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专卖店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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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账务管理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大账。
2、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3、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和销售小票交至账务管理员,账务管理员在一周内完成销账,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4、与商场联营店铺不得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对通过公司批准,个别商场内部人员购买产品所收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公司,收现商品做入销售日报和周报,注明内购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货品部办理退货。顾客损坏商品理赔款视同内购销售,做进销售报表。
5、各店的出货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1~2日内必须返回货品部,出货单一式四份,店长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货品部,货品部留存一份,转交财务部两份。
6、店长和账务管理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账,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账务管理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
7、所有销账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8、自营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随机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账。
9、月盘时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不能盘点入账,应办理退货手续,退回货品部进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即视为违规,必须接受处罚。店长自行发现混签、丢签,情节轻微,并及时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此类情况不进行处罚。
10、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账,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11、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现实数与台账、大账完全相符,才能说明账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
13、对问题较少的店铺,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的店铺,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三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14、对账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
15、自营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装袋装箱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
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折的银链商品。
单款产品的库存量不能过大,中低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4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高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1件;对滞销库存商品每3个月向公司办理一次调货。
各自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
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减少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16、会计负责对各店存在的混签、丢签、丢失原始进销凭证(进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丢失货品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混签、丢签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铺进行价签调整和补充,货品丢失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
17、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账务管理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铺账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大账与店铺台账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或会计批准的情况下,账务管理员不得私自调账。
18、每月自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账务管理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自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
19、处罚
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
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
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
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
联营店铺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
库存品存在袋子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20、奖励
连续三个月以上账目清晰,账与账、账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财务人员稽查时,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奖励店长100元。
全年账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专卖店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1、仓库管理人员须按时上下班,仓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
2、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出入仓库要随手关门。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4、仓库内严禁烟火,值班人员应常检查门窗有无异常,注意防盗、防潮、防鼠。
5、商品出入库,需严格手续,无有效手续不准办理出入库。
6、商品出入库需严格认真清点,核对数量、款号等务必准确。
7、仓库货品杜绝外借,特殊情况需办理有效手续。
8、不准私利,公司物品不分贵贱,不得私用或盗卖,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
9、端正工作态度,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多看、多学、多问,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公共财物,礼貌待人。椅子用完后,叠在一起,放回原位个人用品勿随便乱放,就放在个人“保险柜”里茶杯用完后,要放回规定的地方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东西,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各人员应爱干净,有卫生空箱应放在指定位置,勿乱放用品或物料用完后,就放回原位保持饮水机的干净出入休息室要随手关门对以上10点的保持及维护。
专卖店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1、所有员工都应在上班前15分钟到达,准备充分,整理卖场和个人仪表后上班。
2、上班时间应立即签到、打卡,不得让他人代签或捏造签到时间。
3、上班时间及排班表,只有店长有权改动,若员工需调班应提前通知店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
4、员工严禁在卖场扎堆聊天,高声喧哗、嬉笑打闹等。卖场内不能坐卧,不可倚靠货架或收银台,保持正确站姿。上班时间不可看书报、杂志、唱歌、随音乐摇摆。
5、员工上岗需穿着公司统一工服,卖场内必须穿着清洁整齐的制服,不得在卖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6、员工严禁于卖场内吃东西、吸烟、赌博、睡觉、喝洒。
7、员工用餐时间由店长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店铺内员工只能到指定的休息地点用餐和稍作休息。饮品及食物用后须立刻进行清理,以免影响卫生。
8、收银员不得携带腰包,现金上岗。
9、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办私事,不得在卖场接待亲友,如有亲友来访,接待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随意进入收银台。
10、员工携带公司产品上班,必须在进入店铺时给当值主管检查,下班时必须由当值店铺负责人检查方可离开店铺。
11、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冷落、顶撞、辱骂或不礼貌地议论顾客;任何情况下不可接受顾客礼物,小费及借用他们的物品;对顾客的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店长,并妥善保管。
12、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借出商品,违者按零售价扣款。
13、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货品打折让利予顾客,团体销售折扣需申报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自行赔偿差额损失。
14、员工不慎丢失货品应立即主动承认并上报查清,由上级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15、公司所有资料都应严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有关政策,信息和营业额,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公司,客人或员工之声誉的言论。
16、休假制度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9:30至晚上22:40,营业时间不得1
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
(2)专卖店员工每月可排班休假2天,但任何人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休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3)员工请假须按公司规定,事假需提前一天通知店长,并递交书面申请,病假要在早上开门营业半小时内通知店长,并在回卖场上班之日出示有正规医院签章的病假单,违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视自动离职;
(4)因特殊情况离、退职者,所有员工必须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递交离、退职书面报告,经公司审批同意并办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17、各种规定的表格材料须准时准确填好缴回,应交各项表格如下:
(1)销售日报表每周一汇总后送至公司,各项内容须填写全面、清晰;
(2)销售周报表、周排班表和周销售情况小结,由店长、领班根据本周销售、店员及周边品牌情况准确、认真、清晰填好;
3)每月盘点日以公司规定每月28日为准(遇周末顺延),店长将盘点表、考勤表及时送至公司;
(4)每月考勤表由店长、领班当天及时考核登记;
(5)各店长、领班对手工帐所列货品、赠品、固定资产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出现差错应及时核对、追查,并上报公司,未查出责任人,又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店全体员工负责赔偿,店长、领班负责赔偿60%,店员负责赔偿40%,如查出责任人,由责任人全赔;
18、未经公司同意,卖场内不得擅自拍摄及接受采访,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处理。
专卖店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一、全体店员必须以完成公司的目标任务为中心,同心协力,群策群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气氛,力争最高的销售额,争取“明星店”。
二、具有团队精神,整体观念,不分彼此,以达到销售为目的,同心同德,提高全店销售总额。
a、开店的工作:
早上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来到工作岗位,不要把私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穿上整齐的工作服,化上淡妆,带上工号牌。
清洁卖场。
收拾好桌面上物品,不必要的物品不要放在桌面上。
保持好店里整洁、优美的环境,放轻柔音乐,调节好灯光,准备迎接客人的到来。
上班时做好会员档案记录工作。
随时调整商品陈列,将已销售的货品摆上卖场。
b、交接班:
两班人员各派二名值班店员做好货物交接记录,并签名确认。
交接工作:清点、交接全部货物、货款,清点所有货物的质量状态,如发现货物有任何损伤及污迹立即通知店长。
c、打烊的工作:
店长当时下班前将货款交给主管。
将当天的客户资料整理好。
整理当日试穿过的衣物。
清理仓库,关闭电源、锁好门。
三、专卖店员工如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店长可向执行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下达《免职通知书》,经工作交接清楚、财务款项结清后才能离开公司,店长没有解除员工的权力,如未经公司同意而解除员工,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店长负责。
四、工作期间,如发现货品丢失,当班店员必须按7折赔偿。
五、工作时间内,杜绝拨打私人电话。
六、就餐时间为三十分钟。
七、收银人员对金额的真假、数目负有完全责任,如有差错,按数赔偿。
八、所有员工必须严守店规,如有舞弊、弄虚作假、贪污折扣率、盗窃他人财务的情况,将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送往执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