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院的全称为: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部标代码: 10836 省内代码: 078
第二条 学院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省属公办,以文、理为主,经、管、法、教、工兼有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邮编: 412007
联系电话: 0733-2661251,0733-2661375 (传真)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第五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省招生管理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我校也将在网上予以公布。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省招生管理部门领导下进行计划调整。
第六条 所有专业招收的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公布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录取。
第九条 我校及时公布录取的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或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省招生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准收费。
第十一条 学校有普通宿舍和公寓制宿舍,收费标准为 600 元 / 生。年至 1200 元 / 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