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评估报告(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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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文件精神,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广东中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至8月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对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环卫一体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为落实全市对于环卫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一体化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宝安区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政府环卫工作,创新环卫行业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市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城管局,资金使用单位为新桥、沙井、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办。截至20xx年底,各街道实际支付35602.94万元。
评价小组根据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维度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分,综合评价结果80.79分,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良”,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环卫作业标准提高,环卫指数排名有所提升。
实施ppp模式以后,环卫作业标准和作业质量有所提升。根据生态文明考核关于抑制道路扬尘的工作要求,在投入车辆和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了冲洗、洒水作业车数量,实行“机械作业+人工作业+巡回检查”24小时保洁模式。同时严格按道路等级、车道数量规范各道路作业任务量,增加市政道路冲洗、洒水作业频次,环卫作业更加精细化,作业质量更高。
20xx年-20xx年上半年宝安区环境卫生指数排名逐年上升1名。从各街道来看,实施ppp后比之前的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一定程度的提升。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随着项目的持续运营,项目范围内的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41.07名,高于其他未纳入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街道。
(二)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绿化管养等环卫工作整合为一个项目交予中标的社会资本,由政府代表方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政府方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一期和二期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均为全国行业内领先的环卫龙头企业,在环卫作业的综合实力、管理理念、专业技术等方面更具优势。
项目招标由一个街道多个标段变为两到三个街道为一个标段,改变过去传统的管理方法、作业模式。原各街道范围内标段过多、规模较小,各小标段相互独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20xx年实施环卫一体化后,以ppp模式整合各街道的小散标段,由两家项目公司对区域内的环卫服务作业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多头管理,防止作业界面推诿现象,降低政府监督管理的难度,减少接近合同期的企业履约缺位和服务质量明显波动的风险。
(三)作业设备投入增加,环卫作业机械程度提高。
一是增加了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的投入。一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27辆,各类设备17157件,购置智能终端1544台,总投资28289.02万元。二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74辆、各类设备5788件,总投资35859.75万元。小型化、智能化和机械化设备投入,提高了环卫作业的机械化和精细化程度。与传统燃油环卫车相比,项目公司投入的纯电动环卫作业车辆更加符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
二是增加了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一期项目在沙井和新桥街道范围内建成三个环卫停车场,用于环卫车辆的充电、停放及管理。增加了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前段收运的运营服务。将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纳入环卫一体化,开展分类投放点“撤并改”,打造城中村沿街店铺餐厨垃圾上门回收、商业街其他垃圾定时回收的收运模式。
(四)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强化项目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统一的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环卫作业过程和质量的监督管理。智慧环卫平台集成了清扫保洁全覆盖精细化管理子系统、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和环卫质量监管考评子系统等9大模块。项目通过引入智慧环卫平台,将gps与人员、车辆一一匹配,实时监控环卫作业车辆轨迹及作业状态、环卫作业人员的定位及作业状况,发现违规操作,平台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强化环卫一体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包括《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试行)》、《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等,详细地规定了绩效考核流程和考核内容。各街道办每月对项目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费支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项目公司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一)作业质量稳定性不足,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待提高。在全市74个街道中,5个街道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模式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尚处于中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除沙井和福海街道外,新安街道近两年环境卫生指数月平均排名有下降趋势。新桥街道和福永街道20xx年6月-12月平均排名相比20xx年6月-12月下降也比较明显。
二是环卫作业质量有一定波动。从20xx年各街道环境卫生指数及全市排名来看,除福永街道自6月份开始逐渐上升,其余4个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并且各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全市排名也波动明显。
三是部分街道和服务内容考核扣分较多。现场作业质量每月均有相应的考核扣分情况,其中新桥和新安街道扣分较多。各项作业服务均有不同程度的扣分情况,其中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最多。扣分点主要是道路散落垃圾、杂物、泥土和沙石,有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刻画,垃圾满溢等。
(二)项目的建设进度滞后,配置计划未执行到位。
一是硬件设施配置进度及建设未达到计划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自进场之日起1年为项目建设及设备配置期,社会资本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停车场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以及完成项目所需车辆、设备和人员的配置工作,并完成验收。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车辆设备验收、环卫停车场和智慧环卫平台建设等工作滞后于ppp合同约定。
二是项目投资未完全按照配置计划进行。根据《关于请求审定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的函》,二期项目公司于20xx年8月制定了3个街道的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然而经区城管局和街道办组织验收,项目公司阶段性的实际投资金额并未完全按照提交的计划进行。而且二期项目公司未提交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包括项目人员与车辆设备配备计划,各项业务人员与设备配备说明、作业标准等内容。
三是环卫作业人员配置不足。根据《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优化配置方案(截至20xx年11月30日业务)》,截至20xx年9月30日和11月30日已接管业务,计划配置作业人员20xx人和20xx人,但是10月和11月实际投入作业人员1978人、1980人,12月投入作业人员20xx人,均未满足配置计划要求,二期项目各月份实际投入的作业人数也未满足配置计划。
(三)个别事项与合同不符,履约行为规范性不足。
一是未按照要求配置作业人员。根据《ppp项目合同》,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确保环卫人员始终符合女性年龄18-55岁、男性年龄18-60岁的要求,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经了解,项目公司有45%左右的员工未缴纳社保,反映项目公司配置的作业人员超过年龄要求,且未按照规定为应缴纳社保的全体员工缴纳社保。
二是二期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基础工资未达到合同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运营期内,社会资本直接聘用的或作为用工单位管理的环卫工人基本工资不应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虽然环卫作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较实施ppp模式前有所提升,但二期项目公司环卫作业人员的基础工资未达到上述合同要求。
