8日,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带领局机关党组和局机关工会有关同志,来到我局新农村建设挂钩帮促结对村邓襄镇韩店村,现场察看该村自来水下水管道工程进展情况,并帮助出注意,想办法,加快工程进度。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力尽爱心父母之职,给该村的贫困学生张璐通家送去了毛衣、粮、油、面和现金200元,帮助其全家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三是积极做好驻村工作。根据区委和区新农村建设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三夏”“三秋”工作。其一是全体动员,深入一线。包村同志深入到康韩村,及时掌握该村的人口、地势以及收种情况,做到有备无患。其二是全面协调,重点帮扶。在对该村全面协调帮扶之余,今年“三秋”,我们特别为该村送去xx元秸秆还田补贴款,有力推动了禁烧工作。其三是专人专职,24小时进行巡防,及时协助有关人员解决“三夏”“三秋”工作中的隐患。四是善始善终,全程做好“三夏”工作。我局积极行动,对所分包村善始善终,吃住在村,深入田间地头,和群众打成一片,确保了“三夏”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了该村村民的一致好评。“三夏”结束后,该村全体村民特意给我局送来了巾旗,感谢我局的帮助与关心。
建设新农村,任重而道远。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为康韩村描绘了更美好的明天。我局与康韩村两委会决心继续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为早日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康韩而再做新贡献!
新农合承诺书篇二
为切实履行好指导员职责,根据市、县、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大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手册》内容,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督促各项涉农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到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及时了解上一批指导员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制定的农村经济发展思路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内容,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周密性,并与村两委一起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
四、走村窜户,搞好摸底调查。对勐糯村的基本情况、自然条件、村民生活环境、农村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状况以及特种经济作物生产、农村经济收入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人文地理、宗教信仰、发展重点等作一个全面的了解。
五、根据勐糯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所盼所需,积极向派出单位和各级相关部门反映,争取项目、资金和物资,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六、积极协助农技、职教中心等部门开展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七、指导村“两委”班子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增强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上级要求,完成好村两委换届工作。
八、协助村两委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开展好建党周年活动,帮助广大党员更新观念、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勐糯村指导员向派驻村群众公开承诺,接收监督,切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的落实。
新农合承诺书篇三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1、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门诊登记、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门诊带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3、 参合患者就诊实现就诊即报制度,
4、严格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文件,门诊用药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执行,医疗项目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农合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规定的诊疗范围执行。
5、主动接受新农合病人对医疗费用的查询和政策咨询。
定点医疗机构 :
承 诺 人:
日 期: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促进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优美、管理优良、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恪守“十二个不”承诺,深入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发现购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流弊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企业名称:林芝恒康平价大药房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
新农合承诺书篇四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如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五
根据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县社会主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于7月28日至8月1日对全县36个乡镇191个试点自然村的整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第二次集中督查。
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县直帮扶单位都能以新农村建设为已任,主动参与,真情帮扶。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
在县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后,各帮扶单位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县里安排的试点自然村开展结对帮扶,而且,很多单位的一把手都亲自参与,深入村组农户现场办公,切实为试点自然村解决实际困难。县环保局局长坚持每月亲自到试点自然村工作2天,党组书记坚持每周到点2次以上,并将县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8号文件制作成光碟到试点自然村每天播放,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县移动通讯公司经理多次到上杭乡回坑试点自然村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8月9日下午,因暴雨公路堵塞,他不顾腿部有伤,坚持拄着拐棍,步行四公里亲自到试点自然村现场办公,解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村民们都被他感动得热泪盈眶。县国土局局长不仅亲自参与试点自然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而且自我加压,与试点自然村的每一户有整治建设任务的农户签订了帮扶协议,确保帮抚工作不走过场,同时也有效地激发了试点自然村村民的建设热情。
二、队员务实。
督查发现,绝大多数县直单位的帮扶工作队员不仅能够深入村组,亲自参加各项创建设工作,而且能坚持到村组住宿,真正做到了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县发改委帮扶工作队队长长期吃住在村,而且亲自参与自然村整治建设的各项工作,每一户农户的建设工程她都要亲自参与设计与监管,被当地村民亲切地称呼为“陈师傅”,在她的带动下,水源乡卜云屋试点自然村村民积极性空前高涨,各项工作讯速推进,村庄面貌焕然一新,仅一个多月时间,该试点自然村就由原来西片区基础最差、进度最慢转变为水源乡四个试点自然村中变化最大、进度最快的自然村。县水利局帮扶工作队队长负责全县的改水工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他仍然挤出时间,每星期坚持2次以上到所蹲点的试点自然村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近两个月时间忙得只修了1天假。县国土局帮扶工作队队长工作务实,他不仅对帮扶的`试点自然村所有农户的建设项目了如指掌,而且能叫出每一个村民的姓名。
三、力度加大。
县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部门帮扶工作大多转入了实质性的帮扶阶段,很多县真部门都有能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挤出资金倾情帮扶所蹲点的试点自然村,体现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兄弟的深厚情谊。县水保局不仅援助资金3万元为古市镇次星屋试点自然村硬化入户便道和安装自来水,而且计划投资8万元为z该试点自然村新扩冬枣100亩,为县直帮扶单位发挥部门优势、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多渠道帮扶带了一个好头。同时,县邮政局在蹲点帮扶的渣津镇桥头试点自然村办起了农资超市,县移动通讯公司在蹲点的上杭乡新村试点自然村办起了文化室,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在蹲点的路口乡仙桥试点自然村办起了农民科普夜校。
