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著读后感(实用17篇)
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进行思考和评价的一种方式,也是与他人分享阅读心得的途径。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是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推荐以下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领略文字的魅力和对人生的思考与启示。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一
在寒假中我和婆婆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三国》我认真地读了这本书,其中我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人物,比如:桃园三结义的刘备、关羽、和张飞三位仁人志士,为了共同干一番大事业,意气相投,言行相依,选在一个在桃花盛开的季节,举酒结义,对天发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还有勇猛的关羽,刮骨疗毒,传为美谈,刮骨疗毒是平常人做不到的,可是关羽却镇定自如,真是让人敬佩不已呀!
还有七擒孟获的诸葛亮,七擒孟获讲的是三国时诸葛亮出兵南方,将当地酋长孟获,捉七次放七次,使他真正服输,不再为敌。
看!三顾茅庐的诸葛亮和刘备,刘备三次去拜访诸葛亮,可诸葛亮避而不见,当刘备第三次远路去拜访诸葛亮,诸葛亮被刘备的诚意打动了,所以诸葛亮答应了刘备的`要求。
再看看!乐不思蜀的刘禅,也就是阿斗。本文写刘禅被俘至洛陽后竟然乐不思蜀的事迹,从文可见此人昏庸之一斑。
望梅止渴的曹操,据说:曹操在一次军事行动中,带领军队来到一个没水喝的地方,兵士们很渴,曹操便骗他们说,前面有梅子林,到哪里在梅子吃,可以解渴。士兵们听说有梅子可吃,嘴里就生出了口水,也就不那么渴了。
在说说,才高八斗的八斗,据说八斗是南朝诗人谢灵运,称颂三国魏诗人曹植时用的比喻,他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曹植】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二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记叙了从黄巾之乱到建立汉朝这一漫长历史时期所发生的轰轰烈烈的历史事件,是我国乃至世界上少有的历史为题材的小说佳作。
《三国演义》对人物描述是十分成功的。如对刘备的描述体此刻“仁义”二字上。刘备兵败后,带着百姓一齐逃难,众将劝刘备弃民逃难而刘备去却说:“你等欲陷我于不仁不义乎?”而对另一主人公曹操,作者则用奸雄二字来描述。曹操虽有远大的志向和聪明的头脑,但为了实行自己的霸业,不惜杀害忠良无数,还狂妄地高呼:“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人物描述观点鲜明。
读了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无论是黄巾之乱,诸侯相争,还是三国鼎立每次受苦受难最多的总是无辜的百姓。刘备尽管挂着“仁义”的牌子,但在逃难时曹兵追上无辜的百姓,尽情的屠杀,血流成河。苦果还是百姓尝。董卓迁都时火烧洛阳城三天三夜,还把居民迁往长安,一路上累死,病死的群众无数,洛阳城上火光冲天号哭不止。
读到那里,我悲愤至极,为什么必须要用战争解决问题?到底何时才能换来真正的和平?我也只能默默的为死去的亡灵悲哀。安息吧!愿你们的遭遇能唤醒那些腐朽的脑袋,愿世界早日恢复和平。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作者是任溶溶。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两个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不是不聪明,只是做事马虎,常常丢三落四;“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意与他人协调配合。“没头脑”当上工程师以后,设计了一座三百层的摩天大厦作少年宫,忘了设计电梯,到两百二十五层楼上去看场戏,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不高兴”呢,他跟人搭档演“武松打虎”,他扮演老虎,却总不高兴按照剧情的要求被武松打死,结果急熬了台下的小朋友。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太好笑了,害的我笑的刚长好的伤口都裂开来了。书里的主人公是两个小朋友,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妈妈说这个“没头脑”有点像我。书中主要描述了“没头脑”因为粗心,“不高兴”因为坏脾气而发生的一些故事。“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仙人,仙人把他们变成了大人,并让“没头脑”做了建筑工程师,“不高兴”做了演员。做了建筑工程师的.没头脑造了一做300层的少年宫,仅有楼梯没有电梯,最终只好走楼梯到225楼看“不高兴”表演武松打“虎”,爬了1个多月楼梯才到。“不高兴”演的是老虎,但他就是不高兴被打死,于是和武松大战了几天几夜,不明白是武松打虎,还是虎打武松,观众看的累死了,并且带的粮食也不够了。幸好“没头脑”认识到了他们俩的毛病,拽走“不高兴”找到仙人,求他把自我变回了小孩。从此,“没头脑”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细心的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也深刻意识到“粗心”这个毛病要不得,联想到生活中,我常常因为粗心大意导致考试漏做题目或者丢分,妈妈说:“粗心的毛病必须要改,有些设计师,设计图上多一笔少一笔,往往会导致一幢大搂倒塌。医院的医生缝伤口的时候,多一针少一针,病人要多吃很多痛苦的。”妈妈还告诉我前几天有位妈妈倒车时,因为粗心把自我五岁的女儿给压死了。我真替那个宝宝和妈妈感到悲痛,我觉得粗心实在太可怕了,所以我必须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从小养成做事认真细心的好习惯!我可不想等到我长大了因为粗心闯下大祸,所以和“没头脑”一样,趁着我还是小孩,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细心做好每一件事,和“粗心”说“再见”!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四
