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汇报范文(18篇)
法律意识是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教育。怎样写一封有力的投诉信?这是一些别人的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从中获得灵感和启发。
执法办案汇报篇一
从全年文化市场来看,市场繁荣,经营相对规范,没有出现较大的违规经营事件,满足和丰富了人民群众对文明、健康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为我县文化名县建设、体育创强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有力地推进了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下面就大队主要工作进行简要回顾。
(一)规范制度,创新执法机制。
协同局机关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实施办法、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公正高效的12318举报处理机制和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完善举报、巡查、办案环环相扣层层负责制度;在规则制定、执法监督、重大案件处理上,健全由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实施执法巡查受检登记制度:规定执法人员检查时须按省文化厅要求,如实填写受检登记表并由受检经营户签字,分管领导还不定期电话回访;坚持每月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对文化市场动态进行一次专题分析,每半年对执法案卷质量进行一次评查,全年对执法数据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健全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大队十分重视内部机构的完善和健全。为了增强执法力量,填补人员流动的空白,今年大队新录用2名公务员,聘用1名协管员。为使新人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大队在人手不足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改善了办公环境,定制了执法工作制服,组织了执法资格考试,参加省市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目前全队共有专职在编执法人员11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2名,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也在不断更新中,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的执法体系,使大队实现了机构合法化、人员专职化、手段现代化。
(三)加大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按照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大队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主席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深化认识、明确目标、查找差距、边整边改;全年分7批派员到省市进行集中培训,与相关县市进行交流学习,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通过每月1次的法制培训班和学习会,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自信心和凝聚力;安排新进录用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增强执法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对各乡镇街道文化工作人员和文化市场监督员进行不定期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全体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养进一步提升,团结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了良好的监督执法者形象,“执着、忠诚、勤奋、朴实”的团队理念得到践行。
(四)严格执法,全面落实责任。
大队人员在思想上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八不准”规定,廉洁公正执法,加强自律,树立执法大队良好的执法形象;在制度上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在工作上切实转变作风,努力做到市场管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日常稽查“扫黄打非”和集中行动相结合,每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少于6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双休日不少于1次,并连续开展假日、周末、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抽查;在方式方法上规范案件整理归档工作,在实施有效监管的同时,以提高案卷质量和数量为切入点,立足执法与服务,着实研究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和集中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一)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序专项整治,准确录入日常检查登记情况,并及时上报信息。
积极开展社会活动。“5.12”汶川发生7。8级大地震后,5月17日,县文化经济行业协会组织下属的娱乐业分会、网络文化分会、出版物分会等三家分会,在县城新世纪电影院门口开展抗震救灾捐款活动,此次活动共收到捐款8。88万元,全部捐款通过县慈善总会捐向灾区。同时,大队全体人员和党员多次参加捐款活动。
对口支援江干区联合执法工作。应市总队要求,为确保杭州城区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期间的繁荣稳定,大队及时派员支援江干区检查辖区内的网吧、娱乐场所、音像市场、报刊亭,并派人驻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对口联合执法增进了县区之间文化市场的相互了解,学习了江干区的宝贵经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配合滨江区块改造拆迁工作。为配合县政府开展滨江区块的改造拆迁工作,大队深入实地了解文化经营户情况,制定联合执法方案,先后三次组织公安、工商等执法人员集中行动,全部停止了拆迁户出租的6家卡拉ok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有力地配合和完成了全县的中心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联合部署“全国哀悼日”工作。根据局文件精神,大队紧急安排“全国哀悼日”的相关工作。在局属单位的积极协助下,大队会同电视台、报社记者向县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电子游戏机房、电影院、剧院等经营单位发放文件、张贴公告,告知全县经营业主在“全国哀悼日”期间停止一切经营。地震发生后,大队全体人员还迅速行动起来,纷纷捐款、捐书,向灾区人民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二)推进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
与县内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监管联动职能,震慑文化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促进我县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今年大队会同公安、工商、消防、城管、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整治音乐茶座、“十小行业”、网吧违规经营、校园周边环境、中小印刷企业;对乡镇街道开展的庙会、春季商品交流会实施有效的监管;会同旅游部门对体育项目指导员安全工作实施监管,检查夏季游泳池、健身房、户外运动等经营场所;推进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的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文体工作站作用,做到文化市场监管“守土有责”。
(三)完善对文化经营户的监管服务机制。
积极引导加强服务。元宵节当晚,全县社会办文化体育工作先进表彰大会暨元宵晚会在剧院举行,这是县第二次对社会办文化体育工作先进进行表彰。晚会上,对度涌现出的全县社会办文化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等受到表彰,县文化部门推荐的星乐迪歌舞厅、百姓书店和瑶溪户外休闲运动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和个人同时受到了表彰。
积极倡导印刷企业园区建设。针对我县印刷企业“小、散、弱”的特点,大队多次召开印刷业主会议,倡导建设县中小印刷企业园区,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协会到温州苍南和苏州印刷园区进行实地考察,与桐君街道等乡镇部门协商园区土地,搭建印刷园区建设的平台。下一步将结合实际,为入园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确保建设一个高品质的印刷园区。
认真参与“千企评百岗”活动。在全县第二次“千家企业评百个机关涉企中层岗位”活动中,大队作为评议对象之一,以创建群众满意科室和最佳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目标,结合“服务企业百日”活动,从服务意识、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强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票选结果排名比上届大幅提升,这是经营单位对大队工作的肯定。
持续开展文化经营户培训活动。举办文体工作站人员、印刷企业主、户外活动负责人和指导员培训班,通过一年的宣传,文化经营户依法经营管理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思明显提高。
(一)加大安全生产全方位监管力度。
今年是倡导“全国安全生产月”的第七年,大队通过发宣传短信、悬挂横幅、与文化经营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单位、文保单位、广播电视等进行监管:奥运期间,确保文化市场不发生重大事故,不形成社会热点,秩序良好,管理规范;国庆期间,关停所有超范围经营卡拉ok的音乐茶座;针对体育经营户安全生产问题,大队对户外运动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体育经营单位指导员配备情况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方面进行督查,确保体育经营单位安全、有序地经营;大队还联合文管办对全县34处文保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对问题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及时阻止了桐君街道高荷村拆卖古建筑、新合乡引坑村古建筑的擅自拆造,配合公安查处多起盗买牛腿案,正确处理了富春江镇文安楼主人与村道路建设的矛盾,广泛宣传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和政策法规;为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大队拆除了已开通有线电视瑶琳镇毕浦许家村近200只非法“地卫”接受设施,对群众反响较大的中断影视剧并过长插播电视广告等问题对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了执法检查,促使县广播电视台立即停止在杭州影视频道等违规插播广告行为,取得良好的效果,增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二)创新网吧等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机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电子阅览室违规经营的问题,营造文化部门严格监督管理网吧和电子阅览室的决心,大队在春节和高考期间联合文化网络分会成员单位发出共同倡议,向全县55家网吧业主提出“谢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向全县15家电子阅览室提出“严格执行文化部门管理电子阅览室的规定”,获得社会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三)推进江南时节文化市场长效监管。
今年是倡导“淡化时节、文明过节”的第五年,大队通过联合发布节前通告、制订监督检查表,开展一系列重点检查活动。除在过节前夕派员进行常规检查外,大队在过节期间重点派员对非法演出、书刊和音像制品进行现场巡查,查扣盗版书刊,有效遏制了违规行为,确保我县传统农村时节文明、健康、有序发展。
(一)集中开展音乐茶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县委办37号文件精神和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大队作为整治工作办公室,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全县49家音乐茶座超范围经营卡拉ok进行排查。为确保整治实效,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每月至少单独开展一次相关执法行动的同时,每月召集各部门开展2次以上不定期集中执法检查。通过三个阶段的集中整治,基本达到“规范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的目标。今后大队将一如既往,与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好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以音乐茶座名义经营卡拉ok的违法行为不再反复,正确引导娱乐场所规范、文明经营。
(二)集中开展整治规范“十小行业”试点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对“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出台的县“十小”行业小音像店(小网吧)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大队充分发挥“12318”举报电话、基层文体工作站和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对全县现有68家小音像店、25家小网吧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信息库。同时,大队十分重视抓好试点工作,多次陪同上级单位领导实地考察试点单位富春江镇和旧县街道;召开乡镇领导和业主座谈会;组织小音像店业主进行法律法规业务和经营策略培训;针对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音像制品、网吧经营单位,迎接市政府11月进行的考核验收工作。
(三)集中开展年度“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部署,大队全年认真开展了春、夏、秋季文化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按照市扫黄打非办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全面清查印刷复制业、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在阶段性开展的“扫黄打非”工作中,大队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对县辖区内的文化市场,尤其是歌舞厅、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演艺厅、网吧、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政治性出版物,依法收缴盗版的音像制品、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对擅自设立的文化经营单位(户、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根据广电总局督办单,大队会同市总队及公安人员针对有人通过网站上传各种非法视听节目立即着手调查,并首次在依法查处《中国驴》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案。
(四)集中开展印刷行业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大队与局许可科组织全县114家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政策法规培训班,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之后大队开展了全县印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印刷非法出版物和超范围经营,重点整治对象是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共出动检查180人次,检查企业110余家,立案查处5家。通过2个月的集中整治,我县印刷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大队还针对各企业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长效监督,为全面监督管理我县的印刷企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集中开展夏季出版物市场整治活动。
根据省市对夏季出版物专项整治的要求,大队自6月上旬开始开展多层面重点监管夏季出版物市场。对书店、音像制品店、报刊亭、高速公路服务区、流动摊点和农村集贸市场临时摊点均加强了监管,凡是在销售中有非法书、报刊和非法音像制品的一律查缴。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文体工作站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线索,做到上下联动。到9月中旬止共出动执法人员642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户210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075张(本),其中非法书刊339本,盗版dvd和vcd736张,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回顾大队全年来的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体执法人员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音乐茶座超范围经营卡拉ok情况仍存在;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管任务仍很重;网吧管理软件的运营质量还不够高;网吧、电子阅览室的投诉仍较多;音像市场还存在着少量的盗版;印刷企业违规承印仍然普遍存在;演出市场、文物执法、危险性体育项目、卫星地面设施、美术品等市场的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等问题,我们将在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圆满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争取建设成为人民满意领导信任的单位。
