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借款协议(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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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借款协议篇一
借款人名称:借款人名称: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电话: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
款。甲、乙双方按年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
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
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
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
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个工作日内将贷款。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期金额
1.年月日万元。
2.年月日万元。
3.年月日万元。
4.年月日万元。
第四条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2.3.。
第五条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本金利息
1.年月日万元。
2.年月日万元。
3.年月日万元。
4.年月日万元。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
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
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
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二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____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借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1、银行借款利息(详见甲方与借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_____。
4、居间服务费:_____甲方须在银行借款成功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借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借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借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借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三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_。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_____。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_____。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__________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计息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_________。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_________。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_________。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6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签署。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五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年字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年字第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
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
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方:借款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六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xx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2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5.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xx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七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中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4、借款与还款期限: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是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的预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年一定,第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7、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
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0、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提前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的计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利率万分之(大写)计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大写)计收罚息。
5、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往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担保人一份,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提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年季月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并在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5.1还款来源为____________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序。
金额序数年季月币种:第1期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第6期第7期第8期第9期第10期第11期第12期第13期第14期第15期第16期第17期第18期第19期第20期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6.1本借款由___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
d.各类举债、欠债;
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_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
(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
(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九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xx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2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5.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xx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十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十一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____年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________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期金额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第四条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2.3.
第五条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本金利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万元。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期、按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3项、第7项的情况时除外。本项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第2项的方式相同。
4.甲方未能按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乙方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书面通知时,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时,还应给予赔偿。
6.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帐户中扣收。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向银行借款协议篇十二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书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借款合同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名称:借款人名称: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电话: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币种: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期金额
1.年月日万元
2.年月日万元
3.年月日万元
4.年月日万元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2.3.
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本金利息
1.年月日万元
2.年月日万元
3.年月日万元
4.年月日万元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期、按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