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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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一
成立xx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应急处置协调小组,组长由王传伦担任,副组长高考、马汉应担任,成员马爱婷、王永军、杨之才、刘洋、文继宏。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决定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处置相关事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小组下设信访组、治安组、舆情防控组,分别设在镇信访办、xx派出所、镇党政办。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归口办理换届来电来信来访;镇信访办负责组织指挥换届引发的信访突发事件处置,指导涉事村做好引导分流、思想疏导、组织接访、协调调度等工作;xx派出所负责指导各地加强现场应急处置,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对突发事件中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打击处理;镇党政办负责对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qq等互联网的监管,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各村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二
(一)因各种原因造成到会人数不足。具体表现为:党员或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有不参加、到会后中途离场、被迫不参加或不敢参加等。
(二)扰乱、破环选举秩序。具体表现为:以暴力威胁、宗族、宗教或村霸势力等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抢夺、撕毁候选人名册、选票、选举公告;煽动打砸票箱、冲击选举会场;起哄、辱骂、围攻选民、候选人或工作人员等;其他破坏、扰乱选举秩序的。
(三)选举中出现疑议事项。具体表现为:对应到会人数的计算,选举办法、投票符号、有效票认定等存在争议,而出现罢选、阻止投票和开箱计票等。
(四)组织提名人选落选。具体表现为:村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组织提名人选得票数未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票数;组织提名人选得票未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票数,且有其他人员超过当选票数的。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事关农村稳定的大事,具有严格的程序。村两委换届必须先选举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书记。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参选。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一定文化知识。
2、选举准备。
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是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
3、确定候选人。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
4、召开选举大会。包括清点参加会议人数、推选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介绍选举形式、检查密封票箱、核对选票数、分发、讲解选票、选民写票、选民投票、销毁剩余选票、开箱验票、整理选票、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扩展资料: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二)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解答有关选举咨询;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五)提名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
(六)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
(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颁发参选证;
(八)组织村民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审查候选人参选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
(九)介绍候选人,组织选举竞争活动;
(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十一)制作或者领取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分会场或者投票站;
(十二)组织投票,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
(十三)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
(十四)受理申诉,处理选举纠纷;
(十五)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四
一是准确掌控各村选情。对破坏和干扰选举,或者是出现不利于换届选举的倾向和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纠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是做好落选村干部的思想工作。为了使他们都能心平气和的接受当选和落选的结果,党委安排专人找其谈话、交流、沟通思想,帮助放下思想包袱,引导正确面对选举结果。大家也明确表态:感谢组织关心,会正确对待选举结果。
四、工作体会。
我们在工作中,特别注重抓好镇村干部和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动,使大家统一了认识,了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方法,对换届选举工作做到明明白白,为顺利实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按照《中国^v^章程》、《中国^v^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v^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组织法》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在组织实施中,我们从制定实施方案,到每次投票、选举,每个环节都有法规依据,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得到群众和党员的好评。
我们在工作中,从不主观臆断进行指导,而是深入调查研究,根据镇村及党员群众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然后进行操作。在选举中,我们根据不同类型的村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我们对每个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公开。从宣传发动,公布任职条件、选举办法,公开唱票、计票,公示候选人情况,到公布当选结果,全部是公开透明的,不搞暗箱操作,尊重选举人意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举人没有任何猜疑,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
工作中,我们按照既要敢于领导又要善于领导的要求,一是明确镇党委的领导意识;二是强化指导组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作用;三是发挥选举委员会的具体实施作用。层层负责,使我乡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契机,抓好村级组织建设,促进村级发展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v^花园镇委员会。
2017年6月10日。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五
(一)加强领导,协同合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成立镇、村两级换届应急处置协调小组,依照职责和本预案开展工作。细化并落实宣传、信访、公安等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贯通,处置合力的应急机制。
(二)迅速反应,把握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党组织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第一时间采取最便捷方式向镇应急处置协调小组报告,并随时报告事件动态。镇应急处置协调小组综合分析事件后,迅速研究决定启动《处置预案》有关事宜,并报告县换届应急处置协调小组。
(三)依法办事,快速处置。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依法果断应对。建立镇纪委、镇党建办、镇民政所、镇综治办、xx派出所、xx司法等部门联合快速查核机制,实行立项专办,快查快结,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应对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贯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始终,特别注意防范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散涉及突发事件的谣言;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工作,发表与党的主张、决定相违背的言论;诋毁党内选举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言论,严防敌对势力借机炒作。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六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求,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持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深入推动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落实落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xx自由贸易港、xx国际航天城和xx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通过集中培训、组织生活、理论宣讲、电视夜校等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广泛凝聚党员干部的共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
(二)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动员、把关和监督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参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使换届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坚持高线选人。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审查考察,选优配强能够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美好生活、加快推进xx自由贸易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和xx特色产业小镇建设的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换届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化解矛盾突出的信访问题,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营造安定社会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使换届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
三、结构要求。
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换届的重中之重,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推动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2.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度较高;
3.带富能力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创造美好生活;
5.一般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提名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选前被羁押正在受到侦查、起诉、审判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8.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违规乱占耕地、违章建房等现象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
(二)提升人选质量。坚持高线标准,进一步拓宽人选来源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社区工作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教师、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把关,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统筹谋划、通盘考虑,“下深水”选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跨村任职。选人用人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大力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强化审查考察。严格落实资格联审机制,对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资格,经镇(场)党委初审后,上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联审。镇党委将严格人选考察,将组建专门考察组,对通过联审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其中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符合容错纠错有关精神的,镇党委初审后上报至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仔细甄别、审核认定。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换届中,要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原则上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不低于上一届。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
正式党员人数51至100名的,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7人组成,社区居委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交叉任职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力争退役军人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四、步骤安排。
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6月底结束,分为动员准备、选举实施、总结收尾三个阶段,实行“三个先后”的总体安排。一是“先资格联审后组织考察”,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初步人选,先开展镇级初审后上报市组织部进行资格联审,再按程序考察。二是“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委会”,在换届中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居)委会换届。三是“先易后难”,先确保面上换届按照既定时间步骤顺利完成,再集中力量完成前期摸排出来的重点难点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1月至2月10日)。
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研判准确、措施到位。重点抓好:1.成立机构(1月25日前)。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2.调查摸底(1月31日前)。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每个重点难点村安排至少1名镇领导包联指导,召开党委换届专题会逐村分析研判,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6个清楚”,尤其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软弱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社区),并及时制定村级换届工作方案。3.集中整顿(2月1日至2月10日)。对软弱涣散、选情复杂特别是黑恶势力影响、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4.离任审计(2月10日前)。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5.业务培训(1月30日前)。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换届工作人员、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以及村(社区)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选举方法步骤。6.宣传发动(1月22日至5月31日)。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宣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讲换届的政策要求、人选标准、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纪律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7.谈心谈话(2月10日前)。镇党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二)选举实施阶段(2021年2月18日至5月31日)。
成员重点考核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组织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群众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镇党委可直接提名人选。在推荐前,要向党员群众讲清楚班子结构要求,讲清楚人选标准和资格条件。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群众应有一定数量、具有广泛代表性。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3)镇(场)党委研究推荐(3月1日至5日)。在任期考核和党员群众推荐、提名基础上,镇党委召开会议,对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分析研判,统筹考虑人员配备、进退留转,精心研究制定人事安排方案,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4)上报人选至市级进行联审和考察(3月6日至20日)。在镇委初审的基础上,上报至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开展市级资格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村干部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在镇党委派人指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考察后的人员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21日至25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联审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5天后报镇党委审批。(6)大会选举(3月26日至4月2日)。按照党内有关法规要求,严格选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大会选举时按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的程序进行。
