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实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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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注重和强调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搞花架子,使各项工作得到扎实而有效的落实。今年来,我局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2317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86家次;查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起,涉及物品总值13.79万元,其中,立案6起,已结案4起,法定期限结案率为100%,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101例。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以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强化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市委、政府的布置安排,扎实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三改三增”,即:改变观念,增强信心;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改善方法,增强实效,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绩效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制定20xx年单位绩效考评指标,并按照考评指标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个人。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后,注意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形成新思路,努力解决由于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人、财、物没有到位产生的各种困难。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在教育,强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是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的坚强保证。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推进监管惩防体制建设。加强监督,领导以身作则,在抓好自身廉洁的同时,抓好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
1.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责任制。今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到个人;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列入了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局长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廉政责任书,完善了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组长对立案案件办结后的廉政问题开展回访工作,发出及收回的回访件5件,回访率占应回访案件的100%,回访结果是没有任何干部职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廉洁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了群众监督投诉箱,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3.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筑牢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干部进行集体教育谈话,局长、纪检组长在每周一次的干部职工会议上,经常结合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廉政集体教育谈话,有效地防止了不良倾向的发生。今年来,没有向我局反映、投诉干部职工不廉洁的现象。
4.做好上级转办信件、信访件、群众举报投诉件的查办工作。今年来,群众举报投诉件7件,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投诉人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整顿检查。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业550家次,共出动人员1540人次,责令整改1100多家次。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立案1件,罚款1500元。七是开展进行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抽检送检,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单位9个,抽验送检食品原料、产品14个。八是积极开展对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到6月止,已监测的保健食品广告9起。
2.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方式,全力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为了摸清我市餐饮服务经营现状,对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整顿,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组织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餐饮服务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撑握了全市餐饮服务基本情况,建立了数据库,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开展餐饮示范店建设工作。为更好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和为申办人提供筹建样板,在城区、新圩镇、隆盛镇、六靖镇开展了餐饮服务示范店工作,在这四个区域选择建立各类餐饮服务经营示范店至少1个。
第三,布置开展创建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在城区选择二环南路建设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通过示范店、示范街的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3.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有关规定,今年来指导办证380家,符合条件发证13家,符合条件发证率100%。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职责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使用合理、质量安全。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用量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上半年,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检查结合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进行,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1)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国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1367家,共检查936家次。其中,生产企业6家,检查了6家次;批发企业2家,检查了2家次;零售企业410家,检查423家次,每家监督检查达一次以上;医院35家,检查35家次;卫生所室、诊所916家,检查470家次。
(2)强化药品源头监督,对市恒科药业、神通药业、金达医用氧气厂实行了定人定厂挂点联系制度,监督企业按gmp规范生产。
(3)加强对药品流通监管。加大对gsp规范经营的监管,加大对处方药的销售监管,积极开展了驻店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来,对违反gsp规范经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发出警告31份。
(4)配合市局科学安排,做好药品快速检验车日常监督抽查药品工作,到6月,已抽检药品240个批次,抽检单位240个。
(5)加大对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今年来,已查处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起,其中立案5起,已结案3起,结案率达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13.79万元。所查处的案件无上诉、无复议。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市5家市直医疗机构、23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工业氧气,对检查单位发现购进医用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2)开展了对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我局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检查,医疗机构未使用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生产的氧气,所使用的氧气为直接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购进。
(3)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专项检查。
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日,开展了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出动了检查车辆15车次,检查人员40人次,共检查了药品生产企业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78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4)开展了对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项检查。
根据《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至20xx年xx月xx日止,我局共计检查镇卫生院23个,市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民营医院2个,其他经营使用单位50个,对所有资格使用疫苗的单位进行了全部检查,检查率达100%,移交案件1件。检查中,对发现存在有不按温湿度储存的、温湿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的、不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未及时索证索票或手续不完整等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对市镇陵城卫生院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分公司购进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四个批次的疫苗。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违法购进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5)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件以及外地协查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来,已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违法经营药品案5件,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能及时做好处理情况的反馈答复。
4.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继续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表格和记录台帐,农村药品以市阳光药业和市、广东信宜等各大批发企业药品配送为主,已深入到全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我市到目前挂牌成立了11个农村药品配送站,建立了配送站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及药品配送数据库,规范了配送业务,药品配送率达100%。药品监督网络我市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全市22个乡镇成立了药品监督协管站,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同时,强化对协管员的管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29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5.完成了个体药店连锁化改造和换发证工作。去年,是我市大部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一年,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个体工商户要进行连锁化改造或企业化改造或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方可继续经营药店,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在局领导下和支持下,在其他股室配合下,市场股人员积极进行动员布置,做好安排,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共换证药店332家,其中连锁门店305家,企业类性质药店26家,乙类非处方药药店1家。
6.受理零售药店gsp认证再认证申请材料和对县以下零售药店进行了gsp再认证。完成了4家县以上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了2家县以下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再认证工作。
7.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到目前,已达标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药房848家。其中,乡镇卫生院以上30家和5家民营医院,已全面完成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覆盖率达100%;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已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813家,覆盖率达88.7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的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01份。
(三)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力度。
上半年,投稿到县以上新闻宣传媒体的报道有21篇(条),参加各类宣传日活动5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21条,张贴宣传标语200多条。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增强相对管理人依法经营的意识。上半年,针对主要工作职责召开了三个重要会议和举办一个培训班:全市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工作会议;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由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二
为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努力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批发企业已率先实施电子监管系统,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电子监管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渑池县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即渑池县医药总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安装电子监管系统,并在探索中使用,目前主要针对基本药物品种进行核注核销。
(一)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县医药公司有专人负责上传药品购销存信息,并逐步对特殊药品实施电子码扫描上传。
(二)核注核销率有所下降。购进的基本药物没有上传、上传的主要是液体、双黄连针、红花针、(大)清开灵针、生脉针、特殊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生错误信息时,预警机制可及时预警,反馈出现的问题,由于上传工作量大的缘故,近期基本药物核注核销率有所下降。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已安装使用的药品批发企业由于上传工作量比较大,并且电子监管运行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难免出现上传信息不及时、或者上传信息不完全等问题。
(二)思想不重视,还存在着对电子监管工作认识模糊,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基本药物安全重要性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工作停留在似是而非、得过且过的状态。
(三)在批发企业的上级购进单位中,许多企业录入的药品信息不全,传送链断裂,导致县级批发企业无法开展核注核销工作。
