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面签协议书(汇总13篇)
有时候我们需要面对一些突发的变化。在写总结时要突出重点,对于重要的事项和成绩要进行重点阐述。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借鉴和思考。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一
第一条本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贷款方____份,保证人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二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甲方)为方便客户(下称乙方)使用和租用电信业务生产费用的收、付结算,特委托银行实施电脑收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关于《深圳市特种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由甲方提供收费数据给银行,乙方同意其托收银行通过电脑网络将款项自动划转甲方账户。
二、甲方的电信业务通信计费周期为:每月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的消费额度与缴费信用状态等情况,在计费周期内自动实时分次从乙方托收的银行账户上划款或在月度。
总结。
算时在乙方的银行账号上划款,为此不必事先通知乙方。如乙方采用预付服务方式,乙方同意甲方在开通服务前,根据乙方选定的消费额度从乙方的托收银行账户内划收预付费,甲方在划款成功后,才提供相应的电信业务服务。
四、乙方同意甲方依法向有关征信机构提供乙方使用电信业务的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的登记信息。
五、乙方在申请或使用电信业务期间,必须确保其银行账号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相关的费用,如甲方划款不成功,甲方有权限制乙方使用电信业务。如乙方超过约定的收费期限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名下所有的电信业务提供电信服务。因欠费导致电信业务暂停使用,期间甲方将继续计收月租费。在暂停使用60天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所有电信业务及拆机处理,并依法追缴所有欠费和违约金。违约金按应收费用总额的3‰计收。
六、甲方在已划转讫后向乙方提供收费发票,乙方属对公账号的单位用户交给乙方开户银行转送;属储蓄账号的住宅用户由甲方按乙方申请时登记的投递地址邮寄给用户,用户对话费及托收情况有疑问,请咨询甲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00,用户如未收到收费票据及需打印详细清单,可在三个月内(从费用发生时间起算)/查询,声讯费清单查询由各声讯台负责受理。
七、乙方名称、账号、投递地址等用户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更改手续,预留资金的用户在使用电信业务期间不允许过户及更改账号。
八、甲方因国家政策变更、资费调整等原因需要更改协议条款或变更计费周期、划款时间时,采用报纸或电台、电视台刊登公告等公众媒体或信函形式通知乙方,不再与乙方改签协议,并按新条款执行。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三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大写)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____%,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账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账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四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xx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2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5.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xx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银行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现代化结算手段的优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服务社会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员工工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声明并保证:甲方委托乙方代发的工资款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明细清单进行代发。
(二)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代发工资协议书的业务范围内,利用自身的计算机网络及网点的优势按照甲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明细清单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代发工资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及甲方员工自愿选择乙方为代发工资开户银行,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员工开设用于代发工资业务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时,应出示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甲方开户员工的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办理,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甲方员工开户资料明细清单(经甲方员工签字确认的纸质明细清单)以及乙方要求格式的电子明细清单(磁介质明细清单),甲方员工开户资料明细清单至少包含甲方员工的有效身份证中记载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项内容。如甲方或乙方对甲方员工资料明细清单的其他内容另有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对其员工资料明细清单纸质文件及电子明细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和正确性负责,并对开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卡的年费标准按乙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执行。
(三)甲方每月应在委托代发工资发放日的前(大写)天内(节假日顺延)将代发资金划转到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批量代付资金账户内。
(四)甲方每月应在委托代发工资发放日的前(大写)天内(节假日顺延)向乙方提供加盖有甲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代发明细清单纸质文件及电子明细文件(具体内容和格式由乙方确认)。
(五)为保证安全,储存代发工资数据的磁盘和有关资料必须由甲方的专人负责与乙方经办网点进行交接,并办妥交接登记手续。
(六)甲方负责接受自己员工代发工资金额的查询及解释;甲方员工的开户信息资料、代发工资账户账号等与乙方代发工资有关的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甲方负责及时通知乙方。
(七)甲方未按本条第三、四款的约定及时划转代发资金或向乙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数据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准确办理代发业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系统不负责检验甲方提供员工编号、户名、员工代发工资账号的一致性,入帐时以甲方提供的员工编号或员工代发工资账号为准,因甲方提供的纸质代发明细清单与电子明细清单中员工编号、户名、员工代发工资账号不一致而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向员工进行解释并解决,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应在乙方代发业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代发成功明细清单及代发失败的明细清单进行核对。由于甲方不及时核对代发成功、失败明细清单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自担。代发成功明细清单及代发失败明细清单的传递,由甲方(或乙方)专人到乙方(或甲方)办公地点进行交接并登记。
(十)甲方应按本协议中代理手续费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付甲方,并登记交接。乙方负责向甲方员工告知账户初始密码,并明确告知在使用本账户前应首先到乙方任意一营业网点或通过乙方自助设备更改账户密码,否则由此给甲方代发工资员工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向甲方员工告知乙方关于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本账户。
(二)乙方在接到由甲方提供的代发明细清单及电子明细清单,并确认代发资金已转入甲方在乙方指定的代发资金结算账户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将代发资金全部转入到甲方员工的活期账户。
(三)由于计算机程序故障、网络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批量代发甲方员工工资业务时,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四)由于甲方员工活期账户挂失、冻结、销户等原因导致乙方代发业务不成功,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乙方在办理批量代发业务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供批量代发业务成功明细清单及代发失败的明细清单,并与甲方进行核对。
(六)乙方在批量代发业务过程中,如因计算机程序故障或操作人员失误,导致代发资金错误,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金结算。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批量代付资金账户作为代发工资结算账户。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的约定从上述账户中支付代发款项,此授权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
批量代付账户名称:批量代付账号:批量代付账户开户机构:
(二)乙方在代理甲方代发工资业务时,从甲方指定结算账户中划转相应的款项用于代发,乙方不得为甲方垫付资金。
结算账户名称:结算账号:结算账户开户机构:
五、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代理业务手续费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
(二)甲方按照每笔元向乙方支付代发工资业务手续费。
(三)代发工资业务手续费由甲方于乙方办理代发业务后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支付给乙方。
(四)因甲方员工代发工资账号挂失、冻结、销户等原因造成代发不成功时,乙方不退回相应的代发业务手续费。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照约定支付手续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所欠款项的20%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过错(本协议约定的除外)造成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发放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当期手续费的20%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擅自将资金挪做他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将挪用资金如数返还。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双方在协议期满前要求变更、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且需对方书面同意。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如本协议根据的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根据变更后的规定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三)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解除日起终止: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中的约定,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并在接到乙方通知起5日内未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仍应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及违约金。
2.在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后,一方接到对方要求变更协议相关内容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不予回复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甲、乙方任意一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对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代发工资业务协议书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大写)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协议到期,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如协商不成,经甲乙双方同意可解除本协议。