2.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扎实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把握以下6个环节:(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4月6日至7日)。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前,先按结构名额要求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再按程序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推选党组织书记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4月8日至9日)。选举委员会制定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讨论通过并公布。(3)做好选民登记(4月12日至26日)。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集中在5日内完成,即从2021年5月25日至29日确定为我镇的选举日,具体时间由镇政府确定后,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工作,选民名单于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4)提名确定候选人(4月30日至5月17日)。候选人实行等额提名、差额确定的原则,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民大会直接投票提名,居民委员会成员采取户代表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其候选人由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直接投票,并按得票多少确定。村(居)委会候选人确定后按程序进行市级联审和考察,公布候选人名单。(5)投票准备(5月18日至24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居)民提问、进行竞职陈述。(6)投票选举(5月25日至29日)。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严控流动票箱使用、委托投票总量。选举大会所有投票活动应当在选举日内完成,并将选票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计票处公开唱票、计票。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要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由市民政局和镇政府联合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移交村(居)民委员会印章。选举结果要张榜公布,并报镇政府备案。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人员,按程序审查考察后,才可确认结果。对于前期摸排出来的换届重点难点村,可适当延期,由镇集中力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再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时间最晚不超过5月31日。
3.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及时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在村(居)民中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及其法定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研究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
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相关组织。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依法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相关组织负责人。
(三)总结收尾阶段(2021年6月底前)。
(6)完善治理机制。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加强村级民主协商和村务监督。做实做强网格党建,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建设”试点工作与村(居)务协商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打造村(居)基层协商议事平台。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制定或修订简明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道德教育,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
五、营造良好换届环境。
对打击报复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二)强化过程监督。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作用,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监督。要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节点,设置违纪违法风险防范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要采取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核实,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视频方式对重点环节全程纪实。对查实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候选人立即取消资格,已当选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预防化解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反应敏锐、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严防“村霸”、黑恶势力、宗族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选情复杂的村(社区),建立镇领导联系包点责任制,组建工作组驻点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及时处置换届期间突发事件,防止不当炒作。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在换届选举中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反弹扩散风险。
六、加强组织领导。
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镇组织办统筹抓好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和村(居)委会选举工作,镇民政办具体负责村(居)委会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镇财政所落实选举工作经费,镇宣传办和镇司法所做好换届新闻宣传工作和换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镇纪委、监察室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和“两委”干部举报办理工作,党政办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司法所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镇农业办、镇财政所做好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政法委员牵头两个派出所等部门做好维护选举治安秩序、打击涉选违法犯罪等工作,镇团委、镇妇联负责跟进指导村(社区)共青团、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包联村制度,深入所联系的村(居)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镇选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七
普选是指一个组织按照民主程序和本组织章程更新其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普选是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领导人和国家机关成员的任期届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x办发〔2020〕xx号)和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通〔2020〕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xx区委员会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xx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xx办通〔2020〕x号x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xx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xx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xx号)和《中共xx区委员会组织部xx区民政局xx区财政局关于调整xx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xx组通〔2020〕xx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三、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组织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议程主要有:一是组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并接受党员评议;二是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在同一张推荐票上进行推荐,每一位党员不能推荐同一人为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人选。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可以填写推荐表进行自荐,由村党组织统一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党员个人自荐只能自荐一个职位。对不能参会的党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组织其参加推荐。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员总数的2/3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组织村民(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
推荐测评工作要注意把握两个事项:一是村民推荐测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可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进行;二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后(党员个人没有自荐的,党组织应征求本人意见后再上报镇党委),将初步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荐(测评)候选人初步人选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得票不高的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
4.确定考察人选。镇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将人选建议名单反馈村党组织后,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党的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镇党委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5.开展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6.组织进行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区级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镇党委书记必须与考察组共同逐一面谈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区委研究确定。
7.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
8.召开大会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村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照姓氏笔画为顺序。在直接选举中,要采取竞职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回答党员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村党组织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依次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额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选举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提出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等有关事项。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村财务审计小组作财务审计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以及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确定选举日;制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新一届村民小组组长推选办法;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对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述职评议;介绍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有关事宜。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3日内报镇党委备案。要注意推荐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关系的村民不应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设立选民登记站,由村民到登记站登记;一种是由登记员挨家挨户入户登记。
对农村选民进行登记时,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村登记为选民,但不得在迁出地、迁入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经核查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前2日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并发放委托投票证。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者撤回。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该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所有选民名单确定后,发放选民证。
4.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1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且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也可以设副组长1—2名。
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镇党委备案。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镇党委要派员全程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把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宗教、审计等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联审一般应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以书面形式提名,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提名表交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初步候选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请求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和不愿参加选举的初步候选人名单同时报镇备案。
6.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主动履职,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
7.开展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8.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天公布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投票选举时,有条件的村要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但是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并公布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发票、登记、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选举大会的所有组织准备工作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完成。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担任两项以上职位的,选票无效。选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选举工作人员对选票是否有效存在争议的,应当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是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得票数相同而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3日内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1/3。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于当日投票截止时间集中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于选举后3日内报镇备案,镇应当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7日内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选举结束后,镇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第四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1.村党组织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有关工作。根据村级重要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要求,在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时,一并研究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推选办法等换届有关重要事项的建议,研究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确定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时,一并听取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职数和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原则上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同步开展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提名候选人。在开展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同步开展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参照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程序实施。
