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查讲话(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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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查讲话篇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会,主要是针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刚才,?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近一个时期,我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和建筑物桥梁坍塌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党和政府形象带来了损害。从南阳的情况看,虽然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仍然相对薄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屡禁不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真、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仍很突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常怀忧民之心,恪尽为民之责,坚持不懈的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广泛深入、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坚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我市安全生产大局平稳。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下半年推动安全生产的有效载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按照省、市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搞好以铁路、桥梁为主的交通运输领域、以井采矿山和尾矿库为重点的矿开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住房建设项目为主的建设领域的隐患整改力度,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
(二)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对矿山、尾矿库、水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地质灾害多发区段等进行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要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加强汛期值班,对危险的环节和部位要落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按规定储备抢险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要果断处置,减少损失。
(三)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要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行动、部门联合、集中执法”的要求,采取明察暗访、奖励举报、联合执法等方式,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活动严重的地区要进行集中整治,实施重点打击。要强化县乡和部门的打非责任,对每一起非法生产建设行为都要坚持责任倒查,切实压缩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生存空间,净化安全生产环境,防范事故发生。
(四)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市安监、国土、公安、电力、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做好道路和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公安、消防、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做好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住建、规划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切实防止重点行业发生问题。
(五)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及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工持证上岗规定,对人员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对企业停产整顿;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是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抓具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抓好县乡两级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行业指导,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真正讲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强化督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市政府派出的10个综合督导组要按照分工,继续进驻县区和市属两属企业,对县区政府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市政府综合督导组每月督导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至少抽查2个乡镇(街道)12家重点企业。督导要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落实。三是严格问责。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各级安委会对本级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综合考评机制,引导各单位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过程,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非法违法事故跟踪督办和通报等制度。坚持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要依法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认清安全生产形势,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安全督查讲话篇二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消防安全日益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所重视,对消防安全的督查做一个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消防安全督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1月20日至22日,由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对各乡街办20xx年度消防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乡街办均能按照《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开展全年的消防工作,完善了组织领导机构,健全了消防工作制度,制定了详实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联合辖区多部门力量开展了缜密的隐患排查整治,按属地管辖原则,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基本划分。其中楼办、东办、吕办、洛办、梅溪乡等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书记、主任亲自安排工作,率队检查,并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辖区火灾形势日趋稳定良好,工作台账资料齐全,全年工作开展有声有色;东办、梅溪乡举办了影响力较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楼办在岳阳楼、望办在广济医院积极谋划承办了大型消防演习活动;郭镇乡未雨绸缪上半年14个市政消防栓全部安装到位;枫办消防工作较去年有重大突破,率先建立完善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平台;五办、站办投入大量的行政力量和专项宣传经费,突出五小场所、商(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遏制了小火频发的势头;王办、三办结合对学校周边消防安全环境治理,针对辖区“城中村”普遍存在的特点,落实房东主体责任,联动派出所加大了对出租房的安全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消防安全有待加强。经检查大部分乡、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一岗双责”没有落地生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未真正落实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大,深度不深,隐患治理过程中存在“大推小动、不推不动”的被动局面。网格化管理质量不高,大部分乡(办)仅停留在表格阶段且不规范、不完整,郭镇乡、站办、三办、王办、洞办、城办、金办等未对网格内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网格化管理工作资料台账不齐全,通过网格力量排查火灾隐患的格局仍未形成。社区、村、组开展检查不经常,检查记录信息不全、缺项漏项,消防安全管理仍然存在大量的盲区和空白。楼办网格化排查记录不全,吕办、望办等单位个别社区未粘贴村(居)民防火公约,望办、洛办、郭镇乡、五办、三办、奇办等单位没有消防宣传栏或橱窗;金办、站办等单位未定期召开季度联席会议,或已经召开但未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等资料性文件,或会议记录内容与辖区情况不符。
二是消防基础建设依旧薄弱,消防疏散演练活动不落实。大部分乡、街道办事处消防基础设施仍旧滞后,楼办抽查个别社区办公场所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与城市发展和管理不相符,特别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距国家有关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吕办、站办、三办、王办、洞办、城办、奇办等单位个别社区未成立义务消防队,其他乡、办本级应急救援队伍、志愿消防队和社区、村义务消防队虽然成立了,但没有进行有效整编管理,有名无实,关键时刻不能发挥应急作用,洛办、枫办、无疏散演练活动记录。
三是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不平衡。吕办、东办、洛办检查辖区单位在百家以上,其他乡、办检查单位数相对较少,三办抽查社会单位(铂卡精品)存在火灾隐患,特别是区政府在4、7、11月份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后,个别单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除少部分单位综合台账资料齐全规范、条理清晰外,其他单位网格化信息台账和排查整治台账不齐全、不规范。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乡、街道办事处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成效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其相关责任。
2、加强培训,提高全区消防队伍水平。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街办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乡街办要组织辖区内的社区、行政村、部门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各乡街办政府、基层派出所要利用日常走访的契机,逐门逐户的做好宣传教育,坚决打牢基层消防基础。
3、加大投入,大力完善消防设施建设。要将消防工作置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消火栓、消防队、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各乡街办要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中,重点落实乡街办消防队伍建设经费和消防宣传经费,提升辖区整体火灾防控能力和灭火应急能力。
为检查各相关单位、乡镇迎接国务完消防工作考核的部署情况,根据汝政办电〔20xx〕4号文件要求,5月17日至19日,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全县14个乡镇及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文体广局等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重点对上级消防考核内容,根据各单位的职能,采取差异化方式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消防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
工作方案。
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了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南洞乡、泉水镇、三江口镇、大坪镇及时调整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消防专干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思路清晰推进力度较大特别是大坪镇投入资金开发了网格化排查软件效果明显值得推广。
(二)队伍建设有力。各乡镇都成立了专(兼)职消防员队伍,做到了有花名册、有通讯录。其中大坪镇、南洞乡、泉水镇、井坡镇、热水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力度强,软件资料齐(有出警记录、器材登记本),大坪镇还对专职消防器材室进行了重新装修。在专(兼)职消防员队伍点阅中,大坪镇、热水镇、南洞乡、文明瑶族乡队伍出动迅速,人员齐整。
(三)器材配备到位。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不断加大了经费和装备的投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乡镇消防车性能完好。经济开发区、南洞乡、泉水镇、集益乡、濠头乡器材室较规范,做到了制度上墙,室内干净卫生;南洞乡消防设施器材全部按规范标准配置,文明瑶族乡除配备常规器材外,还配有抽水泵、吹风机等;暖水镇还在镇区新建公路增设了消防栓;县文体广局在辖区所有文物古建筑粘贴了国家文物部及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濂溪书院新建了三个室内消火栓;卫计部门所辖的县中医院自动系统基本修复到位,微型消防站按要求建设到位且标准较高,县教育局所辖思源学校及六中也完善了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少数乡镇和单位没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无专门的文件夹(盒),存在资料不完整、不齐全、不够规范的问题。部分乡镇没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在器材管理、存放方面还需加强。特别是土桥镇、卢阳镇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土桥镇未明确消防专干,未进行会议部署,无任何资料体现迎检工作。卢阳镇因人员变动未交接好工作,资料都找不到,要求建立四个社区的微型消防站,只建立了濂溪、朝阳两个,且配备的器材简陋,巡查资料过于简单;濂溪书院线路老化严重,且电线裸露在外,存有较大隐患。大部分单位未将消防工作(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督导检查中。大部分乡镇未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同级综治或社会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的体现。学校、养老院均未办理相关消防行政审批,未依法取得消防许可手续。
(二)巡查检查不够规范。大部分乡镇和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无检查记录或检查记录不详细、不规范。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和单位只有简单的巡查台账,不能真实的反应出存在的隐患以及解决办法。
(三)未落实网格化管理。部分乡镇网格员未开展隐患排查,没有开展消防宣传,未建立相关检查记录及台帐,土桥镇、热水镇未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分网格。
(四)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少数乡镇和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对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和单位把消防宣传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制定消防宣传方案,缺少宣传照片、影像资料。
三、下一阶段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中,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消防工作的专项检查督导。加强制度建设,相关制度要按要求上墙;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器材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摆放有序,一目了然;要注重资料归档工作,资料收集要齐全规范。
(二)进一步强化巡查检查。要正确对待巡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巡查力度,将发现的隐患记录在册,要及时督促整改,通过下达整改。
通知书。