三是项目公司作业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发现,垃圾转运站管理不够规范。垃圾转运站的作业台账的日期提前填写,垃圾转运登记表交接双方签名处未见负责人签名,内控管理存在不足,容易引发垃圾流通环节的风险。
(四)年中预算调整比较大,未能及时支付服务费。
一期和二期ppp项目从20xx年3月和6月开始试运营,而各街道办申请20xx年项目预算是基于原合同的中标总价,实施ppp模式后街道支出比原来预算(原合同)有所增加,年中申请追加预算指标,预算调整较大。另外,通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服务费应在下月进行支付,但是实际各街道均有部分月份的服务费未能在下月及时支付。
(五)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不利于项目绩效考核。
宝安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针对项目年度目标设置了一般性数字化案件处理、新能源车利用率、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居民满意度指数等绩效指标。但指标设置与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关联不够明确,未就项目全部建设和运营内容及履约情况设置绩效指标,不利于客观全面地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进而掌握项目的预期效果。
(一)强化按绩效付费的作用,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水平。
加强项目合同履约考核,强化按效付费作用。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需强化运营期考核,严格执行监管考核办法,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设备、作业人员投入等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同时强化现场作业质量的考核,按照现场作业质量考核扣分标准,落实考核工作。服务费支付与项目合同执行、现场作业质量、环境卫生指数等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评得分扣减相应的服务费,促进项目公司提升履约质量。
建议区城管局联合各街道后续重点关注项目的成本效益,确定环境卫生指数排名目标,敦促项目公司稳定提升作业质量,降低服务质量的波动;各参与主体要深入分析环境卫生指数扣分点及原因,关注实施ppp模式后排名提升不明显的街道以及因项目公司履约不到位而导致的扣分等;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就各项监督考核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区城管局应敦促项目公司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项目公司要规范作业流程,稳定提升作业质量。依托环卫作业机械化、车辆管理智能化、保障维修专业化等,合理规划“人机结合”的机械化作业模式,制定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落实环卫作业管理各项规定,对特殊时段和城中村等难点地段的环境卫生重点保洁,强化道路保洁等作业质量。同时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指数及日常考核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项目事前事中规划,严格执行优化作业方案。
建议区城管局后续项目立项时,对涉及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合理规划。在制定方案时应与住建和国土等部门沟通,对项目的建设需求、建设地点以及环境影响有一定事前的规划和评估,减少项目建设的滞后或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公司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写项目建设计划书,明确项目施工、完工、竣工验收等时间节点。项目设备配置、施工后,区城管局应及时对项目工程、设备采购等工作进行验收,对设备的更新维护重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
就项目投资而言,项目公司需及时制定相关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并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优化相关的作业配置。根据作业方案,合理确定车辆、设备、人员配置计划。再根据配置计划,及时更新投资计划。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经街道办和区城管局审定后要严格实施。
就环卫作业人员配置而言,项目公司需严格按照审定的配置方案等投入环卫作业人员。在配备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以保质保量的完成作业任务时,应按实际需求无条件增加作业人员配置,合理安排人工清扫的作业人员,进而保障环卫作业质量。
(三)严格履行合同相关规定,规范服务供给的全过程。
项目公司需强化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合同各项约定。公司管理层和一线管理人员(保洁主管、班长、车队长)应提高内部控制意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提供各项运营服务,规范项目管理,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年龄要求配备作业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为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按标准发放基本工资,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台账等环卫作业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提高履约质量。
(四)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建议改变以往在清扫保洁经费、垃圾清运经费和道路绿化管养经费三个项目列支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费,调整为设置统一的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经费,以便清晰掌握环卫一体化项目年度预算和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ppp项目合同的付费规定,年度内即将接管的业务、预算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在此基础上,按照在下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的通常做法,及时支付项目公司的服务费。
(五)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在绩效评价时,科学设置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预期投入、产出和效果,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质量,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判断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区城管局作为实施机构应在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自评时从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完成情况、环境卫生指数,以及项目公司的人员、设备和资金投入、项目公司管理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和相应的目标值,以便全面反映项目绩效。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二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三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2、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及范围。
(1)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情况。包括设立项目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设置准确、科学;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3)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覆盖率,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超比例拨付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4)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性建议。
2、项目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对象: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合同,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
(2)项目范围: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后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中,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52、607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4,645户,改造221栋,改造小区79个。
1、通过对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单位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
衡阳县住建局编报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xx〕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勘查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组。收集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资料,2022年5月26日赴衡阳县住建局调研,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日,评价组前往衡阳县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访谈、查证复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3、形成报告阶段。2022年8月,评价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经事务所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一)项目资金筹措。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合计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分配。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分配2,281万元。