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提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要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时须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每个选民或村民代表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应当与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职数等额,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推荐提名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镇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统战、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宗教、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即开展区级联审。
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区级联审。
4.召开推选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一次性推选产生,具体程序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开展。按规定名额,选民或村民代表可以选正式候选人,也可另选他人,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最多者为主任。得票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第五阶段:做好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书记要及时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妇联、民兵组织等村配套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及做好组成人员调整。镇要做好各村享受财政补贴基本报酬干部的审批工作,并报区级组织、财政、民政、人社部门备案。做好换届选举档案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10日内,镇党委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和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抓好新任村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严格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养老补助补贴。深入细致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实行“一肩挑”后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镇党委书记要逐一谈心谈话、理顺心气,引导其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健全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第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属另选人当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党委,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党员大会依规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的是书记、副书记的,可由镇党委直接免职。
2.属另选人当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5日内提交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打牢换届基础。全面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逐个进行调研摸底,“一村一策”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各项工作,营造和谐换届环境。换届前,镇党委要与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两委”正职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提倡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流动人员在常居住地或迁入地村参加“两委”换届选举,保证其选举权利。
(二)严明纪律风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宣传在先、警示提醒在先、预防严管在先,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加强对参选人员、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上述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镇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风气督导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在村探索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三)注意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强化底线思维,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注重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加强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依法处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要注重防范舆论炒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制定换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舆情的积极引导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恶意炒作。要注重防范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
(四)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查必回复,实行重大问题专案查处、重大案情挂牌督办等制度,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及时立案、及时办结、及时通报。要坚持“零容忍”,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要注重防范化解各种干扰,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和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破坏、妨碍选举的,要迅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镇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压紧压实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支书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村支书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村干部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要把抓好换届工作作为分内之责。要把村换届工作作为村支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镇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在2021年区乡领导班子换届中“进退留转”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作为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地方,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级有关部门要聚焦职能职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协同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人大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组织办、民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办(党建工作办公室)要重点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办xx社会事务中心要重点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党建工作办公室、xx社会事务中心要协同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纪委和政法、统战、宣传、xxx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农业农村、农业农村、计生、四所、扶贫xx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团委、妇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格督促指导。镇级成立23个包村的指导小组,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加强具体督促指导。要强化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镇级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镇要向每个村派驻工作指导组,抓住关键节点,深入基层、沉下去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要加强业务培训,对镇村两级具体抓换届工作的同志进行全覆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进了解、随时掌握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各村的村“两委”换届方案要报xx镇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四)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标语板报、手机小程序、手机短信等工具,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宣传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严守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采访或发布换届信息。
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桂办发〔2020〕25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贵港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办通〔2020〕87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1年港北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港北办通〔2020〕64号贵办通〔2020〕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庆丰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总体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第四季度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即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镇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上报区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置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19〕126号)和《中共港北区委员会组织部港北区民政局港北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港北区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港北组通〔2020〕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助的村干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区级按照村人口规模、幅员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综合研究、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从村党支部(总支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履职方式和参与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也可根据其参与或承担任务情况按天数(或次数)发放报酬待遇,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具体方式、标准及要求由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农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要上报由镇党委、上报区委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以村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0%。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村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以上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以上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意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村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民族村(居)民居住的村,“两委”成员中应该有人数较少的民族居民。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成立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气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应急维稳工作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工作组、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组、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由支书主任担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指导和监督本地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平台、报刊、网络、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教育、引导村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组织培训。要对选举工作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镇、村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程序,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调查摸底。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2020年4月份开展的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集中调研成果,包村的镇班子成员要与村级后备干部逐一面谈,掌握村级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特别要注意摸清矛盾、纠纷、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工作方案要根据换届选举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比如人口较多的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流动人口较多的村、自然屯较多的村等,进行细化,使方案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
5.任期考核。由镇组织考核组,对照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同时结合考核工作,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村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6.村财审计。坚持先审计“三资”和集体财务后换届,由镇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做实前期工作。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细化换届选举方案,坚持先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后换届,先扫黑除恶后换届,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后换届,先排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后换届,先开展任期业绩考核后换届,重点开展好“五清”行动,营造和谐换届环境。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镇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需提请经区委审批)。镇党委(或区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八
为确保巴东县20xx年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20xx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实现党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尊重党员和村民的意愿,最大限度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保证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换届选举工作中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环节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使换届选举真正成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
(三)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从根本上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和严肃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方法步骤。
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9月启动,到20xx年1月底结束,其中:20xx年10月底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1月中旬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1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xx年1月底前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一)做好准备工作(9月15日-10月底)。
1.完成换届前期工作。
一是组织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未进行财务清理审计的,不得启动换届选举。
