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用水合同大全(16篇)
合同可以规范交易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重要事项。编写合同时,应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的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请看以下分析和建议。
供水用水合同篇一
1、用电类别:;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柜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供水用水合同篇二
受自然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限制,我省节水工作仍然存在工作基础薄弱、节水意识不强、公众参与程度不够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在新形势下,我省节水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方面,水价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地区水价形成机制不能全面客观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供水成本,难以激发用水户的自主节水投入和创新意识。另一方面,节水市场机制不健全,财税引导和激励政策不完善。同时,节水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用水户来讲,如果节水成本得不到弥补,就会产生负效益,因此,配套完善相应的节水激励政策显得尤其重要。
节约用水工作涉及全社会各个领域和众多部门,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努力。虽然我省各部门在节水工作中相互配合,但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左右协调、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需依托甘肃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的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为实现我省节水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领导保障。
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对我省特殊的水情、水危机状况了解不够充分,部分公众节水意识淡薄,或尚未将节水意识落实到具体行动和日常生产生活全过程。各地对节水的认识还不完全统一,特别是相对丰水地区,对节水的必要性看法不同,节水减污、节水减排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地区间对节水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差异较大。在节水氛围营造上,舆论倒逼节水、社会监督浪费的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非常规水源是常规水源的重要补充,对于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水利部不断加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把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特别是缺水地区,进一步扩大配置到工业、生态环境、城市杂用、农业等用水领域。虽然我省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量逐年增加,但在管理和技术上存在扶持政策不完善、缺乏统一规划、水价成本倒挂、技术标准不完善、技术驱动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破除国家水安全制约瓶颈的重要时期。站在节水之路的新起点上,“节水优先”在甘肃有着不同以往的新内涵。
新发展阶段催生新发展格局,^v^中央提出了推动形成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目标。新发展格局,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契机,以提高民生福祉为依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水是生态环境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做好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人与水和谐共生的发展方式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处理好水资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以^v^同志为核心的^v^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要求沿黄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v^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高效率增长、有效供给性增长、中高端结构增长、绿色增长、可持续增长、和谐增长的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要做好新时期节水工作,甘肃要紧密结合地域、自然禀赋等特点,调整产业发展格局,发展高质量一产、优质二产、高比例三产。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承载力协调发展。
新时期,甘肃发展仍旧面临着水资源总量短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以及水生态环境脆弱三大问题。甘肃省水资源量居全国27位,人均水资源量和耕地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的1/2和1/4,缺水问题既是总量性的、也是结构性的,季节性的。根据《甘肃省水安全保障规划》,2025年我省需水量将达到亿m3,可供水量仅亿m3,通过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退减灌溉面积、高效节水灌溉、外流域调水替代水源置换等措施,实现经济社会有效退还河道内生态水量亿m3,水量缺口达亿m3。用水供需矛盾突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瓶颈。
供水用水合同篇三
推动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居民用水保成本、非居供水有盈利、特种用水多付费、缺水地区提标准、全面推行定额制政策导向,结合城乡地域、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条件,建立健全促进节水减排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推进原则因地制宜补齐短板,统筹推进河西灌溉农业区、中部提水灌区、东南部补充灌溉区三大片四项机制协同落地。加快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科学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价差。完善中水利用价格政策,中水价格按照与自来水价格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协商确定。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适时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相关情况摸底调研,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及时启动我省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根据全省各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完善水资源税制度。以现行水资源费制度为基础,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体系,合理调整税额标准;除国家试点办法要求变动的项目外,以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基础平移为水资源税税额标准;按国家试点办法要求适当提高特种行业地表水和超采区地下水的适用税额标准,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税额加倍征收,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和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税,重点加强各市、县(区)水资源税征收力度,确保应征尽征。对国家试点办法明确规定的6项农业生产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从低征税;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税务局)。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大中型灌区要在实现产权分界点计量供水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细化计量单元,按照与当地财力相匹配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为按水量计收水费创造条件。规范工业企业取用水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对取用地下水的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面配套完善市政公共建筑单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镇供水计量设施,实现“一户一表”计量供水收费。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计量监控工作,制定有效的统计报表体系,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流域和省域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省^v^)。
强化用水定额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区)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计划用水、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等工作,采取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区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m3的企业和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已经发布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重点取水单位监控名录基础上,结合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检查、重要取水口检查,调整完善监控名录,持续加强计量监控,完善监管一张图。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v^)。
贯彻国家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逐步更新、改造不符合国家节水灌溉标准的已建农田灌溉设施和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实时跟踪国家节水标准,评估和监督省级用水定额推行应用情况;修订完善农业、工业、城镇、非常规水利用省级用水定额,建立覆盖我省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鼓励各市州在《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基础上,制修订区域用水定额。节水产品符合强制性节水认证标准要求,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等单元载体率先推行强制性节水标准;针对不同企业相同产品的产业链长短存在较大差异,进一步探索制定分装置、分工序的取用水定额企业标准,规范不同产业链长度的企业用水行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v^、省机关事务局)。
供水用水合同篇四
