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贷款通知短信(通用20篇)
总结是一种汲取经验和教训的方式,使我们更好地成长。了解总结的目的和重要性,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时间管理是一门学问,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心得和经验。
贷款通知短信篇一
单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了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20xx-2010学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如果需要申请20xx-2010学年国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20xx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助学贷款所需的《家庭困难证明》和《家长承诺书》(见附件2、3),利用“五一”假期把《家庭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和贷款需要的其他资料准备好,于20xx年5月15日前递交给所在学院审核;(注:如果学生在“五一”假期没能准备好申请贷款材料的,请务必在暑假办理齐全,待下学期开学时交回所属学院)
二、学院对申请20xx-201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明细表样表格式(见附件4)统计填写,并于20xx年6月10日前以邮件方式发至xxx@。
三、由于部分学生可能因网络问题无法看到网上通知,请学院及时通知各班班长做好与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相关的组织工作,详情可登陆学生处主页-助学贷款指引了解具体的操作。
备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要求:
1、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用b5纸复印)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
(1)同意学生贷款;
(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
(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3、《家庭困难证明》:乡、镇(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以上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贷款通知短信篇二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xx年3月30日
贷款通知短信篇三
借款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本公司签订编号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担保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的《______合同》,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截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尚有本金(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利息_________,罚息_________,逾期_____日未归还。本公司将根据借款合同中相应规定,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_____收取逾期罚息。请借款人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特此通知。
贷款人: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通知书由借款人、担保人签收后,借、贷、担保人各留存一份。
贷款通知短信篇四
(一)毕业生信息采集(xxxx年1月22日―3月30日)
(二)学生登入系统毕业确认(xxxx年4月1日―6月1日)
(3)请二级学院将附件3中的学生个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电子版由学生核实修改后打(一式两份,由学生签字盖章后,一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由二级学院留存)。
《xxxxxxx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均统一在6月10日前按二级学院分类排序后上交。
(1)因入伍、休学或者留级的贷款毕业生,变更个人信息时需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原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若不能按期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工作,期间的贷款利息或提前还款将由个人承担。
(2)正常还款: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毕业当年(第一年)及第二年只需自付利息,第三年开始还本付息,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还清本息。每年11月21日起可登录学生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和还款账号,并于12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还款账号,12月20日进行扣收。
提前还款:每年1―10月均可申请提前还款。必须于当月10日前进行申请,申请方式一:登录学生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方式二:致电贷款所在县资助中心老师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后,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款项存入相应还款账号,当月20日进行扣收。当月提前还款失败的,下次提前还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及充值。毕业当年8月前,按提前还款约定时间申请并成功清偿所有合同本金的,无需自付利息。逾期还款: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即逾期还款。逾期还款将影响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诚信记录。发生逾期的'借款学生,请及时将款项存入相应还款账号,以免产生更多的罚息,除11月外,每月20日都进行逾期还款的资金扣收。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
政策,加强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严格依照工作程序和填写要求。督促贷款毕业生于xxxx年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和个人信息变更工作,督促学生信守承诺,及时还本付息。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
2、xxx学院xxxx年贷款毕业学生名单
3、毕业确认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x月x日
贷款通知短信篇五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前日宣布,佛山市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利率的执行时间为20xx年3月1日,利率执行的时间以贷款发放日为准。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并未明确说明新公积金利率执行时间。但关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时间及方式,均可参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记者发现,该合同第二章第八条解释:“贷款利率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浮动。实际借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日的执行利率为准。”该负责人默认,佛山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时间也遵循央行降息的时间,从3月1日开始。根据合同,已申请或即将申请佛山公积金贷款,只要贷款在今年3月1日以后发放,均可享受最新利率。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九条也有规定: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该负责人解释,如果市民正在按揭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为明年1月1日。倘若今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再变动,次年将以今年的最新利率为准。
贷款通知短信篇六
3月31日,记者从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调整,不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有了放宽。
【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 市区买房最高可贷80万
去年11月,我市打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标准,根据各地不同情况,不同程度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时隔4个多月,这份惊喜又有了延续,我市再次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变的是,贷款额度高低仍由购房所在地“说了算”。
其中,购房所在地位于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城市规划区内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购房所在地位于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城市规划区内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了7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调整比较大的是古田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是新购住房,在各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也同样能享受到这样的额度。而根据此前的政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论在哪里,执行的都是统一标准,即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 放开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界限