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检查走过场、走形式,认真对待每一次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各乡镇要把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消防工作的重头戏,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人员、车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办公场所、软件台帐资料齐全,特别是消防车,各乡镇至少购置一台。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因时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例如,可以结合综治民调、精准扶贫走访等进行宣传,还可以利用赶集等群众聚集度较高的时段,通过贴标语、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附:消防迎检工作督察情况表。
为保障各市场安全稳定运行,5月11日,由樊红平副主任带领相关人员组成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对中心各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如下安全隐患:
一、潺陵市场:
1、市场内消防通道堵塞严重;。
2、灭火器配备不足,有部分药粉过期,需更换;。
3、市场内无消防栓;。
4、加强市场消防安全巡查力度,增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二、天洁市场:
1、灭火器药粉过期,需更换;。
2、消防栓内器材残缺,需配齐;。
3、市场内有私接电线现象。
三、大市场:
1、市场内囤积大量废品,存在安全隐患;。
2、市场内无灭火器、无消防栓;。
3、市场内有电线乱搭乱接现象。
四、农批市场:
1、市场内囤积大量易燃物品,乱摆乱放;。
2、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3、市场内无灭火器、消防栓无水;。
4、开发商没有将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制度。
五、桥东市场:
1、灭火器药粉过期,需更换;。
2、市场内无消防栓;。
3、市场内有私接电线现象。
希望各所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检查出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确保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x县市场服务中心。
年5月11日。
安全督查讲话篇三
9月13日,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区领导带队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贾发[20xx]38号)文件,根据区主要领导的要求,将安全隐患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要求9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销号。
截止目前,多数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将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并将结果上报区安委办进行网上销号。但还有少部分单位没有上报整治结果,无法销号,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的17家单位99条安全隐患,区教育局主要负责的10家单位10条安全隐患未能督促整改到位,未按区委、区政府38号文件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所公示的安全隐患未能如期整治到位并销号。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教育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每条隐患,按隐患治理“五落实”的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尽快明确时间表,在11月底前将整治结果按要求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进行网上销号。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区政府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涉及的17家隐患单位: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贾汪区老矿金海湾浴所、徐州市贾汪区老矿今乐美休闲娱乐会所、徐州百大超市有限公司贾汪购物中心、徐州天天爱客来商贸有限公司、贾汪文化大厦、徐州市好宜家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徐州市贾汪区芳顺百货便利店、徐州市贾汪区金湖世纪华联超市青山泉加盟店、徐州徐轮橡胶有限公司、玛蛊酒吧、徐州市润宏商贸有限公司贾汪上海华联超市大泉店、徐州市友冠商贸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徐州建平化工厂、徐州天擎精细化工公司。
区教育局涉及的10家隐患单位:大吴贝贝乐幼儿园、大吴闫庄幼儿园、耿集曹庄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艺海幼儿园、青山泉后柿幼儿园、榴园幼儿园、影山幼儿园、汴东幼儿园、高庄幼儿园。
安全督查讲话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19年12月31日)。
元旦前夕,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部署会,决定利用春节前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刚才,寿斌同志宣读了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对大家作了业务培训辅导;孝斌同志讲了纪律要求。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就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党***、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11月22日、12月7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和当前以及明年有关工作。近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同时,坚持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狠抓五项攻坚和集中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春节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剧增,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增多,火灾风险等级升高,生产经营活动步入旺季,各类事故隐患聚集,各种不利因素交织,全市安全生产面临着十分严峻复杂的形势。通过深刻分析今年各类事故发生原因,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还面临许多问题。一是工作统筹有欠缺。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还不能很好的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抓安全忽视发展,抓发展忽视安全。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种会议多、检查考核多,工作千头万绪,保民生、保稳定任务重,极易出现安全监管空窗、思想麻痹松懈,甚至顾此失彼现象。二是责任落实有死角。一些县区和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监管有漏洞、有盲区。面对经济下行,一些企业不愿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三是监管执法不严格。有些县区和部门安全检查执法重形式、走过场、送人情,只查问题不执法,怕得罪人,不敢动真碰硬,或选择性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
明年经济下滑态势明显,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安全生产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今年发生的白河、恒口两起较大事故,其中恒口中毒窒息事故调查已延期至明年,结论要到明年才能出来,这就意味着2020年还未开始就有了一起事故。越是处于不利形势,越要高度警觉,提高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做好稳增长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不要”带血”的gdp。必须变被动为主动,增强工作前瞻性、预见性,以中省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集中化解各类风险,为全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总体目标是,”四项指标”明显下降,2020年全市不再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
二、动真碰硬,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一)把行动搞准。督查组各位同志要准确把握此次专项督查的目的、意义、重点和基本要求,坚持原则查、带着问题查,做到心中有数。要按照人员分组,对所负责的领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的督查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通过督查检查,真正把问题查实、查准、查清楚,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现场督办、现场解决、一个不拉。一是查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压力最大,要重点检查”三超”、疲劳驾驶等违章营运、违规驾驶行为监管是否到位,重要路段、重点时段隐患整治是否完成等。二是查烟花爆竹。春节期间是加强烟花爆竹监管的重要时段,要全面检查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全面做好禁售、禁燃等工作,商贩一律不得上街销售。三是查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商场、”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等消防措施是否落实,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查处等。四是查取暖安全。时值取暖高峰期,部分居民和搬迁户采用较为传统的燃烧煤炭、木炭等方式取暖。要检查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五是查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有无违规操作行为、是否执行严格的安全措施等,特别是春节期间不放假的工地,要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加强监管。六是查企业生产安全。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必要安全投入是否到位、隐患问题是否整治、员工教育培训是否开展等。对停产、半停产企业也要一个不拉的进行检查。同时,对教育、旅游、电力、特种设备、矿山、水利、油气运输等行业领域,也都要深入开展督查检查。
(二)把行动搞实。按照”集中、彻底、严格”的基本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一是内容要实。总体原则是同一行业、同一企业不重复检查。管理层面检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工作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执法检查是否开展,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相关处罚是否到位,等等;企业层面检查必要安全投入是否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隐患问题是否整改,违规处罚是否到位,等等。特别是高危行业、重点企业、重要场所,要检查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工人有无持证上岗,车间有无生产记录,等等。二是过程要实。对行业、企业要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检查,包括生产环节、管理环节、制度环节等。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放过每一个行业和领域,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设施和设备,不放过每一个隐患和漏洞。逐单位、逐企业检查,既不压缩检查时间,也不减少环节,真正沉下身子,把督查检查搞实。三是作风要实。督查组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不得增加基层负担。督查所到之处,必须做到”既查清问题、又处罚到位”。每到一处,都要有现场核查记录,包。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括隐患是什么、处罚是什么。检查记录一式四份,检查对象一份,当地政府一份,市级主管部门一份,市安委办一份。这里强调一下,凡督查检查过的企业,因工作粗心大意,或处罚不到位,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必须按督查检查人员工作失职对待,实施责任追究。检查过程中,要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融服务于检查之中,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的把企业关停,要通过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生产经营。对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坚决予以关停,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
(三)把行动搞严。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一个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严执法。督查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不留情面、决不手软。通过现场督查,使走过的每一个行业、企业都成为放心行业、放心企业。一是要求要严。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兵把口,严格督查,一查到底。要本着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对市安委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纪委监委对各督查组的工作落实、工作作风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履职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彻查,严肃追究督查人员责任。二是执法要严。要把督查和监管重点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倾斜,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违”、无证生产、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该关停的关停,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严厉处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现场执法,绝不允许以整改代替处罚,甚至”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对发生较大事故企业,以及反复出现问题、违法违规严重、多次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打掉侥幸心理。
三、强化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抽调人员多、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严,特别是市纪委监委全程开展执纪监督,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希望大家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要求高标准完成任务。
一要尽职尽责。各抽调人员在督查期间,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接受各督查组组长的领导,集中精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专门听取各综合督查组和专业督查组工作情况汇报。对查不出问题的督查组,要派员进行复查,复查一旦发现问题,市纪委监委要对督查组进行纪律调查。
二要从严追责。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围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履职档案。对履职不力,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中省市有关规定,一律严肃问责追责。要注重督查结果、考核结果运用,2019年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件件有结果,该考核扣分的一律扣分,绝不允许搪塞搪塞着就过去了。要通过严厉的处罚,达到触及思想和灵魂的目的。
三要注重宣传。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加强专项行动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要发挥媒体教育、引导、监督作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认真治理的行为,进行大胆曝光和揭露,从而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督查组到企业检查,要张贴告示,写明督查内容和目的,公布市安委办和督查组组长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做到有案必查。
四要长效监管。安全生产靠的是自觉意识,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把功夫下在平时。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17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各促使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管好各领域的安全。