执法办案汇报篇二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法规来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内部制度完善的同时,我们大力推进执法政务公开,加快行政权力“阳光化进程”。公布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各行业的审、报、批信息,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管理部门与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搭起开放、公开的网络信息平台。今年我局获得省新闻出版局授予“20xx——xx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此外,我们按照培训上岗制度的要求,先后举行了x期法律法规培训班,分别对各行业经营单位的业主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今年我们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净化我县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立以文广新、公安、工商、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环境联合督办组,并共同制定出台《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净化网络、网吧、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新闻出版市场为重点,对社会文化环境进行统一集中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共出动了xxx人次,采取了xx次突击行动,取缔了x家黑网吧,x家黑电子游戏室,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xxx,有效遏制了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等违规势头。同时充分发挥好各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了经营业主与管理部门协调沟通,这些举措受到全社会的一致好评。并顺利通过创建省市文明城市的检查验收。
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致富本领进一步增强,真正把我县农家书屋建成惠民工程。
二是扶持连锁网吧行业。为解决单体网吧规模小,环境差问题。今年我局积极引导、扶持我县网吧行业向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达到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四个统一”标准。今年我县xx家单体网吧都与网吧连锁企业签定了连锁化改造合同,提高连锁网吧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网吧场所文明健康的良好形象。
三是做强歌舞娱乐行业。今年,随着我县经济的蓬勃发展,歌舞娱乐场所也有所增多。为了保证我县娱乐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在审批歌舞娱乐场所时,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办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娱乐场所淫秽表演,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时段实施高密度清查。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鼓励发展面向青少年和老年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有选择地吸纳和引进文明健康、群众参与性强、自娱自乐的文化场所,现已发展了5家高档娱乐场所。
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严格清理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对重要的书店、复印店、音像制品店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严密查处,清缴整治,从源头控制信息流通。今年我们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对有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一律扣停发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音像市场开展了集中整治,全年来共出动xxx人次,在全县范围进行了xx次突击行动,查缴非法音像制品xxxxx张(盘),非法出版物xxxxx册,取缔无证经营点xx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确保全县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健康发展。
(二)严监管,规范网络经营管理。与电信、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先后开展了x次集中整治行动,打击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行为,彻底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同时加强了互联网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了防范和查处网络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网吧超时营业、接待未成年人、不如实做上网登记等违法违规现象严厉查处,今年共举办网吧业主培训4期,进一步规范了网吧经营秩序。同时我们强化技术监管,充分发挥“净网先锋”管理平台对网吧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实时报警”和“全球眼”视频远程实时监管,有力促进了网吧场所经营秩序的提升。还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五老监督员、教师义务监督员)的作用,重新调整充实义务监督员,多次召开义务监督员工作会议,新制定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方法,健全义务监督员监督职责,有效的构建未成年和网吧之间一道“隔离墙”。
(三)严整治,加大娱乐场所整治力度。今年以来,按照“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确保我县娱乐市场平安、健康、有序。我县组织开展了两次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精心组织、缜密部署,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间断地对电子游戏厅进行检查,取缔黑电子游戏室xx家,查处违法经营电子游戏室xx家,收缴赌博型电子游机xxx台。今年x月份以来,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提升我县娱乐场所的品味,县政府开展了《美食城地段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美食城地段内xx家娱乐场所进行逐户检查登记,并对存在违章建筑,消防安全不达标的x家ktv进行了强制拆除。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xx家ktv进行停业整改,直至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四)严查处,集中整治印刷复制业。印刷业一直是我县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来我们“机构不撤、力度不减、人员不散”,继续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巩固了专项整治的成果。认真总结多年管理经验,积极探索规范管理新思路,对企业的印刷业务承接、验证、制版、印刷、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运输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在实践中建立和健全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杜绝各类淫秽书刊、“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印制和流通。并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全县的印刷企业、复印店等进行分类处臵,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规范了管理。
我们虽然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场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来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虚心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努力创新具有阜宁特色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体系,为文化市场的大繁荣作出积极的贡献。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局机关科室、兄弟局属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作风建设年”为动力,确立“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管理思路,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标准,做到内部管理与外部联动相结合,多层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监管任务。
据统计,截止12月31日,大队共出动检查1481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063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254盒,非法书刊728本,印刷品2100件,受理各类群众举报85件(其中12318受理32件,上级交办53件),办结率、满意率100%,实施各类行政处罚案件42起,罚没款202150元。同时,大队十分重视对外宣传,在省文化厅oa系统登载文化执法信息57条,在省文物网上刊登执法信息1条,在杭州市文化市场执法信息简报上登载信息7条,在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及《今日》上发布文化执法信息均超过10条,在局简报上刊登信息5篇,编印《文化市场执法信息》简报14期。
执法办案汇报篇三
赣州公路分局:
我段在接到赣路政字[2001]10号文关于《关于做好公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段精心组织人员,结合当前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分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布置,对我段行政执法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认真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段路政执法人员除路政股长取得行政执法证外,另外两人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文明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段路政股新进一个竞争上岗人员,目前尚未统一着装。
三、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段建养任务繁重,行政上常调度使用路政车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路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影响了部分工作计划的实施。
2、少量路政案件未及时调查处理。
路政工作是“窗口之中的窗口”,路政工作是否搞好关系到我段的形象问题,也关系到我段路政股能否保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荣誉问题,我段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将上述存在的问题加以彻底解决,真正树立我段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展现窗口文明,促进行风工作建设的根本好转。
上犹公路段。
二00一年六月五日。
执法办案汇报篇四
县统计执法人员基本上都是身兼多职,且以业务工作为主。因而,对于执法工作疲于应付,更谈不上使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地开展。
(二)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受局限。
统计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按法律程序执法。因此,除了要求执法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外,还要求较为全面地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执法技能。而我县统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欠缺,更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和业务技能培训。一是执法人员对于自己搞过的专业熟悉,没有搞过的专业不了解;二是统计执法中往往要遇到财务报表、财务账册,由于执法人员这方面知识欠缺,往往对检查对象检查不深入,应该查出的问题没有查出,造成被检查对象违法而没有被查处;三是县统计局长期没有进行过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人员没有参与严格意义上的统计违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处理、结案的全过程,对案件查处的各个环节如何把握、重点掌握哪几个方面、法律文书送达、案件查处的技巧等等内容既没有感性体会,也没有透彻的了解,造成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畏首畏尾。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社会环境复杂,执法手段难以适应。
县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很多,一些企业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强,在统计执法被处罚时存在抵触情绪;部分单位(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不强,以含蓄的方式干扰统计数据,妨碍正常的执法工作。
(四)法制宣传力度不到位。
随着新《统计法》和新《省统计管理条例》的颁布,社会公众虽然知道《统计法》,但是对《统计法》规定的条款还不了解,什么是违法,要受到怎样的处罚,并不是非常清楚。有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知之甚少,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更有甚者以各种名义推脱和拒绝检查。统计执法还没有像财政、税务、审计、司法部门那样被人们认识。
(一)进一步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统计法》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指导统计工作的基本准则。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是深化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在宣传方式上不仅要利用日常普法、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和统计宣传日等形式,还要借助各种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活动,把《统计法》的宣传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从广度和深度上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领导干部要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内容之一,使其重视统计,依法统计;二是统计人员要认真宣传和学习《统计法》,同时要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扩大《统计法》在全社会的影响,努力营造统计法制建设大环境;四是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使统计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共同营造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二)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尽快建立统计执法机构,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统计执法人员是统计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直接关系到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因此,一是要加强培训,按照先培训后执行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和执法业务培训,使之具备一专多能的综合性素质,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以适应统计执法工作需要。二是提供保障,加强执法所需的微型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执法专用车辆等执法用具及所需经费的工作保障。