衡阳县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
截止2022年7月县财政局的指标单金额为1,570万元,县住建局根据指标单共支付建设项目资金1,252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剩余178万元指标县财政局未支付。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咸水、保安、江口三个片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从抽查情况看,实地核查与改造内容一致。但也发现,咸水村片老旧小区项目尚未完工。
20xx年老旧小区项目,共改造79个小区,改造面积52、6076万平方米,惠及221栋4,645户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改造,解决了多年的损毁失修,配套功能严重滞后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从设计、施工方面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再完善,设施功能再提升,安全管理再加强,较好的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所在小区的房屋价值,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改造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所带来的红利和关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舒心美好的家园。
根据《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对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一)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决策(满分6分,得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xx—2035)》发展规划,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老旧小区改造需要。
(2)决策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了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来进行项目决策,经过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制定了单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每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于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入户调查,确定了财评评审投资上限值。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满分5分,得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且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
3、资金分配(满分4分,得分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2分,得分0分)。
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9个项目分为8个包分别由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资金根据对应工程量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相对公平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17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0分)。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1分)。
截止2022年7月份,衡阳县住建局指标数为1,570万元,支出数为1,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66%。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从抽查项目看,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全部用于小区改造。
2、组织实施(满分6分,得分6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6月16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该办法对工作目标、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计划申报等进行了解释。
项目单位制定了《衡阳县安居工程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绩效信息(满分4分,得分3分)。
(1)信息报送(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单位按质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信息。
(2)公开公示(满分1分,得分0分)。
项目单位未按时按质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公开公示。
(三)项目产出和效益分析(满分60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3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2分,得分1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为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于2022年3月份完工验收,衡阳县咸水村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完成及时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8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2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份,5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2月份,1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份。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因春节期间和疫情原因,目前已完成工的7个项目均在2022年3月份完成验收。
(3)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已完成项目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
2、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分5分)。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的居住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期间将需要大量的建筑、物流、建材、咨询设计等服务,提供了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居民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也实质上带动区域价值上升。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拉动居民改善家居条件,有利于拓展内需、促进消费。
(2)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7分)。
对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直接社会效益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对小区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消耗和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得分5分)。
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房屋屋面、外立面,同时改造小区内管道及线路,楼梯口墙面清除墙面广告重新粉刷,楼梯扶手重新刷漆等,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并充分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以及环境心理的需求,从居民的行为习惯来规划合适的空间环境,为项目区以及整个衡阳县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亲切舒适的休闲、交往、居住的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后可充分利用其建筑使用功能以使其在可用年限内最大程度发挥作用,符合新时代可持续发展要求,顺应时代趋势。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30份问卷调查,总满意度99、99%。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住建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17分,产出及效果57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良”。
(一)款项结算不及时。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二)绩效管理待加强。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未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金额差额较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八个项目投资估算为6,425、6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281、00万元,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投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跟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加强绩效管理。