同志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一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系数高十分。希望督查组全体成员牢固树立民本意识,恪守民生情怀,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督查讲话篇五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督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局8月24日安全生产推进会,8月27日至9月9日,由局纪委郭书记牵头的安全督查组,采取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抽问、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单位都及时传达市、县和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机构并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有检查记录、整改验收资料完善归档。从检查来看,总体效果明显,反应迅速、人员到位、主动作为。工作突出的单位有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工作迟缓的单位是航运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县运管所。
1、对龙祥运输公司、江阳车站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限时内未整改完毕。
(二)县路政大队。
1、安全隐患排查里程桩号与整改、验收资料不一致、轨迹体现不完整。
2、对新排查出的6处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三)县养路段。
1、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未形成完整的轨迹闭合。
2、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现场检查、指导较少。
3、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
(四)县海事处。
1、对旅游船舶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2、安家坝、星光大桥建设施工未办理水工许可证。
4、内业资料建设有待提高。
(五)航运公司。
1、安全会议未记录传达局安全推进会内容。
2、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有待提高。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六)运输企业。
1、平安运输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2、腾达、巨川运输公司未建立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资料不完善(没有影像资料体现)。
3、巴运集团159队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隐患整改推。
进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8.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网双线”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进一步扎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细化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一线操作层面,逐一进行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按时按质抓好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建设,选用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内业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四式”管理建好台账,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验收轨迹清晰,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各单位务必在20xx年9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安运股。联系电话:;下一步局督查组实地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单位启动约谈机制、严究其责。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年9月14日。
9月13日,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区领导带队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贾发[20xx]38号)文件,根据区主要领导的要求,将安全隐患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要求9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销号。
截止目前,多数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将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并将结果上报区安委办进行网上销号。但还有少部分单位没有上报整治结果,无法销号,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的17家单位99条安全隐患,区教育局主要负责的10家单位10条安全隐患未能督促整改到位,未按区委、区政府38号文件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所公示的安全隐患未能如期整治到位并销号。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教育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每条隐患,按隐患治理“五落实”的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尽快明确时间表,在11月底前将整治结果按要求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进行网上销号。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区政府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涉及的17家隐患单位: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贾汪区老矿金海湾浴所、徐州市贾汪区老矿今乐美休闲娱乐会所、徐州百大超市有限公司贾汪购物中心、徐州天天爱客来商贸有限公司、贾汪文化大厦、徐州市好宜家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徐州市贾汪区芳顺百货便利店、徐州市贾汪区金湖世纪华联超市青山泉加盟店、徐州徐轮橡胶有限公司、玛蛊酒吧、徐州市润宏商贸有限公司贾汪上海华联超市大泉店、徐州市友冠商贸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徐州建平化工厂、徐州天擎精细化工公司。
区教育局涉及的10家隐患单位:大吴贝贝乐幼儿园、大吴闫庄幼儿园、耿集曹庄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艺海幼儿园、青山泉后柿幼儿园、榴园幼儿园、影山幼儿园、汴东幼儿园、高庄幼儿园。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xx〕25号)的要求,决定在12月12日-16日全省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生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呈现良好形势。
(二)掌握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日常执行情况,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预防工作。
(三)全面掌握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省安委会组织的全省综合督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查组随机对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由当地提供目前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从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检查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需填写《环境风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情况表》(附表)。
(二)台账档案检查:20xx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展情况、检查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
》要求,从当前至20xx年2月28日止,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大检查,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岁末年初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市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事故隐患要坚决督促和监督整改,对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20xx年度环境安全。
工作总结。
报告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安全督查讲话篇六
各位朋友,同志们:
上午好!刚才,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对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派出所所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动员部署,并抓好落实。近期,全国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先是“4.25”大兴火灾,接着是“5.1”吉林通化火灾,不久前,我们区田村路半壁店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又发生大火。这些火灾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没有发生在我们地区,但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总的来说,我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地区相关部门以及社区、企业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同志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相对平稳。但也不可否认,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违法违章建设、无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意识淡漠等问题同样大量存在,小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更不能骄傲自满,否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悲剧就会毫不留情,在我们地区上演。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严密组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要加强领导,深入动员,周密部署。各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上阵,参与制定可行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要加强宣传,群防群治,确保效果。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安全意识;要广泛发动群众、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三是要明确职责,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各相关科室及执法单位要按照职能定位以及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开展“七个严查”,落实“七个一律”,督促“六个确保”,突出重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出租房屋、六小单位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查处力度。
四是要加强协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地区各执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行动,提高专项行动效率。执法部门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同时,要对依法经营的企业加大指导帮助的力度,通过检查指导,切实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的根本目的。
二、常抓不懈,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关系到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幸福的最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各位负责人特别是企业经营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学习提高管理能力,加大投入打牢安全基础,积极行动落实工作制度。
二是要从行动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不断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采取有效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建立安全评估和考核、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或者说根本上还是要依靠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时,要重视通过整治,切实督促落实《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精神,充分发挥各楼宇安全生产管理单位的主动性,明确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职责,彻底改变政府包办代替、以查代管、单纯为消除有限的安全隐患而检查的陈旧观念、落后思想。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提高执法力度,打击各种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不断创新,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全面依托地区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基础,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之间实现全覆盖、无缝对接,为真正落实属地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打通安全生产工作微循环。
二是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信息沟通和数据快速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各执法部门、街道、企业之间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的共和一体化,特别是实现检查信息的公开与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要逐步改变政府管理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指导帮助力度,通过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四是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状态评估体系,建立动态的、可监控的评估体系,实现科学、公开、公正的安全生产状态评估。
五是要创新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在企业与最基层政府之间建立起常态化的、命运相关的联系。
通过对以上几方面的摸索,逐步建立起:严厉打击“非法”与积极服务“守法”相结合、随机检查与动态评估相结合、属地管理网格化与信息沟通网络化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充分依靠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减少对随机性专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依赖,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是一人头痛大家吃药的现象不断发生。
最后,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切实抓好本次专项整治,并且以此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新起点,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被动状态。同时也欢迎大家畅所欲言,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献计献策,群策群力打造“平安街道”。
安全督查讲话篇七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加快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把施工人员生命重于泰山,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强化专项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了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公司连续三年获得临沂市建设工程质量奖"沂蒙杯",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安全生产是的经济效益。今年是我公司成立以来开工项目最多、档次水平、投资额度的一年,东方万象城、东方壹品、东方丽景、城市花园十一期、东方御景、星城国际等六大项目遍布县城东西南北,形成了全城六盘联动的盛世局面。截至九月份,所有在建项目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司纳税2523万元,超过去年全年的总额,同比增长58.9%,居全县第12位,民营企业第4位,同行业高居第一位,是全县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中增幅的。
