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农合承诺书大全(19篇)
总结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全面地评价和总结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成果。如何参与政治并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新农合承诺书篇一
为切实履行好指导员职责,根据市、县、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大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手册》内容,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督促各项涉农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到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及时了解上一批指导员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制定的农村经济发展思路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内容,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周密性,并与村两委一起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
四、走村窜户,搞好摸底调查。对勐糯村的基本情况、自然条件、村民生活环境、农村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状况以及特种经济作物生产、农村经济收入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人文地理、宗教信仰、发展重点等作一个全面的了解。
五、根据勐糯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所盼所需,积极向派出单位和各级相关部门反映,争取项目、资金和物资,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六、积极协助农技、职教中心等部门开展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七、指导村“两委”班子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增强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上级要求,完成好村两委换届工作。
八、协助村两委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开展好建党周年活动,帮助广大党员更新观念、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勐糯村指导员向派驻村群众公开承诺,接收监督,切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的落实。
新农合承诺书篇二
为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我公司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更好地支持和做好帮扶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武乡县委关于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决策部署,把指导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党委(组)每季度研究指导员工作不少于一次。
二、我公司主要领导是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必须到松庄村开展调研和看望、慰问指导员不少于两次。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定期听取松庄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部门帮扶责任的落实。
三、单位领导主动加强与松庄村建设指导员沟通联系,加强对指导员驻村期间的思想教育和跟踪管理,主动协助石盘开发区松庄村党委和村党组织共同做好管理工作。要经常了解下派指导员的思想状况,经常与指导员谈心,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鼓励其在松庄村基层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四、大力支持指导员的工作,千方百计帮助石盘开发区松庄村解决实际困难,为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五、认真落实指导员在松庄村任职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竭力帮助指导员解决家庭困难;重视做好指导员的安排使用工作。
六、把松庄村作为单位挂钩联系点,单位定期深入松庄村组了解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帮助松庄村抓好产业发展、村庄规划,帮助群众致富增收。
七、在指导员驻松庄村期间,不擅自抽调指导员回本单位安排工作,不安排指导员参加各种中长期学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程序报批。
八、认真研究制定挂钩帮扶措施和内容,向松庄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并以松庄村建设指导员为抓手,切实抓好各项帮扶措施的落实。
承诺单位(盖章):
新农合承诺书篇三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如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四
我们是大关县木杆镇向阳村大田村民小组全体群众,本村民小组地处边远山区,由于交通、通讯以及村内各项基础设施落后,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一直非常落后。现在,我们急切希望以新一轮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解决我们群众的贫穷落后面貌,同时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我们自行选举村民代表,成立大田村民小组新农村建设协调委员会,负责统一群众的思想,动员发动一切力量积极投工投劳,共同商议和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同时,新农村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也承诺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甚至要奉献出数倍的精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新农村建设协调配合委员会代表村民做出的承诺,均是我们全体村民通过讨论的,我们将全力支持配合。
二、我们将全力配合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村庄规划,在村庄规划经各级各部门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全力按照规划要求,配合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
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占用的土地问题,由我们村民集体内部自行协调处理好,坚决不给各级各部门增添麻烦,在一个星期内解决好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四、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项目建成的公共基础设施,完工后我们承诺组织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对对其管护,保证相关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发挥最大效益。
五、我们将全力配合各级各部门根据产业规划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如果相关产业是经我们村民认可并自愿种植的,在种植生产过程中因气候土壤不适应,管护水平低下,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减产,甚至绝收的,我们将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1—六、我们将全力配合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及各级各部门开展调研走访,政策法规宣传,和谐村寨建设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七、如能让我们村民小组实现新农村建设项目村的愿望,我们承诺在实施项目建设中,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建设,配合并支持工作组和施工队开展工作,不阻挠和威胁施工人员并保证其人生、财产的安全,还尽可能地为工作组和施工队提供方便(包括住宿、用水、用电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八、我们将全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教育,教会群众学会感恩回馈社会,教会群众依法办事共创和谐,教会群众崇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农户户主(签名):
—2—。
新农合承诺书篇五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三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一、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二、承包人必须选择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所招用农民工必须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劳动用工合同。
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1)、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2)、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农民工工资后5日内全部如数发到农民工本人。
(3)、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五、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新农合承诺书篇六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1、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门诊登记、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门诊带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3、 参合患者就诊实现就诊即报制度,
4、严格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文件,门诊用药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执行,医疗项目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农合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规定的诊疗范围执行。