有这样一本创造了奇迹的书,为什么说它创造了奇迹呢?因为它记载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生育和死亡,而且它创造于十八至十九世纪之间,在那个时期,昆虫学家的“田野实验”是不被认可的,昆虫学家们只是将昆虫做成标本,睁大眼睛观察,却不考虑真正的昆虫的习性与本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敢于冲破传统思想的昆虫学家——法布尔。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
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
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
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
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
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
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
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
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
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法布尔的这部书,咋看起来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
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
”如此一段优美的文字正是出自法布尔之手。
因此,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总而言之,《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
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
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
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
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
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
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
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
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
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
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
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
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
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
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
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
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
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
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
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
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
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
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
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
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
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
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
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
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
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
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五
读书是唯一的娱乐。不把时间浪费于酒店、或任何一种恶劣的游戏,对于事业的勤劳,仍是按照必要,不倦不厌。为了大家学习方便,小编特地准备了文学名著的读后感5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欢迎借鉴学习!
今天的阅读课上,我阅读了《红楼梦》。第五回的“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是被我读过无数次的一部分。尤其是“金陵十二钗判词”。正册开篇即是一首写薛宝钗、林黛玉的诗,第一句是“可叹停机德”,毫无疑问,这是描画宝钗的诗句。“停机德”典出《乐羊子妻》,故事说的是乐羊子弃学回家,其妻见状立即剪断正在织的布匹,用一规劝乐羊子用功读书。于是后人用“停机德”来赞美封建恪守相夫教子的“妇道”的女子。用“停机德”来形容宝钗之德,恰倒好处。宝钗正是这样一个严格遵守封建礼法制度,并时常规劝宝玉走仕途经济之道的大家闺秀,贾府上下无不称赞她。然而曹雪芹在判词中却用了一个“叹”字,明显表达了对宝钗的否定态度。的确,按照曹雪芹民主、进步并带有资产阶级倾向的思想来看,这样一个封建没落贵族的维护者,应当作为民主进步思想的反例,给予否定。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待宝钗,她又是一个十分让人喜欢的人物形象。这个侧重点就是薛宝钗的人际交往能力。薛宝钗初入贾府不久,就博得了众多下人及其他贾府主子的一致交口称赞,这不是她生来就惹人喜爱,而是她出色的交际能力产生里她在众人心中的美好地位。
记得在几天前的军训中,我们听了沈主任的礼仪知识讲座,由讲座中提出的每一条标准来在薛宝钗的行为准则上做比较,会发现惊人的吻合。也就是说,薛宝钗的一言一行不仅在封建社会中符合礼法章程,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有大量的相符之处。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人文主义思想浓厚的社会,因此即将迈入社会的年青一代,能合理处理人际关系上十分重要的一条素质标准。因此,适当地在薛宝钗身上吸取一些正面的人际交往能力,也是可取的。现代思想越来越强调辨证看待问题,看待事物,因此,我们在否定应当否定的事物后,也应将有利的思想深入其中提取出来,合理利用。
第一次阅读《哈姆雷特》这部世界文学巨著,约估摸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学外语出身、很喜欢外国文学名著,又对我管教极严,规定了阅读书目,当时就选择了这本书。现在重新拾卷,想到《王子复仇记》书籍本身讲述的就是王子为父报仇的历程,而身为读者的自己又是在父亲的启发下接触此书的,于是,在翻开书本时,不禁为这种奇妙的偶然而产生一种近乎“百感交集”的感受。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在中世纪的北欧国家丹麦,故事的主人公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剧中人物也以丹麦王室和大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讲述了王子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艰辛历程。
作品的开篇地点是厄尔锡诺的城堡露台,借士兵和哈姆雷特挚友霍拉旭之口讲出了举国戒备的原因——先王与挪威王依决斗获胜而获得土地,挪威王之子急于为父报仇、招兵买马,引发丹挪两国争端以致战争阴云密布,为丹麦先王鬼魂出现的原因——“前世孽障未尽”做了交代,鬼魂也随之出现,游走在城堡露台。与孤独的先王形成对比的是,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在继承王位后迎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王后葛特露,举国欢庆新王大婚的盛景掩盖了先王逝世的悲痛。新婚之夜的宴会上,只有哈姆雷特一个人郁郁寡欢,为母亲的迅速改嫁而不满,“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还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她就改嫁给了我的叔父……”幽怨的情感溢于言辞之中。新王面对哈姆雷特的愁容,说出了“你是王位的直接继承者……我要给你尊荣与恩宠……”之类的话来安慰他,但无济于事。新王怀着对篡位的深深不安对哈姆雷特给予王位传承的许诺,妄图以此赢取哈姆雷特的忠诚,但实际对王子有着极大的担忧。而哈姆雷特对自己叔父的评价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功绩、德行远不如父亲并占有自己母亲的叔父,王子本人是极其蔑视和鄙夷的,这些情感中似乎也包含着对叔父取得王位合法性的某种怀疑。
在得知父亲鬼魂出现的消息后,哈姆雷特迫不及待地前往露台查证。果然遇见了鬼魂,而此前一直沉默的鬼魂的开了口:“必须替我报仇。”鬼魂向哈姆雷特讲述了先王遭到自己兄弟阴谋谋害、夺取王位和霸占爱人的可怕真相,悲剧就此埋下祸根。哈姆雷特心中的疑问得到了证实,复仇之路由此开始。
整部书是一个无比宽广的花园,而其中的每一节文字都是一个精妙的角落,随意翻到哪一页,都能找到你所赞叹不已的精妙文字。这就是本书的奇妙所在,浩瀚之中不失之于细节,天马行空而自有节奏。
这样的书,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次读起,都会有新的收获,体会到新的精妙之处,这就是经典的魅力。
我看了一本书——《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所写的,讲述了她童年在城南时的故事。
在北京的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一家。在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常痴立在胡同口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后来,英子帮助秀贞找到了小桂子。与秀贞相认后,带她去找爸爸。后来英子一家迁居,英子又结识了个朋友。为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不知道他是不是好人。英子捡到个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他,英子很难过。后来,兰姨娘来到林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她感情不对,很伤心,想了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他们俩相爱后乘马车走了,爸爸很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奶妈的丈夫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掉进河里淹死了,而女儿被丈夫卖人了,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不管自己的孩子而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被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