药品电子监管推广工作,其出发点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施实时动态监控,实现食品药品管理的信息化和科学化,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因此,要完成我县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任务,我们认为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电子监管工作宣传力度,使电子监管工作深入人心,得到涉药涉械单位的支持。
(二)加强技术支持。我县电子监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希望软件技术人员能够深入基层,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工作,促进我县电子监管系统的运行。
(二)加大培训力度,普及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知识。经常性组织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相关知识水平。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电子监管做为当前主要任务,坚决克服思想松懈、前紧后松的错误倾向,一定要自始自终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码核注核销率的检查督查力度,督促企业改造现有管理软件,将其自身管理软件的数据与电子监管上报数据进行融合,减少企业工作量,确保数据上传率达到100%,全面完成电子监管的数据上报工作。
三是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帮助企业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如有技术问题及时向软件开发公司反馈。
20xx年10月29日。
大力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编码技术和第三方技术平台,建立对规定入网药品的监控、追溯系统。通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时上传电子监管码数据,实现对入网监管药品的流量、流向、库存等信息的及时获取,并通过药品有关安全信息的预警和处理,实现药品的全面跟踪追溯。
积极推行药品在线电子实时监控系统管理,药品经营状况从以前的手工填报迅速转为电脑管理,药品监管得到有效提升。在此基础上,依托华虹技术开发公司先后增添了“稽查管理系统”、“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控系统”、“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上报系统”,实行与国家局“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有效的对接,促进电子监管信息化不断完善与丰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西部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试点项目”,药品零售药店免费配备了电子监管终端设备,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展良好,全市药品质量监管水平显著得到提高。一是设施设备安装培训到位。我局组织药企统一配发了国家局发放的电脑、扫码枪等设备,之后进行专题技术培训。每店指派专人负责药品监管码数据上报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网络联网到企。我局利用企业例会和华虹公司业务培训之机组织全市药品企业开展电子监管码业务培训。
二是按照要求及时扫码上传数据。
针对标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见码就扫”,采集货品资料,1及时将药品出入库信息录入上传,开展药品购销存网上核注核销工作。三是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多数企业对系统中出现的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处理,对未勾兑或勾兑不符等预警能够与上游企业沟通解决处理。
四是通过海协360系统软件运行,提升新版gsp管理水平。电子监管贵在操作实践,我局先后多次邀请华虹公司技术人员来进行点对点的培训与授课,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远程教学,全市100家企业全部掌握软件核心操作技能,90家药店能够及时上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信息数据,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诚信经营,药品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新提升。
二、确立重心,敢于突破,迎难而上,坚定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的信心与决心。
此次,国家局针对企业运行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督察,是对政府、局药品监管工作的无比信任和支持。在加强运行“稽查管理系统”、“药品与医疗器械流通监控系统”、“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等六大管理系统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相继建立了效能监察平台、政府“oa”信息服务平台,先后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考核指标分解到每个月份。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纳入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通过信息网络层级汇报,累计工作负荷,突出药械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绩。我局去年顺利通过了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的考核验收,以此为机,局在继续夯实街道(乡)、社区(村)基层监管的基础,充分发挥药械三级网络的优势,继续延伸监管的触角,扩大监管覆盖面,积极调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食品药品科普工作站主阵地先锋作用,不折不扣贯2彻执行国家总局的英明决策,虚心请教、身体力行,着力实施西部药品电子监管战略,重心下移,服务基层,“严执法、全覆盖、强监管、重服务”,积极推进药品信息化建设方面再上新的台阶,坚决不辜负上级部门对的殷切期待与厚望。
(一)药品电子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市药品批发企业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个别零售药店尚未加入监管网,入网率还不够。另一方面《药品管理法》中对不履行或运用不熟练敷衍应对的企业没有约束,缺少相应处罚的条款,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责改要求多而企业履行责任少,对落实不力而无法进行相应处罚或强制措施,使监管工作时常处于被动局面,影响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成效。
(二)系统软件电脑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实现数据有效上传。我局在对所有企业监管过程中,发现个别药店系统本身存在有缺陷,如电脑运行中经常出现死机或密钥不能用。
(三)药品信息资源整合有限,运行成本较高。目前我局运行“六大”监管系统,每个系统自成一体,不能做到一个药品信息几个网络同时共享,监管部门或企业本身为此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重复劳动量与经营成本相对增加,不同企业纳入的信息平台不同造成电子监管端口不对接,数据传递不顺畅。如千方百计、药一通等技术平台需要企业二次上报数据,造成监管码核注核销上传数据的滞后,而此类情形在实际监管中确实存在,需要有一段时间的调整过程。
(四)网络服务与监管实践相脱节,企业解决困难问题3的渠道不畅通。我局相继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群,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并加入华虹公司qq群网,在解决系统故障、终端客服方面,毋庸置疑还存在一定不足。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规定有:政策解释、药品注册等问题首问国家局;体统操作、技术难点可咨询中国药品电子电子监管技术部门,实践操作中,企业对监管网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解决,各县市技术力量有限,面对企业出现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应接不暇,只能解决个别易处理的问题。
技术支持与监管应用脱节,技术部门对企业反映的情况无权受理,监管部门又缺乏一定的技术支持,使问题累计而无法消除,制约了电子监管工作的顺利展开。
20xx年1月13日。
根据省局《关于报送20xx年药品电子监管评测材料的通知》(皖食药监科秘r22;20xxr23;102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20xx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目前基本药物包装上既有物品条形码又有电子监管码,两者不能对接。采用电子监管码后,企业既要扫描条形码又要采集监管码,在购入和销出药品时,需要扫描到最小包装来追踪每一盒药品的流向。为保障赋码药品的核注核销顺利完成,企业的工作量明显增加。建议加快“两码合一”工作,避免同一包装扫描两次情况,减轻企业员工工作量。
2、在实际工作中,操作人员经常遇到无法显示当天采集信息、核注核销查询速度慢甚至无法查询、销后退回产品信息无法处理等情况,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从而影响了上传数据的及时准确、制约了电子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建议加大设备和软件的升级,提供更便利有效的电子监管方式及技术服务。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平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区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流通监管。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重点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加大对药品分类管理实施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控力度,加大对违规广告的移送和向公众曝光力度。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方可上岗。加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五年期重新认证企业的监督,要搞好新开办企业的认证初审和一年期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2、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进一步加强医院药房、农村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用药监管。实行“审计式”检查,从药品购进来源、购进验收、票据管理、药品储存、过期失效药品和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处方管理等环节进行一条线的全面检查。同时要将医疗机构购进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外科植入物、冠状动脉支架、血管内导管支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品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
二、深化监督网络建设。
1、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深化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为主,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实现监管与责权的有机结合。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两网”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区责任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巩固农村“两网”建设成果,依靠地方政府,探索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形式,使农村药品监督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要强化供应网络监管。一是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建设要把保证农村药品供应安全放在首位,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突出对农村药品采购、供应渠道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二是发展符合乡镇实际需要、形式合法、操作规范的药品供应模式,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三是各乡镇药品分发站要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制度。全县分发站要统一实行招标管理,统一标准招标,对被招标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结合“新农合”工作,促进农村诊所规范化建设。在加强医疗机构代购分发站规范管理的同时,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争取实现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率达到100%。不断完善监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药品信息员作用,健全信息员反馈机制,形成群监群管的良好局面。
2、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药店”争创活动,对有不良经营行为,经教育、警告仍不改的经营企业,除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外,还要利用我县媒体加以曝光,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二是推进药品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争创优秀药房”活动,重点检查设施配置、药品验收、养护设备、温湿度、冷藏设备和人员健康体检等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强化全员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办公技能操作公务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分局办公效率行政执法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把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高潮。将按季度编制出集中学习时间表和中心组学习时间表,在先学一步的基础上,组织好集中学习。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四
(一)单位基本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能概括为“四品一械一办”(即:药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县食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核定人员编制28人(其中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4人)、领导职数“一正三副”,设有内设科室“一室六科”,有在职人员28人。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有3800余户,其中:药品经营和使用对象620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对象2196家、保健食品109家、化妆品259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对象455家、药品“两网”供应点261家。监管对象分布在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0余个自然村。
(一)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xx市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公平、公正严格把好申报资料关和现场审核关,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累计上报核准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5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36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1户,受理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材料414家,核准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23家,不予许可45家、黑名单1家、限期整改和正办理45家;核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企业59户。
(二)强化市场整治,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方位、拉网式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8个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累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2790户(次),排查安全隐患1417个,整改1166个,整改率82.3%,限期整改251个,立案查处药(械)案件31件、没收涉案药(械)143个品规、货值金额12302元,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3起、没收涉案食品60个品种、400余公斤(其中学校食品安全立案查处33件),立案查处保健食品案件5件、没收涉案物品17个品规、货值金额1145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23次,确保重大活动集体用餐安全;抽检食品25批次,合格24批次,抽检食品合格率96%。