二是整治环境。对有可能出现家族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地方,要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整顿“难点”村。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村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排队。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排查的软弱涣散村,要坚决先整顿转化再换届选举。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提前调整。对本村确实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负责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具体时间、方法、步骤安排及每阶段的具体任务及要求,制定出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在10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业务培训。县负责培训乡镇有关人员和县督导组成员,乡镇负责培训村选举工作人员和乡镇指导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以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为主,通过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充分发挥其在选举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11月1日-11月15日)。
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实行“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工作模式,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民主推荐。在乡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推荐初步人选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把符合“三有三带”标准(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的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特别是要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要求,着力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乡村医生和教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选拔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2.确定考察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按照有关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审核同意后于11月5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再将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县村“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上报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镇党委作出批复。
4.正式选举。在乡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要按照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把握候选人竞职演说、公开承诺、党员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等关键环节和程序。
5.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数。乡镇党委要及时批复,并报送县委组织部。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11月16日-12月底)。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开展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听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述职、报告财务审计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公布财务审计和民主测评结果。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提倡以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11人组成,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同时要按照组织信任、群众认可、大局观念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标准配齐村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由村民委员会发布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公告。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也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单数组成(一般为3人),推选其中一人主持工作。由村民委员会发布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公告。
3.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乡镇指导组的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实施方案要对新一届村民代表产生办法、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委托投票办法、选举大会日期、投票方式与投票地点,以及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产生办法等进行整体安排,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
4.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严格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做好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准确把握选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注重登记质量,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对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村民,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村民名单的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公布。要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发公开信、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做好登记工作,宣传动员广大有选举权的村民积极参加本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提高村民的直接参选率和投票率。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5.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至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要注意把握村民代表的结构。
应有党员、团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民兵、生产经营专业户等各方面的代表,妇女代表要达到村民代表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要有少数民族的代表。要认真把握村民代表的资格条件,注重把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议事决策能力的村民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代表名单。
6.公布委托投票名单。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日不能直接参加投票的,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办妥委托投票手续。每位村民接受的投票委托不得超过2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自荐参与竞争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前5日发布公告,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名单。
7.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职位和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召开第九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班子职数、职位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方案以及候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本届村“两委”职数一般为3-5人,合并村最多不超过7人。
8.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每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出的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对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候选人,采取设岗定位的方式进行提名。收回的提名票总数要超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数的一半,提名方为有效。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预设的村民委员会职位、职数的要求,依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初步候选人。在对所有候选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报乡镇党委和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发回重新按程序推选。乡镇要在11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候选人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
9.精心组织大会选举。县、乡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好大会选举。在选举大会召开之前,精心组织好候选人竞职演说、公开承诺等工作,对演说和承诺的内容严格把关。要认真做好制定投票办法、设计和印制选票、培训工作人员等工作,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准备选举投票用品,精心布置选举会场,认真审定大会议程。
认真组织好选民投票,把好领票、写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等关键环节和程序。要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维护会场秩序,确保投票选举大会有序进行。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意愿。要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选举大会的行为发生。
10.选举结果确认。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已经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参选人或本村其他村民获得已经投票村民过半数选票,即获得选票超过实际收回选票的50%,始得当选。
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或者参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如果委员的候选人或者参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直到选出为止,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11.颁发《当选证》。村民委员会成员选出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当选人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当选证》。
12.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和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的村民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监督机构的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全县所有建制村要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20xx年1月)。
1.工作交接。在乡镇党委和政府主持下,在规定期限内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资料档案及资产清单等移交给新一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同时,由乡镇党委召开离任村干部座谈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建章立制。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召开会议,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和完善村级工作和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明确岗位目标责任。
3.培训队伍。县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进行任职培训,乡镇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培训。
4.总结归档。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级组织换届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规范建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全面负责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和行政村区划调整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巴东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和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具体安排部署这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并成立6个督导组,分片负责督查和指导各乡镇的换届选举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每个村要明确一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并派驻指导组,具体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要发挥好抓总引领作用,重点组织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农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共同参与,及时协调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严把资格条件。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应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乡镇党委要切实把好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关,统一征求纪检、信访、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意见,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
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加大年轻干部配备力度,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农村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暂时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大学生村官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要重视选拔女干部。
努力实现百分之百的村有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百分之百的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要按照《中共恩施州委关于做好选拔优秀村医村教进村级班子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优秀村医村教、农村电工和兽医等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人员进入村级班子工作,确保40%的村有1名村医或村教(或农村电工、兽医)进入村级班子。
(三)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顺利推进,县督导组要自始至终加强监督和指导,重点对法规、政策、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可能出现家族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村,要密切关注、高度防范,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四)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继续推行竞职承诺制度,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私自开展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
乡镇党委、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向党员群众公示。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换届中的拉票贿选、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干扰、妨碍换届选举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零例外,坚持有报必查、严厉打击。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凡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的,要坚决予以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九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xx、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员工通过“学习强国”持续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缓各类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会议、沟通平台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通过协会新闻矩阵,传递正能量信息,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严格管理员工,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节奏安排,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
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建立值班轮岗制度,和会员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求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相关健康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办公楼物业汇报登记。
协会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第一重要工作,细化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指示,定期汇报协会防控工作进展。加强自身防控,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会员引导,宣传弘扬正面事迹;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协会工作调整,重点开展此次疫情行业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做出专项研究,为疫情工作及之后的总结、发展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探索疫情后行业的发展。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