衡阳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筑牢绩效理念,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部门全部资金,对标补缺,相关绩效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三)严谨项目投资估算。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工程投资估算工作。严谨细致的前期调研工作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提,可研报告要科学严谨。投资估算要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四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五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六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严格按照有关考核评分设置的分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发现的相应不足之处及时完善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局完成两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居民住户322户。其中,生活一区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居民住户212户;生活二区建筑面积0、61万平方米,居民住户110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防水、管网改造。对楼面铺设防水材料、雨污管网进行开挖更换,满足需求。楼面防水铺设3601、54平方米,雨污管网改造380米,排水清淤694米,更换雨水检查井49座,更换沟盖板4、69立方米。
2、绿化改造。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对小区绿化苗木修剪259、3平方米,清理花园花台内杂物425、63平方米,在小区补种91株中大型灌木,草皮补种298、86平方米,使花园花台整洁美观。
3、环卫设施改造。对原有垃圾房消毒封堵,新建不锈钢垃圾房2套,摆放封闭式垃圾桶8个,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
4、安防、消防改造。小区主要出入口、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设置监控探头24个。老旧小区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门岗设置车辆识别道闸2套,人脸识别探头2个与公安系统联网,让小区安全更有保障。
5、道路、硬化、照明改造。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完成道路维修改造混泥土地坪181、95立方米,太阳能路灯安装5套。
6、小区容貌改造。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整治,新建文化长廊及休闲四角亭各一座,安装健身器材6套,更换宣传橱窗7个,小区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墙体楼道粉刷9186、76平方米,楼道扶手刷漆704、52平方米。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xx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我局完成物探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两个老旧生活小区,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居民322户。目前,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施工方已准备好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于近期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宜良县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专款专用,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共投入资金260余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5万元,其余为单位自筹,最终投入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关于开展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分设11个二级指标。绩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
我县当前提升改造工作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没有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产权单位、居民等社会筹资10余万元,占项目改造资金比例的4%,相对较少。
2、资金分配。
在资金使用分配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资金,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管理方,建设管理单位又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确保资金保障到位,有效推动改造工作。
3、资金使用管理。
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我局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并根据施工进度拨付施工进度款项。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因改造项目产权单位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比较规范,应产权单位提出建议,我局在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后,直接将争取到的专项资金拨付产权单位用于项目改造,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专项资金完全用于改造项目。
(二)项目管理。
1、政策公开。
我局严格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在改造前、改造中及时公开国家、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积极公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事项。包含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可研批复、设计平面图纸、招标公示、工程改造项目等内容。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我局及时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报送绩效自评表,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确保报告的完整性。
(三)产出效益。
20xx年,我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开工时间延长至20xx年4月29日。目前,全县2个老旧小区全面完工。完成的户数目标、面积目标、楼栋目标、小区目标均达到了100%。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统一设置了道闸,配备了小区文化长廊、文化活动室、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配置了垃圾桶,安装了监控设施,小区安防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提升,功能性方面也得到有效改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得到很大提升。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在改造工作结束后,积极组织了居民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统计,两个改造小区满意度达到81、4%。改造后达到了“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一)提升改造资金筹措困难。大部分老旧小区的居民群众非常愿意对所居住的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但要让其分担改造资金都存在着抵触情绪。中央、省、市虽然出台了补助标准,但缺口较大,当前提升改造工作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可持续的市场化推进改造模式和融资方式也尚未建立,资金渠道有限,与其他民生工程相比推进难度较大。
(二)不可预见性问题多发,设计方案需随时调整。实施改造的小区建成年代较早,在改造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不可预见性的问题。比如,在排污管道的清理过程中,部分管道堵塞严重,靠一般疏通方式达不到效果,需对路面进行开挖后才能清理,开挖后,又发现管道腐蚀严重,需更换管道等等问题,以至对设计施工方案改了又改,随着施工不停的进行调整。
(三)老旧小区改造中可优化利用的空间较少。受时代影响,在80、90年代建成的小区,没有充分考虑到停车位的需求,针对现在私家车日夜增多的现状,即使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但也没有相应的空闲空间进行规划,无法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一)精准定位,合理设计,确保改造项目符合民意。
1、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造方案。按照“一区一策”的办法,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物探队两个生活小区的实际问题,反复勘察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分别制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有重点地解决停车难、雨污水堵塞、房屋漏水、管道破损等问题,彻底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2、精细筹划,确保全面覆盖。本着“应改则改”的原则,在全面深入了解掌握老旧小区住宅现状的情况下,将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屋顶防水、物业管理、党建活动阵地、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安防设施、水电等多项内容列为重点,全方位实施改造。
3、“实用”先行,“美观”保障。宜良县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改善民生,改造内容以基础设施、房屋修缮为主,进一步提高房屋宜居性。
(二)以人为本,居民共谋,同建美好家园。
1、发挥街道、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改造前期,依托街道、社区充分做好群众工作,摸排调研群众改造意愿,利用居民征集意见会、宣传栏、居民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多个信息渠道,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小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每个问题,做到原因剖析彻底,解决方案论证充分,确保改造工作不脱节。
2、发挥居民代表的沟通协调作用。改造过程中,将矛盾暴露和沟通协调环节下移,使群众在挪移太阳能设施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3、发挥居民监督员实时监督作用。老旧小区改造是在居民正常生活中同步实施的,因此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严格把控尤为重要,物探队还专门请单位退休老干部帮助,对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监督,随时纠正问题。
