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15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简章

文/网编2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232000003295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代码:

(普通文、理及艺术类专业):1833;

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招生代码:185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1876。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以学位授予类别为依据,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理工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6500元/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5200元/人。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对所录取考生因体检不合格退学、自行退学、转学、出国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重庆、广东、广西、山西、甘肃、河南、江西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z.cn。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2015年艺术类专业的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27日至7月2日;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底至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届时可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2015年江苏招生考试报)。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限江苏省考生报考,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4、2015年起,我院通信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空乘)三个专业方向不再招生。同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5年增设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三个招生专业(含方向)。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报考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江苏省2015年空中乘务(含高铁、海乘)专业专业联合考试合格资格。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和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次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及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3、认可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十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三、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申请可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是我院与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USA)合作办学项目,实行“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就读,爱达荷大学派教师教授1/3专业课程,第四年符合条件者可赴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USA)就读,两校互认学分。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工学学士学位;符合美国爱达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可申请授予美国爱达荷大学理学学士学位。第四年不选择赴美学习的学生,在我院继续学习,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http://www.sdwz.cn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

电子邮箱:sdwzzs@qq.com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咨询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sdwzzs

传 真:0512-66551906;68230911

监督电话:0512-6657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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