同时,督查发现,有少数帮扶单位工作飘浮,热衷于电话摇控、纸上作业,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动作。个别单位主要领导不仅不深入村组,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而且当村组找上门来时,还推三阻四,敷衍塞责。县局就在部分试点自然村新村建设需要移动电杆时,配合不力,村组多次要求,历时2个多月,至今无动于衷。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社会同共的事业,需要我们共同参与,携手共建。我县仅省定的整治建设试点自然村就达191个,占全市的近“半壁江山”,任务之艰巨毋容置疑。今年的有效工作时间已屈指可数,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必须抢时间、抓季节,务实地开展各项工作,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做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新农合承诺书篇六
为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我公司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地支持和做好帮扶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武乡县委关于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决策部署,把指导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党委(组)每季度研究指导员工作不少于一次。
二、我公司主要领导是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必须到松庄村开展调研和看望、慰问指导员不少于两次。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定期听取松庄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部门帮扶责任的落实。
三、单位领导主动加强与松庄村建设指导员沟通联系,加强对指导员驻村期间的思想教育和跟踪管理,主动协助石盘开发区松庄村党委和村党组织共同做好管理工作。要经常了解下派指导员的思想状况,经常与指导员谈心,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鼓励其在松庄村基层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四、大力支持指导员的工作,千方百计帮助石盘开发区松庄村解决实际困难,为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五、认真落实指导员在松庄村任职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竭力帮助指导员解决家庭困难;重视做好指导员的安排使用工作。
六、把松庄村作为单位挂钩联系点,单位定期深入松庄村组了解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帮助松庄村抓好产业发展、村庄规划,帮助群众致富增收。
七、在指导员驻松庄村期间,不擅自抽调指导员回本单位安排工作,不安排指导员参加各种中长期学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程序报批。
八、认真研究制定挂钩帮扶措施和内容,向松庄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并以松庄村建设指导员为抓手,切实抓好各项帮扶措施的落实。
承诺单位(盖章):
新农合承诺书篇七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9、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为规范自身廉洁从政行为,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天门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宣传、贯彻新农合等法律、法规、政策,全心全意为参合群众服务,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医疗保障环境尽心尽责。
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工作语言规范、行政行为合法、符合政策。对群众来信认真解答,及时批复。对群众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解释、耐心说明,尽力使来访者满意而归。
三、积极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实行对外“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有事快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符合政策的事立即办,已经承诺的事提前办,需要协调的事配合办,违背政策的事不许办。
四、提高服务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明确各科室、各岗位办事时间、办文时限,坚决落实“能简化的程序尽量简化”的要求,为参合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新农合服务。
五、树立优良作风,坚持文明服务。热情、耐心、细致、主动为群众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冷、横、硬、推”不良现象。
七、坚持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各项审评等工作。不违反原则办事,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徇私舞弊。
八、做好新农合补偿的公示,以加强群众监督。加强新农合监督检查,有效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新农合基金高效、安全使用。
九、严格监督、检查各类违规行为。依照《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新农合承诺书篇八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九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为加快构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和增进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服务群众,方便于民,特作服务承诺如下:
一、 优质服务。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到“一张微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相送”。
二、 规范基金筹措,维护群众权益。新型农村合作基金实行个人缴费20.00元,中央、省、市、县补助80.00元。做到收费有据,标准透明,以镇村组为单位编制花名册,做好台处方帐、参合表、医疗证等相关手续。参合群众享有在定点服务机构择优就医、医药费报销和知情、监督的权利。
三、 严格报销标准,加强基金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统筹,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使用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补大又补小,县镇村三级核实,不徇私舞弊。
四、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办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对各种审核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对新农合处方笺,发票,补偿登记表,报表等方面的审核实行当月上报、审核、决不拖欠。
五、 树好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六、 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和新农合相关制
度规定,认真履职尽责。
七、 接受监督。实行镇、村两级补偿登记表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一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国家对动物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保障动物质量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动物防控技术技能,熟练掌握动物强制免疫技术。
二、认真搞好动物春秋及平时补针免疫注射工作,禽流感注射密度要达到100%,鸡温注射密度力争上升100%,免疫抗体要达到规定标准,并做好免疫登记。
三、服从组织分配,积极配合防检站做好各基工作,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好疫情观察,协助开展商情巡查,发现商情及时上报。
村级防疫员签字:
2015年 月 日
我院属二级甲等综合性民营医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院以来,认真履行新农合管理制度规定,以新农合病人为中心,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新农合患者的满意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新农合患者服务,我院作出如下承诺。
(一)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标准,积极配合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规范。
(三)严格执行补偿费用即时结报(直补)制度并直接向参合农民垫付应补偿款。
(四)满足承担定点医疗服务要求,配备符合省级新农合规范接口的信息管理系统(his)。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患者满意度。
(六)保证相应的医疗用房和诊疗设备。按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标准设置医院科室,配备合适人员与相应设备。
(七)我院自愿申请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坚决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抚州第五医院