本书写了老北京形形色色,其间英子经历了成长,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走进故事:“疯女人”秀贞、好朋友妞儿、供弟弟上学而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道理的人。书中,英子用自己的眼光去看这个社会。对那些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天空中升起来的。她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她为了让人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祖国渐渐强大,地主现在也没有了,大家都生活在幸福的生活中。在《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一篇中我悟出一些道理:遇到挫折时,不能向挫折低头,要勇敢地向前。像我们学生,如果一次考试考砸了,不要害怕,要努力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好好读书,就能进步。
生命不在于长度,在于厚度!人生是美好的,会得到,也会失去。热爱学习,热爱生活,你会发现生活是美好的,就会发现人生的真谛!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狼王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之前读了很多小说,都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而《狼王梦》,却是一个比较悲凉的故事。虽然它是悲剧,我却从中深深感受到一份坚强而伟大的母爱。
在尕玛尔大草原上,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大公狼黑桑的遗愿,希望能将自己三公一母的狼崽培养成狼王。而上天仿佛总跟她作对,不断地给这位母亲带来一连串的不幸。紫岚最疼爱的是大狼崽黑仔,然而他才刚过半岁,就在一次意外中,被从天而降的金雕抓走了。看到黑仔的离去,我的心也跟着难过起来,我对妈妈说黑仔真可怜,妈妈却告诉我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开,紫岚才是伤心欲绝的人。她能不能面对这次打击呢?我继续读下去,紫岚并没有哭,她依然咬牙继续保护和抚养其他孩子,真是一位坚强的母亲!没过多久,二崽蓝魂又在一次学习捕猎中不幸踩到了冰冷的捕兽夹。母狼紫岚为了不让蓝魂惨死在猎人手中,她也相信比起失去自由,死亡才是狼的归宿,于是她带着巨大的悲痛,亲自咬住了蓝魂的脖颈,结束了他的生命。读到这里,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母狼内心的绝望。接连死去了两个孩子,紫岚却依然没有放弃,让她如此坚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黑仔和蓝魂离去了,紫岚把希望都寄托在三崽双毛身上。双毛生性胆小软弱,要把他培养成狼王,需要投入更多的心血。紫岚采取了激将法,每天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双毛,不断刺激他、激怒他,终于,双毛被逼急了,他狠狠扑向紫岚,咬住她一条腿和她拼命。紫岚失去了一条腿,却带给了双毛战斗的胆量。但是,最终双毛还是在挑战狼王的战斗中失败了,惨死在狼群的围攻之下。
千辛万苦养大的三个公狼崽,全都死去了,但是紫岚却从未掉过眼泪,只是咬咬牙,将内心的苦涩放在心底,自己默默地承担。正是这种伟大的母爱,才让紫岚如此坚强。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六
我当时就蒙了,心想:不会吧,这么难!到底怎么写呀?妈妈仿佛会了读心术,笑着对我说:“仔细想一想,老师在课堂有没有讲过相似的题?”我一想,说:有倒是有,不过老师讲的是三位数,这个是四位数不一样。”妈妈笑着说:“方法是一样的,自己琢磨吧!”妈妈转身去阳台看书了。
我心想:我不是刚看完《居里夫人》吗?居里夫人为了提炼纯镭,和她丈夫在棚屋夜以继日的工作了四年,我这点苦算什么?他们比我苦上万倍!失落可不是我的风格!我的“自信值”回复满了自言自语道:“老师提醒过为了使这个数最大,千位上得写9百位上得写8,而且能被九整除这样符合条件的只有:9801、9810、9837、9873、9846、9864,这几个数。其中9801不能被8整除、9810也不能被8整除、9837不能被7、8整除……这样计算下来只有9864符合所有条件所以答案是9864.”我把计算过程全都抄在书上,然后高兴的说:“妈妈!我算出来了,现在觉得非常简单,这么说我还要谢谢居里夫人呢!是她的精神影响了我!”妈妈笑着说:“不错,看来名人的影响要比我吵强!所以以后还要买更多这样的书。”哦!不就家里的书我都觉得太多了,再买我都受不了了!”听完我的这些话我和妈妈都笑了。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七
《美国悲剧》一书是西奥多·德莱赛(theodoredreiser)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克莱德·格里菲斯受社会上邪恶风气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的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一个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的准备阶段。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斯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克格斯厂内充当工头的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背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罗伯达。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期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
《美国的悲剧》是我所看过的一部比较感人的作品,社会的不良风气对一个人的影响如此之大,可以使一个人蜕变如此也是必然的。在一个物欲世界中要想保持自我是很难得,但我相信还是有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在世俗的世界中保留着自己的一份纯真和执着,我想他们是最清醒的。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八
光有爱是不够的!