市民张先生已有一套商品房,要在过去,他购买第二套房时得慎重了。因为如果他买的是普通商品住房,便称为首改房,可以按首套房来认定;而如果他买的是非普通商品住房,则不属于首改房。
“是否普通商品住房,有三个判定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购房总价在150万以下的住房属于普通商品住房。
“此次的政策调整中,放开了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的界限,规定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该负责人说道。
是否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成关键 首付比例降至20%
今后,买房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您购买的是第几套房子已不是关键,重点在于是否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明确,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个人房产登记信息。如果是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降至20%;如果非首次申请,首付比例则不低于30%。
另外,在利率的执行上也有变化。此前的规定是,属于首套房或首改房的,执行基准利率,否则利率上浮10%。今后,将统一执行基准利率。此次规定,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共同贷款买房夫妻离婚后 非主贷方6个月后重新买房可申请贷款
市民王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时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王先生作为主贷方、李女士作为非主贷方写入了贷款合同中,共同还款。两年前,两人因为感情不合离婚了,不久后李女士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房子。可这在当时的政策中是不允许的。
“根据此前的政策规定,夫妻即便是离婚了,在住房公积金的还款上他们还是‘捆绑’在一起的,只有等到这笔贷款还清了,他们各自才可以再次提出贷款申请。”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中明确提出将支持离婚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离婚,非主贷方在离婚后满6个月后重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申请时应提供法院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财产、债务分割证明,证明离婚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归主贷方(原配偶)单独所有,由主贷方承担偿还义务。
也就是说,根据现行政策,在王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满6个月后,李女士想在我市重新买房,只要提供离婚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归王先生单独所有的证明,她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放宽提取条件】
一次性结清购房贷款 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经过几年还款,目前市民林先生的公积金贷款还差20000元没有还清。此次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剩有23000元。根据规定,每位缴存者在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时,要在账户中保留6个月的缴存余额。
林先生每个月公积金的缴存额是1000元。过去,如果林先生想要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保留6个月的缴款余额,即6000元。那么,他只能提取账户余额中的17000元来还款,另外再“自掏腰包”3000元。
政策调整后,将支持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提取。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全额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间不受上次提取时间限制,但提取总额不超过结清贷款本息的实际发生额。
也就是说,现在林先生想要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不用再保留6个月缴款余额,可直接提取账户余额中的20000元。
缴存公积金满三月可提取支付房租 申请材料也简单了
小李和妻子都是市区某企业的职工,目前正处于事业起步阶段的他们,工资不高也没法自己买房,只能在外租房子住。过去,每次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时,他们都得备上一堆材料,包括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无房证明、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及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
新政实施后,小李再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将便利不少,只要提供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无房证明即可。
政策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根据租金缴纳证明及租赁合同);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每间隔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申请时效一年,每个缴存者每月提取上限为300元,夫妻双方则为600元。
公积金政策变化
贷款额度
市区、福安、福鼎、霞浦、古田: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单职工最高可贷60万元;
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双职工最高可贷70万元,单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
首付比例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0%;
如果非首次申请,首付比例不低于30%。
离婚家庭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离婚,非主贷方在离婚后满6个月后重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全额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用再保留6个月缴款余额。
支付房租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要提供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无房证明即可。
贷款通知短信篇七
营业部、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11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房金委〔20xx〕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一、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全市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即延平、建阳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邵武、武夷山、建瓯、浦城、顺昌、松溪、政和、光泽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
二、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需留存一年以内缴存额。
三、以上调整事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关于扩大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
个人贷款合同模板。
车辆贷款抵押合同。
贷款反担保合同。
贷款通知短信篇八
营业部、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11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房金委〔20xx〕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一、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全市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即延平、建阳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邵武、武夷山、建瓯、浦城、顺昌、松溪、政和、光泽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
二、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需留存一年以内缴存额。
三、以上调整事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贷款通知短信篇九
_________:
根据农借合字第___号借款合同,〔或(______)农借延协字第___号还款协议书〕,你单位尚有本金(大写)______元,利息(大写)______元逾期未归还,请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归还。
xx行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
根据20xx年5月22日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实行可提可贷政策
岳阳市缴存职工购(建)自住房需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先申请提取职工夫妻两人的公积金,提取后仍不能足额支付购(建)房款的,可以再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先提取,后贷款),但提取金额加上贷款金额的合计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同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实行可提可贷政策后,20xx年6月1日以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年对冲还贷提取必须与放贷日期间隔12个月(含)以上,不再执行正常还贷一个月即可办理年对冲提取的政策。