九、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提请xx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及补充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六
附件2:
编号()年(行/社名)承字()号。
出票人全称帐号:
开户银行。
收款人全称:帐号:
开户银行。
汇票号码汇票金额(大写)出票日期年月日,到期日期年月日。
以上汇票经银行承兑,出票人及承兑银行愿遵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及下列条款:
一、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到期由银行直接划付收款人或持票人。
二、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万分之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三、出票人与持票人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其双方自行处理,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四、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汇票到期日届至出票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银行发生垫款的,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五、对于本协议项下的承兑金额及费用,由出票人向承兑银行于。
年月日,交付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万元的保证金,承兑期间出票人不得支用保证金,汇票到期后出票人不能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或从出票人在本社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用于充抵票款;由作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作为本协议的从合同;由提供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作为本协议的从合同;由提供的质物作为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协议的从合同。
六、出票人足额付清承兑汇票票款后或出票人还清承兑银行垫款本息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其他条款: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经营xx生意缺乏资金,乙方同意将自有房产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银行贷款的本金为 万元,乙方同意将坐落在xxxxxxxx(房产证号xxxxxxxxxxxxxx,地号xxxxxxxxxxx为甲方向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二、甲方向银行贷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该时间段内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地产再用于为本人或第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转让。
三、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贷款本息由甲方负责归还。
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乙方应根据甲方及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以利于甲方办理贷款。
五、因乙方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造成乙方使用、处分该房产所带来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响,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月 万元的有偿使用补偿款。该款从银行发放贷款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未及时支付有偿使用补偿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损失。
七、丙方为本协议中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责任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款、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银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订立协议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八
近几年,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迅速发展,为社会闲置资金的有效运用提供了良好的途径。银行委托。
协议书。
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委托协议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物业管理公司下属的__________管理处(乙方)长期向住户(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为方便甲、乙双方管理费及水、电费的收付结算,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甲方在乙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开立帐号或活期存折。乙方向甲方提供提供收款依据的单据,甲方许诺其付款银行接到特种委托收款凭证后,银行通过电脑将款项划转至乙方帐号。
二、甲方应付乙方管理费等不得拒付。甲方帐号无款支付时,应主动将款项转到开户银行,每月_____日前乙方将缴费通知单送至甲方信箱,_______日为银行划款时间,到期若无款支付,乙方按双方约定,逾期每天按应收费用总额的_____‰收取滞纳金,继续拖欠付款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三、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查询和咨询,结算中若有差错出现,由乙方负责处理在下月划款中退款或补差。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签署后,由甲方送甲方开户行加盖复核章(并留一份)后,交由乙方签收,退回一份予甲方保留,乙方及其开户行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签订后,从_____年_____月份起正式银行托收,以前费用需交现金或支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
借款合同。
(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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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面签协议书篇九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签定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与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行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_________(所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抵押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随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时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______________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__________份。
股份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十
合同各方当事人:
抵押人(甲方):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抵押权人(乙方):为债务人提供融资(或担保),并接受抵押人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或反担保)的银行。
鉴于债务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签订了主合同,为保障抵押权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债权。
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主合同详见第13.2条约定;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等依主合同之约定。
1.2主债权为外汇的,按照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而成的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之和。
第二条抵押物及抵押权的效力。
2.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描述,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乙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2.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自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4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5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第三条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主债权产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的实现。
4.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实现抵押权:
(1)主债权到期(包括分次发放的贷款到期及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4.2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可通过与甲方协商,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4.3抵押物处分所得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应按第1.2条的约定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后偿还乙方债权。
第五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5.1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4)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征得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5.3如甲方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4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真实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对于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甲方确认融资所依据的基础交易真实,不存在欺诈。
5.5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5.6如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向债务人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则甲方接受和认可相关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
5.7若甲方为自然人,则其同时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4)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5)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本合同已征得配偶同意。
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他有关条款无效时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甲方义务。
6.1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2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3甲方有义务保护抵押物不受任何侵害。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是甲方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
6.4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应立即告知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证明。
6.5应乙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以及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6.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乙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