在今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各级领导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细、实",抓管理,重奖惩。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岗位职责、标准明了、程序清楚,同时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真正做到依法治企、科学管理。实行重奖重罚的奖惩机制,调动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积极性。
二是抓好现场管理。突出风险动态管理,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对重点环节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提高公司整体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结合企业6s日常检查,加强安监人员的监护力度,重点部位设专人监护,各施工点设专人加强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紧抓经济效益的同时保障安全生产。
三是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备设施方面加强监管力度。对公司的各种施工设备设施,严格按照安全性评价要求进行严密细致的检修,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新聘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坚决杜绝安全素质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司工作,堵住事故的源头,对于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劳动保护用品投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四是加强公司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继续坚持每周一次的专项安全分析会议,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查找隐患,分析不安全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层层落实到人,及时堵塞漏洞,保证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也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在加快县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肩负的担子更重,承担的责任更大,但发展的机遇也更多。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以"零伤亡、零伤害、零事故"作为我们全年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管理手段,完善各种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公司生产安全平稳运行,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苍山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有为、苦干实干,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安全督查讲话篇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负责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以下简称监督档案)是指监督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形成的,以反映监督活动为主要目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工作记录、报告、影音资料及其它文件的总称。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记载,应真实、准确、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条 监督注册
(一)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二)监督机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三)全省监督档案注册号按以下格式统一编制:
xx(设区市代码)-xx(县市区代码)-20xx(年份)-xxxx(顺序号)
设区市代码见附件一,设区市所属县市区代码由设区市监督机构自行确定,报省质监总站备案。
(四)监督机构按规定核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
第六条 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制定,经监督机构的分管负责人审批,结构复杂、大型或重点工程等项目应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 监督交底
监督交底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制定及保存,并在开工前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交底。
第八条 监督抽查(巡查)及监督抽测记录
监督机构应按规定抽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并填写相关记录。
(一)监督抽查(巡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抽测记录。
(三)质量问题调查笔录。
(四)《建设工程不良质量行为记录》。
(五)《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隐患)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质量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建议书》、《建设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六)质量整改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七) 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第九条 竣工验收监督
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填写相关记录:
(一)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二)竣工验收监督《重新申请竣工备案(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质量整改回执及相关文件资料等。
(四)其他附件。
1、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报告;
(1)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人员名单和验收方案》;
(2)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质量检查合格文件》;
(5)设计单位《质量检查合格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有关文件资料。
(五)工程建设永久性标牌照片。
(六)与监督工作相关的图片、影音、文字等重要文件资料。
第十条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编写,经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查,报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
监督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抽查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实体抽查情况、主要材料设备抽检情况、发现质量问题与整改情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各级监督机构应建立和完善监督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应设专人负责监督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确保监督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科学建档、安全保管及合理利用。
项目监督负责人负责所监督项目监督档案的建立、整理、立卷、移交工作。
第十二条 监督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并签发监督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归档。
第十三条 监督档案应按单位工程立卷,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顺序装订整齐,按统一格式装订封皮和目录。所有文字、表格、图片粘贴等应使用国际标准a4号纸。
第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档案室,配备档案柜。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光、防水、防潮、防虫、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设区市级监督机构档案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县(市)级监督机构档案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符合以下规定
(一)国家及山东省重大工程、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标志性工程、特大工程长期保存。
(二)大型工程保存十年。
(三)一般中小型工程保存五年。
第十六条 监督机构应推行质量监督工作计算机管理,并将监督档案管理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关重要书面文件应同时转化为电子文件保存,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
第十七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情节严重的应追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 监督机构应将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各级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认定管理的考核内容。
第十九条 有关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档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使用单位在使用起重机时要建立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说明;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的使用状况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记录和使用登记证明。
起重机定期检查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不同类型的起重机械检验周期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流动作业的起重机异地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检验周期等要求向使用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登记部门。
旧起重机要符合具有原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注销证明,新单位的使用登记证明,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的要求,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作记录的规定,在承租期间对起重机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记录,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禁止使用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
安全督查讲话篇九
6月15日,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处长康斌率督查组到芦溪县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市煤监局局长刘培圣、副县长欧阳卫华陪同督查。
当天上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了芦溪县银河花炮厂、萍乡市硕森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督查组听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翻阅了相关资料台账,并深入厂区,实地查看了企业领导带班、进出厂登记管理、库房仓储、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视频监控、隐患排查等情况,详细询问了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购销以及产品质量情况。督查组对芦溪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和企业整顿改造提升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现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当天下午,督查组对南坑镇赵家煤矿、银河镇长冲煤矿二号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详细询问了煤矿的停产整顿情况及驻矿人员值班情况,在仔细察看停产煤矿井口、矿区办公值班区域后,督查组充分肯定了芦溪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
督查组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落实到行动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及时清除事故隐患,不留盲区,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1月20日至22日,由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对各乡街办20xx年度消防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乡街办均能按照《20xx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开展全年的消防工作,完善了组织领导机构,健全了消防工作制度,制定了详实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联合辖区多部门力量开展了缜密的隐患排查整治,按属地管辖原则,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基本划分。其中楼办、东办、吕办、洛办、梅溪乡等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书记、主任亲自安排工作,率队检查,并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辖区火灾形势日趋稳定良好,工作台账资料齐全,全年工作开展有声有色;东办、梅溪乡举办了影响力较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楼办在岳阳楼、望办在广济医院积极谋划承办了大型消防演习活动;郭镇乡未雨绸缪上半年14个市政消防栓全部安装到位;枫办消防工作较去年有重大突破,率先建立完善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平台;五办、站办投入大量的行政力量和专项宣传经费,突出五小场所、商(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遏制了小火频发的势头;王办、三办结合对学校周边消防安全环境治理,针对辖区“城中村”普遍存在的特点,落实房东主体责任,联动派出所加大了对出租房的安全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消防安全有待加强。经检查大部分乡、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一岗双责”没有落地生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未真正落实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大,深度不深,隐患治理过程中存在“大推小动、不推不动”的被动局面。网格化管理质量不高,大部分乡(办)仅停留在表格阶段且不规范、不完整,郭镇乡、站办、三办、王办、洞办、城办、金办等未对网格内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网格化管理工作资料台账不齐全,通过网格力量排查火灾隐患的格局仍未形成。社区、村、组开展检查不经常,检查记录信息不全、缺项漏项,消防安全管理仍然存在大量的盲区和空白。楼办网格化排查记录不全,吕办、望办等单位个别社区未粘贴村(居)民防火公约,望办、洛办、郭镇乡、五办、三办、奇办等单位没有消防宣传栏或橱窗;金办、站办等单位未定期召开季度联席会议,或已经召开但未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等资料性文件,或会议记录内容与辖区情况不符。
二是消防基础建设依旧薄弱,消防疏散演练活动不落实。大部分乡、街道办事处消防基础设施仍旧滞后,楼办抽查个别社区办公场所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与城市发展和管理不相符,特别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距国家有关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吕办、站办、三办、王办、洞办、城办、奇办等单位个别社区未成立义务消防队,其他乡、办本级应急救援队伍、志愿消防队和社区、村义务消防队虽然成立了,但没有进行有效整编管理,有名无实,关键时刻不能发挥应急作用,洛办、枫办、无疏散演练活动记录。
三是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不平衡。吕办、东办、洛办检查辖区单位在百家以上,其他乡、办检查单位数相对较少,三办抽查社会单位(铂卡精品)存在火灾隐患,特别是区政府在4、7、11月份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后,个别单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除少部分单位综合台账资料齐全规范、条理清晰外,其他单位网格化信息台账和排查整治台账不齐全、不规范。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乡、街道办事处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成效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其相关责任。