这几天,我完整地通读了李镇西老师的这部己经打动过无数人的教育着作《爱心与教育》,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自己内心的感受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不是“感动”,而是“震撼”。李老师运用许多学生的原话真实地写出他怎样地爱学生,学生又怎样地爱他,真是让人感动。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尤其是读了李镇西老师的《爱心与教育》的手记,一个个感人肺腑的生动故事深深地吸引震撼着我。我更是对他万分崇敬。在“手记”里,李老师所具有的一颗童心令我仰慕,李老师对学生的爱心更是令我震撼!学生生日时亲手送上的一本书、一张贺卡、几句诚心的祝福,为学生办生日晚会,跟学生一起举行篝火晚会,一直关注高考落榜学生宁玮······令学生感动的同时,也折射出了师者崇高的师德风范,然而李老师却把这一切说成是“在还学生的债”,这是何等的难能可贵!“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而李老师时时都在收获!当看到学生精心准备的生日礼物时,那一刻,难道不是为人师者最大的幸福吗?什么叫享受教育?这就叫享受教育!而当一个教师能够真正在与学生的交流中获益,提升自己的时候,他收获的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李老师就是这样的幸福者!
书中最震撼我的是李镇西老师对教育的深思。对于工作多年的我来说,也想过该如何在课堂上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想过该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也想过该如何让学生喜欢我······但我从未想过,当我读到李老师的教育就是要“每一个从他手中走出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使我深深震撼了,这是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但这已深深融入到李老师的血液当中,成了李老师的教育追求。
所以他不仅仅在学生在校期间尽职尽责,即使在学生离开学校后仍牵挂着他们——所以他会给高考落榜的学生写信——“这个世界如同一个茂密的大森林:有高大的乔木,也有茂盛的灌木,有参天的巨树,也有缠绕的藤萝,有鲜艳的花朵,也有青翠的小草······但都在阳光下展现自己的勃勃生机。”他把学生比作“容器”,要向这个容器里面注入高尚的道德思想,美好的情操教育。让自己的学生幸福地度过一生——这是一种多么广阔的胸怀,多么博大的爱啊!
李镇西老师在《爱心与教育》一书中说“教师应把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感情投向那些极度缺爱的同学。弱势群体是不幸的,因为他们长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难以拥有健康、快乐、自信、向上的精神生活。如果我们能还他们以健康、快乐、自信、向上,那该是多好的教育!”是的,“爱”只一个字,但做起来谈何容易,那需要真心地付出。
《爱心与教育》让我受益匪浅,不仅知道了怎样跟学生怎样相处,怎样教育学生,同时,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小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该具备的“三心二意”。三心指爱心、信心、耐心;二意善意和诚意。我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好好反思,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时不忘李老师的警句,把教育工作认认真真的.做好!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九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特别敬佩武力高强的赵云,奸诈无比的曹操,镇定自若的孙权······但是,让我学习的人是诸葛亮,因为他是一个既聪明又有智慧的人,让我记忆深刻的计谋是“空城计”。
那一天马谡丢了街亭,诸葛亮十分气恼,军中又传来司马懿带十万雄兵杀向西城,诸葛亮大惊,但马上又镇定了下来,他坐在城楼上,悠闲地弹琴。十万大军一到,便看见诸葛亮坐在城楼上弹琴,司马懿怕中了埋伏,不敢前进,犹豫了一会儿,便撤退了。
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令我佩服,我现在真想透视一下他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构造的。
下面我们来说说关羽,关羽有一次为了保护刘备的家眷,假降曹操了,曹操想让关羽为自己做事,于是便用金子和权力来诱惑,但是,关羽并不接招,关羽的这种行为经常会被看成是宁死不屈的光荣精神,但在我眼里,这种行为是不给面子,会遭到报应的,然而,关羽又不给孙权了一次面子,所以被孙权杀害了,活该!