5、主动接受新农合病人对医疗费用的查询和政策咨询。
定点医疗机构 :
承 诺 人:
日 期: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促进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优美、管理优良、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恪守“十二个不”承诺,深入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发现购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流弊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企业名称:林芝恒康平价大药房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
新农合承诺书篇七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1、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篇四:新农合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篇五:2011年新农合承诺书。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利润,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合管办相关监管文件精神我院新农合领导小组特制定服务承诺如下: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不能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的8%,总费用可报比例达80%以上。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项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住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并及时提供农村信用社帐号。
7、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目录外用药不超过5%。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
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并及时把补偿金转入患者帐户,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对住院病人的住院情况在24小时内上传市合管办。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
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8%以上的,每上升1%予以800元罚款。
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6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6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3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
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2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
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
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2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
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6倍处罚相关责任。
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
年终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二年元月一日至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八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九
一、按照“五个好”标准,切实抓好五街村的村级组织建设。
(一)引导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根据州、县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和全体党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村“两委”干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巩固村“两委”班子并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注重团支部、妇代会、调委会等村级组织建设,发挥这些群团组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按程序培养和发展新党员,不断增添党的新鲜血液,有计划地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三)结合五街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举办实用科学技术培训班,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技术水平,增加科技含量,引导农民群众主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搞好建章立制,突出抓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的负担。
(五)配合镇政府认真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高育龄夫妇少生、优生、快富意识,促进全村计划生育工作保类进位。
神文明的新风尚,保持安定、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村“两委”办公场所的改善及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三、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自身建设。工作队员要制定学习、工作制度,提高对村级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村级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任务,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争取项目及资金;为扶贫村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
承诺单位:人民法院院领导:
受帮扶村:镇五街村村领导:
20年4月27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进行诊疗和报销;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我院属二级甲等综合性民营医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院以来,认真履行新农合管理制度规定,以新农合病人为中心,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新农合患者的满意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新农合患者服务,我院作出如下承诺。
(一)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标准,积极配合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规范。
(三)严格执行补偿费用即时结报(直补)制度并直接向参合农民垫付应补偿款。
(四)满足承担定点医疗服务要求,配备符合省级新农合规范接口的信息管理系统(his)。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患者满意度。
(六)保证相应的医疗用房和诊疗设备。按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标准设置医院科室,配备合适人员与相应设备。
(七)我院自愿申请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坚决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抚州第五医院
2011年8月8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一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为加快构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和增进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服务群众,方便于民,特作服务承诺如下:
一、 优质服务。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到“一张微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相送”。
二、 规范基金筹措,维护群众权益。新型农村合作基金实行个人缴费20.00元,中央、省、市、县补助80.00元。做到收费有据,标准透明,以镇村组为单位编制花名册,做好台处方帐、参合表、医疗证等相关手续。参合群众享有在定点服务机构择优就医、医药费报销和知情、监督的权利。
三、 严格报销标准,加强基金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统筹,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使用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补大又补小,县镇村三级核实,不徇私舞弊。
四、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办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对各种审核手续实行一次性告知,做到“咨询解答快、办事手续快、联络协调快、处理问题快”对新农合处方笺,发票,补偿登记表,报表等方面的审核实行当月上报、审核、决不拖欠。
五、 树好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六、 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和新农合相关制
度规定,认真履职尽责。
七、 接受监督。实行镇、村两级补偿登记表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二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进行诊疗和报销;