通过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持续降低高耗水行业比重,从源头上控制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行业的发展。一是通过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禁止小规模,低水平建设;二是对产能过剩或超过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高耗水行业实行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三是鼓励医药、化工、食品、农产品加工等行业集聚发展,促进水的梯级利用和集中处理,鼓励焦化行业退出主城区,向煤化工基地、钢焦一体化园区聚集,促进企业间循环用水;四是以产品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对传统支柱产业进行高起点、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开发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水利用率和产出指标。根据水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布局项目建设,实现有序用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市场^v^)。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对采用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各级政府要推动高耗水行业可持续清洁生产,针对甘肃省电力、有色、冶金、石化、核燃料加工、煤炭等六个重点用水行业,应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组织重点用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从原辅材料、能源、产品、工艺、设备、过程控制、废弃物、管理和员工培训九个方面,从水消耗及废水产生环节、产生废水及造成水耗的原因三个层次提出消除或削减废水的方案,对企业用水状况进行分析,鼓励企业实行“一水多用”、“串联用水”,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尽量减少大型冷却与循环设施水的蒸发散失,做到深度节水。企业内部注重用水管理,做到清浊分流,按质供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对现有工业企业和建成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三化”改造,不断加强冷却循环系统的节水技术改造、强化再生水的回用,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水技改示范项目,带动全省工业企业节水工作的全面展开。按照企业供水设施规范、用水科学合理、节水技术先进、管水制度健全有效的要求,以工业节水典型经验的示范推广为载体,在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用水行业,组织企业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鼓励引导黄河流域重点工业企业积极创建节水(标杆)示范企业,以酒钢、金川公司等知名企业为重点建成一批节水(标杆)示范企业。广泛宣传成果,树立节水标杆企业典范,以点带面,形成节水型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v^)。
依据水价改革政策,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抑制企业用水浪费,促进先进节水技术的应用;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支持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做好污水资源化利用宣传,促使更多的人逐步认识到再生水也是新的水源,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懂得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建立和完善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加强污水回用的监管力度,加快污水回用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工业节水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业用水项目源头管控,研究建立便于考核和进行奖惩的工业用水制度,切实推进全省工业节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v^)。
专栏3 工业节水减排重点项目。
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
平凉市庄浪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
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
金川公司镍盐有限公司2500m3/d重金属废水处理工程;
金川公司钴系统含重金属废水减排达标治理工程;
金川集团铜业公司废水达标治理改造工程。
供水用水合同篇五
用水方: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可供水量(吨)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4、(1)供水方的权利义务:
(2)用水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用水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供水用水合同篇六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苏州市__区__号的__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__平米,土地证号:苏国用__第__号。终止日期:__年__月__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__平米。房产证号:苏房权证区字第__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__年__月__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给甲方。
(二)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标的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该标的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双方承诺,对于办理过户手续积极给予协助。由于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适用^v^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水用水合同篇七
“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贯彻^v^^v^新时期治水思路、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抓手,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省修编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新增工业用水定额75个产品、修订64个产品,对24种主要农作物农业用水定额进行修订;修订了《甘肃省实施〈^v^水法〉办法》,突出节水相关内容;印发了《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三个阶段的主要节水目标;颁布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从用水管理、节水措施、节水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节水工作做出规定。全省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得到明显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我省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载体,高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机关、节水型高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小区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大力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39个县(市、区)开展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报水利部备案,经复核,我省酒泉市肃州区、张掖市民乐县、金昌市金川区等共计20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复核,平凉市崆峒区、兰州市皋兰县、武威市天祝县等合计19个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全省累计创建各类节水载体3612个,其中,节水型灌区97个,节水型企业427个,节水型行政机关1110个,节水型事业单位458个,节水型学校278个,节水型医院71个,节水型宾馆85个,其他节水型单位20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884个。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增长方式主要由资源投入带动转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发展思路。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式用水向节约水资源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集约式发展思路转变;从强调供水管理向加强需水管理转变;从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转变。
随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节水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度的不断增加,节水设施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以灌区节水为代表,主要实施了景电一期等10处大型灌区、靖乐渠灌区等2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工程、中东南部特色农业产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等,提高了我省农业用水效率。截止2020年底,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供水用水合同篇八
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形成节水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全局,多措并举,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力争在地下水超采区、严重缺水区、水资源过度开发流域率先突破。
节水范围覆盖全社会、各行业及所有用水主体,节水环节体现水资源供用耗排全过程,节水方法综合采取法律、政策、行政、工程、技术、经济等各类措施,鼓励创新运用革命性的节水新技术新方法。
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推进节水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培育节水产业。加强节水统计、分析、评价、监督的技术支撑能力。
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节水服务市场。
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共振合力,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凝聚全民节水共识,全面开展甘肃节水行动。
供水用水合同篇九