(三)多管齐下改善统计执法环境。加强源头数据控制,提高数据质量,杜绝“数字腐败”。坚持统计普法、统计执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营造统计法制建设大环境。一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把依法统计意识融入日常统计工作中。要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网络建设,着力解决好乡镇和基层统计“无机构、无人员、无台账”的三无状况,建立一支稳定的统计队伍,做到数出有据,坚守“四条红线”,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靠。要通过努力逐步实现统计人员专业化、工作流程制度化、质量检查经常化、资料管理档案化、统计建设法制化的目标,将依法统计的理念深入每个统计工作人员的心中,为开展统计执法提供强有力。
执法办案汇报篇五
20xx年,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乡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汇报如下:
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乡及时筹建了乡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司法所、土管所、民政办、计生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党政办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政务公开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司法所负责法制宣传工作;土管、民政、财政、计生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完善了例会、学习、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我乡每年年初都将本年度工作重点、实事工程、结对帮困、财政预决算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看,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我乡各部门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坚决杜绝权利滥用问题的出现。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结合上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和年检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县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的质量。在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中严把审核关,对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收回证件。
严格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乡政府各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实现执法活动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所有执法部门的执法内容全部上墙公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内部监督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八项行政执法制度,坚持做到重大决策按法定程序、行政职能按法定范畴、实施管理按法律法规,提高了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度和执法效率。全年共进行建设、管理等行政执法10次,拆除违章农宅建筑1500平方米;配合县计生局进行行政执法4次,征收社会抚养费11。2万元,封山禁牧罚款0。98万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我们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实施纲要》、《行政复议法》、《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学习作为必修课,并人手一本“五五”普法教材,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二是增强宣传力度,抓好社会普及。通过宣传车、黑板报、宣传栏、印发法律知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税法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使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社会普及面不断扩大。
1、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建立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考核制度,明确对全乡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进行考核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制度,将行政执法的考核指标纳入全乡年终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健全乡人大每年的村务公开检查制度,对不及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面的要及时提出整改,促进基层“四民主两公开”建设。
总之,20xx年经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执政为民的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虽然我乡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根据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的形势和要求,努力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好我乡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部署好今年主要工作任务。继续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继续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继续强化普法教育,促进全民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形成和强化,不断开创我乡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执法办案汇报篇六
根据《xx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全市“扫黄打非”暨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xx年“扫黄打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任务分工,现将近期“扫黄打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根据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分工实际,局党组召开“扫黄打非”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开展。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黄打非”暨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严明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分局、中队、科室每月信息上报制度,并针对城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把握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全面落实日常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对城市的重点部位像汽车站、火车站、高架铁轨桥下,公园周边等部位实施高密度巡查,对销售出版物的游商地摊一律清理取缔,并将清理整顿销售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出版物的游商地摊纳入市容建设评估体系。对重点地段要求分局进行全面监控,并落实到人,加强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并采取守点和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为全市大局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注重宣传,建立长效监管。
各分局、中队、科室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舆论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加大了对“扫黄打非”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不断提高“扫黄打非”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共认同感,努力为xx市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执法办案汇报篇七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由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58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就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此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我县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多次讨论开展专项检查的方式方法,检查内容及要求等有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范围和时间,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步骤和方法,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县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明确任务,自查自纠。根据安排,3月4日到3月11日,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所管辖的下属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围绕加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落实,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抓好了整改落实,形成了自查自纠情况小结,并留存备案。
(三)强化监督,深入推进。为加强全县专项检查活动的检查指导,切实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3月12日至4月20日,以及6月10日至6月11日,由县监察局、编办、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组成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县直、驻县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贯穿整个活动,确保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
我县现有行政执法职能单位58个,其中县直、驻县单位42个,乡、镇、场、管委会17个。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几个阶段工作的开展,我县行政执法的整体情况良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核准权、审查权、检查权和处罚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主体整合到位。通过自查,各职能部门、同一单位的各科室及下属机构执法职能基本整合到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均持有效证件参与行政执法,暂未发现有单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
(二)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各执法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职能权限的执法权限清晰,责任明确,问责机制健全规范。
(三)行政执法层级精简到位。实现了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检查成果共享,暂未发现有多层重复执法现象。
(四)行政执法程序完善。建立了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五)自由裁量权基本规范。建立了公开、统一、规范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自由裁量幅度合理、可操作性强。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能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位。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们对我县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并下发了文件《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在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进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项目,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绘制流程图并纳入全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从我县专项检查情况看,虽然整体情况较好,但在自查自纠阶段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加强。虽然我县近年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人员培训活动,并积极争取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但因执法人员多、范围广、执法事项多、专业性强等原因,难于满足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需求,导致部分执法人员对深层次法律法规条文掌握不够全面,理解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案卷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仍然在少数单位存在,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中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部分单位未完全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保留的项目,未及时规范审批流程,绘制流程图并纳入全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运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的学习宣传,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要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下一步要将健全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公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问责制以及检查监督等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限期整改,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限期整改到位。