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
4、外围督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03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四)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按照县委组织部文件通知,《临猗县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临猗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村“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统领,以推进我村基层民主政治、小康建设进程和构建和谐农村为目的。遵循《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党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村党组织书记。
把坚持党的领导、农民当家做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积极推进农村两委主干“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依法推进大学生村官和妇女进“两委”。努力把农村“两委”班子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村“两委”换届工作从2014年11月开始,到2014年底基本结束,一般不超过2个月。要坚持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同步运转,穿插进行,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力争实现配齐配强“两委”班子、无群众上访、配备妇女干部、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11月5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我村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本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设办公室专人报送资料。
2、做好宣传发动。为保证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省、市、县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文件精神,宣传村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法律法规上来,真正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派、派别的影响,按照真实意愿进行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依法搞好换届选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3、按照区党委、政府要求的时间,及时召开支、村委以及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全体村民换届选举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本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4、做好届末考核。区党委政府要对现任村“两委”班子和“两委”主干任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对上届支、村委工作进行评议。
(二)选举实施阶段(2014年11月5日—12月31日)。
1、严格选举程序。坚持把严格程序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支部换届全面实施“两选一推”办法,按照民主测评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投票选举、批复等程序进行。村委换届严格按照《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及《临猗县村民委员会换届流程》开展工作。
2、严把资格审查。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德为先,以廉为基。把那些政治素质高、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头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党员群众选进村“两委”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两委”主干。候选人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有带头致富的本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3、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乐于为群众办事,得到党员和村民公认的;。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突出“三有三带”条件。严格按照“十种情况人员”不能参选要求确定候选人。建立候选人、竞选人联审制度,初步候选人产生后在报区党委、政府初审的基础上,把名单报县纪检、检察、信访、公安、司法、计生、610办、综治等部门审核把关。
3、拓宽选人视野。要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现任村干部、优秀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教师中推荐村“两委”班子提名人选。大力实施“回归工程”,注重从土生土长、素质好、有见识、有本事、有业绩、对家乡有感情、愿意回乡服务的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
要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选、县乡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临村干部跨任等“三选三任”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创新选举模式。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确保“两委”班子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鼓励农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一肩挑”。
4、优化班子结构。明确村“两委”班子职数,均由单数组成。党员在7人以下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7至50人的党支部,设委员3人;党员人数51人以上的党支部,设委员5人。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其成员的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决定。
5、公布选举结果。支部换届选举完成后,对选举出的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区党委批复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应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选举结果报区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选举资料由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统一整理,区政府归档保存。
(三)建章立制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21日—2015年1月20日)。
1、认真进行总结。认真总结本村“两委”换届工作,形成文字报告,报回区党委、政府,并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市委《关于大力实施三项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意见》,健全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落实。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定完善新一届村“两委”议事规则,重点健全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建立健全下属委员会和选举村民小组长。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的村务监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并在10日内组织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党支部委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长;20日内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4、做好新当选“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长培训工作。对“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长进行任职培训,提高农村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本领。
5、强化目标管理。新一届“两委”班子产生后,结合实际,制定出“两委”班子岗位。
目标责任制并组织党员、村民讨论三年规划和年度目标规划,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
论通过后,实行公开承诺,采取固定方式公示与众。
6、搞好“两委”换届的总结验收工作。区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临猗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验收标准》,对各村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比,并对先进村级组织进行表彰。
四、营造弊革风清的换届环境。
1、加强教育引导。要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有序参与选举。要加强对竞职人员的教育,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主要领导在选举前要与候选人、竞选人进行选前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签订竞职纪律承诺书。
2、强化全程监督。区、村两级要对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签字、录像,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开通专用举报电话,设立专门举报信箱等,由专人负责受理。
3、严格依法选举。严格按照《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民政厅印发的《选举规程》进行操作。在选举中要把住“五个环节”,坚持“七条原则”,做到“两个从严”。
4、严肃换届纪律。要严肃选风选纪,切实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弊绝风清的换届环境。自觉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秩序的通知》规定,并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贿选”、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张贴到各个自然村,严格执行“六个做到、六个严禁”。
5、加大查处力度。区党委、政府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严查严究原则。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换届选举一开始就形成严肃查处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迅速受理,深入核查,查实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对以不正当行为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农村两委换届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全村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我村要成立村“两委”换届领导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圆满完成。
3、建立追究制度。对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换届选举的,要追究村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我村“两委”班子依法、有序、扎实、高效,按时圆满完成。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十一
我镇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惠州市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博罗县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博罗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现代魅力强县、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确保换届工作方向正确。2.坚持质量第一。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强化人选审查,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从严把好人选质量关,确保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相一致。3.坚持底线思维。夯实“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成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任何影响换届选举质量的小概率事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4.坚持分类指导。认真研判分析不同村、社区具体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5.坚持结果导向。巩固提升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成效,换出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
(三)总体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城乡基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关系到党的领导在基层的落实和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必须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压茬有序进行,坚持分类分级推进。全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0年12月开始实施,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组织换届工作,其中,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安排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一)规范职数配备。根据村(社区)规模大小和治理任务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党委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人数。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
(二)严把人选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对党绝对忠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带领发展能力。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严禁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和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对查实存在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审查负面清单情形的,一律不得提名为候选人,一律不得确认当选。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规定,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人选质量问题的,一律从严倒查。
(三)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有条件的地方可稳妥实行“一肩挑”,同时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同时,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四)拓宽来源渠道。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人口普查、换届选举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外出人才“建档立卡”,积极选拔本地优秀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学生村官、大学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医村教中的优秀人员。用好用实镇、村、组三级五类干部“大储备”成果,坚持不唯资历、不惟经历,注重能力、注重实绩,加大力度选拔使用有学历、有能力,有家国情怀、有奉献精神的年轻储备人选。注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防风等重大任务中识别人才。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头雁”质量。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跨村推荐人选。
(五)优化班子结构。落实“大储备”工作有关政策,换届期间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是“大储备”人选。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合力,积极稳妥提高“一肩挑”比例和交叉任职比例,进一步改善班子年龄、学历、性别等结构。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两届。对于超过55岁,但表现特别优秀、身体健康、确有工作需要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经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可以继续留任。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0%左右。
(一)持续排查防范化解风险。落实“逐村排查、逐镇把关”的换届选举风险点预判机制、选情分类管理机制,建立风险防控处置应急预案,严防拉票贿选、操纵选举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大力度整治选情复杂的“三类村(社区)”。深入开展打击村(社区)涉黑涉恶犯罪行动,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配合做好县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情选情逐一进行调研分析、精准排查。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集中清理规范村(社区)财务。开展重难点村(社区)集中整顿和台账动态管理,确保换届前整顿到位。
(二)实行全程纪实管理。全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纪实管理机制,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责任分工,换届选举质量要可追溯、可倒查,确保选举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村(社区)“两委”换届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顺序组织开展。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要围绕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确定候选人、组织党员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要围绕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代表推选、候选人提名、大会组织和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细化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变通更改,切实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