全面实施景电、引大、昌马、靖会、红崖山、鸳鸯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开展骨干灌排设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重点解决“卡脖子”问题,着力建立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灌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河西灌区(昌马)建设现代化节水型生态灌区;沿黄灌区(景电、靖会)重点建设以自动化、信息化为主要特点的现代化灌区,对电力提灌工程进行更新改造,包括建筑物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和辅助设施的改造或更新;引大灌区,统筹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建设城乡融合现代化灌区。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以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基础,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提升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切实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河西绿洲农业区重点推广应用管灌、喷灌、微灌、垄膜沟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黄河沿岸农业区,修复老化破损渠系设施,提高输水效率。大力推广管灌、微灌、喷灌等技术,同时防止过量灌溉引起的次生盐渍化问题。黄土丘陵农业区,有灌溉水源的地方,因地制宜进行灌溉设施改造和综合配套,完善输水渠系和田间设施,推广喷灌、微灌、垄膜沟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用水量。梯田建设采取就地蓄水与坡面集雨相结合,积极利用集水进行补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陇南山地农业区,坡度5度以下耕地完善农田排灌工程,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5~25度坡耕地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修建蓄水池、塘坝等,配套灌溉渠道、排水沟及渠系建筑物,提高灌排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按照“结构调优、水耗调低、效益调高”的原则,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调整种植结构,全面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在河西地区,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附加值节水农业,重点发展以现代制种、戈壁农业等为主的河西灌溉农业区,打造一批标准化农业产业园。在中部沿黄区,建设以高原夏菜、瓜果为主的沿黄提灌区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带。在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旱作农业区,以优质苹果、马铃薯、中药材等种植为主,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提高降水利用效率,着力打造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在甘南高原、秦巴山区,发展藏药、花椒、油橄榄等为主的特色农业。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全面普及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农田节水技术,大力推广节水高效品种、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耕作保墒等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推广土壤保水和作物蒸腾调控等生物节水技术。在河西和沿黄灌区,大力推广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及垄膜沟灌等集成节水技术。在陇中陇东旱作区,以全膜双垄沟播栽培技术为主,形成田间节水综合技术体系。南部山区以“梯田、水窖、地膜”为基础,围绕特色林、果、椒、茶,发展注水补灌、移动滴灌、软体集雨水窖水肥一体化等技术。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从饲养方式转变上下功夫,在节水的同时,拓展和延伸节水型畜牧业范围,把种草—涵养水源纳入节水型畜牧业范畴。既要节约用水,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防止畜牧业生产对地下水的污染,合理保护水源和环境。大力发展草地畜牧业,全力打造设施农牧业基地,持续扩大设施农牧业高效集约型生产规模,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牧业用水效益。全力推广畜牧业节水,加强人工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改造和天然草场补充灌溉。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因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乙方提供需求。特订立如下合同,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1、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不呢这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甲方是指:从事油田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
2.2本合同乙方是指:有供水能力的单位。
3、合同价款。
3.1需供水的井场号:
3.2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水价:_____/方。
3.3乙方向甲方供应生活水价:_____/方元/吨、公里,水源地出厂水价_____/方,生产水源至井场_____公里,生活水源至井场_____公里(实测)。
4、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供水前先签订供水合同书,甲方向乙方支付水款并凭供水结算清单到政府领取。
5、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5.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如期付款。
5.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生活用水进行质量检查和计量验收。
5.4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卸水便利。
5.5甲方有权要求从距井场最近的地方取水。有权选择供水方式:拉水、打水,以有利于生产为主,有权拒绝多供水,有权要求乙方供水时限、供水量。
5.6水方量以甲方水罐或水表计量。
6、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格规定。
6.2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在结算清单出具后付款。
6.3乙方必须保障甲方所需生产、生活水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
6.4乙方无条件协调处理甲方与村民之间的供水纠纷。
6.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和水量供水,以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6.6拉水过程中,车辆安全均与甲方无关。
7、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能抗力原因,是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的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8、违约责任。
8.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2乙方所提供的生活、生产用水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3乙方拒绝更换水或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4乙方在供水过程中先向甲方缴纳供水保障金10000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供水保证金由政府保管,即从打井的协调费(扶贫税费)中抵顶。
8.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供水或中途涨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给乙方向甲方供水时无论任何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停止供水,每停一次罚款2000元,水费罚款从供水保证金中扣除。
8.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被列为被告或法院、仲裁机关追加为当事人的,甲方的诉讼成本和维权用应由乙方承担,诉讼成本和维权费包括律师费代理费、住宿费、车船机票、鉴定费、诉讼费等支出费用,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报酬中扣除上述费。
9、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经双方协调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9.3本合同的解约条件。
9.3.1因不可抗拒致使不能实现何婷目的的。
9.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9.3.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9.3.4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9.4.1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的。
9.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0、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关本合同的所有事宜均提请当地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裁决。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安全约定事项。
11.1乙方工作地点不在甲方的生产、生活区域内,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1.2乙方工作地点在甲方的生产、生活区域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生产、生活规章制度。对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违反甲方的生产、生活规章制度或不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劝阻而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
11.3对甲乙双方在工作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
12.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
20___年__月__日。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一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用水方: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
2.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4.供水方的权利义务:用水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
用水方:
签订时间: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二
现有甲方委托乙方对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具体内容如下:
1、陆千小区:15t水箱3只、2.5t水箱1只、50t水池1只;
2、老公司:48t水池1只;
3、童装厂宿舍楼顶:15t水箱3只;
4、园区推车厂宿舍:10t水箱2只、70t水池1只;
每年清洗消毒两次,分别在每年的2月份、8月份对上述施工场所内的水箱、水池进行清洗消毒。
2、清洗消毒完毕后,须检查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和溢出口,检修孔、
该工程总造价为(rmb)258067元(包括材料费、施工费、税金、安全管理费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处实际决算金额结算。
分期付款:
1、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及甲方确认的图纸资料;
2、乙方提供原材料及设备装置均由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后使用。
分段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进行,总体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使用。
1、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2)、甲方指派一人驻施工现场协调施工;
(3)、负责将施工需要的水电接入施工现场,保证施工需要(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4)、组织乙方及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5)、组织乙方及环保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6)、负责施工的配合工作;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2、乙方义务:
(1)、按照合同规范施工,并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2)、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
(3)、指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事宜;