执法办案汇报篇八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总体要求,我局以整合执法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解决多头执法、消除重复执法为核心,坚持精简高效、积极稳妥和执法重心下移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拟成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将我局及所属的市公路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赛临路政管理大队、市交通质监站的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权集中归并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为我局直属的副处级建制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市交通运输教育中心的副处级建制(交通教育中心降为正科建制),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内设x个职能科室,下设x个局直单位。同时,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所属各旗县区运管所、道路运输稽查大队、甘其毛都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和市路政管理支队以及市赛临路政管理大队的编制和人员(包括超编人员和临聘人员)整建制划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同时适量调整市交通运输教育中心人员编制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改革按照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和总结完善三个阶段分步推进,目前,在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向市编办呈报了《x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力争xxxx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通过综合执法改革,努力构建机构设置科学、职责配置合理、运作协调高效、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统一思想,坚定改革信心。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改革的宣传发动,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改革办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决心。针对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等特点,我局及时成立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在改革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汇报、协调改革事宜,并组织改革涉及单位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和推进工作。同时,市编办、人社、财政、法制办等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为实施改革进一步明晰了思路,提供了详实、准确的政策支持,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突出重点,合理制定方案。一是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吃透上级有关部门和市委、政府有关改革精神,带着问题“走出去”,与改革全面启动的交通运输部改革试点单位x省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改革试点单位x市交通运输局取得联系,了解其改革的新动态和新经验。同时,广泛征求交通运输部法学专家、法律顾问、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妥善处理好干部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打好基础。此外,局党组就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多次进行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力求各个细节考虑周全。二是理清涉改清单。借助综合执法改革,对我局和所属单位的行政事权进行重新梳理、调整,共梳理行政事权xxx项,拟调整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以及其他事权xxx项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同时,合理划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建立交通运输全系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的运行机制,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和市本级交通运输“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
(三)防范风险,积极稳妥推进。针对改革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正确研判,积极进行政策引导,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制定改革应急预案,采取领导分包单位、深入职工中间走访座谈、与重点人员谈心交流等办法,着力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切实维护大局稳定,为改革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全国目前尚无可借鉴的成功经验。xxxx年交通运输部在x、x、x三地开展交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但各地在组建成立综合执法局以后,普遍存在执法效率不高、各职能部门协调不畅、经费无法保障等种种弊端,特别是x省x等地至今还存在因人员安置不妥造成的频繁上访等现象,在全国交通运输部门造成很大影响。因此,从交通运输部门来讲,综合执法改革仍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全国目前还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学习借鉴,建议还要进一步充分论证、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二)综合执法局人员编制紧张。改革启动后,综合执法局拟从系统内调整使用编制xxx名,负责全市涉及工程建设、公路管理、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工作,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非常繁重,目前现有编制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市编委在综合执法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面给予增加、调整等优惠政策。
(三)综合执法缺乏专业人才。目前,交通运输系统平均年龄xx周岁以上,按照市委、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的有关要求,在未消化超编人员的情况下,不允许从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导致专业人员进口不畅,人才断档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更加缺乏。建议通过政府购买岗位方式解决交通专业人才紧缺问题。
下一步,按照方案要求,我们将加紧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改革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同时,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人财物移交管理等问题。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在组建综合执法局过程中,严格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原则,全面推行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和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三化”建设。全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大执法装备建设投入,推进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确保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执法办案汇报篇九
xx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商业局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受商业局委托继续抓好全县生猪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首先我们完善机构,成立了以队长为第一负责人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机构、稽查机构,制定了食品安全救援方案,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组织集体学习11次,参加人员162人次,为提高执法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们继续坚持从源头治理,对进场生猪实行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定点宰场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执行“三章两证”制度,杜绝不合格肉品、白条肉流入市场。今年以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600人次,车辆260台次,检查肉品经营户150余家,进行专项整治3次,经查我县肉品市场未发现违法案件,市场上未出现注水肉、病害肉上市交易,我县肉品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我们利用“安全生产月”、“爱国卫生月”等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在县门街、乡村镇点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散发资料、图片展示、悬挂横幅的形式向群众普及肉品鉴别知识,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确保群众食肉安全。
我队自成立以来,经费来源一直不足,严重影响我们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使我们在执法力度、执法效果、执法效率上的提升得不到保证。同时因为经费的问题,我们在人员素质培训、执法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不够,影响我队整体素质的提高。
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程序,深入细致开展正常执法,严防不法商贩将病害肉、注水肉、白条肉的上市交易。
2、进一步加强市场生猪及猪肉价格的监测,及时反映市场生猪供求状况及生猪、猪肉价格的走势,为我县肉品市场秩序稳定提供依据。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食肉安全。
高陵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稽查队。
xx年x月x日。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
区交通局严格贯彻执行市局和xx区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法制办和市局法规科的具体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交通发展目标,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为载体,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管理、教育、监督“三管”齐下抓执法队伍建设,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有力推进了依法治交进程。现就今年法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交通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我们交通肩负着运政、路政、航政等多项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十几部,要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因此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组织建设和执法人员两个素质的提高。首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为保证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和行政投诉案件的管理查处,配备了工作用车、微机和相应调查取证设备等必要设施,明确了执法监督职责。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文明、规范执法,年初,局党委与各执法单位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为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开,我们还实行执法公开制度,将执法主体、办事程序、法律依据、处罚标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向社会公开,置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另外,设立了行政投诉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认真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投诉。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相关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二、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执法工作程序。
每年我局都制定了详实的执法工作方案,并层层签订了执法工作年度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同时,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执法“四制”的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系统的《执法程序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培训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理审查、备案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公约》,为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了保障。同时,严格执法工作程序,将执法程序公开上墙,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各执法单位加强了执法档案建设,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执法档案,使交通执法档案更健全。
三、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多形式开展学习。
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年初制定了全年的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和每月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公路法》、《国道条》等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规的学习,并针对学过的法进行考试并全局进行通报。6月初,针对费税改革新形势下的交通执法工作,我们加强了行业管理,对100多名参与行业管理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执法文书的现场考试、评比。通过学习和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成为每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处理。
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上半年,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结合我区交通行政执法实际,统一规范自由裁量权,成立了专门的违章处理科,实行“集中处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办案处理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规定,执法人员在实施道路、水路检查过程中,检查发现损坏路产、路权,违反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等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依法暂扣、终止运行违法车船,证据保存相关物证并出具法律文书和凭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经当事人签字后,全部移交违章处理科,统一窗口、统一标准处罚,确保交通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合法、有序。
五、规范审批办理程序,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工作。
年初,xx区政府进行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和法制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局行政许可项目及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各项目设定、负责部门、收费的依据及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的许可和审批进行合理的办理及监管。
六、认真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访和投诉,及时处结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为强化管理,保证监督,我们设立了行政投诉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受理群众投诉,能当场解决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批转相关部门限期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23起,处理“市局交通服务热线”和“与市民网上对话”批转案件58起,政府督察通知单批转受理事项6起,政府网上投诉102起,均及时处理,群众满意。
七、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投诉工作。
根据市局和区政府的指示精神,我们制定了《行政复议应诉制度》,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一年来,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被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撤消、变更、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把严格执法和构筑和谐社会、和谐交通相结合,不仅准确履行了法定职责,也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把国家的法规和党的政策传播给人民群众,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结合交通行业现状,认真做好政策调研。
