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使用记录(模板12篇)
报告的结语部分通常用来总结研究的发现和得出的结论,为读者留下深刻印象。报告的结尾要做好总结和提出建议,为读者提供实质性的思考和行动指导。在阅读这些报告范文时,可以注意其结构和语言表达方式,以及所使用的图表和数据呈现形式。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市统计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稳定运行,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依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统计网是全市统计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市统计局计算机互联、计算机局域网互联,并通过信息中心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互连,通过省统计信息网与全国统计信息网互联。统计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局内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及其他与统计网互联的单位。
第三条市局统计网是全国统计信息网的组成部分,其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市统计局成立统计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的指导,制定统计网管理、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和信息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市统计网安全检查、发布信息的审查与监督,推动统计信息化工程的进展。
第五条市统计局计算中心是统计网管理的执行部门,同时是统计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计算中心负责统计网主干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与省统计网络、国际互联网的连接,为统计网用户提供公共信息资源、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督导市统计局各网站网页的更新,并定期通报。
第六条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是统计网的二级管理单位,要视实际情况成立网络管理小组或者至少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网络管理员。管理小组(管理员)的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接入的计算机系统或接入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统计网主干网设置在本部门设备的日常维护,对本部门的统计网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向计算中心报告网络使用情况并反映本部门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网络管理小组(管理员)名单须报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第三章主干网与子网。
第七条统计网主干网是指统计网中连接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之间的部分,子网是指各单位的局域网络。
第八条对主干网的所有设备包括通信介质(光缆、双绞线等)及其附件、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必须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局计算中心,局计算中心要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第九条各入网单位应在局计算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入网机器及其子网进行建设和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子网,信息网络中心有权拒绝或中止其接入主干网。
第十条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指导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需要扩充子网的单位应向计算中心提交申请和规划。未经批准,入网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各子网单位不得擅自与统计局以外单位连网,不得擅自发展局外用户。
第四章ip地址与用户。
第十二条统计网的ip地址由计算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第十三条入网单位应统一向计算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减ip地址。地址,不得私自乱设或盗用他人ip地址。为保证统计网的正常运行,局计算中心有权切断乱设ip地址的网络连接。
第五章信息资源。
第十四条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共同承担统计信息网站的建设。局内网站栏目设置应能够反映本科室的主要工作及成果,主要包括科室基本情况、工作目标、工作动态、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统计报告、情况反映等。要在月报、季报、年报上报省局的次日,及时更新网页。综合数据一般都应上网,各网站上网的内容应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各部门都应充分重视统计网络信息建设工作,投入必要的力量。科室网站建设情况要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不定期进行演示评比。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统计网上设立专门的网络游戏或纯娱乐性以及与国家法律相悖的内容。不得链接色情、反动网站,不得存储传送违法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局计算中心有权将其从统计网上或单机上删除,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网络安全及处理。
第十七条接入统计网的部门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络的法律、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各部门领导要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局计算中心和入网部门必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严禁在ftp上传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信息;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特别是网络游戏。计算中心有权删除全局各单位计算机中的游戏软件。严禁私自允许非本局工作人员上网,以提高网络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严禁各种损毁和破坏统计网的行为。对于故意损坏网络设备、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和破坏网络及计算机系统、私自与外单位联网、私自发展局外用户和链接、存储色情、反动网站内容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的,局计算中心有权要求各部门予以配合,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共同查处,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统计局计算中心负责解释。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二