(三)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切实采取“四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六有”(有现场宣传活动、有宣传标语、有电视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发放、有专题讲座、假劣食品展示)方式,组织开展油菜花旅游节、六月安全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六次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各级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报道(或信息)61次(篇),悬挂宣传标语380条。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围绕“能干、能说、能写”(三种能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工作。相继组织(参与)监管人员培训98人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等30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28万人(次)。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了《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药品医疗器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为有效预防、及时组织救援、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罗雄镇智慧树幼儿园儿童因食用大肠菌超标米线和长底大发达村一农户食用野生菌中毒及阿岗镇一幼儿园儿童食用非食用物质—蓖麻籽中毒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最大程度控制危害、减小损失。
3、强化“三项监测”工作,增强合理用药意识。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中成药注射剂、抗生素注射剂为重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药物安全性监测培训等4期,培训人员达20xx余人(次);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0份。
(四)抓项目、建示范,提升监管能力。
1、全面推进省级药品电子监管网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将全县168家药品零售店纳入全省药品电子监管网全覆盖试点建设(每户药品零售店获得价值8000元的设备补助),目前,该项工作于10月底投入运行,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网全覆盖,将有效提升我县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2、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完成981家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上墙和首次动态评定工作,优秀86家、良好268家、一般560家、未定级63家。部分学校食堂、小吃店和饮品店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正在推进中。
3、扎实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四个”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个职责落实”(政府责任、企业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全面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密切配合”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为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动、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对照《云南省创建药品安全示xx县试点工作评价细则》58项细化条款进行自检自查、评估及档案整理工作,待上级部门验收。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局党组结合单位实际,以“团结、务实、创新”的队伍建设为目标,提高队伍执行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1、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所分管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目标分解到科室及个人,实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使每个科室及个人都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确保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完善管理制度,制定《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实施方案》,将单位行政许可、案件办理、财务等岗位确定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共筛选出重点岗位8个、风险环节16个、风险点21个,明确防控措施和监督人员,具体岗位人员作出廉政承诺。
3、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三重一大”问题实行集体讨论,做到集中有民主、民主有集中。
4、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廉政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内监督制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培训和参观警示教育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我们党发展的艰苦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提高思想和政治觉悟,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学习与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省局《关于报送20xx年药品电子监管评测材料的通知》(皖食药监科秘r22;20xxr23;102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20xx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纳入到《20xx年xx县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年初召开的xx县20xx年度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安全培训会议上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相关企业加强对电子监管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和掌握国家、省、市局对电子监管工作的要求,提高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和药品质量管理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实施电子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药品质量的管理水平。
按照工作部署,我局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与日常监管、gsp跟踪检查相结合,对本辖区内企业的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查看企业是否能够将所有基本药物全部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检查中,我局抽取了五种基本药物,检查其电子监管系统中的入库、出库等信息,与库房内存货进行比较,检查结果为:抽查品种的电子监管符合规定,与实物相符。
二是查看企业是否能够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能力。检查结果为:该企业具有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能三是查看企业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电子监管。我局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xx]4号)等相关文件转发给该企业,并强调了该文件的重要性。该企业专门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通过对企业的基本药物、第二类精神药品、中药注射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电子监管扫码情况的随机抽查,发现辖区内企业均做到见码必扫,对所有赋码产品无论其中标与否,按照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电子监管码的100%核注核销并及时上传数据。同时,我局积极利用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在线检查辖区内企业经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共处理了预警信息7个,处理率100%),有效实现了对赋码药品数量和流向的实时监控。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对本辖区内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目前基本药物包装上既有物品条形码又有电子监管码,两者不能对接。采用电子监管码后,企业既要扫描条形码又要采集监管码,在购入和销出药品时,需要扫描到最小包装来追踪每一盒药品的流向。为保障赋码药品的核注核销顺利完成,企业的工作量明显增加。建议加快“两码合一”工作,避免同一包装扫描两次情况,减轻企业员工工作量。
2、在实际工作中,操作人员经常遇到无法显示当天采集信息、核注核销查询速度慢甚至无法查询、销后退回产品信息无法处理等情况,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从而影响了上传数据的及时准确、制约了电子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建议加大设备和软件的升级,提供更便利有效的电子监管方式及技术服务。
3、目前药品的使用环节,如医疗机构未完全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药品电子监管全过程未能完全闭环。企业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查询系统,只能查询到一级销售商,而一级销售商收货情况乃至药品流通全过程无法查询到。建议进一步扩大药品电子监管网络覆盖范围。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六
食品安全,是中央政府决定对三局合并的题中之义和民众的期望所在,我局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小微餐饮整治现场检查验收。
联合各镇市场监管所对各镇小微餐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目前,此项工作正全面实施中。
二是强化节假日期间及“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五一、端午”期间,对孙村镇马仁景区附近饭店农家乐、县城区大型以上餐馆、高速千军服务区、节日糕点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在考试前期,积极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摸清中高考考点、住宿及就餐安排情况。对高考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就是否超能力接待,是否规范留样,是否制作凉拌菜等高风险菜品,餐饮具是否严格消毒,食品原料购进是否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周边餐饮单位18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对全县所有持证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现场检查评定62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张贴等级卡通脸谱图案,引导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四是是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抽样送检工作。
对餐饮服务环节加工制作的凉拌菜、熟肉制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015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等。共抽样凉拌菜样品5个、熟肉制品5个。
五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转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结合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我们还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肉及肉制品、食品标签标识等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82份,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280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90张,延续4家,变更11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9家,延续6家。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在街道的领导下,我社区以_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_,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餐饮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社区20__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工作氛围。
一方面是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制作宣传展板2个,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次。另一方面是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果及工作动态,为我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为抓手,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管理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
二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加强对辖区内二类药品、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时上报了各类检查报表。
三是开展了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药品(基本药物)购进、使用、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覆盖率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成工作简报,及时进行通报,要求他们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力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2.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活动。按照市局文件要求,严格要求零售网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行为,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提高了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购药放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
3.大力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按照街道相关文件要求,我社区及时制定方案,并宣传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要求餐饮服务网点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自查工作,并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同时,给餐饮网点及辖区居民张贴和发放食品添加剂宣传材料200余份,要求各餐饮服务网点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4.大力开展重点时段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辖区居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我社区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两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亚硝酸盐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食品油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类专项检查,消除了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辖区居民餐饮服务环节饮食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广大居民用药安全意识不高,社区居民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
(二)我社区餐饮服务网点存在基础设施、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淡薄等现状,餐饮环节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和食品安全隐患。
三、全年度工作打算。