针对交通行业的各种现状、问题和解决对策,做好调研,写出调研报告,为上级领导提供基层信息。根据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了以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为内容的“四化”建设活动,并开展了交通执法“四化”理论研讨工作,牟平交通局在全市交通执法“四化”建设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法制科的调研报告《实行综合执法改革》获得全市交通执法调研二等奖。
在今后的工作中,交通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研究,把握方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交通执法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一
1.乐做城市守护人,疏堵结合做好查违控违工作。一是强化责任,巡查不留盲区、死角。采取“定人、定岗、定路段、定片区、定责任”的包干责任机制。一年362天(仅仅过年休息三天)对责任范围区进行不低于2次“拉网式”每日例行巡查,做到了巡查不留盲区、死角。二是坚持依法查处。凡经确认属违法违规建设的一律实施强制拆除。前三季度共计查处、制止违法违章建筑67宗,建筑面积4525m2,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面积2550m2。
2.争当建设先锋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及参与配合重点项目工程方面。县里一个重点工程(项目)从动工到完成耗时一般耗时需几年,因此难以统计出今年从事工作的具体数据。自20xx年初我办接管此项工作以来,全程参与、指导、监管了县城振兴大道(老观下)、东环路、西外路、县城南延伸段道路改造工程、县城原温坊小学周边地块土地开发项目、县城西外路与西联路交汇处三角地、防洪堤二期、三期、206国道沿线整治、泉商产业园、仙姑岭五星级酒店等12个重点工程项目,参与40余人次,涉及被拆迁户800余户,拆迁总面积14.6万余平方米,签订800余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拆除房屋面积约20万平方米,房屋征收工作实现了速度快、质量好、矛盾少的新突破。
1.县城规划区内出现一些在屋顶擅自乱搭乱建铁皮棚的行为及一些一夜之间能够成型的违法建筑,如:用水泥砖砌的厨房、车库、厕所、猪牛栏等,此类违法建设搭建速度快、隐蔽性强,巡查时难以发现和制止,使我办防不胜防。
2.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筑问题突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结合部当地的一些村民受利益驱使,在房前屋后的空地、菜地、荒地、承包地上私搭乱建,以前这块区域不在我办监管范围之内,自20xx年8月我办接管以来,这块区域的违法违章建筑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近期违规建房户又有明显回升的趋势,部分老百姓准备挖开地基搞违法违章建筑。据初步统计,我县城乡结合部存在这种情况的地方共计28块、占地面积约18300㎡、约28亩。
3.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加大了执法难度。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乡镇大力动员老百姓进行农村土坯房改造,其中不少建房户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拆除旧房动工建设,甚至有部分人一户多建或借着农村土坯房改造的幌子在搞违法违章建设,查到其头上后才上报或想蒙混过关或出具某个单位的一份证明,这给执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4.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由于拆迁时间、区域的不同,造成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农民得到补偿价格、安置房面积相差悬殊,使得一些拆迁户抢建违章建筑、拖延拆迁时间、漫天要价等情况出现。
“争当建设先锋队、乐做城市守护人”是我办的工作宗旨。“确保县城规划区内本年度无一例新增违法违章建筑”更是我办一直在追求的工作目标,虽然要达到这个目标非常的困难,但是我们一直在不懈努力中,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居民,我办将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教育市民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服从城市规划,停止违法违规建设。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从事查违、控违工作,执法人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至关重要,为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今后我办将多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及县法制办的领导到我办开展专题讲座。
3.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全面做好查违、控违工作。此项工作是我办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今后将进一步细化、责任化,坚决杜绝县城规划区内再有新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对于那些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规建筑、影响较大又不接受处理的违章建筑要推出来作典型,实施强制拆除,做到拆除一片,教育一方。
4.做好房屋征收监管及配合重点工程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县里一些重点工程所涉及的城市拆迁工作,重点做好城南大道改造、防洪堤二期、三期、东环路、西外路等几个项目的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工作。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循序推进,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各种问责机制的逐步完善,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高涨,特别是工商“两费”停征后,工商执法工作重心的转移,工商监管领域的拓宽,工商一线执法人员普遍感觉到监管责任日益加重,面临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稍有不慎便会导致责任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各种问责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面临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正确认识执法办案的廉政风险,对依法办案、维护部门形象和保护执法人员有着重要的意义。
廉政风险点通俗的说法就是在岗位与职权上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通常指掌握“案、费、证、照”等方面全力的干部在工作中如何规避,简单说就是利用严格的制度进行有效的监督。设臵风险点就是让干部依法依规办事。
第一篇执法办案中违法乱纪行为带来的危害性执法办案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种常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工商职责,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1在履行职责中,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违法乱纪的现象屡见不鲜,带有很大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损害部门形象。在当前投诉渠道多,特别是网络、媒体关注度高的情况下,对相对人处理不当,往往会引起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工商部门评价较差的结果,出现部门和相关人员被问责,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进而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如安徽阜阳奶粉事件,某工商所所长收受厂家1000元贿赂,金额不多,但社会影响极坏。
(二)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本身就存在于各种不稳定因素,如果工商部门人员在执法办案中不作为就会影响相对人的利益,引起其反感,如果乱作为,甚至收受案件当事人的贿赂将可能引起更大的不满,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承担法律责任。执法办案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作为公职人员必然要受到政纪、法纪的约束,违法乱纪情节较轻的将受到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1、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
4、组织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要案件;
5、办理省局、州局、县委县政府交办及需要县局直接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违章经济案。
(一)执法指导领导岗:
1、研究制定执法办案的制度措施和指导意见;
2、研究答复基层有关案件请示;
3、组织系统查处不正当竞争、垄断等经济违法案件;
4、负责系统案件质量管理与案件评析评查工作;
5、负责系统办案有关制度的制定及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案件主办岗:
1、办理一般程序案件立案手续;
2、组织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
3、依法办理行政强制措施的各项手续;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负责记录在案;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8、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负责自办案件的移送和执行工作;负责指导案件协办岗整理案卷;
11、负责系统内外有关部门提请县工商局具体案件协查事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案件协办岗。
1、协助主办人工作。
2、接受案件主办人委托,履行案件主办岗授予负责某项或多项工作的职责。
3、在案件主办岗分配的办案任务范围内,依法进行初核、调查及使用相关措施。
4、具体负责办理案件材料的保管、移送、装订、归档等事宜。
5、具体负责县内外有关部门提请县工商局具体协查事宜。
6、完成交办工作。
(四)综合管理岗:
1、负责分局文件办理和相关单位来文办理和信访接待处理;
2、负责针对系统工作中的热点、新情况、新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分局工作。
总结。
汇报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上报工作及各项台帐的登录。
3、负责办案文书的发放与管理。
第三篇风险点位。
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赔偿法》的出台,使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和程序内行使职权。行政执法不规范是极易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又一个风险点。
一、风险环节。
1、立销案管理;
2、调查取证;
3、实施强制措施;
4、行政处罚决定与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
5、案件移送;
6、罚没物资管理环节。
二、风险点位。
(一)立销案管理的风险。
5而擅自不进行立案调查。不按规定使用案件系统进行立案,查办案件系统外运行,造成人情案、弃案的发生,可能导致不廉洁现象出现。
(二)调查取证中的风险。
6处,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现象,导致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
(三)行政处罚确定的风险。
擅自改变案件定性、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大案小办、小案重罚或不予以处罚、行政处罚畸重,造成人情案、弃案的发生,可能导致不廉洁现象出现。;在执行中没有履行报批程序随意降级降档;违法干预执法办案人员办案、办人情案或打击报复;不按规定督促相关当事人执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执行的不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可能存在为谋取私利而滥用自由裁量权;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小案大办、大案小办或有案不办,截留私分、变相私分、提前预收罚没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不按程序进行送达,作出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为了案件快办快结,一查不到底,对假冒等违法源头未予深究、或案后未有相应交代,因后续监管未跟上而被追溯相应责任的。
(四)实施强制措施的风险。
7力。强制措施容易出问题的方面:一是越权使用强制措施。有的单位为了办案方便动不动就采取强制措施,暂扣或查封物品,而没有考虑到对经营者的处罚,最后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赋予了工商部门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这种超范围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较为普遍。采取强制措施,要考虑到案件定性和最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因素,《物权法》颁布实施后,采取强制措施更要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定要按期限办事,不能拖延,同时要考虑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违反程序。有的单位在能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中不按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比如不及时送达暂扣(查封)物品通知书、不出具暂扣或查封物品清单或清单记载不祥细(数量、新旧、好坏程度等)、对暂扣(查封)物品不及时作出处理(是罚没还是发还)、审批手续不完善(24小时内审批)。
(五)罚没财物管理的风险。
对实施强制措施暂扣的财物、款项未及时办理人仓、入帐登记物品清单中对物品型号、数量等登记不详,可能导致物品损毁、丢失、侵占、挪用、数量型号出现差错等不良后果。暂扣入仓或就地封存的财物、款项,因保管不善损毁、丢失;提前预收罚没款,擅自截留、挪用、私分、私放、出借罚没财物、变价款或其他方式擅自处理罚没财物;将罚没财物变相低价处理给当事人或他人;应该销毁的物品而未及时销毁。
(六)案件移送风险。
8随着行政法制的逐步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的问题已逐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工商部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力军,查办的行政案件中有大量的违法行为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如《公司法》: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商标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串通投标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广告法》:虚假广告罪;《合同法》:合同欺诈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无照经营取缔办法》非法经营罪等,这些罪名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内主要的或是常用的,至于具体案件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加以判断和认定。对移送案件操作违反规范要求,或该移交未移交,以至产生严重危害后果。
(七)、外部施压产生的风险。
在现行体制下,现实生活中,办案人要经常面对情与法的碰撞和矛盾,人情关系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情关系对执法的不当影响,导致产生偏离公正的人情案和关系案。一是涉及执法个人或单位的亲朋好友同事等直接亲情友情原因所办的案件,实质上是一种权情交易行为。这种人情和关系与执法个人感情、利益密切相关,很难取舍,天秤极易倾斜。尤其容易在9一些社交广泛、喜交朋友,重情分、讲哥们义气,社会关系比较复杂、遇事不讲原则的同志身上发生。二是因为办案人员接受当事人的金钱、财物、礼物、宴请或受到某些人的请托拉拢和腐蚀等原因所办的案件,实质上是一种权钱交易行为。这种人情关系案本可避免,却因为有的办案人员意志不坚定,贪图蝇头小利而摊上,送顺水人情。容易在一些喜欢应酬、好与老板结交,处事庸俗、好玩手中权力、恃权自大意识较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的人身上产生。三是有关部门领导或上级部门领导打招呼及局领导授意等原因所办的案子,实质上是一种权权交易行为。这类人情关系往往是领导直接向承办人或通过向局领导打招呼,局领导向下属承办人授意甚至直接干预办案的居多。容易在一些喜欢讨好结交领导、奉承领导、升迁欲望强、善于编织“关系网”或唯命是从的同志身上发生。四是受部分有特殊背景人物的影响所办的案件。这类案子的涉案当事人在当地有一定关系和背景,有的是知名人士、知名企业家或当地的纳税大户,有的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受各方面的特殊保护,地方党政领导往往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等为由帮助说情、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并且他们中的某些人对工商工作有着一定的评价权,处理这类案件的法官甚是为难,有时不得不手下留情。随着社会的调整,办案人员经受这方面的说情压力和地方保护压力会进一步加大。
第四篇典型案例。
案例因受贿为传销人员通风报信,获刑九年。