本人负责年月日活动相关事项,并承诺在使用大学生活动厅时做到下列事项:
1.活动开始前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全体参加活动的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宣讲安全注意事项,明确遇有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措施和疏散要求。遇有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立刻上报学校安保处,并按预定方案,迅速指挥全体人员从安全门迅速撤离现场。
2.活动进行前,与管理人员共同做好设备(包括音响、话筒、灯光、舞台)检查工作,确认设备使用前完好。
3.活动开始前,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及负责舞台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参加活动的人员完全了解济宁学院大学生活动厅管理规定及活动厅使用注意事项,并能正确使用活动厅。
4.活动时有专人负责维持场内秩序,入场和散场时,防止拥挤打闹现象。
5.活动结束后,指定专人与管理人员共同做好设备(包括音响、话筒、灯光、舞台)的检查工作。如有因使用单位人为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管理员立即进行登记确认,活动负责人及设备损坏人签名。活动负责人及时上报所在单位负责人,两日内向校团委提出维修或赔偿方案,经团委审核后,请专家鉴定,视损坏程度责成负责单位限期进行维修或赔偿。如推辞不办,校团委有权按照管理规定禁止该单位任何活动使用活动厅。
6.本《大学生活动厅使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校团委保存,一份由举办单位负责人持有。
使用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征地管理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59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征地管理费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方式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按征地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用。
第三条实行征地包干的,由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与建设用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包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
第四条征地包干的三种形式:
(一)全包方式,即由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采取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的三种方式,负责征地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征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经科学测算后,由用地单位一次交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征地机构按规定期限将土地交付用地单位。
(二)半包方式,即由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采取包工作、包时问、不包干费用的方式,负责征地的全部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土地交付用地单位。征地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由用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单位。
(三)单包方式;即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采取只包工作,不包费用和期限的方式,负责对拟征用的土地进行勘察、登记,做好征地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制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办理用地手续等事宜。
第五条征地管理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收耕地在66.67公顷(1ooo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他土地133.34公顷(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按不超过2.1%收取。
2、征收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2.8%收取。
(二)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取。
2、征收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1.75%收取。
(三)实行单包方式征地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提取。
2、征收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1.4则取。
(四)只办理批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
第六条按照第四条第一项全包方式进行征地的;如征地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可由负责征地的单位据实与用地单位另行结算不可预见费用。
第七条征地管理费的减免范围。
(一)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妇幼保健、防疫站、疾控中心、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
(二)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修建办公楼、宿舍楼征用土地,减半收取征地管理费。
(三)抢险救灾使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
资金可以作为其他征地补偿使用,接受审计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第九条征地管理费主要用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在征地、安置、搬迁过程中的办公、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使用费和其他非经费人员的必要开支。