2、加强培训,提高全区消防队伍水平。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街办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乡街办要组织辖区内的社区、行政村、部门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各乡街办政府、基层派出所要利用日常走访的契机,逐门逐户的做好宣传教育,坚决打牢基层消防基础。
3、加大投入,大力完善消防设施建设。要将消防工作置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消火栓、消防队、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各乡街办要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中,重点落实乡街办消防队伍建设经费和消防宣传经费,提升辖区整体火灾防控能力和灭火应急能力。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和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11.25”、“11.27”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安委会按照“四不两直”的督查方式,于11月28日对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的总体情况。
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的方式督查了部分县市区,抽查检查了煤矿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4家。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个别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督查组已经责令存在问题的永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雷家冲煤矿立即停产整改;暂扣了庆泰烟花鞭炮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引导企业按要求有序退出。责令明维鞭炮烟花出口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隐患立即整改。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个别烟花爆竹企业存在如下安全隐患:一是部分工房存在超量存放或生产。二是导静电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是已失效。三是机械装药工房电线套管未使用金属管、后侧无防护屏障和导爆口。四是现场生产未使用铜制工具。五是生产工房内烟火报警器数量、灭火器数量与工房定置图不一致。六是现场生产作业人员棉质工作服外套有易起静电化纤服装。七是部分工房如组装车间和装药车间内超药量作业。八是现场资料检查,成品流向登记记录不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和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等中央领导和杜家毫书记、许达哲代省长等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要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把工作落实到企业,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株办〔20xx〕30号)要求,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基层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强化措施,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隐患严重的,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
(三)强化值守,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目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广大职工群众生活在社会各个领域,分布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各项安全规定的具体落实者,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防线的重要守卫者。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的有力手段,是法律赋予广大职工群众的重要权利。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对于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和工作机制。
按照“全过程、多层次、广角度”推进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工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或行政的协调合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着力抓好企业本质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安全科技保障、安全文化建设五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组织网络,尤其要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薄弱问题。注重学习、借鉴和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网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健全完善“职代会保安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代会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制定职代会定期讨论审议安全生产问题的程序和办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至少要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代表提交的议案,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控告权、诉求权、紧急避险权,注意听取职工群众对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创新。
各级工会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通过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措施,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4.健全完善职工民主监督与行政安全监管配合联动机制。各级工会要依照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可提请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建议有关部门问责。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激励约束机制。各地要制定职工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认真受理职工举报的问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申报相关表彰和荣誉时,要就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方面的情况征求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检查员的补贴标准和奖励办法,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群众监督检查员,可按贡献大小授予不同层次的劳动奖章。基层工会组织要建立职工遵章守法的自律机制,督导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落实安全作业要求。
三、加大安全生产源头参与监督和防范力度。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预防,构筑牢固有力的安全生产防线,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加大工会劳动保护源头参与的力度。各级工会要主动参与各级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措施的研究制定,提出加强和改善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职工的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政府或行政有关部门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凡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主动听取工会的意见,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回复。
2.积极推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分类管理。要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机械与轻工制造、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按照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情况和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实行分类达标管理。一是围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和制度建设、工会监督检查、班组安全建设、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二是围绕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职工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和警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护用品配发及使用、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以此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大对职业危害的防范和治理。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职业危害治理的投入和管理,加强职业危害三级预防。要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义务,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化工、医药、翻砂、橡胶、皮革、箱包、鞋业、家具制造等职业危害易发企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和评价报告应当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报送同级总工会,接受政府和工会的监督。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通知》精神,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保护职工群众职业健康的责任,减少或消除因职工伤亡、职业危害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4.切实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依靠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一是抓好对新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职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同时报同级工会备案监督,没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二是对在职职工要根据从事工作岗位情况制定轮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三是坚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引导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本领。
5.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企业从业人员,经常化、制度化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及举报投诉知识。从强化安全意识和规范安全行为入手,加强对企业和作业场所职工、周边人民群众的专题宣传教育,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努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安全网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广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康杯”竞赛的覆盖面,使其不断向非公及中小企业延伸,尤其是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实现竞赛的全覆盖。要深化“安康杯”竞赛的内涵,切实把解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作为“安康杯”竞赛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把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创争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和“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为模式的职业病防治等纳入竞赛活动内容。政府主管部门要把“安康杯”竞赛情况作为对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康杯”竞赛中成绩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或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广泛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各级工会要会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隐患集中排查,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动职工开展岗位排查,使隐患排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季节性排查,结合企业生产任务调整和季节性变化的特点,对季节转换、节假日加班以及高温、暴雨、严寒、大风等事故易发的特殊气象条件下生产作业开展隐患排查;注重经常性排查,做到生产不停,排查不止,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疏理,分类研究,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努力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降到最低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非公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拓展和延伸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目前,非公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侵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必须下大力量着力做好非公制企业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研究适应非公制企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薄弱的问题。注重总结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选配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或工会“安全生产代表”,引导其发挥作用。二是针对非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特点,探索“职代会保安全”、“一法三卡”、“工会主动参与”、“签订劳动安全卫士专项集体合同”、“1+3工作法”等方式方法在非公企业的运用与实践,推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有效开展。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围绕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六个能力”(安全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危险源管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班组安全生产“五化”目标(安全责任全员化、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安全检查标准化),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是煤矿、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的企业生产班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水平。
各级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措施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为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把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放到重要位置,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选拔、培训、聘用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三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6〕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16〕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16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四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