根据《长沙、岳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合作协议》,岳阳市缴存职工在长沙市购房并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只能办理“年对冲”提取,不享受可提可贷政策。
二、从20xx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房地产政策措施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岳阳市缴存职工在这个时间段内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因受当初二套房的贷款额度限制,办理公积金贷款未能享受到最高贷款比例(购房款的80%)的,可以由借款人自行选择以下政策之一,使用住房公积金。
1、可以申请提取借款人夫妻两人的公积金,所提取金额加上当初贷款金额以及贷款后已经办理的年对冲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本次提取不影响以后的年对冲还贷。
2、可以将原公积金贷款结清,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从20xx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房地产政策措施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岳阳市缴存职工在这个时间段内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因受当初“三套(及以上)房不能贷款”的政策影响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未贷款的可根据个人需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从20xx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房地产政策措施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岳阳市缴存职工在这个时间段内因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未因购买此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因受当初二套房的提取额度的限制,未能享受到最高提取比例(不超过购房总价)的,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提取,且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金额的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总价;如在此时间段内因“三套(及以上)房不能提取”的政策影响未能办理提取的,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一
近期,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今后,公积金贷款实行自动差额扣款,即每月按照当期应还款额进行扣划,先扣划个人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从个人的银行卡中补扣。
记者了解到,“差额扣款”是新系统的最大特色。当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自己每月还要掏出一部分钱用于还贷。在老系统中,公积金中心是将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卡上,贷款人补足相应的还款差额后整划整扣,也就是说还款卡如果余额不足,系统是不进行实时扣划还贷的。而系统升级后,公积金中心实施“自动差额扣款”,即如果贷款人还款卡的余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小于实际月还款额,系统将自动扣除其还款卡的实时账户余额,对于所欠差额,将会在当月再次自动扣款时进行补扣。比如贷款人每月还款额为20xx元,当月贷款人银行卡金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只有1800元,差额扣款就是先扣下这1800元还贷,还有未扣到的200元在当月补扣,贷款人必须在当月将差额补上。这种扣款方式更加人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贷款人因还款卡余额不足造成逾期的利息损失。
但此新系统逐月还贷业务正常办理须满足3个条件,即:单位公积金不欠款、个人贷款不欠还、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超过两个月的月缴存额。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东管理部主任顾建平提醒,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月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人要在还款账户上及时、足额地存入还款金额,以免产生连续或累计逾期状况,造成信用不良记录。
此外,新系统上线后,每名贷款人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直接自动扣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再将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划转到贷款人还款卡上,再进行抵扣贷款本息。比如贷款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200元,每月归还公积金贷款20xx元,这1200元由公积金中心直接扣划还款,不再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账户,贷款人每月只需按时存入800元,银行会扣划这800元用于还贷。这种方式也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业务流程,方便了缴存职工。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二
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按本通知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20xx年12月30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xx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xx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三
根据我行与贵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我行向贵单位发放的借款实行按月(季)结算,月日为结息日。
截止月日,贵单位从我行借入的借款总额为万元(大写),预计本月(季)应计利息为元,请抓紧筹措资金,并于结息前一日存入贵单位在我行开立的存款帐户,保证按期足额付息。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或签收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借款人签收后退贷款人一份作为回执,借款人留存一份。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四
编号:
致:
贵公司与我行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贷款合同,约定我行向贵公司发放贷款万元,期限月,我行于年月日业已履行了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依照贷款合同的规定,贵公司应在每月/每季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向我行支付利息。但贵公司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尚未支付上期利息。现我行通知贵公司立即向我行支付已累欠利息共计元。若贵公司未能立即支付贷款利息,我行将随时采取要求包括担保人代偿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回执。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五
单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了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20xx-2010学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如果需要申请20xx-2010学年国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20xx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递交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助学贷款所需的《家庭困难证明》和《家长承诺书》(见附件2、3),利用“五一”假期把《家庭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和贷款需要的其他资料准备好,于20xx年5月15日前递交给所在学院审核;(注:如果学生在“五一”假期没能准备好申请贷款材料的,请务必在暑假办理齐全,待下学期开学时交回所属学院)。
二、学院对申请20xx-201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按明细表样表格式(见附件4)统计填写,并于20xx年6月10日前以邮件方式发至xxx@。
三、由于部分学生可能因网络问题无法看到网上通知,请学院及时通知各班班长做好与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相关的组织工作,详情可登陆学生处主页-助学贷款指引了解具体的操作。
备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要求:
1、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用b5纸复印)。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
(1)同意学生贷款;
(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
(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3、《家庭困难证明》:乡、镇(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以上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有关培训通知范文。
有关会议通知三篇。
有关于培训的通知。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六
编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根据贵方与我公司于年月日签署的编号为《》(主合同)及于年月日签署的编号为《》(担保合同)担保人所担保之债务人向我公司所负债务为币种,本金(大写)元,利息元,罚息元,逾期未还。请你方抓紧落实还款资金,于接到本通知书后立即无条件履行所承担的还款/担保责任,清偿所欠本金、利息和罚息。
请你方接收本通知后,在回执上加盖公章/签字,并及时反馈我公司。
特此通知。
x公司。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七
尊重的丁局:
您好!