(三)强化党组织把关定向。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运用好村级巡察、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在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办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中明确人选资格条件。村(社区)党组织应当提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加强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规范工作程序,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人选建议名单,提前把好人选质量关。
(四)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决策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党员村(居)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力争达到1/2以上。村(居)民代表一般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与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五)强化业务骨干培训。持续开展村级换届骨干轮训等工作,对包村领导、包村负责人、换届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紧扣换届选举中的关键点、常见问题制定换届工作指引,明确政策要点,做好政策解答。坚持务实便捷管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统筹做好选中选后有关工作。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换届过程提升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员群众教育的工作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注重强化仪式感、荣誉感,激发当选干部的自豪感、责任感,把换届选举和“大储备”招贤纳才、党员群众教育管理等结合起来,提升为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庄重过程。做好选后有关工作,及时做好新一届班子成员任职备案管理,细致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认真开展任前谈话、就职宣誓、任职培训、任期承诺、领办实事、离任荣退等“六个一”活动,把选中、选后各环节程序任务统筹考虑、一体提升。
(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镇换届办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换届纪律和经验做法,确保“什么是黑、什么是恶,什么是纪律‘红线’”深入人心、绝不触碰。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用好村级换届系列宣传海报、宣传片,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的宣传解读,筑牢党员群众思想基础,引导依法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查删有害信息。各级村(社区)党组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村级换届工作,须提前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二)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结合“清单式宣传、村代表承诺”等活动,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组织参与换届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采取巡察、专项监督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渠道,全面受理干部群众关于换届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举报。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选民登记、委托投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的全方位监督。建立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派出力量赴现场处置。
(三)健全“零报告”和直查快办机制。坚持有情况必报,严格落实异常选情“零报告”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坚持有线索必核,成立直查快办组,问题线索一旦发现掌握,迅速核查处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持有案必查,对来信、来访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挂牌督办、专案查处。坚持有责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一)压实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镇村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覆盖开展换届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要强化全流程把控,高质高效做好人选摸排、考察审查、选举组织等工作,形成网格化、全方位的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部署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换届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把换届工作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级部门强化联动协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委监委和政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同志要集中精力,确保各项工作抓得好、抓到位。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新情况,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委托投票、选票设计等,确保选举公正有序。抓好分类指导,通过实地调研、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摸清基本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纠正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助推形成换届新风。
(三)统筹抓好其他组织换届和人员推选。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统筹谋划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规范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其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在有选举权的村(居)民中推选产生;人选应当熟悉本村(社区)情况,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履职能力;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严格村(居)民小组长推选,人选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落实“大储备”工作有关政策,集中换届期间,村民小组长人选必须是经审查遴选确定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推动村(居)民小组长中的党员比例比上届有较大提高。上述组织换届和人员推选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推进,任期相同。统筹做好计划安排,既不拖延滞后,也不盲目追求进度搞扎堆选举。同步做好村(社区)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和民兵组织建设工作。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村(社区)实施方案,印发前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于本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5日内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十二
普选是指一个组织按照民主程序和本组织章程更新其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普选是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领导人和国家机关成员的任期届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2月16日,桂林市灵川县召开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2021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标志着灵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涉及灵川县147个行政村(社区),1000多名村(社区)干部,9000多名农村党员和42万多城乡居民。
据了解,灵川县从今年3月开始,已全面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后备人才储备、重点难点村排查、任职资格联审等方面提早发力。扎实做好“三资”审计,矛盾纠纷“清仓”、黑恶势力“清障”、反腐倡廉“清风”、财务审计“清账”、考核评议“清绩”等“五清”行动等,建立换届工作全程防控体系,对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换届各项任务。目前,全县已完成11个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对本届147个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任期业绩考核完毕,开展了1303名后备人选任职资格联审,派出7个换届指导组深入12个乡镇进行调研指导,明确17个市级重难点村和23个县级重难点村,谋划问题解决对策,制定换届时间安排表,建立考评机制,将换届工作质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让换届工作成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的主战场和大熔炉。
灵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和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县委组织部、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上述会议。
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我镇将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这次换届是村“两委”任期由x年改为x年、与市镇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正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关于xx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求,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持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深入推动我镇经济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落实落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加快建设和谐幸福__,推进xx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坚持思想引领,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在换届过程中通过集中培训、组织生活、理论宣讲、电视夜校等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广泛凝聚党员干部的共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使换届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动员、把关和监督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参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
——坚持高线选人,使换届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审查考察,选优配强能够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美好生活、建功__发展的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坚持问题导向,使换届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着力整治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化解矛盾突出的信访问题,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__各项事业建设营造安定社会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
(一)严格人选标准。村“两委”班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x.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度较高;x.带富能力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创造美好生活;x.协调能力强,关心公共事务,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定动员组织群众能力和治理服务能力;x.一般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x.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x.政治上的两面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x.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提名的;x.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选前被羁押正在受到侦查、起诉、审判的;x.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以及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的;x.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x.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x年内,年度考核有x次被评为不称职,或民主评议有x次被评为不合格的;x.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在选前审计中,发现存在贪占挪用、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构成违纪违法的;x.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违规乱占耕地、违章建房等现象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两委”班子任职。
(二)提高人选质量。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跨村任职。选人用人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要坚持高线标准,进一步拓宽人选来源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社区工作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教师、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重视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两委”班子,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加强审查考察。落实市级资格联审机制,对村“两委”班子人选资格,经镇党委初审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统战、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审。镇党委组建专门考察组,对通过联审的村“两委”班子人选进行深入细致考察,其中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符合容错纠错有关精神的,由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仔细甄别、审核认定。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换届中,要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力争换届后“一肩挑”的比例不低于上一届,实现应挑尽挑。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五)规范职数设置。
1.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设置。
(2)党员人数xx至xxx名的,可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x至x名,最多不超过x名。委员x名的,设书记x名、副书记x名,其他委员可担任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妇女委员等职务。
(3)党员人数xxx名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x至x名,其中书记x名、副书记x至x名,纪委书记x名。村级党委受镇党委领导。
镇党委根据各村党员人数等因素提出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建议,报市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设置。
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为x至x名,xxxx人以下的村,一般设x名;xxxx人以上xxxx人以下的村,一般设x名;xxxx人以上的村一般设x名。镇__根据各村的人口、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提出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建议,报市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推行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原则上村“两委”干部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村民代表中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人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六)优化班子结构。在年龄结构上,村党组织书记新提名人选一般不超过xx岁;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x名xx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对一些超过xx岁、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经过前置审核,可以继续留任。在学历结构上,村党组织书记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当具有相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双学历”教育,下同),其他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当具有相当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其他结构要求上,保证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x名妇女成员,推动村妇联主席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尤其要保证女性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提高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xx%以上,力争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xx%以上;力争退役军人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的比例提高xx个百分点。
(一)工作安排。