(一)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上,要转变思维模式,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出资参与,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利用小区的既有资源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关系,形成“政府扶持带动,企业融资共建,居民参与受益”的共赢模式,减轻政府的财政投入的压力,增加社会投资渠道。
(二)要注重居民全程参与。改造前要充分尊重小区居民的意愿,评议改造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并进行公示,确保改造内容切合小区居民群众需求。改造中要成立管理机构,建立居民义务监督机制,随时接受监督、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作用;健全完善日常协商议事平台,将矛盾的沟通协调环节下移,使居民群众在施工时积极配合,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改造后要问效于民,将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验收的重要标准,真正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当中。
(三)要严把前瞻设计标准。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设计上要追赶现阶段城建标准,更要立足长期城市发展变化超前设计规划。在老旧小区有限的空间内,引入利用率更高、使用更加有效的立体停车场、智能物业管理系统及无障碍设施,使社区共享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老旧小区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升级。
(四)要加强物业准入监管。改造前要把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列入征求意见的环节当中,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利用适当收取的物业费和车位租赁费来支撑日常管理、卫生清理和垃圾清运等服务,通过社区督促、街道检查、定期通报、财政奖励等方式,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xx〕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渝教基〔20xx〕22号)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在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不存在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无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
3、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为100%和0在学生入学后,我校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保证初中生住校学生不少于9小时睡眠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务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作业量适中。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5、严格学籍和学生信息管理。学校严格按市、区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都采取了保密措施。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1.我校以完成7-9年级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建立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
2.我校无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认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我校的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八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是加强向市直主管部门的汇报,取得市局的支持和指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市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市局的意见,同时,邀请市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到我县指导工作四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思路,存在的困难得到了市局充分理解和帮助,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全力配合和支持。
目前,我局对落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全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在全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九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年初预算安排我单位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1773.33万元,并下达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1773.33,此项目总长73.45公里,路面宽度3.5米,共82个项目,此项目已全部验收完工,财政安排资金数为1773.324万元,已全部下达至相关乡镇财政所、街道。此项目已部完工。20xx年财政预算金额为1773.324万元,20xx年财政下达指标数为1773.324万元,全部指标到位。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通过对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全部投入,方便了当地居民的出行,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1773.33万元,指标全部到位。20xx年年初财政预算1773.33万元,指标全部下达至相关乡镇财政所和街道。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本单位《桂阳县交通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桂阳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桂交党组字【20xx】20号),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1、全面完成了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项目完成后实施地交通出行环境明显改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畅通。
2、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改善了当地交通条件,尤其是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3、从经济效益评价,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程完成后极大地改善当地公路的交通状况和道路的通行能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沿线及周边地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从社会效益评价,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工程,工程完成后,对改善沿线的交通条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原来路面已砂路为主,路面宽度相对较窄且路况不好,不便会车且常出现事故,实施砂路硬化后,将存在危险的道路进行重修;解除、降低交通事故,该工程对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符合生态环境要求、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统计,20xx年农村公路通组路项目资金执行率100%。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督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合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补助资金执行率。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公路建设任务多、里程长、分布广,由于严控金融债务风险,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造成地方融资渠道紧缩,地方财政资金缺口巨大。由于当前省市对农村公路的补助资金标准较低,造成县配套标准过高,县级财政举步维艰、难以为继,项目推进十分困难。
(2)部分下达的计划难以实施。
(3)部分项目自然条件恶劣。我县农村公路自然条件恶劣,坡陡、弯急、路窄是常态,建设成本增加,施工安全隐患大,路面施工难度较高,也影响了施工建设的进度。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十
交通局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市农村扶贫公路项目中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自己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下达省20xx年通抵边自然村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内容,中央下达资金共计1592.7万元,市至、至镇入口等农村扶贫公路项目涉及12条线路改建,路线全长28.183公里,涉及速度为20/公里四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工程总体目标绩效目标责任制,绩效指标明确。具体如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开展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施工,按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本年度中央计划资金1592.7万元,于20xx年上半年就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公正透明,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机构健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强化落实责任,确保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具体内容是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
各受益行政村对本次工程的实施后的质量的满意度很高。通过本次工程,实现城镇与村庄联通公路通行状况,能进一步优化现有农村公路网,带动乡镇经济增长,使村民出行更加方便。