(2)乙方同意主债权展期,利率根据期限调整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5)乙方将主债权和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6.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销(预)售、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予、转让、出资、重复担保和抵押、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经乙方同意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的,甲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3)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4)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
如处置所得价款不足以担保主债权的,甲方应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6.8乙方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如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出现价值减少、不足以担保主债权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追加足额抵质押物。
6.9乙方实现抵押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乙方抵押权的行使。
6.10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乙方未要求甲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乙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6.11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6.12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在其履行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6.13本合同项下抵押不成立或抵押无效的,甲方应对主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金额和范围与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一致。保证期间至被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6.14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应办妥抵押物保险手续,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不间断。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乙方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6.1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乙方:
(1)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动;。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甲方为自然人的,工作单位、收入、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6.16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对甲方发出的通知、催收、诉讼等,讯息送至甲方提供的地址或留存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网页等)即视为送达。
6.17当主债权为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进口信用证及进口押汇/进口代付业务,一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因任何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该信用证项下之付款义务发布止付令、禁止令或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与信用证有关财产的措施或类似措施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1)乙方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乙方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3)信用证的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4)信用证的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6.18在提货担保、提单背书、授权提货业务项下,甲方不因债务人对相应信用证款项的拒付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6.1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七条浮动抵押。
7.1甲方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实现;。
(2)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3)发生本合同约定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发生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7.2甲方以其上述财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本条的约定外,同时适用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乙方义务。
8.1乙方对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款项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如发生本合同6.13条情况,甲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扣划甲方开立在桂林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扣划日至清偿日(乙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9.3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的,或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则乙方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下述权利: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0.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签约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10.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0.4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应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其他。
乙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乙方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的相关信息。
第二部分具体约定条款。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具体描述:
抵押人(甲方):
抵押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及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负责人:
地址:
第十三条具体约定。
13.1抵押物。
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单》。
13.2担保的主债权。
(1)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3.3其他约定事项:
13.4抵押物共有人条款。
(1)共有人申明:本人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同意接受本合同抵押条款并将财产抵押。
共有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双方各一份,登记部门份。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抵押人(签章)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十一
企业性质:______。
立协议人:______。
抵押权人:银行_______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人建设银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定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行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金额____万元,用于____。贷款期限为__年__月至__年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所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抵押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产权证书:________,共______件;。
保险单:________,共______张。
保险金额: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________,共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时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份。
抵押人(公章):______。
抵押权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面签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高考美术专业考试辅导培训,双方本着互敬互谅、诚信公平原则,就日常学习、考前辅导、报名、组织考试及收费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按照国家美术高考专业考试相关规定举办招生培训活动。
2、甲方尽一切可能为乙方提供最优质的教学、管理、环境、资讯等。
3、甲方将为乙方的考试提供考试信息咨询、报考指导、组织考试等服务。
4、甲方承诺通过美术协议班的培训课程乙方能够通过美术统一招生考试并取得校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乙方未通过统一招生考试,甲方向乙方退换全部学习费用。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参加考试,不认真答卷)无法通过考试者,则甲方不负有责任,不将退费于乙方,乙方也不能参加甲方举办的培训班;非乙方个人原因乙方未通过考试,则甲方有义务让乙方参加下一期的协议保过班的课程辅导。
5、甲方将密切与家长、学校的联系,督促乙方用心学习。乙方若缺课____天或迟到超过____课时,则保过协议自动作废。乙方如不认真上课,甲方有权按缺课处理。若乙方不遵守纪律,扰乱教学秩序,情节严重者将被予以开除,退换剩余学习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照片、联系方式等资料,培训过程中任何由于乙方提供信息失真引起的问题,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画室的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考前辅导,按时完成甲方布置的复习任务,由于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参加甲方规定时间内的培训,影响乙方的培训效果,而造成乙方没有通过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在培训的期间内乙方的车费食宿费自理。
三、费用甲方收取乙方学费共计____元整(大写:____元)的培训费用。费用为协议班自签订协议之日至________年美术招生考试的全程学习费用。
四、协议的期限,终止、变更
1、协议的有效期为起始签约起________年内有效。
2、协议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原则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各执____份。
乙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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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面签协议书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2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
计息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_________。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____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5.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_________。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_________。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签署。