(4)、负责施工的配合工作;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内要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3、施工期间,乙方如须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动火作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超过四天扣除全部工程款,因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而延期的除外。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并服从甲方的工厂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材料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3、甲方必须按承诺准时付款。
4、工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乙方:昆山市陆家镇顺驰水电安装队。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三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质。
一用水地址,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或住宅面积),计量水表安装地点详见查勘图.
二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用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压符合国家标准.
四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为不影响市网供水压力,用水人贮水时间为23:00至次日凌晨5:00.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费结算。
一供,用水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定或认定.
二,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三,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水费单提示的日期前交清水费.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的维护责任。
水源侧(含计费水表)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或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按日加收应缴纳水费总额1%的违约金.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埋,淹,锁,损坏及用水人造成的表停,表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3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则按当年的月最高水量加倍计收水费,以后核查实际抄度的,已缴纳的水费多不退,少照补.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被迫降压外,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降低水压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知(突发性爆管除外).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8837345688373318)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人责任范围内的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水表计量正常的,则由用水人负责相应的检验费用.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供水质量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纳水费.
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不得在供水管道中直接装泵抽水.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防栓).需要试用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三个月超过水表常用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用水人承担工料费;用水人月用水量连续三个月低于水表常用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由于供水人责任的水质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水质事故除外.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二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交齐水费,违约金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在交齐所有欠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罚.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用水人责任造成供水人对外停水,用水人应赔偿供水人的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水人和用水人各保留一份.在供水人装表通水之日起,供,用水关系存在期内均为有效.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当地工商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报装一户一表的用水人应交清以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否则供水人保留追索水费的权利.
供水人(签章):。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四
供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方式
1.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电。
1.2在同等供应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向乙方供应。
1.3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
第二条收费标准
2.1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应依照_________水、电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收取的费用。
2.2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2.3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提高水、电的收费标准时,应在做出提高收费标准的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提高价格标准的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第三条付款时间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供应水、电后六个月内,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其他
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2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或有其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五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水、供电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应方式
1.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电。
1.2 在同等供应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向乙方供应。
1.3 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
第二条 收费标准
2.1 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应依照_________水、电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收取的费用。
2.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2.3 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提高水、电的收费标准时,应在做出提高收费标准的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提高价格标准的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第三条 付款时间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供应水、电后六个月内,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 其他
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2 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或有其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3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供水用水合同篇十六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不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生产班次: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220/3既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团数达不到0.85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供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属供电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用电量。
2.用电方未按电价分类装表计量时,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用电量,约定按每月千瓦时计算,或按每月总用电量的%计算。随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方用电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上时,按国家规定加装无功电能计量装置,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功率团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3)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并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用电方每月日定期交付。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元。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局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3.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由用电方负责保护其完好和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4.用电方的自备发电机组要保证与电网闭锁。经供电方检查认定的接线方式不得自行变动。用电方不得自行引入(供出)电源。否则,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项处理。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资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属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一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斧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
上述附件为本合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