地处山岭重丘区,临水临崖占比较大,路基填挖方及防护工程工程量较多,施工难度高,建设成本相应增加。
建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增加农村公路工程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保障民生实事落实。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十一
我市自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改革以来,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预算申报不实、标准化程度较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强化重大事项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完善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机制的总体思路:一是全面推行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将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使其成为预算编制的必要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对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结果直接服务于预算绩效管理,同时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又指导预算评审,共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三是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为切入点,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逐步构建不同行业、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绩效评价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理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组织管理工作,制定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提出加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并根据重点项目评审评估结果安排预算。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自评和事前评估,配合市财政局做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对项目基础信息、相关资料和评审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二)明确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范围。
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范围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包括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其中,按照《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津财绩效〔20xx〕19号)有关规定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出具部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无需另行开展预算评审。已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不纳入评审范围。对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要以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基础材料,编制自评报告。对于5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500万元以下具有可比性、代表性的项目,市财政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和财政事前绩效评估。
(三)规范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流程。
各部门拟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除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外,均需于10月中旬前出具预算评审自评报告或事前评估报告,无报告的一律不纳入预算。市财政局业务处负责部门预算评审自评报告和事前评估报告的审核,且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审核后的报告留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形式包括部门内部集体评议、专家论证评议、聘请第三方评议,或者部门间交叉评议。对市财政局重点评审评估项目,由市财政局业务处提出重点评审评估建议,预算处、预算绩效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委托财政投资业务中心进行重点评审评估。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提出具体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审核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统一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内容。
预算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方案可行性、项目筹资合规性和资金规模合理性四部分(见附件1)。其中,项目实施必要性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等;项目方案可行性至少包括项目实施具体计划、项目执行必备条件评估和执行风险评估等;项目筹资合规性至少包括是否新增隐性债务、是否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融资问题等;资金规模合理性要按照“现金流”管理理念,依据项目进度科学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将资金规模拆分为实物工作量和单价,并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无需拆分,只需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即可。
事前评估主要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方面开展评估(见附件2)。其中,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现有政策是否重叠交叉等;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测算是否准确合理,投入产出是否匹配,投入成本是否合理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是否明确等;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健全等;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规定,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等。各部门完成事前评估后要形成评估结果,包括发现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评估结论。
(五)实施项目位次排序。
部门要按照以下原则对所有拟纳入预算项目进行统一排序(见附件5),并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一是保障其他运转类项目,主要是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等运行维护支出。二是保障基本民生项目,严格对照《关于印发20xx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98号)或以后年度出台的基本民生目录进行保障。三是保障政府债券还息项目。四是重点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已由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议定的项目。五是对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两个不同项目不得处于同一排位。同时,要标明项目是否开展预算评审或事前评估,确保实现应评尽评。
(六)强化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结果应用。
所有纳入预算评审范围的项目,各部门要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安排,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审建议数。开展事前评估的项目,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安排”的,可以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估建议数。对前期资料严重不足,不具备评审评估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通过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不得安排预算。建立基于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约束机制,对申报不实、重点评审评估核减率较高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该部门公用经费预算。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十二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单位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设立依据。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关系到农村公路的顺畅通行、群众的生活、生产正常出行及公路沿线广大地区经济发展。县交通运输局按工作管理职责由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县财政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709.67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xx年,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我县脱贫摘帽工作进程,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安全,方便广大群众方便出行,对江华瑶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实际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计划20xx年11月底前。
4、实际完成率:完成全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群众满意度100%。