【案情】2008年8月初,时任广西某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长的李雪润,在广州市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本市从事传销活动的罗某。李雪润明知罗某是本市一个传销组织的业务经理,但是在其承诺给予“好处费”的利诱下,仍多次通过手机向罗某提供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打击传销活动的信息,使罗某多次得以逃避打击,并通过户名为“张兴得”、“胡智勇”的邮政银行储蓄卡,先后收受罗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98000元。2009年3月,该传销组织被省工商、公安联合督察组一举查获。2009年12月30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公平交易科长的李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11第二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案例二:《越权执法违反程序——工商局败诉法庭》【案情】2006年7月河南省某公平交易分局孙科长带领执法人员在未向值班人员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闯入南阳市某骨伤医院,砸锁撬门,闯入该院制剂室,强行摘走墙上的《制剂许可证》(经省卫生厅颁发),拆掉室内空调,拉走库内原料、成品以及其它生产设备600余件,价值3万余元,而后封门换锁。2006年8月21日,骨伤医院接到该工商局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来该骨伤医院一纸诉状将该工商局告到了邓州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所谓“打假”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退还扣押的《制剂许可证》、药品和其它财物,并赔偿经济损失60余万元,邓州市人民法院很快立案。最后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工商局扣押原告《制剂许可证》、制剂室药品和其它财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经济赔偿诉讼请求另案处理;工商局承担诉讼费600元。
12【点评】从这个案例来分析,既有越权执法行为,也有违反执法程序行为,首先砸锁撬门、封门换锁等一系列行为都是越权,法律法规还没有赋予工商部门这些权力;另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5条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和制剂的管理,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范围,只限于“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和“广告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所以到骨伤医院制剂室去查缴《制剂许可证》,拉走药品和其它生产设备,显然属超越职权,非法查扣;砸锁撬门和封门换锁更是没有法律依据。其次不出示执法证、对暂扣物品未及时处理等是违反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或者扣留、封存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场清点,开具清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在7日内作出没收、扣留或者解除登记保存的处理。
[法纪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3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三、
【案情】2009年4月份,办案人员陈某在管区内例行检查时,发现杨某无证从事汽车维修和电焊经营活动,即将此情况向黄所长作了汇报并要求立案查处,黄所长安排陈某打电话通知杨某到办公室,经三人口头商议,杨某同意缴纳罚款10000元,并没有经过办案程序直接收缴了罚款,并口头通知让杨某办理行政许可有关前臵手续后到工商来办执照,没有依法予以取缔。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杨某某的无证经营行为。2009年7月22日,杨某某违章修理河南蓝天集团豫qa2652甲醇运输车时,导致该车发生爆炸,造成司机李某当场死亡。8月19日黄某接到检察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10年4月10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玩忽职守案,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14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黄某玩忽职守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只是该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并有自首情节,可以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法纪链接]《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四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构成渎职犯罪。
15限公司通过了年检。同年11月某有限公司涉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案已经被市公安局经警支队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卫某多次授受卢某宴请、贿赂,卫某也因涉嫌渎职犯罪已被依法追究。【点评】卫某作为一名注册分局局长、工商机关的执法办案人员,他理应认真调查举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而他把一个举报应该移交刑事处理的“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案件办成一个虚假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企业年检”行政处罚案,作了一个虚假的象征性的处理,卫某徇私舞弊,刑事不移交、办假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应付举报人的举报,回避某有限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的违法事实。工作腐败见利枉法的胆大妄为和草荐法律随意执法的猖狂无惧,卫某伪造虚假的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放纵犯罪嫌疑人卢某,致使犯罪嫌疑人卢某继续进行违法犯罪(经营)活动的;在这期间,卫某授受卢某宴请、贿赂,与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某相互勾结,隐匿证据办假案,利用自己职务便利,徇私枉法,擅自为卢某开拓法律责任,最终东窗事发。
16诉标准》将案件及时移送,不能以罚代刑,否则有可能构成“不移送刑事案件罪”。按照《刑法》的规定,构成“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要件是:明知故意、徇私舞弊。
一、《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具体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立案标准:。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某有限公司是虚报注册资本100℅虚报注册资本,并且达100万元。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十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四百零二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监察等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案例五《工商分局:执法还是犯法》。
17当地的工商部门以涉嫌经销伪劣钢材扣住了,并做了相关调查材料。在没有送检的情况下,通过与货主协商,于11月17号,这批货被扣留了三天之后,工商部门决定没收李平的三车货物的三分之一,货值金额二十多万元,晚上,大港工商局在从李平的车上卸下来90吨,螺纹钢后将其余的180吨放行。同时对当初三位货车司机以及货主李平的笔录又全部重新做一遍,三车螺纹钢,270吨,被篡改成三车36捆,总共90吨.1月25日,工商部门就把扣下的90吨螺纹钢以每吨1800元的废钢价,卖给了大港物资回收总公司。
18津工商局大港分局就应该将它们依法全部没收并予以处罚,如果质量没问题那就应该全都放行,为什么要煞费苦心地篡改办案记录,扣一部分放一部分呢?工商机关把这批钢材没收了以后,变为国家所有以后,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应该由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根据规定,李平如果对大港分局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六十天之内,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直到今天,期限也没有到,但本应做为证据保全的钢材却早已经被物资回收总公司出售了。挣钱最快结果最坏如果权力可以用来挣钱的话,我相信这是世界上最快的一种挣钱方式。因为权力可以通过威慑强制等手段直接把各种资源抓到手中,那简直就是无本万利的买卖,而且这些手段,都是在执法或者是服务的美好名义下进行的。正因为权力挣钱容易,所以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用权力挣钱十分戒备也十分防范,因为它是以掠夺社会资源毁坏市场秩序践踏公平正义为代价的。这是最快的,但也是最坏的挣钱手段。如果不能严厉制止和惩罚这种行为,市场将不成其为市场,政府也将不成其为政府。
[法纪链接]《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执法办案中廉政和监管风险点防范管理。
一、监管执法中廉政风险的主要成因。
1、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首要的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执法实践中屡屡出现违法行政的行为,有的不履行任何手续就私自采取扣押封存等强制措施,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的在处罚中随意裁量,罚款就在办案人的嘴上,想罚多少就是多少;有的不请示、不报告、不送达、不处理、不移送等等。这些违法行政行为的根源就在于执法人员以管理者自居,官本位的思想意识根深蒂固。
2、职业风险意识不强。从事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承担着与职业相关的各种责任追究、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方面潜在的可能性。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部分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淡漠,有的心存侥幸,怕麻烦图省事,在执法中走捷径;有的是图私利刻意所为;有的是怕承担风险,刻意规避制度规定;有的是职业素质差,没有意识到风险所在,无意所为。导致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职业风险观,没有准确地认识权利和责任的辩证关系,淡化了责任。
20发生的事例屡屡出现。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工商执法人员存在靠山吃山的思想,妄图凭借手中的执法权谋取私利。
4、错误的政绩观和不完善的考核体系是诱因之一。基层执法存在着许多障碍,执法受阻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工作上对执法监管的评价弹性较大,考核中把处罚等同于监管,把办理案件的数量等同于监管的力度,把罚款的数量作为核拨经费的依据等,这些错误的做法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意识地追求案件的数量和处罚额度的最大化,甚至于让当事人出办案经费等,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公正执法的难度可想而知,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也就在所难免。
5、综合监控的方式和措施有待改善。在行政执法中,经过长期的摸索,建立起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效果明显。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监控的方式单一和监控措施不完善、缺乏力度等问题,比如法制部门的程序监督多于实质监督,纪检监察监督重纠正违规轻责任追究,常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同时,法制、纪检监察、财务、人事教育等综合监督控制部门没有形成合力,综合措施不到位,而且事后监督多于事前和事中监督。
21等,因此防范和管理执法监管中的廉政风险必须坚持长期、综合有效的措施。
二、监管执法廉政风险点防范对策。
(一)建立案源先行备案制度。为防止执法人员在案源的核实过程中随意处臵案源的现象发生,建立和坚持案源先行备案制度。即各级办案机构获取案源,应先向同级法制机构备案(基层工商所由法制副所长负责案源的先行备案工作),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基层工商所由所长批准),办案机构才可开展案件线索的前期调查核实工作。
(二)强化立销案制度。为防止办案机构不及时立案或不及时填写《立案审批表》的现象发生,各局要进一步强化立销案制度。在案源核实的当日即应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主管局长批准后送法制部门备案。对已立案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违法事实不成立、证据不足、当事人逃匿等情况,办案机构应及时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详细说明销案的理由并附带相关材料,报主管局长批准并送法制部门备案后,方可销案。
22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紧急或交通不便的可先征得主管局长口头同意,但事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对已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有明确的期限规定的,办案机构最迟应于行政强制措施到期前2天,根据案件调查的需要,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提出相关意见,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扣留(封存)、罚没财物监管机制。在执法活动中,采取扣留(封存)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应使用统一编号的执法文书并严格规范制作格式及内容。对于扣留(封存)的财物,办案机构应在扣留(封存)财物的当日或次日将财物清单交同级法制部门备案。法制机构应会同监察部门对清单所载财物的出入库、行政强制措施的解除或没收后销毁、变价处理及罚没款入库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办案机构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暂扣的现金,应于实施暂扣措施的当日上缴办案机构所属局财务暂存帐户(特殊情况可于次日上缴)。严禁设立“小金库”,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暂扣款和罚没款。根据案件情况需要退还当事人或转入罚没上缴财政的,要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报主管局长批准后,按照程序规定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变价处理或销毁依法予以没收的财物时,应事先填写《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会同法制、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处理。
23无使用价值需销毁的物品,应由办案机构制定销毁方案。销毁物品时,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填写《物品处理记录》,法制、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监督销毁并在《物品处理记录》见证人一栏签字。有使用价值的物品,由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与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共同将物品交有资质的拍卖部门进行公开拍卖。若无法实施公开拍卖活动时,则应由物价部门对物品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而后依据评估价格将物品交给有资质的单位收购,收购单位需出具发票,办案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填写《物品处理记录》,法制、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需在《物品处理记录》见证人一栏签字。
(五)加强取证及送达环节的日常监督工作。为防止办案机构在案件取证过程中涂改、伪造案卷材料以及不按照程序送达法律文书等现象发生,各局应一方面加强执法人员的法纪教育,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调查取证和送达法律文书。另一方面应由法制部门会同监察部门通过查验案卷材料和对当事人的回访,加强日常监督,防微杜渐。
24机构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按照规定送法制部门核审、报主管局长审批。主管局长对办案机构的调查结果、法制部门的核审意见等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违法行为较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处罚;
2、确有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
3、案情复杂或者大要案件应给予较重处罚的,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七)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为维护法律和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各单位应认真督促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履行情况,及时追缴罚没款上缴财政。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强化案卷管理工作。办案机构应于案件办理终结后5日内,按照《程序规定》的要求,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上交局档案室统一保管。