第十条征地管理费属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征地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按照省征地事务办公室25%,涉及征地工作的市、州15%、县(市、区)60%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市(州)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组织实施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按照市(州)40%,县(市、区)60%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实施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收取的征地管理费全额用于县、市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厅、国土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元月1日起执行。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肥料登记和使用,保障肥料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肥料的登记、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肥料工作的管理,增加资金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促进肥料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四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肥料登记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肥料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二章肥料登记。
第五条肥料生产企业生产下列肥料产品,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肥料登记:
(一)有机肥料、配方肥、床土调酸剂;。
(二)国家规定应当登记的肥料。
床土调酸剂是指在农作物育苗期,用于调节育苗床土酸度的制剂。
第六条对有国家、行业标准或者国家规定免予登记的肥料产品,肥料生产企业要求登记的,肥料登记部门应当予以登记。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肥料产品,应当按照肥效试验技术规程,在不同作物、土壤类型中经过完整的生长周期对比试验,证明其对作物生长具有显著效果。
第八条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资料;。
(三)产品执行标准;。
(四)依法取得肥料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五)法定机构出具的田间试验报告;。
(六)产品标识式样和使用说明书;。
(七)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
肥料登记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肥料登记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由法定机构出具的毒性检验报告:
(一)用工业废料、生活垃圾、污泥作为肥料生产原料的;。
(二)在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
(三)直接施用在水果、蔬菜表面的专用肥料。
第十条检验机构和负责田间试验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检验、试验,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试验结果,并对其检验、试验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肥料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所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肥料登记证,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肥料登记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肥料登记证书应当载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证书编号、产品形态、产品成分主要指标、适用范围、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第十四条肥料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企业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应当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续展登记。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第十五条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肥料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适用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向原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内,肥料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或者产品形态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肥料登记的程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质量保障。
第十八条肥料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肥料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应当完整、准确,所需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生产要求,并对其生产的肥料产品质量负责。
肥料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肥料产品应当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肥料产品不得出厂。
第十九条肥料生产企业将畜禽粪便、城镇垃圾、淤泥、工业废弃物等直接加工成为肥料产品或者作为肥料生产原料的,应当先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条分装肥料不得改变原肥料产品成分和含量,并应当在包装上标明分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第二十一条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在肥料产品包装上载明包括下列内容的肥料产品标识:
(一)产品通用名称;。
(二)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三)产品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
(五)产品有效成分的名称、含量、净含量;。
(六)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标明有效期;
(七)对贮运和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
肥料产品标识内容应当与肥料登记时核定的内容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肥料产品应当附有载明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肥料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进货验收制度,查验肥料产品标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肥料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销售肥料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说明肥料产品的性能、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并提供销售凭证。
第二十四条肥料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肥料销售档案,记录购入肥料产品的名称、数量和销售情况。肥料销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