首先祝福您事事如意,一切顺意。
一、我叫周德正(俗称周老八),于x年5月8日与贵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由我承建贵司中建嘉天下住宅小区8#、13#、14#、6#、7#、9#、10#及南北平台工程。合同价为按实结算,6#7#9#10#及北平台优惠12%,8#13#14#土建优惠14%,安装优惠16%,。
二、根据合同有关约定,我司在x年11月5日工程竣工并经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完成且交付工程,并移交所有工程资料(附竣工报告,住户已经入住和装修)。
三、根据合同第七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附表一.1、附表一.2规定,贵司应按合同七日内支付我司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截至目前为止,我司承建的'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业主交房入住,贵司应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计1542.6万元(附双方当事人签认手续)。
而到目前为止,贵司仅支付了1030万元,尚欠512.6万元未支付给我司。
四、根据合同第七条“工程款支付”7.5中,我方已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贵司提交了完整的结算文件(有文件签收记录),发包方也在合同约定收到文件56日内审定完毕,并且双方当事人办理签字手续(有双方核对人签字手续),我司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8个月之余没有接到任何有关结算的往来信函和价款拨付凭证。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八
_____________:
根据我公司______年汇信借字第____号保证合同,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大写)_________元(小写)元,并与我公司签订担保承诺书。现所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利息元未归还,请抓紧筹措资金,确保及时归还贷款利息,如不能归还,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50%作为罚息。
请你接到本通知书后对该笔贷款予以确认,敬请配合我公司要求借款人积极筹措资金,归还我公司贷款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否则我公司将采取包含要求你应履行代偿责任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保证我公司合法权益。
保证人:(公章)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有限公司。
签收人:经办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此通知书,保证方签收后,保、贷方各留存一份。
贷款通知短信篇十九
_________单位(人):
根据()农借合字第号借款合同,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我行(社)借________贷款(大写)_______元,现尚余_____元将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请抓紧筹措资金按期归还借款,如到期未还,我行(社)即依照借款合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行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______(公)章保证人______(公)章。
签收人_______签收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此通知单由借款方、保证人签收后,借、贷、保证人各留存一份。
贷款通知短信篇二十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拍摄电影片(或电视剧)《_________》出现资金短缺因而向乙方借款。
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委托贷款协议书》、委托人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和《贷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代委托人在受托范围内与甲方订立委托贷款合同。
鉴于此,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人_________将自有的(币种)__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委托乙方按照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甲方)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贷款按月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途为拍摄电影片(或电视剧)《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一、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乙方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一)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若甲方在本合同签署时已拥有在乙方开立的有效账户,只需将账号书面告知乙方即可;经乙方审核后,该账户作为甲方的存款账户,甲方无须另行开立新账户。
(二)委托人的委托基金已经划到其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户。
(三)乙方已经接到委托人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二、发放贷款计划如下。
三、乙方应按时将贷款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贷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
第七条贷款的偿还。
一、还款顺序: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息的原则偿还。如有调整,按委托人书面通知执行。
二、付息: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利息,在结息日将相应款项存入还款账户,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还款账户中扣划当期应支付的利息,无须另行通知甲方。首次付息日为贷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三、还款计划如下:
四、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专门用于归还贷款和支付利息。甲方应按照本条的规定归还贷款,及时将相应款项存入还款账户,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还款账户中扣划当期应归还的贷款,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提前还款:
(一)经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提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甲方提前归还本金应按照实际用款期间及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果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三)甲方未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提前归还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贷款额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六、还款担保:
(一)甲方应以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对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担保,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二)担保人应按委托方的条件和格式向委托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甲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甲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委托贷款。
(二)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甲方在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委托人申请贷款展期,并在委托人批准后及时同乙方办理展期手续。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
二、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还款账户,不得转移账户。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
(三)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和情况。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六)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了解委托人要求了解的甲方经营、财务活动情况。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三)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代委托人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划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委托贷款,但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予以保密,单位托人在委托范围内要求了解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足额归还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百分之_________的罚息,直至甲方归还为止,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及贷款挪用或逾期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收复利,直至甲方支付为止。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的贷款加收百分之_________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划扣。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暂停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根据委托人书面意见进行处理:
(一)甲方未按要求向委托人何以方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
(三)甲方拒绝乙方对代款使用情况的了解。
(四)甲方或其保证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抵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危及贷款安全的。
(五)甲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六)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的法律纠纷,委托人认为可能影响委托资产安全的。
(七)甲方违反本合同第条有关的其他义务条款,委托人认为足以影响甲方债务清偿能力的。
五、在委托人资金已划入乙方规定账户,乙方已经接到委托人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本合同已生效,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发放贷款时,应根据迟延发放的贷款和天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对甲方计付赔偿金。
六、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委托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贷款到期,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委托人同意后,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委托人同意。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分立、联营、合资、合并、兼并、股份制改造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_________天前书面报告委托人并书面通知乙方。委托人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
第十二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并经委托人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