鄂州市华容工商分局。
廖甜。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办和市局法制科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根据县、市行政执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00人次,取缔无证经营户7户,查出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311种次,货值达431452元,办案300件,没收违法所得264374元,给予行政处罚634012元,罚没款到位240409元。由于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规范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证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的行政执法公正严明,推动了依法治药进程。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是加快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治药的重要途经。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抓好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装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2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8条,推出宣传盾牌4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板6块,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0余种,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5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全年接待各种咨询人员约2000人,较去年增加一倍。
2、抓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劝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组织了10埸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513多人。组织涉药单位征订了《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专业报刊杂志近100份。并对100多家未参加法律培训的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县益民大药房刘利明同志说:“药监局的同志能及时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使我们逐步走向了正规”,茅草街配送站负责人杨学武同志说:“药监局的细心指导,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去年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3、抓好岗位学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的文件精神和省局组织的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我局以岗位学法活动为契机,强化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为此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岗位学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学法实施方案和具体培训课程表,发放了13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资料,为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达到工学两不误,确定每周星期五政治学习时间改为学法辅导,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40多课时,今年5月省局组织的岗位学习考试,我们干部职工考出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二、求真务实,改善作风,切实履行药监工作职责。
期药品多达20余种次的违法行为,当场销毁假劣药品货值800多元;组织参观了进货渠道规范、药品质量合格、购进记录完整、药品陈列有序、环境卫生清洁的天然村卫生室。同时,先后在辖区内聘请了药品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共106人,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社会监督网络,解决药械监管鞭长莫及的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药品市场监管的全面覆盖。
2、突出薄弱区域的治理。把大通湖区作为重点监控区域,根据大通湖区监管现状,积极向大通湖区管委会领导汇报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大通湖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在会上,区长邓宗祥同志明确表示,在药品监管工作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管委会都会全力支持和帮助。加强与区社会发展局协调合作,9月,局领导亲自带队,与大通湖区卫生防疫站4名同志一道对大通湖区81家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整治,极大地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分子,使大通湖区药品经营秩序有较大的转变。
3、突出重点品种的排查。在药品打假治劣战役中,坚持把假劣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液器(输血、注射)和医疗单位制剂以及以往犯案率较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作为排查清理的重点品种,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清理活动,组织开展了对医院和药店的行为规范、医疗器械、牙科设备、生物制品等四项专项检查。
4、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坚持“五不放过”,即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假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今年来,对15起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立案调查,取缔无证经营3户,没收假劣药品193种次,货值达43万余元,进行行政处罚20多万元,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突出食品监管资源的整合。
我局是食品安全牵头单位,为了尽快进入监督角色,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我们一是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调研。针对食品安全监督职责、职能不明,部门职能交叉的现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管辖范围以及今年来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二是充分整合食品监管资源,9月21日,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对食品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和管辖范围进行了具体明确,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权、责等问题,整合了现有监督管理资源。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方案。先后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协调办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和《县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中秋、国庆的食品安全,我们认真制定了《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集中行动方案》,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走向了正规。四是牵头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于9月26日至27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20多人,对南洲城区的超市、集贸市尝酒店、学校、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指出所发现的问题,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个别糕点和熟食加工企业工作人员不穿工作服操作、加工作坊卫生状况较差、制作环境简陋等问题,我们已责令当事人及时整改,同时,及时销毁了6只动验不合格的病死狗。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1、建章立制,政务公开。
为了加强行政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办事质量和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订各种制度。主要有:审批许可制度、处罚制度、廉政制度、、禁酒制度等。为了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树立新形象,专门设立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的内容有:办事承诺、时限、办事程序、处罚程序、审批许可程序、审批许可的内容及监督电话等。
2、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机制。根据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法律责任,制定了办案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纪律,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状。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两错”追究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主办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真正使行政执法人员既有权力、又有责任,既严格了执法程序,又规范了执法行为,还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四
1.综合素质有所欠缺。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成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交流过来的,以前少有或基本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导致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二是“传帮带”活动开展较少,使纪工委、监察分局新进人员转变角色较慢。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缺少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而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性、业务性和原则性又很强,造成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在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时主动性不够,缺乏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
2.工作机制需要完善。一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面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多个内设科室,因职能、任务、联系单位性质及分工等原因,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机关内设科室的工作难免有时会出现重叠、交叉、脱节、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导致工作难以沟通和协调,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二是虽然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纪工委、监察分局规格却高于机关内设科室,各科室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指导或跟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三是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管理和运作经验,而原有的管理模式或传统固有的管理机制,又限制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挂点联系各单位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的发挥。
3.办案阻力有待克服。因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大都是本地人,在现行体制中无法实现异地任职和异地办案,且身处一个复杂的社会和无法避免的人情环境中,难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遭受外界的各种白眼和不理解,承受种种外界压力,导致家人、朋友因为自己的职业性质得罪人而遭到种种排挤和打压。在这种压力下,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思想认识不深,党性觉悟不高,一遇到办案压力就会出现种种畏难情绪,办案时抱守“多栽花、少栽刺”中庸之道,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较真碰硬,导致办案效率低。
4.线索分析不够全面。一是不善于发现和挖掘办案线索。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及清理,都是发现违纪违规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因缺乏办案经验,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案件破解的方略、技巧与敏锐性,或就事论事、坐失良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挖掘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造成信访件成案率不高,导致案源流失。二是缺少必要的沟通交流。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查办案件方面,由于线索来源单一和匮乏,加之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部门彼此间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渠道。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五
2、包公的衙门——好进难出
3、包公的铡刀——不认人
4、包公断案——铁面无私
5、包公放粮——为穷人着想
6、包公审案子——铁面尤私;六亲不认
7、包公升堂——尽管直说
8、包公铡陈世美——公事公办;大快人心
9、包公铡驸马——刚正不阿;公事公办
10、包公铡皇亲——法不容人;六亲不认
11、包公斩包勉——正人先正己
12、包老爷(包公)办案——明察秋毫
13、成立皮包公司——做无本生意
14、开封府的包公——铁面无私
15、老包(包公)断案——认理不认亲
16、包拯放粮——为穷人着想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六
尊敬的xxx:
对于这事上班迟到我感到深深的内疚,身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已经深深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我的错误,来源于思想觉悟不够高。时间观念也比较淡薄,导致我没有及时,到达工作岗位,给各位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对于所发生的一切。我深表后悔,为了我职业也为了我的那份责任,我感到无比的后悔。如果没有这件事情,我想将会招来更大错误,造成更很大的损失,和更加恶劣的影响。
在这里我感谢各位领导对我耐心的教育和批评,帮我认识到了事件的本质,以及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所以对于我犯下的错误,我追悔莫及。对于给单位和同事造成的不便,更是十二万分的抱歉。于是我痛下决心,一定要痛改前非!今后一定尽职尽责的做好我的工作,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请大家今后看我的实际行动,我会履行好一个优秀的人民警察应该有的素质和责任,在这里再次对我所犯下的错误向各位道歉!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七