9、定期向上级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三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四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五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六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国家对动物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保障动物质量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动物防控技术技能,熟练掌握动物强制免疫技术。
二、认真搞好动物春秋及平时补针免疫注射工作,禽流感注射密度要达到100%,鸡温注射密度力争上升100%,免疫抗体要达到规定标准,并做好免疫登记。
三、服从组织分配,积极配合防检站做好各基工作,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好疫情观察,协助开展商情巡查,发现商情及时上报。
村级防疫员签字:
2015年 月 日
我院属二级甲等综合性民营医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院以来,认真履行新农合管理制度规定,以新农合病人为中心,不断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新农合患者的满意度。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新农合患者服务,我院作出如下承诺。
(一)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标准,积极配合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规范。
(三)严格执行补偿费用即时结报(直补)制度并直接向参合农民垫付应补偿款。
(四)满足承担定点医疗服务要求,配备符合省级新农合规范接口的信息管理系统(his)。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患者满意度。
(六)保证相应的医疗用房和诊疗设备。按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标准设置医院科室,配备合适人员与相应设备。
(七)我院自愿申请为新农合定点医院,坚决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抚州第五医院
2011年8月8日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9、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七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挂钩帮扶工作总体要求,县委办紧紧围绕立足农村基层,讲究方式方法,从群众生产生活中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帮助挂钩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这一中心,深入开展好县委办公室挂钩帮扶芒回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现承诺事项如下:
一、带领芒回村党支部及广大党员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国家西部大开发会议,省、市委各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扎实开展好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及 “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
二、建立健全挂钩帮扶机制,明确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领导机构,将挂钩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采取领导分片挂钩到组,党员干部分片挂钩到户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大挂钩帮扶工作实效性。
烤烟及林木产业,重点抓好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和中耕管理工作,确保产业提质增效,群众真正受益。
四、采取挂钩单位出一点、项目资金协调一点、村组群众投工投劳一点的帮扶方式,整合项目资源,统筹项目资金,重点帮助芒回村改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村组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现状。
五、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建立健全一体两会、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抓好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农民服务站点建设,努力加大三培养和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挂钩帮扶单位:中共xx-x办公室
挂钩帮扶村:芒回村党支部
中共xx-xx县委办公室
2015年4月6日
为切实履行好指导员职责,根据市、县、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暨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大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手册》内容,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督促各项涉农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到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及时了解上一批指导员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制定的农村经济发展思路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内容,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周密性,并与村两委一起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
四、走村窜户,搞好摸底调查。对勐糯村的基本情况、自然条件、村民生活环境、农村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状况以及特种经济作物生产、农村经济收入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人文地理、宗教信仰、发展重点等作一个全面的了解。
五、根据勐糯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所盼所需,积极向派出单位和各级相关部门反映,争取项目、资金和物资,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六、积极协助农技、职教中心等部门开展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七、指导村“两委”班子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增强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村民自治水平,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物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上级要求,完成好村两委换届工作。
八、协助村两委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开展好建党周年活动,帮助广大党员更新观念、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勐糯村指导员向派驻村群众公开承诺,接收监督,切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的落实。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八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违诺责任: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新农合承诺书篇十九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5年11月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 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为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条款如下:
一、医疗费用减免承诺
1、对符合报销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农牧民患者,其床位费、陪护费、治疗费、检验费、心电图、b超、脑电图、摄片、透视检查费减免5%。
2、关于收取住院起付费,在危、急、重的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可采取先收住后缴费的原则,使参合新型农村合作的农牧民患者受到便捷的服务。
二、医疗服务承诺承诺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4、对急、危重患者实行免费接住院,使参合农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5、不进行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
6、患者可持参加检验质控的二级以上医院的临床检验结果就医,避免重复检验
7、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自觉接受患者查询、监督,认真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8、诚信服务,文明行医,热情接诊,礼貌待人,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9、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上级和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阿克苏市中医院
2015年1月6日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朋友提供医疗服务,我院特向全省参合农民朋友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心全意为参合病人服务的宗旨,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真诚服务。
二、在门诊导诊台设专人接待参合患者,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
三、免费培训,提高县、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县乡级临床医师、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免费培训指导以及进修学习安排。
四、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六、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规定用药和检查,确因病情需要特殊检查或超出范围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