2011年8月8日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9、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二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进行诊疗和报销;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我院属二级甲等综合性民营医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院以来,认真履行新农合管理制度规定,以新农合病人为中心,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新农合患者的满意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新农合患者服务,我院作出如下承诺。
(一)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标准,积极配合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规范。
(三)严格执行补偿费用即时结报(直补)制度并直接向参合农民垫付应补偿款。
(四)满足承担定点医疗服务要求,配备符合省级新农合规范接口的信息管理系统(his)。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患者满意度。
(六)保证相应的医疗用房和诊疗设备。按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标准设置医院科室,配备合适人员与相应设备。
(七)我院自愿申请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坚决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抚州第五医院
2011年8月8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三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四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五
一、按照“五个好”标准,切实抓好五街村的村级组织建设。
(一)引导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根据州、县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和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村“两委”干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巩固村“两委”班子并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注重团支部、妇代会、调委会等村级组织建设,发挥这些群团组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按程序培养和发展新党员,不断增添党的新鲜血液,有计划地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三)结合五街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举办实用科学技术培训班,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技术水平,增加科技含量,引导农民群众主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搞好建章立制,突出抓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的负担。
(五)配合镇政府认真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高育龄夫妇少生、优生、快富意识,促进全村计划生育工作保类进位。
神文明的新风尚,保持安定、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村“两委”办公场所的改善及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三、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自身建设。工作队员要制定学习、工作制度,提高对村级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村级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任务,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争取项目及资金;为扶贫村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
承诺单位:人民法院院领导:
受帮扶村:镇五街村村领导:
20年4月27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六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挂钩帮扶工作总体要求,县委办紧紧围绕立足农村基层,讲究方式方法,从群众生产生活中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帮助挂钩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这一中心,深入开展好县委办公室挂钩帮扶芒回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现承诺事项如下:
一、带领芒回村党支部及广大党员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国家西部大开发会议,省、市委各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扎实开展好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及 “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
二、建立健全挂钩帮扶机制,明确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领导机构,将挂钩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采取领导分片挂钩到组,党员干部分片挂钩到户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大挂钩帮扶工作实效性。
烤烟及林木产业,重点抓好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和中耕管理工作,确保产业提质增效,群众真正受益。
四、采取挂钩单位出一点、项目资金协调一点、村组群众投工投劳一点的帮扶方式,整合项目资源,统筹项目资金,重点帮助芒回村改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村组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现状。
五、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建立健全一体两会、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抓好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农民服务站点建设,努力加大三培养和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挂钩帮扶单位:中共xx-x办公室
挂钩帮扶村:芒回村党支部
中共xx-xx县委办公室
2015年4月6日
为切实履行好指导员职责,根据市、县、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大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手册》内容,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督促各项涉农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到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及时了解上一批指导员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制定的农村经济发展思路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内容,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周密性,并与村两委一起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
四、走村窜户,搞好摸底调查。对勐糯村的基本情况、自然条件、村民生活环境、农村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状况以及特种经济作物生产、农村经济收入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人文地理、宗教信仰、发展重点等作一个全面的了解。
五、根据勐糯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所盼所需,积极向派出单位和各级相关部门反映,争取项目、资金和物资,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六、积极协助农技、职教中心等部门开展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七、指导村“两委”班子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增强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上级要求,完成好村两委换届工作。
八、协助村两委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开展好建党周年活动,帮助广大党员更新观念、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勐糯村指导员向派驻村群众公开承诺,接收监督,切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的落实。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七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进行诊疗和报销;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八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九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