第二十五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肥料产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将登记情况以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也可以委托肥料经营单位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肥料;。
(二)生产、经营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肥料;。
(三)假冒、伪造、转让肥料登记证和肥料登记证号;。
(四)在生产、经营肥料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二十七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布广告,应当如实描述肥料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性能,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肥料产品经过登记的,应当按照肥料登记证内容描述肥料产品的使用范围和性能。
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应当依法核实有关材料。肥料产品经过登记的,应当按照肥料登记证内容设计、制作、发布肥料广告。
第二十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监、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处理肥料产品质量投诉,依法查处违反肥料产品质量和登记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从事肥料登记、检验、监督管理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肥料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肥料产品。
第四章安全使用。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土壤地力和肥料施用监测网络,开展监测和土壤环境评价,定期发布监测公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施肥技术规范,建立农田土壤养分平衡管理系统。针对土壤类型、作物种类、气候条件的差异,组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农业科研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施肥技术基础性研究,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业生产者科学施肥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开展绿肥生产,积造和施用有机肥料,提高土壤有机质,增进农田地力。
第三十三条肥料购买者在购买肥料时应当查看肥料产品标识、质量检验合格证、登记证号或者生产许可证号,不得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产品。
第三十四条肥料使用者应当遵循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肥料,防止造成农田污染和地力衰退。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肥料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肥料产品准予登记的;。
(二)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肥料产品不予登记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准予登记的;。
(三)未依照规定受理、处理肥料产品投诉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肥料登记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肥料登记证的,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
第三十八条肥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或者假冒、仿造、转让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证号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肥料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者含量与肥料登记证内容明显不符,或者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违反肥料管理的重大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依照《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以下产品不属于本办法登记范围:
(一)肥料与农药混合物,以农药功能为主的;。
(二)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五
征地管理费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简称土地管理部门)接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方式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在征地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用。
含义:土地管理费是指十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时收取的用于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实地调查被征拨土地的面积、地类、界限、权属和地面附着物状况,拟定征拨用地方案,协调征拨用地中的矛盾等各项业务工作,以及为了这些工作而开展的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信息化建设所必需的业务工作经费。包括土地征迁管理费(征地管理费)、非农业建设征拨未利用土地管理费、临时用地管理费和采挖用地管理费。
收费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贯彻关于征用土地费实行包干使用暂行办法的细则》(新政发〔1985〕80号)第三条“征地费包括土地管理费、补偿费(含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安置费。无论城市和农村、机关单位或者个人,凡属非农业生产占用土地者,首先应依据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和占地面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然后由规划部门划蓝线图”;第六条第(一)项“凡非农业生产占用土地者,都必须与县、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机关签订征地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土地管理机关按规定向用地单位统一收取征地费,包干使用”。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六
学术报告厅是我校举办各类学术报告、召开重要会议和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报告厅管理,保证其正常有序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受学校委托,负责学术报告厅的使用管理,未经学校办公室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学术报告厅的使用安排上遵循学校层面活动为主、兼顾学院、处室的原则。