从xxxx年x月开始,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统筹推进,原则上xxxx年x月底前结束。xxxx年x月底前,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长、村务协商会的推选工作,并做好选举后续工作。遵循“三个先后”的总体安排。一是“先资格联审后组织考察”,对村“两委”换届初步人选,先开展市级资格联审,再按程序考察,确保人选符合条件。二是“先村党组织后村委会”,在换届中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切实发挥新一届村党组织在所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领导作用。三是“先易后难”,先确保面上换届按照既定时间步骤顺利完成,对于前期摸排出来的一些重点难点村,再集中一段时间攻坚,派驻工作力量指导完成换届。
(二)工作步骤。
1.扎实做好准备工作(xxxx年x月底前)。着力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细、措施实,重点把握以下x个环节:(1)成立机构专班(x月xx日前)。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换届工作专班,将驻村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人员纳入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本村“两委”换届工作。(2)组织摸底研判(x月xx日前)。在镇党委指导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村要进一步分析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等x个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并报镇党委审核。(3)开展集中整顿(x月xx日前)。镇党委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对软弱涣散、选情复杂特别是黑恶势力影响、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实施“一村一策”重点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4)严格离任审计(x月xx日前)。做好对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及时公开审计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复杂的重点难点村,上报市审计部门牵头组织人员进行审计。(5)强化业务培训(x月xx日前)。对换届工作人员、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以及村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选举方法步骤。(6)开展宣传教育(x月xx日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基本程序、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等,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和能力,消除宗族宗派等不良影响。(7)深入谈心谈话(x月xx日前)。与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xxxx年x月底前)。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扎实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把握以下x个环节:(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x月x日前)。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前先按结构名额要求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由x至x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x人,副主任x人。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按程序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投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推选党组织书记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x月xx日前)。选举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3)做好选民登记(x月xx日前)。在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选的基础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开展选民登记、审核、确认和公告,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当在选举日的xx日前在本村张榜公布。(4)提名确定候选人(x月x日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的名额各比应选人数多一名,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妇女应当至少有一个名额。一般应当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民大会,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得票多少确定。镇党委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程序进行市级联审和考察后,才公布候选人名单。(5)投票准备(x月xx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问、进行竞职陈述。(6)投票选举(x月xx日前)。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严控流动票箱使用、委托投票总量。收回选票数超过本村选民半数并且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由得票多的当选;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人员,按程序审查考察后,才可确认结果。
4.同步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xxxx年x月底前)。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xx日内,应当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村民小组组长、推选村务协商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为x至x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研究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
抓好村民小组组长选举工作,村民小组设组长x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副组长x至x人,协助组长工作。村民小组组长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推选村务协商会,村务协商会组成人员一般为xx—xx人。村务协商会设会长x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一般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兼任,副会长从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的村民中择优产生(副会长中要有x名市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应当从政治坚定、热心公益、办事公道、有代表性、群众口碑好的村民中推选。
抓好党小组划分、党小组组长选配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相关组织。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村“两委”班子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相关组织负责人。
5.做好后续工作(xxxx年x月底前)。及时组织做好选举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重点抓好x项工作:(1)搞好工作交接。镇党委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保证村事务正常运转。(2)加强思想疏导。镇党委深入细致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待遇,为他们举办一次荣退仪式、组织一次上门家访、发放一本任期荣誉证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份“惠琼保a款”健康礼包。(3)开展履职培训。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x次以上集中培训。镇党委参照市级培训班模式,组织开展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培训。(4)做好换届总结。及时对换届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村要做好换届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5)推动干事创业。镇党委指导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带领“两委”班子着手兑现“竞职承诺”,制定村发展规划,全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6)完善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村务监督和民主协商,不断提高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做实做强网格党建,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发挥党组织在网格化管理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织密扎牢服务群众网络。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建设”试点工作与村务协商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打造村基层协商议事平台。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制定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开展道德教育,推进移风易俗。
(一)严肃换届纪律。各村要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禁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任何人向领导“打招呼”“接天线”,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对“打招呼”“接天线”的人将严肃处理。镇党委对参与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进行集体谈话、集体培训,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切实维护选举秩序,坚决查处破坏选举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打砸烧票箱、冲击破坏选举现场,或以暴力、威胁、欺骗、造谣、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举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二)加强全程监督。镇党委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节点,设置违纪违法风险防范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采取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核实。对查实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候选人立即取消资格,已当选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严防“村霸”、黑恶势力、宗族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在换届选举中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反弹扩散风险。
12月3日,五届玉溪市红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八十二次暨2020年第十六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中央和省、市关于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安排部署和重点要求,强调以抓好换届工作为载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小良主持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此次换届是夯实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重大任务,是为“十四五”发展蓄势赋能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契机,全区上下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掌握政策理论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一要学深吃透政策法规,精心制定方案;二要做深做细人事工作,抓实重点环节;三要严格规范组织选举,确保精准选人;四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严肃换届纪律。当前,红塔区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还存在人选把关不到位、联审责任不精准、政策业务不熟悉、氛围营造不浓厚等问题,要抓实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合力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抓联审、储人选,区换届办要牵头抓督导、强业务,信访部门要牵头抓摸排、强防范,宣传部门要牵头抓宣传、造氛围,确保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区委副书记、区长瓦庆超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专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等篇目相关内容。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中央和省、市有关换届选举重要安排部署进行集中传达。
会议通报了市纪委相关文件。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20xx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厅发〔20xx〕4号)、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选组发〔20xx〕2号)、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伊选组发〔20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旗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整体推进,一同完成。
(一)依法引导党员群众把握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各村要引导党员和村民在依法提名候选人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选符合“三有三带”标准的党员和村民作为候选人,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引导党员和村民不推荐刑满释放、偷税漏税、游手好闲、无理缠访、邻里不和、不赡养老人、参加邪教、自私贪心、处事不公、近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污点记录的人作为候选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参选人员,镇党委要通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心、签订纪律承诺书、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换届纪律专题教育,使他们能够依法参选。
(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注重选拔能带领党员和村民把“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乡村公路建设“六位一体”推进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突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任渠道,积极从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中“留”、从本村优秀党员中“推”、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中“选”、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引”、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中“聘”、从在职党员干部中“派”。
(三)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选举程序不走样,应遵循的步骤不减少,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各村“两委”干部数量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参照户籍人口、地域面积、工作任务,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选派的机关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第一书记、副书记或书记(主任)助理的,不占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和“一肩挑”比例比上届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理顺“两委”关系。
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和青年农牧民能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重视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实现“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
(五)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有懂财会管理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的职能由其履行。
(六)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选举的全过程要注重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加强村务公开管理,确保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村“两委”按期换届选举率达到100%,村级党组织一次成功率达到100%,村委会一次成功率力争达到100%。
全镇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xx年3月中旬启动,4月24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8月24日前完成全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村,上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按照自治区、市要求,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要在嘎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3月27日)。
1.调查摸底。换届选举前,镇党委派出指导工作组将对各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村发展稳定、“两委”班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干部、党员队伍和村民现状。
2.离任审计。镇党委将成立由镇纪检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农牧林水、民政办等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工作小组,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对村“两委”成员任期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或形成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账目明白、干部清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3.培训骨干。镇党委统一安排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村要加强对村民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