11月17日至25日,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各市(地)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12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督查情况汇报会。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各市(地)按照战书省长年初提出的“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冬防和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市(地)政府(行署)普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安委会及办公室及时明确行动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各级安监、消防、建设、质监、教育、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有效推进了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推进了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各地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排查隐患。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及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各地共检查有关单位32053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7344处,督促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6986处,对10358处隐患限期整改。哈尔滨市投入2100多万元用于重大隐患整改。大庆市以检查抓自查、以复查督整改,排查出重大隐患434处,整改390处。大兴安岭行署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利用两周时间深入8个县区进行实地督查,排查出134处隐患,现场解决了4处隐患整改难题。
(二)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重拳出击。省公安厅组织各地消防部门开展了3次集中行动,依法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2318个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理,对593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罚款758万元,查封311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哈尔滨市先后出台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3个“十个一律”规定,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目前拘留的严重交通和消防违法人员是前20xx年的总和。鹤岗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市、县(区)几十个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组成950余个检查组,对3960家重点防范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关停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07家,查扣违章车辆298台。齐齐哈尔市全面开展“打非”攻坚战,截止11月中旬,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530台次,卸载转运货物1040余吨,查扣各类车辆424台,收缴烟花爆竹70件。鸡西市成立了“打非”大队,对6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建设和生产的尾矿库依法封停。伊春市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铁力市远大鞋城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理。
(三)有效规范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消防部门吸取哈尔滨市经纬360度在建高层大楼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庆市把7个单位的13项建筑工程纳入治理范围,由消防部门逐一指导制定整改方案。鹤岗市制定《五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程序》,督查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四)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729次,电视播出安全公益广告1788次,发放宣传品和资料13万多份,发送安全常识短信32万多条,悬挂宣传条幅标语6383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哈尔滨市充分利用《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冰城119》等媒体的消防宣传专栏,联合省电视台“行风聚焦”、“法制在线”等栏目记者对在建工程专项检查进行跟踪报道。佳木斯市主流媒体建立了“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专题栏目和“违法使用工程专项整治”公告栏。双鸭山市消防支队与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创了“消防讲坛”系列节目。其他市(地)也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省政府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检查,重硬件、轻软件以及执法力度不够、对难点问题缺乏治理措施等问题。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领导对本次省政府督查工作不重视,没有指派领导参与检查。
(二)个别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绥化市受检的11个单位共发现51项隐患和问题,有些较为严重。其中,万英烟花爆竹厂贮存库泵房电源不符合安全要求,灭火器超期失效;维也纳音乐之都疏散通道被严重堵塞,安全出口被占用,室内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正大购物广场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消防水泵房出口被占用;第九中学学生宿舍应急灯缺失及大部分灭火器失效,人员疏散门被锁死。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检查的4个场所都存在问题。其中,中心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大市场一层3000多平方米建筑内,所有消防栓都没有消防枪和水带,消防取水泵也无备用电源,消防通道被市场占用。鸡西市第二中学随意关停消防水泵,密山市东粮商厦擅自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表控制阀门。七台河市友谊商厦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
(三)个别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工作不积极。北安市北方商厦和商贸大厦两处建筑10多年来一直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北安市消防大队已向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在半年前要求政府挂牌督办,但北安市政府一直未做答复,也未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绥化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福和宾馆重大火灾隐患,缺少完整的整改施工方案,整改进度缓慢。黑河市孙吴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完成整改。
(四)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齐齐哈尔市高等专科师范学校等单位,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不懂应急状态下的灭火控制工作。黑河市第五中学消防水泵安装后,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机房无值班记录,无设备检修记录。铁力市人民医院院长和分管安全工作同志,说不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不知道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五)个别地区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佳木斯市前进区新视野网吧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营业,营业大厅内无灭火器材,消防通道上锁。省政府督查组要求当地消防部门立即做出停业整顿决定,但复检时发现该网吧仍在营业。伊春市对3处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处理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年初以来,全省安全生产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11月30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名矿工死亡,3名救护队员殉职,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元旦春节临近,大冬会即将召开,保证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产煤市(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公告关闭矿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关闭标准关闭到位。加强对暂扣证照矿井的安全管理,务必整改达标验收合格重新核发相关证照后再允许生产。深入开展打击违规施工隐藏工程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行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冬防、预防火灾和车辆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以这些行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务必盯住重大隐患不放,直至彻底整改销号,力争在防大事故上见实效。
(四)继续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监管措施。要研究制定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体育运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达标活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安全标准化不达标、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处罚,处罚后整改仍不达标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开业,提高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监督执法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形成良性互动。各部门间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年十二月十一日。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五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督查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镇(区、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皋政办发〔20xx〕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安委会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于8月5日至9日对全市14个镇(区、街道)和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来讲,全市各镇(区、街道)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自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一般隐患3640处,整改3400处,整改率97%,其中整改挂牌重大事故隐患15处,开展执法行动245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159起。
(一)领导重视,大检查工作迅速得到落实。一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如城街道、城南街道、九华镇、石庄镇、江安镇、交通局、质监局、教育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7.26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白蒲镇、搬经镇、丁堰镇、水务局、建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制订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时迅速。城北街道、磨头镇、九华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以政府文件下发,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明确细化,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三是大检查信息报送及时,白蒲镇、东陈镇、搬经镇、水务局、教育局能按照皋安委〔20xx〕14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信息和月度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围绕7.26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原镇在大检查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大检查与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相结合;磨头镇在大检查中落实“五明确”,即:检查人员明确、实施方案明确、条线分工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责任考核明确;建工局集中开展对夏季高温期间施工作业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改安全隐患200多处。教育局重点开展暑假期间学校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住建局加大了对全市供水和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全市供水和使用燃气安全有序。
(三)强化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明显。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告知式执法检查计划,切实消除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建工局、交通局进一步健全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仍有不平衡现象。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上,陆雪松副市长亲自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陈晓东市长亲自到会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但在长江镇、东陈镇没有看到镇政府层面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传达贯彻的记录。磨头镇安监所至今仍只有一名专职人员。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仍然有落实不到位现象。落实缓慢、落实不全面、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是在国务院、省和南通市有关大检查工。
作文。
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以市安委会文件下发到各镇(区、街道)和部门,而长江镇却未能及时制定本辖区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吴窑、丁堰等镇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能以政府正式文件下发部署,同时在一些企业也看不到镇(区、街道)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的文件,即使能看到文件,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基本空白,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文件简单应付倾向。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在抽查到的企业中,虽然大多数均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安全生产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普遍存在。
责任书。
内容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发现的隐患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安管人员未参加培训等诸多问题。吴窑、磨头等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滞后,石庄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仅仅完成了两家企业,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须加大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要求。