三、报告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单位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填写使用申请表)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第一报告厅、第三报告厅使用须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字批准,第二报告厅使用须经综合科科长签字批准。经校办批准后,将表格送至图书馆二楼报告厅管理室,并请在会议前至少提前3小时联系报告厅老师对接准备,避免会议较多发生冲突,如不提前对接,责任自负。
四、使用报告厅的部门及人员应爱护报告厅的各类设施,自觉维护报告厅的环境卫生,注意用电安全,不在报告厅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等。在使用完毕后,要认真清扫报告厅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桌椅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具体如下:
1、禁止将瓜子、水果等零食带入场内;。
2、禁止在场内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等危险物品,严禁踩踏座椅;。
3、未经同意,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悬挂或张贴横幅、宣传物等物品;。
4、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场内各项设备,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5、控制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擅自进入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控制室的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以便解决。
6、会议和活动开始之前,会议负责人必须按照申请表中的使用要求,检验厅内所用设备的准备是否齐全,效果是否满意,填写使用登记表,并与管理人员共同签字。
7.在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负责整理桌椅,清洁会场,由工作人员检查厅内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及卫生情况,待管理人员对卫生和设施状况验收并与会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离开。
五、报告厅原则上不接待娱乐活动。
六、报告厅及设备属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原则上不针对有偿培训(包括二级部门承办的非校内的外借活动)或校外租用的培训、会议等活动开放使用。
注:报告厅所有设备与物品一律不外借。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七
为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有益的假期,帮助、引导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社会实践伴成长,全面发展促和谐”为主题,引导青年学生同社会紧密结合,利用假期时间将学习和劳动紧密结合,在充实而忙碌的假期生活中有所锻炼,有所体会,有所收获,勤于学习,勇于实践,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努力实现全面发展。
二、活动意义。
社会实践活动是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学生了解社会、增长才干、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三、活动内容。
将社会实践的阵地首先放在家庭中,教育学生利用假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动,不但可以让学生在家庭实践中感受和理解父母的辛劳,也让学生明确自己在家庭中的责任。
2.积极开展志愿活动。
积极参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例如捡拾垃圾,爱护雪雕,清理积雪等活动,倡导文明道德新风,促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
3.制定每天的`学习计划。
在实践的同时,不能忘记学习,每天制定学习计划,完成老师布置的假期作业,并且能够有计划地在假期读几本好书,看几部好的影视作品,并做好读书笔记和观后感。
四、活动组织形式。
假期学生社会实践以个人单独开展为主,城区有相邻较近的同学可适度组织小分队,统一开展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2.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学校周边、学生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者邻近村社开展活动。
3.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绝不允许在实践活动中弄虚作假。
六、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整个假期期间;验收时间:开学第一、二周;七、验收形式。
长白山第一高级中学2013年1月10日。
成册上交学校。
上交资料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长白山第一高级中学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
年班姓名:
记得你的座右铭:记得你的人生方向:记得你的口号:
今天是年月日(星期)结束时间为月日。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八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报公司法务部核实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法务部存档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盖章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九
目前行车记录仪有两种,一种是后视镜行车记录仪,直接绑在后视镜上,集成了后视镜、智能大屏和记录仪的功能。更常见的则是普通行车记录仪,通过吸盘或者胶贴粘在挡风玻璃上。
对于后者安装时需要注意4点,第一吸盘式的不要安装在黑色颗粒区域,因为你吸得再紧也会掉下来。第二,尽量安装在后视镜后面,最大化的避免记录仪对驾驶员视野的遮挡。第三,一定要注意记录仪的位置雨刮器必须能刮到,否则遇到下雪天你的记录仪可能什么都看不到。第四,调整好取景范围,引擎盖、a柱底部等需要看清楚。
行车记录仪的线通常有四五米长,就是预留给你走线用的。所以尽量避免吊线,主流的做法是从记录仪引出的线沿顶棚和a柱的缝隙塞进去,然后沿着副驾驶门的'密封胶条一直走到副驾驶的地垫下方,然后接到点烟器的插头上。由于汽车内饰普遍不够精密,所以有足够的缝隙完成以上操作。
由于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普遍是自动覆盖的,即满了之后会自动把旧的擦除存新的视频。所以不需要定期清理内存卡,但是一定要定期检查内存卡是否正常工作,很多劣质的内存卡在频繁擦写后就会出现故障,导致关键时刻并没有录制视频。内存卡一定要认准大牌的c10高速内存卡,不要贪便宜买杂牌或者山寨卡。
一般来说,车点火之后行车记录仪自动启动,记录仪会有启动声音,所以注意听记录仪是否每次都正常启动,如果出了事故才发现记录仪没启动,那就欲哭无泪了。
另外有些智能行车记录仪会有一些高阶功能,比如笔者买的米家后视镜行车记录仪,自带语音功能,遇到紧急情况,大喊“我要录像”,记录仪会额外录制一段紧急视频单独保存。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十
保存在硬盘中,此项功能原本是系统设计者为方便用户设置的,但没想到会。
成为泄露电脑信息的漏洞。窥探者在用户刚用过的计算机中查找一阵后,就。