(一)结合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宣传,继续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的一系列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食品药品监管新职能,让全社会了解药监、支持药监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餐饮网点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不出现重大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事故。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八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办法》,严把卫生许可关,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符合卫生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全面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做到卫生许可工作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工作规范。使各类卫生许可管理由过去的分散管理转变成有序、综合、统一的管理。今年办理及审核食品卫生许可证7798张,其中新办卫生许可证1213张。
二、精心组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继去年我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来,今年又分批邀请常州市卫生局对辖区内的1x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进行了评审,并顺利通过验收,全部取得了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称号。至20xx年底全区食品卫生a级信誉度单位累计到7,其中学校食堂6、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通过该项工作的实施,全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硬件设施、卫生条件及自身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实质性的提高。
三、强化意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我区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涉及面广、量大、制约因素多的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在各镇防保科对村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摸底调查并建立摸底资料台帐的基础上,区卫生监督部门协同各镇卫生院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镇村结合部、主干线、旅游景点周围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份,书写现场检查笔录60份,限期责令改正23x次,暂扣非法生产经营工具12车,没收销毁非法食品185kg,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通过开展农村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假售假的违法分子,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提高了各集镇区、村级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和卫生意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与往年相比,全区共新增食品卫生许可证668张,新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6030本。
四、认真办理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是卫生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卫生监督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接待来人来访投诉举报时,做到热情、礼貌、细致、耐心。对所有投诉举报做到当天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对投诉者予以信息反馈。今年以来共处理投诉共8,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五、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省市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我区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27项整治活动。主要有节日期间餐饮业专项检查,冷食、纯净水的专项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饮料、酒类专项检查,春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卫生许可专项检查,猪链球菌防控工作,农村的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改正21x次、罚款4x次,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7880,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285kg,取缔非法经营活动。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和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认真组织做好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20xx年的卫生保障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主要有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十一等保障任务,特别是今年国庆黄金周,恰逢十运会武进赛区曲棍球赛,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全国青少年辅导员培训班等重大活动连续在我区举行。为切实做好这些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我区卫生监督部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认真组织制订卫生保障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事前全面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对每个接待单位指定以上卫生监督员驻店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通过我区卫生监督员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这些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任务,受到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七、制定预案,建立食品卫生申报制度,提升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根据省卫生厅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的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建立食品卫生申报制度,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重要节日公共聚餐申报制度,并逐渐推广日常大型公共聚餐申报制度。今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对今年的(武高食堂、横山亚仙卤菜店、湖塘恒丰卤菜店)食物中毒事件(患者累计3),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了中毒事件,并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八、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暨《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暨《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拟定宣传方案,突出“保障食品卫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份,现场接受咨询100x人次,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16条。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及每月二期的《卫生监督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报道食品卫生监督动态和卫生防病知识。20xx年我区新闻部门报道发表关于卫生监督方面的信息共36篇次。充分发挥了媒体和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群众健康消费,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使《食品卫生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格局。
回顾一年来的食品卫生工作,我们作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我们深深感到,食品卫生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20xx年我们将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
2、按照武食安20xx第5号关于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通知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工作,重点抓好场所的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评价审核;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等使用情况的监管。
3、继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全国整规办20xx年工作安排,进一步突出重点,将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作为食品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开展20xx年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监督执法工作,探索农村食品卫生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监督信息的通报制度。
4、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具体管理制度和规定,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抓好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以食物中毒控制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加强餐饮业、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我区将在单位食堂、快餐业、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三个食品行业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6、重点开展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继续做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地区村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区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九
近年来,xx县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建立完善了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xx县把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为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该县重点实施了“四个纳入”,即把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县长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xx县“xxx”规划,纳入政府为老百姓解决实事的民心工程。先后出台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三次在县长办公会上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多次视察指导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也多次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察看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并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很多指导性意见。全县药品放心工程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效果。
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该县积极探索药品监管工作新模式,不断加强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药品供应和监管长效机制,保证了药品质量,让广大群众用药更方便、更实惠。一方面,着力构建覆盖全县的药品供应网络。积极引导连锁企业在农村增设网点,xx年新增药店30余家,全县单体药店数量达到150多家,加上300多家农村卫生室,使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本着政府引导、各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原则,实行由县医药公司为乡镇卫生院集中配送药品的模式。去年,县医药公司为乡镇医疗机构配送药品金额累计达3000余万元。这一做法,从体制上、源头上净化了医药市场,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使农民群众用上了方便、质优、价廉的药品。另一方面,努力夯实药品监督网络。以乡镇安全办公室为依托,成立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做到了“四个到位”,即人员配备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办公设备到位,办公经费到位。全县共聘请了374名协管员和信息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两员”培训会,发放培训材料1200余份,培训人员700多人次,有力推动了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采取打击和预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办法,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不断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一是以加大宣传力度为重点,营造人人关心药品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在《今日xx》及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用药专栏,宣讲涉药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报道药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普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县政府都及时召开工作会、现场会,组织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用药现场咨询等活动。xx年,全县共印发《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本,发放宣传单1xx余份,使涉药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安全用药意识深入人心。二是以畅通举报渠道为重点,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药品监管的积极性。利用县行风热线、药品质量举报电话等媒介,欢迎广大群众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举报,使药品案件能得到及时查处。三是以实施集中整治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该县组织开展了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品、学校医务室药械、口腔义齿、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医用氧、“人血白蛋白”等十几次专项检查,共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88起,总货值金额70余万元。其中在农村药品市场专项检查中,取缔药品制假售假窝点2个,查获南古镇王某、青云镇朱某销售的假药“甲茸壮骨痛痹胶囊”共65千克,收缴用于制造假药的设备2台,有效消除了假药对广大群众的危害。