1、严防死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今年来,我市各类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期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但近期由于持续高温,已连续发生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姜永华书记、陈晓东市长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本辖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细化和落实大检查实施方案,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应急措施“五落实”,切实消除一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主要领导要经常督查各条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检查,对事故多发地、易发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彻查隐患、严打严治,严防死守,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迎接国务院、省和南通市督查组明查暗访。
3、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建设工程领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发生,各镇(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活动。主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于此次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市安委会将下发隐患整改督办。
通知书。
请各镇(区、街道)、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5月下旬,区督查局、区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听取了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相关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基本上理顺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职责,消防隐患排查比较全面,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效较明显,示范创建带头作用明显,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初见成效。牌口乡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底子十分清楚,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校车安全、人行便桥、烟花爆竹和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设立安全哨岗,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有条不紊。龙光桥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会龙山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攻坚行动有机构、有职责、有方案、有检查表、有整改措施,各项台账齐全。泥江口镇、岳家桥镇取缔非法校车措施得力,目前2个镇非标准校车已清零。市区海事分局建立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纠违,强化现场监管,杜绝无证无照船舶非法营运和农用船非法运输行为。由区治超办牵头,赫山公路管理局、赫山道路运输管理所、交警三大队等单位积极参加区治超行动,特别加大了对运载沙卵石超载现象的处罚力度。区商务局加大对非法加油站(点)的打击,强制关停1家,自行关停10家,刑拘1人。区教育局拟投入近180万元,启动所有中小学校的视频监控建设。20xx年赫山区城区规划控制区内共发生村民违法乱搭乱建房屋(棚屋、亭子、构造屋)31处5510平方米,现已拆除22处4120平方米,停工9处1390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还需全面落实。除牌口乡、龙光桥镇外,大部分单位未建立党政同责制度,个别单位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齐抓共管执法力度不够,如全区183所幼儿园只有5家到消防部门备案;水上餐饮船只对行洪安全的影响、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个别挖沙船只乱采乱挖等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
(二)“打非治违”还需强力推进。到目前为止,区商务局有21家非法加油站(点),区教育局有97台非标准校车、53家无证无照幼儿园,赫山工商分局有16家无证经营ktv、125家无证经营宾馆的“打非”任务;赫山地矿分局大部分砖瓦窑厂的采矿许可证在20xx年1月就已到期,成了实际上的非法砖瓦窑。
(三)安全隐患整治还需下大力气。一是全区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视频曝光的安全隐患仍有部分未整改到位。分别是赫山街道办事处的耐火材料厂烟囟拆除工作;兰溪镇政府、赫山消防大队的裕盛制衣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区教育局的花亭子学校、逸夫学校、龙光桥学校防雷设施整改工作;区教育局及相关乡镇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及超载整改工作;桃花仑街道办事处的动员陈春秀从雄森国际四号工地地基沉陷的住房中搬迁工作;龙光桥镇政府、区住建局拆除龙光桥违建棚房工作。二是新发现的安全隐患需要加强整治。如岳家桥镇、牌口乡反映的个别标准校车质量问题,龙洲麻纺厂家属区1栋住宅楼东侧边坡滑坡、红星社区益阳铁路职工医院边坡滑坡等多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笔架山乡张家塘墟场2处网吧、塑编行业“三合一”场所、新市渡镇中心幼儿园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全区大部分米厂变压器防尘不到位、偷盗电引发的电力安全隐患问题等。
(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安监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全区17个安监站站长在春节前后就更换了5个,新任安监站长业务不熟悉,有的工作开展跟不上全区步伐,且大部分安监站站长身兼数职,工作力不从心。如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摸清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区安监局根据省、市安监部门要求,在4月上旬向各安监站部署了全区摸底工作,要求在5月8日前上报摸底情况,但至6月4日止,仍有衡龙桥镇、桃花仑街道、龙岭工业园只完成了部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发改、工商、教育等单位要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三同时”能执行到位;各级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不推、不拖、不靠,认真拿出解决安全隐患的措施,加大隐患整治的投入,集中解决一些突出的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解决到位的安全隐患一定要落实整改方案、措施、资金、责任人、时限。
(三)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多和成员单位沟通,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整治、河道采砂整治、水上交通整治、校车专项整治、非法加油站(点)整治等一系列联系会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经常性的打击活动,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要克服乡镇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的困难,挑选工作有责任心、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监管队伍相对稳定性;安监人员特别是新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加强学习,迅速适应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好职责。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
11月17日至25日,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各市(地)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12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督查情况汇报会。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各市(地)按照战书省长年初提出的“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冬防和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市(地)政府(行署)普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安委会及办公室及时明确行动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各级安监、消防、建设、质监、教育、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有效推进了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推进了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各地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排查隐患。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及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各地共检查有关单位32053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7344处,督促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6986处,对10358处隐患限期整改。哈尔滨市投入2100多万元用于重大隐患整改。大庆市以检查抓自查、以复查督整改,排查出重大隐患434处,整改390处。大兴安岭行署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利用两周时间深入8个县区进行实地督查,排查出134处隐患,现场解决了4处隐患整改难题。
(二)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重拳出击。省公安厅组织各地消防部门开展了3次集中行动,依法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2318个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理,对593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罚款758万元,查封311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哈尔滨市先后出台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3个“十个一律”规定,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目前拘留的严重交通和消防违法人员是前20xx年的总和。鹤岗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市、县(区)几十个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组成950余个检查组,对3960家重点防范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关停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07家,查扣违章车辆298台。齐齐哈尔市全面开展“打非”攻坚战,截止11月中旬,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530台次,卸载转运货物1040余吨,查扣各类车辆424台,收缴烟花爆竹70件。鸡西市成立了“打非”大队,对6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建设和生产的尾矿库依法封停。伊春市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铁力市远大鞋城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理。
(三)有效规范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消防部门吸取哈尔滨市经纬360度在建高层大楼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庆市把7个单位的13项建筑工程纳入治理范围,由消防部门逐一指导制定整改方案。鹤岗市制定《五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程序》,督查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四)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729次,电视播出安全公益广告1788次,发放宣传品和资料13万多份,发送安全常识短信32万多条,悬挂宣传条幅标语6383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哈尔滨市充分利用《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冰城119》等媒体的消防宣传专栏,联合省电视台“行风聚焦”、“法制在线”等栏目记者对在建工程专项检查进行跟踪报道。佳木斯市主流媒体建立了“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专题栏目和“违法使用工程专项整治”公告栏。双鸭山市消防支队与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创了“消防讲坛”系列节目。其他市(地)也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省政府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检查,重硬件、轻软件以及执法力度不够、对难点问题缺乏治理措施等问题。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领导对本次省政府督查工作不重视,没有指派领导参与检查。
(二)个别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绥化市受检的11个单位共发现51项隐患和问题,有些较为严重。其中,万英烟花爆竹厂贮存库泵房电源不符合安全要求,灭火器超期失效;维也纳音乐之都疏散通道被严重堵塞,安全出口被占用,室内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正大购物广场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消防水泵房出口被占用;第九中学学生宿舍应急灯缺失及大部分灭火器失效,人员疏散门被锁死。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检查的4个场所都存在问题。其中,中心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大市场一层3000多平方米建筑内,所有消防栓都没有消防枪和水带,消防取水泵也无备用电源,消防通道被市场占用。鸡西市第二中学随意关停消防水泵,密山市东粮商厦擅自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表控制阀门。七台河市友谊商厦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
(三)个别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工作不积极。北安市北方商厦和商贸大厦两处建筑10多年来一直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北安市消防大队已向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在半年前要求政府挂牌督办,但北安市政府一直未做答复,也未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绥化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福和宾馆重大火灾隐患,缺少完整的整改施工方案,整改进度缓慢。黑河市孙吴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完成整改。
(四)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齐齐哈尔市高等专科师范学校等单位,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不懂应急状态下的灭火控制工作。黑河市第五中学消防水泵安装后,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机房无值班记录,无设备检修记录。铁力市人民医院院长和分管安全工作同志,说不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不知道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五)个别地区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佳木斯市前进区新视野网吧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营业,营业大厅内无灭火器材,消防通道上锁。省政府督查组要求当地消防部门立即做出停业整顿决定,但复检时发现该网吧仍在营业。伊春市对3处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处理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年初以来,全省安全生产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11月30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名矿工死亡,3名救护队员殉职,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元旦春节临近,大冬会即将召开,保证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产煤市(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公告关闭矿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关闭标准关闭到位。加强对暂扣证照矿井的安全管理,务必整改达标验收合格重新核发相关证照后再允许生产。深入开展打击违规施工隐藏工程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行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冬防、预防火灾和车辆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以这些行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务必盯住重大隐患不放,直至彻底整改销号,力争在防大事故上见实效。