(三)项目设立程序。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们依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系统所示的农村公路管养线路及里程,经各乡镇申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结合农村公路运行现状,养护需求,正式下达指标文件分配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其中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20分,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9分,项目产出得分为28分,项目效果得分19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xx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均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拨付,截止20xx年12月30日,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到位400万元,拨付到各农村养护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284.11万元,剩余应拨未拨20xx年全县乡、村、组道路养护资金542万余元待养护资金全部到位后下拨。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比较规范,资金及时到位,经费支出的进度进展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支出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拨付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财务人员审核后支付,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2.取得的实效。20xx年度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度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考核中,并获得了全省第三名、永州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公路养护经费不足,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养护经费紧张,部分农村公路出现水毁或破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现有管护人员工资较低,管护队伍不稳定,管护人员的素质偏低。大多数养护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基本无专业技能,无法胜任养护工作,养护水平和养护质量都无法得到保证,就这样也不能稳定,经常性出现人员交替严重现象。其次,除公路大中修工程外,其余的日常养护及都是与自然人签订承包合同,存在法律纠纷隐患。
(三)建设标准低、安全隐患较突出。近几年来“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已是根深蒂固,农村公路通畅、提质改造工程的建设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随着现在通自然村公路的实施,更是掀起了又一轮农村公路的建设热潮。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远远满足不了群众要求修建公路的愿望。但也出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等级低,大多数线路是在原来砂石路的基础上“就地滚龙”式实施了路面水泥硬化的情况。我县多山区,弯多坡陡的情况没有得到基本性改善,农村公路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栏杆等安保设施不完善,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条件的较大改善,私家车、学校校车、村际客班车逐渐增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依法治路,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乡、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县交通部门除管好省、县道外,要协调各乡镇、村对农村公路划分界线,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增加公路管理配套资金投入,配足人员和车辆,各乡镇要成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路频率,清除各种路障,打击超限超载,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农村公路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现象,消除隐患。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的教育培养。
(三)、统筹管理,加大投入,做到有路必养。上级部门应根据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将部分由当地政府或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公路、桥梁未纳入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系统的公路、桥梁逐步纳入系统管理。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资金的财政预算投入,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建立养护质量、数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应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加大农村公路应急资金的投入,确保公路水毁能得到及时的修复,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篇十三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新桥村80号,是一个中型提水灌溉工程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9名,实有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离退休职工24人。为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编制泵站运行计划,落实监测管理维护责任,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负责泵站其他开发工程。内设机构:办公室、供水生产室、财务室。全部纳入20xx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
(2)项目任务:本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确保为保护水利事业发展提高社会效益。
(2)通过单位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好20xx年全年工作计划,要求全站职工,各个岗位根据工作实际,有时俱进,按时完成泵站日常维修养护,抓好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20xx年度本单位泵站运行费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为预算绩效管理和年度预算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及制度,对项目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语句各类工程配置标准,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结果比较法、公众评价法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单位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综合评价情况。
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并通过核实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时效和成本,实地察看了项目完成质量及效果情况,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相关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就初步结果和评价报告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核实,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实及时规范,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单位在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上,根据相关规定及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项资金的支出使用,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各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20xx年度预算批复项目预算12.00万元,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按照年初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按进度对公用、泵站运行费项目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四)项目效果情况。
本单位20xx年度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及制度,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本部门项目的完成,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由显著效益。
(一)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
做好前期规划设计、立项申报、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完善内控建设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强新政策规定等业务学习,准确地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分析,掌握进度,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部门的技术力量薄弱,业务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缺乏统一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导,工程标准较低,工作质量不高,后续管理及维修养护有待加强;水利基础不强,项目资金有限,投入力度仍需要加大。
1、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确定工程维修养护的补助标准,建立和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