工作中,注意做好结合文章,强化部门配合联动,促进企业自律,完善监督机制,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做到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对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跟踪检查,责令整改15家,提出整改意见32条,纠正了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增强了企业严格按照gsp规范经营行为的意识。具体工作中,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药品抽验工作对稽查办案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药检、稽查工作联动机制,使药品抽验、稽查办案两项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检查,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降低了执法成本,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xx年该县药品检验工作初步筛选药品500余批,送验215批,经市所检验不合格药品114批,占送验总数的53%,因抽验不合格而实施立案处罚的案件占一般程序案件的74.5%。二是综合监管与环节监管相结合。在办理药品大案要案、违法药品广告整治、特殊药品监管中,县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理顺了打假治劣的联动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该县在抓好药品市场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自律。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严格自律,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证了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四是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针对当前农村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农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意识不够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依然存在,并出现逐步向农村蔓延的趋势等实际,充分依靠乡镇和村街的力量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建立了专业队伍和协管队伍相结合、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设立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共提供各类药品案件信息40多件,根据这些信息,立案查处涉药违法案件18起,有力打击了农村药品市场中的制假售假行为,村级药品供应点药品质量明显提高。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
食品安全,是中央政府决定对三局合并的题中之义和民众的期望所在,我局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联合各镇市场监管所对各镇小微餐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目前,此项工作正全面实施中。
“五一、端午”期间,对孙村镇马仁景区附近饭店农家乐、县城区大型以上餐馆、高速千军服务区、节日糕点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在考试前期,积极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摸清中高考考点、住宿及就餐安排情况。对高考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就是否超能力接待,是否规范留样,是否制作凉拌菜等高风险菜品,餐饮具是否严格消毒,食品原料购进是否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周边餐饮单位18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对全县所有持证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现场检查评定62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张贴等级卡通脸谱图案,引导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对餐饮服务环节加工制作的凉拌菜、熟肉制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015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等。共抽样凉拌菜样品5个、熟肉制品5个。
转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结合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我们还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肉及肉制品、食品标签标识等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82份,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280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90张,延续4家,变更11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9家,延续6家。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重点涉药单位42家,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二是对52家药品经营企业、15家县镇医疗机构、65家村卫生室、6家计生服务所开展了量化分级检查。开展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共抽验药品5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2批。传输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5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6例。
三是调查处理了投诉举报及市局转办的“关于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信”一案。接受投诉举报案件4起,立案二起,结案二起。取消了南河医药有限公司设置的10家零售连锁药柜。
四是对15家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防治h7n9禽流感药物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2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涉药单位开展了“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36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五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其中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和5家申报gsp认证材料进行了初审,配合gsp认证检查组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对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遴选公示。开展二期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129批次,130余公斤。做好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验收、宣传工作,并对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重点涉药单位42家,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二是对52家药品经营企业、15家县镇医疗机构、65家村卫生室、6家计生服务所开展了量化分级检查。开展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共抽验药品5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2批。传输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5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6例。
三是调查处理了投诉举报及市局转办的“关于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信”一案。接受投诉举报案件4起,立案二起,结案二起。取消了南河医药有限公司设置的10家零售连锁药柜。
四是对15家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防治h7n9禽流感药物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2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涉药单位开展了“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36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五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其中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和5家申报gsp认证材料进行了初审,配合gsp认证检查组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对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遴选公示。开展二期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129批次,130余公斤。做好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验收、宣传工作,并对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二
20__年,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任务,全年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了全区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__年初,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处主任任副组长,工商所、卫生院、派出所、教管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20__年昌乐开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的工作考核,奖惩兑现。与每个相关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每个村(社区)配一名食品药品监督协管信息员,对各信息员提出工作要求,要摸清底数、弄明情况,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并督促信息员积极开展本辖区日常监督协管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0__年年,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结合安全检查,对辖区内学校、敬老院、餐厅、副食店、食品摊点等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2次,重点监管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各辖区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农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并抽调专人对单位及各村组及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确保群众的安全。我区在社区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法》、合理用药宣传手册、真假食品鉴别等宣传资料,利用会议、广播、板报等形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20__余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做好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重点抓群体性食品药品中毒的预防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的学校、敬老院、餐饮场所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食物的储存条件进行了检查,对不合要求的场所责令其整改,落实措施预防和控制了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农村游厨进行了监督管理,要求村委会主任为监督责任人。同时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以及《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和整治,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讲卫生爱清洁的意识。
坚持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做到了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假日期间无一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年来,我区未发生群体聚餐食品药品中毒和重大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大检查力度;。
2、加大工作经费及人员的投入,特别是监督监测经费;。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食品质量和药品安全卫生意识;。
4、坚持开展食品质量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xx县市场监管局城关市场监管所结合县局正在开展的“双百行动”(百日攻坚、百日会战),城关所“三举措”打好前节攻坚战。
强化隐患排查。针对节日期间的消费特点,以米面、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白酒、水产品、烟花爆竹、保健食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区域,整合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全面排查和治理风险隐患,严历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截止日前共出去执法人员56人次,发责令改正书32份。
开展专项抽检。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医疗效果和健康安全。为进一步净化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执法人员将监督检查与抽检相结合,突出对流通环节和重点品种的监管,对中药饮片购进、贮存、销售、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一抓好中药饮片购进渠道工作,二抓好产品质量验收工作,三抓好中药饮片日常养护工作。对部分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涉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性抽样,包括黄芪、桑寄生等重点品种,15个批次。
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及值班职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1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辖区内无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两家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有*家(含零售连锁)。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零售企业在购进环节已基本规范,索票索证基本达到100%。特别在中药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五
xx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1—5月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一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下发《××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责任。二是牵头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督查督办4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次、编印《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刊》3期、散发专项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4000份。3月24日,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早介入早安排,加强重点部位的督察,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是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1次,向县、乡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食品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3600本。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发布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xx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xx中国安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一是实行分片包保区域责任制,开展药品市场春季大检查活动,着重检查医疗机构执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gsp、gmp的情况,并依法处理。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家、药品经营企业65家。二是以品种为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糖脂宁胶囊、降糖胶囊、香丹注射液、狂犬疫苗、双黄莲注射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265家次。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县城42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专项检查。四是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资格,提高零售药店设置条件,初审设置零售药店10家,换发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9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16家,实施gsp认证20家。五是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gmp、gsp认证后的跟踪管理,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6起,已结案34起。七是重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向县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例;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收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160个品种。八是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协管员培训会议,择优确定了7家网内供应商,表彰了5个先进乡镇协管办、15名先进协管员,对27名乡镇协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份,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九是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按计划完成抽检药品90批次。十是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抓好神鹿药业二期扩产项目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免费培训安徽科伦医药有限公司、桂龙(安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从业人员183人。