4.印制规范的选举文书。统一印制规范的选民登记册、选民证、委托书、预选票、正式选票等材料。
(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3月27日—8月22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上届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提名推荐。主要面向“三类人员”进行推荐提名:一是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协会负责人、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鼓励热心于农村工作的旗直机关部门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嘎查村竞选;三是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嘎查村任职参加选举。
(2)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两推”,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差额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向村党组织反馈。
(3)确定考察名单。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差额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下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向村党组织反馈结果。
(4)确定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5)正式选举。村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依次依据“听取和审议上届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创业承诺”和“投票选举”的五个环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于4月24日之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五至九名村民组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党组织书记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候选人的,要引导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确保党组织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组织选举宣传。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对于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换届选举的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流入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前20日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并及时公布。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推选候选人时,应至少提一名妇女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包括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等四项承诺。
要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须经镇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根据职位和职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差额确定。候选人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应当召集过半数选民,依照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顺序分别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要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候选人,若没有,可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稳妥做好提名工作。
(5)组织大会选举。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村民的投票权。严格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设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明确流动票箱使用对象及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时,应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2名监票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须由本人或者近亲属通过书面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票。选票应当由本人填写,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
(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三)第三阶段: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8月22日—9月8日)。
1.迅速启动工作。新老班子要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要建好用好管理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村务契约化管理、贯彻落实“532”工作法、执行好“四权四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主评议和考核村“两委”班子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
2.签订责任书和制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对承诺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主要措施等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后,分别与镇党委、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形成各村三年发展规划。
3.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新一届“两委”班子要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的离任补助等待遇。
4.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抓好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调解委员会。
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镇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民政所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镇纪委、人大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财政所要落实好专项经费;镇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农林牧水、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3月23日至9月8日,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动态。指导组要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指导。
(三)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村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不正当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要通过司法介入、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或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督查员等措施。
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好监督关口。切实通过参与竞争的党员群众全程签字、社会监督员全程跟踪、镇工作组全程指导的“三个全程”做法,把好防范关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做好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民政、信访、司法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牧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六位一体”、抓好村庄绿化、村集体经济和基层组织“三项建设”等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果,集中选树、推广一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所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开展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全旗的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同步进行。在换届过程中,要注意推行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下派干部、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农民工等参加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覆盖面,居委会换届直选比例要达到30%以上。
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21年1月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我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结果公正规范有效。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社区)实际,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
4.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换届纪律,狠刹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防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
5.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区)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的稳定,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换届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三)总体安排。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12月份开始,至2021年3月底结束(具体日程说明见附件1、2、3)。村(社区)“两委”下辖组织按章程进行换届选举。
(一)职数配备。
(1)村(社区)“两委”干部总职数:(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职数见附件4)。
(3)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二)人选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4)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除具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有组织能力,掌握党的基层工作政策,工作有干劲有办法,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有管理能力,带头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面对压力困难敢于担当作为;有发展能力,敢闯拼,带领党员、群众生产致富,改善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和社区建设。
(3)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推荐连任的人选都参加过年度轮训,新进人选优先从后备人选库中产生。有需要的,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
3.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接受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为群众服务。
(2)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的事有关条件。
(3)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居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上一届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观定》等,受到撒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撒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21年1月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我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结果公正规范有效。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社区)实际,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
4.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换届纪律,狠刹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防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
5.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区)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的稳定,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换届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篇十三
明年年初,全区社区“两委”将集中进行换届。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换届纪律监督,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对全区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全天候、高密度和多频次的监督检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全区社区“两委”换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检查内容。
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候选人要自觉按照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两委”换届“六个做到、六个严禁”和市委、区委对换届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区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各办事处纪工委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换届纪律,对以下“八个严禁”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一是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等;二是严禁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实物等;三是严禁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四是严禁以慰问、帮扶、交保证金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五是严禁策划与指使他人利用宗教、宗族、家族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六是严禁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七是严禁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八是严禁利用其他手段进行破坏、影响选举。
三、方式方法。
(一)全面检查。区纪委各执纪监督室组成检查组,对联系办事处的换届纪律进行督导检查;各办事处纪工委组成检查组,深入各社区,紧紧围绕突出问题,盯住“两委”换届这个关键节点,创新工作方法,严肃换届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在本辖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二)集中整治。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检查发现并核查属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违犯纪律或法律的,由区纪委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纪律或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督责任。
(三)重点督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成督导组对全区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通过实地督查、突击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办事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办事处党工委要把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点工作和根本责任稳稳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中。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要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和参与候选人员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顾大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抵制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
(二)要多措并举。区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各办事处纪工委要按照换届纪律要求,切实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要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反映换届提名干部或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调查;要建立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快查快办,限时办结。
(三)要严肃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换届选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指出,把问题解决在未起之时。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对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或接受贿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以铁的纪律、铁的行动、铁的要求,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推动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换届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