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办学地点及校址:
学校本科层次校址分别设在: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邮政编码:123000;
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邮政编码:123009;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邮政编码:125105;
学校各专业所在校区正在调整,目前,各专业所在校区如下(如有变动以录取通知书上指定的报到地点为准):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安全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汽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流体传动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矿山机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设计、工业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英语、运动训练;
阜新校区玉龙校园: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地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广播电视学、动画;
葫芦岛校区: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学校专科层次办学地点为:
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邮政编码:12300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专科学制均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498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33589平方米,专任教师176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1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2630.62万元,图书234.4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方向):英语共1个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专科)、矿井通风与安全(专科)、建筑工程技术(地下建筑工程技术)(专科)共8个专业只招男生。
三、专业设置说明
附表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附表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专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平均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
我校面向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和学生就业奖学金。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颁发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2个等级,其中:一等奖2000元/生·学期,二等奖500元/生·学期。
(2)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
A、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C、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③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④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⑤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⑥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D、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
(3)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
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
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无力维持下去的学习和生活,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C、社会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了山西焦煤集团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晋城无烟煤集团奖学金、龙软科技奖学金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