一是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找准3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19项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二是抓好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建设,改进作风,规范监管行为,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实现科学监管提高服务能力的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做到科学监管、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是以实施目标管理为核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和离岗告示制等制度,按年度任务确定量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狠抓工作效能和阶段性任务推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六
1—5月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一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下发《××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责任。二是牵头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督查督办4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次、编印《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刊》3期、散发专项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4000份。3月24日,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早介入早安排,加强重点部位的督察,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是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1次,向县、乡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食品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3600本。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发布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xx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中国安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二、开展药品市场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实行分片包保区域责任制,开展药品市场春季大检查活动,着重检查医疗机构执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gsp、gmp的情况,并依法处理。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家、药品经营企业65家。二是以品种为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糖脂宁胶囊、降糖胶囊、香丹注射液、狂犬疫苗、双黄莲注射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265家次。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县城42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专项检查。四是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资格,提高零售药店设置条件,初审设置零售药店10家,换发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9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16家,实施gsp认证20家。五是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gmp、gsp认证后的跟踪管理,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6起,已结案34起。七是重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向县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例;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收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160个品种。八是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协管员培训会议,择优确定了7家网内供应商,表彰了5个先进乡镇协管办、15名先进协管员,对27名乡镇协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份,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九是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按计划完成抽检药品90批次。十是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抓好神鹿药业二期扩产项目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免费培训安徽科伦医药有限公司、桂龙(安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从业人员183人。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高科学监管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找准3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19项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二是抓好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建设,改进作风,规范监管行为,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实现科学监管提高服务能力的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做到科学监管、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是以实施目标管理为核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和离岗告示制等制度,按年度任务确定量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狠抓工作效能和阶段性任务推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七
1、精心组织,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制定出台了《金湖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县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严把生产加工行为关,清理规范食品流通秩序,确保餐饮消费安全。一是县农业部门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对县城市场、超市督查抽检,全县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是质监部门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对全县获证的54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0家小作坊实施动态管理,重建企业质量档案及实施质量安全等级分类评价。三是工商部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15次,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接受消费者食品安全咨询150多起;投诉、举报32起;调节处理率100%。
一、中秋等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县食药安委提前部署,各部门认真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和巡查,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不断扩大农村三网建设成果。县食药安委明确今年为农村“三网”建设提高年,着力强化“三网”的有序、有效运行。一是狠抓示范县、示范镇的巩固提高。围绕示范县创建16条指标和示范镇验收细则,针对检查验收和年终综合评价所提出的问题,加强创建项目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狠抓“三网”建设的巩固提高,推进镇村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农家店建设,开展镇村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和工作巡查考核,强化农村家宴备案管理工作。
(二)突出稽查重点,药品市场秩序整治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药品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村卫生室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生育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执法检查7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380余次,实施药品抽检120批次,已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23批,药品抽样不合格率20.35%,共实施现场处罚23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起,全县涉药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药品、维护了全县的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开展“伪药品”专项检查。结合零售药店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86家零售药店进行了“伪药品”集中整治,共查出标注药品通用名的非药品4个品种,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标示有涉嫌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29种次,违规药店18家,均已立案查处。
3、推进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以开展农村药品基础性大检查为契机,重点检查药械的质量、来源、贮存环境,积极宣传创建规范药房的意义及要求,目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加入到自觉执行药品法规,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上来,以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和群众的用药安全。二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5月份,根据日常动态监管情况,我们组织召开了两次40家未正常在岗的驻店药师及其负责人集中戒免谈话会议。会上所有药店负责人签署了驻店药师在岗保证声明书,郑重承诺因药师不正常在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店将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参加谈话的驻店药师与该局逐一签署了在职在岗承诺书,保证其在职、在岗、在位、绝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其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强化等级分类监管工作。由专人负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样等工作,对涉药单位在药品经营、使用中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一一记录在案,不断更新监管单位的药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并根据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将d级单位列为今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其日常监管次数和针对性抽查抽验频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药品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
(四)强化效能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
1、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以学习促业务素质的提升。要求人人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走上讲台授课,紧密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研究探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以学习促机关作风的优化。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等重要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明确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根本要求,增强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服务的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三是以学习促工作思路的明晰。通过集中学习,逐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督查体系、考核奖惩体系,明确xx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找出工作的薄弱点,理清工作思路,及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和规范管理,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2、坚持三个到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汇总梳理到位。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及邮寄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代表、机关单位、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及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发出征求意见表300余份,收回近200份,汇总梳理到的意见和建议共6条。二是批评剖析到位。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好荷乡金湖”主题,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如何对食品药品实行有效监管等内容,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党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分析检查到位。在充分运用前段深入调研、大讨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以及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召开了群众评议会,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
3、深化行风政风,行政效能建设突出三个实。一是项目实。在县行政效能中心指导下,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梳理出自由裁量权、信用体系建设、远程监控等七项重点工作作为立项项目,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组织落实;二制度实。年初,专门成立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建立环环紧扣、人人压担、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行政效能工作机制》、《行政效能督查制度》等,并层层签订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责任书;三是服务实。压缩办事流程,建立零售药店申办绿色通道,帮促督促江苏神华药业、医药有限公司积极开展gmp、gsp换证工作,从方案的规划到各方面材料的准备,逐项对照验收标准,一一进行审核指导。