会发现大量信息:刚使用的文档、qq号码、访问过的internet网站等等,这。
些“记录”可能会把用户“隐私”泄露,使有户的信息安全受到威胁。如果。
你不想你的信息被泄露,请看本文为你介绍的防堵这些“漏洞”的方法。
1、“我最近的文档”选单。
“开始”的“我最近的文档”选单中,以快捷方式的形式保存着用户最。
近使用过的15个文件(包括网上下载的并已经打开过的文件)。通过它,我。
们可以迅速打开最近一段时间内编辑的文件。对于使用计算机编辑个人文档。
的朋友来说,无疑会向他人泄露自己的秘密。
清除方法:
1)右键单击“开始”按钮,然后单“属性”。
2)在“开始”菜单选项卡上,单击“开始”菜单,然后单击“自定义”
3)在“高级”选项卡上,单击“清除列表”。或干脆将此功能关闭,即。
取选中的“列出我最近打开的文档”选单。
2、“运行”记录。
使用windows系统中“开始”选单中的“运行”选单项运行程序或打开文。
件,退出后,“运行”中运行过的程序及所打开过文件的路径和名称会被记。
录下来,并在下次进入“运行”项时,在下拉列表框中显示出现供选用。这。
些记录也会向他人泄露,需要清除。
通过修改注册表项可以达到清除这些“记录”的目的。首先通过regedit进行。
注册表编辑器,找到。
rrunmru,这时在右边窗口将显示出“运行”下拉列表显示的文件名,如果。
用户不想让别人知道某些记录的程序名,将它们删除就可以了。具体方法是。
:用鼠标选中要删除的程序名,再选注册表编辑口中的“编辑”选单中的“。
删除”项,“确认”即可。关闭注册表,然后重新启动计算机后,刚才删除。
的项就不会再显示了。
3、清除“开始/查找”中的历史列表。
你会问这也算历史记录吗?当然算。在“开始/查找”下拉菜单中,有你。
所查找的所有文件列表,清除方法如下:运行注册表编辑器regedit程序,依。
次选。
rerdocfindspecmru,右面窗口中出现的即是“开始/查找”对话框中输。
入的文件,在此可选择性地将不需要的历史记录删除。其实在这里还有另外。
一个作用,如果你是单机用户,也可以仿照列表为自己创建查找文件了。
4、“历史”记录。
用ie浏览器浏览文件后,在windowshistory文件夹中将“自动”记录最。
近数天(最近可记录99天)的一切操作过程,包括去过什么网站、看过什么。
图片、打开过什么文件等信息,
这个文件夹相当独特,不能进行备份,但会。
暴露用户在网上及计算机上的“行踪”。不想让他人知道用户的“行踪”的。
话,要坚决、彻底清除它。清除它的办法有两种。
全部删除。
(2)在“控制面板”中找到并找开“internet选项”,在“常规”标签。
中,单击“清除历史记录”按钮,然后单击“确定”。或将“网页保存在历。
史记录中的天数”设置为“0”天,然后单击“确定”
5、office的“文件”选单。
后,会在“文件”菜单中留下“记录”,由于“工具”菜单中“选项”项中。
所设置“列出最近所用的文件数”不同,“文件”菜单中所“记录”的文件。
个数也不相同,但都会记录用户最近操作过的文档。如果不想让他人知道这。
些内容,就删除它吧。可以按“ctrl+alt+-(减号)”键,光标会变成一个。
粗“减号”,打开“文件”菜单后,用粗“减号”单击需要删除的文档即可。
或者将“列出最近所用的文件数”设置为“0”个方法是:单击“工具”
菜单,选择“选项”命令,打开“常规”标签,选择“列出最近所有文件”
选项,在其后的输入框中将文件个数设置为“0”,最后单击“确定”按钮。
钮,它保存了最近使用过的数十个文件的快捷方式,利用它可以快速打开最。
近使用过的文档。所以,用户一定要及时删除其里面的内容。
6、非法操作时所产生的“被挽救的文档”
操作”提示,或是操作中机器突然断电等一些意外的情况,这样,在硬盘中。
我的文档、桌面或安装office软件的分区的根目录中会冒出一些“被挽救的。
文档”,这点在windows9x/me中体现的很明显,这些“被挽救的文档”,可。
能就是用户刚刚编辑的文稿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所以,要提防“秘密”在此。
泄露,不用客气,删除它。
7、temp中的“东东”。
我们常用的办公软件和其他应用程序通常会临时保存用户的工作结果,
以防止意外情况造成损失。即使用户自己没有保存正在处理的文件,许多程。
序也会保存已被用户删除、移动和复制的文本。这些“内容”被存放在。
存储的临时文件,以清除上述这些零散的文本。还应删除其子目录中相应的。
所有文件。,但它们其实是完整的doc文件、
html文件、甚至是图像文件。
还有,在网上下载的部分内容,在foxmail中打开邮件的“附件”,也会在。
容,最好一个不留全部清除。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十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记录仪也渐渐进入了生活中。它可以记录车辆行驶状态,有助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证明,日常驾驶也可以记录下人生的点滴。然而,对于初次使用的用户来说,如何操作记录仪并正确保存和使用录像等问题还是很困扰人。因此,本文将在个人使用记录仪的过程中,总结出一些体会和注意事项,以供大家参考。
第一段:选择合适的记录仪。
在选择记录仪时,需要考虑自己的需求和车辆型号。如果是自用小车,使用普通的行车记录仪即可;如果是大型车辆,则需要考虑一些专业的记录仪,比如针对货车的低速行车记录仪。此外,还需要注意记录仪的画质和适应环境,在高速公路和夜间行驶中,需要选择能够拍摄高清画面和具备夜视功能的记录仪。
第二段:正确安装记录仪。
安装记录仪时,需要先了解车内线路,找到合适的安装位置。然后通过尺寸和属性去选择合适的固定位置。另外,录像质量和角度也是需要考虑的,需要确定固定位置对影响摄像的角度和辐射范围。安装好后,连接电源和操作面板,确保连接稳定并能够正常启动和关闭,对线路应注意避免干扰。
第三段:录像检查和缓存管理。
在行车过程中,需要不断检查记录仪是否在正常录制。换句话说,检查是不是一切正常并有足够的空间来记录视频。对于录制过的视频,应及时删除或管理,否则可能会出现存储卡异常或空间不足的情况。
第四段:操作与保护。
操作记录仪的时候,要注意不能分心或进行一些危险驾驶,避免影响行车安全。在遇到交通事故、异物碰撞、突然停车等情况时,可考虑手动保存视频,以便事后查看。同时,为了保护记录仪和录像,平时应当定期备份,长时间不用时要注意保存。
第五段:应用前景。
随着记录仪的使用逐渐普及,其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目前,不仅是车辆安全监管、事故研究等领域在使用,基于记录仪记录的旅行故事也在各大社交平台和视频直播平台上纷纷出现。因此,我们在平时使用记录仪的同时,也可以好好挖掘并分享自己的人生瞬间。
总之,在使用记录仪的过程中,我们要掌握好正确的操作和保护方法,正确认识记录仪和录像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记录仪的轻便留言和自我表达功能,方便日后整理追溯。最后,我们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记录仪的功能还将不断完善和拓展,我们只要不断更新自己的使用技巧和经验,就一定能享受到更多更便捷的服务和收获。
报告厅使用记录篇十二
如何查看电脑使用时长?购买一台新电脑后,想知道,是不是之前使用过,这个该怎么查看呢,介绍大家一个方法,可以通过系统的事件查看器的开关机时间来判断,事件查看器记录着所有开关机的记录,具体查看步骤如下。
工具/原料。
电脑。
win7。
方法/步骤。
打开事件查看器的方法有很多,在这里,使用最常用的方法,先打开控制面板,然后将类别设置为“大图标”视图。
调整成大图标视图后,在所有项目中,找到并选择“管理工具”这一项。
进入管理工具窗口后,在右侧窗口,从系统所有工具中找到“计算机管理”这一项。
进入计算机管理器编辑器界面后,从左侧目录选项中,先选择“系统工具”,再从其下找到并选择“事件查看器”。
打开事件查看器的子项,找到并选择“windows日志”,再打开“windows日志”,从其下找到“系统”这一项。
因为“windows日志”记录很多的事件,如果查看所有日志,肯定太多了,必须先筛选一下,到“系统”这一项右边的窗口,选择“筛选当前日志...”。
打开筛选当前日志窗口,在id设置框中,填上6005,6006这两个数值,6005为开机时间,6006为关闭时间,填好后,按确定。
等一会儿,就会在中间窗口显示所有开关机记录,是从这台电脑制造出后的记录,最上面为最近一次开机,然后每两项为一次开关机。
把滚动条拉下来,查看最先开关机记录,就知道这台电脑购买之前使用过的情况。
提示:在购买电脑之前,肯定会开关机过,因为会进行很多次的检测与系统安装等等,只要次数不是太多,一般都没问题。
注意事项。
这个方法当然也可以适合家长监控孩子使用电脑情况,也是非常实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