(四)继续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监管措施。要研究制定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体育运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达标活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
工作方案。
》,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安全标准化不达标、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处罚,处罚后整改仍不达标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开业,提高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监督执法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形成良性互动。各部门间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年十二月十一日。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六
为检查各相关单位、乡镇迎接国务完消防工作考核的部署情况,根据汝政办电〔〕4号文件要求,5月17日至19日,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全县14个乡镇及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文体广局等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重点对上级消防考核内容,根据各单位的职能,采取差异化方式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消防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了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南洞乡、泉水镇、三江口镇、大坪镇及时调整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消防专干,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思路清晰,推进力度较大,特别是大坪镇投入资金开发了网格化排查软件,效果明显,值得推广。
(二)队伍建设有力。各乡镇都成立了专(兼)职消防员队伍,做到了有花名册、有通讯录。其中大坪镇、南洞乡、泉水镇、井坡镇、热水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力度强,软件资料齐(有出警记录、器材登记本),大坪镇还对专职消防器材室进行了重新装修。在专(兼)职消防员队伍点阅中,大坪镇、热水镇、南洞乡、文明瑶族乡队伍出动迅速,人员齐整。
(三)器材配备到位。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不断加大了经费和装备的投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乡镇消防车性能完好。经济开发区、南洞乡、泉水镇、集益乡、濠头乡器材室较规范,做到了制度上墙,室内干净卫生;南洞乡消防设施器材全部按规范标准配置,文明瑶族乡除配备常规器材外,还配有抽水泵、吹风机等;暖水镇还在镇区新建公路增设了消防栓;县文体广局在辖区所有文物古建筑粘贴了国家文物部及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濂溪书院新建了三个室内消火栓;卫计部门所辖的县中医院自动系统基本修复到位,微型消防站按要求建设到位且标准较高,县教育局所辖思源学校及六中也完善了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少数乡镇和单位没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无专门的文件夹(盒),存在资料不完整、不齐全、不够规范的问题。部分乡镇没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在器材管理、存放方面还需加强。特别是土桥镇、卢阳镇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土桥镇未明确消防专干,未进行会议部署,无任何资料体现迎检工作。卢阳镇因人员变动未交接好工作,资料都找不到,要求建立四个社区的微型消防站,只建立了濂溪、朝阳两个,且配备的器材简陋,巡查资料过于简单;濂溪书院线路老化严重,且电线裸露在外,存有较大隐患。大部分单位未将消防工作(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督导检查中。大部分乡镇未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同级综治或社会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的体现。学校、养老院均未办理相关消防行政审批,未依法取得消防许可手续。
(二)巡查检查不够规范。大部分乡镇和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无检查记录或检查记录不详细、不规范。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和单位只有简单的巡查台账,不能真实的反应出存在的隐患以及解决办法。
(三)未落实网格化管理。部分乡镇网格员未开展隐患排查,没有开展消防宣传,未建立相关检查记录及台帐,土桥镇、热水镇未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分网格。
(四)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少数乡镇和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对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和单位把消防宣传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制定消防宣传方案,缺少宣传照片、影像资料。
三、下一阶段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中,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消防工作的专项检查督导。加强制度建设,相关制度要按要求上墙;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器材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摆放有序,一目了然;要注重资料归档工作,资料收集要齐全规范。
(二)进一步强化巡查检查。要正确对待巡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巡查力度,将发现的隐患记录在册,要及时督促整改,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检查走过场、走形式,认真对待每一次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各乡镇要把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消防工作的重头戏,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人员、车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办公场所、软件台帐资料齐全,特别是消防车,各乡镇至少购置一台。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因时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例如,可以结合综治民调、精准扶贫走访等进行宣传,还可以利用赶集等群众聚集度较高的时段,通过贴标语、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附:消防迎检工作督察情况表。
xxxx。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七
第1条 公司每月对施工的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或专业问题随时抽查。各项目经理部每月上旬由安全值班领导带业务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专职安全员每日要对工地巡检一次。各类检查也可结合劳动竞赛和月评比进行。对停工工地,复工工地也要进行检查或验收。
第2条 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可以开具隐患通知书,也可开会讲评。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点讲清。受检工地对提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3条 公司所属单位要接受上级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检查过后,必须向公司报告。
第4条 公司对基层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理及罚款,要当场宣布。
第5条 接受上级和公司检查以后,受检查单位要按规定将整改情况向检查部门报告。
第6条 各级部门在检查以后,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评分报表。
第1条 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值班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第5条 各级值班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当班未处理的事情要向下班交待清楚。
第6条 对值班和履行职责情况,要按规定奖罚。
安全督查讲话篇十八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明确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金政发〔20xx〕5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安全生产保持了较好的态势。但总体上,我区安全生产水平还不高,各类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私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较为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得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以及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依法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并认真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安委会也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督促解决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期间各地区安全生产规划两项综合指标的通知》(安委〔20xx〕3号)规定,我省“”期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25%”。区政府已将这两项综合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统计指标体系,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要确保完成。
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明确各自职责,针对本行业、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依法履行有关行政许可职责,具体监管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指导有关行业及企业推广安全科技、普及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区国资局要从出资人的角度对区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它区属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企业所在镇、街道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安、城建、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经济、教育、乡企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直接监管,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贯彻落实。并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保障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定期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报告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业,由负责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专项整治措施。涉及多部门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联席会议、联合发文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组织开展。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直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直接监管,每年至少组织4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后反馈被检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建档登记,从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责任人五个方面进行督促落实。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发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不断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技术措施。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本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参与事故调查,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抓住重点、巩固基础、强化整治、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的要求,把专项整治同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及严肃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法查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以来代探等违法采矿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重点加大对尾矿库、露天边坡、采空区等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继续加强许可后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已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加强危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工作。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管理职能,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推行烟花爆竹标准化生产。(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由交通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加大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力度,严格车辆安全检查,继续深化重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进一步改造和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加强车辆营运的安全管理。(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火灾的立案销案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监控。(四)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流通、贮存安全。(五)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由城建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以预防建筑事故为重点,督促和检查重点施工现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六)农牧、教育、水利、乡企、电力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水利工程设施、电力设备、农机、草原、学校以及区属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五、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继续加大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不断提高相关行业的安全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协作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