二、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以期实现两个根本目标: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思路。
1、按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
2、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
3、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
4、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内医药市场秩序。
5、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6、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7、认真指导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9、全面完成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具体措施。
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前,继续履行好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多环节综合整治工作;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后,迅速调整思路,积极开展辖区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对神华药业按照gmp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每年至少两次以上的全面的跟踪检查;对新申办药店进行gsp认证改造,对已认证企业进行gsp跟踪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整合全局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管理相对人进行全覆盖检查,继续推行和做好信用等级评定、远程监控管理等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四是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把麻醉药品的使用调控到符合要求的合理的结构。严格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要利剑高悬,确保万无一失。做到既保证医疗使用又不发生流弊。
加大稽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药行为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大监督、大防控氛围。
一是以专项执法为载体,积极深化稽查执法工作,全年不间断开展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广告热播药品等专项检查。
二是严格遵守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继续推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主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假劣药品信息库建设,要及时地收集假劣药品的信息,并适时地整理、分类,使其便于快捷、准确的查阅。
四是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八
2012年德尚街道办事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科学监管理念,以保证药品安全为核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坚持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工程为契机,以强化市场监督为中心,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促进我辖区医药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推进药品监管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纪律,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3、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努力推行和完善药品“两网”建设,全面构筑街道、村级监督的药品监管模式。
4、协助药监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本街道范围内发生的药品违法案件。
5、利用药品安全周活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同时向老百姓宣传讲解有关用药、看病常识。
6、加大食品药品责任人安全约谈力度。共约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30多人次,有效地增强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节日监管,净化节日市场。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组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本街道辖区内的涉药单位、中小学食堂、校内商店及学校周边的商店、农贸市场及所有商店、食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十九
xxxx年,在镇党委政府、县食安委及县食药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强化“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为指导思想,以“巩固、完善、强化、提升”为基本原则,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完成了年度目标责任,全力保障了全镇人民群众的食饮安全。现将xxxx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继续深入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对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进行重新调查摸底,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调查摸底中对许可证过期、经营事项变更、延期、设备不符合经营规模、弃业等生产经营户分别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按照总局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把许可准入,严格现场核查。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已100%录入了被许可的生产经营主体。截至目前,xx镇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1户,其中从事流通食品的63户,从事餐饮服务的19户,从事食品加工小作坊9户;今年以来,新办许可证5户,变更登记1户,注销3户。
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经营意识。适时分期对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生产经营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使其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2次,参加培训人员268人次,发放各类学习资料126册;健全了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合格证和健康证持有率为100%。
通过对许可准入的严格把关和对食品生产经营户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素质,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工作部署方面,按照网格化监管的模式,首先协调镇政府先后下发了“xx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xx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对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整体工作以食安委和镇政府“一专三员”的管理模式和框架为基础,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xx街道为重点监管区域,进而带动和辐射各村社的管理工作。其次,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管理人员分段管理进行了合理划分,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指定专人上报食品药品各类信息、报表及工作总结。再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机制,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签订率为100%;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率达到100%,并亮证经营,制度齐全;按照“谁监管、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信息档案和日常监管档案。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并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在严把食品许可准入关,提高经营者安全经营素质,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和运用了适合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收到了很好地监管效果。
(一)抓日常巡查与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无论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还是清理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执法人员都能够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较重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规定进行上报和移交,对较轻的违章行为,给予行政指导,实行人性化监管。对于轻微的违章行为当即能够整改的现场整改,当即不能整改的当场制作“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使生产经营者能够守法经营,并遵守职业道德,进而规范了他们的经营行为。
(二)抓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确保食品质量。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并督促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每个经营户必须做到进货有台账,记录全、信息准、可追溯;辖区超市实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转基因食品、清真食品、临期食品专柜销售,并在经营场所设置专门的柜台或货架摆放,在专柜或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置了提示牌。
严格落实了《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法》。按照规定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注册83户,应用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其中包括4个学校食堂、8家餐饮店,62户销售店。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店。
(三)清理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利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的监管方式,重视被抽检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的清理和清查工作,一旦发现,立即封存上报或者就地销毁处理。
(四)运用社会监督的方式,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诚信建设、负面清单、投诉举报等工作,达到社会共治,以此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感。
1、我们在xx街道从事食品销售及餐饮经营的47户门店内,张贴公布了禁止经营的“负面清单”,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2、认真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对食品流通户分级分类监管率达到了100%;对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监管率达100%;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实施率达到了100%。
3、深入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700份,对群众举报反应的案件,及时进行处置,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调查处置反馈率100%。
(五)抓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农村集体聚餐是食物中毒的高发环节,我们对集体聚餐坚持严格的申报备案制度,截止目前已备案管理的有41家;其次对流动厨师进行严格管理,凡参与的厨师必须持《培训健康合格证》上岗,辖区共2人流动厨师已全部纳入备案登记。
(六)抓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县局快检任务,我们制定了每月快检工作计划,确定了快检的重点项目及批次。今年以来共检测了150个批次,完成了全年检测任务。
(七)抓示范创建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人。我们在巩固去年创建示范店的基础上,极力做到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使大部分经营者重视了荣誉和信誉。经过严格考核将有1个学校食堂,1家餐饮服务户共2个经营单位将要达到示范店的标准。1家超市创建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目标责任要求,明确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和学校周边及食堂环境治理工作。
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小作坊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重大节假日为主要时段。在元旦、中秋、十一等节日期间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整治的食品主要是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及儿童、老年食品。开展了各类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在餐饮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整治中,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共检查整治了17家餐饮单位,被违纪计分13次。在今年的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256户次、餐饮户75户次、小作坊56户次、被违纪计分总共47次。
辖区内有药械使用单位19家,其中卫生院2家,村卫生室12家,个体诊所2家,药店3家,化妆品经营户4家(包括2家超市)。年初制定了药械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药械监管档案,和使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督促完成了辖区内规范化药房验收工作。本年度开展了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两小的专项整治、药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化妆品四非等专项整治工作、52批次的不合格化妆品的整治。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48户次。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的现状和实际与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体制问题。食品属于大区域、大范围内流通的商品,搞食品管理和其它农村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应该做到按上级行政区域的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二)人员问题。1、由于xx镇多至14个行政村,近年来工作千头万绪,镇干部人数和精力有限,很难真正发挥一专三员的管理机制,包村干部也不能安下心来学习食品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2、食品药品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经验有待提高,特别是在食品检测工作方面。
(三)经营户的问题。目前食品经营户存在小、散、脏、乱、差等现象相当突出,也存在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很淡薄,因此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四)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以上存在的问题都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解决。确保食品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二十