但是关羽的武功可是很厉害的,他温酒斩华雄的事迹酷毙了。关羽提刀上马,出营战华雄,一会儿就把华雄斩下马来,他提着华雄的脑袋,回到军营,一下就把华雄的脑袋扔到地上,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军中上下无不惊叹。
我敬佩他的勇气,那可不是匹夫之勇,而是不因为别人的经历而害怕的勇气。
在三国的风云里,每一场战争都是一局棋,走错一步,这局棋就很难再扭转局势。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
《茶花女》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个穷人的女儿,为生活所迫,沦为青楼女子。最初,她的生活一向放荡不羁、糜烂颓废。可是阿尔芒的感情改变了她,让她为感情宁愿放弃自我奢华的生活,为感情她甘于平淡。但她的完美愿望并未成真,最终,为了阿尔芒妹妹的幸福,她放弃了自我美满幸福的未来,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进行了无情的报复。最终,这位姑娘在贫病交加中死去。
《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感情,这感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青楼女子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感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青楼女子,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感情宁愿改变自我,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我的感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感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仅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并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述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感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我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终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十分高尚,虽然写青楼女子,但写得十分干净,也十分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状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忙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齐劳动,共同生活。之后,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忙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回到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回到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应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持续一种用心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应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
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
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孤独年迈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舍不弃,只身驾船赶赴人迹罕至的墨西哥海湾,终于在第五天钓上一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经过两昼夜的殊死捕斗,筋疲力尽的圣地亚哥最终降服了这条前所未见的大鱼,并把它绑在了小船的侧舷上。夜色降临,遍体鳞伤的圣地亚哥满怀喜悦地返航,却没料到,看似平静的海面上,一大群饿疯了的鲨鱼正循着血腥味尾随而来,老人费全身力气,筋疲力尽的把鲨鱼杀死,把死鲨鱼栓在小船后面,拖回来享受果实。展示了进取者与自然搏斗和人的不屈性格,胜利者的喜悦。然而,老人把鱼拖到岸边,死鲨鱼却剩下一架空骨头架子.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矗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父母、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自从我读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才更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海伦对光明那热切的渴望和对人生的感慨,让读过这本书的人和她一起分享海伦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书字里行间,无不洋溢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戒世人应该珍惜享有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看尽世界的一切景观。海伦·凯勒想看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梦。
"要是人把活著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漫无目的地游玩著,他们追求的生活还不如那些乞丐,至少还知道去要饭。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于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靠知识才能生存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如果我们可以好好学习,让学问把大脑给占据的话,就可以为以后的道路铺上一层石头了!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文学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这个寒假里,爸爸从书店里给我买来了许多本《儿童文学》。翻开这些书,里边有很多吸引人的故事,我便对这些书爱不释手。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回来吧,伙伴》。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主人公全子、明子、自成去采榛子了,三个小伙伴来到了茂密的榛子林里,明子被马峰蜇得看不清东西,迷路了,自成嫌明子走得慢,想丢下明子和全子一起走出山林,但全子坚决不同意,全子要陪伴在明子身边,自成离开了两个小伙伴,独自走出了山林。最后,全子为了保护明子,被狗熊吃掉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助人为乐、为他人着想的道理。全子的这种精神是值得大家学习的,是会让人永记心间的。
《儿童文学》这些书,经常会登这样动人心弦的好故事!而且《儿童文学》每篇故事的作者都会将动作、神态和心理等描写的非常细致,把书中的人物写的好像就在我面前,使我学到了许多写作方法,我更爱看《儿童文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