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总觉得自己有愧与领导的教诲。回想起前几天发生的打架事情,让我后悔不已。作为一名执法者,打架斗殴实属不对。作为一名执法者,就要有执法者的样子,做好服务,耐心解释是我们的本分。冲动不能解决任何事情,相反会弄巧成拙,破坏关系,失去信任。我对我的做法感到愧疚。几天来,我认真反思,针对自己不穿制服,独自执法的行为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近年来,自己缺少学习,对执法要求领会不深,有点放松,自我感觉良好。工作中不够严谨,领导在此之前已对我进行了提示,我没有及时纠正,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执法人员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我的所作所为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的直观反映,就是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下,我没有文明、依规执法并与人打架,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自我为中心,犯经验主义错误,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对执法缺少足够的耐心,态度过于粗暴。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更加做好,更加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并且把工作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为所欲为的不良风气,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
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许胜阳
执法办案汇报篇十八
**县农业执法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依照《大理州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大理州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护农为重点,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了“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xx年我县农业执法工作,采取“部门整治为主,联合打假为辅”的方法进行,具体情况是:
1、组成执法小组,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今年我县种子站顺利完成了体制改革,全面退出种子市场,种子经营户迅猛发展,市场监管工作量加大,**县农业局于年初及时安排农业行政执法股和种子管理站的6位同志,组成执法组对全县73家种子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期间,要求种子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帐,出售种子必须开具销售发票;印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宣传引导群众购买种子做到“四看三问一索要”。即“四看”:一看种子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经营手续(证照是否齐全)。二看包装是否为一次性封口,不能有拆封过痕迹。三看包装印刷是否精良,是否存在掉色、字迹模糊等现象。四看标签是否注有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生产日期等;“三问”:一问在购买前问清楚所购买种子是否通过审定。二问在购买前问清楚所购买品种的简要现状、主要栽培技术、适应地区、适应海拔等。三问在购买前问清楚所购品种是否经过农业技术部门和种子经营者的试种;“一索要”:要向种子经营者索要销售发票。
2、联合质检、工商、净化农资市场。
3、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以20xx年“放心农资进村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成两股力量对农业法律、法规和无公害生产技术进行宣传、推广,一股力是是由执法股牵头,植保、种子、农机、茶叶参加共7个组成宣传小组,利用街天进行宣传;另一股力量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教师队伍,对50个新型农民培训点开展了一期如何选购农资、合理使用农资讲座,受训人员达350多人。4、突出重点,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5、完善管理,促进执法队伍建设。
盐池县农牧局。
(2011年12月)。
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公正执法树形象,强化管理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为重点,以查处违法案件为突破口,以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根本转变。
根据农牧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通知》(宁农法发[2010]536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农法发[2010]43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我县农业综合执法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规范化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现将一年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案件办理情况。在种子方面,今年我县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生产中容易出问题而且问题最大的种子市场进行严查,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对全县种子市场进行“六查”,尤其对我县大面积主推杂交玉米品种长城706和主渠道供应商县种子公司进行严格监管,进货渠道严格把关,销货去向一目了然,治理源头,净化市场,确保了我县没有重大案件的发生。在农药、化肥等方面,共办理案件11件,其中农药案件5件,协同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案件6件,今年案件的顺理办理得益于农牧厅法规处、吴忠市执法支队的各类培训和检查指导,使我县执法大队走出了不会办案、不敢办案的困境,在去年零案件的情况下实现了较大突破。全年没有一件错案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也没有一起群众上访事件发生。
2、农资营销员培训情况。依托新型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共举办农资营销人员培训班2期。一是在春耕备耕关键时期,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及县城各大超市负责人,举办了为期3天的培训;二是在冬季种子储备时期,结合阳光工程培训,联合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及县城各大超市负责人,举办了为期5天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法规素质,增强了服务“三农”意识,受到良好的效果。三是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邀请法规处张延平处长作了专题讲座。
3、执法信息报送情况。全年以《盐池农牧》报送执法信息22期。
4、新闻稿件刊登情况。在盐池电视台播报新闻4条。一是县人大副主任代占山、县政府副县长王学增带领县农牧、农机、供销、工商、质监、物价等相关部门检查春耕备耕农资储备情况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二是盐池县电视台制作了《农资市场监管》专题片;三是盐池县电视台宣传报道了张延平处长在盐池县执法人员和农业系列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上的专题讲座;四是县电视台对阳光工程农资营销员培训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
5、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情况。会同工商、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开展了春耕备耕农资储备情况检查、春季农资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大检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周专项检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种子执法年活动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农药市场专项检查、高毒农药经营资质检查、秋季农资打假行动检查、冬季蔬菜生产用药管理农药专项检查、规范蚊蝇用药检查和规范绿色食品包装的超市专项检查等10项专项检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车辆40余车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10家次,整顿农资市场20个(次)。共检查种子标签15份,检查种子经营档案46份,检查品种审定及授权15份;封存种子样品44份,抽查样品15份,通过检验,合格率100%;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16万公斤;查处过期农药130.3公斤,全部上报农牧厅法规处,等待集中销毁。并按照有关规定每月每季度及时上报农资打假报表等。
二、规范化建设情况。
6、盐池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盐池县编办2002年批准成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经机构合并调整,现实行种子管理站和农业综合执法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农牧局授权委托,行使农业综合执法,现有在编人员16人,取得执法资格9人,从事执法工作7人。主要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的监管。机构独立法人为种子管理站站长(兼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7、在盐池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办事制度、程序、标准,制度上墙,公开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号、工作职责,上班时间或外出检查挂牌上岗,农牧局专门为执法人员制做了统一服装,规范执法形象。
8、在农牧局门前设立农资案件投诉箱,在盐池农业信息网上公布网上投诉邮箱(yanchizhzglz@)和投诉电话(12316),监督举报电话6016932,接受社会监督。
9、今年全县登记备案的农资企业、经营户46家。种子经营单位43家,其中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1家(即盐池县种子公司),办理种子代销证的42家。种子代销经营单位中:盐池县种子公司分支机构2家,代销点27家,区内西夏、丰禾、巨丰等其他种子经营企业的代销经营单位13家。
农药经营单位17家,肥料经营单位18家。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和自治区农牧厅的有关规定,对部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农药、肥料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责令其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并到农业执法部门备案。目前已监督办理3家经营户的变更登记,新增登记经营户2家。
10、现有固定办公室4间,办公电脑6台,打印机3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1台,便携式复印机1台,录音笔等,执法调查取证设备基本完善。在没有专用执法车辆的情况下,我局优先安排执法所需车辆,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我们的主要做法。
2014年上半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大局,按照郭平银局长在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98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2503家次,查获非法农资106.7吨,立案43起,结案43起,为农民朋友挽回经济损失111.4万元。其中市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9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经营单位677家,立案9起,结案9起。
一、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开创农业执法新局面。
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会议精神、全国“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双百行动”安排部署,我们制定并印发了《德州市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活动方案》、《德州市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实施方案》,转发了省农业厅《2014年山东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2014年蔬菜种子检疫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学习和下发了将于六月一日施行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重点,为全市扎实有效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2月份以来,针对春季农资使用高峰期,严格按照“三查”的要求,加大对各县市区的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标签不合格;肥料假冒、无登记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无证生产、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市共查获不合格产品20345公斤,货值13.7万元,检查企业216个,整顿市场558个次,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通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达到“打假护农、维权增效”目的。
三、大力开展“双百行动”,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省农业厅《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双百行动”》的通知要求,3月19日以来,在全市进行了“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1、农药质量整治。
一是根据“八个清查”的行动目标,迅速与各县市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农药产品抽样110个(其中烟剂产品10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企业34家,检查经营单位1905家次,查获、没收不合格产品1300公斤,已完成农药抽样产品60个。
二是开展被部、省列为指定抽查企业专项检查。我们对被农业部指定抽查的1家农药企业实施红牌管理,对省农业厅指定抽查的3家农药企业实施黄牌管理,要求4个企业每月5日前,报上月生产的农药产品进行备案,同时,要求县农业执法大队对每个企业,专门派出2名执法人员实行跟踪监督,市执法支队不定期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农药标签和质量是否合格、产品是否及时备案等内容。
三是完成省、市监督抽查各项工作任务。4月17日—18日,配合省农药检定所农药抽检小组对我市武城、夏津、平原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市场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农药样品20个,检查农药生产企业3家,农药经营门店8个。
5月25日--31日,根据省农药检定所的安排,进行2014年农药质量监督交叉抽检行动,依照任务要求,我们从淄博、潍坊的11家农药生产企业、23个门店抽取样品70个。
6月5日--6日,根据局统一安排,配合质监科、蔬菜办开展2014年首次蔬菜质量抽样,全市共采集蔬菜样品80个。2、农药经营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全市开展农资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清查,对无照经营或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通过调查,今年全市共有农药经营门市部1156个,已建立数据库。
五是进一步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着力抓好规范落实农药产品100%备案、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及时公开信息,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农药备案产品5575个。
五、开展种子、肥料市场专项检查,强化植物检疫调运执法。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结合《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全市共查获假劣种子2015公斤,整顿市场260个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检查生产企业30家,抽检种子样品35个。
按照《2014年全市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共检查肥料企业95家次,整顿市场243个次,查获假劣肥料9.87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
2-4月份,我们联合植保站,重点对全市种苗繁育基地、种子经营企业、果品市场等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有效控制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截止目前,全市共调入种子3899.3吨、调出202.4吨,检查种子繁育基地2家,开具省间、省内调运证书121份。
六、强化宣传,提高农业执法社会认知度。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事件专访、政策解读等形式进行专题系列报道,增加农业执法对外宣传的知名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在各电视台进行了19次现场报道,6次专题报道,报纸新闻报道、农业信息等45次,其中支队通过德州新闻、直通德州、金色乡村等栏目录制报道3次。
下半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