现将《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扎旗分局二00八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始终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为不断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推动我旗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扎鲁特,做出了贡献。现将扎旗分局200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春节”“五一”“十一”以及“奥运会”等重大节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管单位工作汇报,部署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为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旗人民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并把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先后为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拨付食品安全经费4万元,为全旗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齐心协心,食品安全工作取了明显成效。
2志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与各苏木镇(场、街道办)、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扎鲁特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苏木镇场街道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相应制度,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和民族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牧铺、毡包,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同时扎旗分局对全旗4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300名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他们的带动和宣传使更多人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在基层筑起了一道食品安全防线,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断努力,我旗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经形成,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3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旗食品安全和公众的维权意识。
(三)齐抓共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按照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职能特点,坚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按照全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
1、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我旗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由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在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肖强同志的带领下,对鲁北镇内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购物中心、农贸大厅、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酒店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此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5人。旗电视台派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2、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重点对小饭桌、冷面摊点、猪肉摊点、奶制品摊点的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拆迁关闭的14家,剩余18家卫生状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标准的已依法取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了公众就餐卫生环境,保障了公众的饮食安全。
3、开展迎奥食品检查。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按照上级和旗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扎旗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4各部门开展了迎奥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小作坊、饮用水、餐饮酒店、旅游景区、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进行了重点整治,通过召开食品企业告诫会、签订保证书、突出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保证了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还对全旗酒类市场、屠宰市场、粮食市场、散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旗食品市场。各成员单位共检查个体经营户2703户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95起,监督抽验食品186批次,没收消毁假冒伪劣食品2324公斤、病害生猪45口,取缔无证照经营11家,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企业1家。
(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通辽市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黄花山镇确定为我旗首个食品安全示范镇。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标准》和《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评价标准》要求,围绕创建目标、夯实基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工作。
(五)开展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项检查。
自发生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扎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部署问题奶粉和患病儿的处署工作。扎旗分局也及时下发通知,并组织人员对检查情况进督查。
5各成员单位紧急行动起来,放弃节假日休息,全部投入到这次整治行动当中,由于我旗缺乏对三聚氰胺的检测条件,技术监督部门采取了24小时驻厂监督,采取了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货的方式,从源头到奶站到生产全过程都有人进行监督。卫生部门也紧急行动,快速起动三级医疗网,对三岁以下儿童进行普查和筛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患儿进行全力救治,工商部门对全旗食品经营户进行细致检查,各企业主给予了全力配合和支持。全旗共普查三岁以儿童5512名,筛查1588名,救治确诊患儿6名,下架封存奶粉、液态奶167。35公斤。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扎旗分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分局工作计划,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药品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规范药品经营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现已完成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的100%;乡级以上医疗单位覆盖率的100%,村卫生室及各类医疗机构覆盖率的80%;加强特药管理防止了流弊事件的发生;对蒙医医院制剂室监督检查2次(4月份制剂室因重建已停产),对其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及生产记录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规范化操作,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制剂的生产和使用。
开展了对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工作。自事件发生以来,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扎旗分局采取有效措施,6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工作。为保证文件及时传达到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控制药品,分局采取电话通知、文件通知,并创建公共邮箱等方式,及时把文件和要求发送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通过公共邮箱接受报送,即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效果。经过督查检查,扎旗辖区内的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现已按规定进行封存召回。
按照《2008年通辽市医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对全旗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对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专项检查,对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进行了规范。
7位进行逐户指导,并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和“含兴奋剂药品目录”,现入户指导工作已经完成,全旗共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700张,含兴奋剂药品目录400本,分局将继续加大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药品安全。
扎旗是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试点,为此分局把两网建设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在去年两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工作,特别是村卫生室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药房”管理水平,分局执法人员利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到村卫生室进行指导,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使两网建设更加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按照《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全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药品抽样任务,完成药品抽样112批。对检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全部进行了处理。
(五)培训工作。
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基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反兴奋剂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和药品规范相关内容为主,全旗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协管员、信息员5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责任意识和协管能力。
三、
机关党建工作。
分局党支部按照年初市局党建工作安排、旗委组织工作会议。
8和旗直属机关工委二00八年工作要点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深化“三创一落实”、共驻共建,结对共建、庆“七一”建党87周年等载体活动,不断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药监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支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领导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局机关二00八年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分解落实了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及警示教育,开展了廉洁自律、廉洁行政教育,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职务腐败和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为巩固旗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力争市级文明单位,不断加强局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抓“六型”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入手,树机关良好文明形象。从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入手,抓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和谐相处,文明礼貌服务、文明公正执法,努力形成了团结友爱、行为文明的良好氛围,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9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系统学习了十七报等有关文件讲话,认真完成了各阶段任务,教育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
(四)开展了“三创一活实”活动,以争创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行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实现先进支部目标;以创建“六型”机关为载体,加强了机关组织建设和形象建设;以争创“党的好干部、人民贴心人”活动为载体,提高了党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载体,加强了党组织监督职能。
(五)开展抗震救灾活动和公益事业。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后,分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献爱心捐款活动和交特殊党费活动,共捐款11800元,其中分局干部职工(九人)捐款1700元,六名党员交特殊党费450元;开展了“共驻共建”、“结对共建”活动,与杏花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帮扶困难家庭和贫困党员,局机关及六名党员共捐款1200元,在职党员为社区做出了贡献;开展了公益性服务活动,投资3000元,完成修小巷35米任务,完成了修筑河堤10米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庆“七一”“十一”等文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职工的精神面貌。
10实效。
为切实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局党组把该项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及工作制度,建立了综治工作管理档案,对责任书中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齐抓共管,保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依章按制运行的工作机制。结合“五五”普法,狠抓了机关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对外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如:“3〃15”以法维权法律宣传、向药品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宣传并集中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机关工作。
认真执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财经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了机关防火防盗,按照规定完成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任务。
四、09年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要求和分局工作安排,依靠旗委、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完成好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
11平;认真完成好市局及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x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
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药品监管科工作总结篇二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1〕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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